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社會,接觸并使用報告的人越來越多,不同的報告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報告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報告。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在律師事務所的實踐報告篇一
一、優秀的律師必須是優秀的人,優秀的人必有優秀的人品優秀的律師不僅業務精湛、案源廣闊、社會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戶心中的形象應是“品質高尚的人”。人終其一生都應是在不斷地自我完善,而品質的修養則是自我完善最為基礎的一部分。
二、做律師必備的工作品質
1、維護正義和法律公正是律師工作的基礎。盡管律師從經濟意義上講也是商人,但律師這一職業為法律的公正和正義而存在則是根本。如何根據自己的特點和優勢,設計出最佳的職業發展模式,處理好客戶利益和法律公正關系,則是每一個律師在工作中必須面臨并思考和解決的,在這一點上,根本是正義和法律公正而不是經濟利益,律師們用最生動的事實為我樹立了這一觀念。
2、責任心和勤勉是律師執業必備的工作素質。應該說,做任何一項工作都必須有責任心,都應該有勤勉的態度,但律師的工作是提供法律服務為當事人未雨綢繆、排憂解難,當事人是基于完全信任來委托律師工作的,律師的哪怕一次疏忽都有可能給當事人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這時律師損失的不僅僅是經濟利益更是“人心”和自己的聲譽。所以,雖然是“人非圣賢,孰能無過”,但做律師必須將責任心和勤勉訓練成為下意識地工作習慣,這樣才能算做是一個合格的律師。
3、積極進取,常學常新。我國目前處于法制不斷完善和發展的階段,經濟也處于改革發展時期,因此,各項法律法規常常推陳出新,法律理論和實踐也在不斷發展,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要為客戶提供最貼切到位的法律服務并開拓自己的業務,必須保證對最新經濟社會動態和司法實踐、法律理論等的全面學習和把握才能不斷提高自己法律服務的質量,提升自己的市場競爭力。
三、工作方法是塑造律師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
好的工作方法不僅事半功倍,更是在客戶面前提升自我形象、獲得客戶認可的有效途徑。
1、工作日志。律師工作常常有很繁雜的業務、長達幾年的項目,在律師服務客戶又眾多的情況下,如何將所有的事務都安排妥當、與客戶進行最及時有效的勾通,將每天自己的工作任務進行歷史記錄并對未來工作制定計劃,記入計劃日志,則是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工作日志是“吾日三省吾身”的具體體現,定期、不定期地回顧自己的工作日志則能很好地促進自己在業務
能力上進步。
2、工作總結與報告。所里對各項業務工作都有相關制度,其中各類工作報告就有不少,除此之外,我們還應對自己處理的各項業務、在所里與同事的工作合作、人際關系,與客戶進行交流等諸項事情對自己做定期的總結與回顧。這既是通過反思提高自己的能力,也是鍛煉自己對事的思維敏捷度和判斷力。
3、良好的自我信息管理工作。律師工作是一份條理性很強、要求很細致的工作,在我們面對非單一客戶的種類各異的多項事務時,一方面要對業務有宏觀上的把握,另一方面對自己所掌握、收集的資料和工作成果等及時整理、分項歸類,這樣有助于提高自己處理事務的效率和效果。
實習生活,提高的方面很多,尤其是工作能力的進步。如何學以致用,給我們一次將自己在大學期間所學習的各種書面以及實際的知識,實際操作、演練的機會。同時,通過這次實習經歷,我認識到了自己的許多缺陷,例如缺乏人際交往能力,在長輩們打交道時不夠自信等。在未來的生活中,我要學會努力克服這些缺陷,從各方面提升自己,為將來做好最充分的準備
在律師事務所的實踐報告篇二
本人于20xx年四月在xx律師事務所完成了一個月的實習工作。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為本報告。本實習報告正文部分將分三個部分完成。第一部分為實踐經驗,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當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為訴訟技巧,主要論述在訴訟過程當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規范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實踐經驗
1 以事實為依據
事實勝于雄辯,律師實務不同于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并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搜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并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系。主要工作在于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系、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系,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系,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于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于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習慣
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沖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后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并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于“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并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規范性法律文件
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確具有規范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范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范性文件的數量大于法律文件。
4 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
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采用了以下方式計算:
1 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后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
2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于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于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
3 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 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
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于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么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于重復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凈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持。
5 多種方式分析問題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并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活切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成本。比如,當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如果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涉,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活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確能夠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
二、訴訟技巧
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活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 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系
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因此重點在于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系。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于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于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機會。
在律師事務所的實踐報告篇三
1、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2、通過實習,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4、通過實習,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范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6、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鑒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1.通過整理卷宗熟悉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頓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務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后與當事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取得授權委托書;然后是根據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接下來是組織調查材料以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后再綜合形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并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并在其中受到啟迪。
2.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并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本來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但實習期間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所以上手也較快。例如委托書、答辯狀等。但后來發現,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是需要專業知識和經驗技巧做支撐的,例如我幫一位律師寫一份銀行的法律意見書,其中涉及到的是銀行業務知識、合同法、擔保法及法律風險等專業實務知識,這要求我應先掌握其相關知識。我想空洞的頭腦和簡單的思維斷然寫不好甚至寫不出。又如我在修改合同書和寫刑事控告書的時候,我在法言法語和文書內容安排方面的生疏就被律師指出。這時我才充分體會到知識的運用也需要良好的表達和實踐經驗,同時也需要嚴謹的法律思維。法律文書關系到法官對事實認定和證據采信,措辭必須嚴謹,馬虎不得。我所寫過的法律文書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反復修改,因為我知道那影響很大,高興的是律師對我工作的肯定。
3.通過協助律師咨詢和律師開庭獲得實務技巧法律知識方面的欠缺,由于這兩年來的鍛煉,我能在較短時間內掌握,所以我覺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實務技巧,因為律師需要的是信手拈來,應付自如。而這方面獲得的捷徑就是跟隨律師辦案。雖然這次實習中跟隨律師辦案的機會不多,但我還是盡量把握。通過旁聽律師咨詢過程學習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方式和分析問題的思維特點;通過旁聽庭審了解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律師在其中的辯論技巧、言行舉止。有時我也學學組織證據和記錄要點,有問題也隨時請教。
4.通過各項實習工作及時記錄實習心得,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的,律師的思維是敏銳與辨證的。面對案件,律師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著手解決。而面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喜歡討論,更喜歡與律師討論。我觀察律師的臨場發揮,通過討論獲取知識、更新知識。
“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為了提高動筆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習慣將所見所聞所思記下來,有時也展開分析,這是為了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比如實習期間我寫了《律師在和諧惠州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權法與和諧社區建設》兩篇論文,又比如對證據規定、審判委員會、法院開庭等問題的思考,我都寫下了不短的分析。我發覺法律的掌握和運用確實很有趣。
第一部分為實踐經驗,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為訴訟技巧,主要論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規范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
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搜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并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系。主要工作在于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系、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系,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系,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于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于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沖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后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并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于“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并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確具有規范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范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范性文件的數量大于法律文件。
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采用了以下方式計算:1 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后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2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于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于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3 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 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于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么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于重復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凈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持。
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并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活切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成本。比如,當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如果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涉,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活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確能夠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
1 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系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因此重點在于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系。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于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于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機會。
2 靈活運用證據規則律師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則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十分注重證據規則的運用。根據證據規則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規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如在依據《民事訴訟規則》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請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請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
3 爭議問題后置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沖突或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為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如果將爭議問題作為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論述也會加深了審判法官對我方主張的懷疑。因此在訴訟中應該盡量回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盡量將爭議問題后置,將其作為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持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
4 分散爭議問題將爭議問題后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徹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采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為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里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說服力。
5 有效利用拒絕調節程序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由于我國特殊的法律文化傳統,法院在審判民事案件中傾向于調節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院內部工作統計中,調節也是作為對法官職稱評比的一個標準。因此在訴訟中,法官往往會激勵促成調節,即便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明確表示拒絕調節,法官也會在法庭外積極促成調節。甚至在沒有法官參與下,原本拒絕調節的一方當事人提出調節請求時,法院也會違背程序法規定聯系調節。因此在訴訟中調節的機會有很多。并不僅僅是開庭審判過程的那次調節。所以我們可以靈活的運用調節來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一般來說,很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中,當事人總是希望使用調節來解決問題。因此法官門大多會得出這樣的經驗:如果一方當事人積極主張調節,是一種心虛的體現。從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訴訟主張,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張調節放的請求,支持的內容也會大打折扣。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即便證據不全,事實不清,也要主動回避調節。法官由于工作需要會積極促成調解,如果在庭審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調節工作,不但不會影響訴訟請求的力度,還會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當事人。由此可見,調節程序對訴訟請求使大有裨益的。
1 代理詞的寫作如前文所述,代理詞和起訴書之間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詞應該區別與起訴書。代理詞的目的是闡述訴訟請求的理由。在訴訟中,理由無非是事實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實剩余雄辯,因此代理詞的重點應該是對事實理由的清晰表達。同時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對案件事實已經有了充分的了解,過多的涉及案件事實成了多次一舉,在這時應該更多的關注法律的適用以節省訴訟精力。因此應該根據法官對案件事實的了解程度選擇代理詞側重點。至于如何了解法官對案件的了解程度,就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了。在開庭前,有很多接觸法官的機會。如在開庭前閱卷時的過程中,簡易程序中開庭審理前的調節程序。在開庭時也可以根據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法官對案件的了解。如果法官對案件的事實缺乏了解,那么就可以通過對事實的陳述將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訴訟請求中
2 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后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于自然債務,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制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并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部分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于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則在證據規則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盡量模糊,措辭上應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匯。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具體,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
3 申訴材料決定案件判決的機構不僅僅是法院,在我國現有的司法體系中,人大,政協的決定對案件的判決有直接關系。因此當案件審判結束后,向人大,政協提出的申訴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檢察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審。對于向人大以及政協提交的申訴材料,應注意特定對象的工作職業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對方并不是專業法律部門,因此申訴材料不必使用過多的專業屬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語言也有助于對方理解我方主張,同時也不必拘泥與法定格式與法定程序。對于一些沒有有效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在這個階段也可以大膽提出。同時也應該注意提交申訴材料的國家宏觀政策,時代背景。總之,在這個過程中,成文法的作用僅僅是對方參考的一個要素而不是全部。應靈活運用這一特殊階段所具有的特殊優勢。
在短短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以前在學校以為自己的學習能力不錯,但如今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還很膚淺。實踐經驗也很重要,我有時發現有些知識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運用卻不知從何著手,甚至束手無策,這就是實踐經驗重要性的體現,經驗往往能提高效率。我想到嚴重的一點就是既沒知識又沒經驗,因為大學本科的法學教育往往重理論、輕實際,重知識、輕技巧。有時也許覺得實習無事可做,其中有一點可能就是你自身的原因。
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公平正義的法律工作者。為此,作為有志于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系,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徑之一。
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有訴訟和非訴訟兩種類型,而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和多元化的發展,非訴訟業務已成為越來越多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組成部分和市場發展方向。卓凡律師事務所與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企業集團建立了長效的合作機制,為其提供合同起草與審查、土地轉讓、國有資產管理、股票證券、銀行業務、企業破產、法律顧問等非訴訟服務。這些項目的標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訴訟業務市場之大。
卓凡律師事務所雖然是綜合性的律師事務所,但其每一位律師都是某一特定領域的能手,可根據需要隨時組成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工作團隊,為客戶提供特定領域的專業化法律服務。這提醒學法學專業的我,對未來職業發展方向的選擇要盡早明確,因為只有明確目標,通過努力學習過硬的專業水平,才能在未來的競爭和業務工作中取得優勢。
在律師事務所的實踐報告篇四
成都,曾被《新周刊》雜志譽為繼北京、上海、廣州之后的“中國第四城”。作為悠久的歷史文化名城,成都在中國經濟文化中的地位可見一斑。現又正值中國入世,深化西部大開發的雙重歷史機遇,如何招商引資,打造城市競爭力,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做好西部城市的表率。稅收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無疑在其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因此為了加深對稅收政策的領悟,了解稅務機關——稅務代理機構——企業三者之間的關系,我來到了成都錦瑞稅務師事務所,進行了為期一個月(7月——8月)的掛職實習。
成都錦瑞稅務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是經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和四川省地方稅務局注冊稅務師事務管理中心批準成立,為企業提供稅務代理,稅務咨詢和稅務策劃等方面服務的稅務中介服務機構。公司主要分為兩個部門:綜合部與代理部,此次實習我主要在代理部工作。
代理部主要業務是為企業做稅務代理,其中主要包括:
1、稅務登記;
2、稅款計算和納稅審核;
3、申報和繳納稅款并依法退稅;
4、申請減、免稅;
5、代理企業稅收復議,提供涉稅訴訟稅法依據;
6、制作涉稅文書。
一個月的實習期間我獲取了不少新知識也鞏固了許多老知識。
首先,剛進公司的幾天我就體會到了公司制度的嚴明,還有從事稅務工作的同事的敬業與熱情,他們具備專業素質,不懼日曬雨淋,對客戶體貼備至,只要客戶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們也馬上行動,最大限度為客戶著想,例如:有一次我和同事到春熙賓館拿報表,結果客戶的稅控專用發票快用完了,需要馬上補充,并且由于稅控收款機的限制,必須當天下午之前買到,同事對這額外的工作并沒不悅,并承諾17點前一定送到。面對某些客戶的故意刁難,同事不僅不惱,而且笑面相對耐心的解開他們的疑惑。例如:成都市政府就安置殘疾人員下達了一號政令,這本一項是造福殘疾人同志的很好政策,體現了社會主義國家的優越性。但是,當同事們把文件和相關資料送達企業手中時,企業卻認為,是政府有意借此增加他們的稅賦,十分不理解,同事們面對企業的刁難,并不是一問三不知,也不是有意推卸,而是耐心的向企業解釋,對企業做工作,使很多企業最終明白了政府的用心良苦。
其次,納稅的申報期決定了代理部業務期的特點。每月的1號到10號是企業納稅申報期,因此這段時間的代理部的業務也是最繁忙的,此后的一段時期,時間就相對寬松些,同事們就可以利用這段時間來為自己“充電”,在所訂的資料中,我能學到很多知識,尤其是《成都稅務公報》這份雜志是由成都市地方稅務局主辦的,其中,“在稅法公告”欄中,我能了解到最新的稅務政策,例如,《成都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開展落實下崗職工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檢查的通知》“依法治稅”欄中我能了解到不法企業為了偷逃納稅所采用的各式花招,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恢恢法網,總是能將其一網打盡;“征管天地”欄是我最喜歡的,它通過一些具體實例,來告訴我們一個稅種的征管,并且對一些特例也有說明。比如,我對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原來就只知道工資,薪金所得,稅法規定以每月收入額除去費用8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但是實際上考慮到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收入,不征稅,要從個人所得稅扣除,為便于計算,對不征稅的項目從總的所得中扣除200元,加上稅法規定扣除標準800元,故在實際操作中按1000元/月的定額標準進行扣除,所以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月收入額—10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短短一月的實習時間中,我體會最深的莫不是稅收的廣泛性和復雜性,面對如此種種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業,諸多的稅種加各種優惠政策,對我們的稅務工作也提出了嚴峻的考驗,企業——稅務代理機構——稅務機關,三者之間如何溝通以致達成默契,并傳遞出準確而有效的信息,我想尋求一種好的制度,把稅務工作化繁為簡,并采用科學的管理,才能創造出質量和效率。稅控收款機的出現我想也是正是這種內在矛盾的產物,利用它稅務部門就可以方便地取得納稅產每月的銷售資料,并記錄在稅務部門的電腦中,供稅務部門實施征收,統計,分析,稽查,為稅務部門的征管工作提供了更加有效,準確和科學的第一手資料,同時它又能如實記錄每一筆收入,業主不必親自守在前臺,既減輕了業主的管理負擔,又擔負起在前臺監督經營的作用,幫助納稅人加強了企業管理,這樣也有效的避免了偷逃稅現象的發生。
在律師事務所的實踐報告篇五
今年暑假,我在河南一家律師事務所進行了一周的短暫實習。在此期間,我對整個律師事務所的工作流程有了一定的認識,對某些具體案件的接觸也使我的視野得到了一定的拓展。
通過實習,我在自己的專業領域獲得了一些實際經驗,使平時在學校里學到的理論知識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檢驗。在了解具體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的基礎上,我對某些案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認識和想法。學習理論知識的時間段內一旦深入到實踐中去,就會很快地意識到自己知識的不足與匱乏,在這種情況之下,我便有針對性地彌補自身的缺陷,查閱相關知識,以求完善自己的知識體系。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此律師事務所的充分肯定和較高評價。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體會到了法學這門學科所具有的很強的實踐性,也許你已經掌握了很多的理論知識,但如何把知識轉化為力量,運用到實踐中去解決實際問題才是關鍵所在。進一步說,法學教育的發展需要一種實踐環境,需要實踐的指導。大學教育階段理論知識的學習還遠遠不夠,但學好自己的專業知識卻絕對是一個前提,或者說是一個為你走向社會的鋪墊,一個最好的準備工作,這項工作做得如何,將直接關系到你就業的前景。我想“學然后知不足”是大學學習階段最好的一種知識標桿,而“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又是對走上工作崗位時的一種內心真實體會的最好描述了。總的來說,也就是在哪個階段就做好哪個階段的事情,學習理論的時候要注意去實踐,真正實踐時也要知道在實踐中去完善自己的知識體系。
在處理具體案件的過程中,我認識到律師在這其中的強大調節作用。譬如一些很簡單的案子,一個資深的律師完全可以動用自己的社會關系,依據自己的實際經驗就使問題得到解決。在中國這種注重人情事理的社會氛圍下,一個人處理事情,協調關系的能力被得到重視,這里面就有一種人際關系和自身信譽在發揮效力的問題。對于一個律師而言,這兩項條件尤為重要,一個律師的資歷在處理案子的時候就是一種無形的資產。這就要求我們要學會做人,做事首先要做人,對一個學生,在學校里就要注意培養自己的良好的人際關系,自己處理事情的能力以及自身的影響力。另一方面,作為一個律師,對其口才的要求也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在庭辯階段,既要善辯,又得有理有據,沉穩冷靜地辯。這就要求我們大學生從現在開始就要多注重培養自己的思辨能力。學會表達自己的同時,學會用自己的專業術語闡述自己的觀點。
在熟悉了解律師基本業務的同時,通過與律師的交流,我還了解到了許多關于律師行業的具體情況和與行業相關的細節問題。我意識到,一個律師的素質,包括專業素質和道德素質,直接關系到他的辦案效率和辦案公正。從他們身上我明白了許多做人的道理,這便是要有原則地做人,有準則地做事。
從中國整個大的就業形勢來看,法學專業的就業率很低,但隨著我國法治社會建設進程地不斷推進,法學專業的就業前景卻是十分廣闊的。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還是要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為社會和人民服務,為依法治國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實習結束了,回到學校,我明白我要好好規劃一下自己在大學期間的學習和生活了。珍惜年輕的時光,努力學好自己的專業知識,同時有意識地鍛煉自己的為人處事能力,讓自己的大學生活圓滿,充實。等到畢業的時候,我會信心百倍地去面對、迎接人生新的挑戰。
后記:
時間一天天流逝,這期間有過多少的點點滴滴,只要是自己親身經歷過的,記憶都是那么清楚,我感懷于生活中的每一個瞬間。不論那時的思想單純,還是現在的慢慢成長,一個人本性的東西很難改變,就像是已經固化在骨子里了,是銘刻進去的,難以磨滅的。一篇文章,一張照片,都是承載過去歲月和故事的載體,透過這些,我們可以看到自己當時的做事風格,回憶起那些或傷感或美好的事情。現在回過頭去看,或許覺得當時的自己很傻很天真,然后會露出淺淺的笑容。
小時候記得語文老師布置給我們一篇作文,題目就是《寫給未來自己的一封信》,忘記了當時自己寫的是什么,只是感懷于當時我們老師的做法,多么美好且有創意的想法啊,如果這篇作文大家都還保留著的話,那么十年,二十年,或者更多年以后翻出來看看,那會是什么樣的感覺呢?相信,對童年的回憶會迅速地涌到腦海,一幕幕熟悉的場景會從心靈深處躍然而起。在小時候遙望未來的自己,給理想中的自己寫信,這種方式就像是隔著不同的時空和不同時刻的人物對話一樣,現在一對比,可以知道自己哪些夢想實現了,哪些目標還在堅持……這就是一種保持我們對過去美好事物留存的方式,所以現在想起來,我很感激當年的那位老師,是她當時的有心想法,促成了我們對美好事物的感知能力和回顧能力。
現實生活中的我們,過于忙碌的身影,除了用疲憊換來幾許欣慰外,對過去的回憶能力,對未來的憧憬能力已經慢慢降低了,因為我們注重眼前和腳下,注重實際和功利。沒有什
么不好,也沒有什么太值得肯定,多元化的社會就會產生多元化的思維和價值觀念。我只是希望自己也在努力向前的同時,為自己保留一份內心的純真和美好。也會在某些時候悄悄回憶一下過去,算是舒緩一下身心,也算是為未來增添奮斗的力量。
在律師事務所的實踐報告篇六
今年暑期,從2xxx年8月4日至2xxx年8月23日,我在事務所實習了一個月的時間。嚴格來說,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義上的實習,因為我還未通過司法考試,既無實習證而無法計算實習期,也未與律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無正式身份,因此這次“實習”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義上的學習或社會實踐,只是為了將我在學校的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但我仍然從中獲益良多。
在此我首先要非常感謝華麟律師事務所為我提供了這么好的實習環境,讓我在實際工作中得到了鍛煉,同時也提高了自信;同時也非常感謝我的指導律師姜泰律師的認真、耐心的指導,是您讓我懂得了很多我在課本上永遠也學不到的東西,我相信這對我以后的工作是非常有幫助的。
1、希望能通過此次實習將我在大學學到的理論知識與法律實踐結合起來,鞏固所學的知識,發現自己的不足,以及積累一些實踐的經驗,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礎。
2、希望能通過此次實習加強鍛煉自己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此次實習是我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走出校門、走進社會,希望可以通過這次實習培養自己的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在這次的實習當中,本人覺得是十分的充實,同時學習到的東西也是十分的實在和實用的。大量的接觸各種各樣的法律文書,也學習著寫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書,如起訴狀、上訴狀、答辯狀、代理意見、律師函、所函、公司員工制度、合同書等等。雖然大學里面也開了司法文書的課程,但是現實和理論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由于教學的過程中有不同的側重性,因此在學習的課程中容易被導師的教學重點所誤導,在學習寫法律文書的過程更多的注重關于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機關的法律文書,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對普通法律事務的法律文書的書寫。但是,這次實習的過程中,實習的輔導律師經過認真的、負責的、耐心的指導,讓我從新學習這些法律文書的書寫,如法律文書的格式、表達、側重點等方面。讓我記憶猶新的是我剛剛開始寫起訴狀的時候,雖然上法律文書課的時候老師有讓我們寫過起訴狀,可是那個時候根本沒把它當回事,只是把它作為老師上課布置的一個任務而已,只有當我真真正正的要用它的時候才覺得自己知道的甚少,我第一次寫起訴狀的時候花了整整一個半小時才寫完,而且里面還出現了很多錯誤,還有低級的語句不通的錯誤,不過,幸運的是我的指導老師非常有耐心,在他的悉心教導下我最終還是交上了一份比較令人滿意的起訴狀。我還跟著律師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我深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旁聽,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中。在庭審中,我細致地了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的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煉的舞臺真是難能可貴。剛到所里的幾天,我幾乎什么都不會,幸好有我的指導律師姜泰律師的耐心教導還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員的幫助,我才能很快地學到了很多知識和技能。
此次實習還讓我對律師這個行業有了更深的了解。
首先,我一直覺得律師應該絕大多數是在做訴訟業務的,可是到了華麟律所實習以后我才發現原來律師并不是以訴訟業務為主的,我觀察到華麟事務所里的律師們所做得非訴業務也挺多的,我的指導律師還告訴我真正好的律師是非訴業務多于訴訟業務的,這讓我走出了律師就是幫人打官司發的誤區。后來我在網上還了解到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和多元化的發展,非訴業務已經成為越來越多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組成部分和市場發展方向。
其次,我以前一直覺得律師是一個相對于其他行業來說比較輕松的行業,因為你學到的知識可以一直反反復復的利用,其實不然,律師其實每天非常的繁忙,他需要整理、閱讀的資料遠比外面的人看到的多的多,雖然說在律所每天的上班時間不長,但是經常是下班以后還要忙很多處理資料的瑣事,為了在法庭上那幾個小時往往需要花掉十幾個小時甚至幾十個小時,而且這十幾個、幾十個小時并不包括在辦這件案子之前為成為律師所花的幾年十幾年的時間,真的是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而且中國的法規更新的很快,根據“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律師必須要與時俱進,必須運用最新的法規處理案件,假如一個律師不能及時掌握最新的法規,那么在訴訟中就很有可能面臨敗訴的危險,這對一個律師的名望是會有比較大的影響的,會直接影響到以后的接案率,所以為了不讓自己落伍,律師每天都得花時間去網上瀏覽法規有沒有新的變動,一旦有了變動就要花時間去研究、琢磨它的含義以及它的運用。
在此次實習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姜泰老師的做事先做人。“人情味”三字在當今的社會生活中顯得非常重要,這是我在實習工作中體會最深刻的東西。雖然在生意意業務往來中,人們可能實質上以利益為衡量,但是在表面上往往表現為一種人情。討價還價不外乎看對方“人的行情”,如果對方講誠信,守信用,有誠意,另一方自然更愿意作出讓步,目的是借此使雙方的關系長久持續下去,如果雙方都有此意愿的話。一個生意人總是更愿意與信用度高的商人交往,所以姜律師總是這樣告訴我:即使是律師,也應要有做人的基本秉性,“信用”二字尤其是商業往來中重要的品質。做事先做人,想來就是這個道理。人情世故這些東西在以前的自己看來,是一種虛無縹緲的東西。我以為只要一個人有實力,走哪兒都不怕了,這些所謂的“人情”似乎是見不得光的規則,讓自己對之充滿鄙視,這樣的想法讓我在實習工作的最初吃了許多苦頭。初始打電話聯系客戶時,說話生硬,引起客戶諸多不滿,自己心里也郁悶的慌。好在我的指導律師是個很好的人,沒有對我有諸多的指責,而是善意的指出我的不足之處,原諒了自己魯莽的行為。這使我一方面很感激姜律師的教導,另一方面也明白了,對別人的尊重是做人的基本禮貌,對待自己的客戶尤其如此。律師的社會地位雖然沒有法官檢察官高,但律師也有自己的尊嚴,在大多數環境下,律師都應該做到不卑不亢,有理有度,即使是面對客戶。一位優秀的律師,總是致力于與客戶間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達到彼此相互信任,形成良性互動。這些都不是專業知識所能告訴我們的,由此看來,一位專業律師,不應該拘泥于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這些只是基礎,律師總是要面對各種的客戶,處理各樣的人際關系,比如與法官,與檢察官等業務往來需要接觸的人群,學會與不同的人交往,方顯得尤為重要。這也使我看到自己還有許多可以進步的空間,路漫漫,可修遠。
在律師事務所的實踐報告篇七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置身于真實的法律職業環境中,才能清楚的感受到理論和實踐的差距。在江西陽中陽律師事務所進行的為期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遵守律所紀律,積極完善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的指導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師事務所的運作程序和律師的辦案經過及技巧。在此,我整理實習記錄,對在陽中陽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的見聞、時間和感受寫下這份實習報告。
(一)實習目的
1、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
以求積累經驗、適應實踐;
2、通過實習,培養及完善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范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6、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7、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鑒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明確的實習目的和實習計劃,多位律師的提點和幫助,我很慶幸在一個多月的時
間里收獲良多。法律是社會學的一部分,它同所有社會文化一般需要掌握自有理論,同時法律又是一項技術性的實踐。基于此,我認真抓住這次實習的機會,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熟悉律師辦案流程
進入律所的第一步就是整理卷宗。完整有序的卷宗,讓法學新面孔直觀的了解到案件在法律流程中的開始與結束。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需要對案件流程的準確掌握。接觸真正的各種法律文書,并快速準確的判斷法律文書的類型及順序,該證據是何種類型等等諸多判斷都是必不可少的。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后與當事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去的授權委托書;然后是根據接相關資料料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書證物證等了解案情,接著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經過開庭審理后,得到該案判決書。
(二)撰寫法律文書,培養法律實務的思維
法律文書是頭腦中法律針對特定案件的在不同處理過程中所形成的書面載體。一份合格的法律文書屬于公文書,有其自身的格式和要求。撇開格式和要求,法律文書的撰寫要求精、準、透,這體現著律師的業務水平和寫作水平。律師收取代理費,運用法律知識幫助他人在案件中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律師本身被賦予了較高的職業素質,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必須具備相關的文書撰寫能力和法律業務分析處理能力。在實習中我嘗試撰寫起訴狀、辯護詞、代理詞、與被代理人的談話筆錄等多種文書。例如撰寫辯護意見書的初期,由于知識運用的不熟悉,一開始不知道怎么動筆,后來聯想到辯護意見書一般都是從案件事實、證據真偽證明力和法律程序這些方面著手。按照這些思路分析整個案情,基于對案情的了解,我寫人生中的第一份辯護意見書。撰寫完成后,律所中的歐陽律師拿出他寫的文書讓我對照解惑。
(三)接觸實務,學習法律技巧
在律所實習中,陽中陽律師事務所只有我一個實習生,而我本身并沒有跟隨
一個固定的律師。因此在這段時間我獲得了多位律師的幫助。在不同的律師之間比較著他們不同的辦案風格。章老嚴謹機智,處處體現著大家風范,許多被代理人常常被他的辦案能力折服,他是律所中資歷最老的律師之一;趙律師幽默風趣是律所中最年輕的一位,雖然年輕,卻依然擁有較好的業務量;許律師和李律師閱讀速度快語速也快,初次會見當事人時足足讓我震驚了他們的反應能力。游走于不同的辦案風格中,我深切感到自己在瀏覽文件中抓重點和反應的時間過長,在分析證據,查找漏洞的角度和深度明顯不夠。為了彌補自己的不足,這段期間我看完了律所中大部分的律師文摘,經常中午在會議室朗讀法律文書,不斷完善自己。
(四)緊隨實習腳步,深化實習印象
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律師的思維是敏銳與辯證。面對案件,律師
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著手解決。而面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喜歡討論,更喜歡與律師討論。律所中許多案件都是多位律師一起討論。好記憶不如爛筆頭,在實習中我備了一個筆記本,每天回到住處都習慣將當天的心得體會記錄下來。之后,堅持閱讀相關法律書籍。與這些優質律所接觸后,我更加體會到律師應該是通才。做建筑案件就需要學習建筑結構工程承包等相關知識,僅僅憑借法律知識是辦不了案件的。例如跟著黃律師辦案時他所代理的工程款的糾紛,在這個案件中需要清晰的分辨不同建筑材料的施工費用,工程高度的費用標準,許多建筑專業的名詞都是第一次聽說。
律師需要擁有縝密的思維、熟練的業務技巧和淵博的法律以及相關行業的知識。這就要求他們具備較高的文化素質。同時,法律代表了公平正義。律師是法律職業者之一,律師的職業道德必須得到嚴格遵守。作為自由職業者,在得到自由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沒有最低工資保障,所獲得的一切都得靠自身的業務努力。在外行看來,律師的社會地位較高,但在中國法律職業環境中,在公檢法律師這些行業里,律師多數處于弱者的地位。某些律師,在相對惡劣的執業環境中,放棄了自身的職業操守,淪為訴訟惡棍。誠然,各行各業都有自身的難處,律師秉承公平正義,但律師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師服從的是法律,看到的也是因由證據和程序所體現的公平正義。跟隨著多位律師會見當事人或是進出法院旁聽法庭辯論過程或是出入公司,周邊出現的不是書本上描述這里是公平正義那里是程序嚴格遵守,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總有一些事讓你覺得人的主觀能動性真是偉大。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我所學的都是大法或者說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但在具體實務中,有很多起作用的其實是部門規章或者某個具體規定。法律是上層建筑,實務性很強,每年兩會過后都有新法產生,各部門各行業都在摸索中不斷改革。律師的學習能力和接受能力始終得保持著高度自覺。在接受之后,又需要將文件上的與實際情況相協調,尋找平衡點和漏洞點。
在律所實習這段期間,我對自己大學四年的經歷感到愧疚。我立志加入法律職業者行列,卻沒能在本科階段最大限度的挖掘自己。辯論賽、控辯大賽、征文征稿基本不參加,所看的專業書籍少之又少,其他類的工具書也少有涉及。無論是知識層面還是技巧層面都與合格的法律職業者大有差距。大學雖說是自由的時代,大學生基本上也是成年人,但是大多自制的能力不怎么強,由被動到主動需要一個引導過程。我覺得學校及教師在相關方面應做些工作。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一個多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讓我了解到書本之外的法律。同時也讓我認識到學校之外的社會。周圍不再是清一色的學生,各個年齡各個職業各種素質不同的利益糾葛。律師是社會人,是社交家。不同的案件,不同的當事人,他們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律師們看多了都有點麻木。他們說即便是跟你談笑風生的當事人轉身也可能不是人。律師在執業中要注重保護自己,掌握更多的社交技巧。這次實習對我今后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這一點在實習之前和實習之后都得到了肯定。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事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律師事務所,感謝實習期間幫助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習給我的啟迪讓我繼續堅定認定自己的職業選擇。最后,我想向江西陽中陽律師事務所及全體律師表示感謝。謝謝律所給我提供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平臺,謝謝你們一路的提點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