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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章程篇一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有關精神及廣東省招生考試相關文件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廣東白云學院
第四條 學校本科院校代碼:10822
專科院校代碼:89014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江高鎮學苑路1號,郵政編碼:51045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參加學校與國外大學合作學分互認課程,符合條件者,可獲得相應國外大學授予的學士學位證書。專科層次的市場營銷(中英合作項目)專業學生畢業時成績合格者可獲得英國hnd高等教育文憑。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各生源省(市、自治區)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
本科層次:廣東省在第二批本科錄取,外省本科錄取批次按各生源省(市、自治區)的規定執行。
專科層次:在廣東省第三批專科錄取及參加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
第十六條學校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的計劃等問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音樂類和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分類錄取。廣東省普通高中畢業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須符合《關于印發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的通知》(粵教考〔2008〕28號)的要求。
第十九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辦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我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分數及專業志愿擇優錄取。已投檔至我校的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在政審、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第二十一條 普通高考專業錄取要求
普通高考文、理科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投檔總分相同時,本科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其他按單科成績,單科成績的排序順序為:文科類為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理科類為數學、語文、英語、理科綜合。
第二十二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及單科成績按第二十一條排序錄取原則,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科層次中外學分互認專業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填報該專業的考生。
第二十四條 專科層次的市場營銷(btec higher national diploma in business)專業是中英合作教育項目【批準證書編號:poe44gb3a200303220】,只錄取填報該類專業志愿的考生。
(一)美術類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只采用廣東省術科統考成績,在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總分相同時,術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術科成績只采用我校校考成績進行錄取。在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總分相同時,術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我校術科類(美術)統考專業在第一次投檔錄取結束后,如果還有剩余計劃,在第二次投檔時錄取原則為院校志愿優先及專業志愿優先。分數計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檔錄取時的計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六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在廣東省,報考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投檔總分(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八條 廣東省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和志愿順序,對省招生辦公室投出的考生進行擇優錄取。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以投檔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在考生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序順序為:文科類為語文、數學、英語;理科類為數學、語文、英語。
第二十九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加分分值適用于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三十條 我校在浙江的選課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在浙江省的錄取原則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在江蘇省,學校對普通高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選測和等級要求為選測為2c及以上,必測為4c1合格及以上,江蘇省考生進檔后按“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選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如仍相同,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錄取,文科按語文、數學、外語排序,理科按數學、語文、外語排序。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三十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三十一條 本科層次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等專業因單位對考生身體素質有要求,請色盲考生慎重報考。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因用人單位對考生身體條件有要求,請男性身高1.70米、女性身高1.58米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三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準
1.本科層次:文史、理工類:普通專業22000元/年、會計學專業23000元/年、中外學分互認項目28000元/年,美術類、音樂類專業26000元/年, 住宿費1500元/年。
2、專科層次:中英合作教育項目:學費為30000元/年(不含英國btechnd一次性注冊費275英鎊),住宿費為1500元/年。
第八章 獎助學金
第三十四條 學校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獎勵的比例占學生20%以上,每年獎勵學生2000余名,獎助學金分別為每人8000元、5000元和2000元。每學年評選一次。
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出國留學獎學金。
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省、市組織的科技競賽、職業技能競賽、文體比賽等活動,取得優異成績者;或見義勇為,社會實踐、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者,獲單項獎學金。
社會上熱心教育事業的企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和個人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而設立的獎學金。
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協助辦理助學貸款。
學校設立勤工助學中心,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工作崗位。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五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院紀檢會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人:李純英
監督電話:(020)36095694
傳真:(020)36093892
第三十六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20)36093333
傳真:(020)36095908
學校網址:http://
招生網址:http:// /zsb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東白云學院2017年本、專科(高職)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廣東白云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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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章程篇二
5月起,各高校陸續發布招生章程,公布2017年的招生政策。細讀招生章程是考生和家長了解高校的重要途徑之一。那么,如何讀懂高校招生章程?下面百分網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因此,招生章程具有很強的規范作用,既是對高校的一種約束,也是為考生創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環境。同時,它是考生了解招生政策的主要途徑之一,是填報志愿不可或缺的參考資料。
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層次(本科、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校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今年上海、浙江將實施新高考改革方案,招生章程還體現了綜合改革試點省份高校招生對專業的要求。如《湖南科技大學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專業錄取要求中就明確:對于實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試點省份上海、浙江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可查詢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考試院網站或學校本科招生網。
招生章程作為高校向社會公布的規范性文件,必須公示。根據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在規定時間內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至“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http:///xxgk/),經高校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向社會公示。此外,考生還可以從本省招辦下發的材料中查看招生章程,或登錄各高校的官方的網站查看。
在閱讀高校招生章程時,除了看學校的性質層次、辦學類型、收費標準等信息外,考生要認真閱讀錄取原則和專業錄取要求。其中包含了很多重要信息,如調檔比例、退檔情況、加分政策、單科成績要求、專業級差、身體受限、外語語種、專業報考等具體要求。
考生要弄清錄取規則的具體含義。招生章程中使用的都是專業術語,如“調檔比例”“退檔”“專業級差”等。對這些術語,考生和家長不能想當然,可以通過查閱資料、向高校咨詢等方式來弄清其具體含義。
例如,不少考生家長誤以為只要被高校提檔,就一定會被錄取,其實這是不對的。學校審閱檔案后,少數考生檔案會因各種原因被學校退回到省招辦,即“退檔”。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愿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雖然目前大多數省份都已經實行平行志愿,但院校提檔比例一般會超過100%。如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要注意退檔的風險。
另外,在看章程時還需要注意專業報考對單科成績有無特殊要求、試點省份招生高校對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補充要求等信息。考生越仔細地閱讀招生章程,越能避免在填報志愿時出現失誤。
高校招生章程篇三
1.看高校情況。
解讀招生章程,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況,包括隸屬關系、院校性質及層次、辦學規模、院系及專業設置情況、師資狀況、科研水平及成果、收費標準、獎學助學措施、畢業生一次就業率及去向等內容。對于設有分校及多個校區的院校,還要關注考生在哪個校區就讀,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印章是否帶有分校或校區的字樣。通過這些,考生就可以對想要了解的高校有個大致的認識。
2.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顧加分由教育部統一劃定范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一定的自主權。一般來說,各省招生部門確定的政策加分,只適用本地區的高校,外地高校認可與否由學校審查決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細閱讀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條款。
不少高校在提檔時承認政策加分,但在錄取時,卻按照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和報考志愿安排專業。也就是說,提檔時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專業錄取時,部分高校是按考生實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在2013年的招生章程中,清華大學、中山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高校就明確規定,只有提檔時承認政策加分,在專業錄取時,按考生實際高考分數安排專業。
3.看投檔比例。
不少考生家長誤以為只要被高校提檔,就一定會被錄取,其實這是不對的。學校審閱檔案后,少數考生檔案會因各種原因被學校退回到省招辦,即“退檔”。教育部規定,普通高校的調檔比例一般不得超過招生計劃的120%。
4.看非一志愿錄取方法。
很多學校的招生章程中都會寫有這樣一句話,“當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一些考生家長讀不懂,其實這句話可以這樣來理解:如果第一志愿上線人數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數,院校完全可以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計劃,不再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院校則通過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才能完成招生計劃。實際上,很多熱門高校的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可能性很小。所以,考生家長不要一看到這句話想當然地理解為該校招收二志愿考生,而是要查看其近三年的錄取情況,看其是否招收二志愿考生,招收的比例有多少。
另外,還有預留計劃的情況。有一些院校為了招收高分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況下,也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如2014年北京化工大學在京預留3%左右的計劃用于招收二志愿的理工類高分考生。但這種招收二志愿考生的預留計劃是非常少的。
5.看專業錄取原則。
從分配專業的規則方面看,專業錄取主要有專業優先、分數優先、專業級差三種方式。(可參看高校分配專業有三種方式)高校具體使用哪一種方式,會在招生章程中明確。
所以,考生在填報志愿的時候要仔細研究章程中專業錄取規則,采取針對性的策略。
6.看單科成績要求。
高考錄取時,有些高校對已投檔的考生在安排專業時有單科成績的要求,主要有兩種方式:1.單科成績原則上應達到及格水平。2.單科成績必須達到某一分數標準。如外語類專業對考生外語成績的具體要求,漢語言文學專業對語文成績的具體要求,經濟學類專業對數學成績的具體要求等。
7.看身體條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依據;另一種是招生院校參照《指導意見》的要求,根據學校(專業)的性質、特點,對考生身體素質、生理條件作出補充規定。
高校招生章程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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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章程篇五
第一條 為了做好西安工程大學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范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西安工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陜西省教育廳。國標代碼:10709。
第三條 西安工程大學簡介:
西安工程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紡織、服裝為特色,工、理、文、管、經、法、教、藝術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特色鮮明的高校。學校辦學歷史悠久,歷經百年的發展,現有本科專業63個,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4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2個,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9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7個。學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首批批準的學士、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具有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高校。現有聯合培養博士點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6個、二級學科碩士點52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7個。陜西省國家重點學科培育學科1個,省級優勢學科4個。學校現為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陜西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首批陜西省2011協同創新中心獲批高校,陜西省博士后創新基地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高校,教育部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高校,中國青年志愿者扶貧接力計劃研究生支教團高校,面向港澳臺僑招收本科生資格高校。
學校現有金花、臨潼兩個校區。設有15個教學單位。各類在校學生2萬余人。現有教職員工1700余人,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和大批專家、學者、教授組成的教學、科研隊伍。
學校與美國、英國、德國、日本、香港等20余個國家和地區的近50所大學、研究機構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在本、碩、博多層次人才聯合培養、學術交流和科學研究等方面開展了廣泛合作。近年來,通過雙學位聯合培養及短期交流項目選派500余名學生赴國(境)外交流、學習;教師出國(境)進修、交流300多人次。
第四條 辦學地點:
金花校區: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 郵編:710048
臨潼校區:西安市臨潼區陜鼓大道58號 郵編:710600
第五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
高校招生章程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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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條件和錄取規則
???執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廳、招生考試院關于2014年招生的文件規定。????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二十三條? 山東省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分專業進行錄取。第二十五條?
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我校只開設公共英語。第二十七條
?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衛生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此外,美術類專業要求無色盲、無色弱;外語類專業要求無口吃,學前教育專業要求體貌端正、口齒清楚,無傳染疾病及病毒攜帶。1.我校的錄取原則認真貫徹國家和各省已出臺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在錄取山東考生中對于高中畢業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及相關科目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為合格,對參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在錄取過程中對其“知識+技能”總分擇優錄取。
??? 2.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首先在上線的報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為止;若上線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 ??3.按報考我校的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不滿足某專業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 ?4.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 ??5.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錄取,對未報我校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及本院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給予退檔處理。專業確定后,原則上不進行專業調整,必要時學院將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狀況的發展變化,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上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 6.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在同批次同科類中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其語、數、外三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上述三門科目總分仍相同,則對這部分同分考生按擬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7.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生熱線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 我校同意并執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等有關政策規定。
?第三十一條為確保招生計劃完成,我校在各批次錄取期間對投檔考生進行電話確認,考生家長或考生本人聲明自愿放棄志愿的,我校予以退檔。?
第五章? 新生入學報到和資格復查
???錄取考生需持本院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和中學(人事)檔案到校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我院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學校在新生入學報到時要嚴格審查、復核學生準考證、中學(人事)檔案、電子檔案等相關材料,做到準考證、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入學注冊。??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復查,若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紀行為,取消考生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
第六章 ?學費及其它
???? 學校學費標準:本科普通類專業:10000元/年;專科普通類專業:6900元—9000元/年。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統一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七條?資助貧困生政策:為了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在校的正常學習,學校采取如下資助措施:一、特困生學費實行全部或部分減免制度。二、設立勤工儉學崗位。三、實行獎學金制度,對家庭困難、學習刻苦的學生進行重點獎勵。第三十九條
專升本政策按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執行。高校招生章程篇七
1.查詢高校的基本情況,構建初步印象。
2.查看“加分項”條款,不同院校的加分要求不同。
3.查看投檔比例降低調檔率,一般高校在100%-120%之間。
4.查看院校近年“非一志愿”錄取方法。
5.查看專業錄取原則,不同院校專業錄取規則不同。
6.一些院校和專業對考生的單科成績有要求,填報時須注意。
7.專業/院校性質不同,對于考生的身體素質要求也不同。
除了以上七條主要內容外,各高校還可能有其他方面的規定,考生和家長也要認真閱讀。如果對招生章程的內容有疑問,請直接咨詢高校招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