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是指向上級機關匯報本單位、本部門、本地區工作情況、做法、經驗以及問題的報告,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盡職調查報告篇一
工行淮安分行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盡職調查管理,切實發揮盡職調查了解客戶、防范風險的作用,根據《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要求,采取多種措施強化結算賬戶盡職調查工作。
一是加強盡職調查人員配備和履職管理,重視單位結算賬戶盡職調查工作,認真落實專人負責制,加強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同時建立完善的調查人員考核機制,實行分行定期抽查與支行自查制度,強化履職監督和檢查,增強盡職調查人員的責任心,積極做好盡職調查管理工作。
二是按照盡職調查規范化管理要求,結合支行業務實際情況,選用切實可行的調查方式和措施,堅持審慎原則有效開展盡職調查,充分發揮盡職調查了解客戶、防控風險的作用。
三是根據客戶來源、申請資料、賬戶類型、支行掌握信息完整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實行差異化盡職調查管理,提高調查工作效率和準確性,平衡業務效率與風險管理之間的關系。
四是注重異地委托調查的真實性,對于客戶注冊地或實際經營地與開戶地不在同一地區的異地開戶業務,根據開戶網點委托的調查事項,密切配合異地受托網點,采用有效的調查方式開展調查,并按時將調查結果反饋至開戶網點,確保異地開戶盡職調查規定的落地執行。
五是加強對高風險行業客戶、高風險行為賬戶的監測分析,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加強型盡職調查措施,進一步了解客戶的身份信息和業務意愿。對于加強型盡職調查中發現客戶存在經營狀態異常、信息有誤、虛假或誤導宣傳等現象的,及時采取針對性管理措施。
盡職調查報告篇二
一、 貸前調查的過程
此部分需說明業務的來源情況以及調查人員進行貸前調查的過程。
二、 企業基本情況部分
1.企業的基本情況;
2.企業由誰來控制,實際控制人的資信情況調查;
3.企業以前做過什么、現在在做什么、將來打算做什么?
4.企業現在的經營狀況;
5.企業的資信狀況。
三、企業財務情況部分
3.需了解企業和實際控制人的總體負債情況,對其銀行借款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需詳細說明,并進行交叉檢驗,說明驗證方式,詳細說明其對外擔保情況。
四、 還款來源說明
請重點分析第一還款來源的可靠性和充分性。
五、 擔保情況部分
此部分需詳細說明第二還款來源的充足性和可靠性。
2.需詳細說明保證人生產經營情況,調查擔保能力和擔保意愿,保證人與借款人關系;
3.如保證人為擔保公司,需關注擔保公司的反擔保措施,提供反擔保物清單,關注反擔保落實情況。
六、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調查人員認為以上未能說明的內容和情況。此部分需重點調查企業帳外經營、超經營范圍經營、涉足期貨股市等高風險業務、隱性負債、非正常渠道融資(如民間借貸非法集資等)、生產經營以外的其他信息和事項,并對相關風險點進行分析。(如借款人或擔保人為個人時,請重點關注其資產和負債情況以及資信情況,所控制經營的企業和范圍。所經營企業的調查參照以上部分)
通過以上調查,信貸調查人員對該筆貸款提出信貸建議。
盡職調查報告篇三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我們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那么一般報告是怎么寫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盡職調查報告 撰寫盡職調查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項目負責人:從業10年的資深注冊會計師
項目組成員1我:從業第33個月的注冊會計師
項目組成員2:從業第16個月的注冊會計師
項目組成員3:從業第36個月的審計員
我們此次的工作性質是財務盡職調查,目標對象是對x集團下屬開采鎳礦石為主的a公司和b公司及c公司組成的資產包進行初步審慎性調查。
x集團為一在全國有近40處有色金屬礦產資源的企業,其中集中于鎳、銅等金屬。該公司目前戰略計劃為擬將其前述資產包通過買殼上市或則借殼上市的計劃實現資產包流通于證券二級市場。
重組上市一般分為兩種:
1、買殼上市即先買殼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后,再增資配股注入優質資產。
2、借殼上市則是在實施前即已擁有某上市公司的控制權,然后增資配股注入優質資產。而買殼上市的操作方式也有很多不同,有直接在二級市場通過要約收購的方式取得控制權;也有通過定向增發的形式擴股取得控制權,然后再用增發的資金購買優良資產;也有通過特殊方式在證監會豁免全面要約的形式下取得控制權等等。
根據不同的操作方式,面對的監管層也不一樣。如只要是涉及增發股票籌集現金的,都要通過發審委。而除此之外的操作方式一般都是有重組委審核,所以很少會有選擇兩種方式都進行的運作。
1、出師不利未獲取業務約定書
在初步實施該項目的過程中,我們碰到的第一個困難是,從接到通知出差至我們到達客戶現場,總共不到24小時。了解客戶的環境和實體就更不用談了,最基本的一點,我們連工作目標都不知道是什么。于是項目負責人提出了向合伙人索取業務約定書。在此,我個人的體會是,從業審計兩年多,我做的業務主要集中在ipo和年審,這也是事務所的通用業務,而通用業務的業務約定書也都是大同小異。
所以,我也很少意識到業務約定書對于我們工作范圍和方式的影響有多大。在此,有必要返回理論層面提起業務約定書的概念:業務約定書是指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簽訂的,用以記錄和確認審計業務的委托與受托關系、工作目標和范圍、雙方的責任以及報告的格式等事項的書面協議。
a、委托與受托關系可以決定我們以什么樣的身份與被審計單位溝通,如果委托方是被審計單位,即委托方=工作對象責任方,那么我們的身份就是直接受雇者,溝通的方式可以不至于太謹慎和尷尬。假如委托方不是被審計單位,那么我們的身份就是間接受雇者,采取的溝通方式可能需要委婉和謹慎些。特別是在涉及權益性交易時的前期調查,就更應該持謹慎態度,適當的點到為止就可以了,但又必須完成委托方交給我們的任務。因為,有些適可而止的問題可以在后續的審計過程中解決。
b、工作目標和范圍決定了我們實施程序的性質、范圍、及工作重點。也許,業務約定書規定我們的工作任務就不是審計,甚至我們使用的指導性準則就不是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等。如筆者參與的x項目指導性文件為《證券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手冊重大資產重組》,在這個文件的指導下實施我們的專業程序和做出專業判斷,才能制作出一個委托方需要的成果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對于該描述,我將在下文繼續)。
c、報告的格式,通常來說如果是審計業務,報告格式一般來說大家都知道,無明顯差異,而且大多事務所都有自己的模版。可是,如果業務約定書約定不是事務所的通用業務,那么我們就要根據約定書中委托方的需求做出其需要的模板,披露充分的信息。
盡管項目負責人提出了向合伙人索取業務約定書的要求,但是要求未果。只獲取了一個信息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于是,我們開始嘗試理解在《證券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手冊重大資產重組》中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在前期需要執行的工作,在此我們的前期是你所能想象到的最前期的工作。
2、會計師事務所核心競爭力業務財務盡職調查
經過了解,我們此次項目的任務是受某私募委托對某即將注入上市公司的資產進行初步調查。之后,根據實際的可行性投資情況,該私募將進行權益性投資,并在之后將其注入上市公司并獲取同等對價股權。由此,我們的任務就是對該項資產包進行一個財務盡職調查(也叫財務審慎性調查),關注的重點主要集中在對重組上市的實質性障礙(同業競爭、股權關系、可持續經營等)、資產的合法屬性、或有債務和事項的描述及評價、財務報告的合理性、按照上市公司額定標準要求,提供管理層建議書提示公司待完善和整改的地方等等。
所謂財務盡職調查,應該是沒有一個準確的概念能夠給予定性。但是,不管是何種定性方式,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即利用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能力為委托方針對被調查單位的財務狀況做出一個合理判斷和預期規劃。這也是為什么財務盡職調查報告沒有一個標準的模版,因為根據不同的委托方,在不同的戰略階段,會做出不同的判斷和規劃,那么報告的重點和格式自然不一樣。
故而,目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水平從絕對意義上決定了會計師事務所的核心競爭力層次,這種水平沒有大所、小所之分,沒有審計系統好壞之分,純粹就是個人綜合能力(包含項目管理能力)的展現。一般來講,審計業務只會涉及如何設計程序去發現問題和規避法律責任,往往不會從實際意義角度幫助企業解絕問題(我們暫且不考慮職業道德規范),而財務盡職調查工作所涉及的不僅僅是發現問題,更重要的是設計出解決問題的方案(獨立性可以以后再考慮)。
根據個人的理解,財務盡職調查按照需求可以分為以下幾大類:
a:權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
所謂權益性融資,即公司的所有者將發生適當的變更,其中包含有定向者亦有不定向者。在此,我根據預期使用者的不同將權益性融資有分為以下兩種:
a1:ipo目標式權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
該種類型的財務盡職調查是當下最為廣泛和綜合的盡職調查之一,且是最具挑戰的工作。這其中要求項目工作組不單只是具備扎實的《企業會計準則》和《注冊會計師職業準則》,而且要求其能熟練的掌握《證券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手冊》。而真真意義上具備這幾項能力的財務工作者必定已經承接過n次ipo財務審計工作,而且在當下這種金融行業高收益的環境下,只有少數者依然堅守在會計師事務所的崗位上。所以,這也成為會計師事務所核心競爭力的因素之一。
這種類型的財務盡調查要求我們必須關注企業資產的合法屬性、產品的盈利模式、以往一定年度的財務報表分析、企業發展戰略的`判斷及其相應財務戰略的選擇、行業發展的前景、行業特殊的法律限制和或有事項、企業預期經營成果的規劃、融資成本的測算(我們所能測算的一般是稅務成本,這在更大程度上也涉及到了企業上市的實質性障礙)等。
a2:股權收購式權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
股權收購式權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相對而言就沒有a1復雜,所以更多是我們工作重點集中在企業的歷史沿革、盈利模式、以往一定年度的財務報表分析、行業發展的前景、行業特殊的法律限制和或有事項、內部控制的了解和評價及建議、盈利預測等。由于股權收購大部分不是面向大眾,而是定向性質的股權交易,所以從監管層角度上限制少了很多,為此我們的財務盡職調查的著陸點也應報告使用者的不同而不同。
b:債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
債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一般適用于銀行和擔保類企業,該類調查工作相比a類權益性融資而言,工作內容相對簡單。主要關注重點在于企業的經營背景和歷史沿革、債務款項所投向的標的資產、針對標的的盈利及預期收益的模式和風險、企業整體的資產狀況和以往年度的經營成果分析、企業未來的資本性支出和潛在債務。
c:自我完善型及稅務籌劃性財務盡職調查:
該大類財務盡職調查是根據企業自身的發展需要,而專向性的尋找具備一定專業經驗的會計師事務所為其解決和設計專項方案。此種財務盡職調查的報告使用者和委托方必定是同一方,為此在很大程度上,我們對于所取得的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認定都不需要考慮。而相比較a和b類的報告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消極觀察和考慮起真實性和完整性,特別是在委托方與責任方及報告預期使用者不統一時,我們的工作從自身的報告持續發展上講,是應該將其做為鑒證業務的。
ps:以我們項目組為例,雖然此次我們的工作任務不是審計,而只是做為資產重組上市前的前期調查工作。可是由于我們的報告預期使用者和報告工作對象的責任方及委托方各不一致。而又涉及權益性交易,所以我們的報告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預期使用的決策。而我們又非常希望我們能夠長期將該項目持續性的經營下去,為此,我們有責任將該報告從鑒證業務角度上執行,這樣也才能保證我們工作質量(其實,我們也可以完全充分信任被調查方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但這樣,我們的工作在某種程度上已失去意義)。雖然,這樣會增加我們的工作強度和報告格式,但是,當下會計師事務所正需要以這種責任心的態度去爭取委托方的信任。最后,也并非所以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不需要復印或則不需要底稿,隨著該類業務的廣泛推行,雖然在外部責任的要求下,我們不需要底稿,但是從事務所內部質量控制和員工考核而言,不需要底稿的做法不能一概而論。
c1:自我完善型財務盡職調查:
該類盡職調查集中在內部控制咨詢,由于筆者對該類業務接觸較少,只能分個大概,具體請參考其他文獻。
c2:稅務籌劃性財務盡職調查:
通過以上幾大類的財務盡職調查的分類和解釋,筆者簡單歸納了在財務盡職調查中一般共同需要完成的工作內容及注意事項有如下:
a:企業經營背景及歷史沿革問題
b:公司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及其業務范圍介紹
c:公司經營范圍(包含與b中的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的描述)及盈利模式(包含收入成本來源、核心競爭力、收入確認方式、業務模式與會計處理的磨合)簡述。
d:公司委托會計期間的實際與表現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分析及其存在問題和整改建議、存在的特殊行業或有事項與其建議。
e:公司以往及預期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分析與其規劃
f:管理層建議書
筆者將當前會計師事務所涉及的財務盡職調查大致的分為以上六大塊,其中每一部分都可以按照不同的需求而做出一份詳盡不一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
回歸我所在的x項目,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我們發現幾個實質性問題,即公司實際控制人除持有即將注入某上市公司的資產包所附的有色金屬礦產資源外,還持有全國各地相同礦產資源不下40處,所可能產生的同業競爭基本不太可能剝離。此外,行業特許的礦產資源采礦權費用的補繳問題也是困擾了我們和律師很長時間,即使到最后,我們也是依據謹慎性原則將其披露為一潛在的或有事項。
盡職調查報告篇四
本所律師主要采用了下述方法進行盡職調查:
l 查閱有關文件、資料與信息(公司提供的改制文件、公司內部文件等);
l 向有關部門調取或查閱登記資料(如工商、房產、土地等);
l 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經過前期的調查,本所律師取得了大量的一手資料和信息,我們對于與項目并購有關的法律問題和障礙有了初步的判斷,目前訪談和現有資料審閱工作基本完成,但尚有部分細節資料需要近一步的核實與調取,并需要資產評估報告作為參考依據。
在此時,我們知悉委托人與公司在收購方案的模式和具體操作方式、范圍上尚有部分問題存在分歧,且尚未簽署《資產轉讓框架協議》。為避免進行無謂的工作,我們暫停了調查工作,等待委托人確定本次資產并購項目的最終方式,以明確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根據初步調查所獲取的資料和信息,本所律師對東良公司的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如下:
1、 東良公司的延續以及改制工作程序基本合法,不會對并購產生大的不利影響;
2、 東良公司原各下屬子公司(糧庫)的破產程序合法,不會對并購產生不利影響;
4、 東良公司的土地使用權狀況與東良公司陳述不甚一致(詳見后文);
5、 東良公司的職工關系等存在一定問題,但按照目前所議定的人員方案,對我方未來影響不大。
初步結論:本次并購具有可行性,但須公主嶺市政府大力支持與配合,且相當多的事項只有政府才能解決。
東良公司為國有獨資公司,出資人為公主嶺市政府,公主嶺市糧食局為代表公主嶺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根據相關法律,資產出售的主體仍應當為東良公司,但應經公主嶺市政府(及糧食局)的同意。且鑒于本項目中有大量的事項需要政府的配合(如土地變性、拆遷、稅收優惠),且考慮到其出資人的地位,我們建議將市政府也列為簽約主體之一。
即最終的資產并購協議以三方協議為宜。
東良公司擬出售的資產主要以購買和以物抵債(通過判決)兩種方式從原各子公司處取得,基本合法有效。
但是擬出售資產的對應性較差:房屋產權證無法準確一一對應具體房產,存在大量未登記建筑物(因未來范家屯糧庫的建筑物我方可能拆除,因此政府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的可能性不大;其余糧庫的未登記建筑物因處于非主要城鎮,因此政府應當不會加以處罰)、設施,資產清單與資產實物無法對應。不排除某些資產日后發生糾紛的可能,但主要資產應當不會發生,且相關第三方可能也無法舉證,主張權利。
關于資產的價值、盤點情況,應以評估報告為準。
初步結論:資產處置尚未發現重大法律障礙,應能實現我方交易目的。
土地使用權存在兩個問題:
1、位于響水糧庫、范家屯糧庫、朝陽坡糧庫、雙城堡糧庫的土地使用權已被公主嶺市政府收回。
由于該四處糧庫原為國有獨資公司,土地使用權均為劃撥土地。在破產過程中,公主嶺市國土資源局依法收回了劃撥土地使用權,即理論上只有建筑物所屬的土地為東糧集團所有。
故土地使用權需要直接從市政府處出讓取得,按照目前同政府口頭談判的情況看,政府同意出讓,價格按照國家定價,并以其他方式部分返還(需在下一步與政府確認),應無法律障礙。
2、范家屯第一糧庫的土地使用權因訴訟案件牽連,現有萬余平方米處于查封狀態。具體處理方式應視訴訟的情況決定,但對未來影響應能解決(在價格上調整)。
雙城堡糧庫所屬場地范圍內有七處房產,已賣與第三方所有,可能影響到日后的場地管理與使用,但面積僅為數百平米。
1、部分人員未繳社會保險,且還存在繳費記錄與實際人員不符的情況,可能為后續的繳費帶來一定困難。
2、勞動合同簽署不規范,工資標準和工時標準存在問題。
建議東良公司與原有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后,由新公司重新與相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避免糾紛,對未來新公司影響不大。
1、拆遷
關于委托人規劃中的未來拆遷工作,跟據當前的法律實踐,我們建議最好由政府牽頭進行土地收儲為宜,如此方能降低拆遷難度和成本。
2、規劃調整
委托人的擬投資項目需要大量的建設用地,所需的規劃變更幅度較大,需政府協調。
3、稅收、規費等優惠政策
4、各項扶持資金的撥付
盡職調查報告篇五
在vc投資中團隊是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團隊成員的方方面面,包括團隊成員的經歷、學歷、背景以及各位創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組織結構圖;
2、董事會、管理團隊、技術團隊簡介;
3、管理/技術人員變動情況;
4、企業勞動力統計。
業務的盡職調查是個廣泛的主題,主要包括業務能否規模化、能否持久、企業內部治理,管理流程、業務量化的指標。
1、管理體制和內部控制體系;
2、對管理層及關鍵人員的激勵機制;
3、是否與掌握關鍵技術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4、是否與相關員工簽訂公司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保密合同;
5、員工報酬結構。
創業者商業計劃書中的那些關于市場的分析和預測,僅僅是參考。vc會獨立地對市場進行盡職調查,vc的市場分析工作是由專業人士來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產品生命周期(成長期、穩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發展趨勢;
2、目標產品市場規模與增長潛力分析(自然更換、系統升級、擴大應用等);
3、核心競爭力構成(技術、品牌、市場份額、銷售網絡、信息技術平臺等);
4、企業的銷售利潤率和行業平均銷售利潤率;
5、主要客戶構成及其在銷售額中的比例。
1、核心技術名稱、所有權人、來源方式、其他說明;
2、公司參與制訂產品或技術的行業標準和質量檢測標準情況;
3、公司已往的研究與開發成果,行業內技術對企業的技術情況的評價;
4、公司在技術開發方面的資金投入明細;
5、計劃再投入的開發資金量及用途。
財務的盡職調查,可能要算是盡職調查中重要的工作。它分為兩大塊:過去的財務數據和未來的財務預測。
1、企業財務報表(注冊資金驗資報告、往年經審計年報,zui近一期月報);
2、分產品/地區銷售、成本、利潤情況;
3、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說明和資質;
4、對造成財務報表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因素的說明。
提供公司總部、子公司、控股公司、關聯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員工合約、知識產權保護條款、商標備案、訴訟記錄等等。
1、國內外與本企業相關的政治、法律環境;
2、影響企業的新法律法規和政策;
3、本企業簽訂的重大協議和有關合同;
4、本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情況;
5、企業和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篇六
1、管理公司是否獲得法定注冊登記?各種登記手續是否完善?
2、所管理的基金是否獲得政府管理部門(如金融辦、發改委等)相關設立基金的批文?
4、所管理的基金如有政府引導基金公司投資的,是否具有投資或管理協議?
5、其他按照法律法規或政府要求必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4、管理公司團隊成員是否遵紀守法?是否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或財務外包公司?
5、所管理的基金是否引入托管機制?(未引入托管機制的基金,請說明原因?)
6、管理公司ipo上市等投資退出的渠道、方式、流程等運作能力?
7、管理公司已投資項目的投資回報及其業績?
8、管理公司擅長投資的行業有哪些?
2、擬與我行合作的基金情況(原則上應在1億元以上)?
3、擬與我行合作基金的相關審批手續?
1、資質調查項目,請提供相關資料的復印件,并加蓋管理 公司公章.
2、專業能力調查項目,請列舉管理基金清單(成立時間、規模、審批機構、基金期限(如已清算,請提供清算時間)、托管人、投資行業、投資項目等。
4、原則上服務支行必須安排相關人員赴管理公司辦公場地考察一次,并在盡職調查報告中注明考察情況。
上述調查結果,請支行按順序提供調查結論和材料。
盡職調查報告篇七
1、主體資格方面:
上市首發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且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的業績可連續計算),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3年內(報告期內)主營業務、董監高未發生重大變化等。對照上述標準,我們可以從公司成立及變更文件(包括不限于行政審批,工商登記、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等)、國家產業政策、歷年財務報告等入手對業務分布的主體進行挨個摸底和排查,檢查可能存在的重大瑕疵并對資產重組方向和上市主體進行初步選擇和論證。
2、獨立性方面:
即俗稱的五獨立,包括財務獨立、業務獨立、資產獨立、人員獨立及機構獨立等五方面,企業需要從管理控制線、業務運作線、資產使用線、產權線出發對擬上市分布業務進行檢查,檢查可能存在的獨立性缺陷,獨立性缺陷主要存在于共享業務或資源領域,內部獨立性問題可以通過內部重新分配和調整安排,而業務外部獨立性問題需要企業在外部關系方面進行改進。
3、規范運行方面:
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違法違規等方面,規范運營考核的軟因素很多,通常都可以突擊彌補,因此,在調查中主要對一些硬傷,如:董監高任職資格、擔保、重大資金占用、現金收支、違法違規等事項進行重點檢查。
4、財務會計方面:
上市標準中最明確也是最硬的指標就是財務指標,對于運作規范、核算規范、業務簡單的企業來說,這方面的調查是很好做的,只要把合并報表與同行、與上市標準比較,基本上可以得出結論。但對業務復雜、核算基礎差、運作不規范的企業來講,這是一個非常繁雜的工具,有時候需要借助外力完成,這是因為會計核算的專業性太強,對于核算基礎差、運作不規范的企業來說,自身報表本身就存在很大的水分(如稅的問題,資產合法有效的問題,表外資產負債的問題,對會計政策的理解和使用問題等),很多公司甚至不能提供合并報表。即便是核算水平高、運作規范的企業,如果業務復雜的話,想要提供完整準確的報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別是擬上市企業需要進行業務剝離重組的時候。
5、持續盈利能力方面:
在實務中最難把握的問題之一就是持續盈利能力問題了,包括發審委都很難告訴你一個確切的標準,原因在于標準本身,其中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是否發生重大變化、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是否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存在客戶重大依賴、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還算可理解,但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就太不好說了。
這方面存在太多主觀性,但企業可以選取一些行業標桿企業進行對照和把握。據說郭主席上臺后有意淡化了對持續盈利能力的審核力度,但不管怎樣,在ipo制度非市場化之前這個標準還是必須的,因為,審核制本身就有發審委背書的義務。
6、募投項目方面:
隨著對新股“三高”(“高發行價”、“高發行市盈率”、“超高的募集資金”)控制力度加大,對募投項目的審核會趨嚴,需要企業認真對待此方面的檢查。這方面主要涉及到公司未來規劃,需要在資金需求時點、量、投向等方面,在項目可行性、合法合規性、政策導向性、業務獨立性方面進行細致的審視。
當然企業所做的只能是初步盡職調查,目的是對企業上市的可能性和重大方面進行大致判斷,碰到專業問題還是得交給專業人士去辦,但企業自行先做的好處是可以胸中有數,不至于在重大問題上被專業人士忽悠。
盡職調查報告篇八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為方便閱讀,下列簡稱和術語按其第一個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順序排列):
“本報告” 指由××律師事務所于××年××月××日出具的關于××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 指××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或“我們”指××律師事務所法律盡職調查律師。
“××公司“ 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公司,注冊號為bbbbbbbbbb。
本報告所使用的簡稱、定義、目錄以及各部分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所有關于參見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報告中的某一部分。
本次盡職調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審閱文件、資料與信息;
與××公司有關公司人員會面和交談;
向××公司詢證;
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信息;
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是真實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復印件與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由相關當事方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
描述或引用法律問題時涉及的事實、信息和數據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給我們的受限于前述規定的有效的事實和數據;及我們會在盡職調查之后,根據本所與貴公司簽署之委托合同的約定,按照貴公司的指示,根據具體情況對某些事項進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后某些情況是否會發生變化。
本報告所給出的法律意見與建議,是以截至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為依據的。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范圍與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以及對關鍵問題的摘要;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九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并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本。
××公司于××年××月××日設立時,其申請的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額 出資形式 出資比例
××× ×××萬 貨幣 ××%
××× ×××萬 貨幣 ××%
××× ×××萬 貨幣 ××%
合計 ××× 萬 100%
根據××公司最新營業執照,其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實繳××萬元)。
1.根據淄博科信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淄科信所驗字(20xx)第×× 號《驗資報告》, ××公司第一期出資×××萬元人民幣已在××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2.根據××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于××年××月××日出具的×××所驗字(20xx)第×× 號《驗資報告》, ××公司第二期出資××萬元人民幣已在×× 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內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必須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而根據××公司的章程,其××萬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是在三年內分三次到位,此種做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相沖突。根據××公司有關人員陳述,××公司的此種出資方式系經當地政府許可,但本所律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為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地方政府無權制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悖的政策,目前該種出資方式的合法性不能成立。
根據××年××月×× 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企業變更情況表,××年××月×× 日,××公司的股東×××先生將其持有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先生,××年××月××日,上述股東變更已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定工商所完成了變更登記。
本次股權轉讓之后,××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所占比例
××× ××× ××%
××× ××× ××%
合計 ××× 100%
××公司本次股權轉讓行為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
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現有股東為以下2名自然人:
(1)股東×××,男,身份證號為××××××××××××××。
(2)股東×××,男,身份證號為××××××××××××××。
(1) ××公司現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核發的注冊號為××××××××××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實繳×××萬元),法定代表人為×××,住所位于×××,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
(2)根據其營業執照上記載的年檢情況,該公司已于××年××月××日通過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度的年檢。
根據××公司的章程及其年檢資料,其目前合法存續;但其營業執照上的營業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據其章程,其第三期出資必須在××年××月××日前完成,因此,aa在受讓其100%股權后,應在××年××月××日前完成剩余的×××萬元出資的義務,否則××公司的存續將存在法律障礙。
××公司章程是在××年××月××日由××公司最初設立時的三位股東制定的;根據到目前為止××公司提供的資料,××年××月××日,由于二期出資××萬元的到位,××公司股東會對章程第7條進行過修改;此后于××年××月××日,由于股東間的股權轉讓,××公司股東會對章程進行了第二次修改。
根據××公司公司章程,該公司設有股東會、執行董事一名和監事一名。
××公司現有執行董事一名,監事一名,經理一名。其中,×××為執行董事,×××為公司監事,×××為公司經理。
根據××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評報字[20xx]第××號《評估報告書》, ××公司的生產設備的評估價值為××元人民幣。
根據××公司的陳述,其目前未擁有任何商標、專利和專有技術,也未提出任何商標、專利申請。
本所律師未得到任何有關××公司《企業保密協議》或保密制度的材料。
根據bb與cc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簽訂的《合同書》, cc有限公司將其擁有的位于××的××畝土地租賃給bb的全資子公司使用,期限為20年,租金為××萬元,全年租金上限為×××萬元。
本所律師認為,bb與cc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書》中約定的承租土地的主體為bb的全資子公司,而××公司并非bb的全資子公司,因此,應獲得cc有限公司對此種情況的書面確認。此外,cc有限公司將其無建筑物或附著物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沒有法律依據,其合法性存在疑問。
4.2.1房屋狀況
根據××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評報字[20xx]第××號《評估報告書》, ××公司共擁有房屋建筑物××幢,建筑面積××平方米;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項;評估價值為××元人民幣。
根據××公司的陳述及本所律師的核查,××公司所有房產均未辦理《房地產權證》。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的房屋由于未按規定辦理建房手續,其辦理權證存在法律障礙。
根據××公司目前持有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 日核發的注冊號為××××××××××× 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
5.2.1有關生產經營的許可證
經本所律師審查,××年××月××日,××公司取得××市化工行業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化學品生產企業核定證明材料》,證明其生產的××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公司×××× 噸/年××生產項目于××年××月××日得到了當地環保部門關于同意通過驗收的意見。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無正在履行的貸款合同。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無正在履行的擔保合同。
根據××公司提供的書面說明,其目前主要執行的稅種和稅率為:
(1)增值稅
按17%計繳。
(2)所得稅
按33%計繳。
(3)城市維護建設稅
按增值稅的7%計繳。
(4)教育附加費
按增值稅的3%計繳。
經本所律師審查,×× 年××月×× 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張店分局對××簽發《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公司正在使用的××設備中承壓設備未進行登記注冊等行為處以以下行政處罰:限1個月內改正,罰款××元。
××公司未提供其他有關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的資料。根據××公司的陳述,其將于正式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前出具關于重大訴訟、仲裁、糾紛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的書面狀況說明或承諾。
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為其以下財產設置了保險:
(1) ××年××月××日,××公司為其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存貨)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投保了財產保險綜合險,保險金額為××元人民幣,保險期限為××年××月××日至×× 年×× 月××日。保單的第一受益人為中國農業銀行××市分行。
(2)車牌號為××和××的運輸工具已分別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和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投保。
根據××公司的書面說明,其目前簽訂有勞動合同的職工為××名。如果本次收購為股權收購,收購完成后,貴公司將接收××公司原有的所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繼續履行合同期未滿的勞動合同。
本所律師要求:
本報告系基于貴公司委托,由本所律師依據調查結果及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及獅王化工提供的相關文件和實際情況擬就并出具。
本報告謹供貴公司及授權相關單位/人士審閱。未經本所律師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報告外傳及用于佐證、說明與題述事宜無關的其他事務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