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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管理規定篇一
一、有關醫護人員均應熟知《病歷書寫規范》及《無錫市住院病歷質量判斷標準》并認真執行,科主任、護士長對本科室病歷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研究解決,科室有關會議應該把病歷質量管理問題作為重點內容之一,科主任為病歷質量第一責任人,各科室的病歷質量監督員要按要求及時向科室負責人反饋病歷運行情況。
二、住院病歷必須在24h內完成,首次病程錄必須在病人入院后8h內完成,病人出院后病歷必須在24h內歸檔。首次病程錄8小時內未完成的每次扣10元,住院病歷24小時內未完成的每次扣10元,病人出院后病歷72小時內未歸檔的每次扣50元。
三、病歷不允許用膠帶、刀片等涂改,如要修改需用雙橫線,如發現兩處以上明顯涂改,每份病歷扣20元。
四、在檢查中發現主訴不能導致第一診斷的扣50元。
五、現病史中必須要有診斷資料,無鑒別診斷的扣20元。
六、首次病程記錄中對待診、待查病人缺診斷討論(鑒別診斷)或診斷討論無針對性(形式化,未結合實際病情展開討論)或無主治以上醫師審簽,發現一次扣20元(對于上級醫師的審簽意見應尊重,可以探討,或探討后達成一致后執行)。
七、對新入院、重危、診斷未明、治療效果不好的病人必須要有主治醫師查房記錄,重點檢查與討論,并審簽(在診治中如床位醫師向上級醫師反映病情并要求進行查房、討論、會診,而未進行,則一
并追查上級醫師的責任)。如未完成每份扣20元。
八、科主任或副主任醫師未對危重、疑難病人進行查房或者查房后未對病情進行分析和對進一步診療提出意見,發現一次扣20元(為避免出現上級醫師已做以上工作,但床位醫師未記錄的現象,對床位醫師一并處罰,科主任或副主任醫師有責任對所查病人的查房記錄及時審簽)。
九、在病程記錄中,應及時記錄對病情變化、檢查結果異常的分析、判斷、處理及處理結果,如未記錄,追查床位醫師的責任,每次扣20元。(床位醫師不在,追查值班醫師的責任,絕對不允許因為要完成以上工作而不去處理病情,或四處尋找床位醫師而置病人病情于不顧,應該是邊處理邊與床位醫師聯系)。
十、病程記錄應對會診意見和執行情況進行記錄,如無及時記錄每次扣10元。
十一、對重要醫囑的更改理由,重要治療措施,在病程記錄中必須及時記錄,如檢查未有記錄每一處扣10元。
十二、對于確診或治療有困難的病人和應討論的手術病例,病程記錄中應記錄以科室為單位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床位醫師有權利向科室提出科內討論,討論結果必須要有進一步的診療意見,病歷質量判斷標準也明確指出,如果這種討論僅有床位醫師和主持者的發言記錄則視為重度缺陷,如未開展這項工作每次扣50元。
十三、手術記錄的完成時間為當日當班完成,未及時完成扣50元。
十四、植入體內的人工材料的條形碼未粘貼在病歷中扣50元。 十五、病程記錄中缺術后3天內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的每一次扣20元。
十六、治療措施明顯不正確,或不及時而貽誤搶救與治療的,這對于病歷質量來講屬重大缺陷,從醫療行為來講則是對病人的極端不負責任,院部將另行討論處理。
十七、慢性消耗性疾病患者臨終前按照新標準要有搶救與治療記錄,如無記錄每次扣20元。
十八、病歷質量標準對死亡病例要以科室為單位進行討論,討論中有兩項內容必須寫清,即:死因分析和診療過程中的經驗教訓,且以上內容不能僅為床位醫師與主持者發言,無討論每次扣50元,討論記錄不符合規定每次扣30元。
十九、病程記錄與護理記錄必須一致,否則每次扣20元。 二十、知情同意(包括手術、特殊檢查的患者簽名)或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均要落實到位,落實不到位每次扣10元。
二十一、病危病人一定要發放書面病危通知書,在檢查中發現未發放的每次扣50元。
二十二、遇上級部門抽查病歷時,對于甲級病歷達標科室給予1000元獎勵,另甲級病歷書寫者每份200元獎勵,若科室出現丙級病歷,扣除科室獎金500元,該份病歷書寫者扣100元,并影響晉升晉級。
注:鑒于臨床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量的不可預測性,對醫務科在實施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院長辦公會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討論并作出處理的決定。每份病歷累計扣款不超100元。
宜興市周鐵醫院
病歷管理規定篇二
根據《山東省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的相關病歷管理規定,同時參照省立醫院住院病歷管理辦法,現擬定我院住院病歷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病歷歸檔
1、 住院病歷自患者出院當日起暫規定3日內歸檔病案室,(按照病
2、 嚴格執行院內病歷交接制度,各病房建立出院病歷登記本,由
3、 病歷歸檔時間:每日下午(17:00前)。
4、 病案室按照(暫定由病房每日傳送)出院病人名單,自出院時
5、 病案室工作人員每天按照歸檔病歷的時限,及時催交未歸檔的
6、 為了保證歸檔病歷的完整和安全,住院病歷歸檔后,除病歷檢
7、 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損毀、涂改、偽造及竊取病案資料,或
二、病歷質控管理規定
1、出院病歷歸檔前,由病房醫生及護士完成初級質控并簽字。
2、病歷歸檔后在病案室內進行病歷終末質控,由醫務部指定質控醫師及相關工作人員在病歷歸檔后3日內完成,并按質控標準進行質控。
3、對質控不合格的病歷,病案室電話通知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后48h內到病案室修改(如遇責任醫生外出開會等原因,需提出申請并告知病案室,經核實后適當順延,但最長不能超過10天)。如超時未改或無法更改則按病歷評級及評分標準執行。
4、病案室工作人員對質控合格的病歷進行icd編碼和首頁的錄入,并上架歸檔。
5、醫院病案質控小組每月將病案質控結果匯總上報醫務部及病房主任,按照我院病案管理條例進行獎懲。
三、病歷復印
1、住院病歷復印暫定出院后20天復印,由病房醫護人員在患者出院時告知或發給患者由病案室提供的《住院病歷復印溫馨提示》單。按照規定到門診一樓大廳“審證復印室”復印病歷。
2、若患者需要進一步治療,請務必在入院時告知患者提前復印相關化驗單及檢查報告單,否則,住院病歷只能在出院后20天才能復印。
3、所有病歷資料內容均需由病案室“審證復印室”窗口提供,蓋病案室騎縫章有效,其他部門及工作人員不允許擅自復印提供。 本規定自20xx年7月5日起正式執行。
病歷管理規定篇三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時后的病案都應回收到病案室,復印病歷有關資料必須在病歷歸檔后到病案室辦理。?
二)只允許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保險機構、公安和司法機關,持有效證件、介紹信復印病歷的有關資料。?
三)要求復印者需出具有效證件,到病案室按章辦理復印有關資料事宜。?
四)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時,應當有病案室工作人員和申請者在場,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后,需加蓋病案室證明印章方視為有效。?
五)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資料。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患者的病歷,外單位因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時,需經醫務科批準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閱。?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臨床、教學、科研人員借閱,且不得隨意帶出病案室。如必須借出時,需辦理借閱手續,并在2周內歸還,過期歸還者按違規處罰。?
七)為科研或教學大批量借閱病案時,須事先與病案室約定時間,由病案室按時提供,每次借閱不得超過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內,一個月后歸檔。?
八)病案室受理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完畢后,可以按照省物價部門規定向申請者收取工本費,并出據發票。?
病房病歷管理規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時后的病案都應回收到病案室,復印病歷有關資料必須在病歷歸檔后到病案室辦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歷應由所在病區負責集中、統一保管。病區應當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檢查結果后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病歷已回病案室的結果檢查單,要到病案室補貼。?
三)患者住院期間的病歷,由科室妥善保管。借閱、使用病案僅限于本院對患者實施醫療工作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其它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復印病歷。本院人員以胸卡為標識。住院期間因醫療活動、復印或復制等,需要帶病案離開病區時,應當由病區專門人員負責攜帶和保管。不得交給患者及其家屬攜帶。病人轉科時,病歷不得交病人或家屬轉送;病人轉院時,病歷不得借出。?
四)病區醫務人員應當嚴格病歷管理,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資料。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病人或家屬不得擅自查閱病歷,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竊、搶奪)獲取的病歷資料視為無效。?
五)因醫療、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的,必須是醫院醫護人員到病案室登記查閱,閱后立即歸還,不得隨意帶出病案室。如必須借出時,需辦理借閱手續,并在2周內由借出者歸還,過期歸還者按違規處罰。?
六)嚴禁我院醫務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幫助患者復印或者復制病歷的有關資料,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負。?
七)病歷封存的處理程序:?封存病歷原件者-醫患雙方在場-雙方簽字封存(病案室需留復印件)。?
(八)轉科的患者在本院診療活動終結;長期住院患者間隔一個月以上提出復印或者復制要求的;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患者死亡的醫院可以為申請人復印或復制的病歷資料包括:入院記錄(住院志)、手術同意書、體溫單、手術及麻醉記錄單、醫囑單、特殊治療同意書、化驗單(檢驗報告)、病理檢查報告單、醫學影象檢查單、護理記錄單、特殊檢查同意書、出院記錄。
病歷管理規定篇四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科學規范的中層后備干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機與活力、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推進干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培養造就一支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能擔重任的后備干部隊伍,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干部隊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后備干部的條件、資格和結構
第二條 后備干部應當具備下列基本素質:
(一)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服務;
(二)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于集中正確意見,善于團結同志,包括團結與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四)正確行使職權,依法辦事、廉潔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第三條 后備干部一般還應具備以下條件和資格:
(一)年齡不超過35歲;
(二)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三)身體健康。
第四條 后備干部原則上按部門1:1的數量配置,生產部門可
按1:2配置。后備干部隊伍應形成合理的知識、年齡和專業結構,重點培養一批30歲左右的后備干部。
第三章 后備干部的選拔
第五條 選拔后備干部,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四)群眾公認、事業心強、責任心強、注重實效的原則;
(五)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六)注重發展潛力、重視管理的原則;
(七)備用結合、動態管理的原則;
(八)統一調配使用的原則。
第六條 選拔后備干部要嚴格遵守規定的資格條件,特別優秀的人才可以破格選拔。
第七條 選拔后備干部的程序:
(一)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
(二)人力資源部門考察,提出后備干部人選;
(三)黨委討論確定人選;
第四章 后備干部的培養
第八條 后備干部確定后,要制定培養計劃,落實培養措施。培養計劃包括培養方向、培養措施和培養人。
第九條 對后備干部要進行較為系統的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培訓和現代經濟、科技、法律以及培養相關業務知識培訓,
促使其增強黨性、拓寬視野,提高思維能力和執行能力。
培訓由大唐甘肅公司和公司統一組織,主要采取舉辦培訓班等形式。
第十條 建立后備干部談話制度。培養人每年至少要與后備干部談話兩次。談話時要充分肯定其成績,指出其不足,幫助他們明確進一步努力的方向。
第五章 后備干部的管理
第十一條 對后備干部要定期考察。后備干部的定期考察與中層干部的年度考核同時進行。重點考察后備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廉政情況和發展潛力。在定期考察的同時,應做好經常性的考察了解工作。考察結果作為后備干部培養、使用的依據。
第十二條 對后備干部要實行動態管理。在考察的基礎上,應適時對后備隊伍進行調整充實,使后備干部隊伍始終保持充足的數量、較高的素質和合理的結構。
后備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調整出后備干部名單:
(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黨風廉政等方面出現問題;
(二)工作實績不突出,發展潛力不大;
(三)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
(四)群眾意見較大、威信不高;
(五)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擔負工作任務;
(六)年齡偏大;
(七)因其他原因,不適宜作為后備干部。
第十三條 建立后備干部檔案。后備干部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后備干部簡要情況表、考察材料及培養方案、民主推薦和民
主評議情況、年度考核情況、培養和獎懲情況等。
第六章 后備干部的任用
第十四條 對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后備干部,根據工作需要,適時任用。
第十五條 提拔選用干部原則上要從后備干部中挑選。
第七章 后備干部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十六條 后備干部的選拔、培養、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第十七條 建立后備干部工作責任制。黨政主要領導要定期聽取后備干部工作的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后備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病歷管理規定篇五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運行設備的巡回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異常,防止設備事故,保證設備安全經濟穩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檢修、運行人員對設備系統進行巡回檢查的管理職能、管理與要求、定期巡視設備的規定、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本制度適用于設備系統的巡回檢查工作。運行、檢修人員均應通曉本標準。
三、規范性引用文件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匯編》
四、定義、術語及縮略語
(一)公司
國電電力內蒙古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五、職責與權限
設備巡回檢查在站長的領導下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運維人員具體負責本電站所轄設備巡回檢查。
六、管理內容與要求
(一)巡回檢查
巡回檢查是生產人員對生產現場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異常,防止設備事故,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必不可少的主要措施,巡回檢查的內容包括:
1、交接班檢查;
2、定期巡回檢查;
3、預防性檢查;
4、特殊情況檢查。
(二)巡回檢查的要求
1、各類檢查均應由能獨立工作的生產管理人員、檢修、運行人員進行,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部批準。
2、巡回檢查人員必須遵照本電站制定的巡回檢查規定,按照所規定的時間、路線和項目進行檢查,做到檢查嚴、細、無遺漏。
3、巡回檢查時必須攜帶必備的檢查工具。
4、巡回檢查中不允許隨意拆除檢修安全措施、挪動和跨越遮欄,以及亂動正在運行的設備等。
5、巡回檢查時應思想集中,做到“五到”,即:腿要跑到、眼要看到、耳要聽到、手要摸到、鼻要嗅到。
6、需要重點檢查的設備有
(1)過負荷及長期滿負荷運行的設備。
(2)處于異常運行及有缺陷的設備。
(3)剛操作或調整完畢的設備。
(4)新投入運行的設備(包括檢修后投入運行的設備)。
(三)巡回檢查周期及內容
1、變電站巡視檢查每天一次。巡視內容包括變壓器、六氟化硫開關、刀閘、電容器及高壓開關柜等設備運行是否正常等。
2、場內集電線路每天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桿塔傾斜、橫擔歪扭及桿塔部件銹蝕變形、缺損情況;導線、地線銹蝕、斷股、損傷或閃絡燒傷情況;拉線松緊情況;避雷器及電纜有無異常情況;金具、絕緣子是否完好等。
3、箱變檢查每月一次,具體時間與風機外表檢查相同。檢查內容包括聲音、溫度、油位、狀態指示及是否有打火放電現象等。
(四)值班人員定期巡視檢查
1、值班人員巡回檢查按電站規定的檢查路線和內容進行。
2、值班人員在巡檢中如發現危及設備或人身安全時,除按有關規定采取緊急措施外,立即匯報值長。
3、巡檢人員必須做好巡檢記錄,并將巡檢中發現和處理的設備缺陷記入設備缺陷登記簿內,暫時不能處理,且不影響安全運行的缺陷列入設備大、小修計劃處理。
七、檢查與考核
(一)電站應按本標準不定期對設備巡檢情況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二)對因由于違反巡回檢查管理制度而使設備發生事故或公司管理人員發現值班人員沒有按規定進行巡回檢查或檢查不到位,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
病歷管理規定篇六
1、叉車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前檢查的規定:確認機油、水位、傳動、制動系統及儀表讀數正常,方能作業;如發現問題及時交維修廠處理。
2、由于叉車司機,不按公司叉車保養、使用規定,造成的車輛維修費,由叉車司機承擔50%,并罰款100元/次。
3、叉車水箱開鍋,必須待水溫冷卻后,方可開蓋加水,避免開水燒傷。
4、叉車司機必須了解公司路況,在行駛過程中遇到通道、路口、拐彎、下坡、掉頭時,應立即減速,并注意避讓來往行人、車輛。
5、為保證安全,禁止叉車在園區內高速行駛;經勸阻無效者,管理者有權進行處罰。
6、嚴禁在叉車加油、檢查蓄電池的時候吸煙,違者罰款100元/次。
7、叉車行駛時,除駕駛室外,任何部位不得承載人員,如發現上述情況,罰款100元/次。
8、嚴禁穿拖鞋駕車;嚴禁酒后駕車,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如發現上述情況罰款100元/次,二次免職。
9、不得超載作業,駕駛員應在叉貨前,核實貨物重量(特別是異形貨物),如超出叉車荷載重量,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0、未經部門主管副總批準,不得將叉車借予他人使用,違者雙方各罰款100元/次。
11、非工作需要,不得將叉車駛出作業區域,違者罰款100元/次。
病歷管理規定篇七
1.目的:為規范廠區內叉車使用,保證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3.內容:
3.1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4.作業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 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未經公司領導同意,其 他人員不得動用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后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 縫產生。
4.2.2檢查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 用。
4.3 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鑰匙,啟動時不允許拔出車鑰匙,更不能用 其它非叉車鑰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 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3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后 倒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 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4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6 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7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難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 行駛。
4.3.8 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關閉電源后放可離開叉車。
4.3.9 叉車出入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 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站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載人, 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1 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2 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 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 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應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4.4.3 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 鏟叉上作業。
4.4.4 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 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 索,綁緊后放可提升。
4.4.5 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 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 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 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 在通道口。
4.5 停放要求
4.5.1 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 整理清潔。嚴禁將叉車停放在五金庫外,占用安全通道;下雨天請把叉車停放到雨棚內。
4.5.2 停放后將貨叉調整至中央位置。
4.6 保養規定
4.6.1 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行政部來處理。
4.6.2 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 行政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檢修。
4.6.3 每周清洗叉車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4.6.4 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一個季度應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 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
4.7 如違反作業程序的每次給與200元成長贊助。
5.保養
5.1 馬達、發電機3個月保養一次;電瓶2個月加水一次;
5.2 第一次維護:80-100小時,維護內容:換機油、柴油濾芯器、機油濾芯器、空氣濾芯器,以后每300小時維護一次。
5.3 每到維護時間由叉車駕駛員申請維護,若未申請,造成損失由駕駛員承擔,并給與200元成長贊助。
病歷管理規定篇八
1.0目的
為營造一個良好地工作環境,提高員工的素質,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結合公司實際情況,保障公司生產運作能夠安全正常的運轉而制定本規定。
2.0適用范圍
全體職員工及相關供應商、施工人員等。
3.0職責
3.1行政部負責規劃吸煙區的設置、制定輔助設施及安全文明管制措施等;
3.2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職員工吸煙的督導和約束;
3.3保安負責對供應商、施工人員進公司廠區有關控煙的傳達和管制;
3.4各吸煙區由行政部負責清掃日常衛生。
4.0吸煙區分布
4.1 樓頂
4.2宿舍一樓
4.3餐廳旁
4.4 說明:目前暫定3個吸煙區,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5.0吸煙區管理規定
5.1公司內除指定吸煙區外,其它場所嚴禁吸煙;
5.2所有人員必須配合、服從安全文明管制,吸煙必須在吸煙區,煙頭熄滅后集中丟放在煙灰桶內,保持安全衛生;
5.3所有吸煙人員必須自覺維護吸煙區內的清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及亂彈煙灰等;
5.4嚴禁在吸煙區逗留閑聊,非吸煙人員嚴禁逗留吸煙區,單次吸煙時間不得超過五分鐘,超出時間按離崗處理;
5.5任何人員不得破壞、拆除吸煙區的各項標志及設施;
5.6所有員工均有義務監督舉報吸煙人員的違規行為。
6.0吸煙區開放時間
白班員工:
夜班員工: 外來人員時間:白天按照員工時間執行,夜間嚴禁外來人員出入,嚴禁吸煙。
7.0安全文明管制
7.1根據上述要求,如有發現職員工違反以上規定將給予警告處分;
7.2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3如有損壞吸煙區的設施者,需按價賠償;
7.4外來供應商、施工單位人員違反本規定,給予直接經濟處罰,罰金直接從工程款項中扣除;
7.5其它未明事項,由公司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分或罰款。
8.0附則
8.1本規定由行政部制定,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修改亦是。
8.2本規定自簽訂日起實施。
病歷管理規定篇九
貨梯的使用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貨梯行駛前的準備工作:
1)司機應在每日工作之前,先將貨梯上、下試行數次,檢查有無故障和不正常現象。
2)司機應先核實門觸頭和門鎖的作用,試使吊廂運動時斷開貨梯應立即停止。
3)應注意吊廂停層站平層準確度,無顯著不正常的差距。
2.貨梯在行駛中注意事項:
1)司機在服務時間內,不得擅離崗位,如須離開時須將廳門關閉。
2)司機應負責監督吊廂的載重不超過額定重量。
3)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開動貨梯之前必須將貨梯門關閉密合,嚴禁在貨梯門敞開情況下,開動貨梯作一般行駛。
5)吊廂頂上,除去屬于貨梯的固定設備外,不得存放其它物件;除檢修人員外,其他人不得進入。
6) 貨梯在工作時,嚴禁揩拭、潤滑或修理機件。
3.貨梯發生故障或有失正常工作時應立即通知檢修人員修理,如發現有危險性或可能造成人身、機械事故時,應立即停用,切斷機房總電源,報告管理部門,待修復并進行詳細檢查后,才可使用。
4.貨梯停駛后的工作:
1)當貨梯的工作完畢,司機應將吊廂返回基站。
2)司機在離開前應檢查廣下吊廂內外情況,關去照明燈。
三、貨梯的維護和檢修
1.司機或維護人員除每日在工作開始前對貨梯應作準備性的試車外,并應每日對機房內的機械和電氣裝備作巡視性的檢查。
2.貨梯的維修人員應對貨物升降機作經常性的定期保養工作。根據不同的檢修范圍和內容可分為每月檢查、季度檢查和年度檢查三級。
1)每月檢查:貨梯維修人員每月對貨梯的主要機構、安全裝置和設備作二次動作的可靠性和工作的正確性檢查,并進行必要的修正和潤滑。
2)季度檢查:貨梯使用三個月之后,維修人員應對重要機械和電器裝置進行比較細致的檢查、調整和修正。
3)年度檢查:貨梯運行一年以后,應組織有經驗的檢查小組,對貨梯作一次性檢驗,對所有的機械、電器、安全設備作比較詳細的檢查,檢查主要零件的磨損程度以及對磨損量超過允許值的零件進行修正或調換。
3.貨梯在作定期的維修檢查或加油,以及在修理及試車時,不得裝貨,同時應掛檢修停用的牌子。
4.貨梯在維修、檢驗、清理工作時應將機房的電源開關切斷。
5.貨梯在維修檢查時應該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作行燈。
6.貨梯所有的電氣裝備和管系應用有良好的安全接地或安全接零,接地電阻應小于4歐姆。
7.所有電氣裝備都應用有良好的絕緣,總的線路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000歐姆/伏。
病歷管理規定篇十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的標識管理,規范企業的整體形象,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公司實行標識制度。實施標識管理的目錄,由行政部門負責制定、調整和公布。
第三條 需要使用到本公司logo的人員,必須遵守本辦法。 凡用本公司logo以對外宣傳的人員,必須經由相關部門許可,不得私自使用本公司標識進行一切對外活動。
第四條 行政部負責公司標識的審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標識的使用方法:
(一)使用范圍:集德創建的整體形象宣傳,各業務公司整合宣傳使用此logo。
(二)標識形象要統一、鮮明,以確保公司標識的唯一性。
公司logo在使用過程中應該于四周留白1cm左右,保證公司標識的嚴肅性,不可侵擾性。
(三)使用標識時,圖形必須準確,并根據規定的式樣,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不得擅自更改圖形的比例關系和色相。
標識的使用過程中,要求被許可人不得對標識進行任何諸如添加、刪減、變形、 扭曲方式的改變。
第六條 便簽、卡片等的設計和印制涉及到公司標識的,必須有統一的式樣。
第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第八條 本辦法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病歷管理規定篇十一
為了有效、充分發揮和利用公司網絡資源,保障網絡系統正常、安全、可靠地運行,保證日常辦公的順利進行,規范網絡建設工作,建立信息網絡系統,發揮計算機網絡的作用,提高辦公效率,改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及崗位設置
一)集團公司總部、所屬子公司及項目公司或項目部。
二)集團公司總部設網管員,子公司及項目公司或項目部設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
二、機房管理
一)機房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由網管員專職負責。
二)機房內各種設備的技術檔案,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妥善保管并建立機房內各種設備運行狀態表。并報集團公司網管員備案。
三)機房需保持環境清潔衛生,設備整齊有序。由網管員每周對設備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加負載滿負荷運行測試設備性能以保證公司網絡正常運行。(維護、維修記錄表)
四)未經許可,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機房。
五)為保證機房設備運轉,未經允許,不得改動或移動機房內的電源、機柜、服務器、交換機、換氣扇等設備。
六)未經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授權,嚴禁他人開關、操作服務器、交換機等各種網絡設備。
七)未經總裁或子公司總經理批準,不能帶外來人員參觀機房設備,禁止在服務器上演示、查詢信息,收、發e-mail、瀏覽網頁、上qq等上網工作。
三 、電腦辦公網絡管理
一)電腦及其配件的購置、維修和使用。
1.需要購買計算機及其備品配件的,先由申請部門的使用人填寫申購單,相應的配置型號由總裁辦網管審核后執行辦公物資申購程序。
2.電腦及辦公設備(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投影儀等)需外出維修的,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總裁辦或子公司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外出維修,如設備未出保修期,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通知供應商及設備售后維修部更換及維修。
3.電腦安裝調試正常使用后,計算機名按照統一規范來命名,手動設置ip地址,并將ip地址和電腦mac地址綁定;各子公司指定專人負責電腦及其外設辦公設備,并由集團網管員備案。
4.各部門人員均不得擅自拆裝電腦、外設和更換部件,確實需要打開機箱的,應通知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進行處理。
5.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上班期間使用公司電腦、網絡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打游戲、下載、購物等,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報總裁辦。
6.部門人員調動或離職,人力資源部應及時通知網管員對離職人員的電腦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備案和重新分配,避免重復購買。
二)公司網絡的接入、使用、維護
1.公司內外網絡的建設由總裁辦網管員統一規劃。禁止其他任何人擅自連接網線。
2.公司的互聯網對全公司開放,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負責公司互聯網的連通和權限設置。
3.網絡用戶不得隨意移動信息點接線。因房屋調整確需移動或增加信息點時,應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統一調整,并及時修改“網絡結構圖”。
4.對現有互聯網用戶,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將不定期檢查上網記錄,如其一個月的上網記錄中半數的網站與其工作無關,將報總裁辦或子公司負責人,執行處罰程序。
5.對于接入互聯網的用戶,禁止工作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禁止在任何時間瀏覽不健康的網站,禁止下載、安裝具有破壞性的程序或代碼。
6.嚴禁使用公司網絡搞迷信和邪教活動,禁止將保密信息上網傳播。
7.禁止利用互聯網絡進行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的各項內容。
8.網絡出現故障,及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處理。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擅自更改ip地址。
9.禁止任何人擅自修改機器設置和更改上網端口。
10.禁止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使用公司電腦、網絡。
三)計算機軟件的安裝、維護
1.計算機的操作系統,必須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統一安裝。
2.應用軟件的安裝(除應用軟件公司上門安裝除外),需由使用部門申報公司,禁止各部門擅自安裝應用軟件。
3.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在計算機中安裝娛樂性的軟件和游戲軟件。
4.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安裝、傳播染有病毒的軟件和文件。
5.禁止任何人在計算機上安裝黑客軟件和利用黑客程序對他人的計算機和服務器進行攻擊、破壞。
6.對于公司購買的軟件和隨機附帶的驅動程序光盤,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統一管理。
三、電腦外設、辦公設備及耗材管理
1.打印機按照區域劃分使用,正常使用情況下,只能使用本部門或公司指定的打印機。
2.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進行處理,禁止擅自拆卸設備。
3.因人為原因造成的設備故障,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必須出具故障報告,查明直接責任人。
4.需更換或者核銷的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設備,由使用部門人員填寫更換或報廢申請交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簽字確認后,執行辦公物質采購和固定資產核銷程序。
5. 辦公耗材的領取實行“統一管理、以舊換新”的原則。
四、信息的安全保密
一)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違反黨紀國法的信息、有損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信息、個人隱私的信息、色情信息、有礙社會治安的信息等,均不得在公司內部辦公網絡中存儲、處理、傳遞。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盜用其他部門帳號、密碼、ip地址。
三)刻意或無意泄漏經營數據的或市場經營決策的,一經查實,罰款500-1000元,后果嚴重者移交法律機構進行處理。
四)嚴格保密本公司的數據和文件,嚴禁外來人員對計算機數據和文件拷貝或抄寫。也不得私自通過互聯網發送本公司涉密的數據和文件。如工作需要,必須經過領導同意方可以進行操作。
五 、處罰
1.對上網用戶在上班時間下載電影、軟件等與工作無關的,或者在線音樂、在線視頻等,嚴重占用網絡寬帶,導致網絡堵塞,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2.員工訪問了不明網站,病毒、蠕蟲、木馬、惡意代碼及間諜軟件等通過網頁、email、聊天工具、下載軟件等方式,侵入到內網的各個角落,嚴重影響公司網絡的正常運行,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3.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網頁、炒股、購物、游戲等一經發現罰款50元。
4.使用bt、電驢、迅雷、網際快車、超級旋風等p2p下載軟件和pplive、uusee、ppstream、迅雷看看等p2p視頻軟件。使得局域網網絡資源被消耗殆盡,導致企業正常的網絡應用無法進行,嚴重干擾了公司的經營活動的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5.未經許可私自修改電腦ip地址,導致局域網出現ip地址沖突,電腦掉線現象,嚴重影響了局域網的穩定和暢通。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6.未經許可私自移動公司在各點分布的網絡設備及布線,亂拉線等,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7.部門共用的電腦損壞,查不到責任人時,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8. 計算機使用人員負責維護計算機的清潔工作,下班后必須關閉主機和顯示器,一經發現罰款20元/次
七、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試行。
博融置業(集團)有限公司
二oxx年五月三十一日
病歷管理規定篇十二
為加強學校管理,嚴格勞動紀律,保障我校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自治區的有關文件規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請假類型
(一)事假
職工因個人事宜需占工作時間的應請事假。事假應從嚴掌握,一月內一次請假時間一般在三天,最多不超過五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四十天。全年事假累計請事假超過四十天的不再準假。
(二)病假
職工因病、非因工受傷不能正常工作者,應辦理病假手續。
(三)婚假
職工結婚可以請婚假,假期為三天,當年休完。實行晚婚的(初婚,漢族: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少數民族:男23周歲以上、女21周歲青年以上)可以增加婚假二十天。再婚夫妻初婚一方是晚婚的,可享受晚婚假。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情況另給路程假。
(四)喪假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配偶及撫養人(需提供相關證明)死亡需料理后事可請喪假。假期為三天,在外地的可根據情況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如利用寒暑假處理喪事的,不再準假。
(五)探親假
1.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不在一地工作,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每年給予一次探親假,假期為三十天(另一方在同一年內如已享受探親假,不再準假)。另外,根據實際需要可給予路程假。
2.未婚職工與父、母親都不在一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確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一次假,假期為三十天。但是,與父親或母親任何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則不再準假。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三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超過八年未探親的,可增加假期十天。
(六)產假及護理假
1.產假須持醫院證明在十天之內向所在單位請假。女職工產前產后假為九十天。晚育者增加三十天(漢族女職工滿23周歲、民族女職工滿21周歲結婚后初次生育的為晚育)。男方可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含雙休日但不含國家法定節假日)。
2.人工流產的,懷孕不滿三個月休假二十天,三個月以上不滿四個月的休假三十天,四個月以上休假四十二天。
3.已婚育齡夫妻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按有關規定給予休假。
4.女職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正常上班的,可續請病假。
(七)哺乳假
對有未滿一周歲乳兒的女職工,每天上、下午各給一次哺乳假,每次半小時(不含路程),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嬰兒滿一周歲后,不再享受哺乳假。
二、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一)職工請假須如實填寫《xx大學職工請假審批表》(見附件一),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交考勤員登記后方可休假。如因重病、突發性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時,可委托代為請假或口頭告知,然后補辦書面請假手續。
(二)請假時間在三個工作日(病假一周)以內,由單位主管領導批準,超過三個工作日(病假一周),由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處批準。前后連續請假時,請假時間合并計算并按審批權限審批。因特殊情況超假的必須向準假領導說明原因并在回校后補辦續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辦理病假手續時須具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診斷和建議病休時間(含公休假日在內,但公休假日不計算考勤)的證明。出差或探親期間患病,不能按時到崗的,需持出差或探親地縣級以上醫院病情
診斷證明補辦病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病假按年累計計算。對跨年度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與上年最后一次病假時間合并計算。
產假需要學校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審批后到人事處備案。
(三)假期期滿,根據審批權限銷假。
三、有關規定及待遇
(一)事假
五天內工資照發。一個月內請假超過或累計超過五天,超過部分按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日工資=工資總額/23)。
(二)病假
1.全年病假累計在三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放。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的,從第四個月起按照以下標準核發病假期間的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全額發放。
3.全年病假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核發病假期間的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70%計發。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80%計發。
(3)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90%計發。
(4)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100%計發。
4.獲得國家或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5.全年病假累計超過六個月的,當年不參加考核,從第七個月起不計算工齡。
6.病愈恢復工作不滿三個月,再次病休的,前后病休時間合并計算,按相應的病假待遇對待。
(三)探親假
1.凡符合規定并經批準的探親假工資照發。
2.探親假應在寒暑假內享受,平時職工遇有探親對象病危、死亡等特殊情況需要請探親假時,假期按事假對待,但可按規定報銷探親路費。
3.新錄用的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內不能享受探親假,待轉正后再享受,上半年轉正下半年享受,下半年轉正,下個年度享受。
4.外單位調入的職工工作滿三年后,才能享受探親假。原單位能夠提供享受探親證明的,并來校工作滿半年的,探親周期可連續計算。
5.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時,如本人已無探親對象(指父母),在新疆工作滿二十年,且已有八年未回原籍探親,而退休后又在新疆安置的,退休時可享受一次性探親假,回原籍探望其他親屬(必須在退休后一年內享受)。往返路費由原單位承擔。
6.連續工齡滿二十年、或年滿四十周歲以上、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職工,探親乘坐火車或長途班車的,均可按硬臥費報銷乘車費。
7.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職工,符合探望父母條件的,可繼續享受探望父母的探親待遇。
8.經學校派往外地學習,工作滿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且符合探親條件者,可享受探親待遇。
9.職工離婚或配偶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職工待遇處理。
10.職工因各種原因在當年與配偶團聚兩個月以上且學校已經報銷差旅費者,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報銷差旅費待遇。
11.未盡事宜,按照1981年3月國務院頒發的《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政發〔1981〕184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事假管理的暫行規定》(新政辦〔1993〕97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四)產假、護理假、哺乳假
凡符合規定并經批準的產假、護理假、哺乳假工資照發。校內津貼按學校相關政策發放。
四、考勤管理
(一)考勤范圍
凡在職在編人員,一律納入考勤管理的對象范圍。全校黨政干部、教輔、工勤人員一律實行坐班制,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寒暑假期間根據本單位實際安排輪休。教師按照學校教學計劃安排,可不實行坐班制(不含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教師,下同),但對學校、單位統一要求的集體活動要進行考勤,并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勞動合同制聘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勤要求
學院、部、處、室為具體考勤單位,要明確一名領導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員。考勤員須認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況匯總表》(見附件二)的記錄,已備檢查。
(三)曠工及處理
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按曠工處理
(1)未經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雖請假未獲批準、或請假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準,擅自不上班者;
(2)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5次按曠工1個工作日處理。
2.處理辦法
(1)按曠工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校內崗位津貼部分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并由所在單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可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2)凡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做辭退處理。
五、其它規定
(一)后勤管理處、附中、各場廠和財務獨立核算單位,可依據本辦法制定適合本單位特點的考勤管理辦法并報人事處備案。
(二)接受審查或調查人員不能正常到崗工作,在審查或調查期間暫時停發工資、校內崗位津貼等一切待遇,待結論明確后再做處理。
(三)各類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并使用。
(四)探親路費的報銷,根據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辦理。
(五)職工在病假期間,參加會議、學習文件、參加政治學習等是一種政治活動,不能視為恢復工作。
六、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病歷管理規定篇十三
1、醫院大樓內除衛生間、值班室外的任何地方,都禁止吸煙;
2、醫院大樓內的任何地方,無煙具煙蒂;
3、醫院大樓內的吸煙人員,有勸阻指導;
4、首診醫師須詢問病人吸煙史,入出院病人須宣教控煙知識,并納入病歷質量考評;
5、全院職工負有勸阻吸煙的責任和義務;
6、禁煙標志掛在醒目位置:
(1)大樓入口處張貼標志,要求進入前熄滅煙火,并放置熄滅用的煙灰缸;
(2)停車入口處設置標志,說明進入后禁煙,并放置熄滅用的煙灰缸;
(3)門急診大廳、住院大廳、電梯大廳、候診區、會議室及走廊、樓梯都應張貼禁煙標志。
7、對于違反者,按以下規定處罰:
(1)實行責任連帶制:職工違規,扣當事人獎金400元,同時扣科室負責人獎金100元;科室負責人違規扣當事人獎金400元,同時扣分管院長獎金100元;分管院長違規,扣當事人獎金400元,同時扣院長獎金100元;并全院通報批評。
(2)對違規的病人、家屬及其他來訪者,應勸其放棄吸煙。
病歷管理規定篇十四
一、指紋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
二、指紋簽到實行每天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上班為簽到,下班為簽退。遲到5--10分鐘罰款10元/次;10--20/鐘罰款20元/次;遲到2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工資;超過1小時以上者扣除當天工資。但遲到一次后,當天其余三次考勤必須按時考勤,若不按時考勤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全天無故不按規定指紋簽到、簽退,將按曠工一天處理(扣除三天工資)。
三、指紋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么變化,及個人有什么變動,部門負責人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重新錄入指紋。實行倒班的部門應把倒班、倒休表提前報到人力資源部。各部門及各店每月的考勤單應在每月月末的26日上報下月排班值班表。
四、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請假1--3天者,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請假4天以上者,須由總經理批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部門經理和主管請假必須申報總經理和董事長批準。如未能按照要求請假者,一律按實際缺勤天
數做曠工處理(扣除實際缺勤天數的三倍工資)。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五、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要求簽到,必須填寫正規的《考勤異常補單》,并由部門經理簽字證明情況屬實,超過三次未簽到者,扣發當月全勤獎金。
六、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若惡意損壞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給予高倍經濟賠償。
人力資源部
病歷管理規定篇十五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 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 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 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 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 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后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 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 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 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 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 20xx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病歷管理規定篇十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用報銷管理,規范差旅費支出審批程序,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等財會規章,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差旅費是指員工因公外出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其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會議費、培訓費、公雜費等。
第三條 差旅費報銷要嚴格執行財務聯簽辦法,據實報銷。各單位(部門)應嚴格執行出差報銷審批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不得隨意延長出差時間,不得繞道游覽名勝古跡。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四條 員工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票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標準如下:
(一)公司中層及以下人員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需要乘坐飛機的,事前經副總指揮批準方可乘坐,并在機票上簽字后方可報銷。
(二)兩人及兩人以上人員出差,可按職務高的人員標準乘坐交通工具。
(三)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由公司經營部按年度統一辦理。
(四)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晚8時至次日晨7時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憑據報銷。乘坐硬座時,按硬座票價的60%發放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五)非特殊情況不得租賃公司以外車輛出差。
第三章 住宿費
第五條 住宿費
(一)凡在省內出差,可以住延安市車村煤礦在延安和西安辦事處,若辦事處員滿,辦事處主管應出據相關證明,方可在外住宿。西安辦事處住宿標準50元/人,出據西安辦事處住宿收款收據,回本單位予以報銷。
(二)住宿費要按規定的標準,憑住宿發票報銷(注:住宿發票需填寫住宿人單位名稱、住宿人數、住宿天數),高于標準部分自理。確因特殊情況住宿費超標準,需經公司副總指揮批準后方可據實報銷。
參加會議出差的員工,如果會議統一安排住宿,住宿費超標準,經公司副總指揮批準并憑會議組織單位出具的有效憑證據實報銷。
(二)辦事處員滿時住宿標準:
單位:元/間/天
(三)公司中層及以下人員出差住宿,原則上兩人一個標準間。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員為單數,其單個人員可選擇單間住宿或標準間包住,其住宿費按照不超過上述規定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四)兩人及兩人以上出差,職務低的員工可隨同職務高的住同一檔次的酒店或賓館。
第四章 伙食補助
第六條 伙食補助
伙食補助主要用于員工出差期間就餐開支。
(一)員工的伙食補助費,以城市間交通費票據和住宿費
票據為憑據,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
(二)不分途中、住勤和職務級別,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遠離縣城城區以外進入項目地的野外補助35元;一般地區50元;省會城市60元;直轄市、特殊地區(指深圳、廈門、珠海、汕頭市及海南省,下同)80元。
(三)連續乘坐車船超過8小時(含8小時)的,途中伙食補助費50元。
(四)發放伙食補助后出差期間就餐費不予報銷,因工作需要所發生的招待費報公司副總指揮批準方可招待。
(五)經工會組織安排到外地療養、休假的人員(途中實行包干),持療養證明,按療養天數每天全額發放20元補貼。
第五章 公雜費
第七條 公雜費主要用于員工的訂票費、退票費、寄存費、市內交通費等。
(一)公雜費除市內交通費外,其他費用憑票據實報銷。
(二)市內交通費實行每人每天費用包干辦法。
標準為:公司領導60元;公司中層人員40元;公司主管及以下人員30元。
(三)出差地車站(或機場)至賓館往返一次的交通費據實報銷,不在包干費用以內。
(四)員工自帶交通工具或由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不再補助市內交通費。
第六章 會議、培訓差旅費
第八條 會議、培訓期間差旅費
(一)員工外出參加會議,比照出差標準報銷。凡交納會議費的,會議期間不發放伙食補助費,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規定報銷。
會議費需憑領導批準的會議通知和合法票據報銷,報銷費用不得超出會議通知中所列標準。
(二)員工外出學習、培訓,培訓費中包括食宿費的,學習培訓期間(不包括途中)不發伙食補助費,乘車途中按正常出差發放。培訓費中明確不包括食宿費的,可發放伙食補助。學習、培訓期間公雜費不予報銷。培訓資料費和培訓費憑培訓通知及合法票據報銷,報銷費用不得超出培訓通知中所列標準。
(三)員工出差、培訓期間,因游覽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參觀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用公款進行的請客、送禮、游覽等。
(四)所有的學習班、研討班、培訓班等,必須經副總指揮批準后方可參加。
第七章 調動、錄用等人員發生的差旅費
第九條 調動、搬遷發生的差旅費
(一)員工調動工作,由單位(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可報單程交通費、托運費、住宿費,費用不得超過出差人員標準。
(二)新錄用來公司的高校畢業生、安置的退伍轉業軍人等只報銷來單位的單程路費。
(三)赴外地支援工作等人員,在途期間(僅指首次前往和期滿返回)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原單位(部門)按照上述差旅費規定報銷;工作期間的生活待遇、出差差旅費等由接受單位承擔。
(四)被借用人員,公司只負擔借出人員在途期間(僅指首次前往和期滿返回)的城市間交通費及伙食補助。
第八章 探親旅費
第十條 探親旅費
(一)探親人員應按直線乘車路線購買車票,繞道的路費自理,由于交通不便,必須中途轉車、轉船的,可按出差規定標準報銷一天的住宿費,超過規定天數及標準的住宿費自理。
(二)職工因家屬來單位,本人不再回家探親,經單位(部門)領導批準,可將其家屬來單位的往返路費視同職工本人探親報銷。
(三)符合探親條件的職工,應以其父母或配偶戶口所在地為準,如到其它地方探望,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一)差旅費單據和差旅費以外單據必須分別粘貼,差旅費報銷憑證不得粘貼其他與差旅費無關票據。同時必須按照財務部門的要求粘貼差旅期間的費用原始單據。
(二)員工出差,可按財務聯簽辦法等規定到財務部門辦理預支借款。借款應限制在辦理出差事項所需開支的額度內。
(三)員工出差歸來,應于十天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出差費用報銷。前款不清,無特殊理由可拒絕其辦理再次借款。出差歸來三個月不辦理報銷手續,一律不予報銷。
(四)員工的短途差旅費按月度歸集、統一報銷。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公出應遵守公司關于職工外出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公司經營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打印之日起執行。
病歷管理規定篇十七
第一條 為規范集團公司公務用車的配備和使用管理,控制公務車費用的支出,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確保行車安全,更好地為生產經營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公務車是指集團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子公司及直屬單位公務使用的各種小轎車、面包車、吉普車、客貨兩用車。輔助生產用車(含通勤車、因業務關系外借車輛、營銷用車、生產經營駐外單位用車、救援、采購運輸等車輛)不在此范圍。
第三條 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負責公務車配備標準的擬定、選型購置的指導和公司內部調劑調撥;負責總部公務車維修審核。
第四條 公務車采購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用車單位申請
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
三、集團公司批準
四、選擇車型
五、車輛購置
六、手續辦理
七、車輛管理使用
管理流程示意圖如下:
第五條 公務車配備標準
一、上年度綜合利潤指標完成在100萬元以下的單位,且已完成利潤計劃,可配備公務車一至兩部,標準為15萬元以下轎車一部,11萬元以下轎車一部。(購車價值均含車輛購置稅,下同)
二、上年度綜合利潤指標完成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單位,可配備公務車兩部,標準為價值18萬元以下轎車一部,價值13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三、上年度綜合利潤指標完成150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二至三部,標準為價值18萬元以下轎車一部,價值13萬元以下轎車一至兩部。
四、綜合利潤指標完成300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三部,標準為20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15萬元以下轎車兩部。
五、綜合利潤指標完成500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三部,標準為25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17萬元以下轎車兩部。
六、綜合利潤指標完成1000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四部,標準為30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18萬元以下轎車三部。
七、綜合利潤指標完成20xx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四部,標準為40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20萬元以下轎車三部。
八、邯鄲站可配備二部公務車(配備標準同前),各縣汽車站和直屬單位原則上不配車,如確因工作需要,可提出申請,經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和分管本單位業務工作的副總裁同意后,提交總裁辦公會批準。已實行站司合一的汽車站確需配備公務用車的,由主管公司提出申請,按本規定的有關程序辦理。
車輛管理,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六條 下列情況公務車購置另行辦理。
一、虧損單位和吃經費補貼單位不準購置新車,確因工作需要,經集團公司批準,由集團公司內部有償調撥。
二、由于業務的特殊性,階段性產生較大利潤的單位,公務車配備不參照第五條標準,購車須經集團公司研究批準。
三、因業務關系需要外借車輛的,由單位寫出申請報告,經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考察確需的,由業務主管副總裁簽署意見,提請總裁辦公會決定。
第七條 公務車購置、更新,所選車型優先在集團公司所屬汽貿公司銷售的車型中選購。
第八條 輔助生產性用車的配備不在配備標準范圍。如確實需要,必須經集團公司審批,并納入考核。
第九條 所有經集團公司批準購買的公務車輛必須及時到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和監事會辦公室登記備案,年終按各單位計劃內實有公務車數由審計部進行考核。
第十條 按照本規定超標準配備公務車的單位,由集團公司統一內部調劑使用。自本規定執行之日起,各單位不得超標準配備公務車,否則除對超標的公務車進行沒收外,還要對車屬單位的主要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一條 在用公務車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公司6年足額提取折舊標準執行。未足額提取折舊或使用年限未達到6年,原則上不準更新。
第十二條 購置新車(含二手車)必須以單位名義向公安車輛管理部門申領機動車行駛證牌照。本規定實施前購置的車輛,凡沒有以單位名義注冊登記的,必須予以更正,否則按違規處理。
第十三條 新購車(含二手車)在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正式登記后,必須將原始單據列入單位固定資產帳,并按公司規定提取折舊。
第十四條 公務車修理由駕駛員提出,須經單位車輛技術管理部門鑒定同意,填寫公務車派修單,到指定廠家修理。修理費用需經車輛技術管理部門審核,單位領導批準,方準到財務報銷。總部車輛的維修費用1000元以內的,由安全技術部部長審核,辦公室主管副主任審批報銷;1000元以上的,由安全技術部部長審核,辦公室主管副主任簽署意見后,報主管副總裁審批報銷。
第十五條 車輛費用標準
公務車費用按車型實行年度綜合定額指標管理,分季度(月)實施,年終考核。定額費用包括:(1)燃潤油費;(2)維修保養費;(3)年度檢審費等。
一、年綜合費用定額:(生產經營單位參照執行)
二、各單位要建立專項公務車費用管理臺帳,分季(月)
制作卡片,建立審批制度,嚴格掌握不準超支。年終由集團公司審計部進行審計,實行超支罰款(超多少罰多少)。
三、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建立總部公務車費用臺帳和全司公務車費用信息庫,按月記入單車費用信息,發現問題,及時報請領導處理。
第十六條 公務車使用管理
一、車輛使用范圍
1、領導工作用車。
2、來賓及主要業務關系人員的接送。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其他人員:
(1)因公出入攜帶大額現金或貴重物品的;
(2)處理突發事件、重大事故或緊急任務需到現場的;
(3)工傷及工作期間危重病號的搶救;
(4)外出公務或特殊情況的用車;
(5)經領導批準的其他需用公務車的行為;
公務車的使用應本著工作優先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
二、公務車駕駛員管理
1、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嚴守交通法規,做到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嚴守出車紀律,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動用車輛。執行出車任務時,不得超越時限和運行范圍;
3、愛護車輛、裝備,增強責任心,對車輛勤于維護保養,使車輛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4、出車執勤,要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出車及工作期間嚴禁喝酒,嚴禁超速超員、強超強會。嚴禁將車輛交予他人駕駛和非因公動用車輛,否則發生意外一切損失后果自負。
三、公務車停放(包括外出執行公務期間)必須停放在有專人看管的正規停車場點;夜間有車庫的應放入車庫,嚴防發生車輛被盜及火災、損失等情況,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公務車發生交通事故,按照集團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總部實行車輛統一管理,嚴格執行公務車管理辦法。各單位要根據本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單位車輛使用辦法。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公務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同時廢止。
病歷管理規定篇十八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員工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和政策
(1)公司培訓按照“經濟、實用、高效”的原則,采取人員分層化、方法多樣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政策。
(2)員工的專業化培訓和脫產外出培訓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員工通過突出的業績和工作表現獲得激勵性培訓和發展機會。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二)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
(1)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讓員工了解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如公司的規章制度、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范。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的應用、發揮、提高。
(3)態度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系學、社會學、價值觀及政治覺悟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系,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第五條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分為員工自我培訓、員工內部培訓、員工外派培訓和員工交流論壇。
1、員工的自我培訓。
員工的自我培訓是最基本的培訓方式。公司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愿望和條件,利用業余時間通過自學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
公司會盡力提供員工自我培訓的相關設施,如場地、聯網電腦等。
原則上對員工自我培訓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2、員工內部培訓
員工的內部培訓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員工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
(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員工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崗位技能培訓。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靈活實用的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匯報培訓情況。
(5)繼續教育培訓。公司可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培訓。
3、員工外派培訓。
員工外派培訓是公司具有投資性的培訓方式。公司針對員工工作需要,會安排員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員工個人希望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進修),需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并附培訓通知或招生簡章。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名。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4、員工交流論壇
員工交流論壇是員工從經驗交流中獲得啟發的培訓方式。公司在內部局域網上設立員工交流論壇。
(三)被培訓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被培訓者的權利
1、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2、經過批準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七條被培訓者的義務
1、培訓員工在受訓期間一律不得歸于規避或不到。對無故遲到和不到的員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2、培訓結束后,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訓結束一星期內,員工應將其學習資料整理成冊,交由人力資源保管。并將其所學教給公司其他員工。
4、員工自我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余時間,如需占用工作時間的,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后,需憑培訓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做相應處理。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
(1)外部脫產培訓時間在3個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訓費用3000以上的。
(四)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訓需求分析。
2、設立培訓目標。
3、計劃培訓項目。
4、培訓實施和評價。
第九條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十條建立培訓檔案
1、建立公司的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范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2、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被培訓者的評語等。
(五)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一條培訓計劃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規定時間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其匯總。并與規定時間內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自我申報、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老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以公司文件下發到各部門。
第十二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由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對于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部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十五條員工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并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象、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后以此為依據建立公司培訓檔案。
(七)培訓評估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后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第十八條培訓結束后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鑒定。可要求被培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方面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
第十九條培訓評估包括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
(八)培訓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調整相應數額。
第二十一條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總經理決定。對于公司予以報銷的費用,原則上先由培訓員工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回公司報銷。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公司報銷規定報銷。
第二十二條員工內部培訓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九)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擬訂或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公司領導層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病歷管理規定篇十九
為提高工作效率,規范員工的日常用餐,實行食堂就餐刷卡管理制度。現將就餐刷卡使用辦法及相關事項規定如下,望就餐人員遵照執行。
一、 就餐人員范圍:
公司管理人員及一、二樓員工
二、 就餐時間:
早:7:00——7:30 午:12:00——12:30
晚:17:00——17:30(冬季)18:00——18:30(夏季)
三、 刷卡要求:
1、
2、 就餐人員,須先刷卡再用餐。 實行“一人一卡一餐”制度。
四、 刷卡辦法:
將餐卡放置刷卡區域,聽到提示音的同時,液晶屏將顯示持卡人員序號、姓名、本次刷卡金額及余額。否則需重新刷卡確認。如有故障及時與辦公室溝通。
五、 就餐標準:
1、早餐:2元/餐
2、午餐:①青菜炒肉(蛋)3元/份②涼拌菜2元/份③雞蛋、魚、排骨5元/份④饅頭0.5元/個⑤米飯1元/份⑥包子2.5元/個⑦水餃3元/碗⑧餛飩2.5元/碗⑨面條2元/碗⑩稀飯、咸菜免費
1、 晚餐:3元/餐
病歷管理規定篇二十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完善公司經營管理及內部管理,強化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力,保證公司各項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
第三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的組織管理
1、總經理是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終批準人,主要工作職責:
(1)對公司各部門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訂、廢止的審批權;
(2)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現制度、流程爭議的最終裁定權。
2、行政人事部是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歸口管理部門,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關實施細則;
(2)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執行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執行過程中不規范行為進行糾正與處罰;
(3)根據反饋和要求,適時修訂、完善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
3、各部門是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者,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本部門或崗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組織及實施管理;
(2)負責建立健全與流程配套的表單、管理制度、規章等文件的擬訂、使用;
(3)負責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進行落實、推行、反饋,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改進計劃,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實施情況進行匯報;
第二章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執行、檢查、反饋、修訂
第四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關部門根據工作實際需要擬定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對新擬定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進行文字描述,并向行政人事部申請進入審批流程;
2、行政人事部根據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關部門及人員開會討論,形成一致意見后,由本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訂部門修正后報行政人事部審核;
3、行政人事部按照《遼沈公司發文管理規定》上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實施。
第五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經頒布,全體員工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不得違反,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對已確定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沒有正式修訂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靈活變通”,不得借故不執行。
第六條、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情況檢查
1、規章制度、工作流程頒布執行一個月內,行政人事部進行全面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開展檢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與相關部門負責人訪談了解,并做好檢查及訪談記錄。
3、行政人事部會同各相關部門于每年第二、第四季度下旬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集中檢查。
4、各部門定期或不定期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形成文字性材料匯報行政人事部。
第七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反饋
各部門在月季匯報中反饋,行政人事部檢查反饋情況,并于10個工作日內擬定落實解決方案。
第八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訂
1、年度修訂:原則上每年修訂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全年運行情況,提出修訂計劃,遞交行政會議批準實施。
2、特殊修訂:根據公司需求緊急程度,適時修訂,由責任部門提出申請,行政人事部審議后遞交總經理批準實施。
第三章 規章制度的學習及工作流程的培訓
第九條 規章制度的學習
規章制度經批準頒布后,各相關部門必須于1周內組織本部門人員學習,新員工入職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對其進行規章制度學習,落實規章制度相關內容,并做好學習記錄備行政人事部檢查。
第十條 工作流程的培訓
1、流程培訓由各流程主題部門實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訓一次;新流程、修訂流程在實施前對相關部門和人員培訓一次;新員工入職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培訓一次。
2、爭議的解決
(1)、當各方對同一流程,出現不同意見,沒有達成一致,可在5個工作日內提交公司行政會議仲裁。
(2)、當違反流程規定,對公司下達糾正措施通知單,存在異議,可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公司行政會議仲裁。
第四章 處罰
第十一條 未按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執行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批評、警告處分,在按該部門相關制度進行扣罰之后,再處以10——100元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承擔主要責任。被處罰記錄記入個人檔案,并與公司年終個人及部門評優掛鉤。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從頒布之日生效,解釋權歸公司行政會議。
病歷管理規定篇二十一
1.人員出入管理
1.1公司員工必須佩帶有效工作證件出入大門;
1.2衣冠不整(光背、穿背心、短褲、拖鞋)者和兒童不得進入廠區;
1.3抽煙人員不得進入廠區;
1.4來訪人員要憑身份證進行登記,由門衛電話通知被訪人親自迎接方能進入;
1.5因工作需要(如建筑施工、設備維修、安裝調試等)臨時出入公司大門的外來人員,必須拿身份證或交納20元押金后換取臨時出入證,工作完成后交證退款;
1.6在廠內住宿的員工不得晚于22:00歸廠就寢,員工非公務出廠,發生任何事故與公司無關。
2.車輛出入管理
2.1 本單位公車出門必須遞交公司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填寫清楚出車事由和行車路線,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2.2所有車輛須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隨意進入生產廠區;
2.3外部車輛必須由相關部門引領并在門衛室做好登記后方能進入廠區;
2.4裝卸貨物車輛不得長時間停放在生產廠區,出門車輛必須主動接受門衛檢查;
2.5員工駕駛電動車或自行車上下班時必須下車推行通過大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場所并擺放整齊;
2.6所有車輛因隨意停放而影響生產、破壞廠容廠貌的,公司將予以20元罰款;
3.物品出入管理
3.1公司的公共物品出大門必須有辦公室簽發的物品出門許可證并注明物品外出的事由和去向;
3.2攜帶物品(如行李包、工具袋等)出公司的人員,應主動向門衛說明所攜帶物品,配合門衛開包接受檢查。
——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高新利華催化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二○xx年十一月八日
病歷管理規定篇二十二
1、員工休息室是提供給員工工作之余休息之用,日常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員工應自覺維護休息室衛生,嚴禁在休息室內亂貼亂畫;必須保持桌椅清潔與整齊,嚴禁吐痰或亂扔廢棄物。
3、愛護公物,不得將桌椅、報刊等物品帶出休息室挪作他用,違者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4、禁止在休息室人打架、斗毆、賭博等法律法規不允許的行為。
5、休息室內禁止大聲喧嘩、制造噪音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6、節約用電,最后一人離開時隨手關閉燈、空調等設備。
7、舉止文明,禁止出現躺在桌上等不雅行為。
8、衣冠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進入休息室。
9、非人為原因造成桌椅損壞時,員工應及時報告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報工程部維修。
10、本規定至頒布之日起試行,未盡事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病歷管理規定篇二十三
第一條 本公司電話,主要是為了方便與外界溝通,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二條 為發揮電話最大效能,節省開支 ,員工打電話時,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第三條 電話管理由綜合部統籌負責,使用則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與控制。
第四條 電話使用須知:
轄區內去洽談業務,以三分鐘為限,把握時間。
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潔扼要,避免耗時又占線。
使用前應對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使用電話時應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受話人(號碼),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文秘資源網原創 本表每月轉綜合部呈總經理核閱 。
長途電話一般由部門負責人掛撥,一般人員掛撥須先經部門主管允許。
禁止打打私人長途電話。
違反電話使用規定,電話記錄未記載或記載不實,一律做記過處分,并處50-100元罰款。
第五條 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大道網絡公司!對方告之找某人時 ,說:“請稍等!”如不在,說:“他不在,有事我可轉告 或請稍后再打!”等。視情況回答,原則是規范,簡潔,禮貌。
第六條 極其特殊情況需打私人電話時,公司將另行考慮。
病歷管理規定篇二十四
一、廠服管理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廠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廠牌。
三、廠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一周后由主管到行政部領取當季廠服。
2、廠服配發期間為兩年,自配發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發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發時,由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經人事部核實后,準予提前換發。廠服配發到期不能繼續使用的,由本人填寫申請表,經人事部核實后換發。換發時交舊。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廠服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離職時,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入職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廠服成本的100%費用;
(2)入職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廠服成本的50%費用。
(3)入職一年以上離職者,免收廠服費用。
四、廠服穿著要求
(1)桔紅夏服:在車間里上班的人員穿著。穿著時所有衣扣、衣袋扣、帶扣扣上,保持整潔,不得污臟損壞。允許在天氣較熱時解開最上方一個衣扣。不得卷褲腿。
(2)黑色冬服:在車間或辦公室里上班的人員穿著,要求穿著時拉鏈要拉上,允許最上方扣子不扣,拉鏈必須拉至與ndc水平位置以上,下方扣子必須扣上。褲子穿著整齊,內衣扎入褲內,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擺之外。保持整潔。
(3)淺紅短袖:辦公室人員穿著。穿著時允許最上方扣子不扣,其它扣子扣上,上衣下擺必須扎入褲內,褲子允許穿著暗色便褲。保持整潔,不得污臟。
(4)女空姐夏服:辦公室女同事穿著。要求整齊、清潔、挺括、大方。不得著便褲、便裙。
(5)西裝:要求整齊、清潔、挺括、大方。平時允許不扎領帶,不扣上衣扣,但衣袋蓋要蓋上,保持上衣平整、褲線筆挺,衣褲不起皺,內衣扎入褲內,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擺之外。
(6)鞋子:要求穿著勞保鞋或黑色或棕色皮鞋,鞋帶系緊。
(7)客服人員工服:(未發放之前按以上要求執行)
(8)辦公室人員星期六允許著便裝。但男士嚴禁穿短褲,女士嚴禁穿超短裙,高腰、低領衣服。
(9)5-10月份著夏服,10-5月份著冬服。季節交換時,如5月份、10月份允許自選夏服或冬服,但不得冬夏裝混穿(如上身著夏裝,下身著冬裝)。
五、處罰措施
(1)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著廠服的,處罰10-20元/次。
1、上班時間著便衣的;
2、上班時間冬夏裝混穿的(如上身著夏裝,下身著冬裝);
3、上班時間廠服、便服混穿的(如上身著廠服,下身著便裝);
4、擅自改變廠服的式樣的;
5、隨意丟棄廠服,影響公司形象的;
6、在廠服上亂寫亂畫或印染其它圖案的。
7、其它嚴重違反穿著規定的情形。
(2)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著廠服的,處罰5-10元/次。
1、衣扣不按規定扣上的;
2、上班時間卷袖、褲腿的;
3、衣領不整或較臟的;
4、內衣不按規定扎入褲內外露于上衣下擺的;
5、廠服較臟或有異味的;
6、廠服有損不及時修補的。
7、將衣服放在肩上或披在身上的。
8、穿拖鞋、布鞋、涼鞋上班或參加早會的。
9、鞋帶松了,未及時系上的。
10、其它違反穿著規定的情形。
六、遵守注意事項
1、員工臨時穿著廠服在公司外或進出公司門口更要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保持衣著整潔;
2、員工對配發的廠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盡量減少廠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廠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廠服;
6、廠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行政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每發現1次予以扣款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班組長和主管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廠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