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最新房地產代理合同范本精選5篇,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房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1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名稱: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商業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傭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準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委托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為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托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為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為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元,每本元計算(此費用為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后,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并提供電子文件)。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為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于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并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范圍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系,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并經雙方協商后執行;
7。合同簽訂后,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墻、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折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志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費用及發布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托制作及發布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于乙方提供策劃咨詢服務的范圍。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系,加強溝通;并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為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并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為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后,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為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后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并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布或制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后,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策劃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家具、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傭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并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并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后(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后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并經甲方確認后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本部分費用為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
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400120xx70058-24北京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后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為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范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為招商代理服務傭金;
1。2招商范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復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傭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為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為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傭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視甲方為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余部分應付傭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傭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并交納定金為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為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后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并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并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后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為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為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為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傭金并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并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后,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后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范本。
3。4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于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匯報,甲方在了解后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為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傭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為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后,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并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傭金的1/2作為服務費。
3。5非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后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
3。5。2為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于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匯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作為補償。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傭金:乙方銷售代理傭金為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傭金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傭金;
3。銷售代理傭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為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為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為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后不視為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對方通知,并于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秘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于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為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并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并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于甲方利益,并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章)(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最新房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2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產權屬于甲方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委托給乙方作獨家銷售策劃及代理銷售事宜達成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產權屬于甲方的 項目的獨家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機構,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以甲方名義對外獨家代理銷售本項目。
委托項目位于武漢市 ,土地使用權證書號 ,總用地面積167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2464平方米,容積率:5.8 ;其中委托銷售部分總建筑面積6600平方米;
項目詳細指標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標以政府規劃審批指標為準),項目詳細指標資料甲方于合同簽署當日提供給乙方;項目銷售房號、確認的價格表等銷售文件資料甲方于距開盤日30天前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及代理的順利實施。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銷售代理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銷售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后對外公開發售開盤日起8個月止。(開盤日是指甲方在項目所在地主流宣傳媒體上第一次發布開盤廣告確定項目開盤并正式對外銷售之日)
2) 代理期滿后雙方再行協商后續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違約情形出現,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銷售工作在甲方工程進度、營銷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下開展:
A. 銷售中心(售樓處)完成并具備現場銷售條件;
B. 實體樣板房、看樓通道等現場包裝完成并具備展示條件;
C. 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報紙廣告、戶外廣告、電視/電臺/網絡廣告等)不低于其銷售總金額的1%。開盤前廣告投入不低于整體推廣費用的30%。此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由甲方分階段實施,具體實施方案和各階段費用額度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
三、 甲、乙雙方權責
1、 甲方權責: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所委托項目之開發建設法定文件、所有權法律批文復印件,提供項目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承諾依本款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完全真實,并承擔因上述資料的承諾所產生的對本項目客戶的一切責任。
2) 甲方按本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期限按時交付房屋;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時間為客戶辦理房屋產權證。
3) 對委托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并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4) 甲方協助乙方制定整體銷售策略,承擔有關策劃、宣傳推廣、廣告、售樓資料及樣板房、售樓現場包裝等所需的各項營銷推廣費用。甲方承擔購買本項目物業的客戶使用信用卡及消費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購房款而產生的銀行之手續費。
5) 甲方按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執行方案確保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清理、樣板房及售樓處的裝修、包裝布置、辦公設備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開盤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備項目開盤條件;甲方承擔售樓處的電話/網絡初裝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日常運營費用;為客戶提供必要的看樓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簽署后,甲方應在本項目合作期間的推廣宣傳品(含樓書、折頁、戶外廣告、媒體以及各種形式的廣告載體)上和營銷活動中標識“策劃代理:武漢德思勤”字樣。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傳本項目。
7) 甲方委派專人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負責收取首期購房款、與客戶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并辦理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負責在正常銷售過程中與有關銀行簽訂按揭支持協議,能為購房客戶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8) 甲方對于乙方提出的有關策略方案負責審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盡快研究回復。除雙方有明確商定的情況以外,其回復時限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咨詢處或售樓處前,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關于項目具體內容統一說辭的項目介紹資料;在項目公開發售前提供蓋章確認的價格表及房號表;甲方每次價格調整或實施新的優惠措施等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執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執行。
10) 本項目具體銷售周期、銷售均價、各階段銷售計劃見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時與乙方結算代理費,如有拖欠須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千分之五計付滯納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為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本合同所指相關物業。
2、 乙方權責:
1) 乙方承接甲方項目營銷代理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項工作內容,并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保密。
2) 在簽署本合同書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交《營銷策劃報告》,開展系統營銷策劃實施工作;并根據市場的變化調整并制定售樓方案和宣傳推廣計劃,經甲方認可決策后組織實施。
3) 乙方與甲方在委托范圍內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派專業人員參加必要的本項目相關單位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為甲方提供意見和建議。
4) 乙方在項目重要銷售階段,如各種展示活動、新聞發布會、酒會、展銷會、開盤等為甲方提供活動方案,協助并配合甲方籌備組織、實施上述活動。
5) 乙方派駐銷售團隊進駐銷售現場開展客戶咨詢、接待、跟蹤、銷售等工作,并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負責項目銷售現場的日常管理工作,樓盤現場接待、客戶追蹤、認購預訂、成交等合同簽訂前的銷售工作。
6) 乙方負責管理銷控表,組織好樓盤銷售工作,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
7) 甲乙雙方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與甲方溝通,乙方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銷售進度報告,供雙方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8) 乙方對每個銷售單元的代理責任在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時即告結束,但須協助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督促業主提供按揭資料。若因甲方原因導致客戶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則乙方之代理責任于客戶簽訂認購書時結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在結算日按時與甲方結算代理費。
10) 乙方的銷售策劃權及代理權不得轉讓。
四、 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1、 代理費取費標準:
乙方提供獨家策劃代理服務,乙方對委托銷售代理并已售出的單元, 每月根據委托物業完成的銷售任務(銷售率)按2.0%—2.5%的代理費率標準不分段補差收取代理費,如下:
2、 乙方每月應收代理費計算公式為:每月應收代理費=累計售出單元總成交金額×代理費率-已收代理費
注:
A. “銷售率”指實際售出單元面積與當期委托可售單元總面積之比例,銷售率的售出單元計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認購書的時間為準。當期代理費率根據當期銷售率確定;
B. “售出單元” 指客戶已繳納首期購房款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當月售出單元的代理費結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時間為準。
C. 不分段補差代理費收取是指,銷售率每提升至較高的階段,按高階段代理費點數支付累計銷售額的代理費差額。如:當銷售率超過70%時,之前的代理費按照2.1%標準收取的售出單元,按已售出單元2.5%標準將差額補回支付乙方。
3、 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及返還:
A. 如乙方當月銷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則甲方將乙方當月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如下壹個月乙方超額50%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上壹個月的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應由甲方在結算日100%返還乙方。超額完成的任務可以累計到下壹個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此部分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所有累計預留部分。
B. 甲方將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人民幣貳拾萬元整在每月甲乙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中分期預留。每月預留部分不超過當月應結算代理費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上述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部分。
4、 結算時間:每月20日為代理費結算日,甲方自結算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代理費。
5、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 銷售獎勵: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后十個工作日內另行支付乙方銷售獎勵人民幣伍萬元整,且每提前銷售計劃壹個月再額外獎勵人民幣貳萬元整。
7、 若客戶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的定金雙方各取50%;若客戶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約,定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應的代理費。
8、 凡是在代理期內已交齊定金、簽署認購書,并在乙方銷售代理期結束后30日內支付首期房款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甲方于代理期結束后35日內支付乙方應收代理費。
9、 乙方收取甲方費用,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應稅費,并向甲方提供相應正式稅務發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需嚴格遵照執行,否則違約方要賠償因此對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時,雙方應及時通報并協商,而不視之為違約行為。
3. 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需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
4.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或自行銷售本合同相關物業,或者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物業產權主改變乙方無法繼續銷售本物業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費外,還應支付乙方經濟補償費用人民幣伍拾萬元,并承擔因此對已交定金客戶造成損失的各項責任。
6. 乙方完成項目開盤前所有籌備工作,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未能正常開盤對外銷售并導致雙方解除合同關系的,甲方補償乙方人力成本等損失人民幣叁拾萬圓。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遲完成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進度和權證取得時間、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設備和裝飾材料標準施工等甲方責任,延誤銷售計劃完成的由甲方承擔。
8. 甲方在兩年內不得以高薪、提職或其他物質條件錄用乙方的服務本項目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如果違反本協議,應賠償乙方已支付給該員工24個月的平均工資總和。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仍需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工作人員包括:乙方的在職人員、包括但不僅限于和乙方有勞動合同關系,或者正在為乙方完成某一項目的臨時工作人員等。)
9. 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提供給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提出終止合同時,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內完成辦理相關結清款項、解除合同等手續。
11. 雙方同意,當雙方公司發生股權變更或者更名時,本合同效力自動順延。
1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房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3
委 托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負 責 人:
電 話:
代 理 人: (以下簡稱乙方) 負 責 人:
電 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現將其開發的位于(暫定名)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全程策劃與銷售工作全權委托給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內容不因項目及公司名稱改變而改變。
一. 代理物業
代理物業位于(暫定名,以下簡稱“項目”)。項目用地面積約108畝,建筑面積約60000㎡,最終以政府批準的文件為準。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項目正式公開發售日(開盤)后18個月止。合同期滿,若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項目銷售率達成可售物業面積的95%以上時止。
三. 代理范圍
代理范圍為本項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業。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業,則必須在本項目公開發售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業單位清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為可售單位。
四、甲、乙雙方職責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本項目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并委托乙方全權負責產品定位、營銷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對因項目本身之權屬和資格問題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預售證以及各銷售階段的合法手續和相關法律文件,并在工程進度、質量及協調政府主管部門等方面給予保障,以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派駐的工作人員提供項目現場銷售及辦公場地、辦公設備(電話、電腦、傳真機、復印機)等必要設備、設施,但設備、設施的所有權歸甲方。
5、本委托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或自行進行策劃和銷售。如發生甲方將本項目整體轉讓或項目可銷售面積暫不銷售的情況,甲方須結清乙方全部的策劃費和代理費,負責處理由此帶來的善后工作,并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6、甲方需委托一至兩名工作人員與乙方共同組成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調會議。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負責購房合同管理,進行購房合同簽章和收取定金與購房款,辦理銀行按揭及備案登記等手續,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7、甲方負責審定銷售、宣傳推廣過程中必要的合作單位(如廣告設計公司、模型公司、活動禮儀公司、印刷廠、噴繪制作公司、裝修裝飾公司等)。
8、甲方按確定的銷售計劃,確保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的清理、工地圍墻的建設、售樓處的建設和裝修裝飾、樣板房和樣板環境的建設和裝修裝飾。
9、甲方提供買賣合同原件及其相應文件的復印件, 承擔合同打印、客戶資料復印,特別是辦理銀行按揭等的相關費用。
10、負責開發與銷售的領導與協調工作,委派專人與乙方工作銜接,協調乙方與各有關部門、其他相關公司的工作關系,為乙方的策劃和銷售提供本項目的各種原始資料。
11、按時結算乙方的已實現銷售規定的應提取的策劃、代理服務等費用。
12、負責樓盤銷售廣告宣傳、推廣的相應費用(如戶外廣告制作、報紙、電視、電臺等廣告發布、禮品購買、沙盤制作、樓書制作、展會費用、臨時聘用禮儀人員的費用等),投入宣傳廣告費用金額控制在銷售總額的1.5%以內,如有超過,則超過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發布的廣告設計作品或印刷品須經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才能發布或發放。
13、負責審定由乙方擬定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銷售計劃、廣告推廣建議、銷售價格及其它銷售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有權修改銷售計劃、調整價格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但須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項目產品定位、市場定位、規劃建議、營銷策劃與銷售代理等工作。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概況,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可行的開發、宣傳和銷售方案。
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使其委派的策劃與銷售人員到位進行工作安排并執行相關工作。
3、乙方要確保整個策劃和銷售過程不違反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
4、乙方策劃及銷售人員除非甲方要求,否則不得隨意更換,如確需更換的,需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經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乙方與甲方及建筑設計、景觀設計、廣告設計等單位組成項目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商會。委派專業人員參加與項目相關的各種會議,并向甲方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
5、乙方負責樓盤銷售人員的管理工作,銷售人員的組織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
7、乙方負責按審定后的銷控計劃,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并在開盤前一個月開始必須保證每班次有不少于4名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并視銷售情況隨時增派銷售人員。
8、乙方應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并由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人選確定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字蓋章,協助辦理購房手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減修改本項目《房地產買賣合同》及《認購書》的條款。《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的房價以甲方確認的銷售價格表的價格為準,且文本任何修改都須甲方簽字確認。乙方自行承擔未經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同意修改條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時收齊和審查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所需客戶的資料。
10、乙方負責派出人員的管理、薪金、勞動保護、福利、住宿、交通、通訊等所衍生的一切費用。
11、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要努力維護甲方聲譽,不得有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行或侵權行為,嚴守雙方合同條款和甲方商業秘密,確保甲方和該項目的良好形象。
12、與甲方及甲方選定的廣告公司共同制定宣傳和廣告發布方案及時間計劃。
13、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解釋,盡力促銷,不得向購房者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否則由乙方承擔相關的責任。
14、每周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銷售周報和月報表,與甲方有關負責人員核對、調整銷控表。
15、嚴格按照雙方共同確認的價格表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低于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6、乙方銷售及策劃代理權不得轉讓。從本合同簽訂日開始計算,一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銷售其它房開企業在麗江市區的同類型競爭項目。
五、共同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精誠合作,共同努力將項目開發、銷售成功。
2、甲、乙雙方應保持友好溝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隱瞞或設置障礙。
3、甲、乙雙方都享有項目銷售現場和所有宣傳資料的署名權。
4、甲、乙雙方認定的工作內容及程序應共同遵守,如有異議應協商解決,并有義務保護工作成果(如統計數據、策劃創意等)。
六、服務目標
1、甲、乙雙方應共同努力,力爭本項目在20xx年8月底前通過報規手續,10月底以前拿到預售證,12月底以前開盤銷售。
2、項目上市(開盤)銷售的條件為:有預售許可證、現場售樓處交付使用、戶外廣告出街、持續一個月以上的宣傳推廣、具備銷售接待條件、蓄客量達到一定數量(如100組以上),則可擇日開盤。
3、自正式開盤之日起18個月內須完成項目可銷售面積的95%以上。
七、服務收費及其結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托,負責項目全程策劃、銷售等工作。甲方應按以下條款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給乙方:
A、銷售代理費采取基準代理費和溢價獎勵兩個部分計提: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下(含此銷售底價)時,只要是甲方認可的銷售價格,則依據銷售合同金額(以買賣合同為準)的2%計提代理服務費(簡稱代理費);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時,銷售底價以下部分按2%計提,超過銷售底價以上部分按30%計提溢價獎勵。
B、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采取月結方式,開盤后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的6日前計提上一個月的代理費。
2、甲方銷售均價底價在開盤前一個月內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乙方確定并作為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托底價制定分戶的上市(掛牌)價格表,且實現的銷售價高于以上對應的委托底價的增加部份即為溢價。甲方對乙方實現的溢價進行獎勵。具體溢價提成獎勵方式為: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結算。
3、上述代理費每月30日為結算日。雙方當日核算金額,并在下一個月六日以前付清應付款項,乙方提供合法發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額每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4、房屋完成銷售,可以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的標準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戶進行銀行按揭的,則需按揭款項到賬后才能視為完成銷售,并可以計提相關服務費用。
5、退房處理及定金的罰沒: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履約保證金雙方各收取50%。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后悔約,履約保證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額收取相應銷售代理費。
八、其他約定:
1、乙方負責整個項目的全程營銷策劃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劃費用。
2、在本合同簽訂后,到開盤后乙方開始正式計提代理費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給乙方,此借款在開盤后從代理費中抵扣返還。借支時間從簽訂本合同后的第二個月開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開具借款收據,在開盤后抵扣返還時,乙方以正式發票換回。
3、若因甲方工程進度、預售證等原因而影響乙方正常銷售或開盤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過一個月的則乙方順延實現銷售目標的時間。
4、雙方應通力合作,為對方工作提供各種便利。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設立合同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終止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確定以每6個月為一個銷售考核周期(最低限度每個考核周期必須完成32%以上的銷售率)。正常情況下,若乙方每銷售周期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甲方給予乙方一個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前面已銷售部份按1.5%提取代理費,如果已經提取的則乙方返還多提取部分。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配備的所有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如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內必須重新安排人員直至甲方認可,如連續兩次整改仍然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所有委托事項。
3、甲方如發現乙方于銷售代理過程中有任何未經甲方許可之銷售行為,甲方首先可書面告知乙方并給予乙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乙方仍未修正,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一切銷售活動,并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時,乙方首先可書面告知甲方并給予甲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仍須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間已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等。
十、如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采取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日
最新房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4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進行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項目的基本情況
1、甲方所開發的 項目位于通化市 鎮 _ 號;
2、該項目為甲方開發建設的住宅、門市及車庫,為 結構,共計 層,其中住宅 套,門市 套,車庫 套;
3、該項目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為 平方米,門市 平方米,車
庫 平方米;
4、該項目的開工日期是 年 月 日,竣工日期是 年 月 日。
第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對其所開發建設的 項目進行獨家代理銷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為保證乙方有效地進行項目的銷售代理工作,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詳細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具體包括: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銀行帳戶;
2、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該項目批準的各類證照復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預)售許可證》等;
3、提供銷售代理項目所需的相關資料,包括項目的基礎數據、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配套設施情況、交房標準及其他可向客戶承諾的資料。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負責銷售賣場(售樓中心)的裝修及水、電、暖、通訊、寬帶等設施的供給;
(三)售樓處內辦公耗材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負責辦理交樓的各項事宜,包括辦理質檢合格證書、面積測繪以及產權登記進戶等;
(五)甲方在遵從銷售第一的原則基礎上,和乙方協商具體的價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銷售的各項方案;
(六)甲方負責辦理銀行、稅務、工商、城管及各媒體等部門和單位的關系,為乙方創造寬松的經營環境;
(七)為促進該項目在通化地區的銷售,應進行必要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由乙方制定、設計相應的實施方案,報與甲方審核后執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應及時按本合同中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傭金;
(九)甲方須保守乙方的商業機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應保證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的房源產權明晰,銷售合法。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負責制定該項目的市場銷售單價,制定后的單價必須保證合同均價;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向客戶推薦或承諾;
(三)乙方負責對該項目進行整體包裝及制定各種銷售策略;
(四)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或其他因素調整推廣策略;
(五)凡關于該項目的設計與說明、方案均歸乙方所有,在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有權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或雙方合作終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范圍使用;
(七)乙方負責銷售人員的招聘、任職、解聘、工資、獎金等。
第五條:銷售均價
(一)住宅: 元/㎡;
(二)門市: 元/㎡;
(三)車庫: 元/㎡。
第六條:銷售傭金的支付
(一)傭金標準: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為有償服務,即向乙方支付銷售傭金,傭金為每套住宅(門市、車庫)銷售總價的3%;
(二)傭金的支付:
銷售傭金實行“每星期結算一次”的原則。購房客戶交齊規定的款項并簽定購房合同后,視為該房屋已由乙方銷售完畢,即可結算銷售傭金。每個星期一為傭金結算日,由乙方計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銷售傭金,報與甲方后于當日全額支付給乙方(傭金的結算標準詳見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況,甲方為購房客戶打折,則乙方按實際銷售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四)如發展團購客戶,則乙方按團購的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五)如甲方將該項目的部分房屋頂帳,則乙方按頂帳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傭金;
(六)如由于工程質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傭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客戶退房,乙方不提取銷售傭金,若此套傭金已經提取,則應退還甲方;
第七條:關于溢價及溢價部份的分配
(一)銷售單價超過均價以上為溢價部份;
(二)溢價部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宜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三十日內,將銷售賣場(售樓中心)、樣板房裝修、布置完畢,由乙方按設計標準驗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夠順利開展銷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類證照、項目資料應真實可靠,如因此產生任何糾紛,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三)在雙方合作期間,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即時停止銷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
(四)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因此給銷售工作帶來不利的影響。
(五)甲方應按本合同之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傭金,若不能按時支付,每遲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選擇停止銷售工作,并通過法律程序追討傭金。
(六)乙方不得虛假宣傳欺騙客戶,只能在甲方認可的材料范圍內進行宣傳和承諾,若因此產生的任何糾紛,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工作予以監督,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條: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終止
(一)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代理銷售工作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合同終止,如需繼續合作,則另行簽定代理銷售合同;
(二)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視為提起終止合同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如確有重大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對本合同的修改和變動,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簽定有效的書面補充協議后方可生效。
第十條:凡發生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應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有關的訴訟程序,敗訴方應根據法律文書履行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年 月乙 方:法定代表人:代 理 人:年 月
日 日
最新房地產代理合同范本 篇5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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