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報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盡職調查報告篇一
上海市xx律師事務所接受貴司委托,指派中國執業律師、對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
在與貴司的多輪磋商中,我們和貴司確定了本次盡職調查的工作范圍,并以委托合同書的形式確定下來(詳見附件一:盡職調查范圍)。
根據本案的工作范圍,本次盡職調查工作采用認真閱讀xxx公司提供的文件(詳見附件二:xxx提供文件目錄),進行書面審查;與xxx公司相關負責人談話、向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調取資料等方式,在提供本盡職調查報告的同時,我們得到的承諾為:
1、xxx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所有簽名、印鑒和公章都是真實的;提交給我們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認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復印件與原件是一致的;
2、我們審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實陳述都是真實的、正確的;
3、接受我們談話的相關負責人陳述的內容沒有任何虛假和遺漏的,是客觀、真實的;
4、xxx公司沒有未披露的對外抵押、保證等擔保行為;
5、同時,我們沒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諾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諾和我們采集到的資料與信息,根據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根據xxx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據我們指派律師的工作經驗,我們作出以下盡職調查報告內容:
1、基本信息(略)
2、xxx公司歷次變更情況(略)
(詳情見附件三:xxx公司變更詳細)
3、xxx公司實際控制人(略)
外國人某某通過中國自然人投資于xxx公司的行為屬于隱名投資行為。盡職調查報告。外國人某某為隱名股東,中國自然人為顯名股東。
1、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對于隱名投資的規定
根據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一個隱名投資行為如想得到法律的認可,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隱名股東必需實際出資。具體體現為,隱名股東有證據證明顯名股東投資于公司的財產屬于隱名股東所有;
(2)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這里的以上包括半數;
(3)隱名股東以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且被公司認可。這里的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得并被公司認可,既可以表現為隱名股東實際上擔任了執行職務的董事,實際行使了管理職能;公司股東名冊等法律文件記載了隱名股東的實際股東身份,亦可以表現為顯名股東的決策均得到了隱名股東的同意或認可等。
(4)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例如,外國投資者采用隱名投資的方式規避市場準入的行為則亦違反了中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盡職調查報告。
2、中國法律對于外商投資行業的準入規定
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國對于外商投資的行業分為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
貿易類外商投資企業因為屬于中國政府規定的逐步開放的產業,而被納入限制類進行特別管理。
3、xxx公司隱名投資的法律風險
(1)中國法律確定股東身份應當經過登記程序,這里所說的登記是指登記于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沒有經過登記的,不能對抗不知道隱名投資行為的第三人。也就是說,目前外國人某某并非是經過中國相關zhng fǔ 部門登記過的股東,登記過的股東是中國自然人;
(2)中國自然人、具有實際支配xxx公司股權的權利,如果顯名股東不經隱名股東的同意即轉讓股權,將造成隱名股東的投資失敗;
(3)當顯名股東個人負有大額債務而不能清償時,他們的債權人可能會要求獲得xxx公司股份,從而影響隱名股東的利益;
(4) 中國目前并無對于隱名投資的現行有效法律保護。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外商隱名投資于限制類和禁止類行業的,法院會判決這種隱名投資行為無效,真正的股東為顯名投資者,隱名股東(外商)與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法人)的出資形成債權債務關系;xxx公司目前的主要經營范圍為限制類,因此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一旦與顯名股東發生爭議,法院將會判決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無效,外國人某某將失去對xxx公司的控制權;
(5)根據我們處理類似案例的經驗,外商利用中國人進行隱名投資,初始時一般合作良好,但是當公司做大做強并產生較大利潤時,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或法人)常常會向隱名股東(外商)提出種種要求,從而產生爭議。
本次盡職調查的目標是為實現對xxx公司的并購、增資,增資之后,xxx公司將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由于中國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和行業實行準入制,因此xxx公司一些經營范圍難以保留。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以及我們的經驗,變更后的xxx公司的經營范圍將表述為:從事等食品的進出口業務,國內批發及相關配套業務。
1、概述
xxx公司會計核算方面原則上執行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未根據該項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是中國法律強制性要求建議的制度,而財務管理規定是一種內控制度或稱管理制度。
由于xxx公司沒有具體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相關會計政策無法確定(目前實際由財務人員根據經驗或習慣確定),既不利于公司管理層對會計核算進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導致xxx公司會計業務處理的隨意性。
我們建議xxx公司根據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出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
2、xxx公司的會計政策
(1)執行中國小企業會計制度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根據xxx公司的規模,可以使用企業會計制度或者小企業會計制度,xxx公司目前實際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2)會計期間:公歷1月1日至xx月31日;
(3)記賬本位幣及外幣核算方法:
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外幣業務按業務發生時的中國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記賬;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幣賬戶余額未按期末中國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金額進行調整,相關匯兌損益待外幣實際支付結算時進行一次性調整。
我們認為,外幣賬戶未按期末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人民幣),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兌損益沒有及時進行會計處理,既不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還將導致會計利潤核算的不真實。
我們建議xxx公司依照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時對各外幣賬戶進行匯兌損益調整,以保證會計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
(4)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以權責發生制為記賬基礎,以歷史成本(實際取得價格)為計價原則。
(5)存貨核算原則及計價方法:
①取得和發出的計價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
②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采用一次性攤銷法;
③存貨的盤點制度:采用永續盤點制,即按照賬面數據與實際盤點數據結合確認的方法。
(6)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折舊方法以及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是指為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較高的資產。固定資產取得時按實際取得成本計價,按照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
(7)收入確認原則:
①銷售商品:公司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上轉移給買方;
②公司不再對該商品實施繼續管理權和實際控制權,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③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風險提示:xxx公司實際銷售收入的確認方法與上述原則有差異,具體詳見本報告的稅務風險調查部分。
1、會計報表
(略)
(2)損益表(所屬期間:20xx年1-10月;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3)會計報表提示:
(略)
2、相關資產、負債項目的調查與分析(略)
1、xxx公司存在由于延遲確認銷售收入而引起的稅務風險,違反了中國現行增zh shu和企業所得稅等相關法規;
(1)xxx公司目前的銷售收入核算業務中,當月銷售發出的貨物,
①20xx年9月份之前,該月全部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稅發票并確認銷售收入;
②20xx年9月份(包括)之后的貨物銷售業務,該月25日以后的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稅發票并確認銷售收入;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zh shu暫行條例第19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zh shu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38條的有關規定,增zh shu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采取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xxx公司該類業務目前沒有書面合同)(見本報告四、xxx公司的合同風險條款解釋),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875號)第一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4個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②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3)我們認為,依照上述稅務法規,xxx公司的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屬于延遲確認,可能存在稅務風險(即延遲申報納稅);
2、除上述風險外,我們未發現其他稅務風險。
1、本盡職調查報告僅是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據本案的特殊性進行的調查工作。因此,我們的盡職調查報告其內容不可能窮盡xxx公司目前的或有風險,存在著可能對或有風險的錯誤描述、偏差或遺漏,特予以說明,請貴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涉及法律、財務、會計專業知識和專業經驗,我們雖有中國執業律師參與本案并負責調查,但與會計事務所全面的審計、評估和多位注冊會計師人員協同工作的結果是不同的。對于一些問題例如財務報表的調整、公司整體估值等,是資產評估與審計師的責任,本報告并未涉及。
3、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所有附件內容與本報告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單獨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盡職調查報告是依據貴司與我們簽訂的務委托合同書的基礎上作出的。
本盡職調查報告除委托人為受讓xxx公司股權或對xxx公司增資作參考之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上海市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x
20xx年11月18日
盡職調查報告篇二
目錄
1、截止xx年x月x日財務狀況
2、貨幣資金
3、應收貨款
4、預付賬款
5、其它應收款
6、存貨
7、長期投資
8、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
9、無形資產
10、長期待攤費用
1、各年現金流量簡表
2、經營活動產生現金的能力
3、投資活動產生現金的能力
4、籌資活動產生現金的能力
5、關注事項
1、xx-xx年度經營結果一覽
2、關注事項
1、贏利能力指標
2、銷售毛利率分析
3、銷售凈利率分析
4、收入構成分析
5、主要產品贏利分析
6、贏利能力評價
7、關注事項
1、成本
2、費用
3、成本費用應關注的事項
采購:主要原料:年均采購量、價格、主要供應商、結算政策
銷售:主要產品:主要客戶、銷量、價格、結算政策
1、關于資產質量的總體評價
2、關于價值評價應考慮的因素
3、應關注的事項
4、綜合評估
財務盡職調查的.工作內容
財務盡職調查的工作內容可以用“查找缺陷”一詞來簡單概括。與目標訴求相對應,分為兩個層次,即為查找目標企業致命的財務缺陷和其他現實或潛在的財務缺陷。注冊會計師需要根據調查個案的差異,靈活把握工作重心,但其共性化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持續經營方面:經營性現金流是了解目標企業持續經營狀況最為原生態的指標,與可人為操作的會計利潤相比,更能真實反映目標企業的生存狀態。此外,可結合目標企業接受購并的動機,考察其持續經營方面所面臨的困境。
內部控制方面:取得并閱讀目標企業的內控文件,通過穿行測試和遵從性測試,了解并評價內控設計的合理性,執行的有效性。
財務方面:了解目標公司的會計政策、財務結構、資信程度、資產質量、盈利能力及遺留成本等情況。視內控狀況考慮對目標企業現有財務資料的采信程度,但對重要項目的調查程序必須實施到位,如:貸款卡查詢程序、股票期貨等高風險投資的函證程序、重大資產權屬驗證程序。對目標企業已作提示的抵押、擔保、或有事項、未決訴訟等事項,要追蹤后續發展情況。對未作提示的風險事項,更要作為調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此外,重視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的配比分析,也能為發現舞弊風險找到切入點。
稅務方面:了解目標企業現行稅負構成、稅收待遇,納稅及扣繳義務的履行情況。對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了解優惠期結束后的負擔情況;對未全面履行納稅義務企業,定量評析其稅務風險。根據目標企業性質、行業特點,把握調查重點。
財務預測方面:財務盡職調查所做的預測必須是全面財務預測,一般包括:收入、投資規模、資金需要、重大會計政策變動等內容,最終體現在現金流量預測和盈利能力預測上。注冊會計師必須把預測置于行業前景、政策導向、利率、匯率、稅制變化等宏觀經濟趨勢下評估。此外,對預測涉及的基本事實,必須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態度,慎之又慎地反復核實。
盡職調查報告篇三
一、基本資料
1、截止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設立、變更等歷史沿革文件、證照、公司章程;
2、公司近3年來會議記錄(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會議紀要、決議等);
3、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的組織機構圖;
4、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及其職務;
5、 財務信息
(1) 公司最近3年經審計的合并財務報表及其附注;
(2) 公司最近內部財務報表;
(3) 公司的中期、年度報告;
(4) 最近3年與公司合并或被公司收購的所有經濟實體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5) 公司目前內部預算、財務計劃與預測及所有長期預算、資本擴張、重組程序或戰略性計劃有關的書面報告或文件;
(6) 納稅申報表和納稅年度申報表;
(7) 稅務處罰資料;
6、公司歷來股東變動情況及股權轉讓協議;
7、公司資本金變動及驗資報告;
8、公司各項基本制度;
9、公司所有是銀行賬戶;
10、公司享受的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文件;
二、 經營信息
1、 公司的經營計劃;
2、 公司產品的市場研究/報告;
3、 公司主要客戶清單;
4、公司主要原材料供應商;
5、買賣合同;
6、租賃合同;
7、代理合同;
8、技術轉讓合同等
9、運輸合同;
三、重要的協議
1、 重大供應和銷售合同;
2、 資金貸款合同;
3、 資產抵押合同;
4、對外擔保合同;
5、 資產租賃合同;
6、 工程建設合同;
7、 經銷協議、分銷協議、許可協議、特許經營協議等;
8、委托管理層協議;
9、 管理層年薪支付協議;
10、其他合同;
四、資產清單
1、 固定資產清單;
2、 無形資產清單,包括:專利、許可和批準,特許經營等;
一、基本資料
1、公司章程;
2、公司制度;
3、營業執照等;
一、歷史沿革(收集資料輔以當地查詢)
1、調查目的:
(1)了解企業股東、注冊資本、經營業務、主要管理人員的.變革歷史,了解變動原因,掌握企業發展過程,判斷管理層從業經驗與誠信情況。
(2)分析變動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有無辦理相關手續,并做相應帳務處理,實際股東控制人與帳面或章程記錄一致;
(3)了解出資人的投資能力,判斷企業注冊資本來源與真實性,結合關聯交易判斷資本到位情況。
(4)了解公司原有股東、高管人員動向,分析對公司經營業務潛在或可能的影響。
(5)分析本次注冊資本或股東變動是否涉及業績完整會計年度的計算,對原股東權益的影響。
2、主要問題清單
公司設立及歷次股本變動情況
公司章程歷次修改情況
公司的管理層,股東結構,經營范圍和主營業務歷次變更情況;
公司成立后至今歷次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3、主要收集資料
(1) 公司設立及歷次股本變動情況相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發起人協議、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增資合同、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營業執照、工商變更登記等;
(2) 公司章程;
(4) 公司成立后至今歷次重大資產重組情況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批文、法院裁決書、工商管理變更登記材料、重大資產重組合同、協議、驗資、評估報告等;
(5) 具有國有成份的還需了解企業歷史清產核資情況,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關于國有股權界定批復或產權登記證書;
二、股東會及董事會的法律文件
1、股東會、董事會會議記錄;
2、股東會、董事會會議決議等);
三、對外的各類書面文件
1、買賣合同;
2、租賃合同;
3、代理合同;
4、技術轉讓合同等;
四、各類債權債務文件
1、融資文件;
2、借貸文件;
3、擔保文件;
4、銀行、往來單位對賬單、催款函等;
五、公司負債與權益項目情況
1、調查目的
(1)了解公司主要負債與權益項目內容及分布情況,分析帳面數據與實際數相符程度,判斷有無未入帳債務。
(2)了解公司有息負債數額,主要債權人,資產項目權利完整性,分析判斷負債率合理性,計算利息與入帳財務費用是否相符。
(3)了解公司債務清償情況,支付結算內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風險;
(4)了解公司長期掛帳負債項目,謹慎估計公司應付債務增值。
(5)了解公司工資發放與稅收繳納情況,是否有欠繳拖發情況。
2、主要收集資料
(1)主要負債項目明細科目帳面余額,負債項目與債權人帳目核對記錄;
(2)公司銀行借款種類、數額、利率及抵押或擔保情況;
(3)銀行貸款證記錄清單及貸款合同;
(4)公司應收應付票據備查薄記錄情況;
(5)公司當期月末暫估數額及依據;
(6)公司欠繳政府稅金及費用情況;
(7)公司各項權益數額及增減變動情況與會計依據。
五、公司勞動關系方面的文件
1、勞動合同;
2、勞動制度、工資福利政策等;
六、各類所有權、使用權的憑證
1、股權、出資證明;
2、房屋、土地等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等;
四、主要資產項目及權屬情況(收集資料為主,對部分資產進行實地調查)
1、調查目的
(1)了解公司主要資產項目內容與分布情況,分析帳面數據與實際數相符程度,判斷公司資產有無虛增可能。
(2)了解公司資產項目權利完整性,分析判斷是否存在重大應收款項壞帳、存貨偏離實際價值、固定資產成新度與折舊計提不符、土地房屋對價不清權利不明、對外投資減值等情況。
(3)了解公司資產抵押等權利受限情況,謹慎分析公司資產存在的增值因素。
2、主要收集資料
(1)公司主要流動資產項目明細科目帳面余額及主要債權清單;
(2)主要固定資產項目清單及相關權證,包括:
土地:出讓合同及土地使用權證;
房屋:房屋所有權證或租賃協議;
車輛:行駛證;
無形資產:相應的權利證書(包括專利證書等)
設備:主要設備的購買合同、進口設備的報關單、項目購進設備的項目批文;
(3)主要資產的賬面形成記錄(主要資產的付款憑證,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合同或買賣合同、進口設備的發票);
(4)是否受限制的依據(相應的抵押物登記證及抵押合同);
(5)公司對外被投資單位經營情況與近兩年財務報表資料;
(6) 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
險種主要是一般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火險或其他災害險、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以及雇員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
3、主要問題清單
(1) 固定資產購建日期、原值、折舊方法、已提取折舊、凈值;
(2)公司主要資產項目投保情況。
4、實地調研
(1) 主要資產項目近期對帳記錄(銀行對帳、往來對帳、存貨盤點記錄)
(2)主要固定資產項目清單及盤點記錄
(3) 房屋是否存在租賃合同
在調查將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雖已履行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盡職調查報告篇四
(一)有什么用
律師盡職調查報告這種文件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漸傳入中國,現在已經被廣泛地運用在公司并購、股權或項目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證券上市、不良資產買賣以及其他的重大經濟活動當中。據報告,著名的摩托羅拉公司在決定進入中國投資之前,所花費的盡職調查費用高達1億美元。
什么是律師盡職調查報告?通俗一點來講,就是在雙方達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師對交易雙方背景、交易標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進行調查和了解情況,并形成書面報告供交易一方參考。盡職調查是努力將交易信息從不對稱到對稱的過程(當然,也存在制造新的信息不對稱的可能),從而有效減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對稱對交易雙方所造成的風險。因此,盡職調查的結果對雙方是否最終達成交易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
盡職調查是交易雙方博弈的重要環節。買方聘請律師進行盡職調查,就是要通過律師的專業眼光,發現交易當中的瑕疵、風險和不完美之處,因此買方更愿意盡可能多了解賣方的情況尤其是負面信息。對于賣方而言,配合律師進行盡職調查是促使交易成功的前提條件,但是,賣方必須在盡量提供足夠多的信息和盡量少提供負面信息之間進行權衡,若信息提供過于全面,則可能導致買方將來的法律索賠訴訟,賣方會有心理顧慮;若過份夸大負面信息,則買賣雙方都可能臨陣退卻。所以,律師在進行盡職調查時應當充分考慮到買賣雙方的心理不同、期望差異和顧慮,對于賣方關鍵材料提供不足之處,應當窮追猛打,鍥而不舍,如此才真正顯示出律師的作用;對于次要問題,則應當在提醒買方存在風險的前提下靈活處理,避免成為交易殺手。
(二)怎么寫
1、封面
盡職調查報告一般需要制作獨立的封面,以表示莊重。封面形式各間律所風格不一,不需統一要求。
2、前言
主要分為如下五個部分進行陳述:
委托來源、委托事項和具體要求;
調查手段和調查工作概要;
出具報告的前提;
報告使用方法和用途;
導入語。
如下是一份關于銀行委托某律師事務所進行貸款債權及其附屬權益進行調查分析的《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前言部分的樣本:
【范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前言部分寫作方法】
〖注:以下說明委托來源、委托事項和具體要求〗
根據××銀行××支行(下稱“××銀行”)與××律師事務所(下稱“本所”)簽訂的《項目盡職調查委托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所接受××銀行的委托,作為整體處置××公司(下稱“主債務人”)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就本項目的債權及擔保債權權益有關事宜(下稱“本項債權”),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
〖注:以下說明調查手段和調查工作概要〗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審閱了××銀行提供的與本項債權相關的法律文件的復印件,走訪了相關的政府部門,并就有關事實向××銀行有關人員進行詢問、聽取了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
〖注:以下說明出具報告的前提〗
本法律意見書基于以下前提作出:有關文件副本或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其原件及其上的簽字和印章均屬真實;有關文件及陳述和說明是完整和有效的,并無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且無任何應披露而未向本所披露,但對本項債權的合法成立、存續、數額等有重大影響的事實。
在本法律意見書中,本所僅根據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及本所對該等事實的了解和本所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理解發表法律意見。對于沒有完整書面文件支持的事實,本所依據政府部門提供的文件、專業經驗和常識進行了一定的假設并基于該等假設進行法律分析和作出結論,而該等假設可能與事實存在差異或不符。 〖注:以下說明報告使用方法和用途〗
本法律意見書的任何使用人應當清楚:盡管本所律師已盡力對所掌握的事實和文件進行專業分析并作出結論,但鑒于各個法律從業者對特定事實的認定和對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且法律理論與實踐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因此司法實踐結果可能與本法律意見的判斷存在差異。本法律意見書所認定的事實以及得出的法律結論僅為本律師作出的客觀陳述及獨立法律判斷,不構成對相關法律事實、法律關系、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屬性的最終確認、保證或承諾。使用人針對本項債權的任何決定均只能被理解為是基于自己的獨立判斷而非本法律意見作出。
本所在此同意,××銀行可以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本項目的附屬文件,供有關各方參考使用,除此之外,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
〖注:以下為正文導入語〗
本所律師按照中國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如下:
3、正文
以一份某企業并購項目當中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為例,正文由如下部分組成:
并購主體 必須調查交易主體設立的程序、資格、條件、方式等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包括交易主體設立過程中有關資產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涉及國有資產時是否取得有關批準。此外,還要調查交易主體現時是否合法存續,是否存在持續經營的法律障礙,其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其未來的存續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
組織結構 主要調查企業的組織機構圖、規章制度、歷次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的決議、會議記錄等。對在有關部門備案的文件,應當到有關部門去核查驗證。 關聯方 主要調查與并購主體存在法律上的關聯關系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
關者。具體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實際控制人、債權人、債務人、消費者、監管部門等。同時視乎客戶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對其核心成員的道德信用也納入調查范圍,因為道德風險可能會引發其他諸如經營、法律、財務等風險。當然,鑒于中國目前的信用體系并不完善,這方面的有效調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實際調查當中這方面的調查多數流于形式。 主要財產 調查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權屬查證。有形財產如土地使用權、房產、設備等,無形財產如商標、專利、著作權或特許經營權等,主要審查財產以及已經取得完備的權屬證書,若未取得,還需調查取得這些權屬證書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其次,權利限制。調查財產是否存在權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質押等情況,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第三,現場核實。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租賃情況以及租賃的合法有效性等問題。 經營狀況 主要包括行業發展的來龍去脈、產業政策的演變、對外簽訂的合作協議、管理咨詢協議、研究和開發協議;供貨商的情況;主要購貨合同和供貨合同以及價格確定、相關條件及特許權規定;市場開拓、銷售、特許經營、委托代理、以及獨立銷售商的名單;消費者的清單;有關存貨管理程序的情況;主要競爭者的名單;產品銷售模式及其配套文件等;作出的有關產品質量保證文件;有關廣告、公共關系的書面協議等等。
債權債務 企業的債權債務對未來的權益會產生重大影響,但又難以僅從表面文件發現,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因此,對于企業的應收應付款項應當重點調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調查將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雖已履行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訴訟時效的同時,核查其是否存在潛在的風險;在調查企業對外或有負債情況時,應著重對抵押、質押、保證以及其他保證和承諾的風險進行核查。此外,對于企業經營過程當中常見的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也應當納入債權債務的調查范圍之內逐一予以核實。
環境保護 應當調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已經投資和擬投資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是否具有相關的環境評測報告和證書。
產品質量 企業產品是否符合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標準,是否具有相關的產品質量證書。
財務調查 財務狀況是企業經營狀況和資產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但是,基于避稅或其他原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數據往往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時候并不真實反映企業的真實狀況。因此,有必要對財務數據作必要的調查,這類調查一般是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市場開拓情況;研發的投入與收益情況;原始財務報表;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采用新的會計準則與原有會計準則的不同之處所產生的影響;會計政策可選擇條件的不同選擇所產生的影響,等等。
人力資源 在這方面應調查的信息資料需包括以下內容:主要人才的個人檔案;聘用合同資料;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員工福利規定的文件;保密協議;知識產權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經營管理者和關鍵人員的年薪和待遇歷史情況與現狀;員工利益的未來安排,如退休金、股票期權、獎金、利益分享、保險、喪失勞動能力補助、儲蓄、離職、節假日、度假和因病離職的待遇等;人才流動的具體情況;員工糾紛的具體情況,等等。
保險 調查的范圍主要是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險種主要是一般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火險或其他災害險、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以及雇員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
訴訟或處罰 針對企業可能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以走訪相關部門的形式予以調查核實。另外,還應當調查企業高級管理層如董事長、總經理等核心管理層人員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
優惠政策 由于我國存在名目繁多且行政級別不同的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如果并購主體存在享受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情形,則要對相應的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予以特別關注,在某些情形下,這些政策是企業生存和贏利的關鍵。
地方政策 鑒于我國地域情況差別很大,我國法律的規定僅僅是原則性的,各地區的行政規章在理解和執行上往往有很大差異,例如報批時間上的不同和報批文件制作要求的差異等,這些差異將對交易雙方的成本核算構成直接影響,有時甚至直接影響交易結構。因此,在盡職調查報告當中加入此部分調查非常有必要。主要包括兩類內容,一是地方政府、部門針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的普遍規定,如行業投資政策、稅收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政策、反不正當競爭、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等;一類是針特定行業或范圍企業的特殊政策,如:審批程序、審批條件和各類許可證等。
上述盡職調查內容和結論將會對并購當事人未來的利益、風險產生一定的影響,這些影響就是“去脈”,而依據則是已經發生的事實一一“來龍”。調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來龍去脈,進而對從政策、產業、行業、財務、法律、人員等等諸多方面的風險、收益進行整體評估。整體評估的結果將構成并購的基礎。
4、尾部
格式如下:
盡職調查報告篇五
列示公司注冊地、注冊資本、實收資本、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主營業務及主要產品等基本信息。
1、 公司設立及歷史沿革基本情況;
2、 歷次股權變動過程及定價依據;
3、 以圖表形式列示目前股權結構。
1、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基本情況、經營范圍、主要業務、財務狀況;
2、 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最近兩年內變化情況;
3、 說明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基本情況;
1、 公司主要業務及盈利模式介紹,公司生產流程、生產工藝、生產技術介紹;
2、 列示公司主要業務與其他業務的對公司收入及利潤貢獻情況;計算主要產品的毛利率、貢獻毛利占當期主營業務利潤的比重;
3、 公司業務的地區分布及主要客戶情況;
4、 公司主要資產及核心技術的權屬情況;
5、 公司業務及產品的發展前景表述。
1、 說明公司所處行業背景、行業政策、行業技術狀況、市場細分、進入壁壘等情況;
2、 說明行業內主要企業及市場份額、變動情況,列示主要競爭對手情況;
3、 詳細說明公司競爭優勢、劣勢,收入盈利、技術水平等重要指標市場排名情況。
1、 說明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實際業務范圍、業務性質,客戶對象,與公司產品的可替代性等情況,說明是否構成同業競爭;
2、 說明重大關聯交易情況。
1、 列示公司最近兩年及一期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并注明是否經審計;
2、 列示公司各年度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重要指標,判斷說明公司經營風險和持續經營能力;
3、 簡要分析財務情況,對于財務數據及指標存在異常以及不匹配的,說明原因。
盡職調查報告篇六
隨著全球化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企業間的兼并也日趨頻繁。人力資源盡職調查作為企業兼并盡職調查的一個主要部分,在實際操作中,是否科學而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盡職調查,將直接影響企業兼并活動的成功與否。
在企業兼并中,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最初指買方對候選賣方實施的審計,以確定其購買的企業對收購方不存在隱蔽的不必要的風險,后來也指兼并雙方相互展開的審計,即同時也包括候選賣方公司對收購方的審計,以確認放棄公司控股權不會給公司股東和員工帶來不合理的風險。盡職調查一般在企業兼并雙方已達成兼并意向但尚未兼并之前履行的活動,主要內容包括:財務和稅務盡職調查,經營管理盡職調查和合法性盡職調查,它一般采用信息清單法實現調查,通過檢查財務報表、評價經營管理和審查法律責任等獲得信息。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是企業經營管理盡職調查中的一個部分,雖然占整個盡職調查的比重不很大,但卻是一個重要部分。它是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系統分析和評估,包括對人力資源戰略、組織機構設置、人力資源質量、人力資源成本、企業文化、人力資源管理中已有的和潛在的風險及其對企業的影響等,其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為談判議價和兼并決策提供有關人力資源的依據,二是為可能的兼并作好人力資源整合的準備,為整合規劃和決策提供所需信息。
企業兼并的目標不同,其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的內容模塊會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可從人員與組織、人員管理和效率、法規遵循情況和企業文化特質四個核心方面予以考慮。
1、人員與組織
包括企業人力資源及其配備的基本狀況、組織結構和崗位的設計原則等。考慮的調查子項相應包括:組織結構,是扁平式還是傳統等級制,是直線職能制還是事業部制抑或其他混合式結構;人員總數和基本素質情況,指員工總體的學歷、能力、工作經歷年齡等;中、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員的學歷、能力、工作經歷、年齡及本企業的工齡等基本情況;選聘經理人員的關鍵能力要素和標準;職位
說明書;人員選聘程序,崗位和部門之間的標準操作流程等。
2、人員管理與效率
包括人力資源管理結構、薪酬管理、激勵制度、培訓機制、員工發展計劃、員工和組織績效管理、組織運行效率等。
人力資源管理結構子項主要指: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組織結構、崗位設置和人員配置;人力資源事務的外包;人力資源信息系統的使用;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的加盟和團體交流等。
薪酬管理的調查子項:工資總額成本、福利成本;基本薪酬和福利制度;薪酬調整情況;工時制度和加班付酬情況;工資支付;管理人員績效獎金、銷售人員的獎金傭金制度、中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員工的福利制度;社會保險和其他保障等。
員工培訓和發展的調查子項:員工培訓制度、目標、年度計劃;培訓預算和成本;專職培訓人員;培訓需求評估;培訓效果后續跟蹤;員工職業發展規劃;中層管理人員的能力評價系統和職位后繼計劃;對關鍵人員的能力評估和培訓;員工升遷、降職、調動程序等。
員工和組織績效管理子項:高層管理人員控制企業整體績效的方式;企業整體績效管理系統;中高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考評系統和方法;基層人員的考評系統和方法等。
3、法規遵循情況
指企業在勞動用工中執行當地的法規情況。與國內企業間的兼并相比,跨國企業間的兼并更重視勞動用工中法規遵循情況的調查。跨國公司將母公司的價值理念傳遞到在中國的子(分)公司中,它們認為,沒有嚴格執行勞動法規會給企業帶來嚴重損害,是巨大的風險所在。
企業法規遵循情況的調查子項:員工手冊、勞動合同等聘用文件,與勞務人員的聘用關系;基本聘用條件以外的協議;中止或終止聘用關系的成本;平等合法的聘用情況;高層管理人員對環境安全和健康的認識;企業對環境社區和員工的承諾;健康和安全委員會的運作;專職安全人員的配置;內部環境控制;安全培訓和意識教育;事故發生率;職業健康檢查;重大疾病情況等。
政府勞動部門對企業年度檢查情況;公司的內部審核制度;政府部門、員工或工會對合法操作的質詢;勞動爭議;勞工爭議發生情況等。
4、企業文化特質
企業作為組織行為方式,最終在企業文化上得以反映。目標企業的文化適合程度對兼并決策以及兼并整合的成敗起關鍵的作用。
企業文化特質調查子項:管理模式;領導風格;溝通和決策模式;團隊合作;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員工對決策和管理的參與程度;員工表達意見的途徑和方式;違紀處理程序和員工投訴或申訴程序;工會組織的作用等。如果是跨國企業間的兼并,還涉及授權程度和本地化管理程度等。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過程一般由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準備、調查實施、調查結果分析與總結、調查結果應用四個環節構成。
在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準備階段,需要制定調查活動計劃、建立調查小組、對小組成員進行必要的培訓或指導、設計和選擇調查方法等。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活動計劃主要包括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目標的制定、調查內容的確定、人員和時間安排等。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小組的建立,并確定小組主要成員的職責。小組成員主要由企業內部高層管理人員、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和外部的咨詢顧問組成,兼并目標企業的各層管理人員和相關員工會參與被調查的過程。調查小組組長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小組成員制定和實施人力資源盡職調查計劃,尋求和協調公司內外部對于調查的支持,控制調查進程和結果的有效程度,組織完成調查報告,向盡職調查小組提交調查結果報告和決策支持依據等。組長一般由企業高層管理者承擔。企業高層管理者在調查小組中的主要職責是:調動本企業資源,支持人力資源盡職調查計劃的完成,提供與調查對象相應的本企業信息和資料,建議決策提案等。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的主要職責是: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能協助組長具體制定和實施調查計劃,反饋調查過程中的要點,建議方案選擇和調整,撰寫調查分析和總結報告,參與建議決策提案等。外部咨詢顧問則跟蹤整個調查過程,對計劃、實施、分析和總結及應用等系列工作提出咨詢意見和建議。
依據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目標,設計和選擇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方法。一般調查方法有:問卷調查、與有關人員面談、審核有關人力資源制度、資料、
記錄等。不同的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目標,其調查方法會不同。
在調查實施階段,調查小組依據調查計劃,運用調查方法,如問卷調查、面談等開展調查,并對調查過程進行控制和調整。在實施調查過程中,有時會遇到調查對象回避或應付調查人員提出的問題,使調查難以得到所需信息,這時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包括對調查內容、調查方式的組合調整、改換角度等應變方法、變換調查人員調查、與目標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溝通等,最終達到獲取有效信息的目的。
在完成每項預定的調查內容和類別以后,及時記錄調查信息,以甄別關鍵要素和信息的客觀性、真實性,在隨后的進程中進行再核實和再調查。
在調查結果分析與總結階段,調查小組結束調查活動后,需要對所獲得的信息進行提取和分析,并與本企業自我調查得到的同類信息進行比較,判別是否存在重大的風險或隱患。在分析和比較的基礎上,形成調查結果的總結報告。一般分析和比較是采用表格形式,簡潔明了。
在調查結果應用階段,根據調查報告,判別目標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問題或成本風險,判別其企業文化對兼并整合的難易程度及是否可進行控制,為兼并決策提供人力資源方面的依據。調查結果應用于兼并后企業組織重組和人員整合、人力資源相關制度如薪酬福利制度和員工激勵機制等的整合、企業文化的整合等方面。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涉及企業并購后企業文化的整合,因此,盡職調查與并購整合有著非常重要的相關性,其涵蓋的內容包括:福利和薪酬計劃的整合、勞動力重建、勞動合同、協議及其管理以及領導能力、組織文化和雇傭慣例等諸多問題的管理。
然而,按照通常的做法,在公司進入兼并或者收購程序之前,沒有暢通的渠道獲取與這一系列“人”的問題相關的重要信息,而且,在討論、決策和盡職調查的初期階段,通常負責綜合審視整個交易形勢的人力資源代表不能與那些來自財務、營運和其他職能部門的同事一同參與商討。大量的交易活動(包括盡職調查和初步決策,即交易前階段,真正參與這一階段交易活動的主要是與公司高級領導人一起的有關兼并收購、公司發展、金融、財務、和具體業務操作方面的人員,從歷史經驗來看,盡職調查過程中主要是集中分析影響財務方面的綜合因素,其中特別是對諸如金融、資產、養老金債務、重大合同、協議等項目的檢查,人力資源的盡職調查往往被忽略。
然而,經研究發現,在整個并購過程中失敗風險最高的往往是最易被忽略的“人”的問題,如果企業能夠意識到人力資源在并購中的價值,盡早關注并購中有關“人”的問題,而不僅僅只是將注意力放在財務分析上,并購的成功機率會大大增加。
因此,在企業并購中,一定要重視人力資源的盡職調查。
并購有兩個階段的風險點最集中,一個是并購決策前的盡職調查,另一個是并購后的業務整合,其實很多在整合過程中顯現風險隱患往往與并購前期的準備是否充分息息相關,因此,并購前期的充分準備是并購及后期整合成功的最根本保證。
因此,在并購過程中要充分注意下列事項:
1、知己知彼——實施充分全面的盡職調查
企業并購復雜,其過程中暗礁四伏,所以在對企業并購前進行細致周到的盡職調查至關重要。并購企業往往會投入大量精力來分析自身和目標企業的資源優勢;評估協同效應;預測產業未來發展趨勢、判斷產品壽命周期,以制定正確的收購價格標準和把握并購時機。這些準備固然重要,但全面的盡職調查還包括充分了解和分析目標企業的各類負債情況;高層管理團隊對并購的認同度;并購雙方在管理模式、企業文化甚至組織管控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的差異;潛在的并購整合挑戰及風險會在哪里等等。
只有做到這些,才能使企業并購工作做到有條不紊,才能在并購過程中占據主動地位,否則,并購企業將來在并購中不僅可能處于被動,還有可能使并購功虧一簣。更重要的是,良好的盡職調查能使并購企業對整個并購案的隱性成本有更為充分的把握,從而對協同增效有更現實的認識。
在并購中,企業家常常因為過于希望達成交易而回避直面不確定性高的問題,結果解決這些復雜問題便成了整合實施隊伍的任務,而他們往往又因為并沒有參與初期的談判而不愿意承擔或面對這些風險。這是我們在失敗的并購案中經常會看到的。
2、居安思危——提早制定并購后整合規劃
xxx公司對全球115個并購案例進行分析,有60%左右的并購案實際上損害了股東的權益,購并3年后,新企業的利潤率平均降低了10個百分點,究其原因,最關鍵的因素是缺乏系統的并購后整合計劃和執行的無效。
絕大多數企業在完成了并購之后才開始考慮整合工作,由于整合規劃的缺失或滯后使并購后的工作無法順利開展,失去了創造整合效應的最佳時機。在不成功的并購案例中,有72%的企業在交易結束時還沒有形成對被購企業清楚的整合戰略規劃,有60%以上的企業在交易結束時還不能成立高級管理小組,而這種計劃和實施上的滯后與并購失敗之間形成了很強的因果關系,而且還會使被購企業內部產生混亂和不信任感。
建立整合的企業包括整合并購雙方的組織架構、人員配置、薪酬福利制度的調整等等。這些內容不僅幫助新企業盡快進入運營狀態,更重要的是建立統一的標準,確保并購雙方員工在新的企業里得到平等的待遇。人力資源部應該配合決策團隊根據交易進展制定完整的整合規劃,確定具體的目標、行動方案、責任方、時間進度表等。只有提前對整合進行規劃,才能對整合過程中將會面臨的難度及所需資源有清晰而全面地了解。同時,提前對整合進行規劃更易獲得管理團隊的重視和承諾,防止在整合階段迫于業務的壓力而應付了事。
3、求同存異——構建并購企業文化價值觀
任何并購企業之間都會面臨因文化差異而產生的整合障礙。如前面所提到的研究結果所示,文化整合是并購當中最有挑戰的一環。要想把文化的沖突降到最低程度,就需要建立起一種共同的文化,而非選擇任何一方的文化。通過文化整合,并購雙方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關系,拓展并購雙方員工換位思維,培養雙方經理人能接受不同思維方式、能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共事的能力,使雙方能在未來企業的價值、管理模式、制度等方面達成共識,以幫助并購企業更好地實現其它方面的整合,為同一目標而努力。
在并購僅僅是意向時,人力資源應幫助并購決策者客觀地評價雙方文化的優勢和局限性,分析雙方文化差異而可能帶來的整合成本,以及雙方企業的文化價值交集又是什么。成功的并購通常能夠在文化整合的同時肯定各自企業過去的成功文化,讓雙方企業在未來和過去之間找到平衡。過于急進或由于一方過于強勢而導致的否定型文化整合會引發對新文化的抵觸。
聯想在并購ibm的pc事業部后,雙方的高層組成一個文化整合團隊,討論雙方各自的成功中體現了哪些優秀的文化基因,如何將它們組合成超越過去,更為強大的文化基礎,并且分析這樣的文化調整對雙方的員工將帶來何種挑戰,以及如何幫助員工完成行為的轉化。這種成熟的整合理念可以幫助聯想更快地吸納ibm的優秀管理模式,加速業務的整合。
知人善任-挽留啟用被購方的核心人才
并購后被購企業常常出現人才流失現象。被購企業在控制權轉移后,可能使其部分員工擔心在新環境下無法適應或利益受損,管理者擔心在公司被收購后權力會喪失等。所以留住人才、穩定人才從而整合人才以減少因并購而引起的人員震蕩,就成為人力資源整合管理的首要問題之一。
企業在并購前就要明確“人才”是否是本次并購的目的之一,或者核心人才隊伍的挽留將對并購的成功有何影響。并購企業對人才的態度將會影響目標企業員工的去留。如果目標企業人員感覺到繼續發展機會的存在,自然愿意留任。
人力資源部必須配合并購決策者確定挽留的人才群體,同時制定詳細的人才留任激勵措施。核心人才的挽留激勵方案常常成為收購協商中雙方關注的焦點。但是,僅有激勵方案是不夠。在激勵支付期結束后,很多核心人員仍然會另謀高就,對并購的長期整合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所以,核心人才的挽留不僅僅只是通過金錢挽留,而需要更系統的管理,如發展計劃、內部輪崗、晉升等等獲得這些人員對新企業的承諾。
并購通常會導致管理團隊構成的調整,如果不能盡快明確新管理團隊,無疑將導致混亂。所以企業應當迅速行動來避免揣測和流言。最高級領導層應當在完成并購后的第一周到位,接下來的三周則要決定最佳的管理方法和制定計劃實施的目標,并在第一個月里指定第一層的管理團隊。
并購后的藍圖—持續、透明地溝通
當管理層在高瞻遠矚地規劃并購后的藍圖時,員工往往考慮的是最實際和最基本的問題:并購將如何影響到他所在的部門、他的個人職業生涯和他的工作環境。如何讓員工以平穩而積極的心態去面對變化,唯一的方法是進行有效的溝通。翰威特建議并購企業的人力資源部在并購意向明確時開始制定貫穿并購全程的溝通計劃:從宣布并購,到交易完成,到企業合并初期,不同階段的溝通重點是什么,有誰進行溝通,以何種方式進行溝通等等。
持續的透明的溝通可以幫助降低員工的恐懼和不安全感以穩定業務。同時,這有助于減少員工的慣性效應。當員工對并購的原因不了解,或不清楚他們應當如何在新企業里工作時,這種慣性效應便會發生,員工們會以他們從前熟悉的方式做事,就像并購并沒有發生一樣。一旦這種效應形成,再進行溝通,效果會大打折扣。因此,在整合過程早期建立溝通特別工作組是很有必要的,這有助于在員工、客戶、供應商和所有其它主要股東中消除疑慮和不確定的感覺。
盡職調查報告篇七
有關山西xxxx有限公司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是由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根據xxxx社的委托,給予xxxx社提交給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省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臨民初字第xx號、xx2號民事裁定書,省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臨民初字第xx號、xx號民事判決書而無法執行的情況下,而展開的有關經營狀況方面的律師盡職調查。
從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本報告”是指由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于20xx年九月十四日出具的關于山西xxxx有限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和“本律師”是指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及本次律師盡職調查的律師。
“工商登記資料”是指登記于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山西xxxx有限公司的資料。
“山西xxxx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登記于山西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號為:xxxx “貴社”是指xx社。
本報告使用的簡稱、定義、目錄以及各部分的標題僅供閱讀方便之用,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所有關于參見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報告中的第一部分。
本次調查所采用的方法如下:
1、審閱文件、資料與信息。
2、與xxxx社有關人員的會見與交談。
3、實地訪看。
4、向工商、稅務等有關部分查詢。
5、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的信息。
6、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1、所有xx社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是真是的,所有提交的文件的復印件均與其原件是一致的。
2、所有xx社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中均有相關當事方的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
3、所有xx社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
4、所有xx社對我們做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聲明、保證(無論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均為真實、可靠的。
5、所有xx社提交給我們的文件當中若明確表示接受中國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轄的,則其在該管轄法律下有效并被約束,描述或引用法律問題時涉及的事實、信息和數據是截止到20xx年9月14日xx社提供給我們的受限于前述規定的有效的事實和數據,我們會在盡職調查之后,按照貴社的指示,根據具體情況對某些事項進行跟蹤核實或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后某些情況會發生變化。
本報告所給出的法律意見與建議,是截止到報告日所適用的有效的中國法律為依據的。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附件和特別聲明四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范圍與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與關鍵問題的摘要。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從二十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并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本所”和“本律師”是指山西省岳南律師事務所及本次律師盡職調查的律師。
“工商登記資料”是指登記于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山西xxxx有限公司的資料。
“山西xxxx有限公司”簡稱:“xx公司”,登記于山西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號為:xxxx “貴社”是指xx社。
本報告使用的簡稱、定義、目錄以及各部分的標題僅供閱讀方便之用,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所有關于參見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報告中的第一部分。
本次調查所采用的方法如下:
1、審閱文件、資料與信息。
2、與xxxx社有關人員的會見與交談。
3、實地訪看。
4、向工商、稅務等有關部分查詢。
5、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的信息。
盡職調查報告篇八
1、現場調查
現場調查可以對調查對象有比較直觀的了解,并可以得到據以調查的相關線索。因此,現場調查是盡職調查最常用的方法,它包括現場會談和實地考察。
現場會談時,應當約見盡可能多的、不同層次的成員,包括市場銷售部門、行政部門、財務部門、生產部門的主管。會談主要了解企業經營戰略和發展思路、企業文化、團隊精神、企業的內部管理及控制等情況,通過會談獲取對企業高管的感性認識。
實地考察應側重調查企業的生產設備運轉情況、生產組織情況、實際生產能力、產品結構情況、訂單、應收賬款和存貨周轉情況、固定資產維護情況、周圍環境狀況、用水、用電、排污情況、員工的工作態度及紀律等。
2、搜尋調查
主要通過各種媒介物搜尋有價值的資料,這些媒介物包括報紙、雜志、新聞媒體、論壇、峰會、書籍、行業研究報告、互聯網資料、官方記錄等。搜尋調查應注意信息渠道的權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3、官方調取
通過行業協會、政府職能管理部門獲取或調取企業的相關資料。如工商管理機關、稅務機關、金融管理機關、外匯管理部門、環保管理部門、衛生管理部門、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供電部門、供水部門、土地及城建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等。
4、通知調查
通知被調查人,要求其提供相關資料和申報信用記錄,然后對該資料和記錄進行抽樣驗證、分析。
5、秘密調查,是指在被調查人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的調查方式。主要通過接觸客戶的關聯企業、競爭對手、商業伙伴或個人獲取有價值的信息。
6、委托調查。可以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部分或全部信息的調查。對于比較重要或法律關系復雜的融資租賃交易,可以利用律師執業技能、專業知識以及法律賦予的調查取證的特權,進行律師盡職調查,形成全面、專業、規范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供信用評估時參考。對于客戶的財務調查可以委托注冊會計師進行,對于租賃物也可以委托資產評估師進行資產評估,形成專業的評估報告。
考慮到融資租賃的交易成本,對承租人的盡職調查的內容的繁簡應根據融資租賃交易的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交易額相對較小、租期相對較短,可以參照商業銀行的貸前調查內容展開調查;對于交易數額大、租賃期限較長的項目,對承租人進行全面、審慎、獨立和有針對性的盡職調查很有必要。此外,盡職調查還應考慮承租人的具體情況及租賃物的特點,如上市公司其相關信息一般比較透明、公開,需要調查的內容就簡單一些;電信設備運營商因其行業壟斷特點,也不需要做仔細的盡職調查;對于飛機租賃,由于其本身的特點也不需要做太繁瑣的調查。盡職調查因涉及承租人的商業秘密,應考慮出租人的接受程度和實際需要及可行性,確定盡職調查的內容。
下面就融資租賃的盡職調查列一清單,供出租人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選擇適用。如果交易的項目對出租人來說達到重要、復雜的程度,出租人應該委托專業的社會中介機構、閱歷資深的從業人員進行調查,并出具調查報告。
1、基本情況(包括公司及公司的全資、控股、參股子公司和聯營、合作企業)
1.1公司歷史沿革的說明;
1.2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附表,并按照填寫的內容提供相應的文件;
1.3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設立時領取的`營業執照、歷次變更的營業執照及經過最新年檢的營業執照);
1.4公司設立時的出資協議、股東協議(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設立時的出資協議、股東協議,現行有效的出資協議、股東協議,以及歷次出資協議、股東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文件);
1.5公司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設立時的章程,現行有效的章程,以及歷次章程的修改和補充文件);
1.6除公司出資協議和章程外,請提供公司股東之間簽訂的與公司或公司的經營有關的其他合同、協議、意向書、備忘錄;
1.7公司的驗資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設立時的驗資報告、歷次資本變更的驗資報告);
1.8如果公司曾接受過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的非現金出資,請提供該等非現金出資的資產評估報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立項批復、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結果的核準文件或備案文件(或確認文件);
1.9公司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如適用);
1.10公司歷次工商變更登記的書面情況說明,以及所有工商登記申請文件,包括公司設立時的工商設立登記申請書(表),其后歷次工商變更登記的申請書(表)以及工商局核發的審核意見書(表);
1.11所有與公司增資擴股、減資、股權轉讓、合并、分立、收購兼并、資產置換、資產剝離、對外投資等重大事件相關的協議/合同、與上述重大法律事件相關的政府批準文件或法庭判決;
1.12如果上述第1.11項所述重大法律事件的標的涉及國有資產,請提供相應的資產評估報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立項批復、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結果的核準文件或備案文件(或確認批復);以及有關工商登記備案文件;
1.13與公司股權質押相關的合同和/或批準文件、工商登記備案文件;
1.14若公司曾購入任何其本身的股份,請提供董事會授權購入股份的決議及有關該等購入的所有協議的副本;
1.15公司與股東簽訂的任何其可據以放棄或同意放棄日后股息的安排或協議;
1.16公司現任董事會、監事會人員名單及選舉/聘任決議;
1.17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名單以及選舉決議/委派書;
1.18公司股東會歷次決議、股東會會議記錄和會議通知;
1.19公司董事會歷次決議、董事會會議記錄和會議通知;
1.20公司監事會歷次決議、監事會會議記錄和會議通知;
1.21公司完整的組織結構圖,包括公司各股東及公司的全資、控股、參股、聯營、合作企業等、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下屬企業或部門(包括于分公司、營業部、中心等,下同),結構圖應標明控股或參股關系、持股份額、其它持股人名稱及持股數量;
1.22政府部門對公司設立的任何分公司、辦事處或其他經營實體的批準文件及對上述分公司、辦事處或其他經營實體變更的批準文件(如有);
1.23政府主管部門向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參股子公司和聯營合作企業及下屬部門核發的全部涉及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生產經營的許可性文件,或特許權、特許經營等許可性文件,以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向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核發的涉及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部通知、決定、批復、復函、許可證、登記備案等文件(如有);
1.24請提供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參股子公司和聯營合作企業及部門的所有資質證明文件、高科技企業、國家重點扶持企業證書/批復、其他政府認定、資助或扶持項目的證書/批復或其他與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業務相關的證書及獎項(如有);
2、股東文件
2.1公司各股東的現行有效并經過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最近一年度的審計報告或財務報告及最近月份的資產負債表,其從事的業務情況介紹,其現在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名單;
2.2請說明公司各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相互持有股份、一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關聯雙方雙重任職情形、是否相互存在重大債權債務關系或管理關系);
2.3請確認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設置質押;如設置,請提供有關主合同、質押合同和質押登記文件;
2.4請確認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司法凍結、權屬爭議等其他限制其轉讓的情形,如存在,請提供該等情形的詳細書面說明和相關材料;
2.5請確認公司股東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代持股等相關情況;如存在,請提供該等情形的詳細書面說明和相關材料;
2.6請確認公司股東是否與他人簽訂轉讓、回購或質押所持公司股份的協議;如存在,請提供該等協議;
2.7除上述提及的協議外,請提供公司與公司各股東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
3、重大資產(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情況)
3.1土地
3.1.1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附表,該表應包括公司及附屬公司所占用的全部土地的清單;
3.1.2土地使用權證、他項權利證、租賃登記證明、抵押登記證明等;
3.1.3有關政府機關關于土地處置方案的批復;
3.1.4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協議和批準文件(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轉讓合同、租賃協議、抵押協議等);
3.1.5如為劃撥地,請提供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的批文,征地費用的支付憑證,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
3.1.6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所涉及的出讓金、租金、轉讓費和土地使用費的支付憑證;對于出租的土地,請提供出租方有權出租的證明;
3.1.7請說明是否存在占用集體土地的情況,如有,請提供相關的協議文件;
3.1.8請提供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合作開發合同、聯營或合作協議;
3.1.9請書面確認所提供的土地使用證的內容與土地使用現狀是否相符,如有變更土地實際用途而土地使用權證中對變更沒有記錄,請以列表的方式說明各宗土地的變更情況;
3.1.10請確認上述土地上是否設定了任何抵押、擔保,如有,請提供抵押協議、擔保協議、抵押登記文件、主債務合同。
3.2房屋
3.2.1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該表應包括公司擁有的全部自有房產(不包含租賃房產);并請相應提供該表中所填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購買協議;
3.2.2請說明上述自有房屋上是否存在抵押,如是,請提供房屋抵押協議和抵押登記證明文件;
3.2.3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該表應包括公司擁有的全部租賃房產,并相應提供該等租賃房屋的租賃協議、租賃登記文件等相應文件);
3.2.4擁有或租賃的房產的使用、出售、租賃或轉讓的限制、合約及承諾的詳細清單及協議文本;
3.2.5請確認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上所列的內容與房屋現狀是否相符。如有變更而未在房屋所有權證上做記錄的(如房屋已拆除,或出售),請以列表的方式說明變更情況,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號、發證日期、幢號、面積、原用途、現用途、變更原因,變更時間;
3.2.6請確認上述房產上是否設定了任何抵押、擔保,如有,請提供抵押協議、擔保協議、抵押登記文件、主債務合同;
3.3主要固定資產
3.3.1請提供詳細的固定資產清單;
3.3.2與在建工程的建設相關的協議,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合同;
3.3.3擁有車輛的車輛登記證;
3.3.4請確認上述固定資產上是否設定了任何抵押、擔保,如有,請提供抵押協議、擔保協議、抵押登記文件、主債務合同。
3.4無形資產
3.4.1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列舉并說明所擁有的,被許可使用的,或正在申請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商標、服務標識、商號、品牌、著作權、專有技術、域名、商業秘密和技術工藝等,并提供全部專利權證書、商標注冊證、其他知識產權證明及有關申請文件;
3.4.2就所持有或主張的前述知識產權,請確認是否已繳納相應的費用(如專利年費)并請提供繳費憑證;
3.4.3所有現行有效的公司作為一方的知識產權許可使用合同、轉讓合同以及技術開發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服務標記、著作權、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許可/轉讓/開發合同及相關登記/備案文件;
3.4.4目前擁有的特許經營權(如有)的相關證明文件;
3.4.5請確認上述知識產權上是否設定了任何質押、擔保,如有,請提供質押協議、擔保協議、質押登記文件、主債務合同;
3.4.6有關上述知識產權的`資產評估報告。
4、生產經營和項目建設(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情況)
4.1有關公司業務流程、業務管理的情況說明;
4.2公司生產或經營的產品和服務清單;
4.3請以書面方式詳細描述公司各項產品和服務的業務流程、各項產品和服務的生產經營所對應依賴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設備/生產線/主要檢測儀器、運輸、倉儲、技術、商標等;
4.4公司的業務是否變更過,如變更過,是否辦理了相關經營項目的批準、變更營業執照和章程、設立新的分支機構并辦理營業執照,并應書面說明具體情況;
4.5政府主管部門向公司核發的全部生產經營許可性文件,或特許權、特許經營等許可性文件,以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向公司核發的涉及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部通知、決定、批復、復函、許可證、登記備案等文件;
4.6請說明公司產品需遵守的國家或行業的定價政策。
4.7生產許可證;
4.8公司獲得的有關礦產開采的各種許可證件,包括但不限于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如有);
4.9就公司持有的礦權證,請提供公司成立以來和礦權相關的所有繳費證明,包括但不限于探礦權使用費繳納證明、采礦權使用費繳納證明、礦產資源補償費繳納證明(如有);
4.10請確認公司及公司股東是否在境外經營,如存在,請提供以下文件:
4.10.1在境外經營的批準文件,包括境外投資批文、外匯管理部門的批文等;
4.10.2在境外設立的機構的登記注冊文件、章程;
4.10.3境外經營業務的詳細書面情況介紹;
4.11請根據公司已完工、在建或擬建的生產建設項目,填寫附表,并相應提供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項目立項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批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環保驗收及其他須報政府機關批準或備案的文件的批復和備案證明文件;
5、財務狀況及重大債權債務(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情況)
5.1最近三年資產負債表;
5.2最近三年的年度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方案等);
5.3獨立會計師關于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外匯支出及其他有關重大財務問題的信函,以及公司相應的回復(如有);
5.4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附表,該表中應包含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全部借款合同(包括與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借款以及與其他各機構或個人之間的借款)以及對應的擔保合同,并請提供該等借款和擔保合同/協議的文本;
5.5涉及上述第5.4項所列借款的借款協議、轉貸協議、信用額度協議或相關非正式協議、文件;
5.6涉及上述第5.4項所列借款的涉及的政府批準文件,如有借用外債的情況,請提供相應的外債登記文件;
5.7任何其它重大融資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融資、分期購買、融資租賃);
5.8請就公司以公司信譽和/或資產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擔保、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等)情況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并提供相應的擔保合同、主債務合同、擔保登記文件;
5.9對外擔保審批文件、《對外擔保登記書》、《對外擔保反饋表》及《外匯(轉)貸款登記證》(如有);
5.10任何有關國家、省級或地方政府向公司提供的補助及/或補貼的協議、批準或其他安排的相關批復和文件。
6、重大合同(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
6.1請提供公司近三年排行前十名的業務交易對象單位清單及交易情況說明;
6.2請提供業務合同樣本、范本或標準文本。
6.3請在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中列明下述尚未履行完畢或雖已履行完畢但存在爭議的、所涉金額單項或同一客戶數項交易累積達人民幣×××萬以上合同/協議的相關情況,并提供該等合同/協議;
6.3.1原材料供應協議;
6.3.2產品生產協議;
6.3.3產品銷售合同、采購合同、產品分銷和/或經銷合同,以及限制交易的協議;
6.3.4運輸合同;
6.3.5現行有效的與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管理部門簽訂的公共設施服務協議(如有);
6.3.6重大建設/建筑合同(如有);
6.3.7現行有效的保險合同、保單、付款憑證和一切保險索賠清單以及有關保險撤銷或拒延的信函往來;
6.3.8收購、合并或出售公司權益、業務或資產的合同或協議(如有);
6.3.9戰略合作協議(投資協議、收購協議、合作協議或聯營協議);
6.3.10承包、管理、顧問協議(如有);
6.3.11有關進出口業務的文件,進口代理商的名稱及與該等代理商簽訂的有關合同(如有);
6.3.12保密協議;
6.3.13保險合同、保單、付款憑證;
6.3.14技術轉讓、技術合作、技術研究和開發、技術服務等合同或協議(如有);
6.3.15現行有效的技術許可或技術進出口合同及登記/備案文件(如有);
6.3.16知識產權(如著作權、商標、專利、域名、非專利專有技術)實施、許可、使用、轉讓或其他相關協議(如有);
6.3.17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書面文件及公司認為應向本所提供的其他文件。
盡職調查報告篇九
首先在進行盡職調查報告中相關問題分析前,應該掌握兩個關鍵概念:
一是財務盡職調查,財務盡職調查在控股中相對較常見,一般是控股方委托第三方對目標方進行企業相關情況的調查,并對目標企業相關資料進行調查整理,得出盡職調查報告,為相關決方或者投資方提供決策依據,具備一定資格的會計事務所通常扮演著第三方的角色。
二是債務黑洞,會計上并沒有債務黑洞這一概念的標準定義,眾所周知,黑洞是天文學中的相關概念,在會會計中加以應用主要是為了表明債務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特別是涉及到企業控股活動時,要充分意識被控股企業即目標企業是否與第三方存在著隱性債務,通過對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對目標公司進行財務分析以此來判斷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著債務黑洞。
1、目標公司提供的公司報表。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著債務黑洞,最重要的證據來自目標公司提供的相關報表,這應該包括目標公司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利潤分配表、資產評估報告等,在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中,并沒有提供上述目標公司的資產報表情況,只是提到了目標公司擁有的主要財產、目標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以及對外重大投資和關聯方等,在主要財產上對目標公司固定資產、商標專利、土地使用權等,并不能據此深入了解目標公司主要資產情況。在負債方面,報告中列出了目標公司與北京物美公司之間的債務情況,也不能全面了解目標公司的總體負債情況。
2、目標公司提供的資金融通文件。在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中主要是列舉了目標公司從20xx年2月20日到20xx年11月28日間7次股權轉讓,并沒有對目標公司重要的資金融通情況進行披露,特別是目標公司的貸款合同或者是涉及到目標公司于其他公司資金融通的`情況的相關文件,也可以是目標公司將要簽署的貸款合同等,這對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單從盡職調查報告列出的幾點無法準確的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目標公司的7次股權轉讓和一次增資,只能反映目標公司控股情況和注冊資本變動情況。目標公司資金融通文件中還沒有披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三角債務,或者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向其他公司提供債務擔保,當然這里所說的擔保有有幾個特點:
一是擔保形式不局限于資產抵押、質押、留置、向第三方出具的訂金等,
二是擔保的數額應該能夠對公司正常經營產生不良良性,并且其所引發的風險目標公司無法承擔。
綜上所述,根據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并結合相關理論知識分析,認為目標公司債務黑洞情況無法確認,這一結論的得出主要是依據目標公司報表和目標公司資金融通文件不充分。無法具體判斷目標公司的債務情況,也就無法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隱性債務問題。
一般情況下,要實現對企業的控制,要實現對目標公司股權的控制,可以分為對上市公司控制、對非上市公司控制、對子公司控制、對合營公司和聯營企業控制,在會計中控制是指能夠對目標企業財務或者經營權施加重要影響,而且還要能夠從控制目標企業中實現獲益,這是對目標企業實現控制的最主要標志,眾所周知,控制的主體具有唯一性,當然這種控制主要表現在通過簽署投資協議,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通過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我們可以看出目標公司總共進行了7次股權轉讓,并且調查報告顯示,在20xx年12月3日,百誠來實業出資2700萬元,出資比例占90%,藍海投資出資300萬,出資比例占10%,都是以貨幣出資方式,因此可以看出在經過幾次股權交易后,目標公司基本上已經被白誠來實業所控制,其出資比例已經占出資額的90%,而藍海出資300萬,占10%,這是基本情況,要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股,可以通過收購百誠來實業股權的55%,也就是出資1485萬元,進而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業務出資1485萬元后,目標企業的股權結構發生了變化,百誠來實業出資額下降到1215萬元,而藍海投資股權不變,這樣就可以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即占55%股權擁有絕對話語權。
在進行目標公司控股時,應該最大限度的規避風險,結合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以及股權控股風險相關理論,認為在進行目標公司股權控股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目標企業是否具有控股價值
要最大限度的降低控股風險,首先要重視對所控股企業價值評估,也就說被控股企業有沒有控股的價值,沒有控股的價值而強行要進行控股,這是最大的風
險,因為企業是盈利性組織,其終極目標是實現企業的盈利,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并沒有對目標公司在資產、負責方面進行詳細的披露,這對控股方進行債務黑洞風險規避十分不利。
2、要對控股風險因素進行識別
要最大限度的降低目標公司控股風險,需要借助一定的財務工具,特別是財務報表這一工具的運用十分重要,對控股風險因素的識別判斷要利用盡職報告中財務分析結論,不能忽視的另一個方面是所控股的目標公司在全國同行業中處于什么地位或者在現行國家政策法規下目標企業所在的產業面臨著那些挑戰和機遇,要做到在微觀上重視目標企業經營業績和關鍵財務指標的變化,在宏觀上對行業經營大環境變化的把握等。在盡職調查報告中,對目標企業內部經營的詳細財務數據也沒有進行披露,特別是目標公司資產周轉能力、債務償還能力、現金流情況、債務結構等都沒有進行深入剖析,這客觀上也對分析目標企業風險帶來了挑戰。
3、要對重大交易或者合同影響進行評估、
在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對目標公司進行的重大交易和重大合同進行了揭示,主要是披露了中融盛世代為墊付的地價款29,035,797.62元。根據目標公司20xx年12月8日出具的《確認函》,截至20xx年12月8日,除《審計報告》中披露的目標公司應付前關聯股東中融盛世代為墊付的地價款29,035,797.62元外,目標公司目前沒有其他重大關聯交易情況,對這次重大交易對目標公司產生的后期影響也沒有進行評估,所以要防范債務黑洞必須要對重大交易或者合同的影響進行評估,這能夠第一時間給投資者風險評估提高判斷資料和決策依據。
4、要對目標企業與第三方訴訟和擔保情況進行摸底
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風險,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要對目標公司進行第三方訴訟和擔保情況摸底,要搞清楚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對外擔保或者抵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訴訟情況,因為這些因素都是帶來債務黑洞的潛在因素,盡職調查也要關注這一點,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指出于20xx年11月21日,目標公司與北京海龍進出口服務公司簽署《項目轉讓協議書》,北京海龍進出口服務公司將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建設的非貿易物品監管中心綜
合樓項目(即利鴻大廈)以3,780萬元轉讓給目標公司。因此在進行目標公司債務黑洞風險控制時,要對這一項重大交易進行系統調查和全面評估。
根據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可以進行如下判斷:
第一該盡職報告中對目標公司相關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披露不夠充分,無法對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財務黑洞作出準確判斷,結合盡職調查報告,認為該目標企業存在潛在的債務糾紛但是這無法表明目標企業存在巨大財務黑洞;
第二,盡職調查報告中對目標企業股權結構調整進行了披露,根據控股需要可以收購55%股份實現絕對控股,即出資金額為1485萬元,當然這這是其中一種控股方案;
第三,由于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結論中提到該目標公司存在潛在的債務糾紛并給出了相應指導意見,結合債務風險控制相關理論,提出了四個維度來控制目標公司債務黑洞風險。
盡職調查報告篇十
(一)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在盡職調查階段,律師可以就目標公司提供的材料或者以合法途徑調查得到的信息進行法律評估,核實預備階段獲取的相關信息,以備收購方在信息充分的情況下作出收購決策。
對目標公司基本情況的調查核實,主要涉及以下內容(可以根據并購項目的實際情況,在符合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對于調查的具體內容作適當的增加和減少):
1、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經營范圍。
2、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設立及變更的有關文件,包括工商登記材料及相關主管機關的批件。
3、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4、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東名冊和持股情況。
5、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歷次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
6、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7、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規章制度。
8、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與他人簽訂收購合同。
9、收購標的是否存在諸如設置擔保、訴訟保全等在內的限制轉讓的情況。
10、對目標公司相關附屬性文件的調查:
(二)根據不同的收購類型,提請注意事項不同側重點的注意事項并不是相互獨立的,因此,在收購中要將各方面的注意事項綜合起來考慮。
1、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部分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目標企業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之后方可收購。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該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公司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樣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果目標企業是有限公司,收購方應該注意要求轉讓方提供其他股東同意轉讓方轉讓其所持股權或者已經履行法定通知程序的書面證明文件,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之后方可收購,否則的話,即使收購方與轉讓方簽訂了轉讓協議,也有可能因為他人的反對而導致轉讓協議無法生效。
2、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控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目標企業的財產以及債務情況。
如果收購目標是企業法人,自身及負擔在其財產之上的債權債務不因出資人的改變而發生轉移,收購方收購到的如果是空有其表甚至資不抵債的企業將會面臨巨大風險。
在實施收購前收購方應該注意目標企業的財產情況,尤其在債務方面,除了在轉讓時已經存在的債務外,還必須注意目標企業是否還存在或有負債,比如對外提供了保證或者有可能在今后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
除了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查詢、了解之外,收購方還可以要求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列明所有的債務情況,并要求轉讓方承擔所列范圍之外的有關債務。
3、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特定資產,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該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
存在權利瑕疵的特定資產將有可能導致收購協議無效、收購方無法取得該特定資產的所有權、存在過戶障礙或者交易目的無法實現等問題。
所以,收購方需要注意擬收購的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在無法確定的時候,為了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可以要求讓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對財產無權利瑕疵作出承諾和保證。
4、收購方應該注意爭取在收購意向書中為己方設置保障條款。
鑒于收購活動中,收購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相對較大,承擔的風險也較大,為使收購方獲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保障,收購方應該在收購意向書中設定保障性條款,比如排他條款、提供資料及信息條款、不公開條款、鎖定條款及費用分攤條款等等,這些條款主要是為了防止未經收購方同意,轉讓方與第三人再行協商出讓或者出售目標公司股權或資產,排除轉讓方拒絕收購的可能等。
(三)從不同的角度,分析盡職調查的注意事項公司的設立及歷次增資、股權轉讓等事項涉及到股權的有效性和確定性,因此,在收購股權時,必須審核標的公司的歷史沿革情況,確保收購標的的合法性。
在決定購買公司時,要關注公司資產的構成結構、股權配置、資產擔保、不良資產等情況。
第一、在全部資產中,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的具體比例需要分清。
在出資中,貨幣出資占所有出資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確,非貨幣資產是否辦理了所有權轉移手續等同樣需要弄清。
第二、需要厘清目標公司的股權配置情況。
首先要掌握各股東所持股權的比例,是否存在優先股等方面的情況;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關聯關系的股東。
第三、有擔保限制的資產會對公司的償債能力等有影響,所以要將有擔保的資產和沒有擔保的資產進行分別考察。
第四、要重點關注公司的不良資產,尤其是固定資產的可折舊度、無形資產的攤銷額以及將要報廢和不可回收的資產等情況需要尤其重點考察。
同時,公司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也是收購公司時所應該引起重視的問題。
公司的負債中,要分清短期債務和長期債務,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債務。
資產和債務的結構與比率,決定著公司的所有者權益。
(四)企業并購中的主要風險并購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僅是資本交易,還涉及到并購的法律與政策環境社會背景公司的文化等諸多因素,因此,并購風險也涉及到各方面在風險預測方面,企業并購中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類:
1、報表風險在并購過程中,并購雙方首先要確定目標企業的并購價格,其主要依據便是目標企業的年度報告財務報表等方面但目標企業有可能為了獲取更多利益,故意隱瞞損失信息,夸大收益信息,對很多影響價格的信息不作充分準確的披露,這會直接影響到并購價格的合理性,從而使并購后的企業面臨著潛在的風險。
2、評估風險對于并購,由于涉及到目標企業資產或負債的全部或部分轉移,需要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進行評估,對標的物進行評估但是評估實踐中存在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問題,以及外部因素的干擾問題。
3、合同風險目標公司對于與其有關的合同有可能管理不嚴,或由于賣方的主觀原因而使買方無法全面了解目標公司與他人訂立合同的具體情況,這些合同將直接影響到買方在并購中的風險。
4、資產風險企業并購的標的是資產,而資產所有權歸屬也就成為交易的核心在并購過程中,如果過分依賴報表的帳面信息,而對資產的數量資產在法律上是否存在,以及資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是否有效卻不作進一步分析,則可能會使得并購后企業存在大量不良資產,從而影響企業的有效運作。
5、負債風險對于并購來說,并購行為完成后,并購后的企業要承擔目標企業的原有債務,由于有負債和未來負債,主觀操作空間較大,加上有些未來之債并沒有反映在公司帳目上,因此,這些債務問題對于并購來說是一個必須認真對待的風險。
6、財務風險企業并購往往都是通過杠桿收購方式進行,這種并購方式必然使得收購者負債率較高,一旦市場變動導致企業并購實際效果達不到預期效果,將使企業自身陷入財務危機。
7、訴訟風險很多請況下,訴訟的結果事先難以預測,如賣方沒有全面披露正在進行或潛在的訴訟以及訴訟對象的個體情況,那么訴訟的結果很可能就會改變諸如應收帳款等目標公司的資產數額。
在可能的訴訟風險方面,收購方需要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
第一、目標公司是否合法地與其原有勞動者簽訂和有效的勞動合同,是否足額以及按時給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是否按時支付了員工工資。
考察這些情況,為的是保證購買公司以后不會導致先前員工提起勞動爭議方面的訴訟的問題出現;第二、明確目標公司的股東之間不存在股權轉讓和盈余分配方面的爭議,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簽訂的購買協議能夠保證切實的履行,因為并購協議的適當履行需要股權轉讓協議的合法有效進行支撐;第三、確保目標公司與其債權人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即使存在,也已經達成了妥善解決的方案和協議。
因為收購方購買目標公司后,目標公司的原有的債權債務將由收購方來承繼。
第四、需要考察目標公司以及其負責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訴訟從某種意義上影響著收購方的收購意向。
8、客戶風險兼并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利用目標公司原有客戶節省新建企業開發市場的投資,因此,目標公司原客戶的范圍及其繼續保留的可能性,將會影響到目標公司的預期盈利。
9、雇員風險目標公司的富余職工負擔是否過重在崗職工的熟練程度接受新技術的能力以及并購后關系雇員是否會離開等都是影響預期生產技術的重要因素。
10、保密風險盡可能多地了解對方及目標公司的信息是減少風險的一個主要手段,但因此又產生了一個新的風險,那就是一方提供的信息被對方濫用可能會使該方在交易中陷入被動,或者交易失敗后買方掌握了幾乎所有目標公司的信息,諸如配方流程營銷網絡等技術和商業秘密,就會對目標公司以及賣方產生致命的威脅。
11、經營風險公司并購之目的在于并購方希望并購完成后能產生協同效應,但由于未來經營環境的多變性,如整個行業的變化市場的變化企業管理條件的改變國際經濟形勢變化突發事件等等,這些都有可能使得企業并購后的經營無法實現既定的目標,從而產生經營風險。
12、整合風險不同企業之間,存在不同的企業文化差異。
如并購完成后,并購企業不能對被并購企業的企業文化加以整合,使被并購企業融入到并購企業的文化之中,那么,并購企業的決策就不可能在被并購企業中得以有效貫徹,也就無法實現企業并購的協同效應和規模經營效益。
13、信譽風險企業的商譽也是企業無形資產的一部分,目標公司在市場中及對有關金融機構的信譽程度有無存在信譽危機的風險,是反映目標公司獲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兼并一個信譽不佳的公司,往往會使并購方多出不少負擔。
盡職調查報告篇十一
對于盡職調查報告撰寫的簡要說明
一、 貸前調查的過程
此部分需說明業務的來源情況以及調查人員進行貸前調查的過程。
二、 企業基本情況部分
1.企業的基本情況;
2.企業由誰來控制,實際控制人的資信情況調查;
3.企業以前做過什么、現在在做什么、將來打算做什么?
4.企業現在的經營狀況;
5.企業的資信狀況。
三、企業財務情況部分
1.對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進行分析,并說明企業報表的可信度,如提供的是審計報告,請收集完整報告(包括會計師出具意見和簽字頁及附注);
2.資產負債表分析中,需對超過總資產10%的重要科目進行詳細分析,并說明驗證方式,通過報表和調查充分了解企業真實的資產狀況;利潤表分析中,需對其主營業務收入等重要科目進行驗證,并說明驗證方式,通過報表分析和驗證充分了解企業真實的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如企業提供了現金流量表,需對其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等主要部分進行分析和交叉驗證;
3.需了解企業和實際控制人的總體負債情況,對其銀行借款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需詳細說明,并進行交叉檢驗,說明驗證方式,詳細說明其對外擔保情況。
四、 還款來源說明
請重點分析第一還款來源的可靠性和充分性。
五、 擔保情況部分
此部分需詳細說明第二還款來源的充足性和可靠性。
1.需詳細了解抵質押物的狀態,要求實地調查抵質押物并提供照片,需詳細調查抵質押物的權屬狀況,抵質押物所有人如非申請人,請說明申請人與其關系。如抵質押物所有人為企業法人,需提供同意抵質押的股東會決議;關注抵質押物的流動性及是否足值;
2.需詳細說明保證人生產經營情況,調查擔保能力和擔保意愿,保證人與借款人關系;
3.如保證人為擔保公司,需關注擔保公司的反擔保措施,提供反擔保物清單,關注反擔保落實情況。
六、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調查人員認為以上未能說明的內容和情況。此部分需重點調查企業帳外經營、超經營范圍經營、涉足期貨股市等高風險業務、隱性負債、非正常渠道融資(如民間借貸非法集資等)、生產經營以外的其他信息和事項,并對相關風險點進行分析。(如借款人或擔保人為個人時,請重點關注其資產和負債情況以及資信情況,所控制經營的企業和范圍。所經營企業的調查參照以上部分)
通過以上調查,信貸調查人員對該筆貸款提出信貸建議。
盡職調查報告篇十二
21世紀是一個變化莫測的世紀,是一個鼓舞人心的時代。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知識日新月異。希望、困惑、機遇、挑戰,隨時隨地都會出現在社會每個成員的生活中。抓住機遇,謀求發展,迎接挑戰,適應變化。成功的關鍵是學習將專業的理論與實踐聯系起來,培養實際工作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為以后更好的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20xx年3月30日至20xx年7月30日,我在烏魯木齊金豪森克建材有限公司進行了實際調研。
xxx是xxxx地區多個品牌的代理,包括陶瓷制品、各種墻磚、各種防盜門、防火門、潔具、外墻涂料、防水材料、新型保溫材料、各種水電水暖器具、各種照明燈具。其業務范圍涵蓋設計和施工等領域。
自成立以來,公司的管理團隊一直意識到技術服務的重要性,并始終致力于建立本地化的技術應用支持和售后服務,以滿足快速發展的工業市場和建筑市場的需求。
公司內部機構設置如下: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辦公室、工程部、市場部、質量安全部、會議室、檔案室,各部門分工明確,相互配合。其中,財務部設有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財務記賬員,主要負責核算公司的經濟活動,報告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及時、準確、完整地記錄、計算和報告財務收支和業務發展情況,為下一步工作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
我以財務人員在單位內的崗位劃分、人員是否有專業證書、是否專職、是否遵守財務人員職業道德、賬簿設置、財務制度設置、日常發票管理等為主要考察內容。
通過這次調查發現,公司的賬簿(總賬、明細賬、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設置良好,記錄及時,基本上可以使賬簿、會計憑證、賬目相互一致,做到日結月結。財務人員均取得專業證書,財務人員均為專職人員,能夠遵守會計職業道德,未發生相關違法行為。調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好的做法。
(a)明確的責任分工
會計主要是準備和提交各種報表,辦理工商稅務年檢,查往來賬款,及時收賬,負責公司的發票管理和檔案保管。出納主要管理現金和支票,積極配合銀行對賬和報銷,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財務記賬員主要審核會計憑證是否使用得當,原始憑證的準確性,及時做好賬簿登記,打印裝訂好的憑證,做好會計立卷,負責賬務查詢等事務。他們的合理分工保證了崗位之間職責明確、相互制約和監督,以及內部控制的實施。
(二)支票、匯票和發票管理
1.支票應由出納員保管。使用支票時,應由主要負責人簽署“支票收款單”,然后按批準的金額蓋章,并填寫日期、用途和登記號。收款人應在支票收款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使用后,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字,會計核對(購入物品由保管員簽字),并經負責人批準。填寫的金額應正確無誤,并在完成后交給收銀員。原收款人應注銷《支票收款單》,并進行登記。
3.支票使用后存根不歸還的,財務人員在月末結賬時用“支票收款單”將應收賬款劃轉,在發放工資時從工資中扣除。如果當月工資扣款不足,則逐月扣款,直至領用人完成報銷手續。
(三)會計檔案管理
1.公司的所有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和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資料應當歸檔。會計年度結束后,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公司財務部門臨時保存一年。到期后,會計辦公室將編制移交清單,移交給公司檔案室統一保管。
2.財務室和檔案室的財務檔案不得帶出。如有特殊需要,經財務總監批準,可咨詢或復印,辦理登記手續。查閱、復制財務檔案的人員不得對會計檔案進行油漆、拆封或更換。未經允許不得閱讀。
(4)現金管理
1.1000元以上的款項應該用支票或匯票支付。確需用現金支付的,應經負責人批準,并經主管會計審核。
2.公司業務人員需要支出現金時,必須填寫《現金使用審批表》,經總經理批準,財務經理簽字后方可支取;使用后,由經辦人簽字,總經理批準,財務經理檢查。
3.每個項目提現時,項目負責人必須填寫憑證并簽字,然后由分公司(事業部)出納到財務部辦理提現手續。
4.所有支出單據必須在三天內到財務部結算,否則不予報銷。特殊單證費用超過300元的,必須經雙方證明后才能報銷。
5、出納應建立健全現金臺帳,逐一記錄現金收支情況。賬目應每日結算,每日清點,賬目應一致。
第四,我的作業
在這次調查中,我參與了公司的財務運作:
(1)簽訂第三方網上報稅協議。
(二)小規模安裝計費系統和采購發票。
(三)到銀行領取轉賬支票。
(4)負責伊利文化藝術活動中心(伊利大劇院)項目的銀行轉賬登記。
(5)開具小額發票。
(6)審核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發票。
動詞 (verb的縮寫)參與作業的收獲和感受
通過參加作業,在學習財務管理知識的同時,拓寬知識面,掌握多學科知識;努力學習與自身工作相關的各種業務技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我從中獲得了一些收獲和思考:
發現轉稅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納稅人自行轉(正向轉),也就是說你自己申報,通過國庫收款處(銀行)轉到國庫(人民銀行),這是你自己做的`,另一種是稅務機關在你同意的情況下,通過稅務局數據庫,通過國庫收款處將應繳稅款轉到人民銀行(稱為反向抵扣)。國庫收款處(你行)的轉賬憑證可以作為納稅憑證記賬,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打印《稅務電子轉賬憑證》。簽訂三方協議(納稅人、稅務、銀行)是方便納稅人的電子納稅形式,稅務機關可以減少人力,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保證稅收的正常運行。對于納稅人來說,沒有必要浪費大量時間在稅務大廳等待,這也提高了納稅人的工作速度。企業辦理三方協議并不是很難,只要帶上稅務局要求的證件就可以了,這樣企業通過自動分稅,從銀行扣錢來理財就更方便了。
我安裝了公司的開票系統,學會了如何正確的錄入和開具發票。開票系統中的數量必須與紙質發票的數量一致,我對發票管理有更好的理解。但發現公司財務崗位人員配備的計算機化技術薄弱,帶來困擾,效率低下,工作量增加。因此,財務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會計電算化知識。現在財務管理的不同機構開始操作電腦,不知道怎么用,會給自己以后的財務操作造成麻煩,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注冊伊利大劇院存款日記賬后,了解到存款日記賬是核算和監督銀行存款日常收支和余額的賬簿。存款日記賬應根據企業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和幣種分別設置,每個銀行賬戶應設置一個日記賬。出納根據與銀行存款收付業務相關的會計憑證,按時間順序逐天登記。每天支付存款余額。這樣整個項目的財務支出和收入才會穩定有序。
盡職調查報告篇十三
公司收購是一個風險很高的投資活動,是一種市場法律行為,在設計與實施并購時,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縮短投資周期、減少創業風險、迅速擴展規模、彌補結構缺陷、規避行業限制等優勢,同時也要注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財務、法律風險進行防范和規避。并購能否一舉成功,會直接影響公司今后的發展。因此,為了增加并購的可行性,減少并購可能產生的風險和損失,收購方在決策時一定要盡可能清晰、詳細地了解目標公司情況,包括目標公司的營運狀況、法律狀況及財務狀況。在公司并購的實踐中,收購方通常是依靠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的盡職調查來掌握目標公司的有關內部和外部的情況。
盡職調查,也叫審慎調查,譯自英文“due diligence”,其原意是“適當的或應有的勤勉”。盡職調查是服務性中介機構的一項專門職責,即參與公司收購兼并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必須遵照職業道德規范和專業執業規范的要求,對目標公司所進行的必要調查和核查,對調查及核查的結果進行分析并做出相應專業判斷。通過盡職調查,可以使收購方在收購過程開始階段即得到有關目標公司的充分信息。
律師的盡職調查是律師在公司并購活動中最重要的職責之一。律師的盡職調查是指律師對目標公司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和法律評價,其內容主要包括查詢目標公司的設立情況、存續狀態以及其應承擔或可能承擔具有法律性質的責任,它是由一系列持續的活動所組成的,不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還涉及律師如何利用其具有的專業知識去查實、分析和評價有關的信息。
律師的盡職調查的意義:首先在于防范風險,而防范風險首先在于發現風險,判斷風險的性質、程度以及對并購活動的影響和后果;其次,在于使收購方掌握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資產權屬、債權債務等重大事項的法律狀態,對可能涉及法律上的情況了然于胸;再次,還可以了解哪些情況可能會對收購方帶來責任、負擔,以及是否可能予以消除和解決,從而避免收購方在缺少充分信息的情況下,或在沒有理清法律關系的情況下作出不適當的決策。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并購談判和實施過程中始終存在著盡職調查,因為,風險可能是談判前就存在的,也可能是談判過程中,甚至是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可能是明確、肯定、現實的,也可能是潛在的、未確定的或未來的。
律師是發現和防范風險的專業人士。特別是專門從事并購的律師,他們由于專門研究和經辦這方面業務而積累了大量的經驗,不但熟悉相關的法律規定,并且了解其中的操作技巧,知道如何從法律的角度幫助當事人發現和解決并購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障礙。大量公司并購實踐已反復證明,在并購過程中能夠得到律師提供專業意見的一方與無律師的專業意見的一方相比,不論在并購中所處的實際地位、主動性及對全局的把握判斷、對具體事項的取舍及價格方面存在著明顯的優勢。
作為專業人士,律師的職責就是運用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專業技能、實際操作經驗來查實、分析和評價目標公司有關涉及法律問題的信息,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通常盡職調查包括以下內容:
1. 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及本次并購批準和授權
公司并購實質上是市場經濟主體之間的產權交易,這一產權交易的主體是否具有合法資質是至關重要的,如交易主體存在資質上的法律缺陷,輕則影響并購的順利進行,重則造成并購的失敗,甚至可能造成并購方的重大損失。
目標公司的資質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主要是了解目標公司的設立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是否存在影響目標公司合法存續的重大法律障礙等等;其次,若目標公司的經營的業務需要特定的資質證明或認證,如建筑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具備相應的特殊資質,則對上述資質的調查也是盡職調查必須包括的范圍。
在公司并購實踐中,并購方可以采取多種途徑獲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不同的收購方式和目標公司性質的差異有可能導致需要不同形式的批準。對公司制企業可能是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對非公司制企業可能是由職工代表大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只有在得到所必需的批準的情況下,并購才能合法有效。這一點可以通過考察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等注冊文件或其他內部文件來了解;此外,還要必須明確收購方欲收購的股權或資產是否為國有資產,如為國有資產,整個并購還需要取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和批準;如果目標公司為外商投資企業,還必須經外經貿管理部門的批準。
律師在盡職調查中,不僅要查證是否有批準,還要查實批準和授權的內容是否明確、肯定及其內容對此次并購可能造成的影響。
2. 目標公司股權結構和股東出資的審查
在并購中律師不但要審查目標公司設立和存續的合法性,還要審查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股權結構的變革過程及其合法性,判斷目標公司當前的股權結構的法律支持及合法、合規性。防止出現應股權結構混亂、矛盾、不清晰或其設置、演變、現狀不合法而影響或制約并購。
在前述基礎上要進一步審查目標公司各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出資的合法、合規性,重點是審查股東出資方式、數額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合同和章程的規定;出資后是否有抽回、各種形式的轉讓等;采用非貨幣方式出資的,審查的范圍包括:用于出資的有形財產的所有權歸屬、評估作價、移交過程;用于出資的無形資產的權屬證書、有效期及評估作價、移交過程,除審查相關的文件外,還需注意是否履行了必須法定手續,是否無異議及其它情況。
3. 目標公司章程的審查
公司章程是一個公司的“憲法”,是體現公司組織和行為基本規則的法律文件。近年來隨著公司并購活動的發展,在章程中設置“反收購條款”作為一項重要的反收購策略也被越來越多的公司所采用,曾在證券市場上發生的大港油田收購具有“三無概念”股--愛使股份即是較為典型的案例之一。針對此種情況,律師必須審慎檢查目標公司章程的各項條款;尤其要注意目標公司章程中是否含有“反收購條款”。這些反收購條款通常包括有關章程修改,辭退董事,公司合并、分立,出售資產時“超級多數條款”;“董事會分期、分級選舉條款”以及是否有存在特別的投票權的規定;反收購的決定權屬于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等等。上述條款的存在有可能對收購本身及收購后對目標公司的整合造成障礙,對此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此外,某些程序性條款中的特別約定也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起到反收購的作用,例如在股東大會、董事會召集程序;董事提名程序存在特別約定等等,在章程審查過程中,對這些特別約定也應給予足夠的注意和重視。
4. 目標公司各項財產權利的審查
公司并購主要目的就是取得目標公司的各種資產的控制權,因此,目標公司的資產特別是土地使用權、房產權、主要機械設備的所有權、專利權、商標權利等,應該是完整無瑕疵的,為目標公司合法擁有的。 律師對此審查的意義在于實現發現或理順目標公司的產權關系,取保收購方取得的目標公司的財產完整,不存在法律上的后遺癥。
律師除審查相關的文件外,還應取得目標公司主要財產賬冊,了解其所有權歸屬、是否抵押或有使用限制,是否屬租賃以及重置價格。收購方應從目標公司取得說明其擁有產權的證明。而且目標公司使用的一些資產,若系租賃而來,則應確定租賃合同的條件對收購后營運是否不利。
這方面應審查的具體內容包括:
(1) 固定資產。應審查目標公司的主要房產的所有權證,主要房產的租賃協議;占用土地的面積、位置,和土地使用權的性質(出讓、租賃)以及占用土地的使用權證書或租用土地的協議。主要機器設備的清單,購置設備合同及發票、保險單;車輛的清單及年度辦理車管手續的憑證、保險單等等。
(2) 無形資產。主要應審查有關的商標證書、專利證書等。
(3) 目標公司擁有的其他財產的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
5. 目標公司合同、債務文件的審查
審查目標公司的對外書面合約,更是并購活動中不可或缺的盡職調查內容。重點是對合同的主體、內容進行審查,要了解上述合同中是否存在純義務性的條款和其他限制性條款,特別要注意目標公司控制權改變后合同是否仍然有效。合同中對解除合同問題的約定及由此而帶來的影響也是要予以關注的。
在債務方面,應審查目標公司所牽涉的重大債務償還情況,注意其債務數額、償還期限、附隨義務及債權人對其是否有特別限制等。例如有的公司債務合同中規定維持某種負債比率,不準股權轉移半數以上,否則須立即償還債務。對這些合同關系中在收購后須立即償債的壓力,應及早察覺。在進行債務審查,還要關注或有債務,通過對相關材料的審查,盡可能對或有債務是否存在、或有債務轉變實際債務的.可能性及此或有債務對并購的影響等做出判斷。
其他合同的審查,如外包加工及與下游代理商、上游供應商的合作合同上權利義務的規定、員工雇傭合同及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融資合同等也應注意,看合同是否合理,是否會有其他限制等。
在對目標公司進行債權、債務的盡職調查中,特別要注意查實以下幾點:
(1) 貸款文件:長短期貸款合同和借據(如為外匯貸款,則包括外匯管理機構的批文及登記證明);
(2) 擔保文件和履行保證書(如為外匯擔保,則包括外匯管理局批文及登記證明);
(3) 資產抵押清單及文件(包括土地、機器設備和其它資產);
(4) 已拖欠、被索償或要求行使抵押權之債務及有關安排;
(5) 有關債權債務爭議的有關文件。
6. 目標公司正在進行的訴訟及仲裁或行政處罰
除了公司對外有關的合同、所有權的權屬憑證、公司組織上的法律文件等均需詳細調查外,對公司過去及目前所涉及的訴訟案件更應加以了解,因為這些訴訟案件會直接影響目標公司的利益。
這些可通過以下內容的審查來確定:第一,是與目標公司的業務相關的較大金額的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第二,是所有關聯合同;第三,與目標公司有關的尚未了結的或可能發生的足以影響其經營、財務狀況的訴訟資料,如起訴書、判決書、裁定、調解書等;第四,要了解目標公司是否因為環保、稅收、產品責任、勞動關系等原因而受到過或正在接受相應行政處罰。
進行上述調查后應分別繪制“三圖”,及公司產權關系圖、組織結構圖、資產關系圖。
(1)公司產權結構圖可以形象的地描繪目標公司的股東與公司,目標公司與其控股子公司、參股的子公司及其他有產權關系等的結構關系,可以清晰的判斷目標公司目前狀態下的產權關系。
(2)組織結構圖可以形象地描繪目標公司內部的管理框架。包括公司分支機構與公司、各分支機構之間及公司與可合并報表的子公司的情況,以判斷目標公司與各分支機構是否統一經營、是否存在某種關聯關系。
(3)資產關系圖可以形象地描繪目標公司當前的資產狀況。包括總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凈資產、負債、或有負債、所有者權益等。
1. 目標公司的配合是律師盡職調查是否迅速、高效的關鍵
通過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首先就是約見目標公司的代表,當面詳談,爭取理解和配合。在此基礎上向目標公司索要一些文件,如目標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股東會議和董事會會議記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公司、內部組織結構圖、子公司分公司分布圖、各種權利的證明文件、主要資產目錄、重要合同等,這些文件在目標公司同意并購并積極配合的時候,是比較容易得到的。
其次是通過目標公司公開披露的有關目標公司的一些情報、資料進一步了解目標公司的情況,如目標公司在公開的傳媒如報紙、公告、通告、公司自制的宣傳材料、公司的互聯網站等進行一些披露和介紹。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目標公司為上市公司,則根據有關證券法律、法規的要求,目標公司必須對重大事件進行及時、詳細的披露,包括定期披露和臨時披露。研究這些公開的資料,也可以掌握目標公司相當的情況,特別是在收購得不到目標公司配合的時候,這些從公開渠道掌握的信息就顯得尤其重要和寶貴。
再次,根據目標公司情況設計盡職調查《問卷清單》,即由律師將需要了解的情況設計成若干問題,由目標公司予以回答。這也是律師在履行盡職調查職責一種普遍采用的基本方式,業內通常將其稱為“體檢表”。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了解目標公司的情況或發現線索。此外,還可以根據目標公司提供的線索、信息,通過其他渠道履行盡職調查義務。
2. 登記機關
根據我國現行的公司工商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公司成立時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公司登記事項如發生變更,也必須在一定的期限內到登記部門進行變更登記。因此,可以到目標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記機關進行查詢,了解目標公司的成立日期、存續時間、公司性質、公司章程、公司的注冊資本和股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情況,就可以對目標公司的基本結構有一個大致的了解。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動產的轉讓或抵押也必須進行相應的登記。從土地登記機構處,了解有關目標公司的土地房產權利、合同、各種物權擔保和抵押、限制性保證和法定負擔等情況。
3. 目標公司所在地政府及所屬各職能部門
當地政府(包括相關職能部門)是極為重要的信息來源,從當地政府處,可以了解到有無可以影響目標公司資產的諸如征用、搬遷、停建改建的遠近期計劃;目標公司目前享受的當地政府所給與的各種優惠政策,特別是稅收方面的優惠,在并購實現后是否能繼續享受,目標公司所涉及的有關環保問題可以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了解。
4. 目標公司聘請的各中介機構
并購方還可通過與目標公司聘請的律師、會計師等外部專業人士接觸,從而能更準確的把握目標公司的整體情況;目前我國現有大多數的公司中,股東和管理者普遍對現代企業制度缺乏了解;同時,在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過程存在著大量不規范操作,目標公司的股東及管理者經常對目標公司的一些產權關系、債權債務關系及目標公司其他的對內對外關系產生錯誤的認識,因此,在了解該類情況時,與目標公司的專業顧問的溝通會有助于準確了解和把握事實。當然,這些顧問能夠披露目標公司的情況,往往也是基于這樣一個前提,即目標公司同意披露。
5. 目標公司的債權人、債務人
在可能的情況下,律師可以就目標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的問題,向相關的債權人和債務人進行調查。這類調查可以使并購方對目標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的狀況有一個詳細完整的了解。調查可以通過函證、談話記錄、書面說明等方式行。
1. 土地及房產、設備的權利及限制
根據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土地是有償出讓使用權的資產,而土地與地上附著物必須一起出讓、設置抵押等。土地房產的價值取決于其權利狀況,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和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工業用地和商業開發用地;擁有70年使用權和僅剩10年、20年使用權的土地的價值相差甚大。抵押的土地和房產引起轉讓會受到限制,有沒有設定抵押,價值上也有相當的差距。因此需要事先對其權利狀況加以注意。
2. 知識產權
在一些公司中,以知識產權形式存在的無形資產的價值遠高于其有形資產的價值。專利、貿易商標、服務商標都可以通過注冊而得到保護;而技術秘密(know-how)和其他形式的保密信息,雖然不公開但同樣受法律保護。上述知識產權可以是目標公司直接所有;也可能是目標公司僅擁有所有權人授予的使用許可;或目標公司已許可他人使用;應對上述知識產權的細節進行全面的審查,而不應僅限于審查政府機關頒發的權利證書本身。對于注冊的知識產權要包括對注冊和續展費用支付情況的審查,有關專利的到期日期應予以特別的注意,對服務和貿易商標應當確認注冊權人的適度使用情況,對于根據許可證而享有的權利或因許可而限制使用的情況,應當對相應的許可協議進行審查,明確許可的性質,以確保不存在有關應控制權轉變而終止許可的條款。上述審查的目的在于確保收購方在并購完成后能繼續使用上述無形資產并從中獲益。
3. 關鍵合同及特別承諾
就大多數公司而言,在對外簽署的大量合同中,總存在一部分特定的合同,它們對公司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些關鍵合同通常包括長期購買或供應合同、或技術許可安排等等,在這類合同中的另一方往往與公司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之間存在長期的良好合作關系,而這種合作關系同時也是合同存在的基礎。因此對此類合同,應特別注意是否存在特別限制條款,例如:在一方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時,合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等等。
此外,作為收購方的律師,還應注意上述關鍵合同中是否存在異常的或義務多于權利的規定;是否存在可能影響收購方今后自由經營的限制性保證;是否存在可能對收購方不利的重大賠償條款等等。
綜上所述,律師在盡職調查中所查實的事實,所進行的法律分析及律師的評價和結論對參與并購的各方關系重大,是決策者進行決策的主要依據之一,也正是因為律師盡職調查結果對決策者存在著重大影響。所以律師對此業務的履行必須慎之又慎,不能有絲毫僥幸心理,更不能應付了事,必須以一個執業律師的職業精神來對待和完成自己的職責。只有這樣才能起到防止風險的作用,也才能以高質量的服務贏得客戶的信任。
盡職調查報告篇十四
xx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郵編:
電話:傳真:
項目名稱:
報送部門:
盡職調查報告
一、信托項目簡介
1、項目名稱:xx公司貸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2、信托規模:總規模不超過30000萬元人民幣(信托資金達到3000萬元信托可以成立,資金可分期到賬)
3、期限:固定2年期。
4、委托人及受益人:1、xxxx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2、合格機構投資者;
5、融資人:xxxx公司(以下簡稱“a”)。
6、信托財產到期交付:每年支付一次信托收益,信托到期時,歸還信托本金和最后一期信托收益。
7、信托目的:通過設立集合資金信托,由委托人指定xxxx信托對a發放信托貸款,“a”將所得資金用于xx縣xx安置房建設項目。信托計劃存續期內,由a按照合同約定歸還信托計劃本息,實現受益人信托收益。
8、信托資金用途:按委托人指定向xxxx公司發放信托貸款,借款人用于“xx安置房建設項目”建設項目開發。
9、還款來源:
(1)項目自身收益作為該項目建設融資正常還款資金來源保障;
(2)“a”主營業務收入;
(3)“a”現有資產28.09億元,其中:國有土地資產1829畝估價15.13億元、房屋資產100715.87平方米估價4.72億元、林權資產14158畝估價2.75億元、流動資產及其它資產5.49億元。也完全能保證該項目建設的融資資金本息的正常還款。
(4)可持續發展收益作為該項目建設融資正常還款資金來源保障。該項目建設為五一物流園建設提供了可靠保障,推動五一物流園可持續發展。根據xx縣“十二五”規劃目標,五一物流園建成后,年產值突破100億元。每年可增加財政收入3億元,這也為該項目建設的融資資金本息的正常還款提供了保障。
10、保管銀行及保管費:待定
11、信托報酬:1.2%/年。
12、預計融資人總成本約為:14%/年。
13、保障措施:
(1)向委托人充分揭示風險,委托人接受免責條款;
(2)土地抵押:用于抵押的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評估(我司認可的評估機構)價值約在60000萬元以上。
(3)財政承諾:xx縣財政局向xxxx信托承諾對a的信托貸款如未獲足額清償,財政局將按時、足額償還,財政局愿承擔所產生的一切連帶責任。
(4)政府承諾:xx縣人民政府向xxxx信托承諾a將以其所有收入優先用于按期足額歸還信托貸款融資款項,如前述資金歸還信托貸款存在缺口,則缺口資金xx縣財政統籌安排予以補足。如因上述融資款未獲足額清償,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xx縣政府承擔。
(5)人大決議:xx縣人大委員會批復本次貸款如果未獲足額清償,同意納入當年的財政預算并優先償還。
二、交易結構如下:
三、a公司簡介:
企業名稱:xxxx公司。
企業注冊地址:
公司注冊資本:1億元;
法人代表:
工商注冊號:
稅務登記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
經營范圍:主要從事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及資本運作,基礎設施和公益設施的開發建設,土地整理,基礎設施和公益設施建設項目的融資投資。
xxxx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是經市人民政府批準、xx縣人民政府出資組建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公司。公司設董事會和監事會,內設綜合管理部、項目融資部、成本控制部,下設資產管理公司、商貿公司、物業公司、車輛檢測公司4個子公司,現有職工40人,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0人,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5人。公司注冊資本1億元,現有資產28.09億元,其中:國有土地資產1829畝估價15.13億元、房屋資產100715.87平方米估價4.72億元、林權資產14158畝估價2.75億元、流動資產及其它資產5.49億元。
發展思路:一是五年內注冊資本增至3億元,資產總額達到50億元,公司發展成為投資集團。二是按照“擔當、包容、協作、拼搏”的企業精神,采取“招、引、聘”等多種形式,大力實施人才戰略,組建資本運作團隊、項目策劃團隊、成本控制團隊和風險投資控制團隊,提升公司競爭能力。三是積極對接金融機構,加強銀企合作,爭取信貸支持,并不斷探索bt、bot、信托等融資模式,拓寬融資渠道,增強融資能力。四是拓展經營業務,組建專業子公司,壯大公司實力,發展成為投資集團。
2、財務報表:
(1)公司最近會計年度資產負債表
(2)、最近會計月度資產負債表:
四、項目發行地概況
1.xx縣基本情況:
xx是一塊投資興業的紅色沃土。xx位于四川省東北部、米倉山南麓,全縣幅員2229平方公里,轄43個鄉鎮、546個村(居)委會,總人口107萬,其中農業人口86.6萬,耕地面積62.68萬畝,森林覆蓋率52%。縣城常住人口23.8萬,城鎮化率29.6%。xx是我黨我軍早期領導人之一、無產階級革命家劉伯堅烈士的故鄉,系四川省首批擴權強縣試點縣。20xx年,全縣生產總值97.03億元,增長14.7%;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10.5億元,增長30.8%;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80元,農民人均純收入5430元,分別增長16.2%、17%。20xx年地方財政收入近50億元。
xx經濟社會正駛入發展“快車道”。近年來,全縣上下按照兩化互動、統籌城鄉、追趕跨越、加快發展的總體要求,致力招商引資做大經濟規模,投資拉動提升增長速度,“兩化”互動做強產業基礎,扶貧開發有效改善民生,創新體制機制增強發展動力,全縣經濟社會正逐步駛入發展“快車道”。
xx未來發展潛力無窮。xx處于成渝經濟區與關天經濟區的連接地帶,資金、人才、技術等生產要素的流動將對xx起到重要的輻射帶動作用,我們處于承接產業轉移、發展集群經濟的“橋頭堡”。隨著西部大開發的深入實施,秦巴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啟動,渠江流域綜合治理、加快革命老區發展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