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物業服務合同 免費篇一
物業服務合同是指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團體在平等、自愿基礎上依法簽訂的以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支付管理費用為內容的,規范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權利義務的協議。在該合同中,當事人一方為業主及業主團體,即委托人;另一方為物業管理公司,即受托人。通說認為物業服務合同是一種委托合同,其理由是物業服務合同的特征符合委托合同的特征。具體體現在:
(一)兩者的價值取向(或者目的)基本一致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為了克服自己的某些不足,而利用受托人的優勢為自己處理一定事務的合同。而業主作為物業的所有權人,依據“自己事務自己管理”的原則,其本應親自對物業進行管理,但是,業主由于人數眾多、精力、時間、能力等方面的限制,根本不能親自管理物業,因而授權業主委員會代替業主,與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對物業進行有效管理,以期達到物業保值、增值的目的。由此可見,就價值取向(或目的)而言,物業服務合同與委托合同基本一致。
(二)兩者均以相互信任為訂立合同的基礎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既然是利用受托人的優勢為自己提供服務,就必然要對受托人的資信、技能等情況進行充分了解,雙方以相互信任為基礎簽訂合同。作為委托方的業主之所以會選擇物業管理公司,替之對物業進行管理,是因為國家對物業管理公司實行資質管理制度,物業管理公司要具備相應的物業管理能力,其從業人員也要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并且《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參見20xx年9月1日開始施行的《物業管理條例》第32條和第33條)。業主也只有在了解了上述情況并對各物業管理公司的資信、服務業績、業績等進行綜合比較的基礎上,才會根據自己的意志在公平的條件下,選聘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當然,物業管理公司也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業主授權的業主委員會的委托。但是,物業服務合同一旦成立,沒有法定或約定原因,雙方均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顯然,物業服務合同和委托合同均以相互信任為基礎,而且更加強調委托人(業主)對受托人(物業管理公司)的信任。
(三)有償的委托合同和物業服務合同都是雙務合同
雙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都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合同。在有償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主要承擔繳納費用、支付報酬的義務,受托人則負有處理委托事務以及報告的義務,相應地,雙方互享有權利。而在物業服務合同中,雙方也完全符合這一特征。委托方(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業主)負有繳納服務費用、支付適當報酬以使物業管理公司繼續經營的義務,而受托方(物業管理公司)負有依照合同約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維修、養護物業,保持區域內整潔的環境和良好的秩序義務。相應地,委托方享有獲得良好物業服務的權利,受托方享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權利。
(四)委托合同既可以是無償的也可以是有償的,而物業服務合同是有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06條規定:“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贝藯l說明委托合同存在有償與無償之分。而物業服務合同則是一種有償委托合同,物業服務的目的在于確保物業的保值、增值,為了達到這一目的,物業管理公司運用專業技術和管理手段,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向小區業主提供綜合性、專業性的服務,相應地就必須要求業主支付費用和報酬,否則物業管理公司就沒有了生存的基礎,也就失去了提供物業服務的動力。
(五)兩者均是諾成性合同
諾成合同是指只要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①一般理論認為委托合同是一種諾成合同。②而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服務主要是面向全體業主的,只要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雙方意思達成一致,合同一旦簽訂即告成立。
20xx年8月完成的《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將“物業管理合同”單列為第五十二章,共有十四條,該草案將物業管理合同的法律性質歸位于委托合同,筆者認為是值得商榷的。因為,物業服務合同與委托合同相比,還有很多特殊之處。具體如下:
(一)主體的特殊性
在委托合同法律關系中,只涉及兩方主體,即委托人與受托人,且雙方不以其它條件為要件。而在物業服務合同中,可能涉及四方主體,即開發商、業主、業主委員會以及物業管理公司;但是,在不同階段,具體涉及的主體是不一樣的:1.物業開始銷售后,業主入住達到符合召開業主大會的法定比率后,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正式的物業服務合同。此時,物業服務合同法律關系涉及業主、業主委員會以及物業管理公司三方主體。2.在物業銷售開始后到業主委員會成立并選聘物業管理公司之前,則由開發商作為“大業主”選聘臨時的物業管理公司。此時,合同法律關系涉及開發商、部分已經購房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三方主體。3.由于我國現實還存在部分小區是由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公房轉化而來,業主團體自治意識還不是很強,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是由全體業主自行委托物業管理公司與之簽訂服務合同。此時,合同法律關系就僅僅存在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兩方主體。4.以上所述是在合同簽訂階段,而在合同履行階段,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都享有一定的權利,負有一定的義務。此時,合同法律關系涉及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四方主體。
另外,物業服務合同的受托方只能是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公司不僅必須是獨立的法人,而且必須具備相應地資質。這是因為物業管理是一項綜合的、專業性強的活動,只有具有相應管理能力的組織才能提供與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相同的管理服務。
(二)形式的要式性
委托合同可以為要式也可以為不要式,而《物業管理條例》第35條則明確規定了物業服務合同為要式合同,“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
(三)解除合同的嚴格性
委托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410條:“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倍飿I服務合同的解除需要有嚴格條件,《物業管理條例》第12條第3款規定:業主大會作出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公司的決定,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同樣對于業主委員會違反合同約定,錯誤地行使權利或不履行相應地義務,使物業管理公司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終止合同。如果任由一方隨意解除合同,必然會造成物業管理公司短期行為,小區管理極度不穩定,從根本上造成對全體業主利益的損害,并且造成社會資源浪費,激化各種社會矛盾。
(四)轉委托的范圍限制性不同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要親自處理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轉委托,沒有范圍限制,因為委托合同是基于雙方信任才成立的?!段飿I管理條例》第40條則規定: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不需要經過業主委員會同意,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這主要是為了更充分地保護小區業主利益。
(五)隱名代理問題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自己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發生的.后果直接歸屬于委托人。而在物業服務合同中,在合同履行階段,物業管理公司一般都是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即使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物業服務合同也只能約束物業管理公司與第三人,發生的后果直接歸屬于物業管理公司,而不是業主或業主委員會。例如:物業管理公司以自己名義與清潔工簽訂合同并且清潔工知道物業服務合同的存在,當清潔工因為意外事件受到傷害,此時應由誰來承擔責任(排除物業管理公司與專業清潔公司簽訂合同,因為此時涉及的是民法中雇傭關系,應由清潔公司承擔責任)?如果由業主來承擔責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性質是一種委托合同,發生的后果直接約束委托人與第三人),在實踐中是不現實的,因為業主并沒有為任何侵權行為,依據“自己行為自己負責”的法理,要求不是行為主體的業主承擔責任是不合適的,雖然物業管理公司是因為業主的利益與之簽訂合同,但是不能因此就必然得出由業主承擔責任的結論,同時在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人數眾多,假如由業主承擔責任,究竟如何分配才能公平?因此由業主承擔責任是不公平而且是不現實的;同樣由業主委員會承擔責任也是不現實的,因為在實踐中業主委員會的性質如何本身還不統一,業主委員會是否為法人機構,是否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非法人組織,是否具有一般民事訴訟主體資格,都沒有做出清楚的回答,雖然業主委員會有自己的名稱、場所,但是沒有獨立的財產、組織機構,無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責任是最可行也是正確的。
(六)歸責原則
委托合同的歸責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具體體現在:1、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償的,那么,()只有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才可以要求賠償;2、如果委托合同是無償的,那么,只有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才可以要求賠償。而物業服務合同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即不管物業管理公司有沒有過錯,只要其沒有按照合同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或者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不符合合同所要求的質量或者標準,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物業服務合同不是一種委托合同,至少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委托合同,現行合同法中沒有任何一個合同類型可以包容物業服務合同,因此,從性質上說物業服務合同應屬于混合型合同。國家建設部20xx年9月6日頒布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不是以20xx年的《民法典草案建議稿》第52章所規定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而是以“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為標題,不僅可以說明建設部似乎已經清楚、準確的認識到物業服務合同的性質是綜合性的服務合同,而并非單純的委托合同,而且這也是上述理論的一次成功的立法實踐
物業服務合同 免費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與售房單位簽訂的《_____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_)內的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雙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前期物業服務時間是指:從乙方接到售房單位開出的《房屋進住通知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委托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本物業名稱: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區_______區
座落位置:_______區_______樓_______單元_______室
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甲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協議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二、在本物業設立服務機構,對本物業進行專業化物業管理;
三、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五、制止違反《物業管理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和本物業的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七、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編制物業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九、每六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費用收支賬目;
十、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和限期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享有并履行《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及義務;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四、遵守《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本協議以及本物業的管理規定;
五、依據政府有關規定和購房合同規定,辦理入住手續時,乙方應交納公共維修基金;
六、裝飾裝修時,必須辦理裝修手續,并遵守物業在房屋裝飾裝修方面的管理規定;
七、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協助甲方依法所進行的物業管理和經營活動;
十、轉讓物業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和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的內容,交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十一、在使用獨立采暖爐時必須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統(采暖爐)運行《承諾書》的內容,以免發生人身危害;
十二、頂層平臺不得搭建陽光屋、遮陽蓬、鐵架、藤架等任何封閉或半封閉式建筑;平臺內種植灌木、花卉不得超過女兒墻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臺的環境衛生;
十三、在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時禁止破壞在地面敷設的采暖管線;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三章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六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護、養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穿、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公共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第七條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不為單個產權人所有而為產權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來水分戶水表以外計費水表以內的上水管道、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樓道、郵政信箱、避雷裝置、電子對講防盜門、紅外線周界報警系統、空調冷凝水管、化糞池、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圍墻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條園藝及環境衛生
一、區內共用綠化、園藝小品等的管理和養護;
二、公共環境的衛生清潔、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不含垃圾消納場的管理及建筑裝飾垃圾收集和清運)。
第九條安全及消防
一、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公共區域內的(即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戶門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傳工作,加強消防培訓及演練,積極
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十條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進行預測和安排,確保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檔案資料
一、對本物業的房屋竣工、設施設備及接管驗收檔案、圖紙、資料進行管理;
二、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部門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對本物業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執行。
三、收費標準:
1.裝修押金:_______元(業主交納_______元,裝修企業交納_______元)
2.裝修管理費:_______元/套(由裝修企業交納)
3.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自然間(由業主交納)
第十三條其他管理服務事項
一、向業主提供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有償維修、養護;
二、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各類特約有償服務;
三、根據本物業內的情況和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有償社區服務及商務服務;
四、法律政策及協議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本小區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四章物業服務標準
物業服務標準會執行《_______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20xx] 950號文件規定的經濟適用房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以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業公共區域保潔、公共秩序的維護、小區綠地養護、化糞池清掏、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小修、小區日常綜合管理);
二、躍層(六躍七)住宅需加壓供水,加收加壓水泵運行費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將按_______市法規、政策調整;
四、交納費用時間: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六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此項費用不屬于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并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按市物價部門批準的《停車場(庫)車輛收費標準》收??;
1.大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2.小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3.露天停車場臨時停放機動車收費標準:(第一小時不收費)
小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大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
二、為滿足住戶需要提供的各項有償服務價格另議,見《住戶手冊》附件《有償服務價目表》;
三、符合相關法規、政策的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代收代繳費用(此項費用不屬于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并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如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氣費等費用的代收代繳服務。
1.公共樓道燈電費(含樓宇對講):_______元/度,由本單元全體業主均攤;
2.生活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戶·年;
3.有線電視收視費:_______元/戶·月;
4.自來水:_______元/噸;
5.燃氣: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費時間:按月/年交納。
第十八條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一、按照《關于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號)的規定,各產權人在其購買房屋時,須按購房款_______%的比例繳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委會研究決定,按建筑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
四、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抵押或饋贈其單元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六章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致使甲方未能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超標部分費用,退還利息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
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千分之三的的滯納金。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若協商無效,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住戶手冊》、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頂層平臺使用《承諾書》和供暖系統(采暖爐)運行《承諾書》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中未規定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物業管理經營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承諾書
為維護小區的管理,本人同意遵守《_______文化居住區頂層平臺管理規定》中的一切條款,如有違約,愿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_______文化居住區頂層平臺管理規定》
1.禁止在平臺上亂搭亂建各種房屋,一經發現,須及時拆除;
2.禁止從平臺上往下扔物品、潑水等,以防砸傷路人及破壞小區公共衛生;
3.禁止在平臺上非法聚會、聚眾賭博等其他非法活動;
4.禁止在平臺上支、立各種廣告招牌;
5.禁止在平臺內飼養家禽、家畜等;
6.禁止擅自翻越平臺,在平臺外沿及屋瓦處行走;
7.禁止將平臺上護墻打通、拆除;
8.禁止在平臺上進行燒烤,以防火災發生及造成環境污染;
9.禁止在平臺上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10.禁止在平臺上私自安裝、使用電網;
11.只允許種植盆栽類植物,禁止在平臺上鋪土種植各類花草尤其是攀巖類植物;
12.禁止在平臺上燃放煙花爆竹;
13.禁止在屋頂、平臺安裝太陽能熱水器。
附件2
供暖系統(采暖爐)運行承諾書
為了維護業主住房的正常供暖,本人同意遵守本承諾書中的一切條款,如有違約,愿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在使用鍋爐進行采暖前仔細閱讀采暖爐的使用說明。
2.采暖系統包括采暖爐、采暖管線及設備、室內溫控面板、分流器、閥門等。
3.無論是否裝修或居住,在冬季保證將鍋爐設置在低溫防凍運行狀態,以免凍壞采暖管線設備和爐內配件,造成損失。
4.采暖系統在運行中,每天觀察鍋爐的水壓是否在1~2kg之間,若低于此水壓及時補水,并注意放出系統內的空氣。
5.采暖系統運行期間經常對采暖系統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采暖爐廠家或聯系物業公司。如您不便,可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并辦理采暖系統托管低溫運行協議,以保證采暖系統安全、正常運行。
6.采暖系統運行需足夠的燃氣和電源,才能達到自保。保證在電表和燃氣表中輸入足夠的能源,短缺時及時補充
物業服務合同 免費篇五
甲方(用人單位):
貼相片
乙方(職工)姓名: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乙方為員工,甲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 __止,共__年。
2、試用期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個月。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應聘在___部門____崗,負責___工作,兼做__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任務。
1、甲方應按照《勞動法》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若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及各項損失的應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1、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工作崗位以及本單位工資制度發放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____元;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時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員工守冊》和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1、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擅自離職,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如經過專業培訓,還應賠償培訓費。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辦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甲方 (蓋章) 法人:(簽名)
乙方(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