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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篇一
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嚴禁代人打卡。每個月推薦全勤員工,進行公布表揚和獎勵100元,所謂全勤是全月沒有遲到,早退,請假。延遲半小時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半小時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上班時間:
一、遲到、早退、曠工。
具體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簽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準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情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后,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貫徹,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核準缺勤,隱瞞員工缺勤情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并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不允許手寫、涂改,打完卡應按編號放在相應位置。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3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50元罰款并停崗處理。
7、上班時間內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規定憑放行條交到保安室才能離廠(各部門員工向部門主管請示批準,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向總經理請示批準,)。放行條應有部門主管的簽名同意,和行政簽名確認方可生效。否則當曠工半天處理。
8、若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行政人員請假備案
二、請假
1、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主管事前批準,并到行政部登記
2、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3、當月請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當月請假2天以上沒有全勤。
5、員工身體不適請病假,須告知主管,填寫[請假條]交給主管簽名同意,遇緊急情況先電話通知主管同意批準,病后上班應補回[請假條]。否則當曠工處理。
6、病假的請假條應附帶醫生證明,醫院病歷表正本,醫院發票。(經審核無誤后退還)
三、曠工
1、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
2、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3天(24小時)者被視為曠工,按曠工處罰。
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篇二
一、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10月至次年4月);
下午13∶30—17∶30(5月至9月)。
如有調整,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正常的工作日為周一至周五,周末實行雙休制。
二、遲到、早退考勤辦法
(一)員工每天到崗后在公司門口考勤機打卡,員工忘記打卡時,上交忘打卡說明(不包含非公事遲到),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后,交行政部留存,如未填寫,按遲到處理。員工忘打卡一月不超過兩次(含兩次),兩次以上按事假處理。
(二)員工到上班時間未到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提早離開視為早退,無故缺勤視為曠工。
(三)遲到、早退15分鐘之內每一次扣20元;遲到、早退15鐘以上1小時以內,每一次扣3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日處理,曠工一律按實際工作天數扣除日標準工資的三倍。
(四)原則上公司允許員工每月3次遲到時間累計不超
過60分鐘,如超出此標準,公司將依據員工考勤統計給予經濟處罰。
(五)未經領導批準,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律按實際工作天數扣除日標準三倍工資,連續曠工3日或全年累計超過7日者,給予辭退。
三、病假考勤辦法
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應提前或于病假后上班二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由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病假5天內由總經理簽批,5天以上由董事長簽批)。病假需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的病假證明,公司扣除員工累計病假天數工資的一半。
員工因個人因素打架、斗歐等原因入院不享受病假。公司保留核實員工健康狀況、醫療證明的權利,以決定員工是否康復并適合原崗位工作。
四、事假、公出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事假應于請假前一日或假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認后,遞交行政部存檔。1天以內者報分管領導批準,1天以上者( 不含一天 )需報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者報董事長簽批。員工一年事假超過15天的,不享受公司年終獎。
(二)員工公出辦事,需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在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未在行政部登記的按曠工處理。
(三)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部門領導,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五、員工因加班調休的,需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填寫《調休申請單》,交至行政部,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六、此通知即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篇三
第一條、根據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要求,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應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午9點、下午5點準時上、下班制,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再另行通知。
第三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四條、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四次)。員工應親自打卡,開箱時間為每天上午8:40,關箱為下午18:00,上班打卡時間為上午8:40-9:10、中午12:00-12:30、下午13:45-14:10、下午17:00-17:30為打卡時間。因工作原因未打卡者,應與本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及時通報人事財務部。
第五條、考勤獎罰制度
①高管層:每月出勤工資為400元,違反出勤制度一次扣100元,兩次扣2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報批評。
②中管層:每月出勤工資為200元,違反出勤制度一次扣50元,兩次扣1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報批評。
二、員工考勤制度:
①員工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扣工資10元、10-30分鐘內扣工資20元,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每次扣當月工資的5%,提前30分鐘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每次扣當月工資的10元,提前下班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每次扣當日工資的5%。
②無任何原因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不得有代打卡的行為,一經發現代打卡者與被打卡者雙方均予以通報批評并按以下制度處理:第一次按30元/人次處罰、第二次按60元/人次處罰、第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③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工資的50元,并給予警告一次。
④員工無故曠工一日者,扣發當月工資的10%,并給予警告一次;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發當月工資50%;一年內曠工達到十天者,予以辭退。
⑤員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交于財務人事部備案。
三、每月從出滿勤的人員中以抽簽的方式抽出兩名,獎勵300元,并通報表揚。對于違反考勤制度的,每月懲戒一名,罰200元。并出海報張貼在一樓大廳。
第六條、全體員工(含管理層)外出辦理業務前必須向本部門登記(外出登記表),特殊情況可以電話通報部門主管或人事部,回公司補辦好相關的手續。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各部門每月月底將部門外出登記表交于人事部)
第七條、每年年終對全年沒有違反出勤制度的人員進行一次抽獎,獎金為500元,名額為5人。
第八條、出勤率作為全年進行評優選先的指標,先進個人評比必須是出勤率在100%,沒有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才能參加評選;先進集體的評比必須是全部門出勤率在90%以上,勞動紀律遵守率在90%以上的'部門才能參加先進集體的評比。
第九條、各分公司、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考勤記錄,填寫考勤登記表和外出登記表。
第十條、各部門人事管理員應于每月30號將各部門的x考勤情況表外出登記表和請假條交于財務人事部統計。由財務人事部將各員工的出勤情況,外出情況及請假情況與打卡記錄進行核對。無故未打卡一律按遲到或早退、曠工論處。
第十一條、以上制度從2007年10月開始執行,請各部門認真學習并遵照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篇四
各隊、站、中心:
為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增強工作人員組織紀律觀念,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在認真貫徹執行《工作人員考勤管理制度?》的基礎上,經局務會研究決定,特制定制度通知。
一、考勤管理
(一)全體干部職工應嚴格遵守單位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按時簽到、簽退。
(二)遲到、早退2小時以上及一月內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按曠工半天處理,10次以上(含10次)按曠工1天處理。
(三)全年遲到、早退累計50次及以上、曠工連續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10天、請事假一年內累計超過一個月或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的,取消當年評先評優、推薦后備干部資格。
(四)工作人員每周出勤情況由辦公室于下周一、二在公告欄予以公布,如有異議,請在公布期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每月將全體干部出勤匯總情況上報局主要領導。
二、請銷假辦法
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請假時先由分管領導同意并簽字,再經局長簽字后,將假條交到辦公室,方可離崗。需延長請假時間或因病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在上班后1日內補辦。請假返崗后及時通知辦公室并履行銷假手續。
注: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為嚴肅勞動紀律,加強考勤管理.
一、作息時間
1、實行8小時工作制.
2、嚴禁遲到、早退.?
二、請銷假制度
1、有事必須請假,否則按曠工計;?
2、請假分病假和事假. 3請假須...
福州恒鑫輕工制品有限公司文件 恒浦 hr 字(2014)第 001 號 考 勤 管 理 制 度 第一條 總則 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根據勞動法規要求,結合本公司工作的實際 情況,制定本考勤規定。
第二條 考勤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制造系統之相關部門,公司人員除總裁、副總裁、總經理、副總 經理外,其余所有人員一律列入考勤管理范圍。
第三條 工作時間?
1、公司得視營運需要,依勞動法令規定,采用標準工時、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時。
2、公司廠部實行每周 6 天工作制。
3、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生產需要調整。
4. 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 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作息時間 1、正常班 夏季(5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07:30-11:30 冬季(10 月 1 日到 4 月 30 日)08:00-12:00 13:30-17:30 13:30-17:30 2、倒班制和其他班次的作息時間,按生產實際情況另行制定。
3、如因特殊狀況需調整工作時間,必須報備行政人事部,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五條 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安排周休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考勤設置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請假。細分為事假、病假、產假、婚嫁、喪假、工傷假等。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因公在外辦事。
7. 調休。因加班太晚次日調休。
第七條、出勤管理
1、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打卡,打卡記錄為員工考勤依據。
a、 公司考勤采取指紋、 感應卡考勤方式, 員工入職時須到行政人事部錄指紋或領感應卡。
b、使用指紋打卡考勤的人員,如有指紋無法識別的員工,需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
c、使用指紋打卡考勤的人員,須注意如未等確認指紋識別是否成功即離開,造成無打卡 記錄的按缺勤處理,責任自負。
d、打卡時遇到卡機讀卡故障,卡或指紋問題打不上時,須于當時到當班保安處補卡簽字 并由主管確認,否則按缺勤處理。
e、凡出現有打卡但考勤無記錄的,須由當事人到人事組考勤負責人處查詢考勤系統的原 始記錄確認。
f、特殊崗如司機、外勤員工不打卡的須報經總經理批準。須另外出勤表登記。
2、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二次打卡的時距應在 15 分鐘以上,否則視為無效記 錄(夏季中午 11:30-11:50 為下班卡,11:50-13:30 為上班卡)
3、一日內無打卡一次視缺勤,個人忘打卡簽補卡次數每月不得超過 3 次,第 4 次罰款 10 元,第 5 次罰款 10+20 元,第 6 次處罰 10+20+50 元,后面每次追加罰 50 元。
一日內無打卡記錄兩次視為曠工 0.5 天 一日內無打卡記錄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4、因工作需要(如陪同客戶、開會延誤、出差、外勤、加班調休等)無法及時打卡的, 應持上級主管簽字的補卡單到人事部辦理補卡手續,視為準時上班。未辦理補卡手續到行政 人事部備檔的,視同缺勤。
5、嚴禁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屬欺詐公司行為,公司 將嚴肅處理,甚至開除而不作任何補償。
第八條 遲到、早退的處理辦法 1、遲到超過 2 分鐘至 15 分鐘者,每次處罰 5 元 2、遲到超過 15 分鐘至 30 分鐘者,每次處罰 15 元 3、遲到超過 30 分鐘至 45 分鐘者,每次罰款 30 元 4、遲到超過 45 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早退:早退同遲到處理。
6、遲到的員工仍應按實際到崗時間進行指紋打卡,未打卡的按曠工處理。
7、因公司接送班車遲到,乘車人員應按實際到崗時間進行指紋打卡,視同正常出勤。
8、當月遲到加上早退超過三次的,不發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 曠工 無故缺勤者,首先扣曠工時間的工資,曠工一次再追加扣 100 元,曠工兩次(不含)以 上,每次再追扣 200 元;無故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三個月內曠工達五日以上(含五 日) ,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條 請假?
一、請假規定
1、所有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單》 ,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職務代理人,循級批準 后并于請假當日把《請假單》交給人事部,方為有效。
2、請假人員須保證電話開通,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3、較長假期須和職務代理人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4、超假期應事前告知部室主管、分管領導并獲得批準方可,否則以曠工處理。
5、未辦手續及未獲得批準擅自離崗者,或假期屆滿未續假者,以曠工論處。
6、 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 亦須事前告知主管并得到批準, 并于回公司當日內補簽手續, 否則以曠工論處。
7、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不滿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2 小時以上半天以內按半天計; 半天以上 1 天以內按 1 天計,不論時間長短均應寫《請假單》 二、請假的工資計算 1、事假 事假期間不發任何工資,按當月全薪工資總額為計算基數扣減 當月全薪工資總額=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其他+當月考核工資 當月考核工資:按未出勤的天數扣減考核工資,出勤未滿 20 天的當月無考核。
福利:五險一金中個人繳納的部分,如當月不足代扣的,從下個月工資當中扣除。
2、病假 1)公司員工一個月請病假天數不得超過 15 天,病假扣發日工資的 50%。15 天以上按事 假論處。
2)員工患病,經醫生證明不能工作的(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醫生證明)憑病假單核給 假期,無病假單的以事假處理。病休證明不全或無效,視為事假。如偽造假證明,則按欺詐 公司論處。
(一線員工、病假事假都一樣,除了工傷) 3、婚假 公司正式職員,憑《結婚證》在三個月內享受婚假七個工作日全薪婚假,婚前體檢可享 受半天全薪假期。
4、喪假 1)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受一次性全薪喪假 5 個工作 日。非直系親屬去世,全薪喪假 1 日。
2) 喪假需提供村委或居委會證明。
5、產假 1) 公司正式女性職員生育,享受三個月的帶薪產假,年滿 33 周歲后生育的正式女性職 員可享受四個月的帶薪產假。男性職員配偶生育,可享受 5 天帶薪陪產假;不符合計劃生育 的(如二胎,無準生證的) ,按事假論處。
2)產假需提供醫院出具的嬰兒出生證明及復印件。
3) 產前檢查應控制在半日內/次,須經醫院出具有效證明。
4)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 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 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帶薪產假; 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帶薪產假。須經醫院出具有效證明。
6、工傷 工傷治療休養期間按基本保障工資為基數發放; 本人負全責的`,按病假處理。
三、請假批準權限 請假天數三天下的(不含三天)報直接主管批準;請假天數超過三天不超過五天的,直 接主管簽批后還須上報行政人事經理、分管副總核準;超過五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核準。中、 高層管理人員請假除直接主管批準外,一律須報總經辦(行政人事總監)處。 審批單位 3 天以下 3~5 天 5 天及以上 直接上級 部門主管、經理 √ √ √ √ √ √ √ √ √ √ 行政人事經理 分管領導 總經理 四、假期計算 1.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 5 天或 5 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2.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 5 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第十一條 外勤 員工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應事先在主管處填寫《外出登記表》開具《出門條》 ,并在次 月第一個工作日前交行政人事部。
《外出登記表》 事后一律不予補簽。
因外勤不能正常打卡時, 須填寫補卡單,次日交行政人事部。
第十二條 出差 員工因公出差需事前由本人詳細填寫《出差申請單》 (緊急事情需口頭申請并得到批準, 待出差歸來后 2 日內補齊手續) , 經部門主管, 總經理批準后將 《出差申請單》 交行政人事部。
否則按曠工處理。出差歸來時間在 21:00 后的允許次日早上調休半天。占用節假日出差者, 可允許 1:1 調休。
第十三條 加班 1、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廠部非計件普通員工加班 2)主管、經理級(含)以上人員額外工時工作視作應盡義務,不算加班。
2、加班原則 1)公司提倡高效率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
2)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須提前申請批準。
3)員工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時,應積極配合公司,如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推諉或拖延。
3、加班申請流程 1)員工加班須于加班前填寫《員工加班申請單》 ,經直屬主管和部門經理核準,事先沒 經核準加班視為自愿延時工作。
2)加班申請單應于實際加班的第二日 17:00 前,由各部門匯總交送行政人事部。
3)嚴格執行:為培養工作計劃性,公司強制執行加班需要事前申請的做法,因此,不能 在規定的時間上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視為無效。
4、加班時間限制:
1)日常加班工作時間規定為:周一 ~ 周六 18:30---22:30; 2)加班從 18:30 開始打卡計算,非在規定時間加班的均視為員工本人自愿延時工作,不 計算加班費。非配合車間現場生產的人員一概不算連班。
3)因配合車間連班的由部門主管提報并須由生管確認,下班前提前 0.5 小時上報行政人 事部。加班時用餐應扣除用餐時間,不得列入加班時數。
4)每日加班時間不超過 23:00,特殊情況需要主管注明。 5)加班應按規定打卡。打卡記錄不全,不予核算加班。
5、以下情況不視為加班:
1)凡未按規定填報《加班申請表》或未按所批報的加班時間加班的,加班無效(特殊情 況須作書面說明) ;申報加班而無加班事實者,除不予以加班計算外,另將從重處罰; 2)因工作效率不彰,應在上班時間內完成的工作不得報支加班; 3)非屬職責范圍內加班,未經部門經理同意,加班無效 4)因個人原因,導致日常工作未按時完成,而延時工作的不算加班。
5) 特殊崗位, 采取工作責任制的, 如設備機修人員不存在平日延時加班 (除周休日加班、 節假日值班、重大活動加班及額外工作加班外) ; 6)公差外出人員已支付出差費用者 7)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或公司組織的外訓人員 8)加班時間不遵守公司的紀律,有加班睡覺,擅離職守或上網、玩游戲等現象的。
6、加班工資計算 1)加班每次以 0.5 小時為起算,未滿 0.5 小時不予計算; 2)每月加班工資計算累計不超過 72 小時(車間現場 qc、組裝員、叉車司機除外)。超過 部分不支付加班費。員工與主管協調安排補休。
3)平時加班,加班費為 4 元/小時。
4)法定節日加班:原則上按 1:1 時間補休。
5)每月人事部統計加班情況,在員工工資中支付加班費。
7、加班調休 1)對于加班至深夜 24:00—02:00 的員工允許第二天上午推遲兩小時上班 2)加班超過 02:00 的次日予以調休半天 3)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并經主管和人事部門審批。
4)調休時間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5)安排調休的加班工資不再計算。
6)加班補休以同等時間補償;平時加班和周休加班之補休應安排在加班日起一個月內補 休完畢,法定加班之補休應安排在加班日起六個月內補休完畢。
7)計算加班工資的人員,加班時間不作其他請假別抵充。
8)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加班,行政人事考勤人員每月參照打卡記錄(打卡記錄不全不 予核算) ,結合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實際統計加班時間。本人可根據健康狀況和工作安排的具 體情況安排倒休,需報總經理批準報行政人事部備檔。 第十四條 考勤稽查 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每天對員工出勤打卡情況核查、監管。對違反操作者,書面報告 總經理,按照情節輕重給予相關人員懲處;嚴重者除承擔賠償責任外,作免職處理。
2、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工作負全責。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如帶頭 無視制度,發現一次扣罰 100 元。
3、負責考勤工作的人員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負責考 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罰 100 元,并通報批評。
4、考勤數據每周核對,每周一上午人事組下載上一周考勤記錄放在共享文件,員工個人 考勤記錄數據有異常出入的,本人務必于每周二下午下班前報人事組,逾時一律不予補簽, 責任個人自負。
5、為不影響每月工資結算,各后勤部門及車間計時人員務必于每月 3 日前核對上交完所 有考勤單據。逾時責任個人自負。
第十五條 附則 1、本規定由行政人事部部制訂并負責解釋、補充,報公司董事常務會議核準后施行,修 改或終止時亦同。
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篇五
一、 工作時間
1、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時間(5月1日—本年9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時間(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二、 考勤執行范圍
公司各部門按照實際情況記錄員工考勤。
三、 監督與管理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行政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及《請假單》計算員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寫未打卡說明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送行政部備查。如因外出辦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將情況告知部門經理及行政部考勤負責人,并回公司后填寫外出登記表。
2、員工上、下班執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兩次,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后打卡為有效打卡;無效打卡必須執行簽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別給以警告、記過和辭退。
(1)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10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20元;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樂捐當天工資)。一周之內遲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五次的給予扣除當月全勤獎,七次以上的,予以辭退。(特殊情況除外)
(2)無故缺勤30分鐘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當日內未補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準的,視為曠工處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發現一次,雙方當事人樂捐50元/次,并給與通報處理。
門—-行政部---總經理室)(三天以上的請(休)假須提前2天報總經理室審批)。
(1)請假:
a) 員工到行政部領取《請假單》,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c) 不論請假是否批準,員工均需將《請假單》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請假單》由行政部統一管理,經理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
e) 請病假必須于上班時間前2小時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
(2) 批假權限:
a) 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b) 員工請假2天以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行政部審核;
c) 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總經理室審批;
5、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不提倡員工加班。員工若因工作需要,確須加班,則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請,填制《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一聯交行政部備案,以便人事專員查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則視為無效加班。
(2)員工加班,參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加班時應實行打卡
制度,打卡時間按照公司規定或依照加班申請單注明的加班起止時間為準。
(3)員工平時加班及節、假日上班,其工資核算方法參照《薪酬管理
制度》。
(4)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休,薪金照發。
(5)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行政部備案。
注:1.以上內容,特殊情況除外。
2.員工樂捐款項不計于公司財政收入,月底經由行政部統計,組織安排活動,作為活動經費,超出部分將由公司承擔(金額視情況而定)。
四、本通知自20xx年9月9日起執行,請各部門相互轉告,嚴格執行。
特此通知。
*8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篇六
一、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10月至次年4月);
下午13∶30—17∶30(5月至9月)。
如有調整,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正常的工作日為周一至周五,周末實行雙休制。
二、遲到、早退考勤辦法
(一)員工每天到崗后在公司門口考勤機打卡,員工忘記打卡時,上交忘打卡說明(不包含非公事遲到),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后,交行政部留存,如未填寫,按遲到處理。員工忘打卡一月不超過兩次(含兩次),兩次以上按事假處理。
(二)員工到上班時間未到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提早離開視為早退,無故缺勤視為曠工。
(三)遲到、早退15分鐘之內每一次扣20元;遲到、早退15鐘以上1小時以內,每一次扣3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日處理,曠工一律按實際工作天數扣除日標準工資的三倍。
(四)原則上公司允許員工每月3次遲到時間累計不超過60分鐘,如超出此標準,公司將依據員工考勤統計給予經濟處罰。
(五)未經領導批準,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律按實際工作天數扣除日標準三倍工資,連續曠工3日或全年累計超過7日者,給予辭退。
三、病假考勤辦法
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應提前或于病假后上班二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由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病假5天內由總經理簽批,5天以上由董事長簽批)。病假需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的病假證明,公司扣除員工累計病假天數工資的一半。
員工因個人因素打架、斗歐等原因入院不享受病假。公司保留核實員工健康狀況、醫療證明的權利,以決定員工是否康復并適合原崗位工作。
四、事假、公出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事假應于請假前一日或假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認后,遞交行政部存檔。1天以內者報分管領導批準,1天以上者( 不含一天 )需報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者報董事長簽批。員工一年事假超過15天的,不享受公司年終獎。
(二)員工公出辦事,需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在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未在行政部登記的按曠工處理。
(三)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部門領導,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五、員工因加班調休的,需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填寫《調休申請單》,交至行政部,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六、此通知即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篇七
一、 工作時間
1、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時間(5月1日—本年10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3、 冬季工作時間(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 考勤執行范圍
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及工程各項目部按照實際情況記錄員工考勤。
三、 監督與管理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人力資源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及《請假單》計算員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寫未打卡說明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送人力資源部備查。如因外出辦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將情況告知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并回公司后填寫外出登記表。
2、員工上、下班執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四次,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后30分鐘內打卡為有效打卡;無效打卡必須執行簽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別給以扣罰工資、警告、記過和辭退。
(1)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每次處以扣薪10元;遲 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一個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五次以上的,給予扣除當月全勤獎。
(2)無故缺勤30分鐘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當日內未補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準的,視為曠工處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發現一次,扣除雙方當事人50元/次,并給與通報處理。
復核、審批手續(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室)(三天以上的請(休)假須提前2天報總經理室審批)。
(1)請假:
d)《請假單》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經理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
e) 請病假必須于上班時間前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
(2) 批假權限:
a) 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b) 員工請假2天以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審核;
c) 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總經理室審批;
5、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不提倡員工加班。員工若因工作需要,確須加班,則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請,填制《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一聯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便人事專員查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則視為無效加班。
(2)員工加班,參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加班時應實行打卡 制度,打卡時間按照公司規定或依照加班申請單注明的加班起止時間為準。
(3)員工平時加班及節、假日上班,其工資核算方法參照《薪酬管理 制度》。
(4)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休,薪金照發。
(5)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本通知自20xx年4月18日起執行,請各部門相互轉告,嚴格執行。
特此通知。
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篇八
為規范公司日常考勤管理,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針對本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第一版、第一版)出現的一些問題,現予以適當調整并公布。本制度自20__年__月__日起正式試行,試行期間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制度進行調整或發布新的考勤管理制度。
一、原則。
公司倡導員工應遵循“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的原則。
二、考勤時間。
1、工作作息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50;下午13:10—18:00。
三、日常考勤管理規定。
1、員工上下班均應打卡,未打卡且事后未提交書面說明的按曠工處理。
2、上班忘記打卡(并未遲到)人員,需書面說明情況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當月忘記打卡次數超過二次者,從第三次起,每忘記一次按遲到31分鐘計。
3、因公外出(非出差)無法打卡者,需提前或在返回后提交書面說明(需直接主管簽字);出差需提前通報并進行備案。
4、普通員工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并填寫請假條,如遇特殊原因可電話向主管經理請假,并在到公司上班當日補交請假條;請假2日(含)以內由主管經理審批簽字,2日以上由總經理審批簽字,未按時補交的以曠工處理。
5、部門經理請假需提交假條和工作銜接計劃安排,直接由總經理審批簽字,無特殊原因不允許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如在休假期間電話續假的,按相應級別崗位請假應扣發工資標準的200%扣發。
6、各部門經理負責督促下屬人員及時交納假條,如發生下屬人員未及時遞交假條的情況,直接主管扣罰與員工相同額度的工資。
7、員工依法享受的婚假、產假、喪假等,基本按國家具體規定執行,特殊情況可以人性化調整休假時間。
四、考勤獎懲規定。
1、公司對當月全勤(無:遲到、早退、非工作原因晚到、病假、事假、年假、工假)的員工給予50元/人/月的全勤獎。
2、日基本工資計算公式:日基本工資 = 月基本工資÷當月應出勤天數
3、事假日工資扣除公式:事假日工資=(月基本工資418元)÷當月應出勤天數(注:418元為由公司負擔的社保繳納部分)
4、遲到處罰:
1)當月5分鐘以內的遲到,前兩次可不予扣罰。
2)當月遲到次數達到5次(含)的,不論遲到多少分鐘,均從第一次遲到開始按標準雙倍扣罰。
3)遲到1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八分之一;遲到11分鐘-30分鐘(含)之間,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四分之一;遲到30分鐘以上,每次扣罰日基本工資的二分之一。
4)上班時間遇各種極端天氣遲到的可不做登記,但不予發放當月全勤獎。
5、早退處罰:同遲到處罰。
6、一般情況下病、事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日。
7、病假一律按事假扣罰。
8、事假每日扣除100%事假日工資;不足4小時按半日計算,扣除50%事假日工資;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1日計算。
9、 曠工每日扣除200%事假日工資,月累計曠工3日(含)以上的,公司將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部薪資、辭退并保留追究賠償的權利。
五、其他規定。
1、根據國務院頒布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公司實行帶薪年假制度,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年假。
申請年假需提前一周填寫假條(在備注欄注明“年假”),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同意,未經總經理簽字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注: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有年休假的員工請事假或病假一律從年休假中抵扣。
2、為增加公司的凝聚力,公司決定自本規定執行日開始,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生日當天有部門聚餐的,提供80元的部門聚餐補助。慶生員工應提供聚餐照片和聚餐憑證并填寫費用報銷單后直接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3、在辦公室抽煙以及上班時間睡覺、打游戲、聽音樂、閑聊、長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一經發現,視嚴重情況給予每次50-200元罰款;責任人的主管領導在場的,也將對主管領導給予同額或2倍以內罰款。連犯2次者公司將直接予以辭退。
4、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行為,公司將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分別處以通報批評、扣罰薪資、辭退等處罰措施。
5、本制度為試行制度(第三版),總經理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訂或重新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