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一
雙方就因乙方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門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2、乙方租用甲方門面,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形式為____年____簽。
3、付款方式:年租金為_________元整(大寫)。每_____年交一次房租。如果乙方生意好,甲方每年最多只能加______元,________元為上限。
4、乙方在租賃期間,自行裝修門面,甲方予以協助。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簡易房的建設權力,并且在合同期內不被拆除。若是被城管拆除,甲方按照天數推出租金給乙方,無需其他補償。
5、乙方在經營中要遵紀守法,一切相關稅費由乙方自己承擔。在租賃期間,如要求退租門面,或是自己經營不善,甲方不退租金,乙方可以轉讓,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6、水電的暢通及屋面漏水應由甲方負責。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根據市場價格調整而調整。
以上合同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二
答辯人因與北京市朝陽區房屋管理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并不是適格的訴訟主體,不應當作為本案被告。
按照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發生,只有合同當事人一方才能基于合同而向與其有合同關系的另一方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而不能向與其無合同關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請求,也不能擅自為第三人設定合同上的義務。本案中,與原告簽訂《租用房合同》的是被告一北京鑫潮招待所有限責任公司。合同期滿后騰退和交回房屋是《租用房合同》約定的義務,也是《合同法》規定的義務,但是該義務僅只針對作為合同一方主體的承租人而言,并不指向第三人。因此,根據上述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原告把鑫潮招待所作為被告并無不當,但不應該再將合同外第三人的答辯人也作為被告。
二、原告訴狀所述事實,與客觀情況不符。
原告在訴訟中陳述,答辯人一直實際進行房屋出租的經營,這與客觀情況不符,也是對法律關系的混淆判定。答辯人沒有資格也沒有能力對訴爭的房屋進行出租經營,事實上答辯人也從來沒有對該房屋進行過出租經營。答辯人與訴爭房屋沒有直接的關聯關系,也沒有居住使用該房屋或進行其他形式的占用。此外,原告陳述其多次要求收回房屋,但答辯人強行阻撓,更是憑空杜撰。原告不應該也不可能向答辯人主張收回房屋,答辯人也沒有理由和力量進行阻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因此原告在沒有證據證明答辯人實際占用訴爭房屋的情況下,起訴要求答辯人騰房,不應得到法庭支持。
三、原告作為房屋的產權人和出租人,并沒有善盡法定和約定義務,不應該完全享受權利。
根據《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外出租人防工程和地下室,作為產權人首先必須經過相關部門的批準并登記備案。其次,產權人必須保證出租的房屋符合防火、衛生等管理規定,并經公安消防機構、衛生主管部門檢查合格;房屋建筑安全不存在危險構件;具有上下水、衛生間、用電設施;設置機械通風或空調裝置并保證有效使用,新風量新風系統回風系統符合規范要求;具有防汛防雨水倒灌設施;設置配備機械防煙排煙系統,自動噴淋系統、應急照明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以及其他消防設施和器材等等。而本案中,原告出租訴爭房屋并沒有經過批準備案,法律規定應當符合的條件幾乎無一具備。而且,事實上,訴爭房屋從來也沒能正常使用過,除了非典期間長時間停用外,還有多次被水淹多次屋頂滲漏多次由于人防辦公室及地下空間管理辦公室等部門的命令停止使用。而這些都與原告沒有妥善盡到法定和約定義務有直接的關系,根據合同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原告不應在不作任何補償的情況下就毫無阻礙地享受權利。
綜上,答辯人既不是租賃合同的相對方,也不是租賃房屋的實際使用人,原告不論是基于債權的請求還是基于物權的請求,都不應該將答辯人列為被告,因此要求法庭駁回其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xxxx年5月23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租賃房屋狀況。
租賃房屋坐落于沈陽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路)________號,門牌號為__________,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樓房為____室____廳____衛____廚,平房為___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朝向為________,設定抵押權的狀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現有裝修詳細情況及設施、設備情況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日內按照乙方要求對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租賃用途與租賃期限。
租賃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金及支付。
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人民幣/月);租金總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甲方承擔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租賃期間有第三人對租賃房屋主張權利的,乙方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因第三人主張權利,影響乙方對租賃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減少相應的租金。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的,乙方可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范圍是:_____,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租賃期限屆滿后,對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方法為:______。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滯留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章:_______承租人(乙方)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第三方(僅作為見證人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_____________。
房屋裝修情況及配套設施清單。
一、房屋裝修情況介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施名稱型號數量狀況。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以下舉例說明):
1.燃氣管道煤氣罐。
2.暖氣管道。
3.熱水管道。
4.燃氣熱水器電熱水器。
5.空調。
6.家具。
7.電器。
8.水表現數:_______電表現數:______燃氣表現數:_____。
9.其它設施、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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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四
委托代理人:蘇杰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北京××購物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區××外大街××號
法定代表人:王××職務:董事長
上訴人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xx)西
初字第××號民事判決,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
上訴請求:
1、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予以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起訴;
2、判令由被上訴人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
本案訴爭房屋場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區××大街××號地下一層400平方米面積屬北京商××房地產經營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商××公司)所有。商××公司于20xx年8月4日與北京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林××公司)簽訂了協議書,約定林××公司取得本案訴爭房屋場地5年的使用權,該協議書中并未約定林××公司享有轉租權。
被上訴人與上訴人于20xx年8月4日簽訂《租賃合同》時,以及直到《租賃合同》20xx年8月4日屆滿期間,被上訴人均未取得對該場地的處分權。
被上訴人在一審法院審理中提交了林××公司的《確認書》,以此證明其已經取得處分權。但事實上,《確認書》并不能證明其已經取得了該場地的處分權,理由如下:
再次,林××公司在《確認書》中表明,“將租賃房屋場地交付給被上訴人使用”。“使用”分為有償使用和無償使用兩種,若為有償使用,即為轉租,因林××公司未取得轉租權,故被上訴人對訴爭房屋場地無處分權;若為無償使用,也即林××公司自20xx年8月4日至20xx年8月4日長達五年期間,將其享有的收益權,按照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簽訂《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計算,被上訴人獲得155萬元(31萬/年*5=155萬元)租金,林××公司分文未得。依據《民法通則》第58條“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之規定,林××公司以讓被上訴人“無償使用”本案訴爭房屋場地的形式掩蓋林××公司及被上訴人逃避納稅義務的非法目的行為,應屬無效民事法律行為。
綜上,《確認書》的內容無法證明被上訴人是本案的適格訴訟主體,故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被上訴人依據北京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出具的確認書對訴爭房屋場地享有使用權、轉租權等合法權益,其應為本案的適格訴訟主體。”顯然系認定事實不清,依據的證據不夠充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規定,本案被上訴人訴訟主體資格不適格,請求二審法院經審理后予以改判,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五
法人代表:***職務:主任。
住址:***。
被告:***第二鋼窗廠。
負責人:***職務:廠長。
住址:***。
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年6月30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x年1月1日起至x年12月30日止,租賃費為每年76275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和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計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50%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38137.5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76275元的50%計38137.5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
20xx年*月*日。
金臺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o一三年八月七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六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共計32200元;。
二、判令被告賠償原告裝修損失10060.80元;。
三、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營損失3573元;。
四、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9月7日簽訂《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被告將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區**莊園8#樓的***房出租給原告,合同約定房屋租賃期自9月8日至9月7日,共計36個月。租金為每月5000元,支付時間分別為209月7日、29月7日、9月7日;付款方式為“一年一付,付十二押一”。
年9月7日,原告向被告交付2007年9月8日至209月7日房屋租金60000元及押金5000元,并開始裝修、營業,裝修共花費10060.80元。年12月,在原告忙于其他業務期間,被告擅自解除合同,將房屋租給他人,致使原告原定的業務無法開展。在此期間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但對方拒不繼續履行,對原告的要求置之不理。
原告與被告簽定的合同事實清晰、有效,被告違約事實清楚。請求法院依法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附:本訴狀副本2份。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七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訴訟請求:
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違約金_____元,以上共計__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費為每年______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計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_____元的_____%計_____元)。
[]。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八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位于秀嶼區東嶠鎮上塘珠寶城出租______層套房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自月月日止。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按一月付一次結算,每一月頭三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月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結束時,乙方必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人民幣________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房內配套設施無損,保證金方可退回。
五、在承租期間,乙方不得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也不得帶人進該房屋居住。甲方有權不定時查房。如有發現轉借或轉租、帶他人進該房屋居住的合同終止。并扣留押金。
六、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如有損壞該房屋結構的。乙方需照價賠償。
七、在承租期間安全等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九
被告:張__,男,住_市_區_街_號,電話:_。
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暫計至20__年12月,共6個月)。
2、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違約金32000元。
3、依法判決原告不返還被告保證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月29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限從20__年2月5日至20__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當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兩個月租金32000元作為保證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過5天,原告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保證金。合同同時約定若一方違約,則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2000元。合同簽訂后,原告體諒被告的困難,曾多次減租給與被告方便,但是被告從20__年10月開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計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發出律師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沒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為顯然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只好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具狀人:
20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篇十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房屋出租給乙方辦公使用,租賃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按年結算。每年年初20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貳千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3年,從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貳千元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