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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技術保密協議篇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一、本協議的商業秘密、知識產權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文件、資料(含電子文檔),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種合同及協議,科研、生產、營銷、質量等會議記錄及各類報表;經營戰略、項目規劃;與產品研發有關的立項、設計圖紙、技術標準、創新改進等資料;提供給乙方進行技術支持的關鍵、專有技術;屬于甲方技術范圍內的工裝、夾具、專用量具等;生產大綱與計劃、工藝流程、產品質量標準;營銷策略及客戶檔案、產品質量反饋、供應商及外協廠情況等資料;財務報告、財務收支情況及各類財務狀況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按甲方要求生產的產品實物;其它各種甲方提供給乙方但未公開的資料、信息等。
二、乙方對保密信息應謹慎、妥善持有,并嚴格保密,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傳遞,不得復制、轉讓、遺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資料進行與雙方合作無關的經營活動。否則,乙方應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經濟損失的十倍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不少于人民幣 元),甲方還有權向乙方追償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間接的名譽損害,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簽訂的《產品委托加工技術協議》。
三、乙方應加強內部管理,僅可為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須,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雇員(以下統稱“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若乙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乙方應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經濟損失的十倍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不少于人民幣 元),甲方還有權向乙方追償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間接的名譽損害,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簽訂的《產品委托加工技術協議》。
四、若出現國家司法、行政機關要求乙方披露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的情形,乙方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確保相應保密信息不受泄露。否則,乙方應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經濟損失的十倍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不少于人民幣 元),甲方還有權向乙方追償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間接的名譽損害,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簽訂的《產品委托加工技術協議》。
1.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實行秘密等級制度,對甲方的上述各類保密信息資料指定專人歸口管理,并配置完善的保密裝置妥善保管。
2.對于甲方標有“絕密”“機密”和“秘密”等文件、資料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應由乙方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對其內部人員借閱甲方的保密資料,實行分級授權(普通員工或底層管理層不得查閱完整的甲方保密資料),予以嚴格控制,并登記備案。
4.要求并教育其內部涉密員工遵守保密守則,并與其簽訂保密協議。
5.對于掌握甲方關鍵、專有技術的.人員、乙方有責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流失。
6.乙方保管甲方保密信息資料的場所,及為甲方加工配套件的生產、倉儲現場等保密點,不得讓外來人員參觀、拍照、攝像等。
六、雙方合作終止時,乙方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退還屬于甲方的工裝、夾具、專用量具、合作期間涉及甲方的有關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等保密信息的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完整文檔和說明、產品圖樣、工藝文件、檢驗文件、技術標準、技術協議、軟件程序原代碼、光盤、應用程序、執行方法或管理系統文檔。乙方退還上述資料須經甲方外協管理部門和技術部門書面確認,在乙方退還所有資料前,甲方有權對乙方加工的配套件等不予結算。乙方同意:雙方合作終止時,不以任何借口和形式保留甲方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等保密信息資料,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將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等保密信息資料透漏給第三方或用于非甲方指定用途的其它任何用途。否則,乙方應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經濟損失的十倍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不少于人民幣 元),甲方還有權向乙方追償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間接的名譽損害,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簽訂的《產品委托加工技術協議》。
七、保密期限:本協議期限內及本協議終止后,乙方均應遵守本保密協議,直至商業秘密、知識產權等保密信息公開為止。
八、其它
1.甲方保密專門機構有權對乙方保密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對乙方保密措施落實不力的將提出整改建議,乙方應在限期內整改。
2.如乙方未遵守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減少委托乙方生產配套件品種和數量、暫停乙方生產配套件計劃)。
3.本協議條款的修改、變更,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書面協議,經雙方加蓋公章后生效。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并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經雙方加蓋公章后生效。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時間: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時間:
研發技術保密協議篇二
1、雙方應當對本協議的內容、因履行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期間獲得的或收到的對方的商務、財務、技術、產品的信息、用戶資料或其他標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內容(簡稱“保密資料”)保守秘密,未經信息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資料接受方可僅為本協議目的向其確有知悉必要的雇員披露對方提供的保密資料,但同時須指示其雇員遵守本條規定的保密及不披露義務。雙方應僅為本協議目的而復制和使用保密資料。
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本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期滿、解除或終止后仍然有效。
1. 乙方對在工作過程中接觸到的甲方的任何資料、文件、數據(無論是書面的還是電子的),以及對為甲方服務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負有為甲方保密的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務結束后,乙方均應及時歸還甲方,電子文檔的應從自己的電腦等存儲設備上予永久刪除。
3. 乙方人員違反上述保密規定時間,乙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 以上1、2、3款在合同有效期結束后繼續生效。
1、乙方確認甲方擁有乙方公司的全部知識產權, 包括但不限于專利、商標、版權及商業秘密。乙方保證其過去沒有、現在沒有、將來也不會主張, 也不會向第三者宣稱其擁有該等權利。本協議沒有任何條款涉及到甲方任何知識產權的轉移。
三者宣稱其擁有該等權利。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復制、公開傳播、改變、散布、發行或公開發表乙方的開發產品。
2. 甲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乙方的知識產權,一旦發現任何侵犯乙方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立即通知乙方。
3. 乙方獨立擁有提供乙方產品的全部合法權利,并保證與該產品運行相關的其它軟件產品版權的合法性。
4. 尊重知識產權是甲方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甲方應對乙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研發技術保密協議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單位的技術秘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科委1995年1月6日發布的《科學技術保密規定》文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單位《技術保密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第二條 技術秘密是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保護本單位的技術秘密是每位職工的義務和責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發表、使用、許可、出售、轉讓本單位的技術秘密。
第三條 各單位特別是技術業務和科研、人事、組織等部門要把技術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規劃,計劃及經濟責任制,使技術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單位設立技術保密工作小組,由主管技術的領導任組長,技術管理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知識產權、檔案管理中心為技術保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門必須指定一名技術管理人員兼管本單位的技術保密工作。
第五條 技術保密工作小組和技術保密工作者職責
1、制訂技術保密工作規劃、計劃、各項規章制度及保密協議,同時負責劃定本單位內項目的密級等工作,并組織實施。
2、研究解決技術保密工作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3、對各部門技術保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總結評比,并負責對泄密、失密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對重大特大泄密事件上報及協同調查工作。
4、組織職工學習技術保密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保密規定,提高廣大職工的保密意識。
二、技術保密工作者職責
1、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技術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保密規定,提高廣大職工的保密意識。
2、貫徹執行本單位技術保密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對本單位技術保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并及時報告泄密事件。
4、建立本單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協議管理檔案;負責保密協議執行情況的跟蹤調查。
第三章 保密范圍
第六條 本《規定》所稱的技術秘密,是指被列入國家秘密的技術項目和列為企業秘密的項目、由本單位組織研制開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不應為本企業外所知悉的,能給本單位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且本單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圖紙(含草圖)、試驗結果和試驗記錄、工藝、配方、樣品、數據、制作方法、技術方案、計算機程序等。技術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術內容,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也可以是某一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也可以是某一產品、工藝、材料等技術或產品中的部分技術要素。
第七條 各單位對載有技術秘密的文件材料、圖紙、磁(光)盤、圖像、聲像等資料及樣品,必須注明保密和密級字樣,并根據密級采取保密措施,歸檔保存,嚴格查閱、借閱制度。技術保密協議范本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第八條 本單位科技人員、行政管理人員以及因業務上可能知悉技術秘密的人員或業務相關人員,必須與法人簽訂包括有保護技術秘密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第九條 在職職工和新調入職工應簽而不同意簽訂包含有保護本單位技術秘密內容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的,本單位將予聘用的不予調入。
第十條 對列入確認為上級和本單位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的計劃任務書或者有關合同課題組成員名單的科技人員,在科研任務尚未結束前要求調離、辭職,并可能泄漏上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或科研任務所涉及的秘密,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原則上不予批準。確有特殊情況需調離、辭職的,需與單位再簽保密協議,并專檔跟蹤履行情況。未經同意強行離職人員,列專檔跟蹤調查,一旦有違規,通過法律程序保護本單位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對本單位技術權益和經濟利益有重要影響的有關行政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在離開本單位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業務且有競爭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其它單位內任職,或者自己生產、經營與本本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第十二條 有關行政管理人員,科技人員或者有關人員因各種原因離開本本單位時,其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向該人員重申其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并向其新任職的.單位通報該人員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
第十三條 人事、組織部門在調入新職工時,應當主動了解該職工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科技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在因各種原因離開單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觸的本單位所擁有的技術秘密,并在此基礎上做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本本單位所擁有的,涉及其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時,應當征得本本單位的同意,并按相關規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費。未征得本單位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保密義務的科技人員依法享有因從事技術開發活動而獲取相應報酬和獎勵的權利。無正當理由,在長時間內單位未支付獎勵和報酬時,科技人員或者有關人員有權要求變更或者終止《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知識產權保護協議》一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即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 本單位對外宣傳機構的有關人員在發布(表)新聞、通訊和報告文學作品,以及其他人員對外發表文章時,不得涉及技術秘密的實質性內容,其稿件必須經技術保密主管部門審查,在確認不會造成泄密后,簽字認可方可發表。
第十七條 本單位及各部門檔案館存檔案資料所涉及的技術秘密,應按照《檔案資料保密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外單位人員、外商等來本單位培訓、學習、參觀、考察、洽談生意等活動涉及技術秘密的,須報主管部門呈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接待參加訪問的部門要有專人負責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線和范圍進行參觀考察。
第十九條 本單位有關人員在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中,包括講學、發表論文、參加會議、參觀訪問、提供咨詢、通訊聯系、洽談生意等時,應嚴格保守本單位的技術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提供涉及載有技術秘密的資料和物品等。
甲方:
乙方:
保密內容和范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與開發,并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5.乙方在雙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它企業內任職。
協議期限
1.聘用合同期內。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內。
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最新技術保密合同范本最新技術保密合同范本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研發技術保密協議篇四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披露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接受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后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2)不泄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于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4)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雇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3)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
(4)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1)并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
(2)并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系。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研發技術保密協議篇五
乙方:________
1.定義:
1.1專有信息的定義:
1.1.1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秘密、技術秘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1.2“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1.3“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2.權利保證:
“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3.保密義務:
3.1“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于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3.2“接收方”保證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復制專有信息。
3.3“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4.例外情況:
4.1“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于下列專有信息:
4.1.4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4.2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盡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5.否認許可:
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6.補救方法:
6.1雙方承認并同意如下內容:
6.1.1“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秘密;
6.1.2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于保護專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6.1.3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6.2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6.2.2“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7.保密期限:
7.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7.2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8.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9.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經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
10.生效及其它事項:
10.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0.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于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10.3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抵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10.4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研發技術保密協議篇六
乙方:_________
1.2 甲方現有的開發成果和技術秘密及設計開發方案;
1.3 甲方所有的工藝技術資料、圖紙和所有的財務資料及數據;
1.4 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規劃及生產經營數據;
1.5 甲方銷售方案、計劃及客戶資料;
1.6 甲方采購計劃及供應商資料;
1.7 甲方生產定額、工時定額;
1.8 甲方其他認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項。
2.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研究與開發;
司人事行政部報告。當乙方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人員。
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內;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內。
甲方對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資,工資中內含保密費,其保密費為_________元/月,作為甲方對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費。另外還視乙方工作業績、工作態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給予年終獎勵,年終獎勵也包括了保密費。
5.3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6.1 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具文,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協議一式叁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人事行政部備案一份。
6.3 本合同書作為乙方聘用合同的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