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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一
(一)編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全鎮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能力,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及時、有效,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事故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全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1、事故災難。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2、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動物疫情,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鎮、村、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內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結合實際依法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依法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切實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制度,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轉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村委和企(事)業單位要協調周邊地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應急管理中的參謀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應對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能力。
(五)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鎮總體應急預案。鎮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鎮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鎮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適用于鎮域范圍內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2、鎮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鎮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和相關室、所、辦(中心)制定,報鎮政府批準后實施。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氣象、地質、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生產加工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物品泄露、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農村群宴、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
上述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可能和其它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門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既要明確責任,又要協同作戰。
按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分級標準是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鎮機關各部門要根據以上分類分級的要求以及責任劃分,積極與上級對口業務部門聯系,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相應處置工作方案和協作方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
1、關于楊橋畔鎮安全生產應急隊:隊長:李繼錄
副隊長:吳曉晨
隊員:
第一組:
第二組:
鎮黨委、政府是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研究決定、部署和推動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分管領導按照業務分工,負責相應類別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工作。
2、指揮機構
根據鎮各相關專項預案的規定,啟動預案時自動組成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一般由鎮長擔任,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任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
各村會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通過對監測信息的分析研究,對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作出預測。
突發安全生產事件進入預警期后,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采取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同時要求各類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1、信息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村委會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如實向鎮政府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鎮政府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2、先期處置
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村、居委會和事發單位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并將處置情況隨時報鎮政府,鎮政府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鎮政府要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傳達縣安監部門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3、指揮與協調
鎮政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任務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訂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及時向縣安監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4、擴大應急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鎮政府按照有關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并向縣政府報告。
5、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五、后續工作.
1、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以事發地村委會和單位為主、鎮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進行,必要時報請縣政府協調。主要內容包括:對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調查與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結束的同時,鎮政府形成書面報告縣安監部門和縣政府。
(一)各村企(事)業單位、鎮機關各部門要組建應急預備隊伍,鎮機關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培訓,強化應急協調配合,增強救援能力。任何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發生后,村鎮兩級和事發單位應及時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相鄰地段的村組和邊緣單位要積極組織治保巡邏隊、民兵和廣大群眾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二)鎮財政所要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儲備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應急工作的日常經費由鎮機關相關部門提出,經鎮財政所審核后,按規定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鎮機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審批。
(三)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村、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責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鎮政府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二
1、編制目的:
⑴、為建立統
一、高效、科學、規范的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防控體系,全面提高本村落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發公共事件危害,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持和促進全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⑵、本預案是本村統一組織、指揮、協調全村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整體計劃、程序規范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過程中的責任義務的工作方案,是指導全村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依據。
2、編制依據: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3、適用范圍:應急預案適用于本村范圍,可能發生或受影響,或已經發生時的,需處置的雷電、洪澇、干旱、臺風、地質、地震、房屋倒塌、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傳染病疫情、群眾性不明原因疾病、動物疫情、環境污染、群體性的事件、民族宗教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集體上訪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4、工作原則:統一指揮,快速反應;預防為本,及時控制;
區分性質,依法處置;強化教育,加強管理。
1、應急協調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
2、應急隊伍保障
1、預防預警:村應建立信息員隊伍,定期應急召開工作例會,對村突發事件做到早分析、早預警、早報告。
2、信息報告程序:發生突發事件后,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個人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值班室或信息接報員報告,緊急時要向“110”報警;村應急值班室或信息接報員接到情況報告后,立即組織先期處置,迅速通報相關單位,在30分鐘內將信息報送到鎮政府應急辦,緊急時要向“110”報警。
3、信息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及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等事項。
(一)處置程序
1、發生突發事件,村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帶領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快速召集應急小分隊進行先期緊急處理。
2、迅速向上級機關報告或向“110”報警,要求增派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現場救援。
3、投入先期救援
4、與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上級領導共同開展先期處置;為上級現場指揮部提供指揮辦公場所,為相關部門的應急隊伍提供后勤保障等。
(二)善后處置
1、安定事故(災難)后人民群眾生活,匯報村應急預案執行情況及后期處理計劃。
2、負責做好死傷者的善后處理和死者家屬撫恤工作。
3、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民政賑災工作。
4、迅速開展災后恢復和重建工作。
5、開展災情調查和評估工作。
1、通信保障:村應急值班室與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轄區內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應急隊伍負責人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2、醫療衛生:村衛生所要根據應急需要,組織實施醫療救治和各項預防工作。
3、物資儲備:儲備一定的應急物資,保證應急物資和場所的臨時征用和借用,保證應急救援隊伍的救援設備。
4、人員防護:指定緊急避難場所。
專項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三
為提高汽車維修安全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應對安全事故,妥善處理,有效控制事態,最大限度減少有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初會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各部門各崗位的工作職能,制定本預案,汽車維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1)本公司正常維修工作中,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2)本公司維修車輛出現重大維修質量安全事問題,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傷亡及以上重大險情。
本預案維修工作和維修車輛是指正常情況下,符合本公司規章制度及國家法律的相關維修工作和車輛。
二、工作機制
在市交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我公司對各部門建立和完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各部門負責建立和擬定本部門維修作業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并負責根據應急預案的原則,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工作人員,組織實施工作。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公司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包括公司總經理、廠部、維修部、以及零件部的應急組織,各級部門在總經理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響應、分級管理為主的原則實行應急工作責任制。
(1)各級部門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廠部和維修部根據市交管部門的應急工作制度及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總經理作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維修部負責維修生產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的部門,包括、機修車間
鈑金車間、噴漆車間等由車間主作牽頭負責。應急職責包括本部門維修生產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本部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維修工作重大生產和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各總經理報告事故情況,指導、協調本部門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廠部應加強對各部門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工作。
(2)各部門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廠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下意識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維修部:(含機修、鈑金、噴漆)根據行政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維修車間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事故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四、應急準備
(1)廠部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職責范圍內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定期研究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部門應急救援組織的建立和完善,加強重大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維修部應當[定期檢查維修車間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
(3)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門配合的,根據情況及需要及時通知和配合地主行政主管部門,與交通、公安、衛生、消防、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及時溝通、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4)廠部要建立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重大災害事故數據庫,并及時更新,定期完成風險分析及評估報告,建立健全預警聯動機制及時消除隱患。
(5)各部門主管應24小時保持手機開機,以務緊急情況聯絡。
五、應急響應
1、報告原則
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情況
2、報告程序
(1)發生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后,相關部門負責人應馬上將交事故情況如實向主管領導或總經理報告,規劃方案《汽車維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2)主管部門或總經理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核實有關情況,并馬上報告分管副廠長。
(3)發生嚴重火災事故,要及時上報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門。
(4)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時上報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門。
3、報告內容
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報告的內容:
(1)險情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工作人員傷亡情況;
(2)險情或事故發生垢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單位負責人、企業法人代表等有關工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等情況;
(3)險情基本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
(4)原因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知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下處理的有關事宜;
4、救援程序:
了生事故的部門馬上啟動本部門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馬上組織本單位應急組織開展救援行動,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同時報告上級部門和應急救援機構或組織請求救援。
(1)主管部門根據事故的級別啟動相關預案
(2)行政部接警后,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預案,馬上成立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具體指揮現場救援工作,各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救援行動。
5、事故處置
相關部門應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各有關部門,在總經理統一領導與指揮下,馬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指揮命令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匯同安全監管等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2)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馬上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刺刀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配合有關部門收集證據。
6、信息發布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民布,由市政府或有關行政機關單位實施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同時,向公眾發布警告或者勸告,采取嚴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六、應急終止
(1)廠部應急組織應根據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和結束情況,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2)應急狀態終止后,各相關部門應及時作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后果、包括傷亡工作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七、保障工作
(1)宣傳教育
各級主管部門按照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關知識的宣傳,增加預防安全事故的常識和防范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并通過定期組織實戰演習,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2)工作人員力量保障
廠部對本單位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有員力量進行檢查,組建維修車間、前臺接待等固定的應急救援隊伍,并加強重大安全事故 應急工作基本工作人員技能培訓和力量。
設備搶險力量:主要由車間維修工作人員、設備管理工作人員、設備維護工作人員組成,承擔事發現場的設備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咨詢力量:主要由從事現場管理、設備管理、設備維護等工作的技術工作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安全性鑒定、研究處置和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的任務。
應急管理力量:主要由廠部和各級部門主管組成,擔負接收應急命令,指示、組織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單位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的任務。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四
1、編制目的
規范全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預防、控制和處置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及時有效地實時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遼寧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丹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振安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分類分級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一般講安全生產事故分為四級:一級(特別重大事故)。是只可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級(重大事故)。是指可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級(較大事故)。是指可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級(一般事故)。是指可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分級標準是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較大或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其他需要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組織體系
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和鎮有關部門組成。下設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應急指揮部)、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專家組)、醫療救治組、通信與信息組、公眾疏散與警戒治安組、后勤保障組等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
2、指揮機構及職責
成立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九連城鎮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鎮分管副鎮長擔任,成員包括鎮宣傳、安監辦、民政辦、財政所、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城建交通所、鎮派出所、鎮衛生院、鎮農電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組織、協調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1)總指揮職責
批準本源的啟動與終止;決策救援方案;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動;確定現場指揮人員;協調事故救援有關工作;負責新聞管理。
(2)副總指揮職責
協調總指揮完成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工作,或受總指揮委托代替總指揮完成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3)成員職責
指揮部成員由指揮根據事故需要指定。協助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完成各項任務;提供救援決策依據。
3、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鎮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與實施;及時向鎮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貫徹落實鎮政府有關決定事項;指導和協調企業及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負責事故的接報,傳達領導指示;對出現緊急狀況需要鎮應急指揮部援助時,及時跟蹤、核實有關情況,并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進行緊急狀態下各應急組織間的協調工作。
4、現場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預案啟動后,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并出任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主要負責救援方案的確定和實施;指揮、調動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完成鎮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5、醫療救治組及職責
組長由鎮衛生院主要負責人擔任。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工作;及時為事故發生地提供藥品、醫療設備、器械等。
6、消防與搶險組及職責
鎮應急指揮部下設消防與搶險組,組長由鎮公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部門有鎮交通、城管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指揮救援、搶險方案的實施;指導各部門按各自職能開展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參加事故的調查工作。
7、通信與信息組及職責
組長由鎮政府辦主要負責人擔任。主要確保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通信的暢通;提供必要通信設備;保證信息的暢通。
8、公眾疏散與警戒治安組及職責
組長由鎮派出所相關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是:確保安全可靠避難場所,制定疏散方案;組織有關力量對事故現場周圍地區生命可能受到威脅的人群實施緊急疏散、撤離和安置;負責安全生產事故區域的警戒、交通管制;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緝捕。
9、后勤保障組及職責
組長由財政所主要負責人擔任。負責事故救援的物資保障、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保障、社會動員保障,保證應急救援后勤供給。
10、新聞組及職責
組長由鎮宣傳委員擔任,主要審定新聞發布方案,決定新聞發布內容,接受記者采訪,及時向上級匯報情況,調整公共關系,塑造政府形象,消除不利影響。
11、生產經營單位及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依據單位自救和政府實施救援相結合的原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行業安全管理規定,編制應急預案,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建立應急機制,儲備應急物資,保證應急投入,做好應急準備。
1、預警預防行動
生產經營單位要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并制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
2、信息檢測與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要按下列要求做好事故信息的報告:
(1)事發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同時開展自救和互救。
(2)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開展救援,并在1小時內如實報告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當發生四級以上且需現場救援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鎮、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
(3)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核實情況,并及時上報區安監局,需要啟動本級預案的.應迅速啟動預案組織救援。上報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當發生三級以上事故,且需啟動本預案救援的,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3、預警級別的確定及發布
根據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量、受事故影響的范圍等,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
一級預警:可能發生一級事故及險情,用紅色表示。
二級預警:可能發生二級事故及險情,用橙色表示。
三級預警:可能發生三級事故及險情,用黃色表示。
四級預警:可能發生四級事故及險情,用藍色表示。
1、接警與處警
鎮應急指揮部接警時應做好事故詳細情況和聯系方式等信息的了解和記錄,報警得到確認后,立即建立與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專家的聯系,并向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發布預警或啟動應急預案命令。
2、先期緊急處置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生產經營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視情況決定啟動本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并立既調動就近應急救援力量,盡快控制事態發展。
3、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一級響應(特別重大事故)、二級響應(重大事故)、三級響應(較大事故)、四級響應(一般事故)。
4、鎮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四級以上應急響應時,鎮應急指揮部按預案做好以下響應:
(1)及時向鎮黨委鎮政府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擬定現場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經鎮應急總指揮批準,及時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
(3)派出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4)需要上級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請求。
(5)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6)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5、現場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后,根據鎮應急指揮部的命令,立即會同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對事故發生現場進行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做好以下響應:
搶險救援、現場監控、醫療衛生救助、交通管制、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群眾的疏散和防護、工程搶險、物資資金保障、調集征用、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檢測與評估、現場應急結束。
參與救援的部門、隊伍及有關人員,投入救援的車輛、裝備、設施、設備等,要盡快恢復、補充、維修,在48小時之內恢復預警狀態。
各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負責本單位、本部門應急工作宣傳,積極開展應急法律法規、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普及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識。
各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部門要做好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定期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五
一. 方案編制依據
1. 施工組織設計
2. 塔式起重機說明書
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99
4.《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jgj80-91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二. 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為了加強在現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防范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水平。在發生安全事故時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防止因應急救援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造成事故二次傷害及擴大事故損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制定此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1.塔吊作業中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或未安裝限位裝置造成的事故。
2.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3.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或前后斷臂)及人員傷亡。
4.自然災害(如雷電、地震、臺風、暴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5.在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四.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以上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如果不采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巨大損失,而且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根據《建筑塔吊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要求,必須落實做好塔吊安裝及拆除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有資質單位進行)及運行過程中規范管理:
(1)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3)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4)塔式起重機附墻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筑物水平距離大于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制作,并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墻桿件。
(5)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6)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并確認正常。
② 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 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并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④ 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扎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 兩臺及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于2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調整相鄰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回轉限位裝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
⑥ 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⑦ 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應松開回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
(7)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后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履行簽字于續。
(9)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項目總工審批后遵照執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
(11)塔吊安裝完成后,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 安全事故的應急和救援
1. 機構與職責
如果發生塔吊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項目部也應該根據已經制定好的應急機構成立項目部領導小組。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法人、生產副總、技術負責人及生產安全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司領導小組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系,及時發布現場信息。
(2)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技術管理人員組成。并設置以下職能機構:通訊聯絡組 、技術支持組 搶險搶修組 、醫療救護組 、后勤保障組 、保 衛 組 。應急小組的職責及分工如下:
1)組長(項目經理)職責
①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② 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③ 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④ 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⑤ 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⑥ 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①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② 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③ 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④ 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通訊聯絡組職責
① 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② 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③ 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持組職責
①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② 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③ 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 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5)保衛組職責
① 保護受害人財產。
② 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③ 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④ 搶救救援結束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① 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② 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③ 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④ 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① 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② 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③ 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組職責
① 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②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3. 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 → 辦公室 → 搶險領導小組 → 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工程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并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匯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后,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后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3)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
5. 應急救援
(1) 接警與通知:如發生安全事故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要立即向項目經理匯報險情。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趕赴出事現場。
(2) 指揮與控制:
1) 首先搶救組和項目經理一起查明險情,商定搶救方案后,然后組織實施。
2) 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3) 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
4) 搶險組在排除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系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扎,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
5) 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3) 通訊
項目部必須將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4) 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衛小組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5) 人群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5.6 公共關系
項目部工程部為事故信息收集和發布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工程部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并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部門、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六. 現場事故后恢復及總結
必須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為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項目部應對現場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包括應急救援內容、計劃、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及職責范圍、效果評估等。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六
為了認真落實縣政府6月9日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的要求,對交通運輸行業進行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保證人民群眾出行安全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的需要,特制定安全生產緊急工作方案。
圍繞安全生產、運輸組織、優質服務、市場秩序四個重點,堅持早、嚴、細、實的工作原則,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提早動手,精心組織嚴格要求,狠抓落實,圓滿完成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努力實現一升兩降四不的目標,即:提升服務質量,降低事故發生率、降低服務對象投訴率,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不發生嚴重壓站現象,不發生公路嚴重堵塞責任事件和不發生影響重大的旅客投訴案件。
安全生產大排查時間:6月9日至11日,實行工作一邊倒。
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崗位責任制。實行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度,認真落實崗位責任,保障人身安全為重點,實行定崗定員制度。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楊朝輝局長任組長,李斌副局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李慧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運輸企業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排查本單位的薄弱環節,必要時派駐管理干部和技術人員督導基層、企業的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全縣交通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把安全發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原則落實到各項工作中,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切實做到思想認識上警鐘常鳴,制度上嚴密有效、技術支撐上堅持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致、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嚴把各個關口,確保安全形勢穩定。
1、抓好以客運為重點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道路運輸條例》,鞏固去年以來的客運專項整治成果,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搞好汽車客運站長運公司的安全監督。嚴格審查企業資質,嚴禁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和業戶、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客運車輛和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駕駛員從事運輸。嚴格營運車輛的日常維護制度,保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營運客車要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過期失效的要及時更換。加強駕駛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嚴禁超速行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及無證無牌車輛行駛等各種違章違法行為。汽車客運站、長運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保安制度,配備必要的安檢設備,充實保安人員,加強防破壞,消防等工作;落實好三品的查堵措施,及時檢修、更換消防設備,嚴把車門、站門,嚴禁三品上車和超員車輛出站。重點加強長途客運班車、旅游包車的安全管理。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必須配備兩名以上的駕駛員。要強化措施,嚴防途中客車超員和三品上車。規范包車程序,客運包車只限三級及以上客運資質企業經營,并一次一辦理包車手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與運輸企業、運輸企業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領取包車牌,方可營運,堅決杜絕違規包車。(責任單位:運管所)
2、抓好農村公路安全生產工作。要按照職責分工,重點抓好干線公路、重要橋梁及渡改橋、急彎陡坡路段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結合當前的防汛工作,按照防汛工作的職責分工和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對全縣道路橋涵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安全大檢查,同時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完善公路設施特別是急彎陡坡路段、交叉路口的標志標線。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加強公路養護、施工現場管理,保障職工生產安全和公路暢通。(責任單位:公路站)
3、突出做好交通重點工程等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各交通工程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對公路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管,重點檢查在建重點項目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肅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重點防范起重機械傷害、施工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嚴防因趕工期造成生產安全事故。高挖高填路段施工單位是否按設計要求施工到位,是否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橋梁施工圍堰是否牢固,防護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是否設立,交通疏導員是否配備等。(會杉線工程責任領導:張建平,責任人:唐曉林、張素娟;站洞線工程責任領導:賴建榮,責任人:謝曉輝、歐陽蓮;筠請線工程責任領導:朱佩清,責任人:周斌;濟廣高速出口至林崗大橋以南整治改造工程責任領導:朱小華,責任人:許德城)
4、嚴格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堅決消除事故隱患。對全縣水上客貨運輸、碼頭、采砂場、渡運等水上交通情況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沒辦全證照的旅游船,進行停航及限期辦理相關手續;對無證砂石貨運船進行停業整頓;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渡船下發停航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更新或維修渡船等的處理。對檢查結果造冊登記,建立臺帳,及時匯總以便跟蹤督查。堅決遏制了各類水上交通運輸生產事故發生。目前我縣僅存打石崗一處渡口,該渡口主要問題是鐵質渡船救生衣時間較長,自然老化,需要補充14件救生衣,救生圈2只;木質渡船需要補充6只救生圈,現正在向市交通運輸局申請撥付。(責任領導:李斌、陳曉春,責任人:曹金圣、許德城,打石崗渡口渡工:許會生)
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能,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對道路運輸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和拉客、倒客、宰客、甩客、不規范使用客運標識和出租汽車拒載、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以及倒賣車票等各種侵害旅客合法權益的違章經營行為;加強客運價格監督,嚴格執行運價政策,嚴禁亂漲價、亂收費;嚴厲打擊超員、超限等違法行為,凡發現超員、超限運行的車輛,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采取措施進行分流,分流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嚴禁只罰款、不分流。要派專人到汽車站、長運公司現場辦公,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在端午節前組織力量,集中開展節日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整改事故隱患,有效防范事故發生。針對排查中暴露出的`問題,認真加以整治。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所屬行業企業的安全檢查,落實安全生產措施,抓好事故隱患整改,防范于未然。要加強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薄弱環節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防范,確保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到位。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實責任、資金和整改措施,并加強監控。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一整改銷號,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節日期間要安排專人盯守,實行24小時嚴密監控;對可能引發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要責令企業停產停業。
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作配合,在信息資源、監督執法及突發事件搶險救援等環節加強聯動,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協調有序,萬無一失。要堅持領導干部值班帶班制度,特別是節日期間連續生產的企業,要切實加強節日值班值守。主要領導干部不得空崗。要暢通安全生產信息傳遞渠道,確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隱患信息能及時準確上報。進一步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大救援裝備的投入,保證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得到迅速的控制和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七
本預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險情)應急救援是指突然發生的重大自然災害、火災、人員傷亡、公共衛生事件、恐怖襲擊或其他事件。
指導思想:各類企業的安全事故(險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導思想。安全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及時反映,處置得力的.原則迅速啟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控制事態發展,將人員傷亡、事故損失降到最低,并迅速恢復正常狀態。
:成立我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附后)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掌握各類企業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情況,繪制安全事故分布圖。
2、整合救援資源,合理組建專業救援隊和社會救援組織,有效配置各類搶險儀器、設備,定期檢查、維護,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3、組織開展安全事故隱患,周圍人員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
4、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組成搶險救援機構,并組織、協調、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5、指導救援隊伍和組織進行摸擬演練,并及時修訂安全預案。
重特大安全事故(險情)報告
重特大事故(險情)發生后,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的企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判斷、搶險救援的進展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和搶險處理的有關事宜。
重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重特大事故(險情)發生后,要立即組織專業隊伍和有關人員迅速開展搶救、處置工作,控制事故(險情)擴大,為后續救援搶救創造條件。
2、領導小組成員到達事故(險情)現場后,立即根據事故(險情)發生的地點的實際情況,按照應急救援責任分工,組成搶險救援機構,并向有關單位下達救援命令,組織各救援小組立即開展工作。
3、搶險救援結束后,在統一指揮下,有序撤離。
工作要求
負有搶險救援任務的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確保政令暢通。
參加救援的單位:
汐子派出所、二龍派出所、汐子衛生院、二龍衛生院、汐子電信、二龍電信、汐子變電所。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八
1.1編制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為保證公司、社會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在事故、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及時有效的處理因各種原因而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下列文件中的條文通過在本文引用而成為本預案的條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預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文。
1.2.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xx)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
《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xx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通過)
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鄂安辦〔20xx〕41號)
1.2.2有關技術規范
《劇毒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xx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gb12801-91
《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xx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gb15603-1995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9007―20xx
《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內部各個部門(或單位)。當事故發生時,相關單位根據響應等級條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公司級應急預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啟動,車間級應急預案由發生事故部門(或單位)的第一負責人負責啟動。
1.4應急預案體系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分為三個層次: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與《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銜接。
1.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切實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職工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市、區安監局的統一領導下,公司應急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企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企業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危化品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散和爆炸,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省、市、區安監
局等有關部門配合、指導、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確保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社會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2.1單位概況
潛江市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為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型企業,公司地址位于潛江經濟開發區鹽化一路西特一號,公司法定代表人謝勇,注冊資金3000萬元,主要生產、經營范圍為液氯(3萬噸/年)、燒堿(5萬噸/年)、鹽酸(2萬噸/年)。公司采用鹵水為原料、離子膜電解和隔膜電解工藝生產。20xx年實現產值1.5億。公司占地面積380畝,公司員工312人,其中技術人員90人,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36人。
公司擁有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統、原鹵開采礦井等系統。公司礦區位于潛江凹陷鹽礦(田)的中心,擁有2.167平方公里開采權。
廠區北面為謝灣村二組(約120人)和海濱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氫氣充裝銷售,有氫氣柜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南面為可賽化工公司(共有員工50人,從事硝基甲苯加氫生產甲基苯胺,有氫氣柜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西面為誠實化工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次氯酸鈣生產,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東北面為湖北相和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10人,從事精細化工生產,構成重大危險源)和喜人化工公司(現已停產)。見附件一(公司周邊環境“四向”圖)
2.2危險源辨識及風險分析
2.2.1危險源(見附件二)
1、企業主要危險化學品調查表:(包括原料、中間品及成品)
2、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重大危險源辨識的依據為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經辨識,廠區確認為一個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級別為一級。
3、危險源確定:
公司存在危險源主要有:電解裝置、危險化學品(鹽酸、硫酸、燒堿、液氯和次氯酸鈉)儲罐區或倉庫、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作業(有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作業、登高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操作、車輛駕駛)。
2.2.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災爆炸
(1)氫氣屬2.1類可燃氣體,泄漏后遇電火花、雷擊、明火、灸熱表面等點火源能夠燃燒,如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性遇點火源會爆炸。
(2)在各系統進行檢修、動火、啟停活動時,特別是氫氣物質存在的場所,會因管理不善或處置不當,發生誤操作、誤損傷而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3)輸送氫氣管道的連接部位若發生泄漏,或管道破損發生泄漏遇明火會發生火災爆炸危險。
(4)變壓器會因絕緣老化和層間絕緣損壞引起短路,導致火災,或由
于絕緣套管損壞爆裂起火。
(5)鍋爐爆破事故:設備嚴重故障、運行人員松懈麻痹和誤操作,可能造成鍋爐嚴重缺水、嚴重結垢、嚴重腐蝕、超壓、安全附件失效等。如處理不當,就會造成鍋爐爆破事故。鍋爐系統的其他承壓部件如高壓鍋爐區及降水管、高壓過熱器、高壓汽包也存在發生爆破事故的危險。
(6)各類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或安全附件失效或過載運行,或由于金屬材料疲勞、蠕變出現裂縫,均有發生爆炸和爆破的危險性。如液氯鋼瓶和液氯貯槽遇高熱、容器壓力增大有開裂和爆炸危險。
(7)電氣火災爆炸的危險:配電裝置、電動機以及各種照明設備等存在電氣火災的危險。如:在配電間,因開關觸點等部位發熱可能引起火災、爆炸。
2、中毒和窒息
(1)氯氣、氯化氫管道的“跑”、“漏”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危險。
(2)貯罐在修理過程中若罐內物質抽取或清洗不干凈時,排除不及時,未檢測氧含量和有毒氣體含量,也未采取通風措施,有可能引起中毒窒息傷害事故。
(3)在使用有毒物質(液氯、鹽酸、硫酸等)的過程中發生泄漏,操作人員不小心吸入會引起中毒。
(4)液氯儲罐的破裂或液氯鋼瓶瓶閥斷裂,大量氯氣外泄,人吸入氯氣會引起中毒和窒息。
(5)鍋爐房如出現抽風設備停機、風道不暢等情況,可導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在鍋爐房內集聚,導致人員出現頭暈、頭痛、注意力下降等缺氧、中毒癥狀。
3、觸電
(1)雷電傷害。常見的氣象危害,在防雷裝置不完善時,可導致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控制失靈或設備誤動作。
(2)靜電傷害。氫氣在管道中快速流動和急速噴出時,能產生靜電并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燃燒和爆炸。
(3)漏電傷害。電解裝置的電極板裸露,人員接觸容易引起觸電。各種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出現絕緣不良、保護裝置缺失等情況時,可出現外殼帶電、帶電部位裸露等情況,可能造成人身觸電傷害和火災傷害。
4、機械傷害
各種泵、電機、風扇等機械設備的快速轉動部件、快速移動部件、擺動部件、嚙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護設施或檢查、維修作業浮躁、毛糙,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機械傷害。
5、起重傷害
本公司起重設備(電解、液氯包裝、瓶檢、機修工段行車吊裝作業)在運行、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起重傷害。
6、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登高、臨邊作業不系安全帶或系帶方法不正確,在檢修中防護欄斷裂,人員違章(如身體探出欄桿),可能發生高處作業人員的墜落危險高處作業或人員進入深坑作業時,由于工器具或拆卸物件的使用、傳遞、放置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較重的物品處置不當,使人遭受物體打擊。
7、車輛傷害
在原料、產品運輸過程中,由于車況不好,燈光不良、地面不良(濕滑、結冰、顛簸)、道路過窄或者由于司機和他人原因,可產生車輛傷害。
8、高溫灼燙
電解、合成鹽酸、氯氫處理、蒸汽鍋爐及管道等設備設施存在高溫,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質或高溫容器、管道壁或長時間受到高溫輻射時,易造成人體灼燙。
9、化學腐蝕灼傷
燒堿、鹽酸、硫酸、次氯酸鈉、氯化氫和液氯具有腐蝕性。以上物質泄漏途徑有閥門、法蘭密封不嚴、泵等運轉設備動靜密封泄漏、管道穿孔設備外殼裂縫、運輸車輛泄漏等,有造成作業人員化學灼傷危險,液氯有造成作業人員凍傷和化學灼傷危險。
10、淹溺
廠區內有事故池、污水池、應急處理池等多個水池,水池深大于1米,人員落入水池易造成淹溺。
11、臺風、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強臺風時,固定或移動的設備、設施可能發生傾斜、倒塌,將會危及人員的生命安全。
危險源的危險程度和影響范圍見預先危險性分析結果總表
1、中毒窒息的危險等級為ⅳ級,是主要危險因數,一旦發生,后果極其嚴重。主要是防止氯氣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2、灼燙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原因為腐蝕化學品、高溫裝置和高溫物料,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料或高溫容器、管道時,容易造成人體灼燙。人體沾染硫酸、鹽酸、氫氧化鈉時會造成化學灼燙。
3、火災爆炸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體現在氫氣的泄漏燃燒爆炸。
4、觸電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觸電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為設備漏電,電線絕緣老化,電氣設備接地不良,未按照電工作業規范進行作業等。
5、容器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容器爆炸的原因主要為鋼瓶、儲
無紡布科技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1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范風險與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對公司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采取應急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社會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70號)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28號)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第4號)
1.2.4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73號)
1.2.6《勞動保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1號)
1.2.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17號)
1.2.8《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1.2.9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機械傷害、高溫燙傷、觸電、火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和風險的評估結果,建立針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1個綜合應急預案、6個專項應急預案和2個現場處置方案構成。(見下圖)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公司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點,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公司負責統一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所屬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必須迅速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同時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公司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決定響應行動。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堅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與日常演練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1.5.5采集信息,科學決策
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技術,多元化獲取事故的各種信息、數據,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能力。
2.1企業概況
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創建于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資源回收環保利用和無紡布生產的民營企業。
公司座落于馬鞍山當涂縣烏溪鎮工業園,占地面積22000多平方米,生產廠房10000多平方米,現有員工52余人,擁有總資產6000萬元年。公司生產能力達到20000多噸。公司還生產各種規格噴膠棉、紡絲棉、針刺棉,pp棉、珍珠棉及電腦絎縫業務,年生產20xx多噸,絎縫300萬米。
公司擁有2個車間、2個庫房和1棟辦公樓。車間和倉房安全門寬度3米,每個車間、庫房保證有兩個安全出口。
2.2危險性分析
2.2.1火災危險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為廢棄塑料瓶,屬于較容易燃燒的材料。該原料廠區存放量大,分布廣,消防設備設施不足,電器火花、工人吸煙以及動火作業等行為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2.2.2物體打擊危險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運輸火災叉車行駛過程中容易發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工人登高作業,拋擲工具或者物料等作業。
2.2.3機械傷害危險性分析
各類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工人違章操作設備設施、設備設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溫燙傷危險分析
公司設備在生產過程中有加熱、烘烤等工藝,在該生產過程中溫度達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違章操作、未佩戴勞保用品或者設備實施缺陷損壞等容易發生燙傷事故。
2.2.5觸電危險分析
電氣設備因維護、保護不當,安全管理不嚴,非電工作業人員裝修電器設備和線路,違反操作規程,檢修前不驗電及懸掛標志牌制度等極易發生觸電事故。
2.2.6車輛傷害風險分析
公司內的運輸車輛易發生車輛碰撞、擠軋、擦刮設備、管線等事故,同時也有可能發生人員受到車輛傷害的危險。常見的車輛傷害事故有:車輛行使中引起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造成的人身傷害;車輛運行中碰撞建筑物、構筑物、堆積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體飛濺下落和擠壓地面而產生物體飛濺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3.1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救援組織架構圖》見附件3。
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救援工作的綜合組織、指揮和協調,組成: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
相關機構與職責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生產科負責人進行現場指揮。工作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應急救援組:負責滅火、搶險、重要和危險物資的轉移。
疏散引導組:負責非救援人員撤離危險區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護組:負責現場傷者的救護。
后勤保障組:負責照明和通訊的暢通,急救物資的提供。
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和傷亡賠付。
應急指揮中心臨時地點設在保安室處。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九
為了規范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全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3.2其他負有安全生產責任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同時根據生產作業特點制定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措施的管理。
3.3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落實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4.1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上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基本要求;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指導文件。
4.2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地區及上級公司的應急預案,結合本單位、本部門職責和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同時,編制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手冊,明確職責任務及應急處置流程、應急保障措施等內容。
4.3編制應急預案應全面分析、評估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同時廣泛聽取一線操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的意見,根據gb/t29639-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有關標準和規定編寫。
4.4對單位內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4.5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4.6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公司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4.7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公司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4.8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各種預案之間應相互銜接,并與預案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4.9新成立的單位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必須編制相關應急預案,并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
4.10應急預案應每年修訂一次。當生產工藝、危險源狀況發生重大改變時,應急預案應及時進行修訂。
5.1公司組織有關專家、上級公司相關責任部門對本公司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并聽取各相關方面的意見。涉及到有關部門的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5.2對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部門,應當另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公司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專項評審。
5.3應急預案評審應邀請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加。除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外,根據公司的規模,參與評審的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2人。但是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5.4參加評審的專家,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資歷。歡迎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人員、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行業部門、有關的行業協會參加。
5.5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5.6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應急預案名稱;
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專家名單(簽名);參會人員(簽名);
5.7公司編制應急預案,根據專家和政府工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公司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5.8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并修訂完善后,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6、應急預案的備案
6.1公司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應當報當地人民政府相關管理責任部門和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備案,同時必須保存上報備案的記錄。
6.2上報備案的應急預案應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在30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6.3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應該進行分類存檔。
7.1公司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及班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7.2公司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的責任部門應建立培訓檔案,跟蹤督促,確保落實。
7.3組織開展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應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7.4公司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應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當地人民政府相關管理責任部門和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組織本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時,應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公司應該指導和督促各部門車間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
7.5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7.6應急預案演練如果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組織有關專家及應急管理人員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7.7公司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7.8當事故、災難、事件發生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同時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7.9公司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總結應報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管部門。
8.1對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公司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8.2應急預案未按照本制度規定備案的,由公司給予警告處罰,并列入全年安全生產管理績效考核。
8.3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或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9.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十
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要求,特制訂檢修一區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組織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
組織領導:
成員:
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身傷害事故,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領導,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采取防護措施后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組長匯報。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救援后,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著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干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后,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安全專管員、逐級上報后,還要通知120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者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出血嚴重,要
用干凈布料進行包扎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坐或靜臥。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后立即送醫院搶救。
4.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設備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5.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6.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
1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企業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
安全專管員:
成員:
2企業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企業突發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設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安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體損傷3人以上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3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企業一把手負責制
2、企業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在5~10分鐘內向組長告,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業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員工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企業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或視情節輕重追究法律責任。
4具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發生重大火災安全事故,企業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組長、消防大隊
2.企業組織員工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員工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組織員工參與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打119、120請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嚴禁超速行駛和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報組長、交警大隊、保險公司。
2.企業要迅速搶救受傷員工,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員工送至救治,及時報打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為了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目的: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處置,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3事故報告程序:
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組長匯報。
1、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3、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企業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4、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企業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5、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復發生。
6、應急救援小組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企業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后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7、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4.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5.火災爆炸;
6.中毒、中暑;
7.車輛傷害;
8.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等。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十一
1.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減少全縣水利水電生產過程中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并能在發生事故時,指揮組織事故的應急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年)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07年)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3年)
(5)《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06年)
(6)《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2006年)
(7)《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15)11號)
(8)《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
(9)《水利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的通知》(水安監(2014)19號)
(10)水利安全生產信息報告和處置規則》(水安監仁2016)220號)
(11)《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以下范圍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時吉安市水利局的應對工作:
(1)縣水利局及下屬單位負責的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活動。
(2)縣水利局下屬單位生產經營和后勤保障活動、機關辦公及后勤保障活動
(3)轄區內水利行業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活動。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縣水利局與各鄉鎮場水務水土保持站分級負責、管理
(3)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分工協調共同開展應對行動。
(4)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統籌利用行業資源,組織調配水利應急專家和專業救援隊伍,為科學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5)信息準確、運轉高效。
(6)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加強教育培訓、預測預警、預案演練和保障能力建設。
2.1事故易發領域
分析水利行業多年來的安全生產工作實際,以下領域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1)工程建設(含直屬單位投資建設的其他類型工程);
(2)水庫(水電站)、水閘、河道堤防、泵站、輸水渠道。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等水利工程運行管理;
(3)水文測驗、水質監測;
(4)科研實驗、勘測設計;
(5)綜合經營、后勤服務。
2.2事故類型
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86)劃分的事故類型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結合水利工作實際,水利生產安全事故類型主要有:工程建設中的土石方坍塌、基坑淹沒、模板與腳手架垮塌、大型機械倒塌、爆破作業傷害、易燃易爆物品爆炸、深井或洞室中毒和窒息、人員墜落、物體打擊、施工場內交通和觸電事故等;工程運行中的非超標準洪水潰壩、決口、漫頂、滑塌、沉陷或嚴重滲漏,機電及金屬結構運行卡阻或崩潰,輸(泄)水隧洞坍塌,深井或洞室中毒和窒息,發電機組意外停機,高空墜落,啟閉設備或特種機械傷害,沉船、翻船以及火災等水文測驗、水質監測活動中的沉船翻船傷害、淹溺、野外交通事故、危化品傷害等;勘測設計活動中的高空墜落、洞室中毒和窒息、物體打擊、觸電、雷擊傷害、機械傷害、野外交通事故等;科研實驗活動中的放射物灼燙、危化品傷害、觸電以及特種實驗儀器傷害等;綜合經營中的火災、景區旅游事故、食品或飲用水中毒、觸電以及機械傷害等;后勤服務中的火災、房屋坍塌、高空墜落、物體打擊等。
2.3事故等級
根據現行有關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分為以下4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長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上述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4涉險事故
涉險事故分為較大涉險事故和一般涉險事故。
1、較大涉險事故:
(1)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緊急疏散人員500人以上的事故。
(4)因生產安全事故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人員密集場所、生活水源、農田、河流、水庫、湖泊等)的事故。
(5)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安全(電站、重要水利設施、危化品庫、油氣站和車站、碼頭、港口、機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等)的事故。
(6)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其他情形為一般涉險事故。
3.1縣水利局組織機構與職責
縣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決策組、技術搶險指導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信息宣傳組,事故調查組、應急綜合辦公室。
縣水利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應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為領導、組織、協調全縣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協調與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系,相互配合。
決策組由局領導組成,局長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成員。決策組主要職責為:
①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②與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③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④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⑤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⑥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追責,教育。
技術搶險指導組由局建管股、農水站、防御股相關人員組成,分管建管股的局領導任組長。技術搶險指導組主要職責為:
①根據各水利工程生產工作場所、內容的相關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的需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和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領導小組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指導工作:
③對各生產工作場所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④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⑤指導和參與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工作。
安全保衛組由局水政大隊、水保股相關人員組成,分管水政大隊的局領導任組長。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為:
①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衛,防止人為故意阻止或破壞救援行動;
②保證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擾;
③保護事故現場;
④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后勤保障組由局辦公室、計財股相關人員組成,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任組長。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為:
①協助制訂水利工程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完善物資資源收集和儲備的相關工作;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生產作業場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做好檔案的收集和整理,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領導小組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生產作業場所,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服務;
⑤負責搶險救災人員、車輛的`調集;
⑥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
⑦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穩定。
信息宣傳組由局辦公室相關人員組成,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任組長。信息宣傳組主要職責為:
①負責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具體聯絡、信息收集、各組的協調溝通等工作;
②積極同媒體等相關部門銜接,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事件信息;
③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建管股、防御股相關人員組成,分管防御股領導任組長。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為:
①查明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②初步確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和責任者;
③提出對生產安全事故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④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出具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書。
水利生產單位必須建立相應救援領導機構,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分管負責人擔任副組長,下設巡邏隊、搶險突擊隊、設備調各處、物資供應處,每小隊設一人專門負責。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4.1風險信息報告
局下屬單位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險情信息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當地人民政府;地方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項目法人等要及時對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行以及生產經營活動中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造成影響的范圍和程度,并將評估情況報告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人民政府。預警信息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發布。
局下屬單位、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項目法人等發現生產設施設備及環境異常可能導致,或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時,要及時向本單位相關崗位人員及可能受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人員發出預警,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做好自救互救準備,并及時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險情。
4.2預警信息報告
各鄉鎮場人民政府發布預警信息后,事故險情信息報告單位要及時將預警信息逐級上報至局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越級報告;同時,要組織開展應急準備工作,加強重要設施設備的檢查和工程巡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3預警行動
局辦公室接到預警信息報告后,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及時將預警信息報告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組長,重大險情預警信息同時報告組長;
(2)根據應急指揮部領導批示或指示,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對險情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危害進行評估;
(3)保持與事故險情信息報告單位、有關主管部門聯系,加強信息溝通,及時掌握預警信息變化情況;
(4)指導事故險情信息報告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事故或降低事故損害。
局辦公室接到預警信息通報后,及時開展輿情監測,收集分析相關信息,掌握社會輿論動態,及時發布事態信息,回答公眾疑惑。
4.4預警行動終止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后,局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同意后,終止預警行動。
5.1事故報告要求
5.1.1報告方式
事故報告方式分電話報告和書面報告。事故發生后,可先電話快報,隨后補報書面報告。
5.1.2報告程序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出現涉險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同時逐級上報至局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縣水利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告縣政府。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或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火災事故7日內)人員傷亡情況發生變化的,應按上述程序及時補報。
5.1.3報告時限
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或涉險事故出現1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各級主管部門每級上報時問不得超過2小時。局屬工程、下屬單位以及地方所屬水利工程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電話快報縣水利局辦公室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補充書面報告不得超過2小時。其中對較大事故,縣水利局在事故發生30分鐘內電話快報、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水利局和縣政府。
5.2事故報告內容
電話快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
書面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和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發生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應對措施,其他應報告的情況。
發生較大涉險事故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應按上述要求逐級上報至局辦公室。
5.3事故報告受理與處理
5.3.1事故信息接收
電話;
局辦公室或有關科室收到有關單位報告的事故信息后,應立即告知應急綜合辦公室。
5.3.2應急綜合辦公室收到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后,應立即進行匯總分析,視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報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通報局辦公室和有關股室。根據組長批示或指示,信息宣傳組立即向縣水利局和縣政府報告事故信息。
5.4先期處置
局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報告后,局應急綜合辦公室要做好以下先期處置工作
(1)及時暢通市應急指揮部與事故發生單位、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政府的聯系渠道;
(2)安排專人負責跟蹤事故發展態勢,重特大事故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收集并掌握相關信息,做好信息匯總與傳遞工作;
(3)會同有關專業部門研判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市水利局啟動應急響應級別的建議,并報市應急指揮部有關領導;
(4)必要時通知有關應急專家、專業搶險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5)其他需要開展的先期處置工作。
6.1響應分級
根據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級別和發展態勢,將縣水利局應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四個等級。
(1)發生特別重大生產安金事故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2)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3)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4)局屬工程和下屬單位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啟動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可視事故損失和態勢變化情況,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6.2響應啟動權限
(1)ⅰ級應急響應由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
(2)ⅱ級應急響應由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
(3)ⅲ級應急響應由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
(4)ⅳ級應急響應由應急綜合辦公室啟動。
6.3響應啟動程序
(1)應急綜合辦公室判斷事故級別,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級別的建議;
(2)判斷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時,應急綜合辦公室立即報告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主持召開應急指揮部會議,通報事故基本情況,審定應急響應級別,立即啟動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判斷局屬工程和下屬單位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應急綜合辦公室主持召開應急指揮部會議,通報事故基本情況,審定應急響應級別,啟動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局應急綜合辦公室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應急救援小組組長。
6.4應急響應行動
局屬工程和下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縣水利局應急響應行動主要是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和配合救援工作。鄉鎮場管水利工程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縣水利局應急響應行動主要是行業指導和協調工作。
6.4.1ⅰ級、ⅱ級、ⅲ級響應行動
啟動ⅰ級、ⅱ級、ⅲ級應急響應時,局應急救援小組及有關成員單位立即開展相關工作。
(1)局應急救援小組按有關工作制度,定時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會商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通報事故態勢和處置進展情況,研究部署事故應對措施。
(2)應急綜合辦公室立即實行24小時值班,與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主管部門和各鄉鎮場人民政府等保持通信暢通,接收、處理、傳遞事故信息救援進展情況,定時報告事故態勢和處置進展情況,統籌協調調配應急專家、專業搶險隊伍和有關物資、器材等。
(3)信息宣傳組立即組織有關新聞宣傳部門、信息中心等單位開展事故輿情應對與宣傳工作,及時發布生產安全事故權威信息。適時協調組織行業媒體記者采訪報道,引導形成正確的社會輿論環境。
6.4.2ⅳ級響應行動
啟動ⅳ級響應時,信息宣傳組、應急綜合辦公室及時開展相關工作。
(1)應急綜合辦公室加強與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主管部門和各鄉鎮場人民政府等保持通信暢通,接收、處理事故信息救援進展情況,統籌協調調配應急專家做好技術支持。
(2)信息宣傳組及時開展事故輿情應對工作,必要時組織宣傳單位開展新聞報道,統一發布事故相關信息。
6.4.3現場應急工作組任務現場應急工作組進入事故現場后,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傳達縣水利局應急指揮部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貫徹落實。
(2)召開由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主管部門單位負責人、應急專家參加的會議,了解事故發生基本情況、事故災害損失情況、事故處置方案和進展情況,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撫慰工作情況、事故救援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明確事故處置過程中需要開展的主要工作和任務分工。
(3)對于局屬工程和下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要建立應急處置工作會商機制,定時組織有關單位會商,加強組織協調,了解事故態勢和處置進展情況,研究落實事故應對措施。
(4)加強與組織事故應急救援的有關鄉鎮場人民政府溝通協調,積極發揮水利專業應急技術支持。
(5)根據需要,協調調動水利搶險隊伍、裝備器材等支持應急救援工作。
(6)跟蹤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收集、處理事故相關信息,及時報告應急綜合辦公室。督促事故發生單位保護證據資料、保存好事故應急處置記錄等信息。
(7)根據應急指揮部指令或現場處置情況需要開展的其他工作。
6.5應急響應終止
當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現場應急工作組適時提出應急響應終止的建議,報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準后,由應急響應啟動負責人宣布應急響應終止。
7.1信息發布
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后,信息宣傳組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匯報事故發生后的社會輿情態勢,提出事故信息發布方案建議。
根據組長批示或指示,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完成新聞通稿,會同縣應急綜合辦公室向社會發布權威信息。
發生其他級別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時,信息宣傳組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2輿情應對
新聞宣傳組會同應急綜合辦公室組建網評員隊伍,對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上的不良輿情進行引導,及時對歪曲事實、煽動矛盾、影響事件處置等方面的不良信息進行處置。
8.1應急處置總結
局應急綜合辦公室對事故基本情況、事故信息接收處理與傳遞報送情況、應急處置組織與領導、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應急響應措施及實施情況、信息公開與輿情應對情況進行梳理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提出相關建議并形成總結報告。在此基礎上,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本預案體系執行情況、應急處置成效進行總結評估。
8.2善后處置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做好后期現場污染物處理和生產恢復工作。局辦公室督促有關單位協助各鄉鎮場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補償、撫慰、安置和生產恢復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本單位職工因應急處置負傷、致殘或死亡人員的醫療補助和撫恤工作,以及協調保險機構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8.3事故調查處理
對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的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積極做好具體配合事宜。按照要求,推薦相關專家參與事故調查,調用專用檢測設備進行事故鑒定分析,積極提供水利廳應急處置總結報告。
9.1通訊與信息保障
正常情況下,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和主要人員應當保持通訊設備24小時正常暢通。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后勤保障組保證事故應急處置的信息暢通,為事故應急處置和現場指揮提供通訊保障。
9.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9.2.1現場搶險及物資裝備保障
根據可能突發的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性前、特征、后果及其應急預案要求,主管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配備適量應急機械、設備、器材等物資裝備,以保障應急救援調用。
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當首先充分利用現場既有的應急機械、設備、器材。同時在地方應急指揮部的調度下,動用所在地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應急隊伍和其它社會資源、
9.2.2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隊伍
(1)搶險隊伍。由水利企事業單位的人員組成,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隊伍。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質量檢測等工作的技術人員組成,負責事故現場的生產設施安全性能評價與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應急對策和意見;并負責從技術角度對已發事故還可能引起或產生的危險因素進行及時分析預測。
(3)應急管理隊伍。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対水利生產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9.2.3經費與物資保障
地方各級應急指揮部應當確保應急處置過程中的資金和物資供給。
9.3應急培訓與演練
9.3.1培訓
(1)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處置要求,切實做好應急指揮機構、重點建設項目管理等有關人員的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處置和應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主管單位應當組織水利生產單位人員進行各類安全事故及應急預案教育,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原則上每年至少組織一次。
(3)培訓對象包括有關領導和有關應急人員等,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保證培訓工作質量和實際效果。培訓情況要留有記錄并建立培訓檔案。
9.3.2演練
(1)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水利生產情況和總體工作安排,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演練。必要時邀請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或社會公眾參與。
(2)演練結束后,組織單位要總結經驗,完善和改進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9.4監督檢查
9.4.1按照管理權限劃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部對水利生產單位應急預案進行監督檢查。
9.4.2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有具體的監督、檢查辦法和程序,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拒不執行的,報請有關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10.1對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集體或個人,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10.2對水利行業安全生產中,因玩忽職守造成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和有關單位的責任,并予以處罰;相關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由監察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各級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水利企事業單位按本預案要求,承擔各自職責和責任。在水利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由于玩忽職守、瀆職、違法、違規等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追究當事人和有關單位責任,并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萬安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由局應急綜合辦公室負責管理。
預案實施中,法規制度和技術標準、應急組織體系及組成機構、事故風險類型等發生重大變化,或者預案適用環境發生明顯變化的,應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
11.2施行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篇十二
(一)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災時,要做到及時報警,迅速切斷電源,組織人員離開火源、電源,避免更大的危險發生。
二、發生火災情況緊急時,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及各科室的防火責任人,必須負責引導職工安全疏散轉移,避免擁擠和推搡現象發生。逃離時應用濕毛巾掩住口鼻,盡量伏下身軀,迅速地沿疏散通道進行疏散。如果人被困在室內,不要驚慌失措。應側身打開房門觀察火勢,以免大火傷及自身。當確信無法從房門逃生,應關閉房門,用衣物或被褥塞緊門縫,并且往門縫上澆水,以延緩火勢。打開窗戶大聲呼救。
三、要迅速組織人員展開自救工作,派人到規定地點或路口迎接消防人員到來。
四、辦公樓內如果發生初起火災,可根據起火的物質、地點等情況采取滅火器滅火、消火栓滅火等滅火方法。如果是辦公桌、沙發等物品起火可利用干粉滅火器、消火栓直接滅火。如果是電器或是儀器發生火災,應首先切斷電源,普通電器可利用干粉滅火器滅火,儀器設備起火必須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液體物質如化學試劑等千萬不可用水撲救,必須用滅火器滅火。
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是:拔下滅火器的保險銷,將噴嘴對準火源,壓下滅火器開關進行滅火。
(二)安全防火有關規章制度
一、辦公樓內原則上禁止動用明火,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的,由動火科室填寫動火說明,經由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審批,動火科室派人到用火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火災撲救準備工作。各科室要設防火安全員1名。防火安全員要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做到能撲救初起火災。
二、辦公樓內的樓道、樓梯、出口等部位,嚴禁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無阻。疏散標志和指示燈等,要保證完整好用。
三、干部職工應掌握工作環境附近的消防報警裝臵和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在無火災情況時,禁止啟動消防報警裝臵和動用滅火器材。
(一)用電安全應急預案一、一旦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撥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電源開關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切勿用潮濕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撥電線,切勿用手觸及帶電者,切勿用潮濕的物件搬動觸電者。
二、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并及時撥打120電話呼叫救護車送醫院,途中絕對不能停止施救。
三、通知中心相關部門領導及物業水電組人員到場處置。
四、疏散圍觀人員,保證現場空氣流通,避免再次發生觸電事故。
(二)安全用電有關規章制度
一、電力部門事故應急搶修電話號碼為95598(全國統一)。
二、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500千伏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分別是米、米、米、3米、5米。
三、如果發生電器著火,一時無法撲滅時,應迅速撥打“119”電話報警。
四、禁止在電線桿拉線上拴家畜、系繩子、晾衣物等。
五、切勿用濕手撥、插電源插頭,不要用濕布擦拭帶電的燈頭、開關、插座等。
(一)打架斗毆
一、如沒有傷及人員的情況下應以教育為主,勸說其放棄傷害他人、及破壞正常秩序的行為。
二、如已傷及他人,應予立即制止,以搶救傷員為主,如情況繼續惡化應以武力制止。
三、注意觀察暴力組織者的行為、特征。條件許可的話,當即擒獲;不具備條件,也要想辦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隊員到時再擒獲。
(二)爆炸物品
一、如發現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同時采取隔離措施,疏散人員集中至安全地帶并保護好相關人員。
二、嚴禁人員進出加強事故地點保衛、巡查工作。
三、報告公安部門,請求派人排暴并協助其工作。
(三)搶奪、搶劫、盜竊
一、如發現罪犯嫌疑人沒有離開現場,立即通報門衛監控,并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匯報,同時組織圍捕。
二、如發現罪犯嫌疑人已離,立即向領導匯報,然后檢查單位的財產安全情況。
三、如犯罪嫌疑人已傷到人員,應立即通知醫療和保安機動分隊,撥打120急救電話,并組織搶救。
四、如罪犯嫌疑人在可監控的范圍內,立即組織追捕,捉拿嫌疑犯。
五、保護好現場、證人,在公安部門到來之前,嚴禁無關人員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