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項目建設合同篇一
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的合同管理中,常常伴隨工程結算價款得不到雙方認同、結算糾紛時常發生的問題,給合同雙方帶來了很大困擾。在簽訂合同時忽略了合同類型的選擇以及簽署各方對合同權利與義務的相關約定是造成工程價款結算糾紛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加強合同從簽訂到執行各個環節的管理力度,處理好工程建設實施中合同雙方的風險分擔,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為了達到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更有效地控制項目風險的目的,合同類型的選擇就顯得至關重要。最常見的合同類型一般有3種: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人工時計費合同。
單價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標時,按照招投標文件就分部分項工程列出的工程量表來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合同類型。傳統的單價合同中單價是固定不變的,工程量是根據施工圖紙等資料預先估算出來的,工程結算是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依據并根據合同注明的支付比例來進行的。
我國于20xx年7月1日發布實施的 《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實現了工程造價領域由“定額計價法”向“清單計價法”的重大轉變。單價合同計價方式被工程量清單模式所采用,因此在目前的工程招標中多使用單價合同。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合同執行中被普遍接受并認為比較合理的風險劃分原則為物價變化風險由承包人承擔,工作內容和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由發包人承擔。這類合同的最大特點是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來支付工程款,發包人對工程量變化負責,承包人對價格變化負責,合同雙方可以將風險控制在所能承受的范圍之內,且實行風險的有效分擔。此外,這類合同的適用范圍較寬,既能幫助發包人規避物價變化的風險,又能鼓勵承包人通過提高工作效率和減少物料損耗等手段來節約成本,達到提高利潤的目的。
二、單價合同的分類及風險分擔(一)單價合同的分類單價合同通常被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變動單價合同。
固定單價合同是經常被選用的合同形式之一,采用綜合單價的計價方式,其中包含了完成一個規定計量單位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和其他相關各項費用,以及稅金、風險、利潤等。固定單價合同的工程量結算按照雙方確認的每月(或每階段)實際完成情況為依據結算工程進度款,在工程全部完成時以竣工圖確認的工程量為依據來結算工程總價款。無論任何影響價格的因素建設項目單價合同下的投資控制風險分擔研究馬霏霏55城市管理]發生,單價都是固定不變的,為了減小工程承包人的風險,該類合同一般適用于工程量變化幅度小、工期短的項目。
變動單價合同應在工程招標文件中明確表明,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條款,先約定預估的工程量,并在合同中簽訂單價。同時,還應約定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實際的工程量發生較大變化時可以對單價進行調整的具體辦法。該類合同一般適用于工程在招標或簽約時還存在某些不確定因素的情況,雖然在合同中進行了暫時約定,但進行工程結算時還可再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調整,并按照雙方確定的實際單價結算。因此,承包人的風險就顯得相對較小。
(二)單價合同的風險分擔在不同合同計價方式下,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風險分配不一。在工程合同的簽訂中,選擇何種合同方式,既由工程實際情況確定,又由合同雙方所要承擔的風險確定。對于單價合同,發包人要對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正確性和充分性予以明確,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因此,發包人應特別重視項目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工程涉及領域的資料收集與整理,加強勘察設計階段的管理。一旦發生工程量變化情況,發包人可能發生的風險分為兩種:一種是若發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單,結算時根據承包人實際完成工程量及合同預先約定的單價計算,這樣工程量變化的風險將由發包人承擔;另一種是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所提供的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圖紙、勘探報告和前期所收集的工程相關資料等自行計算并編制工程量清單,這樣發包人通常(除非法律政策或不可抗力條件下)不承擔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相應風險即分攤在承包人身上,發包人僅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綜合上述情況,發包人為避免自身風險,應盡可能確保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從而在計算過程中將工程量變化的風險轉移給承包人,或依照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工程量變化的風險。此外,在工程投標中,投標者在同一工程量清單基礎上通常采用不平衡報價法,承包人之間的投標競爭基本是單價的競爭,因此單價的風險主要是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所要承擔的風險就是其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而導致的單價調整的風險。
三、單價合同在應用中出現的問題及應對措施(一)單價合同在實際應用中出現的問題1.由于固定單價合同中決定實際工程總價的因素是單位工程量的固定價格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
很多建設單位往往誤認為其單價在整個過程中絕對不變,即便各項費用價格超出承包人所能承受的范圍也不作調整。一旦發生價格上漲過快,承包人將無力支付質量較好的材料和施工裝備,便會導致工程質量嚴重受損甚至工程無法繼續下去而拖延工期等。事實上,在單價合同中,即使沒有出現不可預見的環境和工程變更,如果發包人提交的工程圖紙與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之間存在明顯差異,這種差異也將直接導致承包方在編制清單項目時易發生數量錯誤和項目遺漏,這樣的錯誤所帶來的工程損害則應由發包方承擔,對于此類漏項和數據錯誤,承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前予以指出并與發包方確定調整這些清單項目單價的方法和細則。
2.以往在工程實施中,建設人員由于缺乏造價兼合同管理相關知識,對合同中單價的確定問題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首先,很多承包人錯誤地認為在招投標中可以先低價中標,然后通過變更工程的方式來達到重新議價的目的,這樣就可以彌補低價中標所形成的單方經濟損失,因此就會出現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想盡一切辦法制造或慫恿發包人對工程局部進行變更的情況。這已成為承包人不正當牟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帶來的危害不但會造成建設項目的投資失控,也對我國建筑市場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其次,合同雙方在發生真實變更需要重新議價的情況時,行業內通行的做法是參考預算單價進行協商,但預算單價和工程結算單價之間出現的差異往往被忽視。因此,采用合同和造價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合理地確定新單價就未被運用到變更工程項目的實踐中。
(二)相關問題的應對措施針對前文所述的問題,國內學者提出了相應的措施,具有代表性的有:蘇田斌針對工程變更單價的調整討論了變更單價可以采用清單單價和協商單價(即重新議價)兩種方法,應選用哪種方法關鍵在于區分清單工程和新增工程,清單工程即便改變了某個部位的性質也要遵照報價單,對于變更工程書新增項目,承包人有一定的討價還價的余地,故56[城市管理]采用議價方式為宜。穆云紅提出了用“折扣預期利潤法”分析承包商預期利潤,并采用分期將利潤分攤到工程實際價款中的方法成功地處理了有關工程單價調整的問題。
四、關于單價合同的兩種新概念(一)單價合同是固定價格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混合體馬占勝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單價合同也是固定價格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混合體的觀點,該觀點認為單價合同與固定總價合同類似,買賣雙方可預先訂立單價費率,即在合同訂立時并不能確定實際單價,但一旦發生價格上漲或工程變更便可按照成本補償合同的方式為承包人追加補償利潤。
(二)單價合同下的“囚徒困境”李躍水認為單價合同設計下的項目組織實際上是一個競爭性的組織,不是一個為項目整體目標實現而協調工作的合作性組織。由于單價合同缺乏適當的激勵,導致承包人只會努力減少自身成本,而不會有動力去為發包人節約投資,不會提出合理化的改進建議來要求優化精簡項目的范圍和內容,甚至會滋生承包人的機會主義行為。而發包人為了防止承包商的機會主義行為,可能會過分壓低合同價格并加強過程督查,無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從而陷入經濟學中由個體理性導致集體不理性的“囚徒困境”式的不利局面。
五、基于風險分擔的投資控制模型的構建工程項目合同中的風險分擔屬于合同雙方應對價格風險的策略之一。《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規定:“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宜采用單價合同。”在目前的工程實際中,大多數建設主體均偏向接受此項規定。然而,現階段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強,出現特殊情況后,由于風險分擔問題,承包人和發包人出現了很多工程造價糾紛,因此在研究單價合同下投資控制風險分擔是很有必要的。
筆者在前文理論研究的基礎上,對基于風險分擔的建設工程單價合同的優缺點進行了對比分析,得到表1所示結果。
六、
總結
筆者分析了單價合同的適用范圍以及目前所產生的兩種新的概念,討論了單價合同模式在工程建設投資控制中的風險分擔機制,分析得出以下結果:1.固定單價合同可以被用于項目工程招標時間與施工工期較短,不能提供詳細的設計圖紙、不具備相關的條件,無法準確進行工程量清單編制的工程,建議在合同中對風險范圍、工程量確認和調整方法等進行相應的約定,在項目實際進程中減少結算和索賠的糾紛。2.當擁有完善的設計圖紙并具備相關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進行招標時,從發包人的角度建議選擇固定單價合同。這意味著發包方必須不斷提高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水平。單價合同中價的風險由承包人承擔,量的風險則由發包人承擔,除了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外,還建議對合同中風險的范圍、違約、索賠和爭議的解對策進行必要約定,以便合同能夠順利履行。
同時,在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采用單價合同既可以實現項目管理目標,又可以維護承包人的利益。然而現階段的單價合同缺乏適當的激勵,對承包、發包雙方都會帶來不利影響,因此要求建設及造價管理人員既遵循市場規律,又要兼顧公平,不斷完善工程建設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項目建設,培育日益健全的中國建筑市場。
項目建設合同篇二
第一章 項目概述
1.1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縣暉森煒宏養殖有限公司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
2、項目建設性質:改建
3、項目建設地點:########縣龍溪鎮佛堂嶺村 4、建設工期:########
5、項目單位:########縣暉森煒宏養殖有限公司 6、項目單位法人及電話:################ 7、主要建設內容:
(1)糞污處理系統:修建500m3糞污處理池,修建排污渠500m;
(2)豬舍標準化改造:豬舍改造20xxm2;
(3)配套設施:新建蓄水池一座600m3,道路硬化1000m2,場區綠化500m2,消毒水池10m3;
(4)其他:固液分離機一臺,80kva變壓電設備一套,1t/h環保型鍋爐一臺。
8、項目總投資:157.4萬元 1.2 項目單位基本情況
1.2.1企業簡介
########縣暉森煒宏養殖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7月,注冊資金30萬元,主要經營范圍:豬、羊、雞養殖銷售,開荒造林及農副產品開發。目前公司占地100畝,現有生產建筑、輔助生產建筑及生活管理建筑總建筑面積 4000m2,其中生產建筑 3000m2,輔助生產建筑 600m2,辦公生活建筑 400m2。包括辦公室、飼料加工室、庫房、消毒室,養殖場房,配臵了部分自動飲水器、自動采食箱。現有基礎母豬200頭,公豬8頭,年出欄生豬3000余頭。
公司現有職工18人,其中技術人員7名,管理人員5名,生產工人6名。公司以養豬場為依托,雄厚的技術力量為動力,實行公司加農戶的生產模式,圍繞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以促進農民增收致富為目的,走出了一條“公司+農戶”的農業產業化道路。
1.2.2 企業現狀 1、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表1-1近兩年企業經營情況
由表可以看出,近二年公司資產總額、銷售收入及利潤總額呈上升趨勢,發展勢頭良好,財務狀況運行良好。
2、企業基礎設施(1)基礎設施
現有基礎設施表
(2)供水、供暖及供電
供水:現有水源為龍溪鎮佛堂嶺村深水井,通過管道接入豬
場;
供暖:現無采暖設備;
供電:現有供電由龍溪鎮佛堂嶺村供給,豬場附近接入,未設變壓器及相關變配電設施。
(3)現有設備
現有設備明細表
1.2.3 存在問題
1、隨著養殖規模的不斷擴大,糞便排污量增大,大量的糞
便不能及時清運和污水造成了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給生豬的生產、防疫、安全帶來威脅,同時也影響與周邊群眾的和諧相處。
2、隨著養殖規模的擴大和養殖技術的提高,原有簡陋豬舍已經不再適應豬場的發展需要,必須對其進行改造。
3、基礎設施有待于完善。場區內的大量空地和場區周圍的主要道路至今仍未硬化,既影響環境衛生,又不利于車輛來往;現有供水設施由村內水井直接供給,場區內未建設蓄水設施,即影響場區內供水壓力,又無法保證場區內消防需要。
3、現有供電設施不穩定,沒有供配電設備。4、豬場現無水池。
5、隨著豬場養殖規模擴大,現有的一些設備已不能滿足生產需要。
第二章 項目建設的目標及意義
2.1項目建設的有利條件
2.1.1 政策優勢
近年來,中央和地方政府為大力發展畜牧業,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畜牧業是現代農業建設的重要內容,當前########省畜牧業產值已將近占到農業總產值的三分之一,畜牧業生產正處于生產方式逐步轉變、畜產品質量穩步提高、綜合生產能力不
項目建設合同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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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
可行性研究報告
目錄
第一章 項目摘要 ··············································································· 1
第二章 項目建設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 4
第三章 項目建設單位的基本情況 ···················································· 6
第四章 項目建設地點與建設條件 ···················································· 9
第五章 項目建設內容及建設方案 ···················································· 12
第六章 項目建設規劃、土地征用、環境保護、節能 ···················· 25
第七章 投資估算和資金來源 ··························································· 26
第八章 組織管理與實施進度 ··························································· 32
第九章 效益分析 ··············································································· 34
第十章 結論與建議 ··········································································· 35 附件(按新店李朝陽養豬場、楊洲養豬場、劉金珍養豬場、饒文清養豬場、大羅湖養豬場為序分別排列)
1、附表
附表1、項目基本一覽表
附表2、建設內容與規模一覽表
附表3、項目總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表
附表4、項目單項工程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表
附表5、項目儀器設備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表
附表6、項目申報審查意見表
2、附圖
(1)項目地理位置圖
(2)項目平面現狀圖
(3)項目平面設計圖
3、附件
(1)申報單位法人證件復印件、業主身份證復印件
(2)申報單位上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3)自籌資金證明
(4)土地權屬證明復印件
(5)其他證明
第一章項 目 摘 要
一、項目名稱:赤壁市20xx年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
二、主管單位:湖北省農業廳
三、申報單位:赤壁市發改局、赤壁市畜牧業局
四、建設單位:
1、赤壁市新店磚瓦廠養豬小區,負責人:李朝陽
2、赤壁市新店鎮楊洲養豬場,負責人:楊 洲
3、赤壁市蒲圻辦事處劉金珍養豬場,負責人:劉金珍
4、赤壁市趙李橋鎮饒文清養豬場,負責人:饒文清
5、赤壁市大羅湖養豬場,負責人:但玲香
五、建設地點:
1、赤壁市新店磚瓦廠
2、赤壁市新店鎮雨亭村九組
3、赤壁市蒲圻辦事處紅旗橋村十一組
4、赤壁市趙李橋鎮柳林村七組
5、赤壁市芙蓉村一組
六、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
改擴建標準化豬舍23棟,面積56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1900米;建沼氣池300立方米;過濾池1920立方米;儲糞場500平方米;生物塘7720立方米;化尸井5個;防疫圍墻200米;水電路配套設施建設;達到年出欄優質三元豬6000頭以上。其中:
1、赤壁市新店磚瓦廠養豬小區:改擴建標準化豬舍7棟,面積15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500米;建50立方米沼氣池兩口;過濾池1個400立方米;生物塘1個5000立方米;儲糞場100平方米;化
尸井1個;防疫圍墻200米;水電路配套設施建設;達到年出欄優質三元豬20xx頭以上。
2、赤壁市新店鎮楊洲養豬場:改擴建標準化豬舍6棟,面積9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400米;建50立方米沼氣池一口;過濾池1個540立方米;儲糞場100平方米;化尸井1個;水電路配套設施建設;達到年出欄優質三元豬1000頭以上。
3、赤壁市蒲圻辦事處劉金珍養豬場:改擴建標準化豬舍5棟,面積9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300米;建50立方米沼氣池一口;過濾池1個565立方米;儲糞場100平方米;化尸井1個;水電路配套設施建設;達到年出欄優質三元豬1000頭以上。
4、赤壁市趙李橋鎮饒文清養豬場:改擴建標準化豬舍4棟,面積9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400米;建50立方米沼氣池一口;生物塘1個2720立方米;儲糞場100平方米;化尸井1個;水電路配套設施建設;達到年出欄優質三元豬1000頭以上。
5、赤壁市大羅湖養豬場:改擴建標準化豬舍1棟,面積14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300米;建50立方米沼氣池一口;過濾池1個415立方米;儲糞場100平方米;化尸井1個;達到年出欄優質三元豬1000頭以上。
七、投資規模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180萬元,其中:中央投資120萬元,項目建設單位自籌60萬元。
八、建設年限:20xx年2月—20xx年1月
九、運行費用:該項目建成后,每年運行費用1.0萬元。
十、經濟和社會效益:
(一)經濟效益:年出欄優質三元豬6000頭以上,年產值660萬元,年利潤102萬元。
項目建設合同篇四
委托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 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它)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于200 年 月 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單項合同估算價:
5、招標范圍: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委托范圍(在□中打√)
□提供招標前期咨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辦理招標申請
□起草招標公告/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編制招標文件
□審查投標人資格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標底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并草擬答疑紀要
□組織/□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編制評標報告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 其它事項
三、
委托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1、委托人的權利
(1)對委托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托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托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范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范、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對代理事項保守秘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托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托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序號 費用名稱計費基數(萬元)計算代理費(元)浮動率(%)合同代理費(元)備注
1招標代理費 按計費基的 %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按計費基的 %
3 合計
2、支付方式
(1)招標人代理費: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招標代理費的60%,余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定后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余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六、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方。委托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五份,委托人貳份,代理人貳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