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程合同電子版篇一
承包方(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在合同期中的權利與義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本工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
1.4、承包方式
1.5、工 期:
1.6、工程質量
2.1、向乙方提供水、電、氣等設備,并提供施工現場辦公室、工人住宿與材料倉庫給乙方使用。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如確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2.4、負責保護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護、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3.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本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所產生的相應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4.5、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現行的有關規范規定制作為質量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標準。
5.3、甲方對乙方進場材料和施工過程的質量及時檢查和驗收,乙方配合。甲方不及時檢查,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1、工程單價及數量清單見報價表:
6.2、合同初定價款為:¥rmb)單價為320.36元/m2(不含面板),以上造價含稅金,但不包含總包配合費。
6.3、工程結算時按石材面板展開面積計算,其綜合單價不變。
6.4、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1次: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在三天內支付合同總額的30%預付款,即金額為 萬元;
第2次:鋼架安裝完畢后,在三天內支付合同總額的30%工程款,即金額為 萬元;
第3次:面板進場安裝后,在三天內支付合同總額的25%工程款,即金額為 萬元;
第4次:面板板安裝完畢,清洗干凈后,在一周內支付合同剩余工程款。
7.3、掛件:選用304材質。
7.4、鋼材:采用q235鋼,成品外露面表面熱鍍鋅處理。
7.6、其他主要部件材料:均從正規廠家采購,并有質量保證書和相關資料。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如果合同文本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及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8.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
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向溫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9.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9.3、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10.1、如有項目增加,雙方可再做協商;
10.2、如有設計變更,工程單價可再做調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電子版篇二
回填工程承包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谷城縣經濟技術開發區 (以下簡稱乙方)
為推動經濟開發區紡織工業園項目建設,根據廠區場地平整需要,經雙方考察評審,由乙方牽頭對項目圍墻紅線內進行砂石回填。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的相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紡織工業園項目”砂石方回填工程。
工程地點:谷城縣經濟技術開發區。
工程內容:“紡織工業園”項目圍墻紅線內堰塘清淤、砂石回填及場地平整。
三、工程量及價格
在現有土地基礎上回填至316國道中心點,局部地塊根據甲方建設需要確定回填量,回填料不含泥土。回填量約為136977立方米,單價人民幣30元/m3,計工程款肆佰壹拾萬零玖仟叁佰壹拾元整。
四、工程期限:工期天,如遇雨天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其工程相應順延。
五、驗收標準:回填料由甲方現場鑒定,回填平整、碾實,回填面不低于協議要求。
六、施工安全:乙方按國家安全規范施工,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結算方式:每完成工程進度的30%據實結算一次。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執行。工程竣工并結算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 方: 代 表:
20xx-7-6
工程合同電子版篇三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1、 合同訂立的形式:
1)書面形式 2)口頭形式 3)其他形式
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采用書面形式(施工承包合同和監理服務合同規定采用書面形式)
2、 合同訂立的方式:
要約——承諾的方式
1) 要約的概念——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 要約的特征:(以此判斷是否構成為要約)
a)內容具體確定
b)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的約束
3)要約的生效——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4)要約撤回——要約生效前可以撤回
5)要約撤銷——要約生效后但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前
6)要約失效:
a)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b)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c)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為新要約)
d)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為新要約)
7)要約邀請——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規定: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廣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8)承諾的概念——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既接受要約)
9) 承諾的特征:
a) 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b) 承諾應當由受要約人或其代理人向要約人作出
c) 承諾應當在要約規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3、 合同內容一般應包括的條款:(參見合同法第十二條)
4、 合同成立的條件:(合同關系生效)
1)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2)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時人簽字或者蓋章時生效
3) 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定確認書。簽定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4) 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1、 合同的生效的條件(合同內容發生效力的條件)
1)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2)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3)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4)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2、 有效合同——依法訂立的合同,有效應具備的要件為:
1)主體合格
2)內容合法
3)代理有效
4)程序和形式合法
3、 無效合同的五種情形:
1)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 可撤銷合同
1)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 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3)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反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5、 效力待定合同
1) 無權代理、越權代理訂立的合同
2) 限制行為能力人超越其行為能力訂立的合同
3) 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
6、 無效合同的確認及其法律后果:
1) 無效合同的最終確認權歸法院或仲裁機構
2) 合同確認為無效,則無效合同自始自終無效
3)法律后果為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追繳財產
7、 可撤銷合同在撤銷前應按有效對待,一旦被撤銷則等同于無效合同,撤銷權人應在自知道或理應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利益受損害的一方為擁有撤銷權。未經當事人請求,法院和仲裁機構不能主動撤銷合同。
8、無效免責條款
提供格式化條款的一方如果免除自身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1、 合同履行的原則
1) 全面履行原則
2) 誠實信用原則
3) 守法原則
2、 抗辯權
1) 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
2) 同時履行抗辯權
3) 后履行抗辯權
3、 代位權
4、 撤銷權
1、 合同變更的概念——指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調整或改變,而主體關系不變。
2、 合同變更要當事人協商一致;法律、行政法規要求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要遵照其規定。
3、 合同轉讓——指合同主體關系的改變(既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改變)
1、 合同終止的七種情形:
1) 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 合同解除;
3) 債務相互抵消;
4) 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 債權人免除債務;
6) 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7) 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2、 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合同當事人一方或各方解除合同)
1) 協議解除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約定解除 (根據事先訂立的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條件滿足時擁有解除權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3) 法定解除 (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單方解除合同)
3、 法定解除的五種情形: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 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 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 違約的概念——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構成違約
2、 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1) 繼續履行
2) 采取補救措施
3) 賠償損失
4) 支付違約金或沒收定金雙倍返還定金等
3、 違約責任的免除——因不可抗力導致當事人違約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4、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合同爭議處理的方式:
1)和解(協議)
2)調解
3)仲裁(一裁終局)
4)訴訟(二審為終審)
2、合同糾紛仲裁的原則:
1) 自愿仲裁原則
2) 公平原則
3) 獨立仲裁原則
4) 一裁終局原則
4、 仲裁程序:
1) 仲裁申請和受理
2) 組織仲裁庭(由3名或1名仲裁員組成)
3) 開庭和裁決(以不公開為原則)
1、 合同鑒證——一般由合同的簽定地或履行地的合同管理機關進行
2、 合同公證——由公證處進行
3、 合同鑒證與公證除法律規定必須進行的以外,一般合同實行自愿原則。
工程合同電子版篇四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委托人 / 職務:
營業執照注冊號:
開戶銀行 / 帳號: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受托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委托人 / 職務:
營業執照注冊號:
開戶銀行 / 帳號: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x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本拆除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拆除工作質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1.1拆除工程地點
x項目 地塊
1.2拆除工程范圍(x至y)
2.1甲方向乙方指明現場市政、公用設施分布情況及相應保護措施。
2.2甲方向乙方明確拆除范圍、時間。
2.3乙方負責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應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環保措施等主要內容),甲方審核后,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組織實施。
2.4乙方指定 為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時向甲方代表通報工程拆除有關情況。
2.5甲方指定 為項目負責人,負責協調施工中有關事宜,并監督施工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甲方代表對乙方施工中違規操作有權做出處理決定或經濟處罰。
2.6拆除期限根據拆遷公司的交房進度進行拆除,拆遷公司交房后5日內必須完成拆除工作。
2.7拆除標準:被拆除房屋(含棚子、自建房等)拆除至室外自然地坪,地下室部分拆除到地下室地坪,化糞池要求連同底板全部拆除,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渣土、廢棄物等一并清理出現場。
3.1甲方負責向乙方明確拆遷范圍及時間。
3.2甲方指派現場管理人員負責監督乙方拆除過程中的安全及環保工作的執行情況,并對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隱患提出處理意見,對嚴重違章者,甲方有權做出停工處理。
3.3甲方制定〈〈現場施工安全技術要求〉〉(附后)并據此向乙方進行安全交底。
4.1安全責任
4.1.1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拆除、城管、安全、環保及交通等有關部門所有拆除及清運審批手續。按照甲方拆除范圍和時間,組織人員進場施工。
4.1.2負責制定拆除工程現場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施工并指派現場安全檢查員。
4.1.3建立完善施工現場安全組織機構,明確崗位、職責,在施工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4.1.4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處理意見,并及時改正。
4.1.5違反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負。
4.1.6出現斷水、斷電及擾民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
4.2環保責任
4.2.1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體的防止揚塵,降噪音等環保措施,明確拆除工地具體的環保要求和環保責任人。乙方施工中現場揚塵、噪音污染及渣土清運等環保措施,嚴格按施工方案規定執行。
4.2.2拆遷工地主要出入口應當設立標牌,標明拆遷人、拆除施工單位、環保負責人、拆除時限等內容。
4.2.3拆遷工地外圍應當設置封閉硬質圍檔,防止物料、渣土遺撒,并及時清理工地外圍道路遺散的渣土,適當灑水,防止揚塵。拆遷圍檔高度不得低于1.8米。
4.2.4拆遷工地應按規定辦理渣土消納證,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拆除房屋過程中應隨拆隨灑水,避免大量揚塵。對拆除樓房的施工垃圾,必須設置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撒。
4.2.5渣土清運時現場出口道路要求用草簾被或大鐵板鋪設,拆遷工地渣土應設專門人員管理,定期灑水和清掃,并配備必要的灑水、排水設施。拆遷工地垃圾應及時清運,現場垃圾堆放總量不得超過60立方米。
4.2.6渣土清運車輛應按規定裝載,遮蓋嚴密,沿途不得遺撒。拆除工地出口應當設置專人清理車身及車輪泥土,確保車輛不帶泥上路。
4.3文明施工
4.3.1乙方應作好文明施工及消防準備工作。
4.3.2乙方施工人員應著裝整齊,佩戴統一標識,戴安全帽。
4.3.3乙方應保證施工現場內、外清潔衛生,交通道路暢通。
4.3.4乙方應保證在用市政、公用設施完好、暢通。
4.4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人防、公共、消防、固定資產等報批手續。
4.5負責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工作。
5.1雙方約定,拆除費按如下方式計取:拆除費單價為每建筑平米元人民幣,暫估面積為 建筑平米,最終以實際測量為準。
5.2拆除費根據拆遷進度分 次支付:
5.2.1當乙方完成拆除任務的 %后,甲方按合同拆除費總額的%支付給乙方;
5.2.2當乙方完成拆除任務的 %后,甲方按合同拆除費總額的%支付給乙方;
5.2.3當乙方完成全部拆除工作后,甲乙雙方進行費用結算,并簽訂結算協議書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拆除費。
6.1任何一方違約,違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如屬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協商解決。
6.2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拆除期限延誤,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每天按拆除費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償付逾期違約金。該違約金可由甲方從乙方的拆除費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3對于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工期不順延),并有權做出處理或處罰決定。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經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則提交甲方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8.1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誤和影響。
8.2當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履行合同的時間將予以順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但拆除費不因此而改變。
8.3不可抗力發生后,雙方應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8.4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認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9.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
9.3本合同在執行期間,甲乙雙方應本著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則,對拆遷中出現的問題積極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需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補充協議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4《現場施工安全技術要求》為本委托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電子版篇五
項目名稱:
甲 方:
乙 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本工程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本工程為包安裝、采購、管理費、稅金工程,最終結算按工程實際安裝數量為準,(材料增減部分按招標書的燈具報價清單上的單價決算,包括安裝費和取費)燈具材料名稱與施工安裝費:詳見標書附表。(如需適當調整,憑聯系單結算。)
二、甲方指定燈具報價品牌為銀星雨、歐曼二品牌。為方便采購、不受行業壟斷影響,降低采購成本,確保工程質量、如期完工,二品牌中由乙方選其中一品牌作為正式施工燈具(各個技術參數參照投標文件)。其他輔助材料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三、用銀星雨總價: 整(¥ 元)。 用歐曼總價: 整(¥元)。
四、工程區域劃分:第一期為高層4#、5#樓及排屋部分占總價: 15% 。第二期為高層6#、7#、8#、13#樓占總價:30% 。第三期為高層1#、2#、3#樓點總價:25%。第四期待為高層9#、10#、11#、12#樓占總價:30%。
五、付款方式。因此工程實際完工的時間較長,燈具安裝驗收可能分為三期,按實際需要安裝為準。第一期,乙方完成一半工程量時甲方付工程款40%,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時甲方再付工程款的30%,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前甲方再付20%。余款1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滿二年無質量問題一周內無息付清余款(質保期按竣工驗收合格日起算)。第二期、第三期按第一期付款方式為準。
六、工期:每一期工期定為40天。
七、材料設備采購及安裝
1、嚴格按照甲方設計圖施工。
2、嚴格按照行業施工標準施工。
3、甲方不負責采購、供應任何材料設備。
4、所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范的種類和標準。
5、乙方保證燈具及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性能要求。
6、乙方使用替代產品必須事先經甲方書面批準。
7、乙方提供主件材料的產品合格證等證明材料。
8、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燈具及貨物不存在任何權利上的瑕疵,其產品的銷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
八、驗收方式:
1、燈具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無國家標準的按部標或行業標準)或其原產地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正式標準。
2、國內貨物或合資廠的貨物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
3、燈具及電纜到現場施工前,由甲方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初步查驗。
4、貨到現場經檢驗,達不到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要求調換,乙方應無條件調換至合格為止。
九、完工后服務條款
1、合同項目燈具材料及貨物的質量保證期至少應為自燈具及貨物通過最終驗收合格后2年。
2、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由于工藝、質量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3、對不符合本合同技術要求的燈具及設備應立即進行調換。
4、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燈具及設備不存在任何權利上的瑕疵,其產品的銷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
5、保修期內,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規范實行售后“三包”。
6、設備及配件乙方應負責維修。保修期內,乙方對設備及配件提供全免費保修或免費更換;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費維修;燈具及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
問題,維修人員在收到故障報告后必須在 1小時內做到響應,保證 48 小時內到達現場修復。
十、項目管理
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權負責該項目的商務和技術。每一項目實施必須由相關負責人現場管理。在項目施工或實施階段驗收時,相關負責人必須配合。 十一、分包與轉讓
1、除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十二、合同的生效
合同工期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應盡量滿足甲方的完工要求。
十三、乙方提供稅務局開具的工程發票。
十四、違約條款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的約定工期,乙方如不能履行的,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遲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仍應實際履行合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延遲付款,除支付本金外,并按銀行利息四倍支付違約金。
4、其它未盡事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準,無相關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時或完全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5天內提供相應證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繼續履行、如何履行等問題,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確定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損失,免予承擔責任。 十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1、在解釋或者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疑問或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協商方式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的爭議,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除有爭議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應按合同條款繼續履行。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八、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
甲方: 乙方:
名稱:(蓋章) 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全權代表(簽字): 全權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工程合同電子版篇六
建筑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繁榮,建筑行業迎來了其繁榮發展的階段,不僅規模和數量上有所發展,而且在建筑企業內部的管理以及施工技術方面也有了質的飛躍。并且隨著建筑工程領域競爭的加劇,越來越多的建筑企業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項目所具備的特點決定了合同管理對于項目的任何一個參與方而言都至關重要,是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而且由于建筑工程受自然氣候等條件的影響較大,工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因素較多,項目發承包雙方之間的糾紛屢見不鮮,而作為解決糾紛和矛盾的最根本的依據,建筑工程合同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既能夠有效的解決發承包雙方之間的矛盾,維護各自的合法利益,同時又能夠為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協議,對于合同雙方而言具有約束作用,合同之中明確的規定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將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給予了解決的方案和措施。建筑工程項目較比于其他項目而言,其具有的復雜性和風險性更多,未知因素也較多,這就決定了建筑工程合同對于項目各參與單位的保障性作用。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項目往往具備周期長、施工過程種類多以及技術復雜性高等特點,建筑工程合同所包含的條款更為繁雜,涉及到的范圍也更為廣泛。完善的施工合同能夠有效的劃分發承包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能夠讓雙方在更為平等的基礎之上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確保工程項目能夠順利的實施。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項目往往涉及到的風險因素較多,可能出現的影響工程項目順利進行的因素也較多,因此完善的合同能夠將利益和風險進行更好的劃分,保護發承包雙方的工程參與積極性,并且以具有法律效益的手段來解決發承包雙方之間的利益糾紛,維護工程項目目標的實現。
3.1合同簽訂內容容易出現歧義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具有嚴謹性,因為其具備約束合同雙方的法律效力。合同之中應當明確的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等,要以明確的方式將雙方所應當付出和得到的東西進行規定。但是建筑工程實施周期較長,其間可能發生的引起合同雙方利益變動的因素又較多,在合同簽訂之時難以有效的預料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因此往往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出現了突發的狀況,合同雙方經常會因為責任歸屬的問題而產生歧義。
3.2合同管理的范圍較廣
建筑工程項目所涉及到的領域很廣,其中所涉及到的部門、單位也很多。其中業主單位、施工單位作為工程項目最為主要的參與單位,其合同管理內容更為復雜,所涉及到的協調關系也非常多。因此建筑工程合同在管理的過程中需要確保各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并且相互協調配合,以合同管理的方式來規范項目各參與單位的合同行為,維護工程項目的共同利益。
3.3建筑工程實施周期較長
建筑工程合同實施周期長的特點完全是由于建筑工程項目特點所決定的。一項工程從決策到最終的運營可能需要幾年的時間,這期間所涉及到的工程合同不僅種類繁多,而且許多合同的周期都非常長。這就決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與工程項目實施的過程同步,而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還要綜合考慮諸多因素,每一個工程項目實施周期階段,都會有不同的工程合同簽訂,這其中的協調性和配合性都很重要,稍有疏忽就會造成工程項目的經濟損失。
3.4工程合同容易出現變更
如前文所述,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周期較長,其間可能發生的不可預見的.因素較多,因此工程合同經常會隨著工程項目實施的實際情況而有所變更。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應當秉承動態管理的原則,根據工程實際情況而調整合同管理的策略,對于補充合同和變更合同的條款和內容進行認真審查和管理,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簽訂更有利于合同雙方的工程合同,確保建筑工程項目能夠順利的實施。
4.1法律意識淡薄
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最為基本的原則就是公平、公正,而由于建筑工程領域競爭的激烈,許多建設單位有意違背建筑工程合同的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刻意的在合同條款之中回避或者是轉移風險。這樣的行為很容易造成施工單位的項目參與積極性降低,甚至是危害建筑工程項目的整體質量。甚至也有的發承包單位簽訂“陰陽合同”,這樣的行為不僅嚴重的影響了建筑工程市場的秩序,而且很容易造成合同雙方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另外還有違法轉包、違法發包等行為的存在,這類法律意識淡薄的合同管理行為嚴重的擾亂了建筑工程市場競爭的有序化。
4.2合同管理人員整體水平不高
建筑工程項目的特點決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管理人員既要具備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和職業能力,同時也要具備建筑工程方面的知識。這樣的合同管理人員才能夠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以合同管理為手段來調動項目各參與單位的積極性。但是現階段我國建筑工程領域的許多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并不高,專業技能水平也較低,而且許多建筑單位的合同管理人員數量明顯不足,不足以完成有效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
4.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現階段的建筑工程領域,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許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問題的根源。許多建筑企業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卻并沒有制定較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而且行業內部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缺乏必要的理論性依據,這就使得許多建筑企業憑經驗實行合同管理工作,甚至有的企業完全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制度,無法做到合同管理過程中有效的監督和考核等等,這就難免會使得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執行力度大打折扣,也為建筑工程項目有序的進行蒙上了一層陰影。
5.1提高法律意識
建筑工程合同只有在符合合同相關規定的基礎之上才能夠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對于這一點許多建筑企業應當給予高度的重視。在簽訂工程合同的時候要本著合法的基本原則。對于“陰陽合同”、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的工程合同,并不具備法律效力,也不能作為維護合同雙方合法利益的憑證。因此對于建筑企業而言應當積極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對于工程合同的內容從法律的角度來加以審查,形成依靠法律維護自身利益的意識,提高合同管理的認識。
5.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執行力度的關鍵在于是否擁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作為建筑企業而言應當積極的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以此為依據來規范自身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合同行為。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相應的監督和考核體系,實行責任制度,調動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另外也要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執行機構,配備專業性的合同管理執行人才,確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學性,針對于發生的或者可能發生的合同變更要及時處理,并監督變更合同的執行情況,做到及時有效的應對。
5.3培養專業性的合同管理人員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需要專業性的人才作為保障,作為建筑企業而言除了提高自身法律意識以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之外,還應當注重培養專業性的合同管理人員,建立專門的培訓體系,加強對于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素養培養,并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建筑知識進行重點培養,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使其能夠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合同的實施,從合同管理
隨著我國建筑工程領域的不斷發展,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內容也越來越多,有效的合同管理顯然對于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具有很重要的意義。而且隨著我國建筑市場逐漸的規范化和法制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是得以凸顯,越來越多的建筑企業重視合同管理工作。針對于現階段建筑工程領域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筑企業應當積極的結合于自身的實際情況來結語有針對性的解決,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在其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分量,以合同管理的方式來更好的確保自身的合法利益。并且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認真總結和吸收合同管理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合理的運用合同管理來規避不必要的風險,最大化的實現自身的合法利益。
工程合同電子版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等有關條例,甲方雙方為了順利完成本項目土方運輸工程建設,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誠實誠信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
提供土方運輸事宜,經由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土石方運輸工程合同,規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與說明工程名稱:漳州招銀疏港高速公路a3-工區
工程地點及范圍:
工作內容:于本樁號段內將土石由挖方段挖掘、裝車運至路基填方段,按現場規劃卸車(不含推平碾壓)。
工程總量:約為方,以實際完成的數量為準。
工期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單價
1、甲方為加快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進度,經雙方友好協商,確定挖掘(不含爆破)、運土石綜合單價每立方米元,其綜合單價包括完成土石方挖掘、裝車、運輸、卸車所發生的勞務費、挖掘費、電費、管理、各項稅費、利潤等各項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2、乙方負責組織挖掘、運輸、卸車等施工機械,滿足土石方挖掘、裝車、運輸、卸車要求,且所有的機械費、燃料費用、機械修理及其他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施工期間,挖、運土石綜合單價為固定價,乙方不得以材料漲價、當地協調問題和其他理由等要求漲價。
第三條:工程款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以每月實際完成的數量為準,每個月月初結算上個月工程款,乙方
提供運輸發票后20日內甲方按90%支付所結算款項,余下10%待工程完工驗收后一個月付清。
第四條:雙方權力與義務一、甲方權力、義務與責任:
1、做好工地施工協調,組織工程計量和驗收工作。
二、乙方權力、義務與責任:
1、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調動挖掘機械及運輸車輛及人員進場開工,乙方進場后必須服從甲方的調配安排,安全生產,應
提供車輛、駕駛員等有效證件給甲方;乙方機械如因違規操作,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負責意外,一切責任有乙方承擔。
2、乙方的機械、車輛行駛安全、維修、加油等費用由乙方負責。3、乙方對所有車輛和駕駛員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強管理,如發生交通事故,有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4、合同期內,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從事有違國家及港務局法律法規,不得在施工現場惹是生非,不的從事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活動。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乙方保證完成任務,車輛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調離現場或有意停工,不得跳槽給其他單位運輸,不得私自外出作業,否則甲方罰款沒車每天500元。
6、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周邊塌陷、機械車輛事故等,影響周邊建筑物,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人員的工傷安全意外等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7、乙方車輛及工作人員不得帶病作業;不得在危險地段強行作業;司機不得酒后駕駛,如有違反,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離場,必須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離場。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要服從甲方的管理調度指揮,指定專人按時向甲方報工作進度,按規定時間上交結算單據。如發現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有不正當交易損害任何一方利益,甲方將給予違規者十倍的經濟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2、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嚴重違章受到業主等部門罰款,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時乙方應如數補償。
3、合同雙方均不得采用虛假測量、虛假記錄或其他方法在運輸數量上弄虛作假。否則,除虛假部分的運輸數量不登作為運費計算依據外,還需按其虛假運費的十倍計算
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六條:其他事項
1、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2、如遇自然災害、征地拆遷、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停工等不能實施合同條例,雙方均不得向對方索賠。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執陸份、乙方執貳份,經甲、乙方雙方簽訂、蓋章生效。此合同及其影印及掃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甲乙雙方共同尊守,合同約束內項目工程完工,帳清后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