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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篇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縣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縣政府決定,自即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切實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努力創造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良好生態環境,切實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清新空氣、清潔環境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設富強、文明、宜居縣城。
成立行唐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公安局長張磊任組長,縣大氣辦、縣公安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建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交通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融媒體中心、各鄉鎮、開發區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全面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具體組織落實煙花爆竹禁放措施。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王永維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發動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支持配合、自覺遵守;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集中宣傳階段(即日起至20**年1月17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擴大宣傳覆蓋面,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開展《通告》宣傳,動員引導廣大群眾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覺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
(二)集中整治階段(20**年1月18日至20**年2月5日)
在集中宣傳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宣傳工作力度不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全區域、滾動式的巡邏查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適時適度依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三)總結固化階段(20**年2月6日至20**年2月28日)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取得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固化經驗做法,通過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常態化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形成禁放煙花爆竹的長效機制。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各鄉鎮、開發區要切實履行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的屬地責任,全面扎實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宣傳引導、巡邏查控、打擊查處等各項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鄉鎮、開發區主要行政負責人要親自組織研究禁放工作,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全面部署,并召開專題會議,調度禁放工作進展。二是廣泛宣傳。采取媒體播發、平臺發布、標語條幅、“大喇叭”廣播、入戶發放《告知書》(附件1)等方式,迅速掀起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新高潮。三是強化事前教育。各鄉鎮、開發區要將轄區按照網格化管理落實管控責任,包片(包村)干部要結合村干部摸清各村婚喪戶,提前介入,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四是強化巡查。各鄉鎮、開發區要在春節、初三、初五等重要時間節點,全面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巡邏查控工作。
(二)縣政府有關部門
1、縣公安局。查處非法燃放、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特別是加大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單位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同時追究單位負責人的相關責任;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對個人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縣應急局。嚴查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3、縣住建局。督促企業落實禁放規定,嚴禁奠基、封頂等各類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負責禁放區域內各沿街門店的禁放規定落實與查處,在縣城主要街道懸掛禁放宣傳條幅。
4、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配合禁放工作,對環境進行檢測,并向政府提供相關數據。
5、縣交通局。加大客運站點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客運車輛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督促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公交車公司利用車載電視、滾動屏幕播放煙花爆竹禁放標語。
6、縣民政局。加強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教育引導。一是向辦理結婚登記的群眾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二嚴格要求殯儀館辦理殯葬手續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強化殯儀館及其周邊的管理,凡發現在殯儀館周邊燃放煙花爆竹的,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追究殯儀館的連帶責任。
7、縣教育局。組織學生開展以禁放為主題的“小手拉大手”活動,發揮學生的作用,監督家長摒棄陋習,不要燃放煙花爆竹。通過校訊通、微信群等向家長定期下發宣傳短信,教育廣大師生及家長積極遵守。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向各商業娛樂場所、餐飲酒店、沿街商戶宣傳禁放規定,加大對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并與酒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簽訂責任書,確保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超市、小賣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9、縣融媒體中心。負責禁放工作的新聞宣傳工作,組織、督促各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相關法律法規,倡導和教育群眾自覺遵守規定;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積極鼓勵群眾舉報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10、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落實內部監督自律要求,杜絕任何形式的違法燃放、銷售、儲運煙花爆竹行為,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確保將縣政府禁放規定傳達到每一名工作人員,在婚喪嫁娶等活動中摒棄燃放煙花爆竹的傳統陋習,帶頭執行我縣禁放規定。
(三)重點區域、重點時段責任分工
按照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原則,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將主城區(東環路以西、南環路以北、西環路以東、北環路以南范圍內)以內區域劃分為8個區域(附件2)。
1、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區域1(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2、縣交通局負責區域2(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區域3(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區域4(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5、縣住建局負責區域5和區域6(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6、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區域7和區域8(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以上責任單位于除夕17時至22時,除夕23時至初一凌晨1時,初一6時至9時,初三7時至11時,初五6時至9時,初八8時至11時,十五晚19時至22時等重點時段,由主管副職帶隊,成立每個責任區不少于4人的巡邏隊,對責任區域進行巡查,巡查情況及照片、視頻實時反饋至大氣攻堅群。
發現非法燃放行為的,立即教育勸阻,經教育勸阻無效的,第一時間向公安等部門反映,由轄區公安等部門依據職責分工進行查處。涉及國家工作人員、黨員干部的,同時通報縣紀委,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一把手要親自組織,制定本單位具體工作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全力推進工作開展,做到態度堅決,措施有力,務求實效。(二)密切配合。各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既講分工,又講合作,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確保完成任務。要加強統籌協調,單位一把手對本單位搞好督導,嚴格按照要求,強力推進禁放工作開展。
(三)強化督導。大氣辦要對各有關單位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因工作不力導致違法燃放、銷售、儲運、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發生的進行通報,對造成重大影響的,提交縣紀檢監察部門對責任單位一把手和主管責任人進行問責,確保禁放工作取得實效。
煙花爆竹應急處置措施
煙花爆竹應急處置方案
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篇二
關于小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溫馨提示:
為了加強小區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創造良好環境,本小區高層采用的外墻保溫材料有一定的著火隱患,另請其他小區居民在安全距離內燃放煙花爆竹,如需燃放煙花爆竹,請您在小區外燃放,若發生消防安全隱患,所造成的后果由行為人自負,謝謝合作!
通知人:
日期:
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篇三
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減少噪音污染,防止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災害事故,確保我市城區空氣質量有效提升,根據三明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強化20xx年兩節期間顆粒物管控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樹立生態為先、民生為本、宜居為主、安全為要的理念,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環境污染及火災、爆炸等事件的發生,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使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清新的春節。
(一)嚴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
20xx年1月31日(除夕)至2月16日(正月十六)
(二)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3.解放北路以東、西營路兩側各居民小區,名流豪庭。
(三)一般控制區域
除嚴控區域以外的城區。
(四)管控要求
1.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全面禁放煙花爆竹;
2.一般控制區域可以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1000響以下大地紅、300響以下電光炮以及個人燃放類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禁止燃放除前述規定品種之外的其他煙花爆竹。
市委文明辦:負責將禁放鞭炮工作納入文明鄉鎮、文明單位考評內容,禁止上班燃放“開門炮”。加大了煙花爆竹管控宣傳力度,協調文明志愿者開展煙花爆竹管控工作宣傳,向市民發放倡議書,充分利用市民廣場大屏幕等媒體在春節期間播放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標語,強化輿情正面引導,積極營造文明過大年的良好氛圍。
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涉及煙花爆竹的其它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市城管局:牽頭負責煙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城管大隊負責將煙花爆竹管控納入臨街店鋪“門前三包”、市容市貌整治范圍,進行執法管理,對臨街店鋪業主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取締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的攤點,做好收繳煙花爆竹的銷毀工作,依法辦理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的行政處罰案件。環衛所要加強巡查,及時清運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垃圾,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對主干道路等主要場所組織灑水,抑制揚塵。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導。
市應急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企業、商戶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的宣傳告知,配合查處無照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永安生態環境局:負責大氣環境監測,分析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區大氣影響數據并及時報市政府辦,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同時加強禁燃環保宣傳。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對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安全檢查,督促公共交通運輸單位及司乘人員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防范工作。
市工信局:負責重點企業等相關單位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宣傳,按要求協調電信、移動、聯通公司向手機用戶發布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公益短信的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加強中小學生、老師及家長的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宣傳教育。在全市教育培訓機構及中小學校、幼兒園印發《關于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督導學校加強對學生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市民宗局:做好寺廟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的宣傳工作,設立醒目的橫幅,并且在宣傳欄上張貼好公告,引導廣大群眾文明拜祭,營造宗教活動場所的良好環境,防止產生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好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管控工作,加強禁燃宣傳教育,認真落實管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對于民俗活動期間燃放煙花爆竹要切實加強管理,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保護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為根本目的,深刻理解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嚴控燃放工作。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組織開展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嚴控燃放工作,嚴格落實各項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措施,確保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
(二)大力宣傳,廣泛動員。結合文明城市創建等工作,大力宣揚文明綠色過年新時尚,動員市民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張貼通告、發放告知卡、懸掛條幅、設置宣傳欄等方式,深入做好嚴控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融媒體中心要充分利用宣傳優勢,制定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專項宣傳工作方案,持續滾動宣傳報道嚴控燃放煙花爆竹政策和工作開展情況;市場監管、應急等有關部門要引導群眾從合法渠道購買合格產品,拒絕超標、非標、非法產品,嚴格遵守禁限放規定,不斷提高群眾安全、文明燃放意識。
(三)統籌協調,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春節期間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明確本單位行政“一把手”作為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親自部署,親自檢查,狠抓落實。市效能辦要加強工作落實情況的跟蹤、督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篇四
為切實做好全縣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縣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事故的發生,確保春節期間全縣安全穩定,讓全縣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20xx〕34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按照“各級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鄉鎮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的主觀能動性,認真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實現在全縣范圍內“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場所、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黨組成員戴毅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應急辦主任劉洪君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縣供銷社、縣公安局、縣政府法制辦、縣監察局、縣教委、縣民政局、縣交通局、縣文廣新局、縣財政局、縣城鄉建委、縣國土房管局、縣商務局、縣衛生局、縣環保局、縣林業局、縣市政園林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桂溪鎮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縣燃放辦)在縣公安局,由縣公安局副局長徐玉倫兼任主任,縣安監局局長陳宇躍、縣供銷社主任張再思兼任副主任。辦公室落實若干成員分工負責,開展具體工作。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鄉鎮各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縣燃放辦職責: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采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開展“打非”工作;落實縣政府和縣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鄉鎮人民政府職責:按照“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人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鄉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條例》,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落實責任,保證燃放管理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和現場。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加大對各類非法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證縣委、縣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鄉鎮的貫徹落實。
(四)相關部門職責:根據《條例》規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市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縣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
媒體
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縣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縣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縣供銷社:負責做好全縣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公司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縣安監局、公安局、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縣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縣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縣交通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的運輸行為。
縣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加油(氣)站、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縣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城鄉建委:負責組織對全縣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縣衛生局:負責制訂全縣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制訂全縣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環保局:負責對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縣林業局、民政局、供電公司、交通局、國土房管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各基層部門、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組織部署、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特別是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要明確責任領導、組織巡邏力量、準備應急措施,對單位內部開展巡邏檢查。
(一)準備工作階段(20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務是:制定全縣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確限放區域、時間和品種,各有關部門、各單位分別制定燃放現場管理方案、銷售管理辦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傳方案,確定煙花爆竹銷售點。在20xx年1月5日前,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置禁放和限放標識;完成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確保使用正常。
(二)宣傳教育階段(20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務是:完成全縣所有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傳、確保限產區域、時間、品種以及違規罰則等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三)燃放實施階段(20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務是:切實建立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落實守護力量,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對重點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四)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務是:認真總結20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績、收獲的經驗、存在的問題,為今后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一)強化輿論宣傳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意識,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礎。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部隊和居委會、物業小區等單位,深入開展《條例》和有關燃放規定的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1、強化相關規定的宣傳。主要針對《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20xx〕342號)等規定,采取廣播電視、報刊、網絡、通信及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
2、突出宣傳重點。加強對《條例》規定的禁放、限放區域,燃放時間段的宣傳,讓群眾自覺遵守,不在禁放區域和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加強對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讓市民了解我縣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的品種,引導群眾到合法零售點購買安全產品,不購買、不燃放非法、違規的不安全產品。限放區域、燃放時間段、品種要及時在《墊江日報》、網絡
媒體
、通信和縣有線電視臺公布。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發動居委會、村委會、農村治保積極分子深入社區、農村、場院、開展入戶宣傳,通過多種宣傳形式,重點宣傳酒后燃放和違規燃放的嚴重危害性;各中小學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時間,開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題宣傳活動,使宣傳工作進學校。3、確定限放區域:根據我縣實際,縣城區在指定區域限制燃放,城區其他區域禁止燃放。限放區域為縣城桂東大道、桂西大道內沿石以外100米的區域。同時,明確鄉鎮禁放區域為: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或生產場所;賓館、飯(酒)店、文化娛樂場所、廣場、學校、醫院、敬老院、車站等人口密集場所;重要軍事設施、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旅游景區景點;農貿、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場及各類機械維修場所;加油(氣)站(點)、液化氣充裝站及銷售點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及周圍100米內;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企業;林區及林緣100米以內。鄉鎮禁放區域以外為限放區域。
4、指定限放時間:在限放區域內,在20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點至次日凌晨1點,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重大慶典活動的其他節日期間需要在限放區域內組織定點燃放煙花的,由縣政府決定并公告。
5、限定銷售、燃放品種。按照“安全性能好、環保污染小、觀賞性佳”的原則,允許燃放c、d級煙花爆竹,禁止銷售和燃放a、b級煙花爆竹。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共7大類品種。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制的監封標識。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花等a級、b級煙花產品和c級、d級中煙霧類、摩擦類、升空類中的火箭、旋轉煙花,造型玩具類中的槍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現垂柳、雷、金屬漂浮物效果的組合煙花產品。具體品種、規格已由市燃放辦在重慶煙花爆竹網上向社會公布。
6。允許儲存的數量。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臨時銷售網點,面積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60件。
(二)夯實安全基礎
1、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定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2、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安監、公安、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違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線路上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門要在入墊的邊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服務區及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煙花爆竹檢查站,落實檢查力量,配備必要的檢查裝備,加大對入墊車輛和人員的盤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
二是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安監、公安、工商、供銷、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要加強合法生產經營企業違規行為整治查處力度,從嚴整治和查處違規將禮花彈、a級煙花爆竹產品銷售給群眾燃放的行為,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閑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為查處力度。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對焰火晚會燃放活動的監管,凡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必須按照《條例》和《大型焰火晚會燃放安全規程》(gb24284)的有關規定,提前20日向公安機關申報,取得許可后方可實施。未經許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銷毀,嚴禁擅自變相處理,回流社會。
四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場所及周邊具體范圍設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標識,在限制燃放的區域同樣設置限放標識。同時開展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由縣市政園林局對城區所有市政設施、縣公安消防大隊對城區所有的消防設施、縣自來水公司對城區所有供水管道分別進行一次全面檢修,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完好,使用正常。
(三)強化市場監管
目前我縣煙花爆竹的專營企業是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因此,我縣今年煙花爆竹銷售管理工作仍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參與,在“三個狠抓”上下功夫,切實加強日常監管,確保銷售安全。
1、狠抓銷售環節安全。一是嚴格銷售點的設置。按照“保障安全、規范經營、總量控制、合理規劃、方便群眾”的原則,由縣安監局負責、供銷社參與,嚴格審查安全經營條件。凡審查達不到安全經營條件的,一律不得頒發經營許可證。二是明確我縣限放區域銷售時間為20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農歷正月十五)。三是規范市場行為,實行各生產企業分區域供貨,銷售點與生產企業按所分區域簽訂購銷協議。四是強化銷售安全管理,開展銷售點負責人安全培訓,簽訂安全責任書,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具體銷售管理辦法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認真組織實施。
2、狠抓運輸環節安全。一是實行煙花爆竹專用車輛配送,由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從20xx年1月15日開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銷售點。二是從20xx年12月20日開始,由縣公安局在沙坪、普順、周嘉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太平鎮、澄溪鎮、沙坪鎮政府在與鄰水、大竹接壤地段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運輸、非法攜帶煙花爆竹的行為。三是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進行審查和監管。
3、狠抓非法行為查處。由縣公安、安監、工商、供銷社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查處力度,對集貿市場、攤點和城郊結合部的租賃戶等重點地區的重點場所,開展全面檢查。對銷售單位和零售網點采購、儲存、銷售非法偽劣煙花爆竹行為的,一經發現,安監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銷售許可證。工商部門要積極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質量抽檢,并向有關部門通報質量抽檢情況,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燃放煙花爆竹現場監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線。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20xx年春節燃放工作的經驗,嚴密對重大危險源和禁放區域的現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縣、鄉鎮二級監管防控體系,嚴格實行“一對一”工作方式,落實現場監管責任制,確保燃放安全。
(一)嚴格實行“四定”和“六統一”,加強銷售環節安全監管
根據《條例》規定,我縣煙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銷售點、定時間、定品種、定區域)和“六統一”(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品種、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管理)要求,由縣供銷社實行專營管理,公安、安監、工商等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
(二)強化重大危險源的排查與監控
有關職能部門要對轄區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進行排查,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預防措施、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春節期間,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督導組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三)維護燃放現場秩序
逐級明確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燃放守護的組織領導責任,建立目標責任機制和齊抓共管網絡,把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落到實處。一是加強守護值班。禁放區域內所有單位、樓院采取“點對點定責任,人盯人抓落實”的措施,逐一落實禁放監管領導和守護值班責任人,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守護值班。限放區域內堅持居委會管片,社區物管單位管小區,居民管自我樓院,切實加強對重要建筑物、危險源、可燃物周邊的守護。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安全承包的責任制,確保守護目標絕對安全。二是加強燃放現場安全管理。由縣公安局另行制訂具體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三是由公安機關加強督促檢查的巡邏監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區“白天隨時見警車,晚上隨時見警燈”。四是加強對違規燃放行為的查處。對違反規定在禁止燃放的區域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縣公布規格和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查處。
(四)強化應急處置
一是制定應急預案。由縣消防大隊制定火災應急預案,縣衛生局制定傷員救治預案。二是組建應急隊伍。明確縣消防大隊、綜合執法局為應急救援主要力量,有關部門、社區干部為輔助力量。三是做好應急準備。燃放期間,消防官兵、消防車輛和環衛灑水車要做到24小時待命、隨時出擊。四是開展應急演練。擬在近期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實戰能力。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為核心,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在本鄉鎮、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縣監察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于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信息聯動,確保情報暢通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縣燃放辦的工作聯系,通報情況,暢通信息,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各鄉鎮、各部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20xx年1月1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工作總結于2月2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
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篇五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全區安全穩定,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營口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按照區委、區政府具體工作要求,抓實抓細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全力保障市民度過一個安樂祥和的節日。
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不發生有惡劣影響的非法銷售和違法燃放事件;不發生因處置不當引發的次生事故。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指導、協調工作,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遵守經營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儲存、銷售不符合規格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為;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期間的公共安全與管理;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和確定運輸路線等工作;依法審批大型焰火燃放,組織銷毀處置過期、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違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區教文旅局:督促指導全區中小學(含幼兒園)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加強春節期間空氣質量的監測和預警,強化重污染天氣下的管控工作,及時發布空氣污染預警信息。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排部署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小區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宣傳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督促指導農業系統宣傳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通報抽查結果,查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偽劣、超標和過期的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的行為。
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的設置和轄區內占道許可與管理工作,依法組織開展違規占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清理整頓。
區消防救援支隊:組織安排救援力量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前置值守,及時撲救突發火情。
區營商局:依據站前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臨時銷售點的經營許可。
區各辦事處:組織轄區內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統籌轄區志愿者力量,積極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
(一)20xx年春節期間臨時銷售煙花爆竹培訓報名時間截止為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30日,培訓時間為20xx年1月4日,臨時占道許可及煙花爆竹臨時經營許可證辦理時間截止時間為20xx年1月9日,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銷售時間(即許可證有效期)為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2月5日。
(二)煙花爆竹批發單位要對所銷售的產品質量負責,嚴禁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向臨時經營點銷售煙花爆竹前要主動向轄區應急管理部門提供本單位煙花爆竹生產廠家的資質、產品質量合格證書等相關資料。
(三)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在銷售煙花爆竹時要與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嚴禁無《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購買和銷售煙花爆竹。
(四)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對簽訂合同的臨時經營點未售出的剩余煙花爆竹要在經營結束后3日內回收完畢,實行免費保管,并出具回收管理證明。
(五)臨時經營點必須由煙花爆竹批發單位統一實行貨物配送,嚴禁采購、經營非法和假冒、偽劣、超標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的超規格、超藥量及無廠名、無生產日期、無出廠合格證、無燃放說明的煙花爆竹產品;嚴禁經營含有氯酸鉀、禮花彈等產品以及a、b級產品;嚴禁經營過期煙花爆竹制品;嚴禁采購、銷售未按要求進行標志和登記流向的煙花爆竹產品。
(六)《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頒發的具體流程和所需要件行政審批部門制定并解釋。擬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經營者,到站前區應急管理局報名,并按照站前區有關要求提交有關材料。
(七)臨時經營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應當留存在銷售攤點備查,不得轉讓、買賣、出租、出借,逾期自動作廢。
(八)站前區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實施機關要向當地應急、公安、消防、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通報《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發放情況。
(九)為便于煙花爆竹產品配送和回收管理,減少長途運輸,杜絕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確保煙花爆竹質量安全,嚴禁跨縣(市)區銷售煙花爆竹。
(一)禁止在與居民居住場所在同一建筑物內銷售,臨時經營點的面積不大于15(3×5)平方米,備貨存放面積不大于經營點面積且需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臨時帳篷的面積不大于24(4×6)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
(二)零售攤點與學校、幼兒園、醫院、農貿市場、大型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電力安全距離,220kv及以上的區域變電站圍墻,220kv以上的架空輸電線路(煙花爆竹總藥量小于等于80kg50米;大于80kg且小于等于100kg60米;大于100kg且小于等于200kg65米;大于200kg且小于等于300kg70米)。
(三)臨時經營點應配備不少于50升的消防鹽水和足夠的消防器材。(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5kg不少于2個,滅火器要在有效期內。)
(四)臨時經營點煙花爆竹擺放高度不得超過1.5米(含墊放物架高度)。
(五)臨時經營點不得使用明火取暖或架設臨時性電氣設施。
(六)臨時經營點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嚴禁煙火”、“易燃易爆”,以及周邊設置“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標志。
(七)臨時經營點在產品銷售過程中應提示并指導消費者按燃放說明燃放,公安部門要嚴格路面查控,打擊不按區域購買、非法運輸行為和非法儲存行為。
(八)臨時經營點要對煙花爆竹的型號、數量、流向進行登記,并對其銷售煙花爆竹的質量和安全負責。
(九)臨時經營點需設置夜間值守人員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人員及聯系方式負責夜間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工作。
(一)站前區高度重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工作,積極探索批發企業設點連鎖經營模式,科學合理規劃布局零售店(點),確定臨時銷售網點控制數量,向符合《煙花爆竹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xx)的申請人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所有露天零售(點)全部采用阻燃篷布。
(二)站前區根據本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申請人員條件、人員培訓等具體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條件。
(三)站前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點,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相結合的方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并向社會公布12350舉報投訴電話,鼓勵群眾曝光非法違法行為,形成全民參與的良好工作氛圍。
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篇六
尊敬的各位農戶及集鎮居民:
每逢節假日或紅白喜事之際,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國上千年來的傳統習俗。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燃放煙花爆竹的次數和數量越來越多,攀比浪費之風越演越烈,不僅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空氣、噪聲、固體廢棄物等環境污染,嚴重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更與我鎮創建秀美家園工作不相適應。
當前,全國上下正大力倡導生態文明建設,以“秀美大荊,清潔家園”為主題的農村環境整治行動在我鎮已如火如荼地開展了三年,全鎮環境面貌煥然一新,全鎮群眾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可喜的變化。然而,過度燃放煙花爆竹成為影響我鎮環境衛生提質升級的一大障礙,“不破不立,破而后立”,舊的不良習俗不革除,新的文明習慣就難以形成,我們要勇于下決心破除陳規陋習,樹立新風。今年春節,全國如北京、上海、長沙等大中城市為了避免pm2.5超標,減少空氣霧霾,嚴禁燃放煙花爆竹,清潔了藍天,凈化了家園,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和共鳴。我市三江、白水等鄉鎮也禁炮多年,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絕大多數群眾的支持擁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同住一個地球,同享一片藍天,保護環境,珍愛家園,從身邊的事做起,不放或少放鞭炮,堅決杜絕煙花禮炮,為改善環境盡一份心,出一份力。為了讓大家過上安全、文明、低碳、環保的幸福生活,現對全鎮群眾倡議如下:
各村和集鎮成立禁炮委員會,廣泛宣傳發動,從我做起,從村組干部做起,從黨員做起,不燃放煙花禮炮,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文明過節、節儉辦事。我們真誠地希望全鎮人民群眾,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這件小事做起,堅持勤儉辦事,不攀比,不浪費,講文明,樹新風,以實際行動共同創建文明秀美幸福家園。
倡議人:
日期:
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篇七
全縣廣大人民群眾:
你們好!藍天之下,是我們共同生活的家園;碧水青山,需要我們一起悉心守護;保護生態環境,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和義務。為進一步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減少大氣污染,共享平安綠色生活,我們特向大家倡議:
一、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行動者。進入新時代、崇尚新風尚,堅持“告別陋習,崇尚文明”,從現在做起,從你我做起,自覺遵守潼關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主動維護城市安寧的生活環境。以電子爆竹、音樂、氣球等更安全、環保、健康的方式,取代傳統的燃放煙花爆竹,大力營造文明、守法、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新風尚,盡己之力守護全縣的藍天,讓個人的幸福感以綠色文明的方式普惠到周邊人。
二、做禁放煙花爆竹的倡導者。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臺,向親朋好友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齊心協力,同心同德,積極抵制影響大氣環境的各種不良行為,共同維護我們美好的家園,讓禁放煙花爆竹變成大家的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請廣大居民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煙花爆竹,又積極勸阻和監督他人不去燃放煙花爆竹,消除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空氣污染。廣大群眾朋友們,我們都要爭做文明風尚的傳播者和倡導者,要爭做綠色家園、美麗家鄉的保衛者,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從家庭做起,為擁有更清新的空氣、更澄澈的藍天、更和諧的生態環境貢獻自己的力量!
倡議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篇八
我省已全域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以下簡稱“打非”),有效預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及燃放等行為,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采取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為元旦、春節和冬奧會殘奧會期間營造安全環境。
(一)認真排查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人員和車輛。
(二)深入排查鄉村各類經營門店、集貿市場、城中村、出租房屋、廢舊廠房、廢棄倉庫、封閉式院落以及原煙花爆竹倉庫等可能出現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地點。
(三)全面排查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地帶,特別是周邊縣份交界處等可能出現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場所和區域,嚴防煙花爆竹非法運輸、回流和流入。
(四)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穩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各村(社區)、鎮直各單位要落實屬地責任,全面負責本區域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主要領導是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成立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要親自抓,負總責,全面開展本轄區內的“打非”工作,層層簽訂責任書,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村不漏戶、戶不漏人,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為重點,打擊查處非法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對發現和移交的案件組織查處。積極配合有關職能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轄區內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窩點,做到發現一處、摧毀一處。對非法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要依法嚴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負責組織銷毀沒收的煙花爆竹。
(三)鎮安監站負責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和溝通,嚴禁發放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四)工商所、食品藥品監管所、綜合執法隊負責煙花爆竹市場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取締和打擊非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所有小門市鋪、日用百貨店、五金店、殯儀用品店等各類門市逐一排查,打擊上述銷售市場的非法行為。
(五)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各職能部門,加強協同聯動,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行為。
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從20**年12月開始,到20**年3月底結束。
(一)加強排查
鎮、村兩級,成立由鎮級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的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打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明確時間節點;鎮、村兩級層層簽訂責任書,落實網格化管控措施,對煙花爆竹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實施“拉網式”全面排查,尤其對重點場所、重點部位、重點人員和重點車輛逐一排查并登記造冊,確保排查不走形式、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存盲區。
(二)組織督導
鎮政府組織安監站、派出所、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等部門,成立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組,采取分片包干、明查暗訪、重點抽查等方式,持續對各村(社區)煙花爆竹“打非”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問題處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壓力傳導到基層。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周密安排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力度,強化責任落實,實施舉報獎勵,確保“打非”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輿論氛圍。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微信、短信等多種形式,利用印發宣傳資料、張貼通告海報、懸掛標語橫幅等多項措施,廣泛宣傳禁售禁放的重要意義和政策要求,提高社會各界知曉度、配合度和支持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人民群眾禁售禁燃禁放的自覺性。
(三)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采取專項督查、執法檢查、隨機抽查和明查暗訪等多種形式,進行全面深入排查和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分析解決問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對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發現一處打擊一處,并追蹤溯源,深挖利益鏈條,堅決予以清除,對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