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汽車租賃合同協議篇一
承租方(乙方):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表,如有發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后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于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并獨立于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發車:年月日時分
還車:年月日時分
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顏色超時(分)
汽車名稱及型號起始公里終止公里超公里
租出歸還租出歸還租出歸還
證件行駛證牌照(前后)附加費證
保險卡(證)養路費車船使用稅
使用維修說明書
車況左前大燈右前大燈左前小燈
右前小燈左前轉向燈右前轉向燈
左反光鏡右反光鏡左后轉向燈
右后轉向燈牌照燈防霧燈
儀表盤室內反光鏡雨刮器
天線前后保險杠收放機
座套腳墊點煙器
煙灰缸發動機工況空調工況
底盤外觀清潔度磁帶
油蓋
引擎蓋路碼鉛封完好底盤完好沒有更換部件
前保險框完好沒有撞擊修理面罩商標完好
工具千斤頂一只輪胎扳手滅火器一只
螺絲刀一把備胎一只呆板手一把
鑰匙一把故障警告牌
簽字承租人 還車人
出租方經辦人 出租方經辦人
注:有、工況好打√,無、工況差打×。
(租賃經營方)甲方:
電話:開戶行(帳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開戶行(帳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擔保方:
電話:
開戶行(帳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協議篇二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分公司
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小汽車租賃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汽車租賃合同,以資共同履行。
一、甲方必須保證提供的車輛來源合法、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對租賃車輛投保足夠的商業保險。
二、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駕駛員持證上崗、駕駛經驗豐富,為乙方工作人員及客服等提供安全快捷優質的服務。
三、租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提供的租賃車輛及駕駛人員不得從事非法活動,由此導致的后果,均由甲方負責,同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五、乙方用車服務期間的油耗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天400元/輛
六、乙方用車區域范圍限某縣(包括某某縣境內的各鄉鎮范圍),若出某某縣境內費用另行協商,甲方需按乙方要求將乙方指定人員載送至乙方指定地點。
七、甲方駕駛員需遵守國家道理交通法律法規,駕駛員違法違章駕駛產生罰款等各種費用的,由甲方自行承擔;駕駛員因為違法違章駕駛或者駕駛不當致不能按時將乙方指定人員載送至乙方指定地點,由此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八、駕駛員駕駛過程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xxx(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協議篇三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費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1、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后,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及于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保或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機動車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并盡維修、保養義務。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布當票(包括續當憑證)項下的借款(當金)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 ,或抵押機動車發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保或優先權利的,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3)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采取其他補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后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
2、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質押股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托甲方辦理。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
(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并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辦理機動車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
1、抵押機動車清單
2、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 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