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業務合同管理制度篇一
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本著量入為出,事前控制的原則,有計劃的調配使用教育資金,合理配置辦學資源,安排好費用支出,保障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預算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管理體制。學校預算編制要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預算年度全校可能組織的收入情況,統籌合理安排支出項目,不搞赤字預算。中學學校預算管理制度。
2。財務預算是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編制的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設備購置計劃、資金使用計劃、根據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財力結合單位工作任務安排所需資金,是學校籌集、分配、運用、控制資金的依據。
3。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通過實際情況與預算的對比,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要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情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4。學校基礎信息是做好財務預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門有義務向財務部門提供其職責范圍內的數據資料,并對所提供的基礎信息負責,對于重大數據差錯,要追究其責任。中學學校預算管理制度。
5。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穩健的原則,盡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確定因素,不將上年非經常性的收入作為預算年度的收入依據。收入預算的編制按來源測算:在編制財政補助收入時應根據有關政策法規、人員工資標準及北京市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編列;在編制預算外資金收入(事業收入)時,應根據具體的收費項目確定,凡明確有收費標準的項目,要根據有關基數和收費標準計算編列;在編制其他收入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和結合上年情況編列。
6。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參照上年度本部門各項實際開支,考慮可能出現的變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門費用預算。財務部門匯總后編制學校年度預算草案。
7。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兩部分,支出預算首先要保證基本支出。
8。編制基本支出時,應分為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三個兩部分:人員支出應按國家有關政策、標準和編制人數等計算編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額的,要按定額計算編列,無支出定額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測算編列。
9。項目支出的預算要與學校發展規劃相結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對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項目要制定項目規劃,分步實施。在編制項目支出預算時,應分為[基本建設項目支出"、[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和[其他項目支出",在對申報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排序,并及時上報教委計劃財務科。項目支出實行項目管理,要有執行項目完成情況報告、招投標制度、重大項目審核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
11。學校財務預算一經批準實施, 必須確保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部門應嚴格按預算進度執行,嚴格控制超過預算及無預算開支情況,非經規定程序,不得隨意更改和突破。
12。凡是未報預算或未經批準執行的預算項目,所需支出必須寫出書面報告,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后,報校務會審定、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業務合同管理制度篇二
1.本活動室內的一切設備包括各種組件、書籍、光盤等資料不經老師同意一律不得隨意帶出室外。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或故障要及時向老師報告。
2.嚴格遵守課堂紀律,不得任意大聲喧嘩,在分組討論時要考慮不能影響他人的活動。
3.使用器材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說明執行操作,不懂的問題隨時向老師詢問,嚴禁不懂裝懂,損壞儀器,如有損壞,負責賠償。
4.科技活動要有計劃地進行,有關機器人的各種活動、創新要在老師組織下按計劃進行。活動中提倡創新,但必須將具體的活動和操作以及需要的器材向老師說明,經同意后才能開始探索實踐。
5.本活動室對外開放,凡是有自己的科學探究或科學創造思路的同學都可以利用該活動室進行。但是必須提前一周向信息技術中心提供活動內容,經老師審核通過方能在指定時間內進行活動。
6.講究衛生,參與活動的同學要注意保持操作臺、地面和各活動場地的整潔干凈,隨時注意清潔打掃。
業務合同管理制度篇三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根據新《中小學財務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規定,加強民主理財,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堅持依法理財,嚴格經費管理,堅持民主理財,做到校內財務公開。
第二條、預算編制的原則:統籌安排,量力而行,保證重點,略有節余。首先保證人員經費和教育、教學、科研的需要,注意重點項目經費的安排,嚴格控制公務費的開支。
第三條、經費預算方案的制定程序:總務處(財務室)每年10―11月份對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匯總核算,對下年度收支情況認真匡算,制定綜合財務預算計劃草案,提出經費安排的初步意見,提交主管財務校長審閱和校行政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其預算執行情況,由財務室定期向主管財務校長匯報。
第四條、經費管理辦法:量入為出,指標分解,分片使用,統一管理。
1、全校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等),由分管校長按國家政策和學校的有關決定確定,通知財務室執行。由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
2、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根據年度計劃由學校統籌管理,并加強督促,嚴格控制支出在限額范圍之內。
3、學校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人,要從嚴從緊把好經費開支關口,力求用有限的經費辦更多的實事,產生更大的辦學效益。
第五條、經費使用規定及審批程序
1、在區教育局下達會計年度預算經費指標之前,學校只能作維持正常運轉的日常費用開支。
2、財務室要根據年度預算計劃統籌管理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的有效使用。
3、區財政局、區教育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
4、各項費用開支均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在規定的范圍內,本著節約的原則掌握使用。如有違反制度者,財務室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5、不在預算經費計劃安排內的開支,由財務室(或相關人員)寫出專項報告,報校長審批。
6、基建費支出的審批程序:
(1)基建預付款由分管校長審核。其《合同》送財務室與總務處備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時,必須經質檢部門簽出對工程質量進行跟蹤審計的意見,報校長審簽后,由財務室執行支付。
(2)基建決算款須經審計后,由校長簽字認定才能支付,并將決算情況報校長及行政會。
7、大小型維修的修繕費。其經費預決算先由財務室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審(同一項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現場又搞預審),然后由分管校長審核,最后報校長審簽。
8、學校食堂實行承包,獨立核算,學校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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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合同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條 為把公司的各項經營治理活動納入法制化治理軌道,規范公司法律事務治理工作,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合資公司。
第三條 公司設立法務專員、法務員,負責公司法律事務治理工作,企業管理中心是公司的法律事務咨詢與涉法事務的專職處理部門,負責處理公司的相關法律事務,包括辦理訴訟及非訴訟案件,協助起草和審查合同,法律知識培訓,對公司的經營治理行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風險性分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及合資公司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積極履行各項職責,做好法律事務治理工作,對違反本規定造成公司損失,涉嫌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條 合同治理實行會簽、審核責任制原則和安全、效益原則。公司合同須按照公司的合同匯簽審核制度。原則上除其它部門會簽外,均應由法務員或專員審核匯簽后才能簽訂。
企業管理中心根據其職責權限對合同簽訂程序、履行情況及履行結果進行監督。
第六條 合同審核的基本內容:
1、合同締約方主體、企業資質的時效與合法性;
2、合同標的合法性;
3、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完整性及存在的法律漏洞;
4、與合同業務有關的其他法律問題;
5、公司合同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及時歸檔;
6、需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承辦部門在合同簽訂過程中須將與本合同有關的資料作為附件供會簽審核參考。
第八條 公司實行法務員或專員對重大合同提前參與制度,可以對重大合同 的立項、簽訂、履行、審核進行全程參與。
第九條 涉及公司重要的或標的額較大的合同談判,應有和經濟、技術等專業人員參加。
第十條 合同簽訂之前,承辦部門或承辦人應將合同文本草案、及與合同有關的證明材料,一并提請會簽審核。
在會簽審核合同(或草案)時,可根據需要,要求承辦部門或承辦人提供與合同有關的補充證明材料和說明有關情況。
承辦部門或承辦人應對其提供材料和說明的情況的真實性負責。第十一條 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向提供合同(或草案)時,應預留至少 2 個完整工作日供其會簽審核;會簽審核部門因特別情況需延長會簽審核時間的,應向承辦部門或承辦人申明理由。
各會簽審核部門應在規定的會簽審核時限內提交書面會簽審核意見或法律意見書,逾期未提交書面會簽審核意見或法律意見又不申明延期理由的,視為完全同意合同草案。
第十二條 各會簽審核部門在會簽審核合同時,發現重大錯誤、遺漏、不妥時,應在會簽審核意見或法律意見中予以明示并提出修改意見;需要退改時,應連同全部文件退還承辦部門或承辦人。
第十三條 合同承辦人員對會簽審核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予以采納,但經負責合同裁定的.公司總經理或平臺中心負責人明確書面批示不予采納的除外。
第十四條 合同文本原件公司至少應持二份,合同文本由企業管理中心、具體業務部門各保管一份合同文本原件。
第十五條 合同承辦人發現合同對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適當履行合同,或收到對方對我方履行合同提出的異議時,應立即書面報告部門負責人和法務員或專員,并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約定方式向對方提出異議或予以答復。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復函須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經法務員或專員審核、備案后發出。
第十六條 在合同簽訂或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首先采取協商、調解方式解決,能夠達成一致意見時,應依合同簽訂程序修改或重新簽訂合同。協商、調解不能達成協議時,承辦人應及時向公司負責人或簽約人匯報,并報法務員或專員做好仲裁或訴訟預備。在合同糾紛處理過程中,未經法務主管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同意,不得向合同另一方作出實質答復、提供文件資料。
第十七條 訴訟是指以本公司為一方當事人或作為第三人,通過人民法院,采用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法律事務活動。這些訴訟案件包括:民事訴訟案件(包括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訴訟)、行政訴訟案件、刑事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第十八條 非訴訟是指以本公司為一方當事人,采取協商、調解、仲裁、復議等方式解決有關糾紛或爭議的法律事務活動。
第十九條 公司負責人及案件起因人與起因部門負責人負有配合、協助處理案件中的相關問題、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證據及相關依據的責任。
第二十條 公司所有員工在經營治理活動中發現公司的利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損害,有義務及時向所在部門、單位的負責人反映;部門、單位的負責人應在得知情況之日起五日內以書面形式呈報法務員或專員,需要采取緊急處置措施的,部門、單位的負責人還應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法務員或專員應在 2 日內對呈報單位書面答復,法務員或專員認為有必要采取訴訟措施的,應立即告知公司總裁或公司負責人,并評估訴訟風險。法務員或專員認為不需采取訴訟措施,應書面通知呈報單位并告知如何避免公司利益受損。
法務員或專員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報請領導批準對外委托律師進行法律協助。
第二十一條 在案件審結后,依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應繼續作好執行階段的工作,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協議、裁決、判決時,承辦部門或承辦人應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匯報,并報在法定申請執行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十二條 案件處理完畢后,由法務員或專員負責對全案情況進行小結,形成材料向公司領導匯報,并向有關部門、人員酌情通報,條件答應可作為法制宣傳教育材料加以運用。
第二十三條 法務員或專員應當系統全面地對案件材料進行整理并編撰成卷,建立案件歸檔制度。
第二十四條 法務員或專員通過咨詢、指導的方式,協調處理公司各職能部門及合資公司涉及的法律事務,使公司的經營治理活動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公司各職能部門及公司經營治理人員對在公司經營治理活動中遇到的需要咨詢的事項,應主動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法務員或專員尋求法律咨詢,并認真聽取法務員或專員的法律意見。第二十六條 法務員或專員有權主動對公司各職能部門及合資公司的經營治理活動提出法律意見,出具法律意見書。
第二十七條 公司為了提高公司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而進行法律知識培訓,由法務員或專員負責,相關部門協助。
第二十八條 法律培訓應結合業務工作實際,進行案例分析,解決業務工作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對新頒布或修訂的和業務工作有密切聯系的法律、法規、規章,應及時組織學習、培訓。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其他規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沖突時,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執行。
第三十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與修訂權屬于企業管理中心,本制度自公司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實施。
業務合同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業務合同管理制度篇六
(1)物業單元二次裝修檔案目錄
(2)物業交收通知書
(4)《業戶手冊》、《裝修指南》發放記錄表
(5)業戶委托物業二次裝修施工通知書
(7)物業單元二次裝修施工協調會議記錄
(8)建筑垃圾清運費繳費憑證
(9)施工證押金繳費憑證
(10)二次裝修施工押金
(11)審圖意見服務費
(12)臨時用電申請單
(13)放水申請單
(14)二次裝修施工圖
(15)用電負載計算書
(16)審圖意見書
(17)消防報審回執和批文
(18)質量和安全報建回執
(19)施工許可證
(20)施工人員名單一覽表
(21)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22)電工上崗證
(23)高空作業上崗證
(24)電焊和風焊操作證
(25)動火證
(26)隱蔽工程查驗記錄
(27)物業二次裝修所使用材料環境質保書
(28)竣工查驗記錄
(29)物業單元二次裝修施工日常檢查記錄
(30)電氣絕緣檢測記錄
(31)消防報警系統測試報告
(32)緊急廣播喇叭音量測試記錄表
(33)試壓記錄表
(34)負載電流測試記錄表
(35)業戶同意物業單元二次裝修竣工驗收報告
(36)物業單元二次裝修消防竣工批文
(37)物業單元室內空氣檢測合格報告
(38)物業單元二次裝修施工質量驗收報告
(39)業戶工商登記表
(40)治安安全登記表
(41)緊急聯系表
(42)備用鑰匙存放記錄表
(1)向潛在租戶介紹商務樓建筑結構、機電設備和公共服務亮點
(2)向潛在租戶介紹商務樓二次裝修施工管理要點
(3)向潛在租戶介紹商務樓二次裝修施工管理收費情況
(4)向潛在租戶介紹商務樓二次裝修責任主體和風險
(1)通知工程、保安、客戶服務、綠化、清潔部門做好新租戶進場接待服務工作
(2)檢查即將被移交之物業單元內外部及其所在樓層公共區域完好情況
(3)接受業主交移配置給新租戶之附送裝修材料和設施設備及其零配件
(4)按照移交通知單的要求,在約定時間接待租戶
(1)租戶委托裝修施工單位書面文件必須加蓋租戶單位公章
(3)要求租戶及其二次裝修施工單位辦理消防、安全和質量報批、報審手續
(4)收取物業單位二次裝修施工管理費
(2)出具審圖意見,并抄送租戶、業主
(4)簽發物業單元二次裝修施工許可證
(2)物業單元二次裝修施工許可證必須張貼在被裝修單位大門上醒目位置
(4)停送電和停送水操作必須由物業服務中心有關工程部門負責
(5)物業單元二次裝修施工現場內必須設置有效且合格的.手提式滅火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的臨時動力箱、臨時電纜線必須架空敷設、腳手架等登高作業設備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規定。
(2)出具隱蔽工程查驗報告,并督促落實整改
(2)出具竣工查驗報告并落實督促整改
(1)準備盆栽或鮮花迎接新租戶入住
(2)邀請新租戶提交定制水牌申請文件
(3)邀請新租戶提交工商登記信息表和公安局治安登記信息表
(4)邀請新租戶提交緊急聯絡人登記表,并提示新租戶需要每半年更新一次
(5)要求新租戶提交緊急備用門鑰匙備案表
(1)第一次拜訪業戶
(3)留意租期到期時間,并在租約到期之前一個月詢問租戶去留意向
業務合同管理制度篇七
為適應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提高業務員的工作效率,逐步豐富和完善公司福利政策,規范公司車輛管理,合理控制車輛的相關費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于履行***業務和銷售行為的業務員。
三、職責權限
綜合辦公室負責補貼對象的初審、登記以及報銷工作。
四、補貼標準
1、油費補貼是對業務員駕駛自己機動車輛(不含摩托車)前往xxx履行業務和銷售行為而產生的油費進行的補貼。
2、補貼標準為每組每月1200元。
五、管理規定
(一)補貼的申請和取消
1、業務員當月出差、缺勤2天以上、無出勤或者不再履行業務和銷售行為的,當月不亨受油費補貼。
2、業務員每周需下戶2次,由綜合辦公室進行監督,未達成下戶要求的,當月不亨受油費補貼。
(二)車輛責任
1、業務員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與安全,若造成車輛丟失、損壞、違章操作等意外或非意外造成的損失,一概由駕駛人自行負責。
2、對未辦理好年檢、車輛保險、路橋費、車船費等相關手續和超出車輛使用年限的車輛均不在管理規定范圍。
3、公司對于享受補貼的業務員可報銷范圍包括:油費、維修、檢修、保養、租車等費用,最高不得超過1200元。
(三)其它責任義務
享受補貼人員必須自覺維護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必須正確使用該項義務和權利,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公司除有權即時取消補貼外,可以依照相關管理規定對補貼人員作出處分。
六、附則
本制度的制定、修訂、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所有。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業務合同管理制度篇八
一、外貿業務是靈活的,涉及到與國外買家溝通的時間差,外貿業務員會自己利用晚上工作的時間,工作晚了次日上班時間可以遲些,但原則上不能超過10點。
二、請假必須提前半天向董事長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
三、公司將給每個新加盟的員工配備業務手機卡。
四、外貿人員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董事長提出,在董事長同意后離職申請單,離職請交接好業務,并歸還手機卡和修改郵箱密碼。
六、原則上公司按排每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況處理,外貿人員也應該放棄休息。
七、每周例會,需要員工做好充分準備。需要員工不少于15分鐘的發言。
業務合同管理制度篇九
一、外貿業務是靈活的,涉及到與國外買家溝通的時間差,外貿業務員會自己利用晚上工作的時間,工作晚了次日上班時間可以遲些,但原則上不能超過10點。
二、請假必須提前半天向董事長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
三、公司將給每個新加盟的員工配備業務手機卡。
四、外貿人員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董事長提出,在董事長同意后離職申請單,離職請交接好業務,并歸還手機卡和修改郵箱密碼。
六、原則上公司按排每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況處理,外貿人員也應該放棄休息。
七、每周例會,需要員工做好充分準備。需要員工不少于15分鐘的發言。內容包括(自己目標達成,客戶情況分析,自己需要提升的地方,公司目前存在的客觀問題等)。
業務合同管理制度篇十
1、業務員入職試用期為3個月,國內業務員試用期底薪為1500元/月,外貿業務員試用期底薪為1800元/月。
2、試用期滿業績累計9萬元以上給予轉正,試用期業績提前達到9萬元以上,可申請提前轉正,公司視其表現決定是否給予轉正。
3、業務員轉正后底薪實行彈性制度,其底薪與業績直接掛鉤,具體參考如下:自轉正后外貿業務員底薪轉為20xx元/月,轉正業務員每月業績要達到5萬元以上,當月業績低于5萬者底薪自動降為1800元/月,連續3個月每月平均業績低于5萬者底薪降為1500元/月,連續3個月每月平均業績高于20萬者底薪轉為2500元/月,連續3個月每月平均業績高于30萬者底薪轉為3000元/月,連續3個月每月平均業績高于50萬者底薪轉為4000元/月。
4、提成制度:當月銷售業績為0—10萬者按業績的2%計提提成,當月銷售業績為10—20萬者按業績的2.5%計提提成,當月銷售業績為20—50萬者按業績的3%計提提成,當月銷售業績為50—100萬者按業績的4%計提提成,國內業務員與外貿業務員提成制度一致(備注:以上業績不包括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運費及轉賬手續費)。
5、新增全勤獎,將按月工資(除提成外)的10%發放,如有遲到、早退及請假等情況發生,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除提成外)的10%進行處罰。
6、增設最佳業務員獎,業務部每季度評選一次最佳業務員,最佳業務員需3個月業績累計為第一名,并有不低于60萬的銷售業績,獲最佳業務員獎的業務員可免費參加香港兩日游(備注:必須完成回款,以實收款項為準)。
7、業務員每周工作時間調整為五天半,作息時間照常。
業務合同管理制度篇十一
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業務戰略,順利開展業務工作,明確業務部員工的崗位職責,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幫助員工盡快提高自身營銷素質,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客服組、運營組、美工組、銷售部
包括:
1.考勤與紀律制度
a.公司實行考勤簽到制度
b.業務人員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9.00-下午:6.00
c.指紋打卡是作為公司考勤形式,出勤記載和核算薪資的重要依據,沒有打卡視為沒有出勤。
d.因公事出差沒有打卡簽到者,可第二天補簽到并注明事由
e.公司實行每月工作日出勤,業務員每個禮拜2天公休,平時不得無故遲到與早退。
f.因私事需要請假者應提前書寫請假條給上級領導審批,1-2天交由業務總監審批,3天或以上需由總經理審批并提前3天申請,如遇到特殊情況未能提前申請,應通過電話等其他通訊方式告知上級領導并在事后補寫請假條。
g.業務員需要外出公干的需要提前一天告知上級領導,出差需要提前三天告知上級領導。
h.上班期間禁止利用網絡下載或瀏覽與工作無關的軟件,游戲,影音文件和網站。
2.崗位職責(業務部門為主,美工部門配合)
a、落實店鋪的日常操作工作,包含店鋪的日常維護、產品上下架、產品標題制定和優化、產品價格定制、裝修進度的跟進與落實,負責組織安排市場調研和評估,掌握競爭對手價格、質量、促銷、服務等情況,負責店鋪內產品的品類、價格、質量、售后等的管理,及時根據市場的競爭情況調整經營策略,并向上級領導及時提出可行性建議。
b、維護日常銷售數據,分析市場行情,調整和制定符合店鋪發展的各種策略。
c、制定店鋪各個階段的各類促銷方案和計劃。包括店鋪的首頁框架策劃和文案內容,店鋪內頁展示的策劃和文案內容,店鋪營銷排版的策劃及文案內容,從客戶及消費者角度出發,深度挖掘產品的賣點,以文案的形式將產品的優點展示給消費者,提示產品的核心競爭力,制定店鋪的創意裝修方案和創意執行廣告。
d、處理店鋪的所有售后難題,以及各種客戶需求。
e、引導和配合美工部門制作和完成店鋪的各種創意方案。
f、落實上級領導指派的營銷推廣計劃及方案執行,并配合完成階段性銷售目標。
g、定期匯報和反饋每個階段的各類推廣計劃以及促銷計劃的執行成果。
h、負責收集和整理客戶資料,建立客戶數據庫,分析客戶購買導向,對客戶咨詢率,轉化率,投訴率,以及產品糾紛率進行數據統計和數據監督,實時勘測和處理各種客戶突發事件。
3.公司會議分臨時會議和例會。
a、例會
(1)公司定于每周一下午2:00為公司例會,參加人員為全體運營人員。
(2)會議內容主要包括,各個店鋪上周數據總結、上周工作成果以及下周工作計劃;回顧上周內發生的事情,存在的問題點;以及本周工作報告與總結。
(3)參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缺席或中途離開。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的,應提前向上級領導請假。
(4)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并做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設置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特殊情況除外。
b、臨時會議
(1)臨時召開的產品會議,業務事項會議,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并做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設置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特殊情況除外。
4.工作報告制度:
a、工作報告分為:上周(周會)工作報告,(包含本周工作小結及下周工作計劃以及月銷售總結)、刷單總結、爆款總結表、京準通/快車總結、優化產品總結表。
b、業務人員在本周末需提交下一周的工作計劃,詳細累出工作安排,并對本周工作進行小結。在本月最后一周周末提交月銷售總結及分析。
c、工作報告書寫內容嚴禁敷衍了事,違者警告一次,第二次罰出200元,作為部門活動經費的一部分。
小結與總結報告內容應包含:
1:銷售情況總結:銷售業績和銷售目標達成情況,要求既有詳細數據,又有情況分析。
2、周會報告:本周/月都做了什么工作,工作時間怎樣安排的,要求簡單明了。
3、市場情況總結分析,包括:
(1)負責區域市場客戶的主體結構,活躍主體,市場對于產品的接受程度,(型號,價位和其他附加值的服務)。
(3)市場評價:市場情況是好是壞,發展前景如何,存在什么問題,有什么機會。
(4)市場問題匯報:當月市場上存在什么需要公司協助解決的問題:其他需要公司支持的事項。
4、下周/月工作打算和安排:針對上周/月的工作情況安排下周/月的工作。
5、工作自我評價:自己工作的得與失、對與錯。
業務合同管理制度篇十二
為更好促進綜合業務部各項工作的開展,提升部門運營效率和質量。根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的.管理要求。特制訂20xx年度綜合業務部部門管理制度。
一、儀容儀表:
1、員工要注意個人儀態儀表,上班時間需著工裝上班。未達要求者處罰50元/次。
2、自覺維護辦公環境的整潔,辦公桌面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用品。未達要求者處罰100元/次。
3、工作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未達要求者50元/次。
4、辦公區內嚴禁吸煙,嚴禁在辦公區內出現斗毆、爭吵等情形。出現任一違規情形者處罰100元/次。
5、辦公區內不得大聲喧嘩、嬉笑打鬧、聚眾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語言,出現違規者處罰100元/次。
二、人員考勤:
1、工作時間:駐司人員,早上9:00—下午17:30,須按時打卡上下班;駐外人員,上班時間為早上9:00—下午17:30,用當地座機電話向終端主管報告上班時間。
2、未遵守考勤時間,當月遲到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以此類推。駐司人員2日內上交,駐外人員次月5日前上交。
3、遲到30分鐘以上,且沒有向主管報告考勤的,視為曠工。曠工每次處罰100元。每月曠工二次(含)以上,按公司規定報行政部予以處理。
4、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點或辦私事。如有特殊情況,應向主管請假。未請假者處罰100元/次。
5、每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活動日或工作需要除外)。未得到領導批準,私自調休者,一經核實,處罰200元/次。
6、如有原因需請假,應提前向直接上級提出書面申請,并獲批準,若因急病或者急事不能事先辦理手續的,應立即以電話方式報知直接上級領導(轉告無效),并于假滿后兩日內辦理好相關手續,否則視為曠工,一經核實處罰100元/次。
7、公司工作時間為不定時工作制,如公司要求加班,員工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安排。如不服從管理者,處罰50元/次。
三、行為規范:
1、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遲到或無故缺席者,處罰每次50元。
2、遵守保密紀律,保存各類文件及資料,不得將公司資料(培訓課件、促銷方案、廣告策劃、政策通知等)外泄。一經核實每次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公司嚴重損失,報行政部予以處理,并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3、參加部門工作例會及公司重要會議,應認真匯報總結,禁止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如:玩手機等)。違反者處罰100元/次。
4、愛護公司固定資產,發現損壞應及時報修,因故意或使用不當損壞公物者,應與相應賠償,同時處罰100元/次。
5、駐外人員在分公司或經銷商處辦事,應遵守相應規范條例,愛護經銷商或分公司固定資產,不得損壞物品,因故意或使用不當損壞公物者,應與相應賠償,同時處罰100元。
6、業務人員或市場督導在經銷商處辦理業務,應尊重經銷商,為經銷商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和經銷商發生爭執。如有投訴一經核實處罰200元/次。
四、職責規范:
1、公司短信在收到后20分鐘內及時回復,如未回復,處罰50元/次。
2、每天短信工作匯報,在當晚10點前發到部長手機。第二日10點前發到公司高層領導手機。并應保證發送內容一致。如有未發或內容不一致者,處罰50-200元/次。
3、工作日報和短信匯報不得出現錯別字或語句不通之情形,如有違反,處罰5元/字。
4、《工作日報》必須在每晚24點以前上交到部長及主管郵箱,如未按時提交,處以50元/次。
5、業務經理及市場督導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區域內的市場非正常情況、突發事件及競品動態。未及時匯報或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處罰100元/次。
6、業務經理必須每周日前及每月5日前上交工作計劃及相關數據資料,未按時上交者,每次處罰50元。
7、業務經理與經銷商業務往來中,應嚴格遵守公司財務制度,不得徇私舞弊。因此造成公司損失的,處罰200元。嚴重違反者報行政部予以處理,并承擔經濟損失。
8、業務經理應及時向分公司和經銷商宣慣公司各類政策及流程,為經銷商提供良好業務支持,如因業務人員未及時宣貫,或因解釋不清造成經銷商沒有按公司規定執行或形成不良后果的。處罰100元/次。
9、每月25日前,培訓組講師需完成高質量的課件并上交主管審核通過,若沒有按時上交或不符合標準,每次處罰100元。
10、培訓講師應每兩月定期組織分公司培訓主管學習,提升業務能力。如未按期完成且未上報特殊原因備案的,每次處罰200元。
11、培訓師應組織所轄分公司培訓主管圓滿完成各類培訓任務。如無故中斷或取消培訓,造成培訓資源浪費或培訓任務無法完成,每次處罰200元。
12、督導應定期抽查全區域網點的終端實際情況,并及時以文本形式向上級領導匯報。如遇突發事件,第一時間與領導溝通。未及時反映的每次處罰100元。
13、督導應每月5日前上交市場推廣方案,并與大家分享溝通。未按時上交者處罰50元/次。
14、督導巡查網點狀況應及時、真實、有效反映問題。不得徇私舞弊。違反者處罰200元/次。
15、樣機專員應將新到物料、樣機信息等在一個工作日內告知終端主管,未及時告知處罰每次50元。
17、連鎖督導每周日22點前向終端主管上交《市場分析報表》,未按時上交處罰100元。
18、終端內勤每天22:00前,需將當日的銷量明細,發送至部長、終端主管、連鎖督導郵箱。不論何種原因未按時提交,處罰每次50元。
19、終端內勤每月15日將上月贈品明細及總價值發送到部長、終端主管、連鎖督導郵箱。如未按時完成,處罰每次50元,每延期一天處罰金額翻倍計算。
20、終端內勤每月20日前將工資報表準確無誤匯總完畢上交相關領導。每月30日將當月導購異動明細發送至終端主管及連鎖督導郵箱。如未按時完成,處罰每次50元。
五、附則
本制度自20xx年8月起執行,其他臨時性的各項通知、函告等文件都作為本管理制度的補充條款,本制度由綜合業務部行使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