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走讀申請書字篇一
為加強學生安全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安全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預防為主,保護學生,教育先行,明確責任”的原則,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上晚自習的學生要做到:
1、全體上晚自習的同學必須服從學校的管理,按指定時間到校上課。
2、上晚自習回家住的同學來回路上的安全由監護人負責。晚自習結束后 必須由監護人提前到校來接學生,否則學生不得離校。
3、在上晚自習期間,學生要遵守學生守則及學校紀律,不得打鬧及做危險游戲。課間不得私自出校。
二、住校生往返家校之間的安全
1、住校生每周星期日下午按時返校,星期五下午放學后離校,往返家校的學生必須乘坐有客運資格的客運車輛或步行,平安回家。放假期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留宿。如違反上述規定者,后果由學生自負。
2、住校生在上學回家途中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徑直回家,不得在途中逗留、追逐、打鬧、打牌、做危險游戲、私自走親訪友、私自下河、塘、池、庫洗澡等,不得損壞、踐踏、攀折群眾莊稼和花草樹木果實等。如違反上述規定者,后果由學生自負。
3、住校生在上學回家途中不許爬車、破壞設施設備、盜竊等。如違反上述規定者,后果由學生自負。
三、住校生校內生活安全
1、住校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有規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動。不打架、不罵人、不參與危險性活動,時刻注意安全。
2、周內住校生不能私自回家,確需回家,必須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后交給晚自習輔導老師或值周領導方可離校。離校后安全由學生自己負責。
3、住校生平時不得擅自出校園,有特殊情況須經老師允許后方可出校門,并速去速回。老師準假,學生離校后,學生自己負責安全。
4、住校生必須在學校食堂就餐,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潔、霉變、劣質、過期及“三無”等食物,如私自外出就餐,買零食吃,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傷害,責任學生自負。
5、用餐時不得追逐打鬧、大聲喧嘩。取飯菜時應有序排隊,相互禮讓,防止燙傷。
6、學會照顧自己,根據天氣冷暖添減衣服,若生病要及時報告老師,通知家長。
7、在早上起床后和課余時間的各種鍛煉活動中,要注意安全,杜絕事故的發生。
8、講究衛生,不亂丟臟物,不在寢室就餐、吃零食,不將臟物扔出窗外;講究個人衛生,物品整潔。按時按要求打掃室內外衛生。
三、住校生宿舍區的安全
1、學生就寢由當天的值班老師每天檢查就寢情況,了解生活情況,處理突發事件,維護就寢紀律,清點人數,做好記載。
2、離開寢室,寢室門要及時上鎖,晚上就寢后要關好門窗,上課時間不得隨意進入寢室,保管好個人貴重錢物,也可以交給老師代為保管,防止失竊。嚴禁亂翻亂拿別人東西。
3、嚴禁住校生私自離校,私自離校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負;如果住校生攀爬校門、圍墻、欄桿,下河洗澡、摸魚等造成人生傷害或其他后果由學生自負。
4、嚴禁住校生攜帶管制刀具、有傷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機、玩具槍、彈弓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進入校園和寢室,如有違反,造成的傷害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老師發現一律沒收。
5、不準在寢室內打逛、追逐、躥床、跑跳或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的傷害及其他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6、不準在寢室內打手電筒或點蠟燭看書。
7、嚴禁帶火種進寢室,不準在寢室內點燃蚊香,不準觸摸帶電設施及私拉亂接電線,如有違反造成的傷害及其他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8 、各寢室室長認真履行職責,管理好本寢室的人員,發現違紀行為及時報告老師。
9、嚴禁互串寢室、私換床位;未經允許,不準留宿他人。
10、愛護公物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11、健全學校老師和家長聯系制度,學生在學校違紀后,家長接到老師的電話或書面、口頭通知后應及時到學校協助老師對其子女幫助教育。
12、住校生在住校期間違反住校紀律三次以下請家長到學校幫助教育,仍不改者取消其住校資格,家長自己解決其住宿問題。
本責任書壹式貳份,學校、家長各執壹份。有效時間為簽字之日起到學期結束的在校期間。雙方簽字生效。
班主任(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住校學生(簽字):
20xx年九月5日
走讀申請書字篇二
為了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險。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承諾書,以明確學校與家長的責任: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應對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負責。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責任:
1、走讀生到校時間分別為:早上7:00-7:15
中午14:00-14:20
下午18:30-18:40。
離校時間分別為:上午11:35
下午17:00
晚上:9:10(小學部五年級以下8:20);
上晚修的同學由家長自行接送;
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
我校將派老師在馬路兩側負責接送。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校、離校,放學后不得滯留學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長要規定好學生回家的時間。晚自習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口來接;
3、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或不能上學,家長須及時向班主任請假;
4、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負責此期間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
5、周六、周日和節假日到校自主學習補課的學生必須簽訂就讀協議,一切按學校要求執行;凡是違返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6、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刀棍、煙酒、不健康書籍等違禁品進入校園;
7、放學途中不準私自下塘洗澡、摸魚;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險必須繞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于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并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家長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行路靠右、靠邊,不追車、不扒車,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如若出現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10、教育子女注意飲食衛生,不隨便在外就餐、不購買地攤食品、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
11、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學生、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1、學校對走讀生應加強管理,嚴格履行走讀生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要告知家長,以便于學校和家長對學生進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長提供學校的'作息時間、管理制度、便于家長對子女的監控和管理。
3、學校班主任應與家長保持聯系,通報走讀生在校的表現情況,對曠課、遲到、逃學的學生學校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
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凡走讀學生,在上學到校、放學離校時若有安全事故發生,按國家《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解決。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學生簽字:政教處簽字:
xx學校
20xx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