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網上貨物采購合同十篇一
需方: 聯系人: 簽訂地點:
供方: 聯系人: 簽訂時間:
一、品名,
商標型號,
廠家數量金額,
供貨時間及數量。
貨物名稱產地/規格數量(噸)單價(rmb/噸)總金額(rmb)
貨款金額合計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合計:元整 開16%稅票。
二、貨款結算方式:
三、貨物交付時間: 。
四、貨物交付地點:
五、需方應按約定時間、方式、地點交收貨物,貨物交付后的損毀、滅失風險由需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期限:與需方所收樣品保持一致.。貨物為原廠原裝,供方應使用白包裝,并根據需方要求標記貨物編號和相關的生產批號;供方必須將送貨單及檢驗報告,以微信或者郵件給到需方指定人員,嚴禁隨貨同行。需方若對質量有異議,需在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質量合格。如有一次質量問題,供方應免費為需方換貨;再次出現質量問題,則需方有權要求供方退款,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七、違約責任: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任意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違約金額由按國家同期貸款利率的3倍給與處罰。如需方不能如期支付貨款,必須提前通知供方并說明原因,由供需雙方共同協商具體付款日期,否則供方有權終止供貨。如需方延遲供方付款期又不向供方說明原因,按貨款的萬分之八/天補償供方損失。
八、合同未盡事宜,遵從《民法典》規定。合同履行當中的爭議,雙方協商不成功的,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按合同項下的聯絡方式而相互發出的所有通知、文件、傳真件,均為合法有效文件;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傳真確認后即成立生效,合同傳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供 方: 需 方:
簽約人: 簽約人:
傳真: 傳真:
網上貨物采購合同十篇二
乙方: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
電話:___
電話: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項目、數量、單價及金額:___。
二、貨品總金額:
大寫: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
三、購銷條款:
1、甲方供應的貨品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進行供貨,貨品質量、規格、顏色等必須嚴格,貨品外表必須平整光滑無毛刺,材質成分必須均勻無色差、無裂紋、無傷痕等。
2、雙方本次經濟合作事務及以后此類合作均屬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或個人透露本合同內容和雙方合作的相關事務。否則,乙方須賠償甲方由此而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3、甲方作出質量保證,若貨品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六個月內出現非人為因素導致的質量問題,甲方則予以換貨處理。
4、甲方若在合同簽訂并收到乙方定金后十五天內不能交付全部貨品,甲方必須全額退還定金并且交付貨品總價10%的違約金予乙方。
5、若甲方按時按質按量為甲方提供貨品,而乙方不按時提貨,則乙方支付的定金將作為違約金賠償予甲方。
四、交貨期及交貨方法:
1、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二周內交付全數貨品予乙方。
2、乙方自提貨品。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時,乙方先付定金人民幣(元)予甲方。
2、乙方在全部貨品交貨后三日內付清余款人民幣(元)。
六、若本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并簽定補充合同。
七、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同意由襄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執行。
乙方:___
代表人(蓋章):___
代表人(蓋章):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網上貨物采購合同十篇三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網上貨物采購合同十篇四
1.1 如果商品運送到紐約的聯合國總部(以下簡稱為聯合國),聯合國應在收到(a)商品和(b)合同規定的發票和其他文件的30天內付款,(a)(b)不分先后。
1.2 如果商品運送到其它地方,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聯合國應在收到a)賣家商品發票和b)海關運輸文件和其它合同規定的文件的30天內付款,(a)(b)不分先后。
1.3 除非由聯合國另外授權,根據合同,每一批貨物應有單獨的發票,在這些發票正面的右上角應注明采購批號。
1.4 合同中所列價格不能增加,聯合國也不付因推遲付款而引起的罰款,除非有書面明確的協議。
1.5 在收到貨物后,聯合國應有充足的時間來檢查貨物和拒收與合同規定不符的貨物。依照合同付款不應視為商品已被接收。
2.免稅:聯合國特權與豁免條約(conventionontheprivilegesandimmunitiesoftheunitednations)第七章中規定,對于聯合國官方用途的進出口商品,聯合國包括其下屬機構將免繳所有的直接稅以及關稅。因此,賣方授權聯合國從賣方的發票中扣除代表這類稅收的款項。扣除這類稅收后的付款為聯合國的全額付款。如果任何稅收機關拒絕執行聯合國的稅收減免,賣方應立即與聯合國聯系,以達成有利于雙方的解決方案。
3.出口許可證:如果商品出口需要出口許可證,那么賣方應具有此類許可證。
4.損失風險:貨物按照合同送到以前,商品的丟失、損害或毀壞等風險應由賣方承擔。
5.商品及包裝的完好:賣方應保證商品及其包裝符合規格,能在正常情況下以及聯合國明確要求的情況下正常使用,在產品工藝和質量上沒有差錯。賣方應同時保證商品包裝或外包裝足以牢固,能保護該商品。
6.聯合國的權力
6.1 從其它供應商購買部分或全部的貨物,同時聯合國要求賣方負責由此產生的多余的費用。聯合國行使該項權力目的是為了減少自己的損失。
6.2 拒絕接受部分或所有的貨物。
6.3 終止此合同。
7.受讓與資不抵債
7.1 除非得到了聯合國的書面允許,賣方不得將此合同或合同的部分或此合同所規定的賣方的權利與義務進行受讓、轉讓、許諾或以其它方式處理。
7.2 如賣方出現破產,或由于賣方破產而導致賣方控制改變,聯合國可以在不損害其它利益的情況下,書面通知賣方終止此合同。
8.聯合國名稱和標記的使用:賣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聯合國名稱、標記、聯合國正式圖章或聯合國的縮寫。
9.禁止廣告賣方不得以廣告或其它任何形式公布為聯合國提供商品及服務。
10.仲裁:任何由于合同或與合同相關的爭論或賠償要求,以及任何形式的違約,都應依據uncitral的仲裁法規加以解決,通過直接談判解決的情況除外。簽約方應服從對此類爭論或賠償要求的仲裁結果。
11.特權和豁免權:任何出現在基本條件和合同中的條款都不應被視為聯合國及其下屬機構對其特權和豁免權的棄置。
網上貨物采購合同十篇五
1.定義
(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應付給的價。
(3)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工具、手冊和其他技術資料及其他材料。
(4)報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服務,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義務。
(5)買方系指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6)賣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2.技術規范
提供和交付的貨物技術規范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范以及所附的技術規范響應表(如果有的話)相一致。
3.專利權
賣方應保護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4.包裝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難保護措施進行包裝。
該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粗略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
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賣方承擔。
4.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嘜頭
a.收貨人:_________;
b.合同號:_________;
c.嘜頭:_________;
d.收貨人代號: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_________;
g.毛重/凈重_________;
h.尺寸(長×寬×高以厘米計):_________。
5.2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點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
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志。
6.裝運條件
6.1如是外國貨物:
6.
1.1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名、數量、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把詳細貨單一式六份,包括合同號、貨名、規格、數量、總體積、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價、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的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6.
1.2賣方負責安排運輸和交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
6.
1.3賣方應在租訂的運輸工具抵達前7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把運輸工具名稱、裝貨日期、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總重量和總體積通知買方。
6.
1.4裝單日期應為實際交貨日期。
6.2如是國內貨物:
6.2.1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前30天以電報或電傳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箱號、總毛量、總體積和備妥貸日期通知買方。
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量、總體積(立米)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寬×高)、單價、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6.2.2賣方負責安排運輸,運輸費由賣方承擔。
6.2.3運輸部門出具運單的日期應視為貨物交貨日期。
6.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
否則,賣方應對超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負責。
7.裝運通知
7.1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24小時之內將合同號、貨名、數量、毛重、總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
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
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應由賣方負擔。
8.保險
8.1出廠價合同,貨物裝運后由買方辦理保險。
目的地交貨價的合同,由買方以人民幣辦理按照發票金額的110%的“一切險”的保險。
9.支付
9.1支付應使用人民幣。
9.2賣方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交貨。
9.2.1提交下列單據后,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由賣方銀行為買方出具的合同總價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函。
b.形式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為合同總價。
c.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9.2.2提交下列單據后,支付每批交貸金額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a.運輸部門出具的運單正本一式三份,副本兩份;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其金額為所交合同貨物的相應金額;
c.詳細的裝箱單一式五份;
d.制造商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條要求的裝運通知電傳一份。
賣方應在每批貨物裝運完畢48小時內將上述單據除e以外航寄給買方。
a.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雙方簽訂的合同貨物驗收證書一式五份;
c.以買方為抬頭開始_________的即期匯票一份。
10.技術資料
10.1合同生效后60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樣本、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發運。
1
1.質量保證
1
1.1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
賣方并保證其貨物業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
在貨物最終驗收后的十二個月質量保證期內,賣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賣方負擔。
1
1.2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保證期內所發生的索賠。
1
1.3賣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內應免費維修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
1.4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2.檢驗
12.1在發貨前,制造商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等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書。
該證書將作為提交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要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
制造商檢驗的結果和詳細要求應在質量證書中加以說明。
12.2貨物運抵現場后,買方應向當地的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書。
如發現貨物的規格或數量或兩者都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在貨物運抵現場后90天內,根據當地商檢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除責任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
12.3如果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條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買方應報請當地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檢查,并有權憑商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
13.索賠
13.1根據當地商檢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除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之外。
a.賣方同意退貨,并且合同中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金、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拒收的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定同意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規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賣方應承擔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費用。
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對更換條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3.3如果在買方發出的索賠通知后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款或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14.遲交貸
14.1賣方應按照要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如果賣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沒受履約保證金,加收罰款和/或終止合同。
14.3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買方。
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對情況進行分析,可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5.違約罰款
15.1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課以罰款,款金應從貸款中扣除,罰金應按每周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
但罰金的最高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提供服務合同價的5%。
一周7天計算。
如果達到最高限額,買方應考慮終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雙方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響合同履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6.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盡快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航寄給另一方。
如果不可抗力影響時間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7.稅費
17.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買方負擔。
17.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7.3在中國以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8.履約保證金
18.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30天內,通過中國的任何一家銀行,或買方可接受的外國銀行,向買方提供相當于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貨物保證期滿為止。
18.2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保函應按招標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與此有關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18.3如賣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9.仲裁
19.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從協商開始60天內仍不能解決,雙方應將爭端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尋求可能解決辦法。
如果提交有關省、市政府或行業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決,則應采取仲裁。
19.2仲裁應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其仲裁程序和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19.3仲裁裁決應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4仲裁費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決外由應敗訴方負擔。
19.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20.違約終止合同
20.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不受損害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
在上述任一情況下,賣方收到買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后30天內,或經買方書面認可延長的時間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20.2買方根據上述第20.1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類似未交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費用部分負責。
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末終止部分。
2
1.破產終止臺同
2
1.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可在任何時候都以書面通知賣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
22.轉讓和分包
22.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2.2如投標中沒有明確分包合同,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本合同中所授給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標中或后來發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23.適用法律
23.1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并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24.2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文書就,雙方各執一份。
24.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經協商,雙方應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賣方(公章):_________買方(公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網上貨物采購合同十篇六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此項網上采購合同。
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合計(大寫):
合計(小寫):
二、貨款支付
乙方交付全部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并出具貨物履約驗收證明(1份)、合同原件(1份)等支付材料,由甲方于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貨款。
三、保證金
乙方按規定向甲方交存保證金。若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認定乙方確有違約責任的,視情節輕重,進行違約處理。
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乙方應按采購文件規定的貨物性能、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乙方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____年,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解決處理。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并承擔一切費用。
五、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約定日期____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供貨合同。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采購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由甲方委托_____市政府集中采購中心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彌補損失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甲方應將乙方違約情況報____市政府集中采購中心,____市政府集中采購中心根據《____市政府采購網上采購協議書》的約定進行處理。
六、仲裁與起訴
1.向______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
2.向法院起訴。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生效期: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執行期:_____年產品的交付周期:2個月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須經甲方同意后,由雙方協商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______各執一份。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將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款辦理。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