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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房屋租賃條例十篇一
承租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的房屋出租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
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轉租或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該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該房屋的權利。租賃合同到期終止時,如乙方確實找不到新房,可與甲方協商適當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
第一季度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交付日期為合同簽訂之日。
第二季度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交付日期為____。
第三季度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交付日期為____。
第四季度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交房日期為____。
第四條房屋內家具的確認
雙人床衣柜、鞋柜、電腦桌、衣架、燃氣灶,共六件
窗玻璃問題:現有的損壞,其他完好。租賃期間如有損壞,乙方應修復。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2、乙方需要與第三方交換場地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地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電視、電話等費用。所有民事糾紛由乙方負責。
水、電、氣的基數為:____噸水,_____度電,_____立方米氣。
第七條甲方收取定金人民幣_____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違約金_____
第九條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損壞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甲乙雙方對因市政建設導致的租賃房屋拆遷或重建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租金,多退少付。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1、門鎖、燈具等具有特殊性能的耗材,如在乙方租賃期間損壞,應由乙方自行修復、
2、衛生間、自來水、暖氣由甲方自行維修。
3、乙方應避免任何影響其鄰居的行為。
4、乙方對使用水、電、天然氣(氣)過程中給自己和鄰居造成的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電話: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長春市房屋租賃條例十篇二
第六條【拆遷的條件】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
第七條【申請拆遷許可證須提交的資料】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第八條【拆遷公告與宣傳】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第九條【拆遷期限】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內,實施房屋拆遷。
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延期拆遷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
第十條【拆遷實施主體】拆遷人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托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不得接受拆遷委托。
第十一條【委托拆遷】拆遷人委托拆遷的,應當向被委托的拆遷單位出具委托書,并訂立拆遷委托合同。拆遷人應當自拆遷委托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將拆遷委托合同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備案。
被委托的拆遷單位不得轉讓拆遷業務。
第十二條【被拆遷人禁止行為】拆遷范圍確定后,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賃房屋。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就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拆遷人需要延長暫停期限的,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準,延長暫停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十三條【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四條【須公證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代管的房屋需要拆遷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并辦理證據保全。
第十五條【達成協議后拒絕搬遷的處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第十六條【未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的處理】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第十七條【強制拆遷】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第十八條【拆遷特殊設施】拆遷中涉及軍事設施、教堂、寺廟、文物古跡以及外國駐華使(領)館房屋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未完成補償安置的建設項目轉讓】尚未完成拆遷補償安置的建設項目轉讓的,應當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同意,原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有關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受讓人。項目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書面通知被拆遷人,并自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予以公告。
第二十條【補償安置資金的用途】拆遷人實施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資金應當全部用于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使用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拆遷檔案管理制度】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拆遷檔案管理制度,加強對拆遷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三章拆遷補償與安置
第二十二條【拆遷補償】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三條【補償方式】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除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四條【貨幣補償】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條【房屋產權調換】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長春市房屋租賃條例十篇三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國度、省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相關規則,甲、乙單方在志愿、公道、老實信用、等價有償準繩的39;根底上,經充分商量,贊同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并共同恪守。
一、甲方志愿將座落在本長春市___區__房屋,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理解,情愿承租該房屋。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租金___元,月租金總額___,___元。
四、該房屋租金________年內不變。自第_____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遞減___%。
五、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交納租金。付款的工夫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證所租賃的房屋權作為___房使用。
七、租賃期內,乙方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贊同,并按規則報經相關部分核準,不得私自改動房屋的使用本質。
八、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擔任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活期反省,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用度。因甲方耽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蒙受喪失的,甲方擔任賠償。如因乙方使用不當形成房屋或設備保護的,乙方應立即擔任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九、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著設備,應提早___天書面告訴乙方,乙方應主動輔佐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時施行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義務,以致該房屋發作保護,形成乙方財富喪失或人身損傷的,甲方應承擔賠償義務。因乙方阻遏甲方中止維修而發作的后果,則概由乙方擔任。
十、乙方如需對房屋中止改裝修或增擴配備時,應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贊同,并按規定向相關部分籌劃申報手續后,方可中止。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緣由此使所租房屋及其配備保護的,單方互不承擔義務。
十二、租賃期內,甲方如需轉讓或抵押該房屋,應提早___個月告訴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受讓權。
1.私自改動本合同規則的租賃用處,或使用該房屋中止遵法違章活動的;
3.未經甲方贊同,私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別人或互換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計___個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簽署之日___天內,甲方將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領取原日租金___倍的違約金。
十五、租賃期內,甲方無公道理由,提早發出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領取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贊同中途私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六、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發出局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持續租用的,應提早___個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贊同后,重新簽署租賃合同,并按規則重新籌劃房屋租賃登記。
十七、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出借該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出借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領取原日租金___倍的違約金。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單方簽署后,單方應按規則向____市房地產治理局請求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十九、租賃期內,乙方在征得甲方書面贊同的根底上,可將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局部轉租給別人,并應簽署轉租合同,該合同經甲方簽署贊同看法,按相關規則籌劃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證》后,方可轉租。
二十、變卦或消弭本合同,請求變卦或消弭合同的一方應主見向另一方提出,應及時到____市房地產治理局籌劃變卦登記或登記手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長春市房屋租賃條例十篇四
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號:_____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號:_____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
二、房屋名稱:建筑面積:_____
三、租賃期限:
租期為___年___月,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居住。
四、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2、乙方應付給甲方財產押金人民幣__整,無損壞財產設施和拖欠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的情況下,租賃到期,甲方應如數歸還給乙方押金。
五、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_____%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計算。
六、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從乙方履約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計算。
3、租賃期間,乙方按規定及時交納房租費,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墻窗,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經房屋修繕管理部門批準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內裝修墻窗的格、花、板壁、電器等物,在遷出時可一次折價給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應恢復房屋原狀。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后_____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嚴格履行協議,則按照年租金的20%賠償給對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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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房屋租賃條例十篇五
出租方:(簡稱甲方)承租方:(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 市 街 巷 號的房屋 棟 間,建筑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共 個月,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 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 款執行:
1.有關稅法____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 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
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 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
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 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 %,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 %,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 %,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x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長春市房屋租賃條例十篇六
第十九條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國家授權的國有房屋及其附屬物的管理人),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補償。
拆除違章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條拆遷補償實行產權調換、作價補償,或者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相結合的形式。
產權調換的面積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
作價補償的金額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
第二十一條拆除用于公益事業的房屋及其附屬物,拆遷人應當按照其原性質、原規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價格給予補償,或者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規劃統籌安排。
拆除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適當作價補償。
第二十二條以產權調換形式償還的非住宅房屋,償還建筑面積與原建筑面積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價格結算結構差價;償還建筑面積超過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照商品房價格結算;償還建筑面積不足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
第二十三條以產權調換形式償還的住宅房屋,償還住宅房屋與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間的差價結算及超過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https:///積部分的價格結算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二十四條拆除出租住宅房屋,應當實行產權調換,原租賃關系繼續保持,因拆遷而引起變動原租賃合同條款的,應當作相應修改。
第二十五條拆除有產權糾紛房屋,在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公布的規定期限內糾紛未解決的,由拆遷人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拆遷。拆遷前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記錄,并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第二十六條對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簽訂抵押協議。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公布的規定期限內達不成抵押協議的,由拆遷人參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實施拆遷。
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作價補償的,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設立抵押權或者由抵押人清償債務后,方可給予補償。
長春市房屋租賃條例十篇七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有門面(一樓)4間房子,現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暫定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二、租金 元,租房時一次性付清。如要續租,租期滿后交下一年租金,重新簽訂出租合同,如不想續租,提前2個月打招呼,不得自行轉租給別人。
三、乙方要保持房屋設施良好,如有損壞,自行修復,租期內,屋內水電設施如有損壞,自行修理。
四、乙方廁所要備垃圾桶,衛生紙不得任意扔入下水道,以免堵塞下水道。
五、乙方交押金500元,如損壞房屋設施,照價賠償或自行修復原狀。
六、乙方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七、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春市房屋租賃條例十篇八
第三十五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拆遷,并可處以罰款:
(一)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或者未按房屋拆遷許可證的規定擅自拆遷的;
(二)委托未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拆遷的;
(三)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補償、安置標準,擴大或者縮小補償、安置范圍的。
第三十六條拆遷人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拆遷期限或者擅自延長過渡期限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對拆遷人予以警告,并可處以罰款。
第三十七條被拆遷人違反協議,拒絕騰退周轉房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對被拆遷人予以警告、責令限期退還周轉房,并可處以罰款。
第三十八條本條例中所規定的罰款,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罰款全部上繳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分成。
第三十九條被處罰的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條辱罵、毆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阻礙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