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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中心工作總結物業管理工作總結篇一
紫陽縣思蘭商貿有限公司 電子商務及現代物流中心
物業管理公約
二0一七年三月十日紫陽縣思蘭商貿有限公司
本公約自簽定之日,雙方均對公約約定事項做到了充分了解,自愿于簽定之日起,共同遵守。
第一章 物業管理部的職責
一、紫陽縣思蘭商貿有限公司旗下電子商務及現代物流中心物業管理部,全面負責本中心所有商鋪、辦公樓、宿舍樓的管理及房屋的公共配套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二、根據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和承租人的合理意見和要求,擬定、修改管理公約的某項條款,以便更好地管理商鋪及辦公樓。
三、為維護公共配套設施的完好,定期安排檢修、保養工程。1.水、電、管道、管線的檢修。
2.雨、污水管道的檢查及排污系統的清理。3.共用建筑及設施之保養和維修。
四、對商鋪在本本中心園區公共區域的促銷、宣傳等一系列活動進行管理。
五、保持整個公共區域環境的衛生及清潔。
六、負責公共區域綠化的維護和管理。
七、對園區內的各種車輛實行管制,各種車輛實行定點停放,對停車場內停放的機動車輛,實行按規定收取場地費。
八、協助公安機關進行日常治安工作的管理,協助工商管理機關進
十七、承租人享有對物業管理部及工作人員的監督權和投訴權。
十八、承租人必須逐月按時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能源使用等有關費用。
十九、承租人有權對其所租賃房屋的室內進行裝修,但必須按照物業管理部裝修管理規定向物業管理部裝修監理部申報、辦理有關手續,服從裝修管理。
二十、承租人自入伙之日起,屬工程維保的由建設單位負責保修一年(屬承租人人為損壞的,不在保修范圍內),保修期滿后,由承租人負責維修。
二十一、承租人簽約時,必須在物業管理部登記其有關工作人員名單、人數、籍貫等資料。如有任何通訊地址、人員變動或電話更改,須及時通知物業管理部登記,以便溝通管理。
二十二、貨物起卸:承租人應遵照物業管理部安排之時間、地點起卸貨物,特殊情況的須提前與物業管理部協商,并經物業管理部同意后方可進行,以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休息為目的。
二十三、承租人不得因其經營行為噪音擾民,污染本中心園區環境。二
十四、商鋪或辦公樓承租人不得占用公共區域,不得對其他居住業主造成生活干擾(如噪音、氣味、震動等污染),如產生此類情況,物業管理部有權責令其整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負責。
1、易燃、易爆品或有毒、有害物品;
2、軍用、警用武器;
3、國家明令禁止的動物和植物;
第三章 物業管理收費
三
十六、物業管理費:
1.公共區域公共設施、設備(如供水、供電系統等)之保養維修費用及年檢費。
2.公用設施及公共責任賠償費。
3.公共區域衛生清潔費、綠化費、垃圾清運費(裝修垃圾以及廚余的垃圾環衛部不負責清運)。
4.本產業中心的治安維護及車輛管理。5.會計及審計等業務費用。
6.代表承租人就本中心園區公共事務進行法律訴訟及其它業務費用。
7.管理工作人員薪酬及人工附加費。8.其他各項費用。三
十七、水、電費:
按照紫陽縣當時所執行的商業用水、電的收費標準進行收取,并隨紫陽縣收費標準的變化做相應的調整。
三
十八、商鋪繳付金額及期限:
1、物業管理費:須于每月10日之前繳納當月物業管理費。
2、水、電費:根據使用量,據實結算。承租人應于每月1—10日繳納上月水、電費。
三
十九、押金:
第五章 火警與消防管理
四
十四、防火措施
1.承租人室內范圍的配電設備如出現故障,請委托物業管理部處理,不得私自處理,如因其使用不當而出現故障,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2.不得在商鋪內燃燒廢紙,確保各自室內沒有遺下未熄的煙頭及其它火種。
3.承租人不得在室內增加大型用電設備,配電箱用電負荷不得超過額定容量。
4.室內配置的消火栓不得封堵、損壞、挪作他用。不得封堵防火門及其它防火通道,也不得在防火門前和消防通道內堆放物品。
5.依據紫陽縣消防管理部門的消防規定,各承租人必須按照國家法規所規定的標準配備滅火器,滅火器的購置由各承租人到消防主管部門指定商店購買,并符合規范。
6.承租人不得將易燃、易爆品帶入商鋪內。四
十五、火警時刻:
1. 停止使用電器及可燃性氣體。2. 關閉所有電源總開關。
3. 撥打“119”并通知物業管理部。4. 使用滅火器消防栓撲滅火種。
5. 服從物業管理部管理人員或消防員的指揮撤離商鋪。
五
十五、講究衛生、人人有責,各商鋪所有人員不準亂丟垃圾,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倒污物、污水,不準高空拋物,不準在公共區域亂涂、亂貼,如違反以上規定應按有關條例處理。
五
十六、搞好綠化、美化環境,人人必須愛護花草樹木,嚴禁將污水倒入綠地。如人為損壞的,由當事人照價賠償損失。
第八章 違約責任
五
十七、因承租人行為不當而違反本物業管理公約有關規定的,物業管理部有權要求扣除物業押金百分之五十處理并賠償實際損失,對其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物業管理部管理和處罰者,物業管理部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
十八、以上費用除用于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外,余額皆納入商鋪維修基金。
五
十九、承租人無故拖延應繳納的有關費用超過一個月時,物業管理部按有關規定,將增收違約金,按日千分之三計收。仍不繳納者,物業管理部將采取法律手段,直到終止租賃合同。
六
十、未經過本產業中心物業管理部允許,承租人不得將商鋪擅自轉租,如發現以上情況,物業管理部有權立即終止服務合同,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
十一、商鋪或辦公樓承租人不得在本商鋪之外任何公共區域兜售生意或未經許可派發宣傳冊,如經發現物業管理部有權立即終止其行為。
六
十二、對于承租人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承租人應在五日內,騰退房屋,對裝修部分不予補償,騰退后,商輔內剩余物品視為廢棄物。
物業管理中心工作總結物業管理工作總結篇二
暖氣費回收率完成95%以上,實現 萬元,較上年增長 ;完成自來水費萬元,較上年增長 ;城管收費 萬元,較上年增長 ;衛生費 萬元;飲用水供應、環衛綠化、城管收費、社區和公路養護自主經營收入或經費預算撥款實現總體平衡,實現了年初預定的目標。
(一)較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
1.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創新管理方式。今年,物業中心完善了《城鎮建設管理試行辦法》、《城鎮綜合執法試行辦法》等制度;制定《一三0團物業管理辦法》,規范了自來水、供熱采暖、城鎮綠化、環境衛生等服務內容;制定《一三0團物業管理中心內部管理辦法》,規范了包括內部人員、材料、學習、安全生產等內容的二十二項制度;同時,還積極將前往新湖農場、123團物業公司等單位學習的先進經驗應用到我團物業管理之中。將每個管理崗位的職能、作用、工作范圍進行明確劃分,工作細化到個人,促進了各崗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管理水平不斷得到提高。
2.加大環境衛生投入,提升保潔作業質量。
一是今年總投資110萬元購置了掃地車、灑水車、抽污車、封閉式垃圾車、小型垃圾收集車各一臺,修建垃圾場硬質化道路2公里、建立臨時垃圾中轉站一座、填埋垃圾場一座,同時購進封閉式垃圾桶120個及其配套設施,替換掉已沿用20多年的船型垃圾箱,改變過去"垃圾箱內蠅成群,垃圾箱下污水流,行人路過捂鼻口,環衛放箱真發愁"的局面。
二是創新垃圾收集方式,凈化人居環境。物業中心與團直單位、駐團單位、沿街商業門面簽訂了"五包"衛生責任區責任書252份,商業店面垃圾收集服務到戶,小區居民垃圾收集服務到小區,擴大收運范圍,農貿市場、沿街門面店前路、早7點鐘之前保潔結束,其他道路9點鐘之前結束。4月份正式啟動了垃圾中轉站,對生活垃圾的收集轉運做到低噪音、節能環保、適合進入小區作業。購買了21輛三輪環保垃圾車,垃圾試行定點堆放,定時回收,集中貯運。大大改善了小區衛生環境。同時我團召開社區居民大小會議9次,積極宣傳垃圾分類及加強分類垃圾收運管理的好處,宣傳"保護環境,愛我家園"的重要意義,以現場會的形式,現場說教,有效遏制了亂扔垃圾的不文明行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強化建筑垃圾管理,確保城鎮道路清潔暢通。加強各職能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建立監管信息平臺,形成有效合力,加強對建筑垃圾、工地渣土、道路遺撒綜合治理和監管工作。物業中心與城管行政執法大隊聯合執法檢查行動,把集中時間連續查與劃分力量間隔查、晝夜巡查與重點打擊結合起來,有效維護了城鎮環境。四是加強重大活動和重點時段環境保障,注重特殊天氣時的應急管理,加強掃雪鏟冰工作。"首屆職工群眾體育運動會"、兵團"三化"建設現場會、七師"八法工作現場會"、七師三化建設現場、兵團"八法工作現場會"等重大活動的市容環境保障任務;積極開展春節、五一、中秋等主要節慶日和"春季愛國衛生專項治理"、 "保護環境,愛我家園"環境衛生治理等專項環境衛生整治行動,使團場環境衛生得到較大改善。
3.積極節能降耗,提高管理效益。為了讓各項資金發生最大效益,今年,物業管理中心在節能降耗上大下功夫,通過公開競標,對供熱站燃煤進行招標采購,實現了較低的用煤性價比,招標后的經濟效益較去年增加0.28元/平方米。同時在單位開展修舊利廢活動,要求所有員工要將報廢設備中能用的零件拆洗后再利用,進一步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加大對綠化帶內滴灌設施的愛護保養,越冬前全部拆卸進行維修保養,避免越冬帶來的損失。
4.加大對老舊小區的供熱管網改造力度。為滿足城鎮化發展增加的用戶采暖需求,物業管理中心于今年8月份對供熱站進行新增鍋爐安裝,對供熱站、換熱站主管網進行外保溫,并對老舊小區供熱管網、供熱管網二網進行了全面改造。
5.加大綠化工作力度。加大對居民小區、城鎮道路、林、綠地、路燈的清潔、管護工作,一是制定"五包"責任管理辦法,與居民及門面商戶簽訂"五包"區責任書,認真落實責任制,勤督促,勤檢查,抓整改,看實效,堅持常抓不懈;二是狠抓內部管理,與環衛、園林工人簽訂崗位責任書,個人工資與目標考核成績掛鉤,按績效享受益。
6.增強服務意識,變被動為主動。一是繼去年的基礎上,對團直老樓房實行上門安裝磁卡水表工作,使今年團直自來水收費金額較往年有明顯增加。二是在全師各團場中率先引進暖控閥進行大面積改裝,今年一期工程共在全團五個小區中為2200戶居民安裝暖控閥,一改過去冬季取暖收費難的現狀,截至目前20xx年度采暖費收繳達到98%以上。三是未雨綢繆,改變服務意識,主動加大對水暖管網的排查力度,不再被動等故障報警電話,而是主動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狀態。四是推行有償上門服務,根據居民需要制定物業服務項目單,規范化服務,亮明收費標準,讓居民在接受與否問題上保持主動。
7.積極做好征遷拆違工作,在一期拆遷工作中拆掉了一家重點戶,二期拆遷工作的一戶重點戶已簽訂了拆遷協議。配合征遷辦及時完成了入戶調查工作。
(二)工作中取得的經驗
是必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團黨委保持高度的一致,認真貫徹執行團黨委的政策、決議。
三是必須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認真落實、檢查、評比總結,發揚成績,糾正不足。
四是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調動各級人員的積極性,才能推動工作有效進展。
(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物業公司專業管理起步較低、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個別干部工作作風拖拉,致使部分工作跟不上團黨委的工作節拍;在20xx年要加強培訓和學習力度,以提高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整體管理水平。
二是在制度的執行落實方面,力度不夠,手腕不硬。
三是平房拆暖工作沒完成,主要原因是被拆戶抵觸情緒重。
四是要服務水平還需要進一步提高,與團場迅速發展的城鎮化水平還存在差距。
(一)做好20xx年冬季沫煤采購公開招標工作,達到優質低價的目的,保證居民供暖。
(二)進一步加大對供水、供暖工程的改造力度,保證施工質量。
(三)繼續落實老樓房和新交工樓房的暖控閥安裝工作,做到所有樓房安裝完畢,爭取20xx年采暖費收繳達到100%。
(四)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力度。專門設立水費、暖氣費、衛生費、攤位費等費用稽查辦公室。
(五)具體分工,各司其職,自負盈虧。分設供水站、供熱站、環衛站、綠化站等站點,在展望里試點設立物業服務站,實行對外承包,專業負責展望里社區環衛、綠化,冬季掃雪,和道路、樓道保潔及社區保安工作。
(六)靠前服務,提高主動服務水平和意識,印發《居民生活手冊》,解讀生活中用水、用暖、安全用電、天然氣使用注意事項。樹立精神文明公約,提高居民文明素養。
(七)加強干部作風建設,重點突出指引、服務、落實三個環節,增加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物業管理中心工作總結物業管理工作總結篇三
20xx年對于“金九成”這個“年輕”的物業管理企業來說是一個成長的過程,也是迎接挑戰、自我加壓、探索新課題的過程。回首過去的管理工作,我們在逐步地適應村委會體制改革和開發單位對我們的信任。結合項目情況和借鑒均豪管理模式,努力探索項目內部的管理機制。強化項目的綜合服務能力和管理標志。堅持對客服務多種經營的思路,全面提高各級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在村委會的正確領導及開發商的親切關懷和鼎力支持下,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以安全文明服務為基礎,以“業主無抱怨、服務無缺憾、管理無盲點、工程無缺陷”為工作標準,通過積極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我們在安全文明生產、提高服務質量、職工隊伍建設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
1. 辦理入住:住宅509戶,底商8戶,物業管理費收入 629958.37 元。
2. 辦理裝修494戶,裝修管理費收入 200000.00 元。
3. 停車場因價格及其他原因,出租情況不佳,故沒有收入。爭取后期加強租售力度,爭取有所突破。
4. 提倡勤儉持家、降低成本、節約能源、提高經營效益,項目部將采取嚴格有效措施。控制各項開支,積極想辦法擴大收入、力爭贏利,保障項目部的正常運營。
(一) 物業管理情況
(1)共辦理入住509戶,入住率99.99℅
(2)完成了園區內保潔開荒,通過開荒、對人員進行了重新組合。
(3)培訓了18名電梯司機,全部合格并持證上崗。
(4)與保潔公司簽訂了園區內保潔服務合同,完成項目日常保潔服務。
(5)針對裝修期間的施工垃圾、進行了專項治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保持了良好的衛生環境。
(6)接待業主投訴 80 起左右,針對投訴內容、分類由相應部門處理。爭取最短時間內解決問題,杜絕“雞肋服務”。
(7)配合其他部門、對突發事故的處理,積極協調、認真登記、調查分清責任主動解決賠償,讓業主感到滿意。
(8)準備好一切相關手續、迎接底商的入住。
(9)主動和開發商聯系,溝通、相關的銷售資料,移交給物業。
(10)建立了物業業主的數據庫,相關信息輸入、查詢便捷、快速、詳實、并不斷更新,保持數據的完整性。
(11)隨著裝修高峰即將過去,如何開展深層次服務。我們正在制定服務內容和服務項目 以滿足業主的需求。
(12)準備組織人員、了解、征詢,對物業服務工作有哪些意見或建議、并認真分析、改善服務工作中的不足,使業戶滿意率達到80%以上。
物業管理中心工作總結物業管理工作總結篇四
內部文件
街
號商鋪的第一(購買)(租、用)者〗與石島國際海洋食品城運營管理公司共同簽署,對雙方簽約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詞語定義
公約中有下列概念需作如下解釋:
1、本市場——指石島國際海洋食品城。
2、發展商——指榮成圣洋水產集團有限公司
3、管理公司——泛指市場運營管理服務人,系由發展商委托,統一管理本市場,為業主(租用戶)整體服務的機構。經發展商——榮成圣洋水產集團有限公司的選聘,首屆管理公司為石島國際海洋食品城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4、單元——指市場內業主擁有權和獨立使用權的地方。
5、業主——指法律上承認擁有或共同擁有本市場任何確定的單位或區域之所有權的人士或機構(含其合法繼承人、受讓人、受贈人、征用機構。沒收機構等)。
6、租、用戶——指向發展商、業主或中間承租商,租賃使用本市場、停車位等機構或個人。
7、公共區域——又稱公用地方、公共區域系指本市場內的公用地方,其中包括市場之各個出入口、行人道、消防通道、走廊、機房、泵房、變配電、管道間、電纜間、消防設施控制室、公共衛生間、市場周邊廣場、步行街、綠化帶等。
8、公共設施——指為本市場的公眾利益的正常使用而在本市場范圍內裝設的各種機電設備、儀器裝置及其配套設施。包括:給排水系統、通訊系統、消防系統、監控系統、照明系統、供電系統、各種電線電纜管網、信箱、告示板及其機械、衛生保潔設施等,以上所列不論是否置于公共地方均屬公共設施,但只供業主(租用戶)單獨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9、業權份額——指為便于業主公平參與本市場管理事務,表決重大議題而規定的參與權額,每擁有xx平方米產權面積的業主享有一票表決權,不足xx平方米及倍數的按xx平方米及倍數行使表決權。
10、管理規則——指適用于本市場管理的政府法規、本公約以及發展商武漢佳聯房地產開發或公約授權指在有效管理服務本市場所適時指定的各種規章、管理辦法等。
11、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管理公司受物業產權人及其代表組成的委員會的委托,對本市場的房屋建筑及公用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綠化養護、清掃保潔、車輛進出和停放管理、安全防范以及提供其它服務等收取的服務費用。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管理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12、公攤電費——指每月發生于非業主(租用戶)專用部分的水、電費開支。
內部文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石島國際海洋食品城〖以下簡稱本市場〗的管理,保障市場商鋪、公用設施發揮出良好的總體使用功能效果,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特制定本公約。
第二條
凡屬本市場之業主(用戶)及管理公司均應遵守本公約并受其約束。
第二章
業主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
業主的權利
1、可與其它業主(租用戶)按有關管理規定使用辦法共同合理使用本市場的公共地方及設施,如樓梯、走廊通道、消防系統、供水排水系統,電力供應系統以及所有的保安、衛生設施,以便適當使用及享有其名下物業。
2、按業權份額對本市場的各項重大管理決策擁有投票權。
3、業主可根據本公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和監督物業管理人員的工作,但不得妨礙、干擾正常管理服務。
第四條
業主在行使上述權利同時,需履行以下義務(責任):
1、業主(租用戶)必須按房產交易合同規定之房產使用性質和政府的有關規定使用所購買的房產,接受所在地房管部門的指導和管理。
2、業主所購物業發生轉讓、繼承、贈予、征用、沒收時,本公約內適用該業主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和征用機構、沒收機構(只轉讓使用權時,受讓者不履行本公約應盡責任、義務,出讓人將對其違約行為負連帶責任)。
3、各業主應于接受其單位前向xxx房管局交付其購房款的3%為物業維修基金,該基金用于保修期結束后公用部分和設施的大修、更新及非經常性的維修開支,各業主不得以物業維修基金抵消或替代其他本公約的規定應繳費用。
4、各業主(租用戶)應于接受其單位前向管理公司預交當季的管理費。業主將房屋出租的,應與承租人就物業管理費的繳納簽訂書面協議,并告之管理公司。
5、如業主(租用戶)未在規定之日繳納管理費和其他應交的一切費用,每逾期一日加付0.1%的滯納金,逾期時間超過兩個月,管理公司有權采取包括停電、停水等措施,直至業主(租用戶)繳清的所欠費用(連同滯納金)為止。
6、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原業主繳納的有關物業管理費用不予清退,原業主與受讓人協商清算。
7、業主(租用戶)不準改變房屋的結構、用途和外觀,需要對名下(所租用)物業進行維修時,必須先申請,待管理公司認可后,按有關規定實施。
8、業主(租用戶)不得獨立占用和損壞公共設施,并不妨礙他人合理使用公共部分和公共設施。
內部文件
制定頒布的各項管理規定。
10、業主(租用戶)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場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11、業主(租用戶)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和公共設施的完好。
第三章
市場運營管理公司
第五條
公司性質
石島國際海洋食品城運營有限公司受發展商委托,對本市場實行全面、統一、規范管理服務,負責執行本公約的有關權利、義務。業主(租用戶)凡與市場管理有關之一切事宜,均需與管理公司協調處理,不得要求該公司人員作私人性質服務或給予任何私人利益。
(1)公共配套設施的運行、維修、保養。(2)公共區域環境衛生及綠化的維護與管理。(3)本市場的安全防范統一管理。(4)車輛進出和停放的管理。
(5)按照業主、使用人要求,及時提供房屋自用部分自用設備的應急維修服務。(6)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帳務管理。(7)本市場工程建設和維修檔案資料的保管。(8)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2、管理公司從事管理服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按照國家、省和本市規定的管理、服務技術標準和規范以及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實施物業服務。
(2)將物業使用、維護的要求和注意事項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租用戶)。
(3)定期對市場共有部分進行養護、維修、發現物業損壞直接到物業報告,及時進行維修。
(4)定期向業主公布收支情況;定期向市場商會報告物業管理實施情況物業管理費用受損收支情況。向不按時繳付各種管理費用、專項費用等繳款之業主(租用戶)追繳,直至訴訟法律。
(5)聽取市場商會和業主、使用人的意見或者建議,不斷改進和完善物業管理服務。(6)設立投訴電話,全天24小時值守,經常對市場進行全面巡視、檢查,對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并向市場商會或者有關管理部門報告。
3、接受發展商及所有業主(租用戶)的監督。
內部文件
第四章
管理費用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保險費;(2)公共設備設施日常運行、維修和保養費;(3)公共照明、公共能耗;(4)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及清運費;(5)綠化養護費;(6)安全防范費;(7)固定資產折舊費;(8)辦公、行政費;(9)管理人酬金;(10)法定稅費;(11)不可預見費用。
元。
2、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所發身的物業管理費由發展商承擔;房屋交付后,由業主(租用戶)承擔。
第五章
市場使用與維護
第八條
本市場使用與維修應當遵守城市規劃、房地產、環境保護、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市政、治安、消防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管理規定。
第九條
本市場使用中禁止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結構或者超負荷使用房屋;
2、擅自改表用途或者改變房屋;
3、占用、損壞市場內共有部分,擅自移裝市場公用設施;
4、亂拋亂倒垃圾、亂堆雜物;
5、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
6、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正當權益的活動;
7、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8、隨意停放車輛;
9、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公約禁止的其他行為。石島國際海洋食品城
內部文件
發展商和管理公司對市場內發生的欠款所列行為,有權予以勸阻、制止;對市場造成損壞的,有權要求行為人恢復原狀或者依法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市場除人為損壞的由行為人承擔維修責任外,房屋自用部分和自用設備的維修責任由業主個人承擔;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損壞或者造成相關業主的房屋自用部分、自用設備損壞及其他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應當承擔修復或者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業主(租用戶)設置、使用自用設施、設備可能危害房屋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管理公司應當責令其及時消防隱患;拒不消除的,由市場商會委托管理公司代為消除,其費用由該業主(租用戶)承擔。
第十二條
利用本市場設置廣告等經營性設施的,應當征得相關業主、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方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得,應當與管理公司簽訂協議,并支付設置費用。
第六章
違約罰則
第十三條
管理公司違約
1、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的;
2、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3、借管理之便,以權謀私的;
4、對業主(租用戶)投訴處理不力,引致不必要損失的;
5、其他不履行其責任、義務的行為。
對管理公司的違約,業主(租用戶)有權投訴指正,重大違約,市場商會有權制止,并上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處理,限期整改。
第十四條
業主(租用戶)違約
凡發現本市場業主(租用戶)有違反本公司規定的禁止行為事實,違約責任人應就其行為之后果,按十四、十五條處理。如遇抗拒,管理公司可對其強制禁止或移交政府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
任何被罰者如對處罰不服,可向房地產主管部門投訴,協調未果,可訴諸法律。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效力延伸
本市場業主(或中間承租商)如將單元依法出租或出讓時,須將本公約列為該契約之附件,以利管理業務延續推行。
第十七條
未盡事宜
內部文件
第十八條
本公約內條款如與當地政府所頒布的發令、法規、條例相抵觸,概以當地的發令、法規、條例為準。
第十九條
本公約一式三份,副本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同具法律效力。
簽約人:
第一(購買)(承租)人:
層
單元 代表:
受讓人、受增人、繼承人和征用機構、沒收機構: 代表:
監督方:榮成圣洋水產集團有限公司
代表:
服務人:石島國際海洋食品城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