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山林土地流轉合同篇一
乙方(受讓方) 電話:
為了規范山林流轉轉行為,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合同。
1、土地位置:
2、林權證號:
3、四至界畔(以林權證為準):
4、流轉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樹、杉樹、柏樹、雜樹等附著物。
5、流轉山林總面積: 畝。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1、價款:流轉總價款(山林流轉的一切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轉費。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收取流轉費。
(2)有權在本合同期滿后收回流轉山林經營權。
2、義務
(1)確認上述流轉山林的產權清晰,沒有山界不明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積極協助、配合乙方解決與本組村民及周邊環境所發生的邊界爭議,并維護乙方對其山林的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其流轉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對其山林的自主經營權。
(4)負責提供相關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林木采伐手續和營造山林規劃、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5)對其流轉費自行分配,因內部的分配問題所產生的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6)在流轉期內,因乙方生產經營需要新修或擴建公路,甲方必須予以積極配合、并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協調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樹、杉樹、柏樹、雜樹等附著物(流轉物)的使用、收益和對該山林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竹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經營,將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轉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賠償和補償。
2、義務
(1)維持流轉山林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閑置荒蕪。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流轉合同期滿,乙方向甲方交還山林。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根據乙方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持原有林權證書和本流轉合同,共同到原辦證單位作林權變更登記。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經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在場人: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流轉合同篇二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形式、期限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畝(林地權證號:)以_____________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于
第二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
4.甲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告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
4.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告知甲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支付轉讓價格金額:______,支付時間______。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協議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使用權及沒收協議定金,該林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應按協議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協議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協議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協議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協議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協議內容進行變更。
(三)協議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的使用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協議。
(四)林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第六條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供轉讓協議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后)完善協議內容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協議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流轉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xx)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復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80畝林地(80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后方可采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埂上為界;
第四段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邊為界;
北至: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上為界;
西至:右邊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西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墻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采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采發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20xx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于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后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范圍為準,并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并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數量,樹種,范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并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征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后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占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征用和企業占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于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流轉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為硬化臨____縣官亭鄉青xx十五組公路,造福子孫,解決實際問題,甲方將十五組所屬山林及山林所有物流轉給乙方經營處理。經雙方協商,特制定立如下合同:
一、流轉范圍:面積約60畝。(見附圖)
東至:東起大田界;
南至:南下至山溝;
西至:西至青xx十一組界止;
北至:北至青xx十三組界止。
二、流轉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自簽定合同之日起,租賃面積內的新有林木屬乙方所有,乙方有權隨時處置,流轉期滿后,所有流轉面積的現存林木10公分以下不可動移,在流轉期內不可改變其性質。期滿后按時將林地按流轉面積和范圍歸還給甲方,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繼承轉讓權。
三、流轉金額:乙方分兩次將租賃和林木折價款30萬元付清,簽字之日首付0萬元現金,余額路面開始硬化付清。
四、流轉期間,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如出現阻撓制止不合理的要求條件造成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五、流轉期間,甲方無條件提供租賃范圍內的通路土地面積,其路面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方一份。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此合同一并隨有十五組全體村民的簽字附件壹份,其原件由乙方持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公證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流轉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乙方通過調查與自身發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進,并規劃在所屬的流轉林地、田地范圍內,種植大樹古木、花卉、苗木、藥材、果樹、種養殖等。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流轉的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縣鎮村的下列林地林權證:林證字( )第號、縣林證字( )第號、(具體見林權證及附圖)面積共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承包再流轉形式,從___年4月26日起至____年6月30日止流轉期限共43年,(具體時間以林權證日期為準)流轉給乙方用于林業生產和花卉苗木種植等經營活動。上述林地、交付現狀:山上的林木由甲方處理后交給乙方使用,處理時間不得超過半年。
第二條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權。
4.甲方必須依法保護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公正協調處理,乙方的糾紛問題,如發現破壞者,責令賠償,按情節處罰,或遺交司法機關。
5.甲方有義務協同乙方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愛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利,產品處置收益權及承包期內的土地使用權。
2、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能對當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產過程中需建房作為倉庫、辦公房、職工宿舍等,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決。在建設過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設工程,同樣的條件和價格優先承包給甲方村民。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該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權利按國家標準依法獲得其應得的各項補償費用,土地征收費在外。
三、流轉的'價款及支付方式
1.自簽定協議之日起,流轉價格林地每畝120元,按照遞增方式,每五年遞增一次,遞增幅度每畝20元。20____年至20____年為每畝120元,20____至20____年140元,20____至20____年160元,20____至20____年180元,20____至20____年200元,20____至20____年220元,20____至20____年240元,20____至20____年260元,20____至20____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轉價款
154020.00元以后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則進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圍大小收取管理費每年______元。
四.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動,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隨意終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損壞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2.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3.如要修改合同,經雙方商議一致,可另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變更。
4.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處理。
5.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合同期內歸乙方)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由乙方自行處理. 。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六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
2、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林業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定后,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的雙倍經濟損失。
六、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政府管理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后補充條款,完善合同內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應。
八、本合同自20____年4月26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機關、國土所,林業部門各一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鑒證機關:
簽字蓋章:
山林土地流轉合同篇六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系原發包方)
經周____鎮____村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愿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將位于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____鎮____村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于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著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
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
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
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
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承包期限:
①耕地為30年;
②草地(荒地)為50年;
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并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愿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后,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愿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協議為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愿達成。
十三、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日期:
山林土地流轉合同篇七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合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流轉方式:轉讓
流轉用途:發展經果林、種植業、養殖業。
1、流轉價款按所得進行“二八”分成,即乙方賣樹除稅后的所得,甲方得兩成,乙方得八成。
2、土地流轉價款支付方式: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費用現金一次性支付。
1、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得約定流轉款。
2、監督乙方依法合理使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行為。
3、甲方應當保證乙方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證水、電、路通(電只提供220v照明用電)。
4、乙方有權基于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目的,他人不得干涉。
5、乙方在承包期內享有財政繼承權,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6、乙方在承包期內有合同轉讓權,但不得損害甲方利益,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7、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阻止國家及各類企業事業建設用地,對占用園地、苗木、地面附屬物等賠償費用應歸乙方所有(標準應按當時市級政府補償標準),地皮賠償費用歸屬甲方所有,合同期滿后果樹等一切附屬物應歸乙方自行處理,乙方必須及時處理。
8、在承包期內,乙方不承擔合同外任何附加費用。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