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單位通知篇一
一、培訓時間和地點
本學期,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第一期辦公軟件培訓的課程安排在綜合樓5樓教師培訓機房進行,上課時間為每周四下午2:30——4:30(注:如有特殊情況,上課時間另行通知)。其余時間教師可自行到教師培訓機房練習,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安排專人負責輔導。
二、培訓內容
操作系統及常用軟件的科學操作;word20xx常用功能及重難點工具詳解;powerpoint20xx幻燈片專業制作技巧;excel20xx表格數據處理;(后附詳細培訓內容及時間安排)。
三、培訓人員及證書頒發
各系選派4-5名青年教師參加培訓(名單10月16日前報教務處215辦公室),參加培訓并通過結業考試的教師,將獲得由教務處頒發的結業證書。
能否熟練掌握現代教育技術,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保障,也將逐步納入到我院教學質量工程評審體系當中。希望各教學單位,能夠充分重視培訓的重要性,認真組織。
單位通知篇二
各建設監理單位:
為了貫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列》,規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和材料的見證取樣和送檢工作,保證工程質量,經研究決定于xxx年3月至4月在烏魯木齊市舉辦見證取樣人員培訓班。
一、培訓對象
參加本年度監理從業人員培訓班的學員和已取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監理員崗位證書》的人員。
二、培訓內容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見證取樣送檢制度》、《見證記錄》、《室內環境質量管理與控制》等課程。
三、培訓地點和時間
一班:新疆軍區第一招待所(新疆軍區博格達賓館)烏魯木齊市光明路253號,乘車路線:公交brt2號線、902路、14路公交車新疆教育學院站下車。聯系電話:xxxxxxxxx)。xxx年3月15日報到, 3月30日至31日上課。
二班:宇豪海逸酒店 (烏魯木齊市西八家戶路670號,聯系電話xxxxxxxxx)。3月18日報到,4月2日至3日上課。
三班:頤海大酒店(xxx路89號衛星廣場對面,有brt4號線、68路、18路、98路、913路、304路,電話:xxxxxxx)。3月21日報到, 4月5日至6日上課。
四班:頤海大酒店(xxx路89號衛星廣場對面,有brt4號線、68路、18路、98路、913路、304路,電話:xxxxxxx)。3月24日報到, 4月8日至9日上課。
四、培訓費用
培訓費(含教材、證、章費)每人400元(交現金),上課地點可安排食宿,費用自理。
五、報名所需資料
1、參加本年度監理從業人員培訓班的學員持聽課證報到。
2、已取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監理員崗位證書》的學員,持證書原件報到。
3、一寸照片2張。
xxxxx
xxx年3月2日
單位通知篇三
10月是收獲時節,同樣,20xx年10月也是碧海藍天豐收季節,這個月會員卡銷售創出佳績。其中,男賓部員工王揚揚表現突出。他在工作中加班加點、盡職盡責、開動腦筋、吃苦耐勞,這種主人翁精神不僅獲得顧客高度滿意,也為員工樹立了典范。為激勵先進、強化服務意識、持續提升業績,公司決定對王揚揚通報嘉獎、獎金獎勵。
獎金如下:
1.10月個人總售卡108000,提成1944元。
2.售卡成績第一,按公司制度獎勵300元。
3.董事長特別額外獎勵500元。
希望王揚揚在今后工作中,再接再厲,戒驕戒躁,珍惜成績和榮譽,把榮譽當做新起點,以更為飽滿熱情投入到日后工作中。也希望其他同事以他為學習榜樣,切切實實地增強服務意識,團結協作,共同努力,再創輝煌!
特此通告!
碧海藍天餐飲洗浴娛樂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長:
20xx-11-12
單位通知篇四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注意:員工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員工的離職申請,或者不批準員工的離職申請。但員工在主張自己的權利時,也需要證明自己確實提出過離職申請,比如留存領導的簽收或者快遞回單、郵寄信件回單等等。證據全的,滿30天后,員工就有權辦理離職;公司逾期未辦理的,需要賠償因此給員工造成的損失。
無須提前通知的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注意:勞動者因單位過錯提出解除時,要注意最好在辭職通知中列出單位的過錯內容,否則很可能會被認為是第三十七條的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