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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出差補助標準篇一
目的: 公司為了加強出差管理和費用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當事人部門應填寫"出差申請單"(見附表-1)寫明出差事由、人數、地點、天數。出差期由公司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天數。
(二)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可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3日內報銷。
第二條 出差審核權限:
(一)當日往返的市內出差由部門負責人核準。
(二)國內出差:二日以上(含二日)普通人員和部門負責人出差的由公司經理批準。
第三條 出差不得報銷加班費。但節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薪,但要寫明原因。報公司綜合部勞資人員備案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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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額外部分外,依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五條 出差費用補助標準:
(1)出差補助分為住宿補助和其它補助(含餐費)。
(2)住宿補助按地區劃分為三類。
一類地區,直轄市北京、經濟特區、廣州市,每人150元/天;
二類地區,省會城市,每人120元/天;
三類地區,除一類二類以外的其它地區,每人80元/天。 住宿補助按實際住宿天數核發。
其它補助為每人50元/天,按照出差自然天數核發。
2. 交通:飛機、火車、長途汽車
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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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否則不予報銷;市內交通費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安排,能坐公交的嚴禁打車,否則因此發生的額外費用不予報銷。
4. 若本可購買硬臥票,但購買的硬座票。本著人文的原則,給當事人補貼硬座票價的50%。
5.下列費用不得報銷:
(1)健身娛樂美容費用
(2)酒店內的'任何購物費用和房間小酒吧的費用
(3)超市商場等地方發生的任何私人購物費用
(4)公司指定審批人認為不得報銷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 費用報銷程序:
所有報銷單據報銷有效期為3日。當天出差的費用3日內必須交至財務部審核;短期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用標準填寫《費用報銷單》。報銷單應填寫規范,報銷時報銷單上應注明所辦每一單的事由、目的地、人數、用途和原始單據張數,并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后,交財務部審核簽字,經理審批。
財務部負責對所有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的復核。
出差申請單
經理: 部門主管: 出差人:
一、 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1、 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 出差人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領導簽批,財務部門負責人核準后方可借款。
3、 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出差申請單”中情況匯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情況、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并在“出差申請單”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簽署考核意見。
4、 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報銷。
二、 費用標準
其余人員 150 110 100 80 60(2)
伙食補助費:
其余人員 60 40 40 40 40(3)
市內交通費:
總經理 實報實銷
付總級 實報實銷
經 理 10 8 5 5 3
其余人員 10 8 5 5 3
導同意);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實列支,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5、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6、 出差當日往返可享受全額補助(包括次日晨抵達本地)。
7、 出差人員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每天補助5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三、幾點具體規定:
1、 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補助費。
2、 (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2)、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4)、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3、 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
4、 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5、 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
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部門負責人簽證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簽報。
6、 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臥(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其余人員可乘火車、輪船三等艙以下艙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臥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總經理或財務總監批準,方可報銷。
7、出差人員乘座直達列車,沒有鋪位區別的,允許乘座軟臥(或軟席)。
8、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司機住宿費以省內40元/天,省外45元/天的標準支付,小車司機按車同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說明情況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天20元給予伙食補助。
9、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10、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帳,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負責人責任。
11、出差時借款,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帳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2、本暫行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差旅補助報銷暫行規定
2012年10月版
交通費+5元話費)/天;內聘工程師130元(105元餐宿費+20元市內交通費+5元話費)/天;學徒或見習人員90元(70元餐宿費+20元市內交通費)/天,工地負責食宿時,學徒或見習人員40元/天;副經理級出差人員,連續出差超過10天者,所有天數的補助為163元(130元餐宿費+25元市內交通費+8元話費)/天。連續出差不超過10天者,住宿及交通費用費用按實際發生報銷(一般情形限于如家、漢庭及同等級賓館及以下等級,必須開具真實有效發票,特殊情形需請示說明),其他補助60元/天;部門經理連續出差不超過20天者,住宿及交通(含市內)費用按實際發生費用報銷(一般情形限于如家、漢庭及同等級賓館、酒店,必須開具真實有效發票,特殊情形需請示說明),其他補助70元/天。部門經理連續出差超過20天者,按178元(140元餐宿費+30元市內交通費+8元話費)/天執行;經理、副經理在工地住在且食宿者,按工地領隊補助執行。
副經理超過10天(10天內按(一)執行)者,190元/天。城市如下:廣州、深圳、珠海、廈門、上海、蘇州、杭州、南京、溫州、青島、大連、北京。有羅列不到的特殊城市另行處理。(市內住宿的情況)
三、出差日計算:中午12點之后走、中午12點前回來算半天。
補助票額的60%。
通費用。
六、出差期間,與公司業務無關的費用不予報銷。
兩元;工地施工人員補助(連續超過10日的),工地負責食宿的,普通員工(施工期間,除領隊和部門經理、副經理外的其他任何人員均視為普通員工)每人補75元/天,領隊每日90元/天,見習人員參照(一)項規定;在工地之外食宿的,每人補助55元/天(領隊75元),旅館費每人不得超過30元/天(領隊憑正規住宿發票報銷(特殊無票的情形在住宿前請示主管經理批準)。餐費不得超過20元/天(領隊統一報銷)(超過部分不予報銷)。凡是工期在10日內完成,加班不超過三個工作日的,且人數在四人以下(含四人),按一般安裝調試、售后服務處理,即按(一)項處理。
元/日;在辦事處住在期間,每日補助按(一)項數額減去30元,通訊費5元/日。辦事處公用電話及手機按實際發生報銷(私人通話除外)。
2、住宿費:
住宿費按級別和地區類別執行以下標準。
1)區域劃分:
境外出差補助標準篇二
第一章 總則
1、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明確工作任務。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路線,出差目的,預計天數和預借差旅費數額,上級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款項支取。
2、出差人員完成任務返回后,10日內必須報賬(以車船票或有關票證時間為準),一次一結算。逾期報銷不再享受出差補助。出差人員報賬同時,結清預借差旅費,形成欠款二個月以上者,按10%年利率計收利息,并在發工資時扣除全部收入抵沖欠款,觸犯法律的,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2、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或提前能買到3折機票的,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3、公司領導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兩人中最高級別可以乘坐的交通工具。
4、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可憑據報銷。
5、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
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第三章 出差人員住宿標準(元)及報銷比例:
1、為節約費用開支同一路線多人出差其住宿費出租車費等按可組合的較低費用標準報銷,如一個人的住宿標準能為2個人提供住宿則按一個人的費用標準報銷(可按最高級別員工組合,不允許全部按最高級別員工組合)超出應報銷金額的部分,個人全部承擔。財務拒絕一切領導特殊簽批。
2、出差人員一次出差多處住宿者,住宿費可以平均計算。但必須出具各處住宿憑證。
3、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按出差時間推算,在第二天可以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不影響工作的,不予報銷當天的住宿費。
4、出差同一地點,一次連續時間超過一個月,視為外派工作,由公司或接待單位提供相應的食宿及交通工具;出差人員除往返交通費用外,不再報銷其他費用。(工程部出差沒有接待單位,有項目部的不予報銷,沒有項目部的.按組合報銷)
第四章 公雜費
1、出差人員的公雜費(含伙食補助、話費等)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市外定額包干,市內在標準內憑據報銷。
到省外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每人每天50元定額包干。
到省內市外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每人每天30元定額包干。
到市內范圍內出差不發放公雜費。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
第五章 其他
1、嚴禁出差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游山玩水,如發現繞道或私自停留其費用全部自理,并視情節輕重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2、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必須附有會議通知,會議費含有伙食補助、住宿費的,與會人員不準報出差補助費及住宿費。
3、費用報銷單中的費用項目需按明細詳細填寫,不能只填總額,各部門應嚴格按照財務部單據粘貼要求執行,否則不予審核報銷。
境外出差補助標準篇三
(1)到本地區出差,住宿的按90元包干;市內交通費不得報銷。
(2)到外地區出差,住宿的按110元包干;市內交通費不得報銷。
(1)到外地區出差,住宿的`按120元包干;市內交通費不得報銷。
(1)到外地區出差,住宿的按每人每天150元包干。
1、特殊情況需經批準按實際發生報銷。
2、雙人同性別到同一目的地出差,按各自標準8折核算。
3、帶車出行時,司機與同行最高職務人靠,但每人相應降低10元包干費。
(1)公司人員報銷差旅費,原則上按照出差補助包干標準核報。出差補助包干范圍為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住宿費。出差補助天數為自然出差天數減一天計算(即到公司或駐地當天無補貼)。
(2)外出要求有相應反映日期的車票。特別是從駐地出發和返回駐地的車票必須有日期,否則按前一張有日期的計算補助。中途出現無日期、無出發地及到達地的票,必需在票上寫明出發地及到達地,否則不予報銷。住宿必須有住宿發票,發票金額多少不影響補助標準。無發票的不補助。
(3)夜間乘車不住宿,且不坐臥鋪的。按住宿標準50%補貼。乘臥鋪的無住宿補貼。
(4)飛機、火車軟臥、動車一等軟座車票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經請示批準后,才能報銷。
(5)到有住宿條件的分公司、辦事處所在地出差,無住宿費補助。在辦事處統一就餐的,個人按辦事處標準交伙食費。辦事處不得因此申請報銷餐飲招待費。
(6)該標準從3月14日起執行。此前的出差仍按原規定執行。
境外出差補助標準篇四
一、目的:為加強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嚴控出差紀律,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出差須遵守本管理辦法。
三、出差審批程序。
3.2 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時辦理《出差申請表》的,返回后應在二個工作日內及時補辦有關手續,如未補辦或補辦未獲批準的,按曠工處理,所有費用自行承擔。
四、出差后需履行的手續
4.2 員工出差須按時返回,如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須電話提前請示主管領導。出差返回后,應在二個工作日內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如未補辦或補辦未獲批準的,按曠工處理,費用自行承擔。
五、差旅費預借、報銷手續
5.3 員工出差返回后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報銷手續;
5.4 辦理差旅費預借、報銷手續時,公司本著“前帳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如出差員工賬務未清,無特殊情況不得辦理新借款手續。
5.5員工差旅費預借標準,由部門經理估算簽批。
六、差旅費審批權限
6.2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超過1000元,由部門經理審批,報董事長助理審批,總經理批準,財務部領取。
經理審核-董事長助理審批-總經理簽批方可報銷。
7.2 如果因特殊情況出差需要乘坐飛機需公司總經理批準方 可乘坐。
按全額補助標準給予補貼,如出差當天未住宿的,給予50元餐補。
7.4如兩人同行,取高標準人員補助執行報銷,另外一人補貼50元。
八、出差交通費標準管理
8.2普通員工出差乘坐火車,連續乘坐超過8小時或過夜超過6小時的,可購買火車硬臥票。
8.3普通員工出差確需乘坐飛機或火車硬臥或以上的,須填寫《情況說明書》,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軟臥或飛機,否則按本次到達目的地的火車硬座票價給予報銷。
8.4部門經理出差,需乘坐火車,若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或過夜超過6小時的,可申請7折以下機票。
九、出差住宿費管理
無特殊原因,住宿費超標部分一律自理。
十、出差市內交通費管理
10.2財務部在核準出差交通費時,往返車站、機場等交通費實報實銷,不受限額限制。
11.1員工出差經批準報銷招待費的,當日餐費不再報銷;
11.2 參加由本公司或代理商承擔全部費用的會議及培訓、學習,不享受公司出差補助。
十二、出差紀律
12.3員工出差,須嚴格按照《出差申請表》中批準的地點、路線執行,若確需改變,須請示部門經理或公司分管領導。凡因私改道,經核實后按事假處理,繞道交通費、住宿費自理。
十三、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施行。
目的
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報銷原則
1、公私分明原則: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私發生的費用嚴禁報銷。
2、明責分攤原則:根據出差的目的、事由而發生費用由所屬各單位或部門(獨立核算)承擔。
3、高效間從原則:原則上要一人多差,減少隨從。
出差實施細則
第一條:出差前3日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 所需資金等必填項目,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出差申請手續辦妥后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
第二條: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經財務部審核,主管財務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返回后7日內填《費用報銷單》,并結清備用金。未于7日內報銷者,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于扣回,等報銷時再核付。
第三條:出差期間,因工作或是其他原因需要延時的應及時請示,不得解雇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延時期間費用不予報銷。
第四條:公司住宿,伙食報銷標準,見表:
1、 出差人員住宿費要在規定的范圍內憑住宿發票按實報銷,高出標準部分原則上自理。
如遇特殊情況,出差人員應在報銷單據上注明超標事由,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按照費用報銷程序審批后,財務部予以報銷。
照高級別者為準,同住人員不報銷住宿費。
3、
實報銷。會議及培訓未統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補助標準執行,超過會議安排天數的住宿及其他費用不予報銷。
行。
交通報銷標準
工具(憑車票報銷)遇特殊情況或緊急情況需乘火車軟臥、火車d字頭車次或飛機時,須先申報,經上級領導批準后方可乘座,(上級領導同意乘坐時飛機票最高不得超過7折,超過時按7折報銷),未經批準按同程火車硬臥報銷。 2. 超過六小時坐同車次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價的50%獎勵給個人。 3. 出差人員乘坐火車,長途汽車票據報銷,車票與住宿發票時間必須吻合。
4. 出差人員帶公車出差及到外地參加會議,學習、參觀、培訓期間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附則
1、本制度中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票據報銷。
2、本制度涉及費用的報銷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初審,由出納部進行復審,對于費用的超標部分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超制須提交書面報告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境外出差補助標準篇五
工作人員出差的交通費和住宿費
(一)乘坐車、船、飛機席位和住宿的等級標準
職務、等級、標準、項目火車輪船飛機其他交通工具旅館房間等級
其余人員硬席車三等艙位普通艙位按實報銷普通房間
(二)表列其它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三)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之前,基礎工資和職務工資之和在180元以上(含180元),出差已享受乘坐火車軟席等待遇的,現工資等級尚未達到五級的高級工程師及相當技術職務人員,仍維持原有待遇不變。
(四)乘火車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五)省政府副,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火車軟席或輪船、飛機一等艙位。
(六)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含科級)出差,一般不得乘飛機,因特殊情況需乘飛機者應事先經單位負責人批準。
(七)在市內一般不得乘出租機動車輛。因工作需要開支的公共車、船費,可憑單據報銷。單位對出差人員的市內交通費,要嚴格審核,防止弄虛作假。
(八)出差人員夜間乘火車,購買餐車茶座的費用由個人自理,不予報銷。
乘火車符合第二條第(四)款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座位票價的下列比例計發給個人補助費。
(一)乘坐火車慢車和直快列車的,分別按慢車或直快列車硬席座位票價的60%計發;乘坐特快列車的,按特快列車硬席座位票價的50%計發;乘坐新型空調特快列車和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的,分別按新型空調特快列車和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硬席座位票價的30%計發。
(二)符合乘坐火車軟席臥鋪條件的,如改乘硬席座位,也按規定的硬席座位票價的`比例發給;但改乘硬席臥鋪的,不執行本條(一)款的規定,也不發給軟臥和硬臥票價的差額。
(三)夜間乘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以及乘車、船押運、護送人員夜間行車在6小時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四條(一)款規定的標準,加發一天的補助費。汽車司機因工作需要必須晚上行車的,比照本款規定辦理。
(四)工作人員公出,不分職級,均可乘空調軟座可躺式客車,票價憑單據報銷。乘可躺式客車,在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滿6小時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四條(一)款規定的標準,發給補助費,不發給不買臥鋪的補助。
(五)工作人員公出乘裝設空調設備的列車,符合購買臥鋪條件而不買臥鋪的補助費,應以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原硬席座位票價計發,因火車使用空調設備而另外加收的票價不計算在內。
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在縣境內出差3元;在省轄地級市、行署轄區內出差6元;在省內其他地區出差12元;到省外出差,一般地區15元,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市和海南省(以下簡稱特殊地區)20元。
一、城市駐點業務員出差:
(1)到本地區出差,住宿的按90元包干;市內交通費不得報銷。?
(2)到外地區出差,住宿的按110元包干;市內交通費不得報銷。
二、片區經理、業務主管出差:
(1)到外地區出差,住宿的按120元包干;市內交通費不得報銷。
四、副總經理出差:
(1)到外地區出差,住宿的按每人每天150元包干。
五:其它報銷:
1、特殊情況需經批準按實際發生報銷。
2、雙人同性別到同一目的地出差,按各自標準8折核算。
3、帶車出行時,司機與同行最高職務人靠,但每人相應降低10元包干費。
六、幾點說明:
(1)公司人員報銷差旅費,原則上按照出差補助包干標準核報。出差補助包干范圍為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住宿費。出差補助天數為自然出差天數減一天計算(即到公司或駐地當天無補貼)。
(2)外出要求有相應反映日期的車票。特別是從駐地出發和返回駐地的車票必須有日期,否則按前一張有日期的計算補助。中途出現無日期、無出發地及到達地的票,必需在票上寫明出發地及到達地,否則不予報銷。住宿必須有住宿發票,發票金額多少不影響補助標準。無發票的不補助。
(6)該標準從3月14日起執行。此前的出差仍按原規定執行。
境外出差補助標準篇六
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單位司局以上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單位級別在司局級以下的,需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三)副部長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
第七條 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第八條 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住宿費
第九條 財政部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分別確定各級別人員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
第十條 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住宿標準:副部長級人員住套間,司局級人員住標準間,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
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準憑據報銷。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定點飯店通過招標、協商方式確定,名單另行公布。
第十一條 中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暫不實行定點住宿,其住宿費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伙食補助費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條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每人每天在50元以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招待費開支。
公雜費
第十五條 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第十六條 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十七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小型調查研究會等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八條 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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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出差補助標準篇七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出差費用的管理,嚴格控制費用支出,達到節約高效的目的,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報銷原則
1、公私分明原則: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私發生的費用嚴禁報銷。
2、高效間從原則:原則上要一人多差,減少隨從。
第三條:適用范圍: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參照執行。
二、出差實施細則
第四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1、出差前3日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審核。
2、出差人依實際情況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門暫借一定數額的備用金,返回后7日內填具“費用報銷單”,并結清備用金。未于7日內報銷者,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五條:出差期間,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時的應及時請示,不得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延時期間費用不予報銷。
做出出差報告。
第七條:出差費用分為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補助費。
三、出差人員費用報銷標準
第八條:差旅費標準
補充說明:
8.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按規定住宿標準報銷,超出住宿標準的部分由出差人員自行承擔。
8.2報銷天數按照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回時間計算,12點之前返回按半天計算,12點之后返回按一天計算。
8.3伙食和交通補助依據實際出差天數憑相應發票結算,原則上采用額度內實銷形式,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上報公司負責人審批方可報銷。
8.4 出差期間招待客戶,需要事先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報銷招待費,回來后補辦招待費報銷申請手續。
8.5 出差時由對方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8.6 出差時由公司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8.7不同級別人員一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可享受最高級別所使用的工具。
8.8 到達目的地后,除公司負責人外,其他員工原則上(市內)不得乘坐出租車,應乘坐公交汽車。因特殊原因等需乘坐出租車的,應在出租車票背面詳細注明時間、起止地點及事由。
8.9上述住宿標準為一個標準間標準。同性兩人一道出差可一同住宿的僅享受一個標準間住宿標準。
8.10 出差期間因公招待客人、其招待費已報銷的,應扣除招待當天的伙食補貼。
8.11 出差時間不足一天,視實際誤餐數執行。出差在20公里以內(含市內),不享受伙食補助。
8.12 任何人出差應優先選擇出差地子公司宿舍住宿,當不能解決時憑有效票據在規定標準內據實報銷住宿費,超過部分自負。
第九條:出國人員費用標準和管理辦法
因公出國,需提出書面申請,做出出差預算,經董事長批示后實施。出國人員在規定住宿標準之內,憑有效票據列支費用報銷。其它各種報銷憑證須用中文注明開支內容、日期、數量、金額等,并由經辦人簽字,在預算范圍內報銷。如有特殊情況,費用超出預算的,超出部分需寫明事由,由董事長批示后方可報銷。
四、其他
第十條:出差人員返回后,須在7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逾期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2015年 6月2日起執行。?
第十二條: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目的:為了加強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費用支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合理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當事人部門應填寫"出差申請單"(見附表-1)寫明出差事由、人數、地點、天數。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天數。
(二)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可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未向財務暫支費用的,返回后5日內報。
第二條 出差不得報銷加班費。但節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薪,但要寫明原因。報總部批準后報行政備案。
第三條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誤回程的應及時與相關領導或總部電話聯系,除請示批準的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額外部分外,依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對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的住宿、伙食、通訊等費用,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1)出差補助分為住宿補助和其它補助(含餐費、通訊費及市內交通費)。
(2)住宿補助按地區劃分為四類。
一類地區,北京、上海、廣州、深圳,250元/天;
二類地區,省會城市,200元/天;
三類地區,除一類二類以外的內地地區,150元/天;
四類地區,海南各市縣城市,80元/天。
住宿補助按實際住宿天數核發。( 特殊情況,如需連續到某地出差超過二十天以上,就必須要找月租房住宿,本省下面市縣每月房租(需要總經理批準)實報實銷,不得超過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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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補助為一、二、三類地區100元/天;四類地區60元/天,按照出差自然天數核發。
2. 交通:汽車、火車、飛機、輪船、自備車輛。因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特批(簽字確認)可乘坐某類交通工具或席位,若無批準擅自改變交通工具,公司只按核定標準報銷,其差價高出部分自理;不足部分可按差價的50%獎勵(原則上不予鼓勵)。
3. 公司出差人員按規定乘坐車、船、飛機,憑車、船、機票等相應票據據實報銷;員工報銷住宿費用均必須提供明細帳單和正式發票,否則不予報銷。
4.下列費用不得報銷:
(1)健身娛樂美容費用
(2)酒店內的任何購物費用和房間小酒吧的費用
(3)差地商場等地方發生的任何私人購物費用
(4)公司指定審批人認為不得報銷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 費用報銷程序:
所有報銷單據報銷有效期為5日。當天出差的費用5日內必須交至財務審核;短期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用標準填寫《費用報銷單》。報銷單應填寫規范,報銷時報銷單上應注明所辦每一單的事由、目的地、人數、用途和原始單據張數,并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后,交財務部審核簽字,總經理審批。
財務部負責對所有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的復核。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報銷計算方法(除濟南外,其他城市出差補貼按以下標準實行)
費用標準按不同地區及職務或職稱劃分。
干、節約歸己。
150元。
b. 省會城市及沿海計劃單列市每人每天120元。
c. 一般城市每人每天100元。
d. 縣級或縣級以下的每人每天80元。
各部門負責人或中級以上職稱的每個檔次增加20元。
車票,不買硬臥票的凡乘慢車或直快車的,按同等硬座票價的70%發乘車補助。乘特快車按同程硬座票價的50%發乘車補助。
外地員工是指因工作需要,常駐外地30天以上的員工。常駐外地員工應由駐外項目經理或部門主管書面列明并報財務部門備案。
(4) 市內出差,市內交通費(不包括出租車票)據實報銷。
(5) 出差當天往返的差旅費報銷標準為每人每天30元。
艙位的客船、有臥位的火車及汽車不計算住勤補助;凡出差途中當天有招待費和出租車費支出的,每人每頓伙食和市內交通費補助各扣減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