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重慶個人租房合同怎么簽篇一
[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118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實踐中存在的分歧] 在民事審判實踐中,因出租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糾紛,當事人往往提出兩種不同的訴訟請求:1、有的承租人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出租人與第三人之間的買賣合同無效。2、有的承租人請求人民法院依出租人與第三人之間的買賣合同所規定的條件,與出租人之間形成新的買賣合同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兩種不同的觀點]
多數意見認為:承租不能直接主張依據第三人購買房屋的條件取得房屋,只能請求確認所有人與第三人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對于同等條件應作寬泛理解,不僅是價格條件,還包括付款條件,以及出賣人(所有人)提出的其他條件等。
少數意見認為:優先購買權不能理解為優先締約權,考察其內容,應當包含優先買到的權利,否則優先購買權沒有意義,實質上體現不了對承租人權利的保護。另外,承租人主張依據所有人與第三人簽訂的買賣合同約定的條件取得房屋,法院不需要判決所有人與第三人簽訂合同,而是變更所有人與第三人買賣合同的主體,這種裁判方法和判決的執行都不會有法律上的障礙。
《中國民事審判前沿》,20____年第1集第168—169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編。
二、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體出賣房屋時是否享有優先購買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體出賣房屋時是否享有優先購買權的復函》(20____)民一他字第29號)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請示的關于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體出賣房屋時是否享有優先購買權的問題,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此均無明確規定。經研究認為:目前處理此類案件,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綜合考慮:
第一,從房屋使用功能上看,如果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與房屋的其他部分是可分的、
使用功能可相對獨立的,則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應僅及于其承租的部分房屋;如果承租人的部分房屋與房屋的其他部分是不可分的、使用功能整體性較明顯的,則其對出租人所賣全部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二,從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占全部房屋的比例看,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占出租人出賣的全部房屋一半以上的,則其對出租人出賣的全部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反之則不宜認定其對全部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
請你院結合以上因素,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妥善處理。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意見]房屋出租人整體轉讓建筑物,不能獨立于該建筑的部分房屋的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權,不應予以支持。
房屋出租人委托拍賣出租房屋的,出租人應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45條的規定,在拍賣七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以參加拍賣競拍的方式實現。
房屋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由實際租用房屋的承租人享有。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權的,不應予以支持。
三、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的優先購買權,應為購買自己承租的房屋,而不是出租人出賣的其他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____年第5期
法律規定的優先購買權,是指當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購買自己承租的房屋,對于出租人出賣的其他房屋,承租人不享有優先購買權。
重慶個人租房合同怎么簽篇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縣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的門面出租給乙方用于自主經營。該門面建筑面積共三層(地下室、一層、二層商業門面)____平方米。
二、租賃門面用途
1.乙方租賃門面作為合法商業門面使用。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五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店面第一、二、三年年租金為人民幣貳萬貳仟元整(22000)元整,前三年年租金保持不變,每年一次性繳清清一年(12個月)租金。以后年度租金金額根據周圍實際情況酌情調整。具體協議如下:第四年開始如市場商鋪入駐率達到50%以上,年度租金在前三年租金基礎上上浮20%,即每年年租為貳萬陸仟肆百元整(26400);如市場商鋪入駐率達到80%以上,年度租金在前三年租金基礎上上浮50%,即每年年租為叁萬叁仟元整(33000);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礎上上浮10%。以上租金均為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
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第一年度一個月的租金人民
幣:貳仟貳佰元整(2200),作為履約保證金。
支付方式:乙方需在本年度租期結束前一個月將下一年度租金一次性劃款至甲方銀行賬戶內,劃款憑證為收據。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抵付租金,并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百分之二十支付違約金。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當日將上述門面鑰匙交付乙方。
2.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房屋及設施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合同期內不得將乙方租用的門面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
3.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確保所出租門面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甲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購房合同復印件或房產證復印件。
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6.乙方需按時依據市場管理方要求交納承租門面的租金、電、物業稅費及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衛生、工商、稅務)等費用。
7.續租: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門面,乙方應確保房屋設施完好并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后。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搬離。
8.其它:乙方在合同期有效內如改變經營性質需和甲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不得自行轉讓、轉租出租門面房,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擅自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已繳納的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有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甲方可立即終止合同;乙方營業時如需臨時占用周圍公共面積,需和相鄰業主保持一致意見。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15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門面房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門面的。
(4)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門面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門面或門面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門面及門面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門面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及賠償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條款,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百分之二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八、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最后一年期,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各種費用應留存相應收據交接房屋時作為費用結清的依據。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八條肆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電話:電話:
證件號:證件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重慶個人租房合同怎么簽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個人租房協議書:
一、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
二、租賃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應于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余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 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后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個人租房協議書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