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森林火災問責通報 不正確履職的問責通報篇一
(一)絕大部分縣直單位均按要求到聯系村配合鄉鎮組織指導抗旱救災,并給予了資金或抗旱設備支持,縣紀委、縣法院、縣委黨校、縣財政局、縣農機局、縣交警大隊、縣畜牧局、縣民宗局、縣經合局、桃冶社區等部門行動迅速,措施得力,支持到位。桃花江灌區組織有力,調度到位,水毀工程恢復迅速,確保了東西干渠供水。
(二)各鄉鎮高度重視抗旱工作,全力組織抗旱救災,灰山港鎮、大栗港鎮、三堂街鎮、松木塘鎮、馬跡塘鎮、桃花江鎮、沾溪鎮等鄉鎮組織有力,效果明顯,最大限度控制了旱情的發展和由此造成的損失。
(一)縣氣象局、縣武警中隊到8月1日督查時仍未進駐聯系村開展工作。
(二)縣地稅局、人民銀行桃江支行、中國銀行桃江支行、建設銀行桃江支行、縣地方海事處等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到聯系村組織指導抗旱救災工作。
(三)縣總工會、縣xxx、縣地方海事處等部分縣直單位至8月1日督查時仍未給予資金或抗旱設備支持。
(四)部分鄉鎮、村抗旱信心和決心不足,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個別鄉鎮的.部分干部未始終堅守抗旱第一線解決實際問題。
(五)部分縣直單位滿足于走過場、搞應付,未真正沉下去,幫助支持解決抗旱救災中的具體問題,甚至成為鄉、村的累贅和負擔。
(六)部分村班子沒有充分發揮作用,未發動群眾積極應對旱情,等靠要的思想嚴重,甚至毫無責任感、緊迫感。
(七)部分水利設施年久失修,又未及時維護,無法正常運行,嚴重影響抗旱效果,尤為突出的是部分支渠、斗渠、毛渠已廢棄多年,無法投入使用,損失不可估量。
(一)全縣各級各部門要把抗旱救災作為當前的頭等大事和政治任務,堅定決心、信心,充分發動群眾,重新動員部署,把握重點,不惜一切代價保苗保收。
(二)嚴格責任落實,所有鄉村干部及縣直部門派出人員必須始終堅守抗旱第一線,竭盡全力組織群眾投入抗旱,縣直部門要加大抗旱資金和設備的支持力度。
(三)要強化工作措施,加強用水調度,充分發揮現有水源最大效益,確保人畜飲水安全;加大資金投入,全力開辟新的抗旱水源,調配抽水設備,迅速發揮最大作用。
(四)要嚴格查究問責,對不堅守崗位,不自覺履職,以及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損失的,各單位要嚴肅查處,該問責的一律問責,該追究紀律責任的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森林火災問責通報 不正確履職的問責通報篇二
按照省委要求,為加大巡視整改力度,促進政治生態優化,決定在全市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取得實效,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省紀委八屆六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聚焦巡視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加強組織領導,逐一清理整治,強化監督問責,完善規章制度,在全市集中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著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紀律松弛、有章不循、懶政怠政、侵害群眾利益等制約和影響我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推動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擔當實干的政治生態,為全市加速轉型升級、跨越發展、綠色崛起進程,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提供有力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張家口市“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委、市紀委書記張維亮任組長,市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武衛東,市委、市委秘書長王江,市委、市委組織部部長李兵任副組長,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紀委常務副書記王秉冬任主任,市委副秘書長盧東宏,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遷,市紀委、協作組組長王一飛,市紀委、協作組組長高云森任副主任。辦公室集中辦公,下設綜合組、紀律審查組、督導組、宣傳簡報組、保障組。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一問責”
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
主要任務:依據《河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認真梳理問題線索,規范問責程序,加大問責力度,嚴肅問責和通報曝光一批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嚴重違*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著力解決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貫徹上級政策中打折扣、搞變通;陽奉陰違、妄議中央,拉幫結派、搞團團伙伙,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片面追求政績,虛報浮夸等問題。
2.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問題。著力解決黨的組織不健全,黨政不分、黨企不分,黨不管黨、黨的領導弱化,民主集中制堅持得不夠好、領導班子決策聽取意見不夠等問題。
3.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的問題。著力解決黨委落實責任不夠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抓得不緊,致使“四風”和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多發頻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巡視整改不落實,領導干部以權謀私、貪污賄賂、頂風違紀,基層干部依仗職權優親厚友、吃拿卡要、謀取私利等問題;
4.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著力解決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對關鍵領域、重點單位,在專項資金使用、規劃管理、土地出讓等方面缺乏有力的監管措施;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失之于寬、松、軟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紀委、市監察局)
(二)“八清理”
1.對執行選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超職數配備干部、違規進人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從嚴從實、綜合治理、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結合中央組織部部署的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加大清糾力度,完善規章制度,全面促進和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和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工作的規范化和紀律性。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執行選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越權管理干部問題。著力解決執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制度、任職回避制度、試用期制度不到位;干部管理體制不順暢,越權管理干部等問題。
(2)執行機構編制職數規定不嚴格問題。著力解決未經批準設立機構、超職數配備干部,“低職高配”“黨政分設”;出臺“土政策”,用職務職級待遇獎勵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提高干部職級待遇;突破比例限額、超出規定范圍,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配備干部等問題。
(3)干部檔案管理使用不嚴問題。著力解決對干部檔案審核把關不嚴,發生干部檔案年齡涂改、前置學歷、跨臺階入學等問題。
(4)違規進人問題。著力解決冀組通字〔20*〕36號文件下發之后,未通過公開招錄、招聘、調任、政策性人員安置進入事業單位人員;超編、混編、混崗進入人員;未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部門單位自行進入正式人員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編委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對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游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問題導向,查找工作漏洞,嚴格執行外事工作紀律,堅決清理和查處20*年以來在因公臨時出國(境)活動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完善有關規章制度,確保我市因公臨時出國(境)工作健康有序開展。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虛報出國(境)任務、審核把關不嚴問題。著力解決出訪團組無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超出組團單位業務主管范圍,派較高級別人員執行較低級別人員能完成的任務,以虛假身份出國(境)等問題。
(2)違規使用出國(境)經費問題。著力解決未按規定辦理經費先行審核或未執行經費審核意見,違規擴大出國(境)經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虛報團組級別、人數、國家數、天數等套取出國(境)經費,到下屬單位或使用虛假發票報銷出國(境)費用等問題。
(3)借機公款旅游問題。著力解決出訪團組未嚴格按照批準事項行事,擅自延長在外停留時間、改變行程路線、借機公款旅游,回國后未按規定公示實際執行情況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
3.對亂收費、亂攤派,經費使用不規范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全面清理、嚴肅糾正各種“亂收費、亂攤派”行為,建立于法有據、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的監管機制,切實保障企業和群眾利益,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認真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持從嚴從簡,加強公務經費管理,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長效機制。重點解決五個方面問題:
(1)行政事業性亂收費問題。著力解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收費單位或收費項目被撤銷后不終止收費;在國家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之外,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達標、升級、評優、鑒定、考試等活動并從中收費等問題。
(2)行政許可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問題。著力解決無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能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解決的事項,仍設定中介服務并收費;現有或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并收費;借助行xxx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等問題。
(3)亂攤派問題。著力解決除法律法規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之外,要求單位和個人集資;除發生重大緊急情況外,要求單位和個人贊助、資助和捐贈財物;憑借職權強行要求參加有償培訓,訂閱圖書報刊音像制品,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業務資料或者器材等問題。
(4)“三公經費”超預算問題。著力解決“三公經費”嚴重超預算,預算與執行結果差異總額較大;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5)獎金補貼發放不規范問題。著力解決違規發放加班費、防暑降溫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審計局)
4.對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立足教育與監督,摸清情況、發現問題、嚴肅糾正、嚴格追責,探索建立長效監督制度,促進領導干部廉政建設。重點解決六個方面問題:
(1)領導干部參與或變相參與經商辦企業。
(2)領導干部親屬在其管轄的地方和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3)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4)領導干部之間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5)領導干部濫用職權插手工程項目和物品采購為親友牟取利益。
(6)國有企業負責人親屬做關聯生意,涉嫌利益輸送。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5.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深入清理和糾正滯留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問題,特別是弄虛作假、套取挪用涉農資金問題,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點解決在專項資金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六個方面問題:
(1)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
(2)基層干部冒領、私分農民補貼資金和補償款。
(3)在項目申報、房地產開發、土地出讓中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
(4)擠占、截留、挪用財政資金、專項資金。
(5)滯留、延壓項目資金。
(6)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審計局、市委農工委、市農牧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扶貧辦、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商務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和地震局、市文廣新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衛計委)
6.對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標準,嚴明紀律,全面清理和糾正市屬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切實扭轉在配車、用車上的不正之風,推動市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問題。著力解決企業負責人違規超標準配車;不符合配車條件的違規配車;企業虧損或者托管、重組脫困以及拖欠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期間,為企業負責人購置、更新公務用車等問題。
(2)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著力解決使用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以各種名義換用、借用、占用下屬企業或其他利益關系單位和個人車輛等問題。
(3)違規處置公務用車和費用問題。著力解決向出資企業和關聯企業轉嫁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購置(租賃)和運行費用;企業公務用車出售、報廢未按照國有企業資產處置規定執行或未實施公開拍賣,低價或無償出售給利益關系單位或個人等問題。
(4)違規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問題。著力解決超標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享受公務用車待遇,同時又以各種名目領取公務交通補貼;企業負責人離職、退(離)休后,繼續領取公務用車補貼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7.對招標投標不規范、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和糾正招標投標不規范、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完善機制,強化監管,營造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發展環境。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招標投標不規范問題。著力解決有的項目應招投標未招投標;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弄虛作假,為單位或企業辦理虛假土地出讓手續或土地證明,置換不良資產,騙取國家財政資金;串通招標、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招標或中標后非法轉包;專家行為不規范、管理不統一;招標代理機構借用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的項目在場外交易;交易市場違規設立前置審批手續,增加交易環節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政府xxx)
(2)違規出讓土地問題。著力解決出讓方案編制不全面,供地政策執行不嚴格,供地過程不規范,出讓價款征繳不合規,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3)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著力解決住宅用地容積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調整容積率法定依據不充分、程序不規范,違規調整容積率查處不及時,執行不到位;超核準容積率批復建筑面積,違規改變用地性質,應收未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
8.對懶政怠政、為官不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深入查擺、精準問效,全面清理和糾正懶政怠政、為官不為、不在狀態問題,促進全市各級干部精神面貌明顯改觀、擔當意識明顯增強、服務效能明顯提高。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不擔當、不作為問題。著力解決部門之間相互扯皮、難以協調和落實;重大工程推進緩慢,棚戶區改造、集中供熱多年不能徹底解決;一些地方多年工作沒有大的突破、大的起色;一些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違規領取失業金、違規享受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等問題。
(2)不會干、干不好問題。著力解決干部隊伍能力不足,干工作光有一腔熱情,但想不到點子上、抓不到根子上;對新形勢認識不深,對新政策把握不透,對新知識了解不多,謀發展缺乏創新,抓工作沒有套路等問題。
(3)不深入、不落實問題。著力解決在抓落實上要求提得多、落下去得少,研究得多、推動得少,浮在上面多,沉下去得少,有些工作長期落實不下去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四、時間步驟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自20*年2月開始至20*年6月底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0*年2月)。召開全市動員會,印發實施方案,對專項行動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聚焦問題,細化方案,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決問題階段(20*年3月初至6月初)。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堅持問題導向,采取自查自糾、摸清底數、監督檢查、糾錯整改、追究責任等措施,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督導檢查,對具體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三)完善制度、總結提高階段(20*年6月)。市直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各縣(區)針對清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同時對專項行動進行總結,梳理歸納經驗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是落實省委要求,推動全市實施“十三五”規劃實現良好開局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意義重大。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責任單位要加強領導,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責任單位要把“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機構,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必須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各專項小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清理任務不折不扣落實。
(二)堅持分類處置。這次專項行動涉及的問題性質、表現形式和情形差異很大,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馬上能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盡快見效;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要明確目標,嚴格時限;對需要長期解決的問題,要完善機制,持續整改。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解決問題,對于比較嚴重的典型問題,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體現越往后執紀越嚴。
(三)健全長效機制。專項行動要堅持標本兼治,更加注重發揮制度的治本作用。圍繞突出問題,深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重點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廢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同時,要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堅持執行制度沒有例外、違反制度嚴懲不貸,讓制度成為硬杠杠、“鐵籠子”。
(四)強化責任追究。要有計劃、有重點地深入開展督導檢查,及時調度,特別是要用好抽查核實這個有力手段,隨時掌握進展情況。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進展情況的統計反饋工作,每周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對組織有力、成效明顯的,要予以表揚;對進展遲緩、效果較差的,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搞形式走過場、虛以應付的,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推諉扯皮、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責任,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森林火災問責通報 不正確履職的問責通報篇三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電視電話會精神,切實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確保中央、省、市、縣關于脫貧攻堅決策部署落地生根,根據省紀委監察廳《關于開展扶貧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和市紀委監察局《關于印發<護航脫貧攻堅“紀律面對面”2017年行動第二輪扶貧領域3項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xxx縣委辦公室《縣2017年正風肅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全縣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夏季集中攻勢”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特制定第二輪扶貧領域3項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時間
2017年7月至10月
二、整治重點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重點整治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縣脫貧攻堅工作決策部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重點整治扶貧領域搞形式主義、數字脫貧、虛假脫貧、貧困退出不真實,增加基層負擔的問題;重點整治地質災害避讓搬遷、易地扶貧搬遷、危舊房改造等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中貪污挪用、截留私分、優親厚友、虛報冒領、強占掠奪等“動奶酪”的問題。
三、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7月31日—8月28日)。鄉紀委深入各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糾正和整改,對在自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統一報、收集的信訪舉報統一實行清單管理,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檢查銷號。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29日—10月20日)。堅持挺紀在前,從嚴監督執紀,緊盯重點領域、突出問題,集中力量、下沉力量,開展聯動式、滾動式監督檢查,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不查明不放過、追責不到位不放過。
(三)總結提升階段(10月21日—10月31日)。深入剖析問題根源,找準最易失控、最易出現問題的重點領域、重要環節,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完善民主決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等方面的制度機制,扎緊制度“籠子”,深化源頭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壓實主體責任。鄉黨委負主體責任,認真謀劃,精心組織,實行整治工作清單化管理、項目化推進,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強化溝通協調。鄉紀委與各職能部門經常性溝通,定期分析研判形勢,定期梳理匯總信訪舉報問題,建立問題線索移送查處機制,及時掌握工作中發現的涉及扶貧領域有關問題線索,對問題突出、反映集中的加大督查督辦,形成力量互借、信息共享、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從嚴執紀問責。仔細梳理扶貧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專項整治重點,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向扶貧領域伸“黑手”、扶貧資金“動奶酪”等典型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森林火災問責通報 不正確履職的問責通報篇四
論文摘要:一段時間以來,國內安全事故頻頻見諸報端,有不少官員被依法追究行政法律責任,其影響之大被媒體形容為中國掀起“問賁風暴”。這種現象應當引起我們對公務員行政法律責任完善的思考,問責應當形成常態機制,而不能是運動式的追責效果.在這方面可以借鑒香港地區的“廉政公署”制度,健全公務員行政問責機制。
論文關鍵詞:問責風暴行政法律責任廉政公署行政問責機制
近年來,國內安全事故頻發,受害面廣,傷亡慘重。有人戲稱中國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學掃盲:從大米里我們認識了石蠟;從火腿里我們認識了敵敵畏;從咸鴨蛋辣椒醬里我們認識了蘇丹紅;從火鍋里我們認識了福爾馬林;從銀耳、密棗里我們認識了硫磺;從木耳中我們認識了硫酸銅;而三鹿又讓同胞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學作用。礦難事故亦頻頻見諸報端。有不少官員因此被免職或引咎辭職,其中不乏省部級領導,媒體甚至形容中國掀起官員“問責風暴”,①xxx整頓吏治的決心不可謂不強。但問題并沒有就此解決,安全事故還在隔三岔五地發生,這除了客觀上的技術原因之外.還因為我們沒有建立完善的行政法律責任體系。公務員行政責任的規定剛性不足柔性有余,欠缺公正有效的追究行政責任的常態化機制,現行問責體制不足以讓公務員在日常執法中產生必要的責任心.以至于一時的“問責風暴”對公務員的警示作用也只能是暫時的。所以,事故發生了,給老百姓利益造成損害了,追究公務員行政責任固然是需要的,但追究責任的關口前移,讓行政法律責任意識成為公務員行為思維的慣性,防患于未然,才更為重要。
行政法律責任是指行政主體因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而依法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它是行政違法以及部分行政不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根據責任主體的不同,行政責任可以分為行政主體的責任與公務員的責任。行政主體概念是抽象的。它所承擔責任的方式是通報批評、賠禮道歉、承認錯誤、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返還利益、恢復原狀、停止違法行為、履行職責、撤銷違法的行政行為、糾正不當的行政行為以及行政賠償等。
行政主體的一切行為都要通過具體的公務員來實施,可以說,公務員的行為合法與否,直接決定著整個行政行為的合法與否。因此,相比較而言,公務員的行政法律責任更為關鍵。它所承擔責任的方式如通報批評、賠償損失、行政處分等,無論在名譽上、發展前途上,還是在財產上都更觸動公務員個人的切身利益,也才能成為約束行政行為的最根本工具和手段。踴實踐證明,只有完善公務員行政法律責任體系。才能有效引導公共權力以一種良性的方式運行,而責任缺位的結果必然是權力的濫用或不作為。
考察公務員行政法律責任的現狀,應當說法律規定是不勝枚舉,既有紀律責任、執法責任,也有違法行政行為因觸犯刑律而引起的刑事責任。嘲當然,我國公務員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形式以行政處分為主。《公務員法》規定的行政處分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此外,在國家賠償中,公務員如果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應當承擔賠償費用的全部或部分。公務員行政法律責任在我國改革開放以來30多年的立法中經歷了從無到有、從零星提及到普遍規定的歷程。行政法制建設的成績是;目共睹的。目前幾乎各級各類行政法律規范中都有行政法律責任的規定,如《xxx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南京市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評議試行辦法》、《武漢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等等,不一而足,至于xxx關于行政事項的全國性立法就更元需贅述了。但是,關于行政法律責任的條款普遍剛性不夠,欠缺有效的追究行政責任的機制,雷聲大,雨點小,制度設計不能在廣大公務員心中普遍激起責任意識的漣漪。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濫用行政職權干預經濟生活破壞正常競爭秩序的行為,行政法律責任承擔僅僅表述為“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其第30條規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違反本法第七條規定.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區之間正常流通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可以想見該條款由于行政責任的弱化足以讓人們質疑其對經濟生活的規范力及對行xxx力的制約性。又如,《行政處罰法》有關聽證程序的規定雖說開啟了我國聽證制度的先河。對公民合法權利的保護也上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但就是這樣一部法律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不舉行聽證或走形式的聽證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也僅僅可在第55條找到這樣的說法:“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類似立法對行政法律責任柔性規定的缺陷是造成行xxx濫用或不作為的最本質根源。翻即便如此。由于傳統體制下形成的行xxx威遠未打破,行政機關自身的自律能力不強。
使得“責令改正”、“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的責任追究也比較鮮見,規范性和約束力都較弱,法律價值很難體現。如《治安管理處罰法》關于“執法監督”內容,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種種違法行為進行了列舉并規定任何人都有權檢舉、控告,這是法律向社會所作的一種宣示,是公安機關自律的表示,究竟如何追究公安機關的違法責任,誰來監督,這些關鍵的內容卻無從尋蹤。有權就有責”、“權責相一致”。從計劃經濟時代的“有權無責”到今天行政法律規范中行政法律責任的普遍設置,固然是一個了不起的進步,但往往由于缺乏公正有效的追究行政責任的機制,從而導致權力和責任的脫節。在實踐中,迫于社情輿論的壓力,是有不少公務員因為行政違法被迫究法律責任,但同樣由于行政法律責任的柔性及追責機制的不完善,出現了極具諷刺意味的“調任”現象,如“安徽阜陽大頭娃娃事件4年后又起波瀾。多數被問責官員重獲要職”①、“‘滴血收容站’站長悄然變身副局長”②,等等,這很自然給人一種行政法律責任虛設的印象。
上述行政法律責任的局限,可歸結為兩點,一是規定不嚴格。二是落實不到位。究其原因,仍可從古老的程序正義規則中發現端倪。程序正義規則要求,“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而現實恰恰是絕大多數行政法律法規規章就是行政機關制定(或起草)的,對于行政法律責任的規定輕描淡寫、避重就輕就成了尋常事,而追究公務員行政責任的主體在現行體制中也常常表述為所屬行政機關、上級行政機關或行政監察機關。眾所周知,行政機關與公務員(尤其是領導職公務員)之問的利益連帶關系可謂千絲萬縷,“違法必究”又談何容易!考慮到行政法律責任相比較而言在現行立法中的成績。筆者認為完善行政法律責任的當務之急乃是克服“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因為“有法不依”比“無法可依”更糟糕,它直接危及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影響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法治精神的生成。
撇開管轄案件的性質和范圍不談,在追究公務員行政法律責任的程序機制方面,香港廉政公署的做法和經驗值得我們借鑒。香港的廉政工作,業績非凡,備受世界矚目。很大程度上歸功于香港廉政公署的有效運作。廉政公署地位相對獨立.工作上不受領導意志的左右,程序透明,且自身亦受到其他機構的監督制約,不至于濫用權力。比如,廉政公署接到舉報后,首先不是向領導匯報,由領導決定是否進行調查,而必須由廉政公署處長級人員連同防止貪污處的一名代表。在星期一至星期六的每天早上舉行的會議上進行研究,決定對過去24小時內接獲的所有舉報是否進行調查或轉送其他監督部門處理。或是否需要搜集更多的資料再行確定。所有接獲的舉報都要盡速將審查結果告知舉報人。凡屬廉政公署職權范圍的舉報,廉政公署都必須進行調查,如果廉政公署認為某件舉報不必進行調查或進入調查程序后要中止調查。廉政公署本身無權決定。均須由“審查貪污舉報咨詢委員會”討論通過,如該委員會認為需要調查,則廉政公署必須進行調查,這樣就避免了執法的隨意性,避免出現徇私舞弊現象。“審查貪污舉報咨詢委員會”由廉政專員、立法會議員代表、律政司代表、警務處代表、社會賢達等各方面人員組成.由行政長官任命。閣相比較我們過于簡單化的行政機關處理模式,應當說,廉政公署的機構設置和程序運作機制充分體現了程序正義規則的要求。
鑒于此,為健全公務員行政問責機制,我們可以作這樣的嘗試,在各省建立類似于香港廉政公署的獨立的“公務員違法追責機構”.可由目前行使行政監督權的紀檢、監察、審計等轉化而來。不至于增加人員編制,產生機構臃腫問題。工作程序透明化,對職權范圍內的舉報都必須進行調查,如果違法追責機構,為某件舉報不必進行調查或需要中止調查,其自身無權決定。必須報“審查違法舉報咨詢機構”討論通過。咨詢機構由省人大法制代表、檢察機關代表、司法機關代表、社會賢達等各方面人員組成,由省長任命。如果咨詢機構認為某件舉報需要調查。則違法追責機構必須進行調查.這樣就避免了執法的隨意性,避免徇私枉法問題的出現。如此。權責脫節問題就能迎刃而解,清正敬業之風必然形成.而“民以吏為師”,社會風氣自然好轉,和諧社會建設有了制度保障。不排除一時之問對公務員會形成一定的心理壓力,但從長遠來看對社會機體的健康發展是有益的,對廣大公務員也是一種真正的愛護,不至于常常發出“有發展前途的干部一夕之問毀了”的惋惜和感嘆!
森林火災問責通報 不正確履職的問責通報篇五
近期,筆者對教師人生的幸福感受情況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有41%的教師認為自己的教育經歷乏善可陳,教師人生沒有什么幸福可言,更有人抱怨“入錯了行”。有53%的教師坦言曾有過幸福的體驗,但幸福程度不深,歷時較短,在尚未形成穩定的心理愉悅時,外力的沖擊就已令脆弱的幸福不復存在。只有6%的教師認為自己有顯著的幸福體驗,即使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出現一些問題,也能通過及時、有效的調節,保證自己的人生幸福不致旁落。
隨著調查的深入,我們又發現,許多教師在工作、學習、生活中體驗不到教育人生的幸福,既受社會環境、學校管理、學生行為等因素的影響,也為個體“心理期盼”所制約。這樣的“內憂外患”,不光局促了教師的成長環境,也局限了教師的生命視野,讓許多教師看不到被當下利益遮蔽了的遠大的教育理想。因為爭名于分數,爭利于考試,許多教師不能悉心向學,未能全力向教,也就使得他們身不由己地在人生的低端行走,生活質量大為降低,生命幸福悄然消逝。
要想改變終身從教卻一直厭教的窘迫,讓教育旅程充滿趣味,讓教師人生收獲幸福,我們有必要對妨礙教師人生幸福的原因進行剖析,并探求應對之策,以幫助廣大教師享受到教師人生理應充盈的甜美幸福。
社會的過當問責蠶食了教師的幸福。毋庸諱言,教師應該用良好的教育言行給學生施加積極的教育影響。同樣,社會也應該給言行出現偏差的教師以足夠的寬容,讓他們有時間調整自己的行為。可惜,我們的社會早已習慣于問責,并且將過當問責視之為理所當然。只要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稍有偏差,那些以為掌握了評判大權的人們就會施以毫不留情的責備,媒體更會推波助瀾,將教師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前些年,報刊上屢見不鮮的對教師不當言行持續報道和大肆渲染的文字,就讓許多教師苦不堪言:有人將教師言語上的失誤上升到思想的高度加以批判,有人將教師行為上的差錯提升到道德的層面加以譴責,更有人將對個體疏忽的批評發展為對整體瀆職的批判,讓全體教師不得不接受“全民”的責難與撻伐。這種以偏概全、無限上綱、不計后果的言語轟炸,也讓教師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面對層出不窮、令人難堪的指責和嘲諷,面對羞辱、傷害的行為,教師的“弱勢”地位越發明顯,“奴仆”身份更見分明,“生存”壓力日趨嚴重。而心有委屈卻又無處傾訴的現實尷尬,致使許多教師感到身心交瘁,無力感蔓延,幸福感失落,心理困惑無從化解,職業倦怠應“劫”而生。
對于教師來說,用語言溫暖心靈,用行動關愛生命,是理應擔負起的責任和義務。同樣,對于社會來說,用洋溢著人性溫暖的“適教”環境來溫暖教師的心靈,也是必不可少的。而當人們只是憑借著自己對教育感性、片面的認知,對教師的教育行為進行任意臧否、惡意謾罵的時候,必然會讓教師負載難堪之重,承受難忍之責。而從本原上來分析,這些不該出現的責備與教師的實際錯失并不“匹配”,這些本可避免的撻伐大多是人們對教師的問責過當所致。
作為教育人,教師自然應該謹言慎行。不過,人非圣賢,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出現言差語失,也是不可避免的。而采取什么樣的態度對待出現差失甚至是差錯的教師,反映出來的則是社會的寬容度。過當的問責會讓教師無力申辯,無心擔當,將飽滿的教育情懷化為烏有,讓高遠的教育志向復歸沉寂。
學校的績效性考核偷走了教師的幸福。一以貫之的對教學效果的關注,再加上“績效工資”的實施,已經讓某些學校領導找到了懲治教師的“殺手锏”。而花樣繁多的“績效性考核”,最終往往又會簡化為對考試分數的孜孜追求。
對成績和效果的考核有用,也有效,但也應該有個度。否則,不光不能提升教師的教學熱情,還會挫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幾年前,某校就已經提出了借助“精細化管理”手段增強學校競爭力的發展策略,其核心指標就是教師的教學成績。為突出教學成績的“導向”作用,學校采取了“績效”考查的一票否決制,規定凡是在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和按上級要求進行的質量檢測中,所帶學科成績處于末位的教師,都不得參加各種各樣的評優評先活動。為了避免自己班上的學生在考試中“敗北”,許多教師殫精竭慮加班補課,不遺余力實施題海戰術。然而,不管大家怎樣努力,總是無法改變有人處在末位的事實。懸在頭頂的“末位剝權”之劍,致使許多教師產生了與專業成長格格不入的憂慮、壓抑和焦躁情緒。
教學要出成績,目標對于教師完成工作也有激勵作用,然而,教學評比不能唯分數是瞻。教師應該接受考核,但學校領導不該將考核異化為教師頭上的“緊箍咒”。要知道,耽于成績、限于效率的考核,不光會讓考核陷入“技術性”的境地,更會讓教師遠離人生的幸福。畢竟,績效是簡單的,而人是復雜的。
教師是人,需要理解,更應該得到尊重。可是,在一些學校領導的眼里,教師只是“教書”的機器,而不是“育人”的主體。更有一些領導,為了求得學生的好成績,獲取評比的高分數,讓學校管理早見成效,頻出佳績,他們非考試不談,非分數不比,變著花樣將所有的壓力都放大、轉嫁、集中到教師身上,甚至刻意挑起教師之間的惡性競爭,導演“二桃殺三士”的丑劇。更讓人心冷的是,在將教師推向分數比拼的“戰場”,將教師變成超過學生的“應試受害者”時,有人還要做出一臉的無辜,彰顯無須掩飾的“正義”。
真正能夠激發教師工作熱情的,是教師在尋常工作中收獲的快樂和幸福。沒有快樂,教師的教學行為就會走樣,沒有幸福,教師的教育激情也就無法持久。不給教師以幸福的領導,也許可以算得上是負責任的領導,但他們永遠不會成為優秀的領導。
森林火災問責通報 不正確履職的問責通報篇六
市委組織部:
現將本單位貫徹執行《關于進一步激勵干部擔當作為有關具體措施的通知》(中組發〔2019〕17號)的有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今年2月,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成立掛牌,為確保在過渡期間做到思想不亂、工作不斷、隊伍不散、干勁不減,我局于2月18日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召開干部大會,并于4月份對所有6名股級干部開展談心談話,把統一思想工作做到位做充分,嚴明各項紀律要求,切實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經梳理,自20**年以來,我局及下屬事業單位無干部被問責或受處分。對于如何正確對待、合理使用被問責和受處分干部,提出如下建議:首先是分性質,看危害。把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錯誤,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其次是觀表現,看態度。如果積極態度,化壓力為動力,用實干實績回報組織的關心和群眾的期盼,經組織部門嚴格考察考核,符合重新提拔重用的條件,這樣的干部被重新提拔重用無可厚非。最后就是嚴審查,看實績。一些犯錯誤干部受處分后怨天尤人,一蹶不振,自暴自棄,那這樣的干部可以說是徹底“垮了”,根本說不上重新提拔重用,還應該嚴加教育管理,再擊猛掌。如果被問責受處分的干部“知恥而后勇”,奮起直追,在工作、學習、生活中不斷進步,提神鼓勁、干事創業,做出組織和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成績,那么受到重新提拔重用就名正言順。
為推動干部擔當作為,我局印發了《開展模范機關創建活動的整改落實行動方案》,一是把模范機關創建活動與黨的建設結合起來,突出黨員干部先鋒模范作用。通過進一步加強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的核心引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帶頭作用,以黨建引領全局工作發展,爭創模范機關。二是把創建模范機關與激勵機制結合起來,突出機關干部擔當作為。對局各分管領導及其分管的中心或股(室)作為一個團隊進行“評先評優”考核,考核分數最高的團隊作為“先進團隊”,從市績效考核獎金30%獎金部分中的4%—5%作為局考核獎金,用于獎勵“先進團隊”。三是把創建模范機關與“創滿意服務”活動結合起來,突出窗口作風建設。進一步強化窗口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效率意識,高質量推動我局全體工作人員作風建設的好轉。
(一)工作措施
一是印發了《**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黨組關于開展模范機關創建活動的整改落實行動方案》,從制度上進行完善。二是大力推行黨員“亮身份”,增強黨員意識,引導黨員干部強學習、提素質,轉作風、提效能。三是大力弘揚“擔當、盡責、創新、奉獻”政務服務精神,大力選樹先進典型,開展“創建滿意服務”活動,評選“滿意服務窗口”“滿意審辦后臺”“滿意服務之星”等一批先進典型。
(二)取得成效
通過上述措施,積極調動黨員干部保持先進性和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激勵廣大黨員、干部秉承時代精神、彰顯黨員風采,使我局的作風建設得到進一步優化,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得到提升。
(三)存在問題
部分窗口工作人員還存在紀律意識、服務意識不夠高的問題,偶爾會出現上下班遲到現象。
(四)意見建議
建議我市進一步加強對選樹宣傳擔當作為先進典型的力度,并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
東風浩蕩滿眼春,萬里征程催人急。總投資億元的12個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集中開工,各行各業欣欣向榮……莒南正在以“擔當作為、狠抓落實”開啟奮斗的春天。
新時代、新征程呼喚奮斗者,莒南的新發展需要實干家,需要新標桿。樹立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先進標桿,讓先進標桿引領發展,是緊跟中央和省、市部署,貫徹落實全省“擔當作為、狠抓落實”工作動員大會精神的關鍵所在,更是莒南實現高質量發展與高速度發展的迫切需要。
把擔當作為的標桿樹起來,就是要激活干部昂揚奮斗的精神狀態。xxxxxx指出,“良好的精神狀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開創新局面,必須鼓起干勁,煥發精神,凝神聚力,讓實干者有飽滿的精氣神。省市都把今年作為“狠抓落實年”,縣委縣政府明確要精文簡會抓落實,少開會、開短會,少發文、發短文,讓干部從文山會海、迎評迎檢、材料報表中解脫出來,聚神聚力干實事,就是對實干者的鼎力支持、對實干精神的有力弘揚。同時,縣委“拉高標桿”激發斗志,與最強者比拼、與最快者賽跑,不達目的誓不罷休。通過對標對比、樹抱負、定目標、劃路徑,激發一往無前的奮斗與實干精神,激活澎湃的發展動力,讓領導干部主動置身于干事創業氛圍之中,變“要我干”為“我要干”,變“催著干”“推著干”為“爭著干”“比著干”。
把擔當作為的標桿樹起來,就是要旗幟鮮明為那些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改革的成功不能缺少先鋒和闖將,也總是少不了為改革者擔當、為實干者撐腰的人。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讓吃苦者不吃虧、讓有為者有位,一方面,莒南要旗幟鮮明地重用選用敢擔當的干部,大張旗鼓地表彰作出突出貢獻的干部,從精神鼓勵、物質獎勵、干部激勵三個方面把考核結果用好;另一方面,要獎優懲劣、強化考核,為敢闖敢試的人“開綠燈”,為埋頭苦干的人“兜住底”。干得開心、拼得安心,才能讓那些想干事、能干事、能成事的干部不斷創造屬于新時代的光輝業績。
把擔當作為的標桿樹起來,也是在向庸政懶政怠政的少數干部敲響警鐘。必須正視,現實中確有少數干部“躺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覺”,當“班長”卻不愿拿主意、出思路;必須正視,現實中確有少數干部只樂當“評論員”,不愿當“戰斗員”,怕惹麻煩、怕挑重擔,對于那些不敢擔當、不抓落實、貽誤發展的干部,莒南聲音鏗鏘:不換思想就換人,不負責就問責,不擔當就挪位,不作為就撤職。只有讓“不想為”者有所警醒,讓“不會為”者感到緊迫,讓“不敢為”者受到鞭策,奮斗實干才會匯聚成壯闊的春潮,奔向更好未來。
森林火災問責通報 不正確履職的問責通報篇七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縣委、縣政府決定從_____月份開始,集中一段時間,在全縣各級各單位和全體黨員干部中,推進以治庸提能、治懶提效、治散提神、治軟提勁為主要內容的治庸問責工作。為全面掌握當前我縣干部作風建設和發展環境建設現狀,我們組織專班,采取多種形式,對全縣各級各部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黨員干部庸懶散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了專題調研,并就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剖析,探討解決突出問題的對策措施。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專題調研基本情況
全市治庸問責工作動員大會后,我縣迅速成立了縣委書記任組長的縣治庸問責工作領導小組。_____月_____日,縣治庸問責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部署階段性工作,組建了*個專題調研組,即由縣紀委牽頭,縣行政服務中心參與的優化發展軟環境建設情況調研組;縣委組織部牽頭,縣人社局、公務員局等部門參與的干部作風建設情況調研組;縣規劃執法局牽頭,縣國土局、住建局等部門參與的違法違規建設情況調研組;縣經信局牽頭,縣開發區管委會、招商局等部門參與的服務項目建設情況調研組。_____月_____日-_____日,由分管縣級領導帶隊,*個調研組人員分別深入縣直黨政機關、窗口服務單位、企業和各鎮、社區、村組,就黨員干部作風、行政審批服務、企業協調服務、城市建設管理等不同側面,開展了專題調研,先后召開不同層次座談會12個,參加人員236人次,印發調查問卷180份,開展電話及個別專訪座談_____人次。這次調研涉及黨政機關、工業、農業、商貿、房地產等行業,覆蓋黨政領導、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企業家、兩代表一委員及社區村組干部群眾代表等不同群體。
二、全縣作風建設和發展環境現狀基本評價
三、庸懶散軟現象的主要表現形式
通過走訪調研,大多數調查對象在充分肯定全縣干部作風建設、服務環境建設等方面取得成效的同時,也反映存在很多不盡人意的情況,認為在干部隊伍中開展治庸問責工作十分必要。歸納總結各級各部門和黨員干部的庸懶散軟現象,主要表現在四庸四懶、四散四軟:
四庸:一是精神庸。部分干部理想信念淡薄,不思進取,安于現狀,得過且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缺乏事業心和責任感,總認為嘉魚的發展快與慢,那是書記、縣長和一把手的事,與己無關,工作只求無過,不求有功。二是能力庸。有些干部政策理論水平低,工作缺乏思路,辦事缺乏能力,總唯書、唯上,工作墨守成規,缺乏創新能力,碰到急難險重任務怕字當頭,做群眾工作無從下手,甚至不能勝任崗位。三是業績庸。注重個人利益、部門利益,不講全局利益,對上級的決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工作上缺乏建樹。比如說縣委、縣政府推行的行政服務兩集中、兩到位,有些部門名義上進駐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實際搞假進駐,在中心的業務量至今為零。四是意識庸。有些職能部門無擔當意識,干部崗位職責履行不到位,導致落實不力,工作完成無期限、獎懲無反饋。比如說在全縣兩違防控中,因有些部門思想認識不統一,沒有形成履職合力,導致兩違建筑屢禁不止、處置乏力。
四懶:一是學習懶。調查中32%的受訪者認為,現在干部學習意識不強,主動自覺學習少,被動應付學習多;專業知識學習少,理論形式學習多;日常經常性學習少,突擊性學習多。因平時懶于學習,對業務知識一知半解,出現執法不懂法、服務經濟不懂經濟的現象。二是思考懶。對于實際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事物,不研究探討,或簡單搬本本,或干脆不理睬;對于矛盾與問題,不調查解決,講些不痛不癢的意見,或講些永遠正確的空話。縣委、縣政府每年組織到外地學習考察,總以發達地區的經驗不可學為借口,從不潛心思考,甚至把外出學習當作公費旅游。三是工作懶。遇事總想繞道走,不是動腦筋解決問題,而是找借口推諉責任。比如在項目征地拆遷補償協調工作中,就存在部門之間踢皮球、磨洋工的現象。四是態度懶。_____%的受訪者反映當前干部作風漂浮,深入基層不夠,為群眾辦實事不多。一些單位和干部醉心于蒙領導,搞形象工程、路邊工程,以花架子、假大空代替實干,以沽名釣譽的虛報浮夸代替實效。
四軟:一是管理軟。表現在少數職能部門因管理不嚴,導致部分干部紀律渙散、得過且過,辦事不按規定程序,吃、拿、卡、要不良習氣和門難進、人難找、臉難看、事難辦現象仍然存在。二是執行軟。對棘手問題不敢碰,多停留在口頭上,不能堅持原則,怕得罪人。比如在行政服務中心業務辦理中,就存在彈性收費的問題;在全縣控違拆違工作中,部分職能部門就存在執法不到位的問題。三是問責軟。24%的受訪者認為,無論是領導還是一般干部大多喜歡做老好人,不敢開展相互批評,不接受自我批評,對損害發展和群眾利益的行為不敢言,對無功干部不敢批。四是服務軟。有些領導干部官本位思想嚴重,極易辦到的事,不表態、不辦到位,今天能辦完的事情總是拖到明天或后天,缺乏為群眾服務的意識。少數單位對職責范圍內應該辦的事人為設置障礙,推諉扯皮和刁難服務對象等現象依然存在。
四、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分析
干部中存在庸懶散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調查的情況來看,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宗旨意識不強。機關職能轉變不到位,少數干部忽視了理想信念的學習,放松對自我的要求和約束,黨性修養不高,宗旨觀念淡薄,服務意識不強,不能很好地傾聽基層群眾的呼聲,權力觀、人生觀、世界觀改造不夠,樂于當指揮官,不愿做馬前卒。綜合調查問卷分析,16%的受訪者認為干部缺乏宗旨意識和責任意識,22%的認為干部當中創新意識缺乏,工作方法簡單。
2、監督問責不嚴。問卷調查顯示,40%的認為對干部責任追究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是造成庸懶散軟的重要原因;20%的認為對職能部門的監管仍然不力。比如,控違拆違等一些綜合性工作,由于各部門之間職責界定不清晰、不明確,導致問題出現后,上下級之間、各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無法追責到人、到崗。在追責過程中,對一般干部追責多,對領導干部追責少;對不作為、亂作為等大問題追責多,對慢作為、偽作為等小問題追責少;重行政問責,輕經濟處罰;重經濟領域,輕社會領域,對一些人情第一,感情至上的干部缺乏問責。
3、崗位責任不明。19%的受訪者認為科室、部門之間存在職能交叉重疊,崗位職責不明確或管理真空是造成庸懶散軟的原因之一。多年來,嘉魚的機構編制控制在全省是最好的,受機構編制所限,一些部門內部機構設置不合理,崗位分工不明確,職責該合的未合,有些職能增加的單位人員少,總有做不完的事,職能減少的單位則人浮于事,造成人少的辦不了事,人多的不管事,甚至出現管理真空。比如行政服務中心成立后,因對行政審批事項清理仍不夠徹底,行政執法和審批部門仍然較多,多頭執法或假進駐造成一條龍服務無法真正實現。
4、考核機制不全。規章制度雖多,貫徹執行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如縣委、縣政府推行的一次性告知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仍是擺設。在調查中,有24%的人認為干部考核評價機制不完善,流于形式,因考核結果沒有得到公平公正的運用,使得不少干部失去干事動力、干事激情,導致庸懶散軟34%的人認為干部管理仍沒有建立起長效機制和激勵機制,干部苦樂不均,干好干壞一個樣,認為老實人總吃虧,工作積極性缺乏;15%的人認為干部選撥任用存在論資排輩、搞平衡,存在拉關系、走后門,一些能干事、干成事、干實事的優秀干部得不到提拔重用,缺乏干部能上能下的機制。
五、整治干部庸懶散軟現象的建議
開展治庸問責工作是實現嘉魚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現實需要,是加快建設湖北經濟強縣、長江臨港新城的有效舉措。針對干部在庸懶散軟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應著力建立健全七大機制:
一是建立健全靈活高效的教育培訓機制。不斷創新干部教育培訓觀念,深化干部教育培訓改革,著力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領導機制、調研督查機制、經費投入機制,為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和財力保障。著力完善與干部培訓特點相適應的教學機制和學用結合機制,堅持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堅持因材施教、因崗施教、因需施教,切實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進一步堅持和完善縣委中心組學習、黨員干部理論學習等制度,切實保證學習時間和內容。通過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強化,促使干部不斷改造主觀世界,牢固樹立宗旨意識、責任意識和創新意識,促使干部不斷提升自身素質,提高執政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能上庸下的選人用人機制。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在選人方面,加大縣直部門班子成員競爭上崗力度,加強年輕干部隊伍建設,完善干部公開選撥機制,在逢進必考的基礎上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不斷改進考試、考核內容和方法,真正讓能干事、會干事的優秀干部脫穎而出。在用人方面,要進一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制度,堅持量才用人,職能相稱的原則,對能力品德不能勝任的要堅決下,對有抱負、有能力、有潛力的要大膽的用,真正建立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用人機制,形成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良好局面。
三是建立健全科學公正的考核激勵機制。進一步量化細化剛化考核標準,加強對干部平時的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治庸問責的重要依據,真正做到以業績定干部,以水平論英雄,使無德者、無為者、無事者讓位給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健全領導干部以德為先、以才為重的考核評價機制,建立針對具體領導職務,制定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內容和評價體系,將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與考察結合起來,強化結果運用,充分發揮考察的導向作用。在激勵機制方面,注重物質獎勵、精神激勵、職務激勵與級別激勵相結合,真正對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給予獎勵,做到獎懲分明,不讓老實人吃虧。同時,深入開展評優評先活動,增強干部個人和集體榮譽感,形成良好的競爭氛圍。
五是建立健全依法治庸的責任追究機制。治庸問責取得成效的關鍵是對干部對人的問責追責,必須敢處理,動真格,要構建反應敏捷的問責啟動機制,將各個途徑發現的庸懶散軟問題納入監督調查的范疇,及時界定是否問責和怎樣問責。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和調查核實的問題,視其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按照法定職權干部管理權限問責追責,進行信訪約談和通報批評,給予誡勉談話、待崗學習、調離工作崗位、免職降職降級等組織處理,情節嚴重的予以紀律責任追究,甚至法律責任追究。在問責過程中,要敢于刮大風、打大雷、下大雨,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絕不姑息遷就。
六是建立健全職責明晰的崗位責任機制。對全縣各級各部門職責進行全面清理和科學界定,建立全方位的責任體系,切實解決好部門職能交叉重疊、主體不明確、邊界不明晰、出了問題無法確定責任到崗到人的問題,提高協同作戰能力。以責權統一為基礎,全面推行責任公開,細化崗位職責,對每個崗位進行百分制量化管理,使每個崗位的職責更明確、具體,更具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強化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責任體系建設,構建科學而行之有效的責任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