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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一
二、每個班設立考勤記錄薄,每節課均應由任課教師點名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周由班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須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家庭報告書,向家長匯報,并存入學生檔案。
三、學生請假須有家長或醫生證明,請假三天內的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一周以內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見,德育處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處提出意見后由校長審批。請假經批準后,應將請假單交德育處備案。學生因急事或困病來不及請假,應在回校后兩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四、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后應回校辦理入學手續,經醫生證明病未愈不宜復學者,可繼續休學一年。請事假超過一個學期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者,應予休學,并取消參加學期考試的資格。
五、班主任應每天掌握本班學生缺勤情況。對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及時查明原因。與家長配合進行教育。
六、發現學生非正常缺勤(不明學生缺勤原因和去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必須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并將情況上報到綜治安全辦公室。
小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二
一、圖書室是為學校教育、教學和教學研究服務的教育機構,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學生的讀書興趣和閱讀能力、提供教育教學情報資料認真做好服務工作。
二、圖書室在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確保經費的合理使用。
三、圖書室需建立科學的圖書管理賬目,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四、圖書分類應使用國家標準《中國圖書室圖書分類法》;期刊分類應使用《中國圖書室圖書分類法期刊分類表》。圖書著錄應以國家標準《普通圖書著錄規則》為依據;期刊著錄應以國家標準連續出版物著錄規則》為依據。
五、圖書目錄設置以卡片式目錄為主。小學圖書室設書名目錄或分類目錄。
六、認真制訂書刊資料的選購標準,使之結構合、復本量適當,不斷提高藏書質量。對于內容陳舊、過時不宜流通、借閱率不高、復本量過大和破損無法整修的圖書要定期剔除,及時注銷。
七、新書到室后,要及時驗收、登記,在兩周內完成分類、編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書刊資料的流通。
八、加強圖書資料的流通工作,提高書刊資料的利用率。工具書、大型成套書只供查閱,一般不予外借;教師教學用書實行限期限量的辦法。
九、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課外閱讀輔導。積極搞好班級圖書角、圖書箱等活動。
十、遺失書刊,原則上應賠償原書,可加倍賠款;孤本、善本等貴重的書刊要按3—5倍賠款;成套書刊,如丟失一冊,應按全套價加倍賠款,剩余書刊留室使用。對于輕微損壞書刊者,應予以適當批評教育及必要處罰,情節嚴重要給予賠償。
十一、認真做好藏書利用率、書刊流通率、藏書保障率、讀者到室率、圖書拒借率等項統計工作。
十二、經常保持室內整潔,積極采取措施,做好防曬、防火、防盜、防塵、防霉變、防蟲蛀、防鼠咬等圖書保護工作。
十三、教工調離,學生休學、退學和畢業離校,均需主動還清全部書刊,并交回借書證,否則,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小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三
一、對新到書刊資料應及時驗收登記,根據國家教委的統一要求規范化、標準化分類編目,盡快流通,定期通報本校師生。
二、根據本校的具體情況,制定合理的借閱制度,力爭做到全天對師生開放,最大限度地滿足本校師生讀者的需要。
三、建立憑證卡借書制度。遺失借書卡必須到圖書室掛失,如不掛失,產生后果自負。
四、進入本室借閱書刊應注意舉止言談文明禮貌,保持閱覽室內安靜、整潔,禁止喧嘩,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紙屑,嚴禁在室內吃東西,維護室內的借閱秩序。
五、保證圖書刊物的良性流通,規定必要的借書期限。經常進行循回催借還書,對借書過期不還者,執行停借,續借措施。
六、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嚴禁讀者涂寫和污損書刊,若有上述行為要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其賠償,遺失圖書也責令其賠償。
七、保持室內衛生、桌椅、書架擺放整齊,為學校師生借閱書刊制造良好的環境。
八、根據學校的具體情況,做好書刊資料的防護、防水、防盜、防潮、防塵等修補和清點工作。
九、提高警惕,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室內吸煙。
小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四
1.學生要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得在上學和放學路上逗留、打鬧,學生放學或節假日沒有老師批準不能到學校逗留,否則這期間發生的財產損壞、遺失和衛生臟亂等情況,都要追查該生的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3.學生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生或家長證明。
4.請假手續:
①必須事先請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②學生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內由教導處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考試期間請假經教導處主任批準。
5.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①在規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后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后未進教室作遲到處理,老師未宣布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
②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一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的原因,并及時教育學生。 ③曠課累計超過5節的要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 10節以上的要向教導處反映,并做出相應的處分。
小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五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上課后才進課室(或現場)者作遲到處理;在下課前擅自離開課室(或現場)者,作早退處理.
〈二〉每班制定好班級考勤制度。每節課(含早讀)均應由任課老師(或班干部)負責清查人數。學生考勤情況登記情況每天由班干部統計、每月在班級內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班主任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學籍冊,向家長通報。對全勤學生發給全勤榮譽證書,給予表揚獎勵。
〈三〉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請假條,病事假學生要事先請求批準。請假一天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兩天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政教主任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由校長審批。(請假一天以上要憑家長書面請假條或醫院證明
〈四〉無故曠課的學生,經多次教育不改,一學期曠課累計六十節者。給予警告處分.曠課累計一百節者,給予記過處分。
〈五〉對無故曠課者實行通報。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并調查了解學生去向,情況嚴重的立即報告校長。
(六)每班應選定最負責的班干部負責本班考勤工作,如發現學生無故缺席要立即報告課任老師和班主任,并想辦法迅速通知家長,摸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