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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一
施工電梯是近些年隨建筑施工發展而逐漸完善的施工機械,因目前種類較多尚沒定型,給管理工作帶來一定困難,常常發生事故。
項目部針對以上潛在的事故和緊急情況,編制應急準備及響應預案,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應保證能夠迅速做出響應,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組長: 孫以新
副組長: 蔡林、楊玉明、吳志方
成員: 楊發全、郭強、林國雄、陳文陽、謝謙、唐天慶、張曉青、袁華玖
組長:楊發全
成員:唐天慶、謝謙
主要任務:發生事故第一時間通知項目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召集小組成員,對外聯絡,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等。
組長:陳文陽
成員: 保安成員
主要任務:負責保護事故現場,避免閑雜人員圍觀、監視事故發展情況等。
組長: 林國雄
成員: 保安成員
主要任務:組織人員撤離、安排疏散路徑、方向,引導救護車、消防車等進入現場等。
組長:張曉青
成員:陳建成
主要任務:負責應急器材的發放、管理及維護工作。
組長:袁華玖
成員: 張顯健、張曉青
主要任務;指揮人員搶救傷員或物資等,急救員對傷員進行必要處理,電工負責現場照明、安全用電管理。
1.全體成員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
2.認真學習和熟練執行應急程序.
3.服從上級指揮調動.
4.改造和檢查應急設備和設施的安全性能及質量.
5.組織隊員搞好模擬演練.
6.參加本范圍的各種搶險救護.
3.應急行動程序通則
3.1應急小組成員應牢記分工,按小組行動.
3.2應急小組成員在接到報警后,10分鐘內各就各位.
3.3通信組負責接聽事故匯報,并負責通知所有應急小組成員.
3.4根據事故情況報相應主管部門.
聯系電話如下:
負責人: 楊發全
聯系電話:13662292843
重大事故:
負責人:蔡林
聯系電話:13802707370
緊急醫療電話
(1)、加強協調配合。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嚴格督促各作業層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小組成員之間要互相配合,加強協調。
領導小組匯報檢查結果。
(3)、搞好安全防護工作。在高空吊裝作業范圍內,設置吊裝禁區,禁區內加設兩層防護網,禁區內的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穿軟底鞋,車輛駕駛員禁止違章開車。
(4)、發生緊急情況后,由值班領導緊急通知應急小組組長,小組組長緊急召集本小組成員帶上必要的搶救工具、設備趕到出事地點。
(5)、若出現觸帶電事故,現場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源,現場醫療人員對傷者進行緊急救治。
(6)、若出現高空墜物傷人、機械傷人或高空墜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視傷者的受傷程度,對其進行簡單的現場包扎止血后,立即派車將傷者送附近醫院救治,同時與120急救中心聯系。
(7)、若設備剎車失靈,領導小組應立即疏散線路范圍內的施工人員,并用現場存放的材料對線路進行適當的封堵。
(8)、施工電梯傾倒,領導小組應立即疏通道路,對傷者進行現場緊急包扎后,立即將傷者送至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然后與深圳市技術監督局聯系,對設備進行搶修后并進行技術鑒定,達標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9)、本預案也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小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二
為認真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責任制。
(一)學校食堂與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長負責制,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一律取消該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二)學校以及幼兒園新建、改建和擴建食堂前,設計施工圖紙要送衛生行政部門審查,經預防性衛生監督、符合衛生學要求簽署意見后,再行組織施工,以避免和減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費,工程竣工后要申請衛生監督部門進行驗收。
(三)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均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就業。學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領導和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查證、驗證制度。
(四)嚴格把好食品采購關。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學校要對食品采購嚴格把關,到相對固定的場所采購食品,以保證其質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葷涼菜。每餐的各種食品應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樣品留置于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以備查驗。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原則上,所有熟食不應隔餐過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六)學校以及幼兒園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七)學校食堂應建立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八)學校要對學生加強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學校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十)學校必須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2小時內)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接報后2小時內)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十一)學校食堂與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
1.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違反本方案,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2.對違反本制度,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學校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勞動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
小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三
冬季來臨,由于雨、霧、雪天氣的'頻頻出現,導致路面能見度降低,部分路段存在積水和結冰現象,嚴重影響道路暢通和行車安全,為了切實加強冬季學生接送車輛運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訂本預案。
學校建立學生校車冬季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總務處、政教處、醫務室及照管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訂、發布和實施,參與處理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經過作好詳細調查和記錄,并在第一時間內設法報告相關部門,并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1、學校要對上學、放學乘坐校車的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規教育,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制定學校冬季乘坐校車的紀律和安全制度,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對乘坐校車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強駕駛員和照管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并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求跟車教師加強管理,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一旦發生大雪天氣及路面結冰狀況,校車不能正常運行,學校會通知學生家長接送學生,直至雪停和路面冰雪消除。
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后,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盡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系,妥善處理。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照管教師第一時間報警。
2、領導小組及時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
3、處置乘車人員。由校醫及各位班主任負責。
(1)發生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縣級或以上醫院救治。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跟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及時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并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小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四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區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信息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并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系;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匯報并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并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x)、區安監局(值班電話:x)。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隊、社區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后,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持。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后,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1善后處置
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小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五
根據教育局要求、和中心學校安排,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我校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組長:周杰
副組長:趙一鋒、趙有芬、
成員:各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師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4、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
(一)、傳染性疾病
1、學校學生或教職工在家中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并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學生或教職工在校內出現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到學校隔離室休息,由村醫作初步檢查,需轉醫院治療的立即轉傳染病醫院。學生出現傳染病癥狀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到校的,由校醫或班主任老師護送去醫院。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利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并馬上打“120”電話,送定點醫院市傳染病醫院診治。
4、學校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學校師生員工中發現傳染病人,立即上報縣教育局和疾控中心,并對病人作跟蹤了解。
7、學校發現傳染病人后,迅速向全體師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二)、食物中毒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中心校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建筑物倒塌或發生火災時
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的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指揮機構。
(四)、突發事件
1、遇來人來防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師及有關部門領導,及日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2、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3、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4、如有事件發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五)、樓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每天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迎接師生的到來。
2、禁止在校園教學區內踢球、爬墻、爬樓門、滑樓梯欄桿。違者通報批評。值日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4、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5、學校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教育局和中心學校報告。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
4、妥善處理事故
小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六
為有效防止****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燃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訂****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堅持政府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確保燃氣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適用范圍
凡屬****市區范圍內發生的燃氣生產、運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的突發性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根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省、市關于重特大事故的有關規定,結合燃氣行業特點,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定為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
(二)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區域性管道燃氣用戶停氣、脫壓或超壓在5000戶以上的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建立****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警戒、封閉事故現場、道路或區域;決定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決定臨時調度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辦),具體負責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組織、協調工作,并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經領導小組授權,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并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擬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匯總、信息上報等工作。
(二)建立****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城區政府,建設、公安、交警、消防、衛生、技術監督、環保、安全生產、市政、燃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負責現場滅火、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防新的傷亡事故發生;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如發生大面積停氣事故,應同時協調相關城區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三)建立****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監局)和市有關部門(單位)、專家及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上報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并提出對事故責任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處理建議。
四、各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發布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做好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
市城管辦: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職能,協助領導小組進行現場指揮協調;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市政環衛方面的工作。
相關區政府及街道(社區):負責做好對市民群眾的宣傳、解釋、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服從領導小組的決定,做好各項配合工作。
市建委:參與事故現場指揮,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參與事故現場指揮、事故調查;負責協調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消防支隊及轄區公安機關等部門的配合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開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市質監局:參與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的制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
市安監局:負責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負責組織事故調查并參與事故處理工作;負責監督一般事故的查處情況。
市環保局:參與現場環境污染的處置。
市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總工會: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勞動保障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負責組織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協助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搶修,保障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負責協調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負責協調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會同轄區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參與制定搶修方案,負責組織實施現場的滅火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業監管中心:參與事故搶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設施監管中心:負責協調對事故造成的道路損壞的修復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環衛監管中心:負責協調事故處理后的現場清掃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報告制度及處置程序
(一)報告制度。
1、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發生事故的燃氣供應單位接警后,應立即報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值班室或行政負責人,涉及消防、交通、救護等工作的,應撥打“110”報警電話、“119”火警電話、“120”急救電話等,并報告相關部門。
2、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接警后,應立即趕赴
現場,并將初步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市安監局、市建委、市質監局等相關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燃氣供應單位,應直接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及相關部門。
3、燃氣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1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由于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導致傷亡人員數量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二)處置程序。
1、各相關人員在接警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2、及時搶救生命。凡事故現場發生人員傷亡,救援保障組應首先組織力量全力搶救傷員,送入就近醫院搶救。
3、制止事故發展或及時消除隱患。如事故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要積極組織人員、設備或物資,盡快制止事故發展并及時消除隱患;如發生燃氣大面積泄漏或爆炸,應采取果斷措施,避免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4、警戒與疏散。事故現場需緊急疏散人員或物資時,應在最短時間內劃定警戒范圍,組織引導人員、車輛和設備的疏散。如發生燃氣泄漏,現場應禁止所有火種,人員應向逆風方向疏散。
5、做好現場保護。事故處置結束,應保護好現場,為事故調查、分析提供直接證據,待事故調查組有明確指令后,再決定清除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簽字,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必要時應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進行錄像或拍照。
6、聯系外界求援。因處理事故需要有關區及市、區部門支持配合的,由領導小組統一協調、調度、落實。
7、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置結束后,事故調查組應及時組織開展調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議,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檢查控制事故進一步發展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報市政府。如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處理工作機構,事故調查組應如實提供證據并配合調查。對處置事故中表現突出的個人與單位,應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做好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本預案,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并定期組織訓練和演練。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做到裝備、人員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力爭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加應急處理工作;凡無故、借故不參加或拖延參加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區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相應的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機構,明確職責,確定人員,制定相關工作預案,設立專線電話。
要建立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調度、供給等應急保障網絡體系,確保政令暢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維護社會穩定。
小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七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了規范煉鋼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和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區域管理負責制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黨群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各部門根據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點組織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對于涉及多個單位的廠級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 應急預案的體系和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13),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編制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并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本單位處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文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的內容:
a)建立應急機構并明確總指揮及各級人員職責和權限;
b)指明危險物性質與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e)應急設備、物資調撥;
f) 重要設備和文件的保護;
g) 應急聯絡,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系電話及聯系方式、方法。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特定事故類型的緊急情況而制定的應急預案,說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和范圍,通過危險源辨識,制定處置措施,程序內容具體詳細,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四)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應急預案組織評審。涉及相關職能部門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三)預案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四)每年各單位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對需要進一步改正完善的應急預案予以修訂。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負責對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發布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合格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
第九條 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本單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后由安全科負責匯總、備案。
(二) 各專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第十條 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各單位負責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能夠正確實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演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本單位應當結合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對于可以組織演練的應急預案,在必要時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負責組織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等相關記錄。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
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應急預案修訂后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十三條 各單位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發生事故后,相關單位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小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八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盡快控制事態,盡量減少損失,盡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編制依據及原則
1、定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公司為減少事故后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
2、編制依據:公司施工生產過程中潛在危險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編制原則:
1)、預案是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事故、災害,如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及自然災害等。
2)、預案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財產安全和環境防護,盡量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
3)、預案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4)、預案要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預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及公司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常設辦公機構。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由各分公司經理、主管安全的副經理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由項目部經理、副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作業隊長、棟號長等相關人員組成,項目部經理任組長、并明確各應急專業組長。
1)、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2)、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
3)、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骨干任組長,現場保安人員組成。
4)、事故現場通訊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現場其他應急小組負責人組成。
三、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3)、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揮;
2)、負責所需救援物資的落實;
3)、負責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聯系及情況匯報。
4)、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3、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預案順利實施;
2)、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3)、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4)、負責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聯系及情況匯報;
5)、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6)、負責工程項目生產的恢復工作。
4、項目部應急專業組職責:
1)、事故現場搶險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設備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等。
2)、事故現場救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3)、事故現場保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4)、事故現場通訊組職責:負責收集相關單位部門的通信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系暢通,做好聯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整體配合、協同作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2必須確保應急救援器材及設備數量充足、狀態良好,保證遇到突發事件時各項救援工作正常運轉。
3、各應急小組成員必須落實到人,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必備的資料與設施:
1)、數量足夠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或其它通訊設備;
2)、危險品數據庫:危險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物理化學特性;
4)、現場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5)、結合工程特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6)、各專業小組人員聯絡方式、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
7)、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急服務機構的聯系方式。
五、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信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采取緊急救援措施,特別是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種緊急措施,如緊急斷電、組織撤離、救助傷員、現場保護等;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必要時向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現場內外人員應積極參加援救。
2、事故現場由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任現場指揮,全面負責事故的控制、處理工作。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不能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的,必須委派一名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或事故現場管理人員,及時啟動應急系統,控制事態發展。
3、各應急專業組人員,要接受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照各自崗位職責采取措施,開展工作。
1)、事故現場搶險組,應根據事故特點,采用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搶險過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員的救援、事故現場內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封存及轉移等,其次是貴重物資設備的搶救;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保護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2)、事故現場救護組,應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救治及護送受傷人員到醫療急救中心醫治;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3)、事故現場保護組,應開展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疏散及清點工作。現場保護組人員應指引無關人員撤到安全區,指定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并根據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經事發現場人員的證實,確定事發現場人員名單,并與到達安全區人員進行核對,判斷是否有被困人員;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事故現場通訊組,應保證現場內與其相關單位及應急救援機構的通訊暢通;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對發生的工傷、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機械設備事故,必須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者人數、姓名、性別、年齡、受傷程度、事故簡要過程和發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隱瞞不報、謊報、拖報,隨時接受上級安全領導機構的指令。
5、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應根據事故程度確定,工程施工的停運,對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應事故造成的傷害;根據事故現場的報告,立即判斷是否需要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確需應急服務機構的幫助時,應立即與應急服務機構和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時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前,作好救援準備工作:如:道路疏通、現場無關人員撤離、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后,積極作好配合工作。
6、事后,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恢復受事故影響區域的正常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及上級指令,確定是否恢復生產,同時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