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一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月年月
2.無固定期限:從年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止。
(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意向,聘任乙方在甲方客戶方生產部門或其他業務部門,擔任 臨時性 職務。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根據甲方客戶方的管理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本合同期內,因甲方客戶方原因(因生產減員、經濟性減員、搬遷廠址等)而導致乙方被退回甲方時,甲方可調配乙方至甲方其他客戶方工作,被視為是原合同的延續。乙方工作單位及地點的轉變,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與效力。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與甲方客戶相同或類似崗位員工相同的工作時間制。
2.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_____天。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4.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月/季/半年)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5、目標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可自行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有受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等休息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初始工資額為 元/月,績效獎金為_____元/月,其他_____元/月。或 _ ___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2)勞動定額 。
(3)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及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乙方的實際上班時間及加班時間以乙方簽名確認為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的支付標準為當時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機密,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或者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戶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以下行為為乙方的欺詐行為:
(1)與其他企業仍存在勞動關系但未告知甲方或對甲方謊稱與其他企業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的。
(2)與其他企業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根據協議不應到甲方工作但未告知或對甲方謊稱未與其他企業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
(3)向甲方提供虛假的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獎勵證書、成績單等證件或證明資料的。
(4)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工作履歷的。
(5)患有傳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他嚴重疾病或曾經有相關病史但向甲方隱瞞的。
(6)其他欺詐甲方,給甲方造成了名譽、經濟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乙方采取的欺詐行為對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7、乙方患病或非工傷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四)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如繼續聘用,則經雙方協商后再另行簽訂勞動合同。
(五)甲乙雙方可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及應支付的經濟賠償金。賠償金均按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乙方應及時按甲方要求辦理各項工作及物品交接,若因以下情形致使甲方無法按時為乙方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及結算離職工資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①、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或拒不辦理離職手續的。
②、擅自離職,未到甲方辦理離職手續。
③、無法聯絡導致甲方無法將相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
九、其他
(一)因行業特點,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即知曉本人的工作單位與崗位調動是可能存在的,并完全認可甲方為此做出的相應工作安排。
(二)因客戶原因(如生產性減員、經濟性減員、搬遷廠址等)而導致乙方被退回甲方,至乙方被重新推薦就業期間,甲方有責任為乙方的食宿提供便利條件,乙方需個人承擔相應的費用。
(三)乙方如違反甲方客戶廠規廠紀退回時,甲方有權即可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給予任何補償。如因乙方造成甲方客戶經濟損失的,甲方保留配合客戶進行追究及訴訟的權利。
(四)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已將與客戶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五)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甲方參加社保保險,或因乙方原因造成 東莞 *冠業社保理賠不能正常辦理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承諾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而生育,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七)乙方在甲方客戶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客戶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他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未經甲方客戶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致使第三者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及甲方客戶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在甲方客戶工作期間,連續曠工或年度內累計曠工時間達到甲方客戶規定可以辭退的情況時,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以立即辭退乙方,并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金。
(九)若乙方離職,未按勞動合同規定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前通知或提前天數不足(試用期內的,提前三天通知,試用期過后,提前三十天通知),導致乙方的離職手續、社保轉移、工資結算等無法及時辦理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乙雙方均可以面送或特快專遞的方式向對方送達有關本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等通知方式以及甲方對乙方的行政處分單等有關事宜。雙方的有效送達地址以本合同中的通訊地址為準,雙方按有效送達地址所發出的郵件,無任何人簽收或是拒收的,均視為已送達。
(十一)下列文件或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①. 冠業派遣員工入職登記表
②. 冠業派遣員工入職須知
③. 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協議。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相關勞動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之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明確學校、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權利、義務關系,引導用人單位依法用工,促進學校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項工作協調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勞動合同制職工,是指不納入學校事業編制及企業編制管理與學校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用人單位,是指具有獨立人事戶頭的學校二級單位,包括院系(所、中心)、黨政職能部門、后勤單位、直屬附屬機構等。
第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是北京大學職工的組成部分,其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則是:按需設崗、公開招聘、依法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條 校人事部為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機構,負責審核用人單位的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合同管理、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以及相關政策咨詢與培訓。
第六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統一納入用人單位人事管理,由人事干部負責日常事務。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七條 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勞動合同制崗位。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崗位設置年度計劃報校人事部審核,并依據校人事部核定的崗位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
第八條 設置勞動合同制崗位的用人單位必須具有足夠經費,確保合同期內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等費用。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九條 用人單位成立聘任小組,負責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事宜。用人單位的下屬機構、掛靠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招聘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第十條 用人單位負責辦理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手續并報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負責人作為北京大學的委托代理人,具體負責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須參照北京大學制定的勞動合同范本,結合本單位實際,補充或細化有關條款。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應報校人事部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續簽勞動合同,必須在本次勞動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報校人事部審核批準。用人單位需要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須在本次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報校人事部審核批準。未經審批而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學校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用人單位承擔,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應依法為勞動合同制職工支付工資、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納部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由勞動合同制職工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學校人事部不定期發布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的指導意見,作為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標準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任務、崗位職責、經費預算制定科學合理的工資標準及管理辦法。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實行實名發放制,校人事部每月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發放單,由校財務部通過銀行代發系統按月統一發放。
對于未在校人事部備案的勞動合同制職工不得發放工資。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由學校統一發放工作證件。圖書借閱、食堂就餐可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黨團組織關系、工會組織關系按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符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報條件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學校協助申報。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原則上實行社會化評審,按照其人事檔案所在單位的相關規定辦理。若所申報系列不在社會化評審范圍內,在北京大學連續工作三年(含)以上的勞動合同制職工經用人單位同意及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委托,可申請參加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代評。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考勤考核具體辦法,并報校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對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做好考勤記錄工作。考勤記錄應按實際上班時間進行記錄,能反映正常上班時間的小時數,如安排加班的,能反映當天加班的小時數。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試用期滿和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應當依據本單位考核辦法對勞動合同制職工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記錄在工作檔案。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八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學校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雙方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爭議發生的原因及處理結果報校人事部。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人事檔案原則上應存放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由本人辦理個人存檔手續。符合集體存檔條件的,可將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北京市人才服務機構的北京大學集體戶。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工作檔案,工作檔案包括勞動合同、日常考勤、年度考核材料、獎懲記錄材料、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等。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作檔案在其離開用人單位后還應保存2-3年,工作檔案需要歸入本人檔案的,應即時歸入本人檔案。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及人事干部應當實時關注國家、北京市及學校的勞動用工政策,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勞動政策培訓。
學校鼓勵用人單位聘請專業機構為本單位制定科學合理、嚴格規范的勞動用工制度提供服務。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以及本辦法的,或因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予通報批評,并對有關人員予以行政處分。
第三十四條 隸屬北京大學的獨立法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同時接受校人事部的監督;如需通過學校辦理相關事務,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按時向學校繳納勞動合同制職工管理費。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經20xx年7月9日第749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自發布之日起
執行,《北京大學流動編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北人發20xx[10]號)、《北京大學聘用各類非正式編制人員暫行管理辦法》(校發20xx[66]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校人事部負責解釋。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甲乙雙方就原《xx市勞動合同》未明確事項作如下補充說明,甲方申明此《xx市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書》是本著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簽訂的,并非公司強制性行為。
第一條:原《xx市勞動合同》第四條勞動報酬第二項所述工資是根據員工工作性質決定的。若員工為甲方管理人員,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確保不低于xx市最低工資標準,初始工資額為1000元/月,考核工資及績效工資根據現實表現核定,試用期員工工資按標準工準的80%計算;若員工為甲方的普通工人,則其每月工資為其實際計件數量的累計值,即計件工資。
第二條:公司按年度支付員工工齡補償金,是對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的一種獎勵,該補償金的數額在工資表中按月分攤顯示,集中發放。集中發放的日期定為該員工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后的第六個月第一周發放。工齡補償金的標準為:30元/月。
第三條:原《xx市勞動合同》第四條勞動報酬第五項所述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內容為:若甲方因銀行轉帳、資金周轉等問題造成工資需延遲發放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延長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天。
第四條:乙方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即表示乙方完全了解和認同xx明嘉服裝有限公司規章制度中所列明的一切規定,合同期內,若因乙方無視甲方規定給公司或第三者造成損害時,甲方將按法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經濟和刑事責任。
第五條:乙方在甲方入職后,需無條件按甲方的規定接受月度業績考核,合同期內若乙方連續兩個月的業績表現達不到甲方的要求,則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已無法勝任
其工作崗位或有消極怠工行為,甲方有權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并且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乙方在甲方入職時,所提供和填寫的數據(包括:身份證件、學歷文件、體檢證明等)均需真實有效,若因乙方提供虛假資料給甲方造成損失時,其后果均須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期內,若乙方非正當理由且不能按正常手續提前一個月辭職,則甲方將扣除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不低于本人月平均工資)作為對甲方的損失補償;若乙方確因服役、重大疾病、親人病危等不能按正常手續提前一個月辭職(即:急辭工,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則甲方將扣除乙方月平均工資的30%作為對甲方的損失補償;
第八條:為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產生糾紛時,乙方應首先向甲方單位的行政人事部反映情況以維護自身權益不受損害,經協調無效時,乙方可向所屬地區的勞動監察部門請求支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附件為《xx市勞動合同》的補充說明文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與原《xx市勞動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以上所指規定及規章制度等系指甲方制定的《廠規》、《員工守則》及相關行政制度等,乙方需在仔細閱讀后,且在完全理解和認同的前提下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指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四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省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擔任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元。
3.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 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驗。
5.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歲-18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 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 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歲—18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 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
3.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 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 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元,平日加班工資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元。
5. 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 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乙方標準工資。
3.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疾的,由甲方發給殘疾金。乙方因工殘疾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個月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 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 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權益的;
(4) 乙方應征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 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甲方解除合同,應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 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鑒證。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員(簽名或蓋章)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五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
3.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_________。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
3.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檢。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歲)擔任不宜從事的工種。
6.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和工會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18周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時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_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_____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_________元,平日加班工資_________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_________元。
5.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應征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_________。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今后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條款,按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鑒證。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六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七
根據吉林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延邊新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 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個月。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權 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 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權 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 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1.試用期工資: 級 月 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 月 元。
第二年 月 元。
第三年 月 元。
3.轉正后工資: 元。
4.定級后工資: 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八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居民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省 區 鄉 村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位工作。
1、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店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第三條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周日休息一天,也可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每月連休假四天,不扣工資,如乙方休假差出四天,則按每差一天扣出____元工資。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月工資____元加提成,按每售出____元,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五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執行。
合同期滿自行解除,若工作需要延長聘用時間的經雙方協商可辦理續聘手續。
第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尊重甲方人員,服從甲方管理。
2、經乙方同意,甲方按每月從乙方工資中扣出____元,等合同期滿由甲方退還乙方,如在乙方工作期間,有貨款缺失,甲方可從此款項中扣出。
3、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簽訂本合同書之前,乙方已與甲方就工資一事達成了一致。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的協議為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九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教師):
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明確義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職位及合同期限:
職位:
期限: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范乙方;
4.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5.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另付給乙方三險(社會保險、失業險、新農合險)費為 元/年,給乙方自愿上繳。
6、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甲方不支付寒暑假假期工資。
7、在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段中,乙方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負責。如逢周末及假期,或在工作時間之外,乙方的人身安全由乙方本人負責,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素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熱愛教育事業,刻苦鉆研教育教學業務,積極投入教育改革,參與教育實驗工作;
5.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聘用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序變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四、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于從 年 月 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盡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十
甲方:xxx 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現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系于xx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本一式x份,雙方各執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xxx 乙方:xxx
聯系電話:xxxx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十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4)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二、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三、合同鑒證與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經同級勞動部門鑒證;經鑒證后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鑒證。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十二
用工單位:____
職工姓名:____
甘肅省勞動局制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 性別:___ 出生年月日:___
民族:___ 文化程度:__
籍貫:___省___市縣(區)___鄉(鎮)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___現在住址: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其中試用期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任務,擔任____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___,保健食品費:____元。
3.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檢。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18周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____元,平日加班工資:____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____元。
5.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交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它工作的;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應征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十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____。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鑒證。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鑒證人員(簽名或蓋章):
鑒證機構(蓋章):
乙方(簽章):年月日
年月日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十三
合同制職工是指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用人單位根據國務院國發(1986)77號文件和國務院令第99號的規定,通過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項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所使用的職工。包括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單位的全部職工。
招聘方:_____________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準(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或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注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或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_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后,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于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二)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三)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準。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并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一)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十四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與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過失性解除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您的勞動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解除。
您需要結算以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___年___月___日;計___元;
您薪資結算至___年___月___日;計___元;
2、經濟補償金計元。
風險提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篇十五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方______用戶______乙方______家庭服務員______協商同意,簽定服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一、甲方______用戶______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元。
6、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7、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為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二、乙方______家庭服務員______的權利和義務
1、自愿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外出時要跟甲方______用戶______說明外出原因。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答應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有權拒絕,轉換為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三、合同解除:經雙方同意后,可以解除服務合同。
四、本合同經雙方商洽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訂立后馬上生效。
甲方
公章 :
乙方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