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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加快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的建議 開展土地流轉工作篇一
隨著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進城務工,農田粗放經營現象十分突出,人均土地資源匱乏的缺陷日漸暴露,嚴重地影響了農村產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為此,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推進規模經營,既能較好地解決土地粗放經營和撂荒問題,又能提高勞動生產率,加快現代農業發展,促進農民收增長。通過在九龍坡區黨校農業產業化專題班的學習,更感加快農村土地流轉的必要。結合自已的工作,對加快我縣農村土地流轉,推進規模經營談一些粗淺的看法。
一、主要成效
截止目前,全縣土地流轉面積達16.01萬畝,占全縣耕地面積91.11萬畝的17.57%,涉及農戶10.82萬戶,占全縣承包土地農戶28.59萬戶的37.85%,其中涉及舉家外出農戶1.76萬戶,承包土地全部流轉的8200戶。從流轉土地承接對象看:重點向產業化、規模化的重專大戶轉移,全縣有種養業大戶3500余戶、流轉面積9.79萬畝,專業合作社48個、流轉面積2.37萬畝,龍頭企業14個、流轉面積1.84萬畝;從經營內容來看:所流轉土地的經營方向主要是糧油、柑橘和水果、蔬菜、茶葉等種植業以及牛羊等養殖業,據統計,流轉土地中種植糧油的5.87萬畝、水果的4.87萬畝(其中柑橘的3.64萬畝)、蔬菜的2.38萬畝、茶葉的1.76萬畝,發展養殖業的1.12萬畝;從規模化經營角度看:全縣流轉的土地規模化經營面積14.10萬畝,占全縣耕地總面積的15.48%,50畝以上的規模經營大戶304戶。全縣形成了 1
五種“規模經營”模式。
一是以盤龍、鳳鳴、農壩為代表的“業主+農戶”的土地“租賃經營”模式。盤龍鎮近幾年引進重慶佳聯、炎海牧業、林川商貿等業主租用土地在50畝以上有10個,最多的達1000畝,通過流轉實施規模化種植面積達4160畝。鳳鳴鎮引進峻西實業公司大力發展蠶桑產業,五同村村集體通過“返租倒包”流轉土地,發展優質蠶桑基地1100畝。農壩鎮引進業主張成生在云峰村租用耕地500畝、荒山近1000畝發展中藥材。
二是以新津鄉為代表的“專業合作社+股民”的土地“入股經營”模式,新津鄉為了發展好全鄉柑橘這一主導產業,鼓勵農民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把農民的土地集中起來規模化種植,以土地面積和桔柑株數分別折股入社,加強柑橘的管護。現有土地股份專業合作社3個,管護優質桔柑面積1000余畝,這既解決了大量農村勞動力外出造成的土地撂荒和產業發展難的問題,又為引進業主難的地方找到了一條土地流轉形成規模經營的較好渠道。
三是以后葉鄉為代表的“農戶+農戶”的土地“轉包經營”模式。后葉鄉地處僻遠山區,大量勞動力外出,閑置土地又無外地業主開發,為了解決土地拋荒問題,鄉黨委政府大力倡導在農戶之間轉包土地,該鄉20畝以上的種植業大戶達45戶,轉包土地達1810畝從事糧油作物生產。吉慶村7組農戶胡清億租憑土地30多畝,代耕撂荒地10多畝,種糧面積53畝,通過規模經營獲得了較好的種糧收入。
四是以雙龍鄉為代表的“政府+村民委員會+農戶”政府主導
模式,雙龍鎮黨委政府采取連片建園、分戶管理、強化配套的建園辦法,做到統一規劃、統一打窩造臺、統一購苗、統一定植、統一施肥,并按“一事一議”的方式,組建柑橘管護隊,對柑橘病蟲害實行統防統治,集中成片建立柑橘園區7000畝,既解決了農民管護過程中缺技術、標準不統一、外出打工戶無人管理等難題,同時還降低了管理成本,推進了土地規模經營。
五是以雙土鎮、農壩鎮為代表的“農村能人+專業合作社+農戶”能人帶動模式,雙土鎮無量村村民楊大可大學畢業后自愿回到家鄉發展大果水晶梨,并成立了云陽縣大果水晶梨專業合作社,吸收了1200多農民為合作社成員,種梨面積3200畝。帶動農戶4500余戶,種梨面積11000多畝。農壩鎮龍堰村譚春友帶頭成立的“富農養羊專業合作社”,入社農戶111戶,山羊常年存欄4000多頭,實現了土地規模經營,達到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目的。
二、主要做法
一是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2007年召開了全縣土地流轉規模經營大會,2008年將土地流轉納入了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目標考核,并在十二屆四次全委會上擬出臺《關于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流轉促進規模經營工作的通知》;二是建立健全工作體系。縣農業局成立了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工作辦公室,鄉鎮依托農技服務中心建立了土地流轉中心,部分村成立了土地流轉站。配備培訓了土地流轉業務骨干,做到了層層有人抓;三是制定完善規范性文件。近年來,縣農業局深入盤龍、鳳鳴、新津、雙土、農壩、雙龍、上壩等二十多個鄉鎮開展土地流轉調研,針對農村土
地二輪承包工作的完善、土地流轉方式、流轉程序、流轉合同、業主培育、機構建立、撂荒地解決、扶持政策和措施等內容,起草和出臺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土地流轉工作考核細則》(云陽委發?2008?7號)、《關于切實解決撂荒地問題的通知》(云陽委辦發?2008?63號)等;四是暢通信息渠道。建立和完善了全縣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情況月報制度,建立了土地規模經營大戶臺帳制度、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情況通報制度,各鄉鎮(街道)逐步完善了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檔案,做到情況清、底數明;五是建立了農村土地糾紛調處機制。縣農業局成立了農村土地糾份仲裁庭,加大了農村土地糾份調解力度。去年以來接待農村土地糾紛信訪27件,通過仲裁處理4件,配合鄉鎮(街道)調解23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復,項項有落實。
三、存在的問題
農村土地流轉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農村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在四個方面:
(一)缺乏政策支持。我縣屬貧困山區,山大坡陡,農業基礎條件差,對龍頭企業和業主吸引力不強。因此,要引進更多的企業和業主參與土地流轉,應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支持。2007年全市土地規模經營工作會議后和2008年縣委十二屆四次全委會時,縣里曾準備制定加快土地流轉的規范性文件,出臺一系列扶持政策,因多種原因被擱置。
(二)缺乏抗風險機制。土地流轉存在不穩定隱患。土地流轉前,缺乏對種植大戶和企業業主等“買主”農業經營能力資格審查和評估的市場準入機制;在土地流轉后,又缺乏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機制。流轉業主一旦經營上出現失誤,無法履約,常常給參與流轉的農戶帶來經濟損失,又沒有有效的補償辦法,容易導致農民上訪。如水口鄉夜合村晚熟桃園,業主因多種原因無法經營下去,現政府拿錢貼兩年租金返還給了農民。這充分說明,土地流轉有風險,需要盡快建立抗風險機制。
(三)缺乏工作推進機制。主要是督促考核政策不連貫,2008年縣里加強了對鄉鎮的考核,鄉鎮將土地流轉工作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落實了專門的班子和人員來抓土地流轉工作,全縣土地流轉工作得到了有序推進。2009年縣里取消了對鄉鎮的考核,只考核縣農業局,但土地流轉的實施主體在鄉鎮,致使去年初步建立的縣、鄉(鎮)、村土地流轉服務組織機構目前運轉困難,少數鄉鎮今年沒有明確機構和人員從事這項工作,報表信息無法收集,更無從談起指導和推進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
(四)缺乏流轉市場。目前的土地流轉主要一靠自發進行,二靠政府協調,但都沒有土地流轉市場有效,信息不對稱,使想轉出土地的農戶尋找流轉對象難度增大,而具有一定規模的種植大戶卻苦于和一家一戶的談判費時費力,不能保證連片發展的規模,使土地流轉空間狹窄,流轉成本增大,嚴重影響了土地流轉的速度、規模和效益。
四、工作建議
(一)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工作考核推進機制。將2009年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工作納入鄉鎮(街道)政府單項考核,以促進鄉鎮(街道)村和相關部門更好地重視這項工作,形成上下聯動的推進機制。
(二)探索完善配套政策。出臺加快土地流轉及規模經營工作的規范意見,研究制定對規模經營業主大戶的財政資金獎勵及貸款貼息政策,對自愿農轉居將農村承包土地退回給集體經濟組織的資金鼓勵政策等等。
(三)打造土地流轉及規模經營亮點。建議選擇盤龍、鳳鳴、新津等鄉鎮,打造萬畝集中成片的土地流轉及規模經營亮點,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搞好土地規劃。結合盤龍的蔬菜、鳳鳴的蠶桑、新津的柑橘等主導產業發展狀況,做好發展規劃和流轉規劃;二是改善生產條件。整合相關部門支農資金,搞好土地平整及耕作便道、排灌設施建設,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為土地成片流轉奠定基礎;三是配套獎勵政策。出臺對規模經營業主大戶的獎勵補助政策。建議凡承包耕地50畝及其以上、非耕地500畝及其以上、并連續經營5年以上的,對龍頭企業、經營大戶或業主給予50—200元/畝的一次性獎勵;四是建立市場機制。搞好供求信息對接、促使供需雙方見面是做好土地流轉工作的關鍵,建議在農業局建立“縣土地流轉市場”,及時發布各地土地流轉信息,將最具發展潛力的土地資源整板塊、成規模地包裝成優質項目,建立公開透明的土地流轉信息平臺,全方位開展項目招商;五是強化管理服務。建立健全縣、鄉(鎮、街道)、村土地流轉及規模經營服務機構,完善土地流轉制度、合同和檔案,加強土地流轉服務指導,維護農戶和業主雙方的合法利益。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淺談加快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的建議 開展土地流轉工作篇二
加快土地流轉 促進產業化發展
2009年我市制定《北海市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方案》和《北海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試點方案》,目的是提供優惠政策,加快我市土地流轉,促使農業產業化,提高農業生產效益。今年,市農機局經過專題調研,認為加大資金投入,鼓勵農業標準化生產,大力培育農機大戶和農機服務組織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加快土地流轉的重要前提。
一、土地流轉與農業機械化
農機化與土地流轉相互促進,相輔相成。加快土地流轉,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需要農機化的強力支撐。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可以促進土地流轉的快速進行。
當前,我市農業生產規模經營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礙之一就是土地分散,也就是土地凝固在千家萬戶分散的農民手中,土地資源得不到優化配置。在這種情況下,土地經營規模小,基礎設施差,農機化作用發揮受到制約因此,要實現農業的規模生產和經營也是不現實的。因此,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引導和實現土地的適度集中是提高我市農業產業化水平和農機化發展水平的必然選擇。
二、其他省市土地流轉的新做法
近年來,山東、河南等省份把推進土地流轉作為調整農業結構、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舉措來抓,并創新工作機制,探索流轉模式,提高流轉效益,走出了一條土地規模化、農業集約化經 1
營的新路子。例如山東省萊蕪市實施“企業+村級組織+農戶”的租賃合作模式,就是企業主動適應國際市場和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通過鎮村組織租賃農民土地,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進行規模經營。土地流轉后的農民除土地流轉收益外,還可在基地打工賺取勞務收入。這樣推動了土地向特色產業、重點區域集中,土地流向了龍頭企業和民營大戶。又如,河南省安陽市積極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加快土地向種植能手、規模經營大戶的集聚。截至2011年3月,全市農村土地流轉面積累計達72萬畝,建成鄉鎮土地流轉服務大廳40個。其中湯陰縣琵琶寺農林生態園由個人投資一次性承包流轉土地6900畝,發展起了生態休閑農業;安陽縣辛村鄉農民康偉承包1100畝土地發展起了糧食規模經營,這樣的規模經營大戶在安陽還有很多,有效地促進了農業由傳統家庭經營向現代集約化、規模化生產的轉變。
三、廣東省惠州市四季綠農產品有限公司的典型案例
(一)公司概況。惠州市四季綠農產品有限公司籌建于1999
年,正式成立于2006年元月,是一家集自主研發、生產、加工、貯藏、配送和銷售為一體的綠色食品企業,主要從事無公害蔬菜、綠色蔬菜和有機蔬菜的生產和銷售。建有大型空調低溫加工車間、低溫運輸車隊、農業科技創新中心、農業機械研發中心、年產2.5萬噸的有機肥料廠。2008年,惠陽區平潭鎮陽光村積極引進了這家公司在當地建設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公司現有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7個,租用土地面積2萬多畝,實際種植面積5千多畝,生產基地分別分布在韶關、惠陽區永湖鎮、惠城區、惠陽區水口鎮、惠東縣白花鎮,以及深圳坪山種苗基地(現代化大棚)。惠州市四季綠農產品有限公司成為廣東省農業龍頭企業,是“惠州市最具競爭力50強上榜企業”,其生產的“四季綠如藍”蔬菜更是遠近聞名,好評如潮。
(二)公司經營模式。惠州市四季綠農產品有限公司充分發揮龍頭帶動作用,積極推行“公司+示范基地+農戶”的經營模式,真正實現“產、供、銷”一站式經營服務,大力發展“訂單農業”,與農戶建立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緊密連結機制,有效地解決了農民農產品賣難問題,延長產業鏈條,提高產品附加值,更好地促進了農民增收,推動了惠陽區乃至惠州市無公害蔬菜產業的發展。
(三)公司與農戶密切合作。公司從維護農民利益出發,本著依法、自愿、有償,不損害農民利益,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原則,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由出讓土地的農戶自愿填寫土地流轉委托書,以村組為單位簽定土地租用合同書,承租后給予農戶合理的補償。土地未流轉前,農戶每戶年收入僅有1萬元左右,土地流轉后農戶收益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年戶均增收約2萬元。通過土地流轉,逐步改變了一家一戶分散經營的狀況,提高了農業規模效益。
四、進一步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的政策建議
為進一步規范農村土地流轉,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今后我們應該加強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強部門支持,強化土地流轉服務。要求各涉農部門結
合各自業務范圍,積極推動具有業務特色的土地流轉。強化土地流轉服務, 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技保障活動。例如加強技術指導。通過開展送科技下鄉活動、舉辦種糧大戶技術培訓、現場指導田間管理等多種形式,組織農技人員深入基層,把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品種、新農資及時送到廣大農戶及土地流轉大戶手中。
(二)加大資金扶持。設立專項扶持資金。財政部門應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資金作為農用地向規模經營集中的專項資金,并制定若干扶持獎勵辦法,例如:對規模經營面積達到1000畝且流轉期限10年以上的業主(流入方),按每畝50元一次性給予補貼,同時還可享受政府已出臺的其他產業化發展扶持政策,對引進規模經營100畝以上的單位和個人實施獎勵,對業主租金按實際支付金額的8%-15%進行補助,對業主基建按總投資的10%-20%進行補助等。
(三)成立中介服務中心,搭建信息網絡平臺。我市應成立土地承包流轉中介服務中心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托管中心,并在各縣城設立相應機構。開通相應的信息網站,提供土地流轉政策法規、辦證流程、轉出信息、土地求租等多方面的內容,方便土地流轉信息的交流與傳播。
(四)建立土地流轉項目儲備制度。建立待流轉土地項目和擬流轉土地業主信息儲備庫,對土地流轉項目進行篩選和包裝,收集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在互聯網、各類媒體上發布農用地流轉供求信息。
(五)打造規模經營示范基地。建立一個1000畝以上規模經營示范基地,以期通過試點示范,推進土地規模經營。
(六)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大力支持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重點培育一批規模大、起點高、帶動能力強的農產品加工貿易企業和項目,如國發公司的珍珠深加工項目和金品公司的農產品加工項目等,形成一批具有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和名牌產品。加強引導和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健全發展機制,制定和落實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實施辦法及優惠政策,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上規模、上水平、上效益。
五、充分發揮農業機械在土地流轉中的重要作用
農機化在我市土地流轉中起到的支撐作用日益顯著,但我市農機化綜合水平還較低,農機社會化服務還有待提高。我們要通過加強農機化基礎建設和提高服務水平,推動農機化在土地流轉中發揮更大作用。
1、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完善農機化發展機制。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因地制宜,盡快依法制定關于加快北海市農機化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把推進農機化納入北海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逐步提高對農機化的資金投入。在積極爭取上級對我市農機化加大投入的基礎上,市財政要設置農機化發展專項基金,每年安排50-100萬元,并根據財政收入增幅比例每年以5%-8%的速度增加投入,用于推廣農機具的購置補貼配套資金,逐步改善基層農機推廣、管理、培訓和安全監理的基礎條件,扶持和鼓勵發展農機科技示范大戶、農機專業合作社等多種形式的農機服務組織。
2、加大政策扶持,鼓勵農業標準化生產。政府要因勢利導,建議出臺更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土地流轉,大力發展農業機械化,對從事規模化、機械化種植的個人或組織給予作業補貼、燃油補貼、購機累加補貼等政策傾斜,引導土地向農機大戶、種糧大戶集中,鼓勵農民推行作業“五統一”,即統一種植模式、統一品種、統一耕作、統一播種、統一收割,促進生產標準化,為農機化作業創造良好條件。
3、大力培育農機服務組織,推進農機服務產業化。一是大力扶持、發展農機大戶,農機購置補貼等強農惠農政策向農機大戶傾斜。二是充分利用農機化技術推廣中心和農機學校這兩塊培訓陣地,培育新型農民。要把農機大戶、種糧大戶和農機專業合作組織成員作為培育重點,加強實用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操作技能和作業服務水平。三是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機服務組織,大力開展農機社會化服務。充分發揮基層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的作用,積極帶頭組建片區服務實體,整合農機資源,扶持和引導農機大戶聯合,組建農民需求的農機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機服務組織。組織、引導農機大戶和農機服務組織把服務重點由單純的農機作業服務向土地規模經營發展,推進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經營。
淺談加快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的建議 開展土地流轉工作篇三
推進土地流轉 加快農村發展
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對于加快農村發展、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在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流轉主體混亂、流轉過程自發無序、流轉收益分配不合理、農民權益得不到保障等問題。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健康發展,應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
稱《決定》),認真抓好以下幾個環節。
加強管理和服務,探索多種土地流轉形式。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健康有序進行,需要加強管理和服務。應創造條件、提供支持,鼓勵農民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土地;嚴格程序、做好服務,促進土地合理有序流轉;搞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強化土地產權管理基礎作用,維護土地產權人利益。同時,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及時總結提升實踐經驗,在不改變農地用途、不損害農民利益的前提下,積極探索
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多種形式。
完善法律法規,保證土地合法流轉。對土地制度改革,《決定》明確提出“抓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從我國立法實踐來看,許多重大改革舉措都是由群眾首創開始,既而制定政策,經過試點與修正,最后通過法律形式固定下來。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確保土地流而有序、轉而不亂,就要適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當前,應將《決定》關于“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等內容,通過立法的方式加以落實。同時,加快修訂《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保證農村土地流轉順利進行。
健全農村社會保障,解除農民流轉土地的后顧之憂。《決定》要求,“貫徹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原則,加快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健全農村社保體系,弱化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是農民放心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重要前提。農村社會保障能否有效推行,關鍵取決于有沒有可靠而穩定的資金來源。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以采用個人、集體、政府三者分擔的方式,解決農民的投保資金問題,擴大農民參保規模。同時,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被征地農民生活有保障,最終實現被征
地農民社會保障與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接軌。
改革戶籍管理制度,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加快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使符合條件的農民能夠順暢向城鎮轉移,是農村土地順利流轉、實現規模經營的重要條件。應統籌城鄉社會管理,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將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納入城鎮居民進行管理。目前,我國部分地區已開始取消農業戶口試點,農村與城鎮之間的戶籍壁壘逐漸被打破。下一步,應繼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建立以居住地登記為主要形式的戶籍管理制度。農村土地順利流轉的另一個重要前提是,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就業。應認真落實改善農民工進城就業環境的各項政策措施,并逐步形成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同時,積極為轉移出來的農民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包括大力發展第三產業,提高城鎮吸納農民就業的能力;加快推進小城鎮建設,鼓勵農民自主創業;積極發展農村二、三產業,認真抓好農產品的加工與轉化增值,延長農業產業鏈;等等。
淺談加快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的建議 開展土地流轉工作篇四
花溪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工作
情
況
農村土地流轉不僅是從土地上解放出來的農民的要求,也是現階段農業農村經濟自身發展的需求,更是搞活農村經濟發展的生產力,同時也是改變生產關系的必然要求。近年來農村土地流轉的實踐證明,只要政府積極引導、農村因地制宜、農民自覺參與,土地流轉就能“轉”出農民的新生活。
一、花溪區農村土地流轉基本情況
花溪區現轄14個鄉(鎮)辦事處,152個村。耕地面積16.32萬畝,人均耕地面積0.87畝。2011年,全區農村土地流轉面積約為5000畝,占全區耕地總面積面積的3.06%,涉及農戶1200戶,占全區農戶總數數的2.2%;
二、土地流轉主要形式
1.轉包。全區通過轉包形式流轉土地總面積650余畝,占流轉總量的13%。
2.轉讓。轉讓這種形式的市場化程度較低,隨著農民法律意識和對土地保護意識的提高,我區沒有發生以轉讓形式將土地流轉。
3.互換。是土地流轉中農民為方便耕作采取最通俗一種方式。目前全區互換流轉土地總面積400余畝,占流轉總量的8%。4.出租。出租是當前我區農村土地流轉中面積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種土地流轉形式。是目前比較規范、也為各方所普遍接受的一種符合市場化規律的農村土地流轉形式。目前,全區以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總面積約畝,占土地流轉總量的79%。
5.入股。入股是指實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愿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權,入股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從事農業生產經營。這種形式在我區還處于探索和起步階段,目前全區以入股方式進行土地流轉的約為50余畝。
三、土地流轉的主要特點
一是中介組織流轉型。最典型的是花溪濕地公園用地流轉,以租用的方式流轉農民土地,涉地農民在得到滿意的流轉費之后,每年還有百余名勞力在園內打工、或者經營,每年園內農戶都有較為豐厚的收入。花溪區濕地公園的土地流轉是在以村委作為中介,充分征求全村絕大多數農戶的意見,實現了千畝以上的集中連片流轉。
二是企業帶動型。在區內的一些農業企業,如“常吃常想”有限公司(辣椒制品生產)、貴州中意食品有限公司、金鈺錚食品廠等農業企業,為解決生產原料供應問題,在我區范圍內大面積租用農民土地發展原材料生產基地,實現了以企業租地反聘農民投工生產的公司+農戶的發展模式。
三是合作組織入股型。全區目前已注冊成立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20余個。其中,種植類的合作社16個,農戶200余戶,入股土地50余畝。
四是外縣種植能手租地型。主要是外縣種植能手有志到農村發展、同時擁有一定的資金積累和農業專業技術,在交通、環境、水源比較好的地方租用農民土地發展特色種植業。
四、引導土地流轉的措施和方法
1.土地既是農民的生存資本,以流轉等各種不同方式盤活農民手中的土地資源,是實現農民增產、增收、增效捷徑。同時也必須堅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2、應用政策導向、資料宣傳等形式,引導農民把土地流轉到集中連片的區域,結合當地優勢特色產業實行集中開發。同時可吸引本區域內外的農戶和企業進行投資實行聯合開發。
3、政府投入了大量資金修建了農業基礎設施,對一些種養殖大戶、企業給予了一定的政策和資金方面的扶持,鼓勵種養植大戶擴大生產,做大規模,提高經濟效益,并以點帶面,帶動廣大農戶向產業化、規模化方向發展。
五、存在的問題
1、在邊遠鄉鎮農村土地流轉中,多數是農戶自發流轉,口頭協議多,無具體的合同依據,容易引起土地糾紛。
2、各鄉鎮引進的企業、業主大戶等簽訂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格式規范性差,違約責任不具體,發生違約是難以維權。
六、采取的措施
1、建立了花溪區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進一步規范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流轉中心主要從事介紹流轉對象、幫助審查接包方資格、提供有關業務咨詢等。并相應建立了農村土地流轉交易信息網絡,及時登記匯集可流轉土地的數量、區位、價格等信息資料,定期公開對外發布可開發土地資源的信息,接受土地供求雙方的咨詢,提高土地流轉交易的成功率。在雙方協商一致前提下,流轉中心幫助辦理流轉手續;妥善處理土地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矛盾和問題;切實維護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
2、加強農民土地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提高農民素質,增強其法律意識。
3、積極鼓勵和支持區域內外農民和投資大戶興辦龍頭企業,發展專業協會,建立運銷隊伍、農村經紀人隊伍等服務實體把農民和市場連接起來,把農業生產與科技的推廣應用結合起來。
4、擬建農村土地流轉中介評估機構,對土地收益進行土地經營權價格評估,然后進入市場流通,保護好農民的利益。
花溪區農業局 2011年12月11日
淺談加快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的建議 開展土地流轉工作篇五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允許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這一決策對于解放農村生產力、解決“三農”問題有著極其重大的意義。但基于農村的現實狀況,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既要求“進”,更要講“穩”。
對于農村土地流轉應該采取審慎的態度,防止“刮風”,這是由我國“三農”的現狀決定的。一是農村土地社會保障功
能使得土地流轉不能過快。在我國,土地對農民兼有生產和社會保障雙重功能,當農民非農就業能力低時,種地仍然是農民謀生的首選之計。二是農村富余勞動力不穩,使得土地流轉不能操之過急。在廣大中西部地區,由于城鎮化水平較低,吸納農民就業能力不足,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空間有限,以及農民自身知識技能儲備不足,進城就業門路窄,無法在城市獲得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因此,土地流轉不能操之過急。三是農業特色產業少,帶動力不強,使得土地流轉規模化經營程度不高。有特色優勢的農業主導產業基地對形成適度規模經營有明顯的推動作用,但從全國一些省份的情況看,許多地方由于缺乏效益明顯、可持續性強的特色農業產業的有力支撐,農用地需要相對較少,還不具備土地大規模長期流轉的條件。四是農業生產投資量大,農作物生產周期長,見效慢,農業規模經營缺乏好的項目支撐,也阻礙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步伐。
在十七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后,很多專家指出,中國農村經濟改革多年徘徊停滯,土地權歸屬是一個重要的制約因素。因此,東部經濟發展較快地區如江蘇、浙江等地,早已悄然興起了各種形式的土地流轉。但是,流轉的前提條件是大部分農民已經獲得了其他穩定的謀生手段,這些土地真的“閑散”。對土地過于分散、難以發展規模經營的經濟相對落后地區,推動土地經營權流轉,則應格外慎重。
首先,土地使用性質不能在流轉中蛻變,利益不能成為主要甚至是唯一的衡量標準。從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轉變為集約生產的規模經濟,實現一定程度增值顯然沒有疑問。但一時的高利潤,并不能成為要求農民必須拿出土地實現規模經營的理由。更何況,考慮到市場因素,這種利潤可能會有波動。也就是說,確保農民的地權依然是土地流轉的核心,這一點絕對不能變。因為在目前的中國,在某種程度上,土地依然具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功能。如果以一時的經濟利益為誘餌,從一家一戶那里把土地拿走,那么,農民最后一層低水平保障也將喪失。由此產生的復雜的社會問題,將很難消弭。
其次,地方政府不宜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享有太多裁量權,因為單個的農民根本無法與地方政府的規模經營沖動對抗。囿于目前的政績評價慣性,一些地方政府會不會強制農民進行土地流轉,從農民那里把大片耕地拿走大搞建設?只要熟悉中國基層政府施政慣性的人,大概都會有此擔憂。因此,土地流轉必須約束政府的政績沖動,限定其易于膨脹的權力。
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必須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不能搞行政命令,強迫農民流轉土地,不能下指標、限時間、限面積流轉土地。此外,政府還應加強土地流轉的管理和服務,規范土地承包權流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