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租房合同電子版篇一
乙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店面出租協議書樣本:
一、被租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_____間。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后,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10日內,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
三、租金每年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于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一次性將租金交齊,交不齊則視為違約,每超過一天,乙方應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罰款賠償給甲方。
四、租賃期房屋的修繕。房屋屬人為的損壞由乙方及時修繕,由于不可抗拒的損壞,由甲方及時修繕。
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其它任何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店面出租協議書樣本的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無權將房屋轉租給第 三者或相互對換房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將房屋使用權交付給第三者,本合同對原乙方與房屋使用權者繼續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等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所租房內外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如果確需改造或增設其他固定設施,應征得甲方同意后再進行,所需經費由雙方協商,合同期滿時,乙方如需拆除,需將房屋恢復原樣,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補償。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政策變化,市里統一規劃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本合同即終止。乙方要積極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紀守法,講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好室內外衛生。水、電費及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衛生、工商、稅務等)由乙方自行繳納。
十一、甲方責任1、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否則每超出一天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10% 的經濟損失。
2、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不得無故終止合同(第九條除外),否則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10%的經濟損失。
十二、乙方責任1、不得利用租賃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擾和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其它設施,根據造成的后果,賠償其經濟損失。
4、合同終止后要及時搬出,否則按租賃房屋繳納租金,并處以租金的10%罰款。
十三、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店面出租協議書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備注:租金由甲方簽約人按年收租,并開具收據,如乙方違背,處以租金的50%罰款,甲方有權立即收回出租門面。)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手印:
手印: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電子版篇二
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房 主):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 __(簡稱本房產),出租給乙方作____ ____使用。雙方約定本房產的租賃期為_ _年_月__ 日起到_年 月_ _日。共計___個月。
、本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小寫:¥__ __),租金每半年結算,分兩次付清。
、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第一次于年 月 日前支付元,第二次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元。
、乙方租用本房產后應注意以下事項:
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糾紛。
1、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不做違法亂紀的活動,若有違反法律,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拉、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措施不當造成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并按違約處理。
3、屋內用具不得損壞、丟失,否則,照價賠償。
4. 現金等貴重物品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甲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擅自無故收回租給乙方的房屋,如有類似行為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時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費用。
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于違約。如有此類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收回房屋。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1 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3__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續租協議還未簽訂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不再簽約續租。
、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房屋和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賠償相應金額。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本房產。
(1)擅自將房屋轉讓,對外投資入股或與他人調換;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
若甲方依上述第1、2、3項約定而解除合同,并有權追述乙方法律責任。
、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租房合同電子版篇三
承租方
1、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
2、審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賃證》;
3、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
1、查看身份證明,外省市人員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證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約定不得有違法行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沒有房屋所有權合法憑證;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見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于違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經抵押未經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電子版篇四
合 同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平泉路平泉小區一棟七門402室。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1800元,半年9000元。另付押金1000元,
共計10000元.
(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終止,需乙方繳納的費用沒有拖欠,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五、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七、在租賃期內,取暖費由甲方出,其余費用如水電、煤氣和物業費等費用,均由乙方出,如果租賃期過后,水電煤氣物業費等費用沒有拖欠,1000元押金完全返回給乙方。 (入住時的水電數字:電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簽字:xxxxx 乙方簽字:x xxxxxx
聯系方式:xxxxxx 聯系方式:xxxxxxx
20xx年 月 日
租房合同電子版篇五
租房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什么是可撤銷可變更合同?
遺囑人生前可變更、撤銷其原來所立遺囑。當遺囑人死亡,遺囑生效,遺囑繼承人只能接受繼承或放棄繼承,而不能撤銷、變更已生效的遺囑。夫妻雙方共立遺囑,約定互為繼承人,此時一方死亡,在世的另一方即為遺囑繼承人,其無權撤銷、變更共同遺囑中已生效部分。
20xx年3月2日,牟xx與其丈夫盧xx共同訂立了一份公證遺囑,將夫妻共有的兩處二層沿街樓作如下處分:(一)夫婦一方死亡后,先死亡者遺留下的房產份額由健在的老伴繼承;(二)夫婦倆均死亡后,一號沿街樓由其子繼承,二號沿街樓由其兩個女兒共同繼承;(三)夫婦倆健在期間,可共同變更、撤銷遺囑;夫婦倆一人健在時,可以自行變更、撤銷本遺囑;(四)本遺囑第一項在夫婦一方死亡后生效,第二項在夫婦倆均死亡后生效。20xx年,盧xx因病去世。20xx年3月23日,牟xx向公證部門公證撤銷了前述遺囑,但其認為遺囑第一項已經生效,其已基于繼承取得了房產物權,并與其子女就房產繼承發生了糾紛。牟xx遂以其三名子女為被告訴至日照市嵐山區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確認涉案房產已由其繼承、歸其所有。
嵐山區人民法院認為,牟xx與盧xx共立的遺囑明確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權撤銷該遺囑,表明遺囑人已將遺囑撤銷權授權其配偶享有,故牟xx在其夫盧xx死亡后撤銷遺囑,符合盧xx的意愿,該撤銷行為合法有效;因遺囑已被全部撤銷,故牟xx請求按照遺囑繼承,并確認涉案房產歸其所有,無合法依據。
嵐山區人民法院判決為:駁回牟xx的訴訟請求。
牟xx不服一審判決,向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盧xx死亡后,遺囑第一項已生效,涉案房產中盧xx的份額發生繼承,牟xx作為遺囑第一項指定的唯一繼承人并未明示放棄繼承,應視為其接受了繼承。此后,牟xx雖公證撤銷遺囑,但遺囑第一項此前已生效,涉及的房產發生繼承,該項遺囑已無撤銷之可能,且牟xx作為該項遺囑的繼承人而非遺囑人,對于涉及該部分遺產的遺囑第一項亦無撤銷權,故牟xx公證撤銷遺囑的行為對遺囑第一項不發生效力。
20xx年5月15日,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確認牟xx繼承了盧xx遺留的房產份額,并取得整個房產的物權。
共同遺囑是指兩名或兩名以上的遺囑人共同設立的遺囑。司法部《遺囑公證細則》第十五條規定了遺囑人堅持申請辦理共同遺囑公證的,共同遺囑中應當明確遺囑變更、撤銷及生效的條件。共同遺囑在形式和內容上若不為法律禁止,不違背公序良俗,系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符合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關于民事法律行為構成要件的規定,認定遺囑有效并無法律障礙。
本案即為一起因共同遺囑的撤銷而引發的家庭糾紛。盧xx死亡后,牟xx經公證撤銷了共同遺囑,但對于遺囑中夫妻互為繼承人的遺囑第一項,是否能夠撤銷,牟xx與其子女持不同觀點,這也是本案的訟爭焦點。
對于遺囑的撤銷和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九條規定:“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其第四十二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根據上述有關遺囑撤銷、變更的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遺囑人撤銷遺囑的方式可以是立新遺囑撤銷原遺囑,或書面聲明原遺囑無效,以及以具體行為表明撤銷的意思,但須遵循“新遺囑取代舊遺囑”、“公證遺囑須經公證才能撤銷”的原則,而且,有權撤銷遺囑的是遺囑人本人,遺囑人有權撤銷的是其自己原先所立遺囑。上述法律、司法解釋條文中“以最后的遺囑為準”、“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及“遺囑人生前的行為”的表述,進一步說明撤銷遺囑須為遺囑人生前的行為,且撤銷須系針對尚未生效的遺囑。
本案中,因盧xx死亡的事件發生,遺囑第一項已經具備生效條件,并據此發生繼承。很顯然,盧xx系該項遺囑的遺囑人,牟xx系該項遺囑的繼承人,其作為繼承人取得了涉案房產物權。在繼承發生前,并未發生遺囑第一項被撤銷的情形,在盧xx死亡后,牟xx作為繼承人更無權撤銷盧xx的遺囑。現遺囑第一項已經生效且繼承也已發生,牟xx公證撤銷遺囑的行為對該項遺囑不發生法律效力。但對于涉案遺囑的第二項“夫婦倆均死亡后,一號沿街樓由其子繼承,二號沿街樓由其兩個女兒共同繼承”,因牟xx仍健在,該項遺囑尚不具備生效條件,而且其中的“一號樓、二號樓”在盧xx死亡后均已歸屬牟xx個人財產,牟xx有權自由處分,包括撤銷該財產之上所立遺囑,因此,遺囑第三項中的“夫婦倆一人健在時,可以自行變更、撤銷本遺囑”,實際上針對的就是遺囑第二項,本案應認定牟xx經公證撤銷了遺囑第二項。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法釋[20xx]11號,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后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怎么處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原告(反訴被告)薛xx,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xx路x號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魯,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盧愿光,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李xx,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天河區銀河xx橋x號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xx,廣東xx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反訴被告)薛xx與被告(反訴原告)李x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張xx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反訴被告)薛xx的委托代理人王思魯、盧愿光,被告李xx的委托代理人王xx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反訴被告)薛xx訴稱,我與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我與被告在合同中約定:被告租給我位于廣州市白云區心誼路51—53號首層,建筑面積65平方米(前廳、樓梯間),首層建筑面積(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層1100平方米建筑面積;我租賃該房屋經營小童羊食府;租賃期6年,從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當于2個月租金的數額,租金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簽訂時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應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與被告在原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在原合同不變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層(后座)建筑面積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總計租金為每月6392元,協議押金為12784元。我與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該物業的目的是經營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經承諾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被告作為該物業的產權人,為租賃物業辦理臨時商業用途是被告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協助義務,如僅是協助義務,被告不必負責費用,雙方也不必多此一舉在該條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為該物業辦理商業用途時,被告卻意圖以“協助”的字樣逃避義務。《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簽訂后,我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分別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賃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計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為小童羊食府的經營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業裝修(該裝修損失非經過折舊后的評估價值為1157271元),辦理了消防許可證、臨時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多次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協助我辦理租賃物業臨時商業用途等相關手續,導致上述經營場所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我為催促被告履行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的義務,多次與被告商談,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卻出爾反爾,不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為此,我委托律師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發《律師函》給被告,明確要求被告協助我辦理租賃
租房合同電子版篇六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 元(大寫: 萬元整)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向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房屋使用期間的(水費/電費/暖氣費/燃氣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房屋維修費用/新增幼兒園教育設施費)等相關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物業收費標房屋所在社區的多層住宅收費標準收取。
(三)房屋維修自交付乙方房屋之日起至國家現行規定的房屋保修期限內,由甲方負責維修。
(四)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按國家法律規定應有乙方應承擔的正常經營過程中的相關費用除外)。
交付: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現狀照片后視為交付完成。
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可動獨立設備用品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
(一)租賃開始后,乙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甲方應保障該房屋主體結構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二)乙方對幼兒園管理、教育疏忽出現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安全及修復責任。乙方人員在使用過程中損壞的房屋設施,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三)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承重結構、水路、電路、天然氣及暖氣管道,如有改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其他設施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四)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拖期維修造成乙方人員安全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六)屬于易損部件的,如水嘴、燈泡、開關、下水道堵塞等,甲方不承擔維修責任。
(七)在保修期內,甲方每半年進行一次房屋狀況查驗,發現問題,當場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確保配合維修,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八)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報修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需乙方人員搬出房屋超出1日時,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租金作為違約金處理。
(二)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有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內甲方將該房屋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時,應當事前 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受讓的權利。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60 日內。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該房屋:
1)逾期不支付房屋租金 日以上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伍仟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年租金的日萬分之 貳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過錯責任程度承擔賠償責任(乙通知甲方維修,甲方書面表示承擔維修費用時除外)。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
(四)其他:提前收回房屋與提前退租,自對方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清算, 日內交房,按以上合同條款約定,視為合同到期方式處理。本協議履行之日起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五年內提出退租,保證金不退還。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并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代理人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范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其中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二)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出租方代理人: 承租方代理人:
租房合同電子版篇七
房屋所有人(甲方):
房屋租賃人(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貴州省貴陽市金陽新區碧海花園十二組團(黎陽家園)15號樓3單元403室住房一套,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租期月(年,時間年月日至年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押金為人民幣)元。在簽訂合同之日乙方應付半年租金及押金,付款期限從甲方通知為準,三日內付清。逾期一日交滯納金(房屋租金1%)。逾期不交合同自動解除,押金不退,甲方立即收回房屋。
二、在乙方能遵守下述3-7條情況下,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人民幣()元。
三、在租賃房屋期間,使用該房屋所有產生的水費、電費、煤氣費、物業管理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將該房屋收回,并且不退還租金及押金。
五、乙方應愛護房屋內外的各種設施,不得破壞房屋整體結構,如有損壞,所產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該房不能用作非法活動場所,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不退還租金及押金。
七、該房屋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租賃房屋的情況下應優先考慮乙方,但租金將隨行就市。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日期:聯系電話:
乙方:日期:聯系電話:
租房合同電子版篇八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xxxxxxxxxxxxx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 xxxx路xxx號 xxx樓整層、xxxx北面4間辦公室、xx號會議室及商鋪。
2、出租房屋建筑面積總共為: xxxxx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擁有該房屋的完全產權,乙方應提供轉授權經營證明文件,包括被轉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公司執照復印件、企業代碼證復印件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為 xxx 個月,自xxxx年 xx月 x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營業職場等用途。
3、租賃期滿前1個月,雙方再協商租賃事宜,乙方有有限租賃權。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起算日為:xxxx年 xx月 xx日。
2、租金為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為 元,大寫: , 個月租賃期的總租金為 元,大寫: .本租賃期內,租金不做調整,租賃期滿后,如乙方續租,則租金單價上調15%.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租賃合同簽訂后,乙方在20天內一次性支付 個月的租金。
4、甲方須提供國家認可的專用房屋租賃發票,在房屋租賃過程中產生的印花稅雙方各承擔50%.
第五條 交房
1、甲方須在 xxxx 年 xx月 xx日前將該房屋交于乙方使用。
2、乙方在合同期滿后如無續租意向,乙方應在期滿3個月前通知甲方,并在20xx年4月24日前將房屋歸還于甲方。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的繳納
水電費、暖氣費等相關費用:按國家標準由甲方代收。(自甲方通知乙方三日內,乙方必須按時繳納)xx年標準如下:
即: 冷水費3.7元/噸( 結算一次) 計量器現讀數:
電費1.2元/度( 結算一次) 計量器現讀數:
暖氣費4.8元/平方( 結算一次)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2、甲方在租賃期內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維修
3、甲方須按時將房屋交與乙方使用
4、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租賃房屋期內,水、電、暖氣等正常供應。
5、甲方負責保證租賃給乙方房屋的安全保證,如發生被盜,甲方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自主經營權
2、乙方在簽訂租賃協議的同時,必須遵守大廈管理的相關規定。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做好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房屋內設施和其設施的完好無損。
4、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違紀等行為,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裝修,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如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不能恢復,甲方有權扣除押金,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6、乙方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其他任何更改時,須經甲方同意。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甲方交房時的設備、設施在無損壞、清潔并適宜租用的良好狀況下交給甲方。
8、乙方可以在甲方指定的位置設立廣告牌,但乙方必須提前辦理好相關的城管等經營手續;乙方所做的廣告牌必須符合安全標準,如出現因廣告牌掉落等原因損壞車輛及傷及他人安全等事故,其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所做廣告牌字樣不能超過本大廈的廣告牌字樣。
9、租賃期間,所租賃房屋內的水電暖等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維修。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權益被依法征用的;
3、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4、該房屋損壞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移轉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2、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損失。
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貳拾萬元整)甲方如在合同期內將房屋轉租給他人或收回,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貳拾萬元整)
5、在租賃期,乙方不能向甲方及時繳納房屋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關經濟賠償責任。
6、人力不可抗因素導致責任除外。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
合同期滿,乙方如需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賃期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方持有兩份,乙方執兩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電子版篇九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月日起至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
3.付款方式:按現金/季支付,另付一個月押金,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租賃期內的所產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暖氣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 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只準做居住使用,不得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3)乙方不得無故拖欠房屋租金;
(4)連續兩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氣等費用,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2.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4.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