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是指一種讀書、實踐后所寫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們寫心得體會要注意的內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質的心得體會范文,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小學生法制教育講座心得體會200字篇一
提到“法”,我們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辦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嗎?提到法律,立刻給人嚴肅的感覺。有了法律,社會和諧;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關于年齡方面的法律知識:若你滿十六周歲,犯罪的話,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因為,你已不是個小孩子了。若你滿了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犯罪的話,統一從輕發落。但你如果不滿十四周歲,犯罪的話,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因為你還年少,無知不能讓你判斷是非。
這次講座舉了許多罪。例如:搶劫罪。所謂搶劫,就是一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犯了數額較小的罪行的話,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較大的,一般數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無期徒刑/死刑。并處罰金火沒收財產。
還有盜竊罪,盜竊罪,顧名思義,就是指一非法占有為目的,盜取他人占有的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
故意傷害罪值得其實就是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也許是為了報仇,又有可能是泄憤。但是,就這樣,毀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還有就是故意毀壞財物罪。以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就是故意毀壞財物罪。根據法律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的這四條罪只是皮毛。法律還有許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但是我們應該如何預防呢?要學習文化知識,法律知識。這樣,才能讓我們分清青紅皂白,不去做壞事。還要培養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文明習慣。做到交好朋友,不與壞人打交道,不進網吧。以免誤入歧途。
這次講座讓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讓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發生。讓我學會如何保護自己,不去做壞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對,什么是錯的;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不幫助壞人做壞事。做一個知法懂法講法的人。
這次講座讓我明白了許多法律知識,讓我受益匪淺,一生受用。
小學生法制教育講座心得體會200字篇二
20xx年12月14日我們學校舉辦了一個法制小講座,講的人是xx派出所民警叔叔。
他給我們講了四個主題:違反法律的行為·不尊重他人的行為·消極悲觀的行為·不道德的行為這四個主題。
我從叔叔的口中知道: 這是耳熟能詳的《三國演義》中劉備去世前給其子劉禪的遺言,勸勉他要進德修業,有所作為。好事要從小事做起,積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壞事也要從小事開始防范,否則積少成多,也會壞了大事。所以,不要因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人要會勤·儉· 勞·德, 做人首先要有品德,除了從父母老師和書本中學習做人的道理以外,我們還要多學法律常識。只有明確什么事情能夠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才能心中有把握,才能做好事情,得到他人的認可和尊重,做一個以德服人的人。
我們還要做到下面幾點:
1.珍惜學習機會。盛年不重來,一日難再晨。及時當勉勵,歲月不待人。
2.提高鑒別能力。學會識別善與惡,不要隨便學習和模仿電視、電影、音像制品和文學作品中的行為,凡是多向他人請教。
3.謹慎交朋友。不要和社會上品性不端的閑散人員交往。
4.切莫虛榮攀比。要克服虛榮、攀比的心理,說話要謹慎,不要隨意向別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況,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5.掌握自救本領。首先要學會保護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蠻干,要學會以智取勝。
6.增強防范意識。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單獨回家的孩子,在進家門前要注意觀察,不給壞人可乘之機;獨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隨便打開家門;在放學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講話。不要輕易相信他人的哄騙,遇事多留個心眼,警惕各種不良誘惑,對陌生人給的玩具和食物不要輕易接受。
我們很高興能聽到黃叔叔的講座,長大了我要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