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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工作人員休假制度篇一
1.1.1客服助理負責編制社區文化活動計劃,并具體組織實施。
1.1.2客服經理負責審核、批準社區文化活動計劃。
1.1.3本部門其他部門員工有責任配合社區文化活動的順利開展。
2.1每年年初客服經理根據管理處具體情況擬定本年度社區文化活動計劃,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總經理批準后對計劃做適當調整。
2.1.1較大型社區文化活動
2.1.1.1客服經理在每次較大型的社區文化活動開展前,應擬定活動的`實施計劃,并報公司領導批準。
2.1.1.2客服助理根據上級審批意見制定活動的具體方案。
2.1.1.3客服經理應組織協調部門完成活動的前期準備工作,并向客戶及有關單位于發出活動通知。
2.1.1.4活動進行時,應注意安全防范工作,保障消防通道的暢通,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1.1.5客服部相關部門人員在活動結束后應及時清理現場。
2.1.1.6在較大型的社區文化活動完成后,項目客服助理應及時填寫《社區文化活動記錄表》對活動進行總結。
社區工作人員休假制度篇二
第1條為建立正常的討論機制,規范論壇管理,保護廣大聊友的正當權益,真正體現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為聊友創造一個良好的討論娛樂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論壇內的言論、信息、資料必須符合地方政府法規、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的有關規定,禁止一切涉及、有可能助長國內不利條件、唆使他人構成犯罪以及不文明的言論和信息。
第3條非法訪問本論壇后臺數據系統是不受歡迎的行為,禁止一切未經許可而非法進入本論壇數據系統或攻擊本論壇數據程序。聊友需對自己在論壇內的言論和行為承擔責任。聊友若在本論壇散布和傳播x、x或其他違反國家法律的信息,系統的記錄有可能作為聊友違反法律的證據。
第4條毀損論壇形象和正當權益、損害聊友在本論壇的正當權益的行為應當受到相應的處罰和制裁。
第5條進入論壇的用戶均為論壇的聊友,享有接受論壇的服務和幫助的權利,參加論壇組織的一切聊友活動,享有要求幫助、監督管理、檢舉投訴、建議改進的權利。所有聊友在本論壇的正當權益受本制度保護。
第6條聊友與聊友之間、聊友與管理團隊之間具有平等的人生地位,應該做到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幫助,語言文明,行為規范。
第7條聊友應遵守本室管理制度,從大局出發,服從現場管理的指揮和安排,根據能力和需要盡力完成現場管理交辦的有關事宜。
第8條聊友對現場管理的行為、做法有不同看法的可以向壇主投訴。
第9條未注冊成員一樣享受與普通聊友平等的待遇,管理及聊友應積極幫助未注冊成員以鼓勵注冊成為本論壇聊友。
第10條姓名、昵稱:姓名、昵稱是每個聊友的重要標識,是個人追求、經歷、觀念的具體表現。論壇禁止任何使用國家領導人和著名人物姓名、有損國家和國家領導人以及著名人物形象、不文明不健康的昵稱;廣大聊友必須重視和珍惜自己的姓名和昵稱,維護好自己在論壇的個人形象。
第11條話題與語言:禁止在論壇談論違反有關國際、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的話題,禁止一切不文明不健康的語言和文字(非法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淫穢等言論和信息屬于不文明不健康的語言和文字);討論娛樂中在不產生誤會的前提下,允許聊友使用自己所認識的地方方言。
第12條圖片、肖像(頭像)嚴禁帶有x、淫穢等性質。
第13條論壇鼓勵廣大聊友為加快論壇發展建設、規范管理、改進服務、活躍氣氛、營造環境而出力出策,論壇將根據聊友對本論壇的貢獻情況給予適度獎勵。
第14條凡對論壇的發展建設作出重大貢獻的、顯著提高聊友隊伍的,本論壇將給予提高威望或級別的獎勵,直至參與管理。
第15條對為論壇規范管理、改進服務提出具體方案、意見、方法,付之于實施并取得成效的,本論壇也將給予提高威望、級別等獎勵。
第16條積極參與本論壇組織的有關有獎活動,并按要求完成有關操作,最終勝利結果的聊友,將得到不同適度的獎勵。
1、使用有爭議的昵稱;
2、散布有爭議的言論。
3、使用不規范昵稱;
4、散布有爭議的言論不聽勸阻的;
5、在論壇內吵架、辱罵的雙方;
社區工作人員休假制度篇三
網格指的是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模式,網格內有網格管理員、網格助理員、網格督導員、網格警員、網格黨支部書記和網格司法力量和網格消防員七類人員,分工承擔網格內的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各項事務。
網格員就是駐區的社區民警。只不過公安分局根據區域內的人員情況、社會治安復雜程度將區域劃分成網格。平均每個社區劃分成3到5個網格。網格內有網格管理員、網格助理員、網格督導員、網格警員、網格黨支部書記和網格司法力量六類人員,分工承擔網格內的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各項事務。民警主要承擔治安秩序維護、矛盾糾紛化解、實有人口管理、便民利民服務等任務。
下面,我們詳細介紹下網格管理員的工作職責:
(一)嚴格遵守各項網格管理規章制度,認真履行網格管理各項職責。
(二)對網格管理實行專職負責,為網格管理第一責任人。
(三)要發揮牽頭指揮作用,虛心接受網格督導員的監督和指導,帶領網格協管員開展網格管理各項工作。
(四)對網格協管員采集、排查的各類信息進行簽名審定并上報信息系統。
(五)積極主動做好不和諧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力爭將一般性的不和諧因素自行化解在網格內。
(六)對網格自行化解的進行提交結案操作,對街道科室(部門)提交的結案信息進行認真及時的.核實確認。
(七)積極配合、全力協助街道科室(部門)調處各類矛盾糾紛,整治各類問題隱患,確保網格內突出的不和諧因素得到及時有效的化解。
(八)會同網格協管員和網格督導員認真研究分析網格內的各種不和諧因素產生的原因,及時采取有效的穩控措施。
(九)通過工作例會向分包領導和社居(村)委主任匯報網格工作開展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
(十)完成分包領導和社居(村)委主任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社區工作人員休假制度篇四
為加快推進農村城鎮化、農民市民化進程,打造一個環境優美、干凈衛生、安全整潔、生態和諧的人居環境,促進社區居民的身心健康、安居樂業和生活幸福,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以及滕州市物業管理辦公室相關規定,結合e社區實際,特制定《e社區物業管理制度》供各位住戶遵守執行。
不準在樓前樓后亂搭亂建,堆放柴草,燒茶做飯,不私自飼養家畜家禽;不從樓上亂扔雜物,不亂倒污水,不隨地吐痰,不大聲喧嘩;不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及停放自行車、電瓶車,保持樓道暢通;不摘花毀樹,不踩踏草坪,不在綠化帶范圍內堆放任何物品,不在綠化樹木上扯繩曬衣,嚴禁在綠化帶內種菜;不向花草樹木傾倒污水和有害物質,不在綠化帶內挖沙取土、焚燒物品、燃放鞭炮煙花等;不許在墻壁上亂涂、亂畫、亂貼,垃圾必須倒入垃圾桶內,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衛生。
遵紀守法,不賭博、不吸毒、不播看淫穢錄像;孝敬和贍養老人,培養教育子女,家庭和睦,勤勞致富;婚喪從簡,不鋪張浪費,不搞封建迷信活動;夫妻互敬互愛,互信互勉,共同承擔家庭責任,實行計劃生育,勤儉持家;講文明、懂禮貌,鄰里團結,互相幫助,無吵架、打架現象發生;按期繳納水電費、物業費及其他各項管理費用;節約資源,倡導綠色生活,積極參加村委會組織的各項義務勞動和公益活動。
增強節約意識,養成節水節電的良好習慣,做到節約水電人人有責,人人監督;愛護水電設備,努力節約一度電、一滴水,樹立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嚴禁亂拉電線、亂接電源,嚴禁配電箱非電工操作;鼓勵使用太陽能等新能源和水電節能設施;公共場所和家庭內杜絕長流水、長明燈,做到人走燈滅和水龍頭無滴漏;嚴防水電資源的滴、漏、跑、冒、耗現象發生,及時堵塞水電浪費漏洞。
嚴禁擅自拆、裝、移、改燃氣管道和設施;經常檢查連接燃氣具的膠管是否壓扁、老化、接口是否松動、是否被尖利物品或老鼠咬壞,定期更換膠管;正確使用燃氣,燃氣使用時要注意開窗通風,嚴禁在無人照看的情況下使用燃氣;培養“人走熄火”的'好習慣,愛護管道設施,不要在燃氣管道及表周圍亂堆放雜物及易燃、易爆品;睡覺前、外出時,應檢查燃氣是否已經關好;已經開口用氣的用戶,如不消費要及時報請關停。
增強消防觀念,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消防技能,提高消防自救能力;自覺配合社區的消防隱患定期排查工作,各家庭和企業要對消防隱患及時進行自排自查;不準隨意使用、拆動社區內消防系統的所有設施、設備;不亂扔煙頭,不亂點垃圾、枯葉、雜草;雷雨季節要注意預防雷電,盡量避免使用電器和無線通訊設備;積極參加社區組織的消防演練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活動;發現火災要及時報警,積極參與救火滅火。
提高防盜意識,外出前、睡覺前要鎖好、關好門窗;各住戶車輛進入社區時要低速慢行,注意安全;車輛應自覺停入車庫或按規定位置停放,禁止將車輛停在他人車庫門口及公共道路兩旁;不準在社區內私自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放射、劇毒品及其他違禁品;嚴禁擅自在承重墻、梁、柱上打孔鉆眼,開門挖窗;嚴禁在道路上及人行道等影響公共安全的地方攪拌沙漿、堆放建筑裝修材料;嚴禁擅自開啟、挪動道路及公共場所的檢查井蓋;積極阻止外來人員在社區內張貼廣告及進行非法宣傳營銷活動;社區住戶租賃住房給別人時,要到村委會進行登記存檔。
以上六項制度,由村委會、物業管理辦共同制定,定期檢查,如有違反以上制度的家庭和個人,村委會有權停水、停電、停氣,有權停發全家全年的口糧、糧食補貼、低保、60歲以上老人的慰問金及其它各種福利待遇。希望全村村民能夠互相監督,認真遵守執行,共同為把e建設成為“綠色e、生態e、活力e、魅力e、幸福e”而奮斗!
社區工作人員休假制度篇五
一、請銷假的范圍
和美社區所有工作人員。
二、請銷假制度
(一)會議和重大活動
實行簽到制度,如有請假的,結對工作人員由兩委負責人將請假者名單及請假事由交考勤人員,由考勤人員匯總向會議主持人匯報;兩委成員請假的,應直接向社區書記請假并報考勤人員備案。
(二)因公外出和事假
因公外出和事假,按管理權限逐級報批。
凡請假人員均須履行請假手續,按照審批權限批準后作為考勤依據。
(三)法律規定的假期
休假。休假、事假需要事前辦理手續,事后補辦的無效。遇特殊情況,允許休假人口頭請假(事后補填事假審批表)。
產假、護理假、婚假、探親假和年休假等假期天數按照《勞動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四、請假的考勤
對未按照相關規定請銷假的工作人員,參照當年度目標考核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為改進社區工作作風,加強社區效能建設,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區委、區政府、保和街道辦事處相關規定,結合辦事處實際,特制訂干部(職工)請銷假制度。
和美社區
2015年4月23日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審批事項
(一)街道干部,社區書記、主任、副主任休假需向街道分管領導請示,批準后方可休假。
(二)社區工作人員休假需請示社區書記批準,書記不在由主任批準。
(三)街道、社區干部休假需到黨政辦填寫《年休假時間表》,由分管領導簽批,交由辦公室存檔。休假完畢后,必須及時到辦公室銷假。
二、年休假辦法及待遇
(一)休假天數。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休假待遇。按正常出勤對待。
(三)有關年休假具體問題的處理。
1、在一個年度內,有以下幾種情況不享受年休假。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
2、年休假在一個年度內休完,休假時間不能跨年度使用。
3、休假期間,工作人員手機開機,如有業務確需回單位辦理,接到通知后回單位處理業務,所占休假時間,可另行補足。
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為主。確需在外地休假的,必須經街道書記或主任同意,方可成行。
社區工作人員休假制度篇六
為了加強機關管理和落實機關工作人員的有關生活待遇,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制度
(一)事假
1、上班期間如確因特殊事情需要占用工作時間處理私事,可請事假,請事假需經領導批準。
2、工作人員因私事請假,應首先使用年休假,一天事假沖抵一天年休假。
3、請事假半天者,一般工作人員須經本科室站負責人同意,由本責任單位負責人批準,中層干部須經本責任單位負責人同意,由分管領導批準,每月累計不超過2次。請事假一天及以上者,須事先填寫 “事假申請單”,一般工作人員須經本科站室負責人同意,報責任單位負責人審批;中層干部須經本責任單位負責人同意,報分管領導審批;責任單位負責人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報局主要領導審批;副縣級干部須經局主要領導審批。
4、工作人員因私事急需處理而來不及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的,應及時按請假規定打電話請假,事后完善請假手續。
5、工作人員事假期間待遇:請假半天扣10元,請假1天扣20元。工作人員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按現行文件規定執行。
(二)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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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人員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可請病假。工作人員請病假必須有醫療定點醫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證明,并履行請假手續。一般工作人員須經本科站室負責人同意,報責任單位負責人審批;中層干部須經本責任單位負責人同意,報分管領導審批;責任單位負責人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報局主要領導審批;副縣級干部須經局主要領導審批。
2、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的待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現行文件規定執行。
二、休假制度
(一)年休假
1、享受年休假待遇的條件和時間:工作人員連續工齡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7天;連續工齡滿10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連續工齡滿20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連續工齡當年滿5年、10年、20年的,從下年起分別按規定的時間休假。
2、按規定享受探親假、產假、婚假又符合年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享受年休假不變;由組織上安排療養的工作人員,當年不再安排年休假。如果療養時間少于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的,可以補足年休假天數;如果療養時間超出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則扣減次年年休假相應天數;在各類學校脫產學習、培訓、進修1年以上的工作人員,學習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員受開除留用察看處分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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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在1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30天或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工作人員,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4、每年的年休假原則上當年內一次性休完或不超過3次。
5、工作人員年休假不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
6、工作人員休假期間,如遇工作需要須抽回單位工作時,必須服從組織上的工作安排。
7、年休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二)婚假
工作人員結婚,給予婚假5天,途中時間另計。對符合晚婚條件(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的初婚者,增加晚婚假20天。
婚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三)喪假
工作人員因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的父母死亡,為料理喪事,經局領導批準,可給予5個工作日的喪假,途中時間另計。工作人員的岳父母 (公、婆)死亡時,需要其料理喪事的,可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喪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四)產假
凡符合計劃生育的工作人員生育子女可享受產假。
1、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產假;難產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假期15天。
2、符合晚育規定的(女年滿24周歲的初育),增加產假30天,配偶可享受15天假期。
3、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15假期,其宮外孕享受30天假期,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享受42天假期。
4、工作人員產假期滿后,在其嬰兒不滿1周歲時,每天工作時間內允許其哺乳2次,合計時間不超過2小時。
5、工作人員產假期滿后,因本人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醫務部門證明需繼續休假的,其繼續休假期按病假處理。
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五)探親假
探親假是工作人員與配偶或父母分居兩地,在一定時間內,回家與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德陽市各縣市區不屬于享受探親假的范圍。工作人員探親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工作人員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30天(路途除外,下同)。若其配偶當年已享受探親假,工作人員本人當年則不享受探親假。職工配偶是軍人的,經領導批準,每年可享受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2、未婚工作人員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享受探親假一次,假期20天。如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望或本人自愿2年探望一次的,可以2年合并享受探親假一次,假期共45天。
3、已婚工作人員探望父母,每4年享受探親假一次,假期
20天。
4、工作人員探親假往返路費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工作人員探親期間遇到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假日均不補假。
三、請休假管理
1、凡機關及事業單位人員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在工作時間內請休假的,均應按照“請假—批假—休假—銷假”程序履行手續。
2、工作人員履行完請休假手續,須將手續交局辦公室備案;
3、工作人員休假期滿后,須按時到局辦公室履行銷假手續;
4、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續假,但又不能按照正常程序履行請休假手續的,應事先以電話或其他方式征得有關領導同意后,方能續假,并在續假結束后及時補辦有關請休假手續交局辦公室備案。
5、各責任單位每年初根據工作情況,對本責任單位人員的年休假做好計劃安排;對符合年休假條件的職工都盡可能在當年內安排年休。
6、工作人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經領導安排加班的,應給予相應的補休。
8、符合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待遇的人
員,應事前提出書面申請,征得同意后,做好工作交接,方可休假。一般工作人員須經本科站室負責人同意,報責任單位負責人審批;中層干部須經本責任單位負責人同意,報分管領導審批;責任單位負責人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報局主要領導審批;副縣級干部須經主要領導審批。
9、如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則視為曠工。凡擅離崗位、曠工者,需作出書面檢查,并在職工大會上檢討,年度考核應確定為不稱職。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10、局辦公室建立干部職工請休假登記制度,并嚴格執行,以利在干部職工管理中與其他相關管理工作配套銜接。
以上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過去規定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為準。
的其他假期
一、探親假:
凡是在以上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夫妻兩地分居,或與父母親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若能與父母親中的一方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探望父母的,若是未婚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每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每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若是已婚,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探親假與國家規定的其他假期分別計算。
二、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喪假: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職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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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期: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
(二)路程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工資待遇:工資照發,車船費自理。
四、產假:
(一)順產: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75天)。
(二)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三)流產:(妊娠三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宮外孕者)產假30天。
(四)流產:(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產假42天。
(五)流產:(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上自然流產)產假90天。
(六)陪產假 男職工的配偶晚育:順產5天 ,難產10天。
帶新休假: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不含公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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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休假規定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休假一次,假期為20天.
4、職工在探親假和路程假期內,其工資按下列各項之和計發: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
(二)產假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 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等關于機關干部年休假的相關,為落實、機關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制度,加強對年休假的管理,保障機關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辦法。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圍和對象:
街道辦在編人員,且參加工作滿1年以上的機關職工。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事假先行折抵年休假。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
(二)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四)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二、三款規定期限的,則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年休假要求
(一)符合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在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二)根據職工的工作性質和個人情況,照顧本人要求,于每年3月制定本辦職工休假計劃報送縣黨政辦。實行輪流休假,均衡安排,避免出現集中休假或休不了假的情況,保證本單位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轉。休假期間,一般不安排休假職工參加日常工作。如有緊急、特殊情況等工作需要,要按要求中斷休假回到工作崗位。
(三)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年休。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2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五、審批程序
按職級逐級審批后報黨政辦登記備案。領導干部請年休假,按縣上相關規定報批。
六、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根據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分別確定: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期為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為20天。 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定年限后,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應當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一、年休假安排 正確實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證工作人員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礎,也是保證單位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的重要前提,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年休假制度,要根據工作任務、崗位性質和工作人員個人的實際情況,合理計劃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休假,并做到既要保證單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又要保證年休假制度的順利實施。
(一)各單位要結合“ab”崗設置,科學合理安排工作人員的年休假,避免出現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現象。
(二)各單位要對年休假實行登記管理。對確因工作原因不
能按計劃安排年休的,應當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須當年使用。
(三)個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順延相應的假期期限。
(四)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數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規定扣減工資、獎金待遇。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 2、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3、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 4、當年病假、事假累計相加超過40天。 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2、3、4款其中一款規定的,則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二、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在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五、其他事項 縣級領導的休假安排按、省政府辦公廳有關規定執行,部門領導干部的休假安排報組織部備案。
社區工作人員休假制度篇七
各村(社區)黨支部(總支、黨委)、村(社區居)委會:
一、適用對象
參加社區工作滿一年以上,且已經轉正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
二、年休假假期
年休假假期根據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分別確定,工作年限以參加社區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人員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當年度退休的根據上班時間按比例計算。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三、年休假安排原則
各社區要按照“統盤計劃、分級管理”的辦法,妥善、合理安排好本社區工作人員的休假時間,既要保證年休假制度的順利實施,又要保證本社區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運轉。
1、社區正職年休假安排,經社區分管領導審核后,報街道主要領導批準;
其他
人員年休假由各社區書記審批,報民政辦備案。2、年休假計劃要統籌安排。各社區要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工作人員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為工作人員休假提供方便。社區原則上不安排2人及以上同時休假。
3、已參加社區職工療休養活動,療休養時間長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時間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繼續享受。
4、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工作人員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工作人員,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工作人員,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四、工作要求
1、要切實加強領導。正確實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證單位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證工作人員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礎。對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各單位原則上必須每年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福利。各單位對休假人員要加強
安全
意識和法紀意識的教育,確保休假安全。2、要合理安排好工作。各單位要根據工作任務、人員崗位性質和個人的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年休假時間。要實行休假崗位“ab”崗工作制度,確保各崗位工作連續性。社區主要領導休假時要指定休假期間的工作負責人,工作人員休假前要做好有關工作的交接。
3、要健全休假制度。要建立健全年初預報、申請、審批和管理登記備案制度。各社區要在每年3月份申報年休假安排計劃(今年5月份申報)。工作人員執行年休假必須提出休假申請,按權限進行審批,休假結束后應及時向審批領導消假。要建立年休假管理檔案,加強對本社區工作人員年休假落實情況的檢查。
本通知從印發之日起執行,如與上級精神不一致,按上級精神執行。
附:1.社區干部年休假申請備案表
2.社區干部年休假安排年初預報表
中共海寧市海洲街道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主題詞:社區? 年休? 通知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浙江省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年休假管理辦法》和中共溫州市委組織部、溫州市人事局、溫州市財政局《
關于
落實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年休假工作的通知》(電話通知)的精神,現就落實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 年休假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圍和對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圍為黨政群機關及參照、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對象為上述范圍內參加工作滿1年以上,且已轉正定級的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xx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xx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定年限的`周年后,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當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節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
(二)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三)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
(四)當年病假、事假相加超過40天。
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二)、(三)、(四)款規定期限的,則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參加其它各類療養活動,休養時間長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時間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繼續享受。
五、實施年休假要有計劃性。各單位要關心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維護工作人員的休假權利。各單位制訂本單位當年工作人員的年休假計劃,須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備案。要根據機關推行“ab”崗的要求,合理進行崗位與人員的配置,科學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年休假,避免出現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證本單位的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轉。
六、實行領導干部帶頭休假制度??h四套領導班子成員、鄉鎮黨政正職和縣機關部門正職的年休假要報縣委書記批準(其中政府直屬部門正職先報縣政府領導同意后報縣委書記),縣機關部門副職的年休假報縣委分管黨群副書記批準,紀檢監察、政法部門副職的年休假報縣委分管政法副書記批準,鄉鎮黨政副職的年休假報縣委組織部部長批準。
七、規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確貫徹年休假制度,按規定享受年休假天數,各單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記管理臺帳。對年休假要及時掌握動態、提示信息,實施報告和檢查,認真履行年休假手續。要正確處理好病事假與年休假的關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嚴格按病事假的規定扣減工資福利及獎金待遇。
八、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的休假安排,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有關規定執行。
九、機關工勤人員、事業單位(按國家規定享受寒
暑假
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單位除外)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可參照本通知執行。十、本通知從**年起執行。我縣原有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執行,如上級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正確實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證單位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證工作人員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礎。各單位應從實際出發,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實好年休假。有關部門要督促、檢查各單位工作人員年休假工作的落實情況,積極探索適應不同單位、不同群體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制度。
內容加載中...各鄉鎮,縣直各單位: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浙江省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年休假管理辦法》和中共溫州市委組織部、溫州市人事局、溫州市財政局《關于落實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年休假工作的通知》(電話通知)的精神,現就落實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 年休假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圍和對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圍為黨政群機關及參照、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對象為上述范圍內參加工作滿1年以上,且已轉正定級的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定年限的周年后,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當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節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
(二)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三)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
(四)當年病假、事假相加超過40天。
如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過了本條第(二)、(三)、(四)款規定期限的,則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參加其它各類療養活動,休養時間長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時間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繼續享受。
五、實施年休假要有計劃性。各單位要關心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維護工作人員的休假權利。各單位制訂本單位當年工作人員的年休假計劃,須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備案。要根據機關推行“ab”崗的要求,合理進行崗位與人員的配置,科學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年休假,避免出現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證本單位的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轉。
六、實行領導干部帶頭休假制度??h四套領導班子成員、鄉鎮黨政正職和縣機關部門正職的年休假要報縣委書記批準(其中政府直屬部門正職先報縣政府領導同意后報縣委書記),縣機關部門副職的年休假報縣委分管黨群副書記批準,紀檢監察、政法部門副職的年休假報縣委分管政法副書記批準,鄉鎮黨政副職的年休假報縣委組織部部長批準。
七、規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確貫徹年休假制度,按規定享受年休假天數,各單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記管理臺帳。對年休假要及時掌握動態、提示信息,實施報告和檢查,認真履行年休假手續。要正確處理好病事假與年休假的關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嚴格按病事假的規定扣減工資福利及獎金待遇。
八、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的休假安排,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有關規定執行。
九、機關工勤人員、事業單位(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單位除外)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可參照本通知執行。
十、本通知從**年起執行。我縣原有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執行,如上級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正確實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證單位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證工作人員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礎。各單位應從實際出發,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實好年休假。有關部門要督促、檢查各單位工作人員年休假工作的落實情況,積極探索適應不同單位、不同群體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員的年休假制度。
社區工作人員休假制度篇八
為提高我社區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立統一、快速、靈敏、高效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有效防范和及時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通過對突發事件的預警、跟蹤、通報督辦、反饋等方式,使應急工作機制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健全社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體制與組織體系。
(一)應急領導小組
(1)成立匯福園社區居委會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作為我社區的協調指揮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2)“應急小組”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上級應急委的要求,組織指揮社區居委會轄區突發公共事件處理工作,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承擔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安排的其他應急工作。
(二)應急值班室
社區居委會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電話為:xxxxx、xxx,并向群眾公布應急電話和移動電話號碼。應急行動時,應急值班室安排專人值班,確保上通下達,通信聯絡暢通。
主要職責是: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接收和辦理向辦事處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完成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3、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充分動員和發揮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一)突發公共事件的內容
水旱、洪澇、地質災害、動物疫情、火災、交通事故、環境事件、食物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群體性的事件、恐怖事件、居民鄰里糾紛、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串聯集體上訪、社會安全事件。
(二)突發事件的宣傳
社區通過喇叭、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向居民宣傳預防災害及抗災救災等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提高公眾突發事件自救能力。
(三)監測和預測
社區居委會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及時收集、分析、匯總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建立健全監測網絡,及時獲取預警信息;對常規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對突發事件征兆動態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實行實時監測,及時上報辦事處和相關部門。
(四)信息報送
(1)社區每一個居民都有向上級機關舉報突發公共事件隱患和報告突發事件發生的信息的權利和義務。社區居委會收到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緊急向上報送。
(2)發生突發事件后,現場發現者應當迅速向社區居委會值班室、信息接報員或有關部門報告公共事件發生征兆、可能導致其發生的各種隱患和現場情況;并有權對相關部門、個人的工作過失和不當處置行為進行舉報。
(3)監(預)測和信息報送要點:基本情況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類型、時間、地點、氣候條件,周邊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況,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件等);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如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不良影響,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的危害等);已采取的措施、下步應對措施和相關請求等。
(4)信息報送程序
現場發現者應在第一時間向社區居委會應急小組或信息接報員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社區居委會應急小組在接報后立即上報街應急辦。緊急時要向“110報警”。
對已確定級別較高的突發公共事件,可采取先報基本情況、后報其它情況的方式,以縮短報送時間,爭取處置時間。
(五)預警信息發布
預警信息的內容主要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名稱、類型、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期起止時間、影響估計、警示事項、應對措施、社區動員及發布機構等。根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預測部門的報告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可能發生、發展趨勢和危害程度,經上級應急委和領導機構核實、批準后,應急辦公室可以發布預警信息。
社區居委會負責社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社區居委會在街道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本社區范圍內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社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一些本轄區比較頻繁發生的事件作為應急預案的處置內容,或根據突發公共事件四大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對社區書記、主任及志愿者進行具體的工作安排,落實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
(一)先期處置
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后,社區居委會有關負責同志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組織指揮當地應急隊伍和相關部門進行先期處置;按照本預案或有關文件的規定,確定或預測事件類型、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向上級應急辦或“110”報送信息,要求增派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現場救援。
先期到達的單位和人員在社區居委會應急小組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工作。主要任務是:以生命救助為首要目標,實施救援行動和緊急疏散;劃定警戒區域,控制事態發展,避免事件擴大;排除明顯險情,確保處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1、救援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先救傷員,后救物資,避免人員等多傷亡。
2、量力而行:在現場應急資源不足或高危險狀態下,應同時注意應急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級專業救援隊伍現場增援。
社區工作人員休假制度篇九
為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規范化管理,嚴格工作紀律,特制定《西城區社區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1.根據社區工作者性質,實行綜合工時制。以月為計算周期,每月工作時間不超過166.小時。
2.社區的一般作息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另外,中午休息時間、晚上下班后兩小時、雙休日以及節假日,需安排人員值班。
1.社區工作者應自覺遵守工作時間相關規定。
2.各社區應設立考勤員,本著真實、準確原則填寫考勤登記表。黨組織書記負責監督執行。
3.考勤表于每月考勤日之前由考勤員、社區黨組織書記、街道社區辦外勤干部簽字后,報社區辦。各種假條一并上報。
4.日工資的計算:本人月全部應發工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年限補貼、獎金、執業補貼)除以21.75為日工資。
(1)在社區正常上班;
(2)外出開會;
(3)參加組織安排的培訓或業務學習;
(4)其它經組織批準的在社區外的工作內容。
2.以下情況視同為出勤,不扣任何款項,但須在考勤匯總表上注明。獻血后按規定享受的休假;憑防疫部門通知單,帶子女進行免疫;女工作人員哺乳時間;因公負傷,按規定享受的治療與休養假;少數民族的傳統節日;憑學校通知書參加家長會;陪同未成年子女看病,每次半天,每月2次以內。
3.病假:
(1)病假為因病治療或休息的假期,需有醫院病休證明。
(2)病假每月累計2天以上(不含2天)10天(含10天)以下的,扣發當月月獎金的30%;病假每月累計10天以上(不含10天)的,扣發當月全部月獎金。
(3)當年病假連續20天以上(不含20天)或累計60天以上(不含60天)者,扣發當年年度獎金的50%。
(4)因病假扣款后,每月實發工資數額不得低于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
(5)需長期病休的社區工作者,參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及北京市相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4.事假:
(1)事假為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個人私事的情況。
(2)事假必須提前按照審批程序,經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3)事假以半天為單位,扣除相應天數全部日工資。
(4)事假當月累計7天以上(含7天)者,扣發當月月獎金,當年累計30天以上(含30天)者,扣發全部年度獎金。
(5)因事假扣款后,每月實發工資數額不得低于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
5.早退與遲到:
(1)早退為在規定下班時間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遲到為在工作時間開始后未到達工作崗位。
(2)當月遲到與早退累計4次視為曠工一天,按曠工相應處理辦法處理。
(3)當月累計遲到、早退7次以上(含7次)者或當年遲到、早退累計30次以上者,街道辦事處有權按違紀解除服務協議。
6.曠工:
(1)未經請假程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曠工,曠工按日計算。
(2)當月曠工一天,扣發月獎金的50%;當月曠工兩天,扣發全部月獎金。
(3)當月曠工5天以上(不含5天)或年累計曠工10天(不含10天)以上者,街道辦事處有權按違紀解除服務協議。
7.職工帶薪年休假
(1)在社區連續工作1年以上者,享受帶薪年休假。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
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年休假的年度周期為每年1月1日至當年的12月31日。
在一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得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點需要跨年安排的,務必在次年一季度內完成休假。
(4)社區工作者應根據個人意愿,在完成工作任務前提下,
提前一周申請休假并填寫《休假審批表》,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5)各社區負責人應在保證完成任務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好社區專職工作者的帶薪年休假,保障社區工作者利益。工作人員在休假前,應切實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避免給工作造成混亂。社區辦有權對休假申請在一定范圍內做出合理調整。
8.婚假:
(1)婚假務必一次性使用,不得分拆。
(2)婚假為3天,晚婚者(男25歲以上、女23歲以上)再增加7天獎勵假。
(3)婚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
(4)婚假不扣發任何款項。
9.喪假:
(1)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岳父母、公婆去世,享受喪假3天。
(2)喪假需一次性使用,不得留存。
(3)喪假不扣發任何款項。
10.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及計劃生育假僅限婚內生育及計劃生育使用,非婚生育及非計劃生育者不適用。
(2)產前檢查、生育、計劃生育手術均可享受生育假,期限按照北京市相關法規執行。
(3)假期不扣發任何款項。
11.工傷假:
(1)社區工作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或履行職責時受到事故傷害和意外傷害的,按醫院提供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天數休工傷假。
(2)工傷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有關待遇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決定》與《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執行。
12.探親假:
社區工作者休探親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工作人員若因病因事不能堅持工作,必須由本人于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審批表》,按下列條款逐級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如確因急病或急事,不能親自假前辦理相關手續者,可電話或托他人請假,并于恢復正常上班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審批手續,交驗有關證明。
2.請假期滿,因特殊情況需要續假時,應于假期期滿前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準應按時上班。請假及續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處理。
3.凡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會、社區服務站全體外出活動的,須由街道組織部或社區辦批準,并至少留一人值班,負責處理緊急事務。
4.請假審批權限
(1)請假3天以內的,社區黨組織書記由街道組織部領導批準。社區居會主任、服務站站長由街道社區辦領導批準。其他成員由社區黨組織書記、居會主任、服務站站長分別審批。
(2)請假3天以上的,除按上述程序申報外,還需報上一級主管領導批準。
(3)所有《休假審批表》、《請假審批表》均需報社區辦內勤備案。
1.社區工作者實行綜合工時制,在一般作息時間以及值班時間外安排工作的,須由所在組織的負責人同意,并做好記錄。個人自行安排工作的不予計算。
2.街道辦事處各科室、社區各組織負責人在安排工作時,應盡量將個人月工作時間控制在規定時長以內。特殊情況需要超過的,超時部分安排調休。
3.調休的具體時間由本人提出,各組織的負責人批準。調休必須在三個月內安排完。逾時視同本人自動放棄。
本辦法實施后,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