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當中,合同是出現頻率很高的,那么還是應該要準備好一份勞動合同。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個人二手房買賣合同無中介篇一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2、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
3、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
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
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第二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__________萬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于_____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3、甲方應在__________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1、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方承擔乙方承擔.
2、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八條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
第九條甲、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份。
其中甲方留執____份,乙方留執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二手房買賣合同無中介篇二
身份證件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簡稱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經丙方介紹,甲方自愿將本條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已將房屋狀況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屬設施、裝潢情況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況:
(一)房屋坐落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產權性質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附屬設施、裝潢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屋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附屬設施、裝潢價款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總計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給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由丙方代為保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將房款轉交給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產交易所交納稅費當日將房款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在付款時沖抵房款。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之前發生的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訊費及其它有關費用,由甲方繳納。
四、房屋建筑面積以市房管部門按現行的房屋測量規范測量的為準,如與原產權證記載面積不一致,甲、乙兩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套計件,房價款不變,互不退補。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應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產權糾紛,符合房屋轉讓條件。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該房屋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如甲方出售房屋為房改房的',應由甲方辦理完畢房改房上市交易審批手續。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資料,協助辦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權屬登記手續。
六、丙方應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務。丙方應將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狀況向乙方作充分說明;同時應將辦理房產交易、權屬登記所需資料、程序以及應繳納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交易綜合服務費和其它有關費用的種類和標準充分告知甲、乙兩方。
七、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日內,應向市房管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的交易、權屬登記手續,上述房屋在辦理交易、權屬登記手續所發生的稅、費,甲、乙雙方約定由_________方承擔,如無約定,按國家規定由各自承擔。
辦理登記后,三方約定市房管部門出具的收件收據由_________方收執,并由________方憑此收據及相關證件領取房產證。如由丙方領證,丙方應當在_________________日內將房產證交給乙方。
八、甲、乙兩方應各自按上述房屋價款的_________%支付給丙方中介服務費,各為___________元。給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定后,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丙兩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乙、丙兩方,并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雙倍返還購房定金給乙方。本合同簽訂后,甲、乙兩方中一方悔約的,違約方應承擔雙方的中介服務費,丙方有權在定金中優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權屬狀況的告知義務而導致乙方發生重大誤解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丙方如未將其所知道的房屋權屬狀況向乙方作充分說明的,承擔連帶責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該房屋總房款萬分之__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乙兩方或一方未按期給付丙方中介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給付丙方違約金。
因甲乙兩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請辦理房屋交易、權屬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總房款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請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務費的百分之_________分別付給甲、乙兩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合同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鎮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寫項填寫內容與印刷文字內容不一致,以手寫項為優先。
十二、丙方應保證甲、乙兩方及上述房屋的其它權利人簽名屬實,如因簽名不實引起糾紛的,由過錯方與丙方共同承擔由此而引起的民事責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產交易所。
十四、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配偶(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機關(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二手房買賣合同無中介篇三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大致為___________平方米(該面積不是實測面積,如后期需繳納房屋差價,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為甲方獨立所有。該房屋為毛坯房,未裝修。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出讓或劃撥)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 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買方以銀行轉賬方式一次性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不得分期。
該房屋房產證(不動產權證),由開發商負責辦理。如果能辦直接所有權辦至乙方名下,甲方將協助乙方辦理,所需稅費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不能將所有權直接辦至乙方名下,則待甲方辦理房產證之后(費用甲方承擔),之后再正常過戶給乙方,過戶費用(含稅費、評估費、辦證費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若因開發商原因未如期辦理房產證者,不視為甲方違約。
甲方在該房屋沒有戶口關系。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20%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無裝修)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
本合同簽訂之日,即是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買方同意將甲方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元在房屋過戶后10日返還給賣方。
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簽訂后,買方未如期支付購房款或者欲單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賣方將不予退還;并由買方向賣方額外支付總房款一倍的違約金。
乙方在進行房屋裝修時,須遵守物業的裝修須知等有關規定,并承擔相應費用及一切后果。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買方:
見證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
附:買賣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個人二手房買賣合同無中介篇四
二、轉讓金額 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25萬元。
四、房產歸屬
1。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2。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未盡事宜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七、協議生效條件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個人二手房買賣合同無中介篇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權證: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價款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元整(大寫:_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戶口甲方房屋內若落有戶口,必須在房屋過戶前遷出(雙方在房屋過戶前____日到派出所查詢戶口是否已遷出)。若因甲方未遷出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內的戶口導致乙方購房后無法落戶,必須賠償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整作為違約金。
第四條價款的支付辦法與時間
3、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水、電、煤氣、暖氣等過戶手續。
第五條房屋交付
2、甲方將該房屋的維修基金、有線電視、煤氣使用權無償轉讓給乙方使用;并將房屋內的無償轉讓給乙方使用。
3、 甲方應在交房前結清該房屋之前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暖氣費等費用。
第六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見證人一份,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賣方(甲方):________買方(乙方):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賣方共有人: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二手房買賣合同無中介篇六
甲方(出賣人):?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買受人):?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萬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于
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于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3、甲方應在
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
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現住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個人二手房買賣合同無中介篇七
案情簡介:20 年6月21日,朱向陽的父親由陳荊松做為中介方,以朱向陽的名義與王慧海簽訂了一份房地產經紀合同,購買位于沈陽市某區的商品房一套,朱向陽的父親并按合同約定交付給王慧海定金20 0元。合同簽訂后,朱向陽發現該合同上賣方(房主)寫的是邱木真,而在賣方(房主)上面簽名的卻是王慧海,經到沈陽市房產局咨詢和核實后,朱向陽找到王慧海,要求退還定金20 0元。得知該房屋系劉菁珊購買的邱木真的,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朱向陽的父親所交的20 0元定金實際上在劉菁珊手中,朱向陽的父親找到劉菁珊,經交涉,劉菁珊同意退回17000元。朱向陽的父親于20 年6月29日在收到17000元后,出具了收條,并在收條上注明"另外補償叁仟元整房主" 。后朱向陽在向劉菁珊索要3000元未果的情況下,于20 年12月7日訴訟至人民法院,要求劉菁珊返還3000元定金,王慧海對劉菁珊的返還義務負連帶責任。
法院判決:法院認為,朱向陽與王慧海、陳荊松簽訂的房地產經紀合同,因王慧海并非房屋的所有權人,而劉菁珊亦未依法登記領取該房屋的權屬證書,故該房地產經紀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的規定,系無效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的規定,因此劉菁珊應當返還全部定金20 0元;被告王慧海與朱向陽簽訂了房地產經紀合同,并收取了定金,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依法判決:“一、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劉菁珊應返還朱向陽3000元定金款;二、被告王慧海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律師點評:司法實踐中,法院對賣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而出售房屋,有關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認定問題上,做法很不一致,有的認定有效,有的認定無效。但是近年來,法院日漸趨向于認定有效。本律師認為,判斷民事合同的效力,其法律依據是民事法律法規,是《民法通則》、《合同法》,而不應該是行政法律法規《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本案中當事人簽訂的《房地產經紀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簽訂人王慧海既不是房主本人,其甚至與房主沒有任何聯系。王慧海明知劉菁珊不是房主,自己既沒有房主的委托手續,也沒有劉菁珊的委托手續,而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并收取定金,其主觀存在過錯。并且王慧海將定金轉交給劉菁珊也是沒有任何法律和合同依據的,該轉交行為也存在過錯,因此王慧海對《房地產經紀合同》無效和定金的轉交均存在過錯,其應承擔連帶返還責任。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案情簡介:20 年6月30日原告高素琴與被告孫和平經房地產中介公司介紹,被告孫和平將一套房屋出售給原告高素琴,雙方協商,原告高素琴向被告孫和平先交納定金人民幣5,000元。之后,高素琴向被告孫和平交納定金5,000元,被告孫和平為此給高素琴出具收條一份,收條中寫明,該房屋系私有產權,總價額73,000元;孫和平在20 年7月12日應搬出此房,屋內設施不動;若孫和平不賣此房需賠償高素琴10,000元,若高素琴不買此房則定金不退。收條還注明在未辦理產權過戶前高素琴向孫和平押3,000元,辦理產權過戶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并且,交付定金時孫和平正在辦理自己名下房屋產權證,雙方亦未簽訂房屋買賣協議。 20 年9月高素琴以孫和平未能與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要求孫和平返還定金未果,特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孫和平雙倍返還定金10,000元。
法院判決:法院認為,原告高素琴與被告孫和平之間的房屋買賣雖然經房屋中介所介紹,雙方雖未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但雙方之間有收條為憑,從該收條記載的內容,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應當認定有效孫和平取得房屋產權證后,未將該房出售給高素琴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對于原告高素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依法判決:孫和平應于本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向高素琴雙倍返還定金10,000元。
律師點評: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從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生效。本案中,根據定金收條中記載的內容,高素琴交付的屬于履約定金。若房主孫和平收受定金后不履行約定的交付房屋并辦理產權過戶的合同義務時,則高素琴有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具有懲罰性,目的是為了約束當事人履行約定義務,在當事人違反約定時給對方合理補償,因此也具有補償性。本案中,孫和平違反約定拒絕為高素琴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導致高素琴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高素琴可以要求孫和平雙倍賠償定金。《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本案中,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已經明確約定交付的10000元是購房定金,并約定了定金的懲罰性質,即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的,須雙倍返還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的,對方有權沒收定金。需要說明的是:若合同已經寫明“定金”,即使沒有注明定金的性質,也具有擔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合同中沒有寫明“定金”,而寫明的是“保證金”、“押金”等其他名稱,但同時規定了定金的性質,那么也具有擔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的定金數額不應超過合同標的物總價款的`20%,否則超過的部分無效。而且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以定金的實際交付為生效要件。
案情簡介:原告李耀鵬與被告嚴樹英雙方于20 年5月18日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書,約定嚴樹英將房屋一套以49500元的價格賣給李耀鵬,李耀鵬在簽訂合同時給付定金4000元。合同簽訂后,李耀鵬支付了全部的購房款。 20 年5月29日雙方去房產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由于當時嚴樹英所帶證件不齊備,故產權過戶手續未能辦成。之后,嚴樹英通知李耀鵬再等幾天,后又告訴李耀鵬說,她的房子不能賣了。后雙方重新在該房屋買賣合同書上約定:“由于嚴樹英違約,嚴樹英于20 年6月6日將購房定金4000元還給李耀鵬,甲、乙雙方同意該協議終止。”被告于20 年6月6日將全部房款及定金4000元全部退還給李耀鵬。但是李耀鵬認為嚴樹英違反約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還應支付4000元違約金。雙方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李耀鵬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嚴樹英支付違約金4000元,并負擔訴訟費用。
法院判決: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于20 年5月18日所簽的合同書及以后所補充的協議內容,均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原告在該合同書中的明確表示在被告退還定金后同意該協議終止,并未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應視為雙方當事人新的約定。雙方應按此約定履行,而且雙方已經實際履行。原告起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解釋》第一百二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駁回原告李耀鵬的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雙方當事人不能約定定金合同生效的時間,定金合同生效的時間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即定金實際交付時定金合同生效。為此,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定金合同法律關系,一切以是否實際支付定金為準。《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案中,由于嚴樹英違約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李耀鵬依法有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但是當李耀鵬收回全部定金,不管雙方是否補充約定權利義務關系終止,雙方的定金合同關系都一律隨即終止,李耀鵬再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則無法律依據,因此其訴求也不會被法院所支持。
案情簡介:甲在20 年3月13日購買一套商品房,6月1日入住,11月30日開發商做產權作登記,甲12月20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在同年11月20日,甲與宋某在中介公司的介紹下,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中約定甲將建筑面積129.70平方米的房屋,以158萬元價格轉讓給宋某。在約定了付款期限后,雙方又在補充條款中約定了兩項內容:一是該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待賣方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完畢后雙方再辦理過戶手續。二是買賣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雙方對此買賣行為均不得反悔,否則由違約的一方以總房價款的10 %支付違約金。在雙方約定的首期付款期限到來后,宋某就一直沒有再履行過合同。 20 年3月9日,甲起訴到法院,要求宋某以總房價款的10 %支付違約金15.8萬元。在庭審中宋某辯稱,是甲在沒有取得房產證之前,就與宋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該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屬無效合同。
法院判決:法院認為,宋某與甲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后辦理過戶手續,還明確了不交易的違約責任承擔。因宋某的違約行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于是法院判決宋某按合同約定支付甲10 %的違約金15.8萬元。一審判決后宋某提出上訴,認為法院適用法律錯誤,我國的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宋某與甲的買賣房屋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應屬于無效。但最后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
律師點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以及相關的北京市房地產轉讓的有關規定,的確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但是,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在沒有取得房屋產權證時,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為無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未取得權屬證書不得轉讓是行政管理的規定,即要求行政機關對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不辦理過戶手續,但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在合同中注明了雙方對這一規定完全知曉,也知道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才能辦理過戶,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因此認定雙方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這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因此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但目前對于未取得產權證出售房屋的情況,法院的處理方式也不一樣,有的法院認為雙方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因此請讀者注意訴訟當中的風險。
案情簡介:甲20 年買的房子,20 年8月1日取得房產證,但甲是通過貸款買的房屋,銀行貸款還未還清,房屋做了抵押。 20 年12月21日,甲與王某簽訂了買賣合同,王某交付了首付款并入住了該房屋。房子賣完不久,房價就漲了將近20% 。于是,甲起訴到法院,以房子在轉讓時已抵押給銀行為由,要求法院確認這起房屋買賣行為無效,以達到收回房子的目的。
法院判決:法院經審理認為,甲的請求不符合公平原則,為維護交易安全及市場交易的流轉,駁回了甲的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因甲對房屋做了抵押,因此在抵押未解除之前你所購房屋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所購房屋在所有權行使上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但甲與王某簽訂的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雖然涉訴房屋已在銀行抵押,現合同已實際履行,王某給付了部分房款,目的在于讓甲將所欠銀行貸款還清,解除抵押,以利于辦理過戶手續,因此甲應及時還清銀行貸款。況且甲已將房屋交付給王某,王某也實際入住該房屋,因此從維護市場交易的秩序及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及甲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的真實目的,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
案情簡介:20 年4月15日,何某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貸款購買開發商開發的一套房子。何某20 年2月28日辦理了入住手續,但未實際入住。 20 年3月2日,在北京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參與下,劉某、何某及中介公司三方簽訂了《房屋交易居間合同》 ,合同約定,劉某購買何某的房子,價款40萬元。合同簽訂后,劉某支付中介公司首付款20萬元,其中含定金2萬元,中介公司將其中1萬元留作自己的中介費,其余19萬給付了何某。劉某在等待開發商給何某辦理房產證,以便于盡快過戶,但是該項目的開發商已被撤銷了房地產開發資質,且房地產公司已是人去樓空,該項目無法辦理初始產權登記,所購項目的所有購房人均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于是劉某狀告中介公司,要求確認三方簽訂的《房屋交易居間合同》無效,并要求返還購房款。
法院判決: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因開發商已不存在,買方最終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其合同目的已不能實現,應認定買賣合同無效,賣方返還房款。
律師點評:目前法院對于沒有產權證即簽訂買賣合同并約定產權證辦理下來后辦理過戶手續的二手房買賣案件傾向于認定合同有效,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的案例按此處理,但是對于簽訂合同時沒有房產證,賣方最終也不可能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導致買方無法取得房產證,買方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保護,一般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判決將買方或中介公司將已收的房款返還給買方。
個人二手房買賣合同無中介篇八
二手房買賣中,買賣房屋的性質、面積、用途、辦理產權登記時間長短等因素都可能使得契稅的稅率發生變化。那么,你有寫過關于二手房的買賣合同了嗎?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二手房買賣合同無中介”,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 內樓房一套出售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
二、房屋價格為__________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將房款一次__________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條。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款當日須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并將原購買房屋的收款條等有關資料一并交給乙方。
四、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登記手續。
五、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鑰匙時,房屋所有權轉移給乙方所有。
六、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爭議。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經過友好協商,自愿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________個單元,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第________座________樓________單元,合計面積________平方米。現自愿將該房產賣給買________方。售價為________幣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原樓價為________幣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并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同意交付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經簽署,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后,即將上述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后,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__________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交付房產價款后,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并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經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__份,市公證處執__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核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核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執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二手房買賣合同無中介篇九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 _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 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 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 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 寫),___________元整(大寫)。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買方向賣方支付全部購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賣方收到購房款以后,必須按照買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配合買方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否則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承擔全部損失和價款支付之日起每天_____的利息。
第五條 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支付每天______利息作為補償。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 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10%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 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10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3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如有);(10)提前還款罰息(如有)。
3、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1)權籍調查費;(2)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如有);(3)評估費;(4)保險費(如有);(5)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 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2)逾期超過30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 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個人二手房買賣合同無中介篇十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兩方依據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 各方承諾及保證
甲方承諾并保證:擁有座落于伊金霍洛旗西苑小區k座 2單元901房屋的所有權,該項所有權是存在共有權、抵押權。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乙方承諾并保證: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第二條標的物二手房買賣合同甲方自愿轉讓的房屋座落于伊金霍洛旗西苑小區k座 2單元901室。
房屋內現有裝修及物品全部隨房屋轉讓并不再另外計價。
第三條 價款
本合同書第二條項下標的物全部計價478000元大寫:肆拾柒萬捌仟元整。
各方確認:在甲方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義務的前提下,本條第一款的價款為甲方轉讓標的物的凈價,即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與支付
1、本合同書簽訂時,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全部門鎖鑰匙、電費、自來水費、有線電視、電話等交費證件。
2、本合同書簽訂(并由雙方履行了第1款義務)后當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的銀行貸款230000元大寫:貳拾叁萬元整_,剩余款項:248000元(大寫:貳拾肆萬捌仟元整)等乙方辦完過戶手續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所有權轉移特別約定
各方確認:本合同書項下標的物自交付后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協助義務
在乙方確定的時間,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過戶手續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僅限于根據登記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提供身份證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書第一條所有權瑕疵擔保責任而導致乙方主動或被動參與訴訟(仲裁)等爭議解決程序,甲方須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如不能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協助義務,應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不能依約承擔本合同書第三條義務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雙方違反本合同書其他約定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如有一方違約并承擔總房款50%的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糾紛,應提交伊旗仲裁委員會仲裁,其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雜項規定
1、本合同書未竟事項,由雙方依誠信、公平原則另行商定。
2、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由甲、乙、各執一份,
3、本合同書在各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