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對某一特定時間段內的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情況加以回顧和分析的一種書面材料,它能夠使頭腦更加清醒,目標更加明確,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寫總結吧。總結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總結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模擬法庭個人總結模擬法庭個人心得實用篇一
_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經營日用百貨的大型綜合性零售企業。經營商品類別眾多,同時每類商品的花色、品種、規格齊全,實際上是許多專業商店的綜合體。從日用品到食品,從工業到土特產品,從低檔、中檔到高檔品都經營,綜合性強。它又是高度組織化的企業,內部分設商品部或專柜,商品部相對獨立,可自己負責商品進貨業務,控制庫存,安排銷售計劃。
_有限責任公司原來是_新區首屈一指的國營百貨商店,經過多次轉制,轉變為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公司重新裝修了原來的百貨大樓,又在大樓東側臨近新城_市場的地方,蓋起了_商場。_商場屬于出租攤位的大型商場,主要經營服裝鞋帽和小百貨等。
二、實習的基本情況
工作崗位:銷售助理、內勤
工作內容:
1、以定點巡回、直接銷售的方式,將產品買出。
2、策劃特別活動,如在圣誕、元旦、春節、端午、中秋等大型節日的各種主題促銷策劃;各種活動中的退傭、折讓計算的協助辦理。
3、負責各類銷售指標的月度、季度、年度統計報表和報告的制作、編寫,并隨時答復領導對銷售動態情況的質詢。
4、負責收集、整理、歸納市場行情、價格,以及新產品、替代品、客源等信息資料,提出分析報告,為部門業務員、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5、協助領導做好上門客戶的接待
6、負責客戶、顧客的投訴記錄
7、成銷售經理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8、各種報表的統計、匯總、報告的打印轉發以及衛生。
工作狀態:剛開始做銷售的時候,幾分新鮮幾分迷茫幾分緊張,最初有很多地方都需要前輩們的幫忙,所以很著急,自己學過的東西完全沒有用武之地。一個禮拜后,我對單位的各個部門和相關的流程基本清楚了,業務上也越來越熟悉,開始變的自信,我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成功的,在過去的時間里,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努力。經常會和客戶之間進行交流,像在節日里發上一條祝福短信,或是打電話進行產品售后服務。起初覺得自己并不適合做銷售這一行,可是在過去的時間里,我發現銷售也是一門很大的學問。我端正了自己的態度,從頭學起,態度是做好銷售的秘密法寶,對同一件事情不同看法下產生的不同結果。態度決定一切,不同的態度,產生的人生體驗和結果是截然不同的,因為心態可以影響我們如何看待事物。可以影響我們的認知方法。態度是一個奇妙的東西。它會產生神奇的力量,不同的人生心態可以幫助我們戰勝自卑和恐懼,可以幫助我們克服惰性,可以發掘自己的潛能,提高工作的質量和效率,走上成功的道路。我會虛心向上司和同事學習,執著并有激情的做好銷售工作,對自己有信心,對公司有信心,對產品有信心,不隨便跳槽,善待自己的每一份工作。
三、實習體會
這次的工作,我接觸到了一些不同銷售模式。這也同樣刺激了不同心理的消費者,例如:贈品制、代金券等等,也是很多銷售方法,使我大開眼界。這次的工作使我走出了自我封閉的世界,敢于接觸更多新事物和形形色色的社會人,一步一步成熟,一點一點不再畏懼,不僅是長大而是一種成熟。經過重重考驗,我終于成為單位里的一員并堅信任何的工作機會都能給我帶來課本上無法得到的知識,所以在工作中我多聽多學多做,積極按時超量完成任務。
這次工作,使我看到了社會的復雜,了解到為事的不易,更加堅定了我為自己的目標不斷努力奮斗的決心與信心。我充分意識到只有不斷充實自己,才能有強大的競爭力,才能塑造理想中的自己,教我懂得人要打拼出一片屬于自己的天空。在他們身邊,使我增長了許多見識,也懂得了許多做人的道理,也是我更清楚的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和缺點。所以我要在今后的學習和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素質,努力學好自己的專業技能。
要想成為一名合格人才,必須跨出校門,走向社會,把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應用于實踐,從實踐中不斷分析、總結,從而提高自身解決問題的能力。參加社會實踐,對我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有著很大的幫助,對我們的事業心、社會責任感也有一定的幫助。同時我也深切地感受到“知識無限,能力有限”的涵義。
我也體會到了工作的快樂,同時也感到了所學知識的不足,在以后的日子里必須繼續更加努力學習,學好專業知識,全面發展自己,在實踐中長知識求發展。在以后的日子里,不可避免的,我還將面對更多的問題,將承擔更大的責任,并在其中更加成熟和真正走入社會。而這次工作,就算是我走向社會的第一步吧。
模擬法庭個人總結模擬法庭個人心得實用篇二
進入大學這近三年的時間里,我們對法學已經有了一個系統的學習,法學的基礎理論素養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離法律實踐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說是理論與實際脫節。大三的第二學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的學習法學這一專業,做到法學理論與法學實踐相結合,我們以模擬法庭的形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這次模擬法庭,我們以張磊故意傷害一案作為案例,我們運用這近三年來學過的有關知識具體的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認真做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為使得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保證法庭審理的莊嚴神圣,在正式飾演前我們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練。值得欣慰的是,我們的模擬法庭實踐得很好,可以說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通過這次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另外,在這次模擬法庭實踐中,非常榮幸的是我扮演了辯護人的角色,這對我來說是一次非常難忘的經歷,它讓我真實的體驗到了辯護人的風采,這對我來說是我走進法律實踐的一次預演,我竟會永遠記得這次經歷的。
在這次模擬法庭中,作為辯護人的我主要談談以下的幾點體會:
首先,作為辯護人應該抓住案件爭議的焦點,對爭議的焦點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辯護。在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中,張磊故意傷害一案的爭議焦點主要是張磊的年齡問題。本案當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構成輕傷,如果法院認定張磊年滿十六周歲的話,那么張磊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如果張磊未滿十六周歲,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張磊就不構成犯罪了。因為《刑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年滿十四未滿十六周歲的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才負刑事責任,很明顯構成輕傷的故意傷害,未滿十六周歲的人是不負刑事責任的。所以,如果我做無罪辯護的,就必須證明我的當事人未滿十六周歲,本案的爭議就自然而然的應圍繞被告人的年齡問題而展開。作為辯護人的我必須明確本案的爭議焦點,如果我不能抓住這一點的話,而是把精力放在無關緊要的問題上,那么必定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俗話說“用刀用在刀刃上”,作為辯護人分析問題更也應到做到這一點。
其次,作為辯護人我體會到了有利證據的重要作用。“以事實為依據”是我國司法審判的重要原則,認定某個事實,需要證據,證據是整個訴訟活動的基礎和核心,我們甚至可以說證據訴訟結果,這在刑事訴訟中尤為明顯。在刑事訴訟中,一個合法有效而有力的證據很可能就決定一個人的有罪與否,甚至是生命的保留與否。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也不難發現證據的重要性,為證明我的當事人有罪,公訴人費盡心思的找了一系列的證據來證明我的當事人的主觀惡性以及傷害被害人的事實,如果證據不重要的話,公訴人也就不會費那么大的勁來找一系列的證據了。作為辯護人自然也應更加重視對被告人有利證據的運用,在張磊故意傷害一案中,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主要就是張磊的戶籍證明。在掌握了這一證據時,并不能如釋重負,因為公訴人也出示了醫院的出生證明和工作日記,這對張磊的年齡問題的認定自然有不可小覷的證明作用。這就需要向法官證明誰提供的證據更應該被采納,為了達到這一點,辯護人就應當對證據的證明力問題了如指掌,并運用相關的法律規定來說服法官。在本案中,作為辯護人的我就是利用《民通意見》第一條的規定,來證明關于張磊的年齡問題的認定,戶籍證明的證明力高于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的證明力。所以說掌握對被告人的也有利的證據,并合理的運用,充分發揮證據的重要作用對辯護人來說至關重要的。
最后,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體會到作為辯護人掌握辯護技巧也是很重要的。雖然大家常說“事實勝于雄辯”,但是作為辯護人必須知道事實自己并不會說話,如果只需要事實就能解決案件的話,那么還要辯護人做什么呢?事實是處理案件的依據,但是更需要雄辯來辨析事實,作出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明。辯護人在辯論時應當注意辯論切題、抓住要害,做到主題明確、論點集中、言簡意賅,在發表言論時應當注意語言清晰、快慢適宜,語言柔和,切記趾高氣昂、態度生硬,在談論到實質性問題時要堅持原則、據理力辯,注意身為法律人應該具備的穩重的心理和語言上的氣勢。在這次實踐中我真實的體會到了作為辯護人的辯論風采,有的放矢的辯論表現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維,語言的恰當運用調節了枯燥無味的生活,語調的變換又為法庭辯論增加了幾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就是幽默語言的閃現,也為法庭辯論增加了一個亮點。
這次的模擬法庭實踐,除了學習到了一些知識外,我還收獲了一段美麗的回憶,散發著汗水的味道,飄蕩著童真般的歡笑,還有孩子般的打鬧。在這兩周的時間里,為了做好這個模擬法庭的法律實踐,我和我的同伴們協同共進,朝著一個目標努力著,流下了共同的汗水,我們也曾為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而爭論著,像孩子一樣,有時還會忍不住把吵架的氣勢拿出來,管他淑女不淑女,和他們爭個面紅耳赤的。現在轉過頭來想想,總會忍不住的笑笑,有時見了他們還會拿出來取笑一番。這段經歷我想我們都會珍藏在心底的,偶爾拿出來在陽光下曬曬,品味里面的點點滴滴。
模擬法庭個人總結模擬法庭個人心得實用篇三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于刑事類案件,對于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于20xx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獲,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并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按照x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我們以張麗醫療事故案為案例,具體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做好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
在本案的審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議庭筆錄員,被害人王燦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點,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張麗,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本人就舉證責任倒置這一問題談一下心得體會。
模擬法庭個人總結模擬法庭個人心得實用篇四
近年來,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時有發生,各種校園暴力、搶劫、偷盜等案件屢見不鮮,為了使青少年朋友充分學習到法律知識,感受法律的權威,所以設計了模擬法庭,來讓學生通過扮演角色,運用法律知識,增強法律素質,提高法律意識。
因為時間有限,讓學生利用課下的時間,網上搜索有關模擬法庭的
模擬法庭個人總結模擬法庭個人心得實用篇五
20xx年11月3日,法學院法律協會模擬法庭活動在五號樓六樓模擬法庭順利舉行。此次活動法律協會主辦,并得到了學院的大力支持。模擬法庭是法學院的專題活動,目的是通過此次活動豐富學生的法律專業知識,把書本上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努力探索,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把新疆財經大學法學專業及法學學子的風采向全校師生展示,同時,對在校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增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在本次的模擬法庭中,我們選取了此次模擬法庭活動于10月初開始籌備,法律協會專門組建了“模擬法參演人員小組”,并做了詳細而具體的分工,總負責人、審判組、表演組、宣傳組、外聯組和后勤組各司其職。負責人于10月中旬開始尋找案例,案例是整個模擬法庭最重要的部分,案例的質量直接決定了整個活動的進程和效果。案例未確定,其他的工作就很難開展。因此,尋找和確定合適、恰當的案例成了整個活動的首要任務。法律協會各個負責人開始與成員合作搜集案例,經過近一周的努力,我們確定了幾個案例作為候選案例,經過老師和師兄師姐的篩選,十月下旬終于選定。由于時間緊迫,扮演角色的同學經常利用課余的時間在教室里討論案情。案例確定后我們又開始查找視頻與資料改寫劇本,這是最考驗我們的地方,因為劇本的好與差又將決定活動的精彩程度。時間緊,任務重,大家只能利用周六、周日的時間商討劇本,并分工合作,寫完了修改,修改后再寫,如此反復直到案情有曲折,合情合理為止。應該說,一本完整的模擬法庭案例劇本是集體智慧的結晶。
在選擇案例和寫劇本的同時,表演角色的同學也在忙著確定各部分演員。他們周六、日的時間在空教室進行角色揣摩,主要從肢體語言,表情,談吐,氣質,聲音等部分進行基本訓練。10月下旬開始指導演員進行排練,由于排練涉及的人數較多,加上大家都有課,因此排練時間和地點的協調和確定都需花費一番功夫。排練時要讓每一位演員對號入座,熟記臺詞,投入到劇情中去,言行舉止自然得體大方,并且與其他演員相互配合,相互協調。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加上負責人的言傳身教,演員們的表演已達到較好的效果。法律協會挑選法官,書記員,律師,陪審團等角色的人選,根據案情的專業度和復雜程度確定演員并安排他們全身心投入到審判中,排練中我們覺得最困難的是審判人員進入角色比較困難,言語平鋪直敘,沒有抑揚頓挫的感覺,肢體語言不夠得體自然大方,讓人覺得別扭和尷尬。對此,扮演審判人員的同學也可謂費盡心思,找來庭審現在的視頻及圖片集體觀看,學習,討論,經過多次的觀摩、演練,法官,書記員,檢控官和辯護律師的表演在氣勢,言語,動作,走位等方面均有了極大的改進和提高。
法律協會宣傳部成員則負責宣傳此次活動,制作網頁(法律協會微博及微信),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影響力,吸引更多的同學參與到活動中來;外聯部成員則負責邀請觀摩同學,還有文字材料的打印,裝訂及整理等工作。
活動當晚的流程大概如下:主要負責人大概介紹案例案情,介紹法律協會成員代表在活動中擔任的角色——案情重演——第一場庭審——中場休庭(提問觀眾并進行討論)——第二場庭審——宣判結果——尾聲——負責人點評——結束。
總的說來,此次模擬法庭活動選擇具有社會爭議較大的案情,敢于嘗試,敢于突破,基本上達到了預期的效果,達到了各成員展示法學專業及法學學子的風采,并對在校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增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的目的。但是,活動也存在和暴露了一些問題和不足。首先是由于時間緊迫,案例的選擇和劇本的完善不夠理想,集中表現在案情過于復雜,證人過多,辯論的重點不夠突出等。另外,本次活動的宣傳做得不夠,其他學院的同學參加的人數不是很多,最后是工作的效率不夠高,分配工作不夠合理等等。通過總結本次模擬法庭活動中的得與失,積累經驗,以便把下次的模擬法庭活動搞得更成功。
本次活動把整個12級與13級學生的團結程度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加強了彼此之間的交流與溝通,提高了整個年級的積極性和協作性,也增進了與高年級和低年級的互動。我們相信,在學院各老師與個學長學姐直接指導下,我們一定能再接再厲,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把活動搞得更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