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目標是置頂工作方案的重要環節。在公司計劃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我們需要為領導提供多種工作方案。方案能夠幫助到我們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該怎么寫才好呢?以下是我給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見義勇為工作方案篇一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全會和市委全會精神,以及省公安廳、省基金會去年11月在召開的基層基礎工作現場推進會的精神,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三個”建設目標要求,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全面推進見義勇為基層基礎工作,加大基金募集、表彰獎勵和宣傳力度,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一)在縣(市)成立見義勇為基金會、市區成立見義勇為協會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健全全市(區)、鄉鎮街道二級見義勇為工作機構,實現基層見義勇為工作組織全覆蓋。
(二)各級領導班子帶頭有效募集基金,實現全市見義勇為基金穩步增長。
(三)進一步實施《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下稱《條例》),實現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與權益保障更加有力。
(四)大力獎勵在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中作出貢獻的治安輔助人員,進一步激勵其工作積極性。
(五)健全壯大見義勇為工作隊伍,實現各項工作更加規范高效。
(一)建立健全見義勇為基層工作網絡。各縣(市)設立見義勇為基金會,各區設立見義勇為協會。在不增加現有編制機構和人員的情況下,各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可建“見義勇為工作辦公室”,派出所建“見義勇為工作站”。此項工作先在高郵市試點。
(二)規范見義勇為基層組織運作。已經成立見義勇為基金會、協會的縣(市)、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規范運作。要負責對發生在本地的見義勇為行為進行調查、確認、獎勵、申報;做好見義勇為輿論宣傳、表彰獎勵和保護工作;管好、用好專項經費,依法募集資金,積極為見義勇為人員排憂解難。在基層社區,由社區民警或保安聯防隊長兼任見義勇為信息員,協助各地的基金會、協會履行上述職責任務。
(三)促進基金穩步增長。把基金募集與加大表彰獎勵力度和嚴格基金管理結合起來,統籌安排、相互促進。堅持“誰募集、誰獎勵”的原則,加大基金募集和管理力度。各級公安機關的領導要親自抓募捐工作,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同時規范基金使用和管理,做到管理規范、監管嚴格。
(四)完善獎勵保護制度。要從信息收集,獎勵撫恤、榮譽申報、基金管理等各個環節,形成一整套規范化制度和操作流程。進一步健全信息收集報送、分級表彰獎勵、聯動宣傳、基金運作管理、三級聯席審核等各項制度。修訂《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獎勵和撫恤暫行辦法》。堅持以人為本加大表彰獎勵力度,做到不漏獎、不惜獎、不錯獎、不遲獎,形成經常性表彰獎勵和集中表彰獎勵、專項表彰獎勵和日常表彰獎勵,慰問和褒獎機制相結合的新模式。
(五)加強對見義勇為犧牲、傷殘人員的保護。市基金會和各地見義勇為基層組織要對受到省、市表彰的人員資料建檔,真實全面地掌握獲得榮譽稱號的見義勇為人員特別是犧牲、傷殘人員的家庭情況和經濟狀況,做到底子清、情況明,以便跟蹤服務,有的放矢地做好困難補助、醫療救助、子女助學等服務工作。要加強與宣傳、綜治、社保、衛生、財政、教育、工、青、婦等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做好見義勇為人員的表彰獎勵、評烈評殘、優待撫恤、慰問助學等保護工作。
(一)加強審核程序。依據《條例》規定,各基層組織要及時了解收集見義勇為的信息動態,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見義勇為行為認真審批并予以表彰獎勵,審核中嚴格把握評選標準,事實要核準,嚴禁弄虛作假。事跡突出的向上一級基金會申請重復獎勵。表彰獎勵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一般的表彰獎勵要通過網絡在本單位公示,推薦給市政府擬授予榮譽稱號的,應在當地報紙等媒體予以公示,接受廣大群眾的評議監督,防止弄虛作假。
(二)嚴格評選標準。各基層組織要及時發現、表獎勵見義勇為行為,對其中事跡突出、社會反響好的在本級予以表獎勵的基礎上,逐級向上推薦。縣(市)區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表彰大會,全市原則上兩年召開一次表彰大會。推薦至省級表彰的在市級表彰人選中產生,重點推薦事跡突出在當地有較大影響的見義勇為人員。各級表彰在評選標準上要嚴格要求,做到寧缺勿濫,特別是受到市(縣)級以上表彰的,事跡要突出,社會影響大,本人思想品德一貫良好。
(三)強化社會宣傳。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傳媒,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見義勇為宣傳教育活動,擴大見義勇為的社會影響,在全社會形成見義勇為光榮的社會風尚,吸引更多的人民群眾加入到見義勇為的行列。在加大宣傳的力度的同時,要注意對不宜公開的見義勇為事跡及其人員予以保密。
見義勇為工作方案篇二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見義勇為工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市見義勇為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時代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市見義勇為工作,有利于提高人民群眾參與維護社會治安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互助互愛的良好社會氛圍,促進全社會共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見義勇為工作的重要性,把見義勇為工作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總體部署,作為建設“平安”、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見義勇為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市政府成立市見義勇為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各地也要成立見義勇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宣傳、綜治、公安、民政、人力社保、衛生、教育、財政、司法、工商、稅務、質監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并在公安部門設立見義勇為專門工作機構,明確人員編制。要建立見義勇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見義勇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見義勇為人員領導分層聯系制度,組織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定期進行走訪慰問。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加強溝通與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宣傳部門:負責將見義勇為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精心組織策劃主題宣傳,加強輿論引導。
綜治部門:負責將見義勇為工作列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總體部署,指導督促各級綜治成員單位抓好見義勇為職能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見義勇為工作的日常事務,指導、監督《條例》的貫徹實施;見義勇為行為的確認;對不符合烈士條件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的因公犧牲認定工作;對見義勇為人員進行表彰、獎勵、保障、宣傳;協調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開展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工作;見義勇為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民政部門:負責烈士的審核、報批和褒揚工作;對見義勇為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傷殘等級審核、報批工作。
人力社保部門:負責對事業、企業單位職工及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因見義勇為行為視同工傷情形的認定以及認定后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鑒定;為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沒有職業的見義勇為人員和犧牲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屬或子女,提供就業援助,優先安排政府出資的公益性崗位。
衛生部門:負責見義勇為人員的救治、醫療工作。在市、縣二級設立定點醫院,實行先搶救、先治療、后付費的原則;根據見義勇為工作機構的意見,適當予以減、免、緩交醫療費用。
教育部門:對獲得省、市級人民政府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和見義勇為犧牲人員家屬、致殘人員及其家屬,按規定在中考、高考中給予政策享受;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子女,給予減免學雜費等就學資助。
財政部門:負責將見義勇為獎勵、保障及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并對資金財務管理實行監督。
司法部門:負責為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提供法律援助。
工商部門:負責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優先辦理營業執照。
稅務部門:負責對獎勵見義勇為人員的獎金或獎品在法律和政策范圍內減免稅收。向企業募集的見義勇為基金,列入企業經營成本。
質監部門:負責為各級見義勇為基金會或分會、工作機構免費辦理機構代碼證;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家屬,免費辦理機構代碼證。
市、縣兩級要建立健全見義勇為基金會,作為政府見義勇為職能工作的有益補充,并充分發揮其在整合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倡導和構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中的重要作用。
各縣(市、區)要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依法在財政保障、稅收減免、資金募集等方面,對見義勇為基金會給予政策支持和幫助。有關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幫助基金會解決實際問題。
各級見義勇為基金會要嚴格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要求,進一步落實籌款計劃,拓寬籌資渠道,加大籌資力度,發動社會各方人士積極參與和支持基金會的資金籌集工作。建立完善基金會資金募集、管理和使用制度,規范內部運作,強化社會監督,自覺接受當地公安、民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提高社會公信力,促進基金會持續健康發展。同時,要注重發揮社會團體的優勢,加強對外聯絡和交流,學習借鑒國內外同行的先進經驗,拓展救助渠道,使見義勇為人員在接受政府撫恤、救助的同時,也能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愛與幫助,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愛護見義勇為人員的良好氛圍。
要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規范見義勇為行為的確認程序,建立健全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保護、撫恤、救助工作機制,及時安排獎勵和保障經費,逐步形成評選表彰制度化、服務保障社會化、撫恤救助規范化的見義勇為保障體系。結合我市見義勇為工作現狀,適時研究出臺《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細則》,明確有關政策待遇,落實獎勵和保障措施,使見義勇為人員精神上有慰籍、治療上有保障、生活上有依靠,切實維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
要將見義勇為宣傳工作作為推進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構建典型宣傳、公益宣傳、新聞宣傳、社會面宣傳、主題日宣傳(每年五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五作為我市的見義勇為宣傳日)相結合的立體化宣傳格局。通過廣播、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見義勇為先進典型,支持見義勇為先進典型。以“和諧社區、和諧村鎮”建設為載體,通過設立光榮榜和大眾媒體宣傳等形式,深入基層宣傳見義勇為行為,宣傳為見義勇為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企事業單位和公益人士。各級政府及公安部門要及時通報見義勇為的人員確認和獎勵、保障情況,集中表彰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努力營造全社會“謳歌英雄、學習英雄、爭當英雄”的良好風尚。
見義勇為工作方案篇三
青年志愿者活動方案:
為了進一步弘揚“奉獻、友愛、互助、提高”的志愿者精神,建立、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務的招募機制、培訓機制、管理機制、評選表彰機制和保障機制,推動我院青年志愿服務事業有目標、有步驟的開展,學院團委特制定學院20xx年青年志愿者活動方案如下:
志愿服務精神是對中華民族團結友愛、助人為樂、見義勇為、尊老愛幼、尊師重教等傳統美德的繼承和光大,是社會主義時代精神的弘揚和體現。開展青年志愿者行動,既是大學生倡導社會新風、奉獻自我、回報社會的一種方式,也是在實踐中鍛煉自我、自學成才的一種途徑。對進一步塑造大學生勇于實踐、無私奉獻的精神,在增強大學生的服務意識和勞動素質以及促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方面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弘揚志愿服務精神,讓更多的人參與到志愿服務活動中來,加強青年志愿服務陣地建設,走志愿服務陣地化、活動經常化、管理制度化的路子,使得志愿服務業成為一個具有廣泛影響和社會動員力的工作品牌。讓我院青年志愿者身影出此刻學院和黃岡市的敬老院、孤兒院里,出此刻街道上、公共汽車站、巴河大堤上,成為學校和市內一道亮麗的風景。
青年志愿者活動以倡導互助友愛的社會風氣、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推動社會全面提高、促進青年健康成長為宗旨,動員組織全院各班團組織、志愿者組織和廣大青年志愿者深入宣傳志愿精神,大力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為我院禮貌建設做出進取的貢獻。
(一)為環境保護、公益事業等供給服務(如保護母親河禮貌倡導等);
(二)承擔臨時性、突擊性志愿服務任務(如大型服務活動等);
(三)其他具有專業技術特長要求的志愿服務工作(如社會實踐活動科技下鄉等);
(四)為社區發展、公益事業等供給服務(如定期前往養老院福利院等);
(五)扶貧支教,支援西部建設;
(六)其它需要供給志愿服務的項目。
第一階段:啟動階段。
學院團委定于20xx年3月11日,在大學生活動中心舉行“青年志愿者服務在行動”啟動儀式,并對我院上一年度優秀青年志愿者進行表彰,部署學院青年志愿者活動相關工作,各系(部)團總支要按照統一部署,做好系青年志愿者活動的宣傳發動工作,并構成各系(部)團總支、各班團支部以及學院各級青年志愿者組織志愿服務計劃,進取開展工作。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
(一)三月份集中開展志愿服務月活動。
1、美化學校行動,由各系青年志愿者協會分片包干,定期維護學校各公共場所,確保學校內牛皮蘚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團委將定期,不定期組織抽查。
2、禮貌倡導、禮貌乘車、禮貌就餐行動。由院團委青年志愿者協會統一規劃職業禮儀培訓、宣傳,各系青年志愿者協會組織倡導,實施活動,重點是促進我院學生養成良好的禮貌乘車禮儀、排隊禮儀、上課禮儀、就餐禮儀、活動禮儀。
3、專業實踐服務行動,組織各專業社團結合自身優勢開展專業服務活動。
4、各系(部)團總支根據系團委計劃組織本系(部)青年志愿者開展學習雷鋒活動和植樹節志愿活動。
(二)長期定向志愿服務活動。
從4月開始到12月,院團委和系(部)團總支分別聯系定點幫扶站,對需要長期志愿服務的敬老院、福利院、退休老教師、街道等公益機構及公共場所等幫扶點分別安排一個青年志愿服務分隊,建立工作職責制、服務輪換交接制度,每個志愿服務分隊每星期派一個小組前去進行。同時做好志愿服務記錄。
第三階段:總結表彰階段
20xx年1月份,學院團委召開年度青年志愿者工作總結表彰大會,對全院涌現出來的“優秀青年志愿者”、“優秀青年志愿者協會”進行表彰,對過去一年青年志愿者工作進行總結,對下一階段的工作提出要求,明確今后一段時期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發展方向和奮斗目標。
(一)要求各系團委嚴格按照院團委統一規定進行青年志愿者的招募與注冊,統一實行青年志愿者注冊登記工作的方式和程序,按照志愿者注冊號的編號進行管理,讓每位注冊志愿者了解注冊登記證的使用方法。
(二)學院團委將加強對青年志愿者服務活動的指導,包括青年志愿者的招募、注冊工作,確保青年志愿者活動長期、有效地開展下去。活動開展后確保填寫記錄,每位志愿者的活動記錄均填寫在青年志愿者服務證上,以便日后考核獎勵。注冊的青年志愿者如不服從組織安排,不履行其志愿義務,或達不到志愿要求者,青年志愿者協會有權取消其志愿服務資格。
(三)青年志愿服務活動采取短長期相結合的辦法,各系(部)團總支一方面要在“中國青年志愿者服務日”、“65環保日”等特殊日子集中組織志愿者開展大型活動。另一方面要注重服務的長期性,安排志愿者到公益機構去供給長期、固定崗位的志愿服務,進取組織志愿者長期進行扶貧濟困,獻愛心活動。
(四)要加強對志愿者服務活動的宣傳。經過網絡、櫥窗、廣播等形式展開宣傳,一方面要進取宣傳志愿者典型,讓更多的群眾了解青年志愿者協會的現狀。另一方面要進取宣傳青年志愿者開展的一系列活動,發揮共青團在實踐中育人的優勢,在活動中注意發現和培養一批青年志愿者骨干,促進優秀學生脫穎而出。
見義勇為工作方案篇四
根據省、市、區政法會議精神,為進一步弘揚社會正氣,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街道工委、辦事處經研究決定在街道轄區開展以見義勇為主題的宣傳活動。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以科學發展觀為指針,彰顯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跡,弘揚社會正氣,營造學習、崇高、關愛、爭當見義勇為道德模范的濃厚氛圍,打造我街道的良好形象,扎實推進精神文明建設。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弘揚見義勇為精神,推進國際旅游島建設,堅決貫徹落實《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規定》。
20xx年5月25日
(一)充分利用宣傳橫幅、宣傳欄、海報、散發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在全街道廣大群眾中形成“揚正氣、促和諧”的良好道德風尚。
(二)各社區居委會、各單位也要認真做好見義勇為集中宣傳活動,成立宣傳組織,采用各種有效形式,營造見義勇為宣傳活動的良好氛圍。
(三)做好宣傳引導工作。要采用多種形式,共同營造出弘揚見義勇為精神的良好氛圍,進一步調動廣大群眾參與宣傳活動的熱情,廣泛深入宣傳見義勇、無私奉獻的崇高品質,不斷增強宣傳效果。
(四)各社區居委會、各單位宣傳活動結束后要及時總結,鞏固活動成果。
見義勇為工作方案篇五
見義勇為、匡扶正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倡導和表彰見義勇為行為,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內容。為了保障見義勇為行為人的應得的榮譽,經鎮黨委政府同意,成立楓坪鎮見義勇為初評工作組,由鎮長盧正廣任組長,周利玲、黃國忠任副組長,彭敏、王炎盛、邱衛星、黃松林、劉衛華、周利群為初評工作組成員。負責見義勇義的初評工作。
1、什么是見義勇為?
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法定職責、法定義務之外,為保護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挺身而出,與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或者搶險、救人、救災的合法行為。
2、見義勇為的確認。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
一是同違法犯罪作斗爭,事跡特別突出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擾亂社會秩序等,包括與正在進行的放火、爆炸、決水、聚眾滋事等違法犯罪作斗爭的行為;
二是不顧個人安危,積極協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線索,為偵破重特大案件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是在自然災害面前,為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或他人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奮力排險、積極搶救,事跡特別突出的;
四是有其他見義勇為行為,事跡特別突出的。
(2)哪些行為不應該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
一是為保護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屬于自保行為,不能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但在威脅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情形消除后繼續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應屬于維護社會利益的行為,可以認定為見義勇為;
二是公民救助有贍養或撫養義務的直系親屬的行為屬于法定義務,不能認定為見義勇為;
三是事先有約定的,救助的行為應視為履行約定義務,不能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
四是事先有約定條件的,如聘用的保安救助旅客,聘用的救生員救助溺水者等,屬于履行約定義務,不能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
3、經鎮見義勇為工作組初評通過報市見義勇為評選小
組認定。
見義勇為工作方案篇六
為了向廣大居民宣傳見義勇為、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典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彰顯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跡,弘揚社會正氣,為街道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根據轄區情況,特制定20xx年見義勇為宣傳工作計劃。
1、大力宣傳見義勇為先進典型所體現的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基本要求和本質內涵。
2、大力宣傳見義勇為典型所代表的社會正氣,正義終歸要戰勝邪惡,為非作歹的畢竟是極少數,社會風氣的主流是好的。
3、大力宣傳見義勇為典型所反映的普通平民應具備的社會責任,說明匡扶正義、見義勇為、維護社會穩定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
4、大力宣傳見義勇為先進典型深厚的思想積淀、一貫的良好表現、厚積薄發的優秀品質和無怨無悔、默默奉獻、淡泊名利的思想品格。
5、大力宣傳見義勇為典型對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推進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和價值。
1、散發學習、宣傳資料,對涌現出來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授予榮譽稱號并給予一定物質和精神獎勵。
2、充分發揮街道宣傳文化中心的職能,從正面宣傳先進事跡,以正確輿論導向人民行為。
3、組織學習研討活動。請有關專家、見義勇為者、社會各界民眾一起,進行座談或研討;組織發動街道社區、部門、企事業單位等結合各自實際,廣泛開展學習先進典型活動。
4、利用綜治宣傳月和其他宣傳形式,通過散發資料,觀看圖片等形式,大力宣傳見義勇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