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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乙方施工的武咸城際鐵路跨武廣客專連續梁工程,需在武東車務段管轄內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鐵路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按照鐵道部鐵辦[20__]190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有關施工管理規定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上跨架橋施工簽訂以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
武咸城際鐵路跨武廣客專連續梁防護棚架吊裝、撤除及連續梁掛籃現澆施工
(二)、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
武廣客專新烏龍至赤壁北區間dk1265+540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護:
行車安全及人身安全(施工人員、路外)
(五)、甲乙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1、《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30號)
2、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
3、《關于公布“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武鐵總[20__]331號)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保證施工期間的行車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并按有關規定明指派相應級別的領導、干部到現場指揮。
2、 乙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要進行營業線施工、行車等規章制度的培訓,培訓合格后方準上道作業,并設立專職的檢驗員、安全員、防護員,嚴格按照各工種制定出具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開工。施工前必須與甲方車站充分協商,現場調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護方案后方可施工。
3、 乙方在指定的甲方咸寧北站運轉室設施工防護員聯系協調工作。施工影響甲方既有線行車時,乙方必須派駐站聯絡員提前40分鐘在甲方信號樓(運轉室)進行聯系防護和施工登銷記工作。駐站聯絡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 乙方駐站聯絡員應按規定時間進行施工登記要點,登記運統-46時,應先擬后登,經甲方車站值班員同意并簽認后,乙方駐站聯絡員方可通知作業人員施工。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結束施工并進行施工銷記。
5、 乙方進行橋梁架設施工中影響行車安全時,須按路局施工命令要點封鎖施工。甲方車站值班員應作好施工的組織協調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點請求后,及時和列車調度員聯系,并將聯系結果反饋給乙方駐站聯絡員。
6、 乙方在施工封鎖點外不得在站場上空進行氣、電焊工作,對工作面要進行全部封閉,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響客專的正常試驗和運營生產。
7、 乙方不得在防護網內存放施工器械及材料,當需要工程機械及大型吊車、汽車等進安全保護區范圍時,要做好防護措施并落實“一人一機”的防護制度。乙方施工人員(含勞務工)進入鐵路防護網或站區施工時,必須佩帶明顯標志,身著防護服裝,遵守車站的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隨意穿越鐵路和在鐵路上停留。
8、 因乙方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擅自進入鐵路安全防護范圍內造成后果(行車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期間及完畢后,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清理。
9、 乙方施工時,人身安全防護由乙方負責,因乙方施工人員及施工地點發生的人身傷害(亡)責任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進入鐵路安全防護范圍內上空作業的人員、器具和機械的管理,防止發生墜落,危及行車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間加強值班和應急處置,并同車站加強信息溝通。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隱患時,能隨時通過乙方的聯系電話發布應急搶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職責:乙方在甲方管內施工期間,必須絕對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違反鐵路有關安全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對乙方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必須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職責:甲方必須加強對營運線施工的組織領導,按有關規定安排勝任人員盯崗檢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盡量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條件,積極配合乙方的意外搶修作業,確保行車安全暢通;發現乙方有危及行車安全、調車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現象或其它違反既有行車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施工延點、責任事故的,按武漢鐵路局有關規定考核。
(八)、安全監督及配合費用
本工程安全監督費、配合費用根據工程影響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費用共計 元整( )。收款人:武昌東車務段;賬戶:-1001;開戶行:工行徐家棚支行825328,施工結束前結算完畢。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報路局設備主管部門和安監室核審各一份。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簽 訂 日 期:年 月 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二
甲方: 車務段(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項目經理部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乙方施工的武咸城際鐵路跨武廣客專連續梁工程,需在武東車務段管轄內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鐵路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按照鐵道部鐵辦[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有關施工管理規定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上跨架橋施工簽訂以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
連續梁防護棚架吊裝、撤除及連續梁掛籃現澆施工
(二)、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護:
行車安全及人身安全(施工人員、路外)
(五)、甲乙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1、《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 號)
2、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
3、《關于公布“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武鐵總[ ] 號)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保證施工期間的行車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并按有關規定明指派相應級別的領導、干部到現場指揮。
2、 乙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要進行營業線施工、行車等規章制度的培訓,培訓合格后方準上道作業,并設立專職的檢驗員、安全員、防護員,嚴格按照各工種制定出具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開工。施工前必須與甲方車站充分協商,現場調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護方案后方可施工。
3、 乙方在指定的甲方咸寧北站運轉室設施工防護員聯系協調工作。施工影響甲方既有線行車時,乙方必須派駐站聯絡員提前40分鐘在甲方信號樓(運轉室)進行聯系防護和施工登銷記工作。駐站聯絡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 乙方駐站聯絡員應按規定時間進行施工登記要點,登記運統-46時,應先擬后登,經甲方車站值班員同意并簽認后,乙方駐站聯絡員方可通知作業人員施工。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結束施工并進行施工銷記。
5、 乙方進行橋梁架設施工中影響行車安全時,須按路局施工命令要點封鎖施工。甲方車站值班員應作好施工的組織協調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點請求后,及時和列車調度員聯系,并將聯系結果反饋給乙方駐站聯絡員。
6、 乙方在施工封鎖點外不得在站場上空進行氣、電焊工作,對工作面要進行全部封閉,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響客專的正常試驗和運營生產。
7、 乙方不得在防護網內存放施工器械及材料,當需要工程機械及大型吊車、汽車等進安全保護區范圍時,要做好防護措施并落實“一人一機”的防護制度。乙方施工人員(含勞務工)進入鐵路防護網或站區施工時,必須佩帶明顯標志,身著防護服裝,遵守車站的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隨意穿越鐵路和在鐵路上停留。
8、 因乙方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擅自進入鐵路安全防護范圍內造成后果(行車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期間及完畢后,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清理。
9、 乙方施工時,人身安全防護由乙方負責,因乙方施工人員及施工地點發生的人身傷害(亡)責任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進入鐵路安全防護范圍內上空作業的人員、器具和機械的管理,防止發生墜落,危及行車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間加強值班和應急處置,并同車站加強信息溝通。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隱患時,能隨時通過乙方的聯系電話發布應急搶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職責:乙方在甲方管內施工期間,必須絕對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違反鐵路有關安全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對乙方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必須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職責:甲方必須加強對營運線施工的組織領導,按有關規定安排勝任人員盯崗檢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盡量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條件,積極配合乙方的意外搶修作業,確保行車安全暢通;發現乙方有危及行車安全、調車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現象或其它違反既有行車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施工延點、責任事故的,按武漢鐵路局有關規定考核。
(八)、安全監督及配合費用
本工程安全監督費、配合費用根據工程影響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費用共計 元整( )。收款人:;帳號:;開戶行:,施工結束前結算完畢。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報路局設備主管部門和安監室核審各一份。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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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簽 訂 日 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簽 訂 日 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三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
線路加固、吊軌束梁、開挖路基澆筑混凝土支墩、架設拆除d梁、工作坑土方開挖工程、鋼筋混凝土防護涵預制,防護涵頂進工程。
3.地點和時間:
(1)湯林線(湯旺河-烏伊嶺站)間線路。
(2)施工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施工地段內湯林線(湯旺河-烏伊嶺站)間線路。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后,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5份,返還甲方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四
一、施工現場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
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
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
并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
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
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
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
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1)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術交底書。
(3)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4)安全設施驗收書。
(5)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6)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7)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1)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布置落實,責任到人。
(2)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
(3)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
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
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
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
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
(2)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 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② 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
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
瓶閥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
③ 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
(1)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① 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
了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發生事故后,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② 在工區或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了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
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③ 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學習機具設備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2)特種作業教育
①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② 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③ 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④ 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
(3)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通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后應進行從新教育。
① 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② 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③ 新崗位的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 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⑤ 經教育后,方準上崗操作。
(4)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著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① 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② 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③ 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④ 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⑤ 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后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5)采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① “五新”的基礎知識。
② “五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③ 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④ 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⑤ 采用“五新”后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應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崗操作。
(6)經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它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的教育內容包括:
① 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文件、指示。
② 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③ 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④ 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⑤ 班組應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
(7)安全管理干部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訓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知識。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 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 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 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
并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 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實反映情況。
2、安全生產制度
(1)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2)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3)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4)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5)對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6)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7)鑒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每年至少檢查4-6次,項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周、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程、法令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和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
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群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復查制度。
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運行。
五、施工人員安全注意規定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所有員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增強安全意識,確保人身安全。
3、員工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好安全帽。
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
4、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選擇有安全保障的巡視線路。
5、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與設備及施工車輛、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離。
6、嚴禁在吊裝區域逗留。
7、嚴禁飲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8、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
9、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合理的指揮和建議。
10、與施工人員溝通應文明友善,主動協調好雙方關系。
11、所有員工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統一管理。
六、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五
甲方: 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平等、互利、合作的意愿,達成如下協議:
二. 協議內容:
1. 施工前,由乙方工作人員與甲方在現場設計翻漏方案。
2.乙方進場施工,須經甲方同意。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2. 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與學校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
3.施工人員進入現場須戴安全帽;
4.學生上學期間,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警示學生遠離施工危險區域,并提醒學生課間不要在施工危險區域逗留或玩耍,以防發生危險。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5.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6.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施工單位經甲方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范,并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后方可使用;
7.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對施工中發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9.乙方保證所作的工程質量和進度,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意外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10、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六
甲方:(設備管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根據《關于 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批復》( 文號)(審查批復文件)審查批復,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轄的運營線路施工,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工程《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
3.地 點:
4.影響范圍:(指施工作業對甲方設備的影響)
5.施工安全等級:
6.臨近營業線施工類別: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至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 〕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成鐵運〔 〕 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 〕 號) 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聯系電話)任組長,甲方 (聯系電話)任副組長,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并立即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并相互簽認備查。
5.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⑴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⑵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⑶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⑷沒有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⑸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⑹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⑺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⑻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嚴禁在天窗點外進行天窗點內的作業項目,杜絕無計劃、超范圍施工,杜絕不具備列車放行條件放行列車。臨近既有線施工必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做到“一機一人、車過機停”。
㈡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⑴開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⑵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⑶提供既有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⑷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2.實行安全監督制度,對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設備相關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并進行檢查簽認。
3.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文件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設備的準確位置。如無法提供地下設施的準確位置時,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范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6.甲方根據乙方施工內容,按照臨近營業線a類、b類、c類施工要求進行現場監管。
㈢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并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其具體情況,乙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設備損壞和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工程質量按設計文件、《施工規范》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評定)。
3.臨近鐵路營業線a類施工,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4.臨近鐵路營業線b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對營業線采取“防拋、防落、防撞、絕緣”等的保護措施,所設計的防護設施必須經鐵路局主管審查批準;對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使用和行車安全的防護設施設置及受鐵路營業線限界限制,確不能設置防護設施時,納入施工計劃管理,并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5.臨近營業線進行以下可能影響鐵路路基穩定、行車設備使用安全的施工,列為c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結合營業線設備安全限界,劃分工程機械的安全作業范圍,設置安全警戒標志、標線,實行“一車一人”的專人防護,列車通過前停止作業;對路基填筑,基坑、孔樁開挖、電纜溝、水溝開挖及棄土堆放等施工,必須對鐵路路基基礎采取“防溜、防坍塌”措施,并專人進行監護;臨近通信、信號及供電光纜溝、電纜溝、給水管路、電力架空線10米范圍內的挖溝、取土、路基碾壓等施工,必須對既有光纜、電纜等隱蔽設施進行探測,并須劃定安全作業區,在設備管理單位的監控下施工。必要時需對營業線運營設備進行遷改、過渡后方可進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組織正式施工72小時前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報施工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如甲方人員異地施工配合時需解決甲方人員的交通問題(解決方式由雙方現場協商)。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違反施工程序及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設備 和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因乙方施工致使甲方設備不滿足規范要求或造成損害的,乙方必須按規范要求予以及時恢復。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7.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8.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范》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設備和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對施工期間不能按期恢復正常狀態的設備應采取措施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設備和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范,確保行車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合格證)上崗。
10.乙方改動既有設備,須停水、停電、開挖、爆破、封鎖線路等影響甲方設備正常運行的施工,均應按照鐵路局《各項行車設備施工的審批與實施辦法》的程序規定,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11.局外施工單位,凡在成都鐵路局管內承擔營業線施工,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執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成鐵安〔20__〕481號)。
五、安全防范內容和措施
1.乙方必須安排專職防護人員與甲方配合負責人對口聯系,分別在車站進行行車防護,辦理施工手續,做好施工登消記,及時傳遞作業命令,擔任行車防護,時刻傳遞列車運行信息。
2.禁止進行帶電作業,遠離作業必須保持與帶電部分足夠的安全距離。
3.站區內施工,特別是跨道運輸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并防止短接軌道電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車限界,并采取措施,防止他人人為移動侵限影響行車。
5.支柱基礎開挖,開挖處所不得超過規定開挖數量,并采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設置警示標志。
6.如遇基礎開挖中涉及爆破,必須按照爆破作業的相關規定,完善手續辦理,并由有爆破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過程中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飛石砸傷供電設施,并進行有效防護,在封鎖點內進行。
7.施工中涉及供電設備改變或施工范圍內可能因施工發生變化的設備,每日作業結束前,必須采取響應的措施進行測量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列車放行條件和設備運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須認真開展工前調查,制定詳實的施工方案,并做好應急處理方案,根據實際天窗時間,合理安排施工任務。杜絕延點影響行車。
9.各點開工前,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工區,并組織車間、工區人員踏勘現場。乙方向甲方車間、工區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方案交底,講明對既有設備的影響,最后形成書面資料提交工區。
六、結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開挖、支柱組立、支持結構安裝等接供電線工程
1.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作業推進進度,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加強施工監理,特別是隱蔽工程監理,做好施工配合記錄。
2.甲方配合人員必須履行職責,有權停止乙方的違章作業。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兩日報日停電施工作業計劃。包括:申請停電時間,作業內容及作業具體地點(含所涉及的支柱桿號)。
4.由甲方派專人配合申請停送電命令,乙方指派專人任駐站防護員,傳遞停送電命令。
5.由甲方派專人監護驗電接地,乙方派專人驗電接地。
6.停電作業結束后,由乙方負責撤出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及機具并確認,然后乙方駐站防護人員通知甲方配合人員消除停電命令。
由乙方人員負責檢查所有機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員和乙方技術人員對施工后的接觸網參數進行檢查,檢調至標準。
7.臨近營業線b類不納入鐵路局施工計劃的施工以及c 類施工納入鐵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管理,按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的要求:基建項目施工單位歸口各建設指揮部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其他項目乙方書面委托甲方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
8.配合程序:施工中凡有影響既有線設備時,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所屬工區配合施工(如實指明配合時間、區間、里程、作業內容等)。甲方所屬工區必須安排人員現場施工配合,按營業線施工規定進行登記等。(甲方調度傳真電話:)
9.甲方配合及監管人員到達現場的交通問題由乙方解決。若因交通問題配合人員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施工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單位負責。甲方配合人員確需住宿的,住宿問題由乙方解決。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關于發布〈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的通知》(鐵建設函[20__]113號)執行。
八、違約責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㈢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于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據本規定,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增補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與本協議一并執行。
十一、(路內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或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各一份(ⅰ、ⅱ級施工報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路外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所、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后生效,協議原件返還甲方后方可開展施工配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主管領導 主管領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監室(辦事處安監分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必須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因此,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乙方進駐甲方廠區工作的安全、環保職責,以及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的處理程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實施。在乙方已知悉甲方相關企業規定的情況下,雙方簽訂本安全生產、環保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責任
1.1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定乙方單位為獨立法人并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2負責對乙方進入甲方工廠內施工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
1.2對乙方安全、環境、治安、防火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甲方意見,情節嚴重者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3甲方安全主管人員負責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環境、治安、防火進行檢查與協調,監督乙方識別危險源,制定防范措施,制定預案,告知施工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緊急措施。
第二條:乙方責任
2.1乙方進駐甲方廠區應遵守甲方的安全、環保規定。
2.1.1必須遵守國家及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1.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1.3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2.1.4廠區不準亂停車輛,并限速行駛15km/h。
2.1.5臨時用電、動火作業及危險作業必須到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2.1.6從事動火及危險作業,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2.1.7乙方應保證進入甲方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精神狀態良好,不得安排有作業禁忌癥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2.1.8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并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級安監部門強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來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1.9必須接受甲方在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違章行為按照甲方相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理決定。
2.1.10乙方工作人員只允許在規定的作業現場工作,未經甲方允許嚴禁進入甲方廠區的其它區域。
2.1.11乙方應加強施工過程水電利用管理,節約能源,嚴禁跑冒滴漏、長明燈、長流水現象的發生。嚴禁使用碘鎢燈、大功率電器照明取暖,嚴禁使用電爐,違者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2.2、乙方進駐廠區應遵守的安全生產職責
2.2.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乙方應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
2.2.2危險作業(易燃易爆場所、高空作業等)需制訂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報甲方。
2.2.3乙方對所承包工程若進行分包,乙方須與分包方簽訂施工安全、環境協議。
2.2.4乙方對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2.2.5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刻上報甲方安全主管部門,保護好現場,配合調查,并及時組織搶救。不得瞞報、謊報、遲報。甲方安全主管人員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2.6當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以救護傷者為第一責任,包括籌措資金、安排人員救護等,甲方視情況可使用乙方的工程款(或貨款)代乙方處理安全事故。
2.2.7乙方責任人負責對進駐甲方廠區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環境教育,使其了解并掌握國家、甲方的安全生產、環境管理制度,杜絕“三違”現象,切實做到三不傷害,確保一方平安。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其搶救及善后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2.8乙方必須對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實施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2.2.9乙方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有賭博、偷竊、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將按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2.10乙方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并接受甲方安全主管人員日常性的檢查。
2.2.11乙方必須愛護甲方的公物和綠化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同時必須遵守甲方內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則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處理。
2.2.12乙方的設備、工具、物資等進入甲方區域時,必須提供物資清單,經門衛檢查無誤后方可進入施工區域。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區域后,必須自行妥善管理,謹防失竊,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2.1.13乙方必須確保進入甲方施工現場設備為完好設備,嚴禁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進行施工作業。
2.2.15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須為國家規定環保產品,施工過程產生的廢棄物按甲方要求處置,危險廢棄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場所,對施工現場應隨時進行清理,保持清潔有序。
第三條:違約責任
3.1乙方在甲方工廠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乙方責任),除承擔由于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外,并對乙方處罰100-100000元,嚴重的加倍負激勵,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3.2未簽訂相關安全協議或在工廠內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規進入生產現場,或給工廠造成隱患,對乙方處罰100-10000元。
3.3乙方施工人員在作業現場存在“三違”現象的,且違犯施工安全協議規定的,對乙方進行處罰500-10000元。
3.4 乙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質證明,嚴禁弄虛作假、偽造、涂改資質證明;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進廠施工資格,并對責任單位處罰200-5000元。
3.5 甲方為保證相關方在廠區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控,為督促乙方做好施工過程自我安全管理到位,自主有效做好其施工監控工作,杜絕“三違”現象,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相關方施工安全狀態,乙方應繳納兩萬元安全質量保證金。
3.6 如若乙方在合作過程中,未發生“三違”行為與野蠻施工現象,按規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且未被甲方檢查通報考核,合作結束后繳納的安全質量保證金原數返還乙方;如若乙方合作過程中,管理不到位,不按要求安全施工,作業現場存在施工“三違”現象,而被工廠安全檢查通報,則由甲方按協議要求沒收乙方繳納的安全質量保證金。
3.7 如若乙方年內累計被甲方通報負激勵處理達三次以上(含三次),將取消乙方進入甲方廠區施工資格,永不錄用。
第四條:其他
4.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無法達成一致,則由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4.2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八
甲方:(設備管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根據《關于 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批復》( 文號)(審查批復文件)審查批復,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轄的運營線路施工,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工程《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線 站 工程
2.作業內容:
3.地 點: 線 站(區間)
4.影響范圍:(指施工作業對甲方設備的影響) 區站 設備
5.施工安全等級: 級
6.臨近營業線施工類別: 類
二、施工地段: 線 區站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20__〕51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 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聯系電話)任組長,甲方 (聯系電話)任副組長,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并立即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并相互簽認備查。
5.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⑴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⑵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⑶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⑷沒有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⑸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⑹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⑺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⑻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嚴禁在天窗點外進行天窗點內的作業項目,杜絕無計劃、超范圍施工,杜絕不具備列車放行條件放行列車。臨近既有線施工必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做到“一機一人、車過機停”。
㈡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⑴開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⑵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⑶提供既有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⑷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2.實行安全監督制度,對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設備相關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并進行檢查簽認。
3.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文件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設備的準確位置。如無法提供地下設施的準確位置時,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范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6.甲方根據乙方施工內容,按照臨近營業線a類、b類、c類施工要求進行現場監管。
㈢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并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其具體情況,乙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設備損壞和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工程質量按設計文件、《施工規范》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評定)。
3.臨近鐵路營業線a類施工,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4.臨近鐵路營業線b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對營業線采取“防拋、防落、防撞、絕緣”等的保護措施,所設計的防護設施必須經鐵路局主管審查批準;對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使用和行車安全的防護設施設置及受鐵路營業線限界限制,確不能設置防護設施時,納入施工計劃管理,并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5.臨近營業線進行以下可能影響鐵路路基穩定、行車設備使用安全的施工,列為c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結合營業線設備安全限界,劃分工程機械的安全作業范圍,設置安全警戒標志、標線,實行“一車一人”的專人防護,列車通過前停止作業;對路基填筑,基坑、孔樁開挖、電纜溝、水溝開挖及棄土堆放等施工,必須對鐵路路基基礎采取“防溜、防坍塌”措施,并專人進行監護;臨近通信、信號及供電光纜溝、電纜溝、給水管路、電力架空線10米范圍內的挖溝、取土、路基碾壓等施工,必須對既有光纜、電纜等隱蔽設施進行探測,并須劃定安全作業區,在設備管理單位的監控下施工。必要時需對營業線運營設備進行遷改、過渡后方可進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組織正式施工72小時前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報施工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如甲方人員異地施工配合時需解決甲方人員的交通問題(解決方式由雙方現場協商)。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違反施工程序及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設備 和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因乙方施工致使甲方設備不滿足規范要求或造成損害的,乙方必須按規范要求予以及時恢復。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7.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8.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范》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設備和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對施工期間不能按期恢復正常狀態的設備應采取措施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設備和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范,確保行車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合格證)上崗。
10.乙方改動既有設備,須停水、停電、開挖、爆破、封鎖線路等影響甲方設備正常運行的施工,均應按照鐵路局《各項行車設備施工的審批與實施辦法》的程序規定,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11.局外施工單位,凡在成都鐵路局管內承擔營業線施工,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執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成鐵安〔20__〕481號)。
五、安全防范內容和措施
1.乙方必須安排專職防護人員與甲方配合負責人對口聯系,分別在車站進行行車防護,辦理施工手續,做好施工登消記,及時傳遞作業命令,擔任行車防護,時刻傳遞列車運行信息。
2.禁止進行帶電作業,遠離作業必須保持與帶電部分足夠的安全距離。
3.站區內施工,特別是跨道運輸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并防止短接軌道電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車限界,并采取措施,防止他人人為移動侵限影響行車。
5.支柱基礎開挖,開挖處所不得超過規定開挖數量,并采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設置警示標志。
6.如遇基礎開挖中涉及爆破,必須按照爆破作業的相關規定,完善手續辦理,并由有爆破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過程中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飛石砸傷供電設施,并進行有效防護,在封鎖點內進行。
7.施工中涉及供電設備改變或施工范圍內可能因施工發生變化的設備,每日作業結束前,必須采取響應的措施進行測量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列車放行條件和設備運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須認真開展工前調查,制定詳實的施工方案,并做好應急處理方案,根據實際天窗時間,合理安排施工任務。杜絕延點影響行車。
9.各點開工前,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工區,并組織車間、工區人員踏勘現場。乙方向甲方車間、工區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方案交底,講明對既有設備的影響,最后形成書面資料提交工區。
六、結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開挖、支柱組立、支持結構安裝等接供電線工程
1.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作業推進進度,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加強施工監理,特別是隱蔽工程監理,做好施工配合記錄。
2.甲方配合人員必須履行職責,有權停止乙方的違章作業。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兩日報日停電施工作業計劃。包括:申請停電時間,作業內容及作業具體地點(含所涉及的支柱桿號)。
4.由甲方派專人配合申請停送電命令,乙方指派專人任駐站防護員,傳遞停送電命令。
5.由甲方派專人監護驗電接地,乙方派專人驗電接地。
6.停電作業結束后,由乙方負責撤出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及機具并確認,然后乙方駐站防護人員通知甲方配合人員消除停電命令。
由乙方人員負責檢查所有機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員和乙方技術人員對施工后的接觸網參數進行檢查,檢調至標準。
7.臨近營業線b類不納入鐵路局施工計劃的施工以及c 類施工納入鐵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管理,按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的要求:基建項目施工單位歸口各建設指揮部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其他項目乙方書面委托甲方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
8.配合程序:施工中凡有影響既有線設備時,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所屬工區配合施工(如實指明配合時間、區間、里程、作業內容等)。甲方所屬工區必須安排人員現場施工配合,按營業線施工規定進行登記等。(甲方調度傳真電話:)
9.甲方配合及監管人員到達現場的交通問題由乙方解決。若因交通問題配合人員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施工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單位負責。甲方配合人員確需住宿的,住宿問題由乙方解決。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關于發布〈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的通知》(鐵建設函[20__]113號)執行。
八、違約責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㈢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于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據本規定,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增補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與本協議一并執行。
十一、(路內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或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各一份(ⅰ、ⅱ級施工報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路外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所、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后生效,協議原件返還甲方后方可開展施工配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主管領導 主管領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監室(辦事處安監分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九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必須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因此,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乙方進駐甲方廠區工作的安全、環保職責,以及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的處理程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實施。在乙方已知悉甲方相關企業規定的情況下,雙方簽訂本安全生產、環保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責任
1.1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定乙方單位為獨立法人并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2負責對乙方進入甲方工廠內施工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
1.2對乙方安全、環境、治安、防火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甲方意見,情節嚴重者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3甲方安全主管人員負責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環境、治安、防火進行檢查與協調,監督乙方識別危險源,制定防范措施,制定預案,告知施工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緊急措施。
第二條:乙方責任
2.1乙方進駐甲方廠區應遵守甲方的安全、環保規定。
2.1.1必須遵守國家及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1.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1.3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2.1.4廠區不準亂停車輛,并限速行駛15km/h。
2.1.5臨時用電、動火作業及危險作業必須到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2.1.6從事動火及危險作業,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2.1.7乙方應保證進入甲方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精神狀態良好,不得安排有作業禁忌癥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2.1.8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并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級安監部門強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來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1.9必須接受甲方在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違章行為按照甲方相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理決定。
2.1.10乙方工作人員只允許在規定的作業現場工作,未經甲方允許嚴禁進入甲方廠區的其它區域。
2.1.11乙方應加強施工過程水電利用管理,節約能源,嚴禁跑冒滴漏、長明燈、長流水現象的發生。嚴禁使用碘鎢燈、大功率電器照明取暖,嚴禁使用電爐,違者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2.2、乙方進駐廠區應遵守的安全生產職責
2.2.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乙方應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
2.2.2危險作業(易燃易爆場所、高空作業等)需制訂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報甲方。
2.2.3乙方對所承包工程若進行分包,乙方須與分包方簽訂施工安全、環境協議。
2.2.4乙方對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2.2.5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刻上報甲方安全主管部門,保護好現場,配合調查,并及時組織搶救。不得瞞報、謊報、遲報。甲方安全主管人員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2.6當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以救護傷者為第一責任,包括籌措資金、安排人員救護等,甲方視情況可使用乙方的工程款(或貨款)代乙方處理安全事故。
2.2.7乙方責任人負責對進駐甲方廠區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環境教育,使其了解并掌握國家、甲方的安全生產、環境管理制度,杜絕“三違”現象,切實做到三不傷害,確保一方平安。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其搶救及善后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2.8乙方必須對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實施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2.2.9乙方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有賭博、偷竊、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將按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2.10乙方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并接受甲方安全主管人員日常性的檢查。
2.2.11乙方必須愛護甲方的公物和綠化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同時必須遵守甲方內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則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處理。
2.2.12乙方的設備、工具、物資等進入甲方區域時,必須提供物資清單,經門衛檢查無誤后方可進入施工區域。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區域后,必須自行妥善管理,謹防失竊,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2.1.13乙方必須確保進入甲方施工現場設備為完好設備,嚴禁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進行施工作業。
2.2.15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須為國家規定環保產品,施工過程產生的廢棄物按甲方要求處置,危險廢棄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場所,對施工現場應隨時進行清理,保持清潔有序。
第三條:違約責任
3.1乙方在甲方工廠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乙方責任),除承擔由于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外,并對乙方處罰100-100000元,嚴重的加倍負激勵,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3.2未簽訂相關安全協議或在工廠內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規進入生產現場,或給工廠造成隱患,對乙方處罰100-10000元。
3.3乙方施工人員在作業現場存在“三違”現象的,且違犯施工安全協議規定的,對乙方進行處罰500-10000元。
3.4 乙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質證明,嚴禁弄虛作假、偽造、涂改資質證明;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進廠施工資格,并對責任單位處罰200-5000元。
3.5 甲方為保證相關方在廠區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控,為督促乙方做好施工過程自我安全管理到位,自主有效做好其施工監控工作,杜絕“三違”現象,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相關方施工安全狀態,乙方應繳納兩萬元安全質量保證金。
3.6 如若乙方在合作過程中,未發生“三違”行為與野蠻施工現象,按規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且未被甲方檢查通報考核,合作結束后繳納的安全質量保證金原數返還乙方;如若乙方合作過程中,管理不到位,不按要求安全施工,作業現場存在施工“三違”現象,而被工廠安全檢查通報,則由甲方按協議要求沒收乙方繳納的安全質量保證金。
3.7 如若乙方年內累計被甲方通報負激勵處理達三次以上(含三次),將取消乙方進入甲方廠區施工資格,永不錄用。
第四條:其他
4.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無法達成一致,則由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4.2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十
施工安全協議書
甲方(建設方):
乙方(施工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共同利益,為保證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具體以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為準)
1、項目名稱:
2、工程地點:
3、施工時間:
二、雙方權責
1、乙方保證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項目的資質,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隊人員具有相應的專業施工條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規和安全規定,建立完備的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
2、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試,并報給甲方備案。乙方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的,按前述規定執行。
3、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乙方應在開工前?日將安排參與施工人員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備案,凡已提交備案的工程施工人員,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補、調配人員,乙方應在???日內重新遞交甲方處登記。若乙方未按時備案、未將全部施工人員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備案、提交施工人員的虛假身份信息或增補、調配人員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記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施工權并另找施工單位合作。
4、乙方對其指派的施工人員的工作負有管理職責。參與施工的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佩戴好工作證(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進入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對于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按期足額發放施工人員的勞動報酬和各類補貼。乙方與施工人員之間發生的勞資糾紛,發生的全部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若因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事故、乙方與人員的勞資糾紛等造成甲方對外賠償擔責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對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應在開工前????日內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自帶的用于施工的機械設備的出廠說明、安全技術檢測證明等技術文件,甲方有權在乙方施工前對乙方自帶或外租的機械設備、電動工具、臨時用電設施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等進行檢查。
乙方每次開工前應對施工現場的環境、操作設備、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且不超過檢驗周期。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并通知甲方檢查后方可繼續施工。乙方保證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性能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設備,必須撤離施工現場進行更換。
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相應位置設定安全防護設施、遮欄、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員或第三方損害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對乙方施工現場,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和提出整改建議。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指導,若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產的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對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乙方糾正,乙方應當立即整改。造成人身傷亡等安全責任事故的,乙方負責善后處理及經濟賠償事宜。
8、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9、乙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范圍。約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項目,乙方不得再行轉包、分包給第三方施工,否則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費用,并有權另找施工方合作。
雙方確定以本合同尾部載明的地址為送達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寫的地址錯漏、需變更電話或地址時未及時通知另一方導致送達不能的,由其承擔一切不利后果。
四、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約定所產生的有關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合同不一致之處,經雙方商議,按的書面補充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該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盡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十二
施工安全協議書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的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并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并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作業,并按規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三、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 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 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后作業 酒后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 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款500元。
5、 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 罰款發生后,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月____ 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十三
工程名稱________用房工程
工程地址:
甲 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用房工程項目部
乙 方:________設租賃公司
為保證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范雙方行為,使甲乙雙方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為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雙方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1、人員進場后必須經項目安全教育后,方可作業。
2、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隊)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3、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并認真落實實施。
4、發生事故后,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供相關資料。
6、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為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責任
1、為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為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5、凡甲方沒有設置,可靠有效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6、凡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人員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一、乙方責任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配合項目部做好塔吊的技術安全檢測和備案。
2、進場的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進場人員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人員絕對不得上崗操作,如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項目部將按安全管理規定給以處罰。
3、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十不吊”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兩人同時在塔吊駕駛室內;不得在駕駛室內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無故在塔吊駕駛室外塔機上逗留。要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并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應經常對塔吊各個部位進行常規檢查、維修,確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運行。
7、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周歲以上人員)體弱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勞務隊、班組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為發生。
11、甲方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后,各安全防護設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仍違章作業,發生事故,乙方負責。
12、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3、不遵守勞動紀律,在作業打鬧、戲耍,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4、不按操作規程作業、不正確使用“三寶”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吊”規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
15、項目部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負責。
16、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此安全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 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十四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武漢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由建設單位統籌,以施工單位、各管線權屬單位及管線施工單位為主體共同推進管線建設,統一簽署管線安全保護協議。各管線建設相關單位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在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必須查詢和探測施工區域的既有管線情況,并根據查明的情況形成既有管線情況一覽表,各參建單位共享。既有管線的產權單位以及相關勘測單位對查詢和現場探測工作必須給予支持和配合,不提供或不配合現場探測工作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在工程開工前,參建各方應制定管線保護措施方案,簽定管線安全保護協議,明確各方的管線保護責任領導和現場責任人,編制處理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在開挖施工前,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的管線保護責任人必須及時到現場進行管線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
四、建設單位統籌、監督其所委托的施工和監理單位嚴格執行管線保護方案和保護協議;管線權屬單位必須安排現場責任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管線權屬單位未派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導致施工損壞管線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協 議 內 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已探明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既有管線,為確保現狀管線運行安全,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管線安全保護協議:
一、各方職責
(一)前期準備
1、管線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應提前通知建設單位,向其取得各類既有管線的圖紙等相關資料,建設單位在合理時間內配合完成資料提供,并委派專人進行現場既有管線情況交底。
2、管線施工單位必須在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的指導下制定管線安全保護措施方案和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交道路建設單位備案。
(二)施工過程
1、在施工中,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管線安全保護方案及本保護協議。
2、在施工前,各施工單位必須結合既有管線資料及交底內容進行人工探挖,確切掌握地下管線的實際走向和埋設深度。當管線實際情況與資料內容不符時,暫停施工并立即向既有管線權屬單位和建設單位反映。相應單位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安排現場責任人到場指導,管線施工單位需在現場責任人的監護、指導下繼續施工。
3、在遇到既有管線較復雜、施工難度較大的情況下,管線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既有管線權屬單位和建設單位,請其安排現場責任人進行現場指導和監護,相應單位要給予配合支持。
4、既有管線監護人員須積極配合支持施工單位,負責指導其在既有管道附近開挖探 管及施工的監護工作,同時在既有管道設置警示標志,并進行監護。對連續施工需要跟蹤監護項目,須派人24小時做好監護工作。
5、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設置警示標志,積極配合既有管線權屬單位監護人員工作,嚴格按其指導施工,如有危及既有管道安全的行為,既有管線權屬單位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施工單位不得強行施工。
(三)事故處理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生管線損壞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相應管線權屬單位進行搶修并做好原始記錄,嚴禁晚報、瞞報。管線權屬單位在接到通知后應無條件做好事故搶險和處理工作。在事故處理完成后,各方應依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武漢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武漢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以及本安全保護協議的規定做好責任認定,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與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二、專項補充內容
本協議參建各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于施工工程驗收合格之日止。
各方確認的管線圖作為本協議附件附后。
三、安全責任人
本協議參建各方安全責任領導及現場安全責任人如下:
單位名稱
安全責任
領導聯系電話現場安全
責任人聯系電話
四、簽章確認
建設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施工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管線施工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管線權屬單位(蓋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十五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甲 方
乙 方:
為保證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范雙方行為,使甲乙雙方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為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雙方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1、人員進場后必須經項目安全教育后,方可作業。
2、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隊)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3、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并認真落實實施。
4、發生事故后,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供相關資料。
6、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為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責任
1、為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為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5、凡甲方沒有設置,可靠有效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6、凡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人員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一、乙方責任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配合項目部做好塔吊的技術安全檢測和備案。
2、進場的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進場人員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人員絕對不得上崗操作,如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項目部將按安全管理規定給以處罰。
3、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十不吊”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兩人同時在塔吊駕駛室內;不得在駕駛室內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無故在塔吊駕駛室外塔機上逗留。要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并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應經常對塔吊各個部位進行常規檢查、維修,確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運行。
7、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周歲以上人員)體弱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勞務隊、班組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為發生。
11、甲方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后,各安全防護設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仍違章作業,發生事故,乙方負責。
12、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3、不遵守勞動紀律,在作業打鬧、戲耍,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4、不按操作規程作業、不正確使用“三寶”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吊”規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
15、項目部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負責。
16、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此安全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 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 〕 號)及《呼和浩特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運[ ] 號)、《呼和浩特鐵路局電務部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電〔 〕 號)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無線鐵塔維護保養,
3.線名里程:臨策線
4.作業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或以鐵路局批準的施工封鎖計劃時間為準。
5.影響行車設備使用范圍。
區間影響設備:無線直放站和g網基站的鐵塔、饋線、天線。
站內影響設備:無線鐵塔、饋線、天線。
具體施工影響范圍以當月路局批準的施工計劃為準。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 施工責任地段:臨策線。具體施工地點以呼和浩特鐵路局物質采購招標書(標書編號:12-118-5)標注的維保鐵塔地點為準。
2.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
2.《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呼和浩特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
3.《鐵路通信工程設計施工規范》、《通信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鐵路通信維護規則》等有關施工安全規章標準。
4. 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_______〕______號)及《呼和浩特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運[______]______號),《呼和浩特鐵路局電務部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電〔______〕______號)。
5. 鐵道部、呼和浩特鐵路局有關施工安全的其它規章、標準、文件、紀要、電報等。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安排、施工內容、施工范圍,為甲方提供具體施工時間、地點、內容,并將每日施工范圍、內容開工前告知甲方配合人員。
2.甲方派技術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和賽汗通信車間主任______(電話:______)、集寧通信車間主任______(電話:______)、呼和g網車間主任______(電話:______)參加施工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通信設備運用情況,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通信設備運用情況制定施工安全預防措施,確保甲方通信設備的安全運用,否則不準施工。
3.凡在既有線范圍內的作業,必須在“天窗點”內或“封鎖點”內進行。
4.甲方監護范圍為協議寫明的施工內容和線名里程所規定范圍。超出協議規定范圍作業造成通信設備損壞,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在施工前,乙方與甲方現場管轄通信車間簽訂《施工安全監管方案》,明確雙方配合方式、監管人員、現場負責人、雙方聯系協調方式、施工范圍內設備防護方式等具體事宜。《施工安全協議》經甲、乙方雙方主管部門、領導簽字、蓋章后,與簽訂的《施工安全監管方案》、《通信設施排干方案》一同生效。
6.甲方指定賽汗通信車間主任張祎、集寧通信車間主任何全勝、呼和g網車間主任陳勇、呼和通信車間主任路明華、包頭通信車間主任郭旭華、包西g網車間主任閆培忠、臨河通信車間主任文天云、烏海通信車間主任白玉堂任施工現場配合監管負責人(i、ii及施工按照呼鐵運[_______]_______號文件由相關級別人員擔任),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7.乙方明確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為施工現場負責人,協調解決涉及有關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8.乙方應嚴格按鐵路局批準的施工計劃安排施工,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決不允許超計劃、范圍、內容施工。如施工計劃需要變更,乙方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準變更。
9.施工前,甲、乙雙方共同確定施工范圍內鐵塔下方的安全防護范圍并拉安全警戒線進行防護,乙方應專門設立防護員,禁止行人鐵塔附近通過及在鐵塔周圍逗留。
10.每次鐵塔施工作業,必須經甲方監管防護人員同意方可進行施工作業,未征得甲方監管防護人員同意,乙方不能進行施工作業,杜絕點外施工作業。
11.乙方施工必須有甲方人員在現場進行監管防護,甲方監管防護人員未到現場乙方不能進行鐵塔施工作業。
12.乙方登高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持有有效登高證件上崗,乙方登高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13.無線鐵塔毗鄰接觸網及電力高壓線帶電部分作業最小接近距離不足2米,回流線不足1米時,必須在接觸網或高壓電力線停電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14.高空作業使用的工具、器材不得上下拋遞,必須用繩索吊上、吊下。
15.在天窗點內和封鎖點內的施工,施工前乙方現場負責人和甲方施工監護負責人要分別下達施工作業單。施工作業人員和配合施工監護人員都要明確施工及監護的內容、地點、時間和影響范圍,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到崗。并提前40分鐘到達施工地點做好施工和配合前的準備工作。
16.乙方申請施工計劃時應充分考慮甲方配合作業時間,同時與現場車間加強溝通確定配合工作量,在作業中預留甲方恢復設備時間,如甲方能力無法配合乙方大量作業時,乙方應調整作業量,以便甲方順利完成監護配合工作,否則甲方不承擔施工延時開通責任。
17.甲方現場監管、巡視人員發現現場施工對既有通信設備有可能造成妨害時,應立即填發《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現場負責人簽認后留存備查。乙方應按照通知書要求及時整改。如發生乙方未簽認、未整改、繼續野蠻施工的,甲方監管人員有權終止乙方施工,并將《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報通信段調度。
18.施工期間,施工人員要嚴格執行電務基本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既有通信設備正常運用。施工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裝通信設備或進行可能對既有設備造成損害的作業。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完成和監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務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規章制度。
2.雙方聯合成立協調小組,由乙方項目經理 鄭子瑞 任組長,甲方分管領導 主管副段長李成祥 任副組長,甲方 安全科科長趙小平、調度科科長石建國、無線通信科科長王承中、賽汗通信車間主任張祎、集寧通信車間主任何全勝、呼和通信車間主任路明華、呼和g網車間主任陳勇、包頭通信車間主任郭旭華、包西g網車間主任閆培忠、臨河通信車間主任文天云、烏海通信車間主任白玉堂 和乙方 路洪忠、王景葉 任組員。協調小組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
3.當發生危及行車安全問題、隱患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確保行車安全。
4.建立聯合安全檢查和信息聯系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互通施工安全情況,掌握施工安全動態。
5.發現事故、險情情況時,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全力參與救援搶修工作,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積極做好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施工封鎖計劃審核蓋章),3日之內予以答復(施工組織、方案審查適當延長)。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委派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鐵塔設備、設施的核查和鐵塔設施的防護工作,并對核查工作做成書面記錄交乙方。
3.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施工安全監督員,到現場對施工現場的鐵塔維保施工進行安全監督檢查,防止由于乙方施工作業造成對既有鐵塔設施、通信設備、引線、饋纜的損壞,影響設備正常使用。
4.對乙方施工范圍內的設備、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5.發現施工質量不合格及危及既有通信設備安全的隱患應責令乙方立即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填發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或停工通知書)。
6.施工完畢后,甲方應組織技術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按規定及時辦理驗收手續。
(三) 乙方安全職責
1.開工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并制訂確保施工行車安全的對策、措施。
3.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信息等情況,經常保持與甲方的聯系。
4.凡在既有線施工范圍進行的施工作業,必須提前3日以《營業線施工監護(配合)申請書》【附件9】書面形式告知甲方車間負責人或工長,內容包括施工地點、里程,作業內容、作業時間,雙方簽認生效后,甲方指派配合人員進行配合。乙方在既有通信設備影響范圍內施工必須在甲方安全監督(配合)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作業,否則對其行為所導致的一切安全問題負全責。
5.做好責任區段既有設備、設施的巡視養防和必要的安全防護工作,對現場作業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填發營業線施工監管通知書),應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
7.施工作業工具、機具、器材不得侵入鐵路限界,在站內運送器具必須保證旅客和行人的安全。
8.在施工期間對施工范圍內的網圍欄及其門、鎖和路外安全負責。
9.嚴禁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同時加強對分包單位和個人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10.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時,按有關規定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
違反雙方約定的條款,造成行車事故、險情,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并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_______〕_______號)及《呼和浩特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呼鐵運[_______]_______號)的相關規定的標準,對違約一方進行責任追究,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數額根據實際發生情況而定)。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并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無法解決時,可以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
3.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報鐵路局設備主管部門和安監室核審各一份。
八、聯系方式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十七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發包方)
乙方: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包方)
為保證天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港原年產42萬噸電石項目空分空壓間設備安裝施工期間甲方、乙方以及受影響的第三方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施工活動對環境的影響,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安全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
1、 對乙方的安全、環保資質進行審查、備案。
2、 監督乙方不得與其他任何單位簽訂分包、轉包合同。
3、 依據甲方關于相關安全、環保管理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環保管理。
4、 對乙方的施工現場以及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按國家現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對乙方進行考核。
5、 發現乙方有違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報告業主方安全管理部門。
6、 發生事故或其他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時,要求乙方積極救援,調用乙方人員、設備、機具等。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 有權拒絕甲方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指令。
2、 發現業主方、甲方、現場交叉作業第三方的事故隱患,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或督促整改。
3、 發生事故或者其他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時,有權要求甲方協助救援。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 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和毗鄰區域地下管線、地下工程、建構筑物、架空管線有關資料,或在施工前進行確認、確認后向乙方技術交底。
2、 不得向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 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4、 乙方發生事故或其他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時,甲方有義務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5、 負責統一協調乙方與施工現場其他各方交叉作業的安全管理。
6、 乙方的施工地點如在甲方生產區域,或乙方的施工作業與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交叉,甲方在本協議簽訂時,征求生產區域所在二級單位或生產經營活動所屬二級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的意見,商定進入其生產區域或交叉作業的安全措施,并填寫在本協議第八條中。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自覺遵守國家關于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環境保護、建筑安裝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自覺履行有關法律義務,獨立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產生的一切后果和相關責任。
2、 乙方應具備與所承擔的施工任務相適應的安全、環保資質,乙方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職工繳納保險費,建立、健全環保管理制度和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 接受甲方的資質審查和備案,接受甲方及甲方各級安全環保部門的安全檢查、安全評估、環保檢查,遵守甲方關于工程施工、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4、 乙方要明確施工項目安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將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姓名、聯絡方式、聯系電話書面報告甲方。
5、 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政府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隨身攜帶政府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必須清晰)否則視為無證操作。
6、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穿戴好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在安全帽、工作服明顯位置標明乙方單位名稱或簡稱,安全帽、工作服與甲方有明顯區別。
7、 乙方負責其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乙方人員工作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措施。
8、 乙方施工前要針對所承擔的項目,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確認,劃分作業活動并進行危險源辨識,對潛在的危險源不熟悉或不了解時要主動與甲方聯系,認真制定具體安全環保措施方案,做到每一個作業活動都有安全措施,現場交叉作業的安全措施既要保證本單位施工安全又要保證交叉作業相關方的安全,在報批開工報告時,附安全措施方案。
9、 禁區內動火、拆除、爆破、大型吊裝、開挖、進入閉塞空間等高危作業,必須事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許可手續,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管理,并不得擅離職守。
10、 乙方在動力介質管、重要設備、原有建構筑物附近及燃氣、氧氣、配電室等重要部位作業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管理,并不得擅離職守。
11、 從施工人員、施工機械(工、器具)、施工技術三方面對每項具體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安全技術交底記錄由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施工單位現場安全負責人各持一份。
12、 乙方的施工地點如在甲方生產區域,或乙方的施工作業與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交叉,乙方必須在進點施工前,與甲方生產區域所在單位或生產經營活動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報告,經許可后方可進點施工。
13、 乙方在現場的施工可能威脅到甲方或現場第三方的安全時,必須主動與被影響方聯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協商并采取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應書面記錄并傳達到作業人員;需要甲方協調的,服從甲方的協調和指揮。
14、 乙方在施工期間自備的設備、設施、工器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如需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設施、工器具,經甲方單位領導書面同意后,甲、乙雙方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甲方出租、出借的設備、設施、工器具應符合安全要求,交接時乙方必須進行驗收、確認,乙方一經接受使用,表示該設備、設施、工器具完好無安全隱患,如果造成事故或其他后果由乙方負責。
15、 乙方應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16、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危險部位必須進行有效的安全保護。
17、 乙方不得雇用、借用甲方的雇員。如乙方私自雇用、借用甲方的雇員,其在被雇用、借用工作期間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18、 乙方在施工現場不得擅自動用或操作本單位以外的設備、設施、工器具等。
19、 乙方要安全、文明施工。施工過程物料擺放整齊,安全通道暢通、施工完畢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20、 施工期間應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防止對環境造成的不應有的破壞、防止粉塵、噪聲、振動、污水等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垃圾、廢棄物料要固定存放地點,按時清除。
21、 使用產生噪聲和振動的設備,機動車輛以及其他噪聲源,應當采取消聲減振措施,產生的噪聲、振動不得超過國家標準。
22、 施工、物料運輸過程中,應當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
23、 施工結束后,應修整和恢復受到破壞的現場環境。
第五條 乙方獨立的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管理 ,甲方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與乙立生產區域交叉的施工現場和同一施工現場有甲方的其他乙方時,由甲方統一協調、管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協調、管理、監督、檢查、考核、
第六條 事故責任劃分
1、由于甲方單方面責任造成乙方或其他人員安全事故時,由甲方承擔安全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2、 由于乙方單方面責任造成甲方或其他人員安全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安全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3、無法明確事故責任方的,由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取證、責任劃分,明確各方應承擔的事故責任或進行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對責任劃分意見不一致時,由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裁定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八條 乙方負責其雇員工傷事故調查、分析、統計、上報、處理等工作,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時,應及時通報甲方。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由于乙方責任造成人員安全事故的,每發生一人次死亡扣罰乙方 ~ 元;每發生一人次重傷扣罰乙方 ~ 元;每發生一人次輕傷扣罰乙方 ~ 元。
第十條 本協議作為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
第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按國家《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辦法》對乙方實行相關處罰,此處罰并不免除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的規定而給甲方或業主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追加。
第十三條 本協議所有條款均為協議雙方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自愿、平等、協商后達成,是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本協議一式八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工主合同執行完畢結束。
(以下無內容)
(本頁無正文)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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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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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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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年 月 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十八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承攬商在作業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作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
工程/作業項目名稱:
工程/作業地址:
工程/作業范圍: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工程/作業項目發包前,甲方必須對乙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 部/廠作為工程主管單位,并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特種設備具備有效的特種設備使用證。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標準。
1.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設有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現場配有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現場設有兼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
2.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發包部門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雙方交底人員簽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和環安部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經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3. 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并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發包工程/作業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的,不得驗收;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更改狀態頁碼 c2/6
承攬商環安衛管理規定文件編號sz-e-wi309001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并結合工程/作業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措” (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童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上崗證》。
4.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施工許可證》,取得許可證證后方可進廠施工。
6.乙方在施工現場進行動火、吊掛、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等高風險作業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作業許可證》,并派專員監督。采取適宜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現場作業安全。
7.對預期會觸發甲方的消防系統,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統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業,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消防隔離許可證》,經甲方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依《消防隔離許可證》內容隔離相應的消防系統后方可施工,當天收工后通知消防監控室將隔離的消防系統復歸后方可離開。
8.工程/作業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作業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須派專人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人員行為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后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應對施工場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負責;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11.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主管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對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主管單位。
12.乙方作業過程中需排放施工廢水的,事先必須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門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電、氣等能源、資源,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環境方面的要求,并妥善管理,嚴禁隨意浪費。
1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對施工過程產生的污水、廢氣、粉塵、廢棄物、噪聲、振動等污染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制定相應的防止或減輕措施,禁止隨意傾倒廢棄物及危險化學品。
15.乙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作業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甲方相關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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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商環安衛管理規定文件編號sz-e-wi309001
16.乙方簽訂合約后繳納工程/作業承包款項的10%(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給甲方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繳納的則將工程款項或主合同押金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責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風險抵押金內扣除。待竣工驗收合格后工程/作業款結算時,甲方將結余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給乙方。風險抵押金帳戶信息:
賬戶名稱:
人民幣帳號:
開戶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1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主管單位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對于違反附件《承攬商違反ehs規定罰則》中的規定,有權依罰則中規定的數額對乙方罰款。乙方收到甲方開出的罰款單后,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訴,申訴期限為一天,超過申訴期限未申訴或申訴后經雙方共同確認確為違規行為的,罰款單生效。甲方依罰款金額從乙方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并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三、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期限從工程/作業合約生效日至工程/作業完工竣工驗收合格止,本協議與工程/作業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發包部門及環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廠商違反ehs規定罰則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安全負責人: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承攬商在作業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作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
工程/作業項目名稱:
工程/作業地址:
工程/作業范圍: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工程/作業項目發包前,甲方必須對乙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 部/廠作為工程主管單位,并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特種設備具備有效的特種設備使用證。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標準。
1.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設有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現場配有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現場設有兼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
2.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發包部門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雙方交底人員簽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和環安部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經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3. 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并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發包工程/作業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的,不得驗收;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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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商環安衛管理規定文件編號sz-e-wi309001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并結合工程/作業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措” (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童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上崗證》。
4.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施工許可證》,取得許可證證后方可進廠施工。
6.乙方在施工現場進行動火、吊掛、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等高風險作業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作業許可證》,并派專員監督。采取適宜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現場作業安全。
7.對預期會觸發甲方的消防系統,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統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業,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消防隔離許可證》,經甲方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依《消防隔離許可證》內容隔離相應的消防系統后方可施工,當天收工后通知消防監控室將隔離的消防系統復歸后方可離開。
8.工程/作業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作業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須派專人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人員行為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后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應對施工場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負責;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11.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主管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對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主管單位。
12.乙方作業過程中需排放施工廢水的,事先必須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門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電、氣等能源、資源,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環境方面的要求,并妥善管理,嚴禁隨意浪費。
1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對施工過程產生的污水、廢氣、粉塵、廢棄物、噪聲、振動等污染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制定相應的防止或減輕措施,禁止隨意傾倒廢棄物及危險化學品。
15.乙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作業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甲方相關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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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商環安衛管理規定文件編號sz-e-wi309001
16.乙方簽訂合約后繳納工程/作業承包款項的10%(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給甲方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繳納的則將工程款項或主合同押金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責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風險抵押金內扣除。待竣工驗收合格后工程/作業款結算時,甲方將結余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給乙方。風險抵押金帳戶信息:
賬戶名稱:
人民幣帳號:
開戶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1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主管單位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對于違反附件《承攬商違反ehs規定罰則》中的規定,有權依罰則中規定的數額對乙方罰款。乙方收到甲方開出的罰款單后,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訴,申訴期限為一天,超過申訴期限未申訴或申訴后經雙方共同確認確為違規行為的,罰款單生效。甲方依罰款金額從乙方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并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三、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期限從工程/作業合約生效日至工程/作業完工竣工驗收合格止,本協議與工程/作業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發包部門及環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廠商違反ehs規定罰則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安全負責人: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十九
甲方: 專用線項目部
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
因甲方工程需要乙方在臨近既有線段落內施工,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確保雙方作業人身安全和施工生產正常進行,根據《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和《玉蒙鐵路新鋪工程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二、施工項目:
三、施工期限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甲乙雙方共同的安全職責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把確保工程運輸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遵守鐵道部、滇南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本協議約定。
2、當施工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安全生產的需要,杜絕違章、盲目施工。
(二)、甲方的安全職責和義務
1、在保證既有線施工安全需要的前提下,甲方盡量為乙方施工提供施工便利條件。
2、甲方安全負責人應積極受理乙方的施工請求,加強與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防護員的聯系和溝通,確保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如因甲方施工原因不能滿足乙方作業要求時,甲方人員應做好解釋工作。
3、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下設安全質量監察室。對施工生產實施全過程安全監控。
4、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5、在完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編制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
6、開展安全教育,上崗前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施工安全規定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核實乙方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具有相應的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7、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包括由安全生產領導組組織進行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由甲方安檢工程師進行的日常檢查。
8、甲方必須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
9、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和安全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須積極配合整改。
(三)、乙方的安全職責和義務
1、乙方是施工的主體,承擔施工安全的主體責任。
2、乙方在線路上使用小平車、單軌車等軌行設備,須按照《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和《玉蒙鐵路新鋪工程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溜措施報公司安質部,施工現場應由施工負責人專人落實、監控。
3、乙方施工必須在施工前一天16:00前向甲方安全負責人提報次日施工計劃,內容包括施工地點(具體里程及線路)、施工作業內容、計劃施工時間、施工負責人及聯系電話、安全防護員。尤其是使用小平車等作業前必須重點說明使用地點和用途。
4、乙方一切人員需認真重點學習《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玉蒙鐵路新鋪工程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甲方制定的安全卡控措施等規章制度,作業人員不得在鋼軌上、道心里、灰枕頭坐臥休息,嚴禁在列車接近時搶越線路,施工材料、工具不得侵限,遇列車接近時必須按《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相關規定提前下道避車,確保人身安全和工程運輸安全。
6、因乙方施工安全管理、防護不到位或作業人員違章操作以及機具侵限而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損失。因乙方原因損壞管理單位設備時,由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7、對甲方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落實,否則甲方嚴懲不貸。
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單位下發的安全技術交底等施工。
9、乙方必須在甲方的指導下嚴格按規范施工,遵守施工協議和施工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國家和鐵路行業的有關法令、法規及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及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發生。嚴格服從甲方的安全組織管理,嚴禁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現場設專人指揮、調度。對甲方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對存在問題嚴重的或提出整改問題限期內仍未整改的,視具體情況處以700~70000元罰款。
10、乙方設專職安全員,生產班組設兼職群眾安全員,協助甲方安檢工程師進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檢查。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安全方面的施工要求,服從甲方的指揮與調遣,做好工地的防洪防汛及文明施工工作,對于不聽從指揮、違章作業以及野蠻施工人員,甲方有權停止其施工,并做出相應處罰。
11、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佩帶安全帽,安全帶。由于違章作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處理費用和損失,甲方概不負擔任何責任,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12、加強環境保護意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對自然環境、水源、植被造成污染和破壞。
13、開展安全教育,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嚴格訓練,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14、所有機械設備、機具定期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并設放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牌及具備合理有效的安全裝置。
15、加強勞動保護,根據國家勞動保護的相關法規,為施工生產人員發放勞保用品。施工生產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佩帶勞動保護和防護用品。因勞保用品發放不全或未正確使用勞保用品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6、乙方要保證所有參加施工人員熟知本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
17、對一些機電設備、電力、電路、電線等設施,在沒有經過甲方同意之前嚴禁動用、使用時要加裝保護套。
18、乙方必須根據甲方和施工圖紙要求,做好各項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工程施工始終處于安全狀態。在施工中,乙方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高空作業要掛安全帶,設安全網,交叉作業必須戴安全帽,并在一切需要防護的地段區域按規定設置好施工防護。搭設腳手架、作業平臺一定要按規定要求施工,以確保人身及施工安全。
19、乙方必須針對工程施工中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編制相應的預防及應急措施,并儲備一定規模的應急物資,預防事故發生時,能夠快速有效的進行應急救援,并避免事故的擴大,盡最大能力確保人員、物資的安全。
20、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人員名單(人員簽名、年齡、性別),并附后,同時乙方必須與自身隊伍內所有施工作業人員簽訂安全施工協議,確保全員安全。
五、發生責任事故的處理辦法:
在施工期間發生責任行車事故、設備損壞事故等影響正常運輸、人身安全時,雙方本真以事實為依據,以《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和協議約定及現行有關規定為準繩的原則,進行定責、賠償處理。
六、雙方安全負責人及施工協調負責人:
甲方安全負責人:電話:
甲方現場負責人: 電話: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施工全部結束乙方退出后自行廢止。
2、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發生施工條件改變,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二十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管理、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原則,甲、乙雙方都必須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安全責任”,確保“零違章、零事故、零死亡、零損壞”。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照相關規定,制度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協助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行為的進行制止和糾正。發現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利要求對乙方進行整改;對整改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的責令暫停服務,并加大經濟處罰,同時追究其它責任,直至清退出場
7、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8、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9、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10、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11、對乙方相關資質、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對現場進行全面的合同約定的安全管理。
2、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3、接受甲方的合理檢查建議,并負責提供有關資料。
4、服從甲方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護和文明服務制度;
①乙方必須做好服務期間的安全保障;
②應派出足夠的管理人員;
③制定專項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6、在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及使用明火申請批準制度。
7、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8、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9、設置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牌。
10、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技術人員。如果確定要更換的話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11、乙方必須在一周內向甲方提供現場施工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特種人員花名冊》和《特種作業證》。
12、乙方車輛必須停放到指定位置停放整齊 ,不得隨意擺放,如有違反將進行罰款200元/次。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并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志牌,并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
7、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桿、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施工現場各周邊的坑、壕、溝,必須有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復。
13、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墻和外懸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
15、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齡未滿18周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的病癥者嚴禁從事外墻施工作業。
17、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墻施工應暫停作業。
1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并由機械員進行。
(二) 用電要求
1、配電箱的箱柜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配電裝置均應配鎖,并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后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并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并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并聯接地,并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20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采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并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制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了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并立出明顯標志,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五)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系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施工人員應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場清。
(六)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 不得投入使用。
2、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并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七)安全管理
1、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3、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4、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
并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5、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6、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建設方的相關制度和規定,服從管理。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進入場區施工現場前,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才能進入場施工,乙方必須根據工程特點對施工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乙方在開工前,必須編寫出詳細的施工方案,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場、用電、用火、動土等手續,施工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批后方可進行施工。
4、乙方承擔施工作業活動中的安全、衛生、環保等責任。
5、乙方應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并保證設備良好,乙方為施工人員提供并督促使用合乎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6、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和有關費用。
8、乙方對所有施工項目要進行工作危險性分析,確保所有施工作業安全有序地進行。
9、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違反管理制度、規定的不良行為,經安全管理部門查實后,將嚴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視嚴重程度給予停止資格復審、中止合同直至清退處理。如乙方未遵守相關約定的安全協議、規范和制度,甲方有權依照現場實際情況給予1000-5000元的經濟處罰,并責令提交整改方案按實實施完成,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處罰費用可采用從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工程進度款內扣取,也可采用現金及支票方式繳納。
10、乙方應建立執行本合同的施工現場管理體系并確保體系正常運行。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甲方生產設施,設備造成的損壞等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按規定追究乙方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2、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十)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采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采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一)、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200元,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正確配戴安全帽的罰款50元。
3、赤腳、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以及不遵守安全規定施工作業的罰款200元/次。
4、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后作業酒后進入現場罰款500元,并責令離開施工現場。
5、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或亂拋材料工具而未造成傷害的罰款200元,造成傷害由所在的班組負全責。
6、在外架上放置各種用具和材料的罰款500元/處。
7、高空掉物的未造成傷害的每次罰款500元;造成傷害的負完全法律責任。
8、各施工班組所有現場施工人員,要避免垂直上下重疊作業面,在高空作業時不準從上往下亂拋東西,如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9、廠區內任何區域都不允許吸煙,違者罰款500元。
10、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11、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0元。
12、未經允許拆除各種安全設施的罰款500元/次。
13、故意損壞各種標識牌或涂改安全標語的罰款200元/次。
14、住宿區域或施工區域私拉亂接電源的罰款500元/次。
15、各工種分項施工結束申請隱蔽驗收前,作業面清理工作未徹底完成的罰款1000元/次。
16、故意損害建筑成品或半成品的罰款500元/件。
17、在施工區域隨地大小便的罰款500元(不清除者加倍)。
18、酗酒、煽動工人擾亂項目部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罰款1000元/人,并不得再進入工地;聚眾鬧事、靜坐、圍堵公路、政府等,罰款5000-50000(視情況而定),嚴重情況下將移交公安處理。
19、無理生事或不聽指揮辱罵、毆打管理人員的罰款20__-50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20、進入施工現場、上下樓層不走安全通道,攀爬塔吊、外架、電梯的罰款500元/次。
21、嚴禁非作業人員、家屬及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100 元。
22、嚴禁在樓板面、臨邊、腳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 險處休息、睡覺或玩耍,違者罰款100元/人。
23、施工作業過程中違章作業或現場不聽管理人員指揮的,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24、收到整改通知單后,在整改期內未逐條整改好的每條罰款500元,拒不整改的每條罰款1000元,并承擔相關質量及安全隱患的全部責任。
25、機械設備應設專人操作,并如實填寫相關運行記錄,做到人離機停、下班蓋機,違規者每次罰款200元。
26、現場施工時必須節約用水,用完水時必須把水龍頭擰緊,如發現有漏水,甚至讓水自流無人管的現象,發現一次罰款200元。處罰承包人。
27、架子工搭外架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如發現立桿、外架底座未設墊木,未按規定與墻體拉結或拉結數量不足、支撐節點有松動,架板綁扎不牢固,四周臨邊未有防護好的,每處每次罰款200元。
28、新工人進場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班組為單位遞交“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身份證復印件、三張近期彩照”,一周內不遞交個人資料存檔的視為非本工地勞務人員,如發生一切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其本人負責,同時項目部將處以每人罰款500元。
29、電箱必須加鎖管理,配電箱內不得存放工具和其它雜物,凡是發現不符合的配電箱,對操作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0、凡是電器設備未按規定接零、接地的,對操作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1、凡是發現電線和金屬綁扎,拖地(含拖地碾壓),泡在水里的對用電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2、電工應按用電規范進行作業,非電工不得擅自進行作業,違者罰款200元。
33、移動開關電箱破損后不及時維修,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
34、開關箱在干燥的地方應直立放置使用,有水或潮濕的地方應懸掛,離地至少60cm,違者罰款100元。
35、不準以任何理由將任何物品堆放在電纜及接地線上,違者罰款200元。
36、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未申報安全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擅自動火作業的,罰款500元。
37、損壞或隨意動用消防設施的,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38、施工場地內各工種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的罰款200元。
39、施工單位,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老年工,違者罰款100-500元。
40、氧氣、乙炔瓶作業無安全距離的違者罰款200元。
41、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其他要求的罰款300元。
42、對甲方、監理、政府監管單位下發的通知、表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不及時整改和反饋者,罰款200元。
43、甲方處罰通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項目管理人員,一式兩份。
44、違反其他規定應根據《施工單位考核細則》進行處罰。(另附)
(十一)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二十一
甲方:
乙方:
乙方客運專線2標段臨近既有線施工工程項目,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 ] 號)和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 ] 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 ] 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經雙方協商,制定本《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慨況
1、施工項目鐵路臨近鐵路營業線橋梁、路基、框架橋(涵)施工;
2、作業內容:
(1)特大橋樁基、承臺、墩身、箱梁架設施工;
(2)改渠施工;
(3)拆除原鐵路既有結構物(橋梁、涵洞),
(4)路基防護柵欄、橋梁遮板、電纜槽、聲屏障、欄桿安裝;
(5)路基約束樁、聲屏障樁基施工;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280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號)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任組長,聯系人安全總監兼安質部長,甲方 線橋車間主任),聯系人(電話),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并立即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并相互簽認備查。
(二)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① 開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② 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③ 提供既有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④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監護。
2、實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加強對施工單位涉及既有線安全的施工安全情況的監督檢查。
3、發現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劃定防護范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2、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的卡控措施并認真執行。施工機械、施工作業人員嚴禁擅自穿越既有線鐵路,造成行車事故,乙方負主要責任。(按照部、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和《技規》、《工務安規》、《行規》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執行)
3、乙方組織施工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范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及違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4、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5、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范》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須派人看守,對影響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范,確保行車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甲方進行開工前的安全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安全員、防護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合格證)上崗。
7、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1)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2)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3)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4)沒有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5)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還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6)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7)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8)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五、安全防范內容和措施(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1、既有線路路基安全及穩定防護;
2、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的既有線線路安全及穩定防護;
3、施工機械、設備使用安全防護,施工用料具、機械、設備存放、管理安全防護;
4、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內的既有線行車安全防護;
5、施工作業人員及監督、配合人員勞動人身安全防護;
安全防范的主要措施:
1、乙方應指派專人對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內的路基、線路、封閉柵欄等設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甲方,在甲方指導下組織處理,以確保路基、線路等設備完好穩定;
2、乙方在既有線兩側進行機械施工時,應在距鐵路線路中心線5米以外處設立警示標志安全線,并指派專人負責監護,防止施工作業人員、機械侵限,以保證不損壞既有線設備,確保行車安全;
3、乙方應加強并規范施工用料具、機械管理,做到分類堆碼、整齊規范,標志明顯,派專人24小時看守,確保施工材料、機具不侵入限界;
4、乙方應加強汛期防洪工作,要指派專人定期、不定期對施工地段及前后100米范圍內的既有線排水設備進行檢查和清理,以保證排水設備暢通及汛期行車安全,同時,應做好防洪應急搶險料具準備及措施落實工作;
5、乙方施工人員應經過崗前安全、質量及技術業務培訓,考試合格上崗,以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質量意識及技術業務水平,乙方施工主要及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做到持有效合格證上崗;
6、乙方應加強臨近既有線施工的的勞動安全管理,所有進入鐵路安全保護區范圍的作業人員必須穿黃背心、戴安全帽,施工作業應設置防護,施工人員,機具嚴禁穿越既有鐵路線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7、施工材料、機具和施工人員嚴禁擅自從鐵路線路上搬運和穿越,若因施工需要,橫穿鐵路必須提起與甲方聯系,經甲方同意并設置好防護后才能進行,乙方擅自作業,造成行車和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其它安全防范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辦理。
六、結合部分安全分工(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1、 乙方在進行影響既有線設備安全及穩定施工時,甲方必須有人在現場配合、監護、以確保行車、人身安全;
2、乙方在進行影響既有線設備安全及穩定施工時,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取得甲方的認可;
3、施工地段前后100米范圍內的路基、線路等設備安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監督、配合人員的要求,在不影響既有線設備安全及穩定的前提下進行施工;
5、如乙方施工中損壞甲方的不明設備時,應立即通知甲方施工配合負責人并停止施工,甲方施工配合負責人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須立即派人前往確認設備情況并提出臨時解決方案。
6、施工單位按照批準臨近既有線監管計劃對既有框架橋(涵)寶成下行線側拆除原有橋梁及涵洞等結構物,拆除前需對既有線進行防護。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和路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于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本施工安全協議僅限于惺惺惜惺惺臨近既有線施工項目,若乙方進行涉及既有線安全的其他施工項目,須另行單獨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與本協議一并執行
十一、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總部、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為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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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局安全監察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房頂施工安全協議篇二十二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生產、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生產、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廣東省相關安全生產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現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施工項目:
二、施工地點:
三、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進廠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并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崗,便于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系。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五、施工人員由工程負責人向出入門崗的保安報備,并按甲方門禁管制規定進行
換證登記,以規定的門崗為專用通道。
六、接受甲方交通管制,車輛在廠區內限速行駛。
七、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
八、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廠領導同意,方可使用。
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雙方權利與責任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甲方負責對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及相關規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承擔的責任、權利;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施工任務范圍內全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施工無事故。
2、乙方應當建立健全對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的制度,并嚴格組織實施;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接受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乙方應針對重大危險因素建立安全預案,并組織職工進行演練。
3、乙方從事電工、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當由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關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明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4、乙方應當按照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季節或天氣特點,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
(二)現場各類危險警示標志齊全、整潔、設置合理。
5、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變配電設施和輸配電線路和處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狀態;
(二)來公司施工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三)確保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施工現場必須備齊足夠的消防器材,擺設位置合理,并對其定期維護保養,確保靈敏有效;
(四)來公司施工單位動用明火前,到行政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帶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印件1份,動火證辦理后,方可動火施工,否則公司有權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單位動火前應清理現場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隱患,待確認安全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后確保火源熄滅;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前要制定防火應急措施,備好滅火器或其他防范設施,并指定專人監護;
(六)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動火;
(七)高處焊割作業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八)禁止焊割有壓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處理過的各類油桶油罐;
(九)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要專人保管,專庫存放;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有嚴格的領退料手續和審批制度;
(十)氧氣瓶、乙炔瓶和液化氣瓶等壓力容器要專人保管,單獨存放,氣瓶上有橡膠保護圈等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附件。
6、乙方應當及時向施工人員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塵面具等。
第五條:安全監督檢查
公司行政部對施工單位進行定期檢查或者抽查。發現安全隱患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作業,可以責令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六條: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項附件:
(一)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項目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三)提供施工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四)提供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十一:施工方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前繳納安全抵押金20__—5000元。
十二:對違反以上規定和標準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糾正,以后每發現一人次扣罰安全押金100—500元,連續三次受到處罰者責令停工整頓,停工期間的經濟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罰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對嚴重違反規定,屢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權取消施工資格。凡安全施工無違章者施工結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十三:乙方自行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四:此安全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此安全協議書自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蓋章)
負責人(簽字):
外來施工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