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設備采購合同付款比例 設備采購合同質保金比例篇一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委托乙方代為采購 設備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設備的名稱、規格、單價、原產地(設備詳情見合同附件)。
合同金額:本合同項下設備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五日內,甲方將合同價款總額的 即人民幣 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內;余款 即人民幣 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 日內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交貨地點:由乙方負責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內,有關運輸費用由 支付。
:交貨日期:第一筆貨款入賬后 內發貨。
: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 將所需的設備詳情及相關要求知會乙方,如所需設備的信息有所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如因甲方為作出及時通知所引發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3、 合同設備到達甲方后,甲方有義務驗收提貨,如發現包裝殘缺,設備不符合合同的相關要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與供貨商協商相關賠償事宜。
(二)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簽訂相關購貨合同,并保證合同的相關內容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2、貨物叫甲方驗收后,及時與甲方辦理相關財務結算手續
違約責任:
(一) 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所交付的設備品種、規格、質量、技術不符合本合同相關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退貨,收回已付貨款,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價款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無特殊原因乙方逾期為交付設備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二) 甲方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乙方向甲方收取合同價款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甲方逾期支付設備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索賠:
乙方應負責代理甲方向供貨方進行索賠,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解決。
:其他;
一、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與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開戶行及賬號: 開戶行及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設備采購合同付款比例 設備采購合同質保金比例篇二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
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
設備采購合同付款比例 設備采購合同質保金比例篇三
賣方向買方提供的 加工系統,為成套設備生產線。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該成套設備生產線是符合下述要求的:
1。1該生產線生產能力不低于 ,除賣方設備說明書載明的維修時間外,可連續運轉,使年生產能力不低于 。賣方保證設備是運用賣方最新技術的全套設備
1。2生產的產品規格應為標準尺寸并符合雙方對產品的要求
1。3賣方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使設備達到規定生產能力的試生產。具體規定依照本附件第2款
1。4賣方向買方提供操作,維修工作人員培訓,并提供相應培訓教材及手冊具體規定依照本附件第3款
1。5賣方所提供的設備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和規范進行設計、選材,制造以及檢驗和實驗。賣方向買方提供質量證書以確保所生產設備符合國家標準
1。6賣方應對其供應的設備和材料進行檢驗;質量合格證,檢驗和試驗記錄應由制造廠或賣方出具,并將這些文件提供給買方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
1。7賣方得向買方提交根據具體要求制訂的生產及安裝布置圖和土建要求
2。1在買方根據賣方要求準備好場地的條件下,賣方在設備運抵買方生產現場一周內,應開始設備的安裝、調試
2。2賣方安裝調試時間不應長于30個工作日
2。3生產線驗收的標準是連續三天生產每天連續生產 個小時,買方負責提供原料。試運行時間不應遲于xx年 月 日
2。4賣方在安裝、調試、試運行完成后,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只要符合本合同第2。3款的要求,買方應予以認可
2。5設備未按照約定通過買方認可,每遲延一天向買方支付合同總額1%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驗收合格,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并賠償買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2。6買方應為賣方安裝、調試、達產提供支持,包括適時準備好安裝人員、場地、必要的設備和工具。買方須提供足夠的人力在賣方的技術指導下參與設備的卸貨和安裝。
3。1賣方應在生產設備發遠時隨時發遠全部設備的完整技術資料。賣方應在設備安裝前向買方提交書面培訓計劃和培訓教材,培訓開始時間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能遲于安裝,調試開始后3個工作日。
3。2培訓時間不應少于30個工作日,從設備安裝之日起計算
3。3培訓內容應包括設備的使用、操作;設備的保養、維護;生產線的調整等。培訓應采取理論與實際操作結合的方式,賣方可對被培訓人員進行考試,認可其是否合格
3。4培訓人員數目包括:設備操作人員 人;設備維修人員 人;生產線調試人員 人
3。5為了保證生產線設備正常運轉,由賣方派專人在第一年跟蹤生產線生產,為期6個月,不連續,自設備安裝之日算起
4。1賣方派出的安裝、調試、培訓及跟隨生產人員在到達買方設備安裝所在地之前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在到達買方設備安裝所在地之后的食、宿、本地交通費用由買方承擔,按買方標準計算
5。1備品備件清單須滿足生產線年生產 所需。該備品備件包含在成套設備生產線價格之內,買方若追加備品備件訂貨,雙方將別在補充合同中規定
5。2賣方自工廠設備交接驗收后 年內,根據買方需要,以優惠的條件供應買方本合同所涵蓋的生產線所需的一切設備及備品備件,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5。3賣方同意,在買方緊急需要時,自接到買方訂貨通知到發貨不應超過 小時,并以前款優惠價格供貨
6。1買方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備安裝、調試、試運行完畢,經買方認可一周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備正常運行 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后一周內,買方向賣方付合同總額 %的貨款;質保期滿后付清余款
6。2賣方應在收到收到買方第一批貨款后 天內,完成設備的交貨。賣方負責貨物包裝、運輸及保險
6。3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起 天,如發現品質或數量與本合同規定不符時,包括屬于保險公司或運輸公司責任,買方有權要求換貨或索賠及所有因換貨及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檢驗費、換貨的費用、倉儲及裝卸費,由賣方負擔
6。4延遲交貨及罰金:賣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只有在賣方同意根據雙方協商扣除罰金的條件下,買方同意延遲交貨。罰金為每7天罰合同總金額的0。5%,不足7天按7天計,但賠付不超過有關貨物金額的5%,如賣方交貨晚于本合同規定的時間10周,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而賣方仍應毫不延遲地如上所述向買方交付罰金
7。1自設備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定的條款進行免費保修服務,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 年。保修期內,賣方必須在接到買方保修通知后 天內派人至買方現場維修
7。2保修期內,如由于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買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賣方負責免費維修,設備材料成本費用由買方承擔
7。3保修期后,賣方必須在接到買方維修通知后 天內派人至買方現場維修。設備的維修、更換,買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7。4保修期內,賣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遲延一天,賣方向買方支付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并賠償買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7。5賣方超過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賣方未能在接到買方通知三十天內將設備維修至正常使用的狀態,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換貨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賠償經濟損失。保修期后,賣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每遲延一天,賣方向買方支付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并賠償買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并在事件發生后7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對方并有責任避免損失的擴大。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