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篇一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企業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包甲方的進行經營。該企業現有的房屋、廠房、場地及各種設備設施均在承包范圍。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乙方按支付甲方承包費(稅后),具體支付承包費的時間和數額為:
第四條、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元的承包保證金。當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時,甲方可扣減承包保證金。
第五條、承包經營期間以前該企業的借款、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借款、經濟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六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以該企業名義從外界借款,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目的用該企業的資產進行抵押,也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擔保。
第七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不得擅自拆改該企業的建筑設施,如需裝修、改建廠房、房屋、更換設備設施等,均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監督乙方管理好資產,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但不得干預乙方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甲方應授權乙方以甲方名義辦理企業年檢、環保、安全等事項,必要時甲方應親自辦理。
3、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并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4、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5、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范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甲方書面同意。
6、乙方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擔保、出租、贈送等。
7、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繳納各種稅費。
8、乙方應于每年月日前據實向甲方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第九條、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
第十條、承包期間乙方應對企業的廠房、房屋和設備辦理財產保險。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造成經濟損失的,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上交付承包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需付清拖欠的承包費外,還應按承包費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讓、變賣、轉移、出租、贈送企業財產或以該企業名義及財產提供擔保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
5、承包期限屆滿,乙方應付清各項債務和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承包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應予賠償。
6、承包期限屆滿時,承包期內損壞的物品,乙方應當修復或賠償,否則甲方有權折價從承包保證金中扣除,剩余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該企業的建筑設施、更換設備設施等,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負責恢復原狀外,還應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
8、乙方拒不辦理企業財產保險的,甲方可自行辦理,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交濰坊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篇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地塊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總價格為人民幣 元。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
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實物名稱為 ,數量 公斤,時間為 年 月 日。
甲方于 年 月 日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約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具體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簽證、備案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轉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鑒證單位一份、土地所有權單位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 址: 住 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篇三
甲方:婁底市新源有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易xx
為提高生產經營效益,將企業扭虧為盈,經公司全體股東協商,將原氨法生產工藝改造成酸法生產工藝,并向下游產品伸延,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由乙方投資對原生產工藝進行改造,并由乙方承包生產經營,現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守。
一、承包生產經營期限:自二oxx年四月一日起至二oxx年四月一日止,時間為五年,第一年度免交生產經營承包費用,第二年度上交股東梁永福承包經營款肆拾萬元,其余股東按此股份比例上交費類推,第三年度到第五年度共三個年度每個年度上交股東梁永福承包經營款叁拾萬元,其余股東按此比例類推。
二、承包期滿后的投資固定資產與設備處理。對乙方本次改造投資的固定資產及設備,承包期滿后對有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及設備按國家標準計提折舊后的剩余價值,由下屆承包人支付給乙方。
三、承包期內,乙方生產經營需要銀行貸款,以甲方名義申報貸款,甲方同意將其名下的固定資產作為貸款抵押。甲方及股東必須及時配合辦理相關貸款手續。乙方必須按時歸還貸款,并以易世峰所持股份作擔保。乙方以公司名義向政府及相關部門申請項目支持資金歸乙方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承包期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承擔企業法人的全部權利與義務,注重安全生產,乙方在生產經營中所產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及相關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六、乙方20xx、20xx年承包款按每年100萬元計算,在此承包期內,乙方代公司償還原公司固定資產投資欠款、土地款,辦理環保許可證所支付款項及應由公司承擔的其它款項,在乙方應上交的承包款項中扣除后剩余部門再分配給各股東。杜冬云應得承包款交梁永福代收。
七、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與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篇四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林地名稱(小地名) ,座落 鄉(鎮) 村 組,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 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流轉林地使用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其它建設。
(一)流轉后,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承包后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發包方、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四)如乙方對現有林木進行低產林改造,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滿后,林地、林木歸還給甲方。
(五)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六)乙方不得改變承包地的林地用途,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等破壞森林行為,不得在野外違章用火。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事件,乙方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七)在承包期內,在承包范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水、電設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設施,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如原有設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轄區內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承包林地范圍內開通道路,修筑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辦公用房和其他養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將承包林地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出租、抵押融資等經營活動,但必須告知甲方。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九)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采伐申請手續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本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為 元,流轉林地上原有的林木出售給乙方的,價格 元。合計 元。(一)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支付時間為 .詳見收條(附件4)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100000.
(二)如違約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為損失額的100%.
(一)本合同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生效。
1、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簽字并經林地承包管理機構鑒證之日起生效。
(二)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林地流轉合同管理部門(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承包方)(受讓方)
地址:地址: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生效條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為更好地搞好富林果園場的經營管理,甲方將位于平洋縣五里鄉苗香村大田組的富林果園場承包給乙方經營,經甲、乙雙方商定,現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平洋縣五里鄉苗香村大田組的富林果園場(面積40畝)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為五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
二、雙方商定:五年的總承包租金為壹萬玖仟元(19000.00元),即:前三年每年3000元,后兩年每年5000元,租金按年支付,每年乙方在賣楊梅結束后將租金交給甲方。
三、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果園場內的各種管理設施,如房屋、圈舍、電視設施、自來水設施、潛水泵、打藥機械、粉碎脫粒機、家具、農具等,并經常做好維修,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四、如果乙方需要改造果園場內的水、電、路設施,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五、如果果園場出現邊界糾紛,由甲方出面協調解決。
六、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必須認真管理好場內的各種果樹,如果出現損壞,乙方須及時購苗補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樹損害的(如發生大面積病蟲害、火災、人為損壞果樹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冰雹、地質災害)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篇七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代表: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代表: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所屬的 餐飲經營項目,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雙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1 本合同所指承包經營的場所是位于 主樓區的餐飲部,具體承包項目是后廚、餐廳(含宴會包房),建筑面積 m2,具體以移交表為準。
2.1 保證承包經營期間的水、電、路三通;
2.2 甲方為乙方提供所需的供氣(冷、暖氣)、用電、用水,乙方按市場價格付水、電、氣費用;
2.3 保證承包經營場所及設備設施等財產不被第三個人主張任何權利;
2.4 負責為乙方辦理工商、稅務、消防、特種行業、環保、衛生、治安等涉及承包經營有關的行政許可手續和證件手續及承擔所有行政性收費項目費用的交納。承包經營項目所發生的稅收由乙方支付;
2.5 負責對外涉及的工商稅務等行政執法部門對承包經營項目進行監督管理所發生的行政關系的協調及與承包經營相關的行政義務的履行;
2.6 乙方經甲方授權以發包方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但乙方所發布的所有廣告均需報經甲方簽字同意。
3.1負責承包經營項目按國家旅游局三星級飯店標準和要求進行裝修及購置設備、設施。乙方的裝修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擅自施工。乙方在裝修中應考慮消防安全,所有設備、設施符合國家消防規范,并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監督;
3.2 聘請職業經理人及相關服務人員進行管理和服務;
3.3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安全、消防、衛生等相關管理制度及行業管理規則;
3.4 乙方的固定資產投資不得低于 萬元,流動資金不得低于 萬元;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1 承包第一年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費 萬元,以后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承包費 萬元;
5.2 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一次按年承包費的平均額支付承包金,每季度第一月一至十日為支付日。
6.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由甲方向乙方交付,具體以移交表為準。
8.1 甲方有權在承包期滿時或合同解除時,收回承包經營場所及設備設施;
8.2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并有義務保護乙方的承包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8.3 甲方不得無故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8.4 甲方應負責周邊的治安環境的防范工作,遇有甲方所屬人員及其他人干涉、阻撓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應協調解決。
9.1 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獨立的自主經營權;
9.2 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否則,后果自負;
9.3 乙方有權收取承包經營收益;
9.4 如因國家建設征用所承包的場所或國家政策變更,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行規申請補償;
9.5 在不變更本合同承包條件及承包內容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依法轉包、轉讓,但轉讓、轉包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9.6 經甲方同意,乙方根據承包需要可對承包場所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所改善的部分或增設的他物歸甲方所有;
9.7 乙方應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承包經營的甲方財產,造成損失給予賠償。乙方經營過程中設備、設施維修費用由乙方自理;
9.8 乙方應加強安全防范,若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10.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10.2 乙方拖欠承包費一個季度并不能及時補交的。
11.1 在承包期間,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乙方無力交付承包金,甲方應根據損失大小給予承包金適當減免。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所投資的設備、設施按國家規定進行折舊,甲方視折舊余值及完好情況適當給予補償;
11.2 本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11.3 在承包期內,因不屬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等,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若連續3天或3天以上停水、停電、停氣,甲方可免除乙方相應天數的承包費;
11.4乙方在經營期間的水、電、氣費應按實際用量,以表計算按市場價格繳納,在每月的5日前繳納上月費用,若拖欠2個月,甲方有權拒供,乙方在經營中發生的費用自理;
11.5 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1.6 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在淮河飯店現有區域自營或允許他人經營與乙方承包經營的同類項目,淮河飯店新增區域除外。乙方也不得增添與甲方有抵觸的經營項目。
12.1 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款外,甲乙雙方均不得解除合同,否則,解除合同方應承擔總承包金的 的違約金;
12.2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應按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僅指自然災害、國家建設征用或國家政策改變。
18.1 移交表;
18.2 裝修費用及購置設備、設施預決算表;
18.3 合同履行中的有關書面通知;
甲 方(蓋章):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地點:
時 間: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篇八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為提高磚廠生產質量,以達到雙方共贏的目的,在雙方完全自愿的情況下,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將能正常運轉的磚廠成套設備及場地設施(詳見財產清單)租賃給乙方,經乙方驗收合格后交予乙方。
2、生產線管理,甲方有權監督,但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及管理工作。
3、廠外一切事務均由甲方負責處理承擔。
4、甲方負責成品磚銷售,不得耽誤乙方生產,否則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負責墊付乙方生產期間所需費用煤電、油料、人工工資及其它材料費,需按時到位。
6、甲方每月收清乙方所生產的合格成品磚,并算清付給乙方磚款,不得拖欠。
7、工人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承擔。
8、若有自然災害造成土坯損失,乙方承擔50萬塊以內,超出50萬塊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9、取土后土地平整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生產線管理,保質保量生產,所生產磚必須達到國家標準,如出現質量缺陷不能出售由乙方全權負責
處理并承擔相應損失。
2、乙方負責招收生產線所需技術工和普通職工,并確保正常生產。
3、乙方負責生產質量和技術管理,確保國家技術要求。
4、乙方在確保質量和技術基礎上完成甲方所定的年產量: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生產 萬成品磚,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生產萬成品磚。
5、在甲方正常提供場地及原材料所需款項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停產,如果擅自停工、停產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承包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磚廠所有的生產設備、設施交于乙方生產使用、管理。
2、甲、乙雙方協商承包合同價格為乙方交予甲方每塊成品磚付給乙方0.16元(壹角陸分),價格在合同期間不能變動,甲方所付給乙方的每塊成品磚0.16元(壹角陸分)包括生產所需的煤電、油料、人工工資及其它材料費。
3、甲方在當年12月30日前算清當年的盈虧明細賬,并現金付給乙方有盈利部分,不得拖欠。
4、甲乙雙方協商訂此勞務合同期限為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乙方必須愛護設備,在合同期滿交還給甲方的設備必須能正常運轉,損壞的設備必須維修好交予甲方。
四、安全生產責任
1、乙方確保安全用電、依法用電,安全生產。
2、乙方應積極實施本磚廠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
度。
3、廠內職工日常事務由乙方負責人處理,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由甲、乙雙方出面協調處理,不得互相推托,否則造成不良后果,由推托方承擔(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工人廠外發生事故,由工人自己承擔)。
4、甲、乙雙方應協調搞好民族團結。
五、法定保障
1、本磚廠勞務承包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2、乙方交押金10000元(壹萬元整),合同期滿,甲方退給乙方,每年開工押15天工人工資,合同期滿甲方退給乙方15天工人工資。
3、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違約金100000元(壹拾萬元整)。
4、甲方負責付找工人費用伍萬元,在當年年底結算時付清。
六、如果乙方紅磚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