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主體篇一
第五十三條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并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后,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無論什么原因導致本。
合同。
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系,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并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二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十三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志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后,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托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后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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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委托管理合同主體篇二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游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托方),特委托(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名詞定義。
第一條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八條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盡快使酒店達到星級酒店標準并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系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8)每一個月的后___天內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后,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于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后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委托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托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系,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托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條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余額如數歸還委托方。
第七章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托方。
第二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委托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保險。
第三十六條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范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托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十章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第四十條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可按營業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十四條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條委托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后續簽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十二章雙方約定。
第四十六條基建結束后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后續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因故延誤的工程項目,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十三章違約及終止。
第四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如總經理因被業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并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后,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無論什么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系,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并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二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十三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志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后,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托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后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主體篇三
酒店管理是全球十大熱門行業之一,高級酒店管理人才在全球都是一直很緊缺的。對于酒店管理委托。
合同。
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酒店管理委托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第一章總則。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游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托方),特委托(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名詞定義。
第一條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八條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
規章制度。
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盡快使酒店達到星級酒店標準并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系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后___天內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后,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于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后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委托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托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系,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托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條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余額如數歸還委托方。
第七章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托方。
第二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
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委托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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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委托管理合同主體篇四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保險。
第8條財務項目。
第9條合同期限。
第10條一般期限。
第11條雜項。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___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定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酒店規模。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
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4.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5.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年__月__日。
第4條技術顧問服務。
4.1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i)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ii)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iii)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
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范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i)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ii)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i)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ii)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iii)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iv)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后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管理公司的責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
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廣告。
5.3.1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5.4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并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定出及發布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于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管理。
5.5.1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監審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雇所有雇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雇員在開業后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不可多于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
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雇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發服務費予雇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f)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準后,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雇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采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范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后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5.5.2會計。
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稅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英兩種文字對照書寫。
5.5.3常年計劃。
(a)開業日后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
修葺及保養。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
酒店各部門所有雇員,包括全部行政雇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貼之支出。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后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后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準。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業主批準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5.5.4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公司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5.5.5集團服務及利益。
“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設備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條酒店業主責任。
6.1增設及更換家私、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固定資產標準內屬于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于固定資產范圍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范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于增添和更換家私、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帳戶,并存入明確定于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為百分之四。
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常年計劃。
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所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戶。
6.2建筑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準。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余,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盡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呈交管理公司批準。酒店業主并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于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準。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于第7條上,那么,如于事件發生后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并直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掛號郵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帳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酒店業主的稅務。
于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并要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于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后之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第7條保險。
7.1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保險,并在投保單上注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財產保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眾責任險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即雇主對其雇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i)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其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項目手續,并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在以上保險范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于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條財政項目。
8.1銀行帳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戶。
3.2條,該同一帳戶將用于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于更換及增添家私“經營再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為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為上述主要帳戶開設人民幣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戶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雇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業帳戶”中收取一個相等于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于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于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注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后的營業毛利(g.o.p)。該等每月付于酒店業主之款項將于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稽核后加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條一般規定。
10.1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稅及估值稅。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稅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10.2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a)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于__年__月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兌換為港幣或其它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雇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號信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于下列條款:
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取得中國當局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雇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獨資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為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伙之關系,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文件,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為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聲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戶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注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于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并將會盡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級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條其他。
11.1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字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11.2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雙方根據本通知條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登記及其它手續。
酒店業主應辦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準、登記和執行所需之步驟以保證本合同在符合所應適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實施。酒店業主將承擔所有手續費用。
本合同經_____批準后生效。
酒店業主:
授權代表: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主體篇五
甲方:
乙方:
第一條主體資格。
甲方有權就本次會議之事項委托乙方代其辦理相關事宜。
乙方具有國家認可經營資格和專業人員,有能力完成甲方委托其辦理的會議事務、組織事宜。
第二條會議概況會議名稱:北京市樓市考察與展望。
會議日期:20_年8月15日—20_年8月19日會議地點:北京國際酒店
會議人數:預計10人(以最后雙方確認人數為準)。
第三條委托事宜。
甲方委托乙方,根據“會議”議程,代理甲方辦理以下相關會議事宜,并提供全程的會議服務:
1.參會人員食宿安排;。
2.會場的確定及布置;。
3.參會人員會后的考察安排;。
4.會議其他相關的事宜,具體內容及預算見附件。
第四條具體費用及結算方式。
1.此次活動的委托承辦費用總金額為:820_元。(大寫:捌萬貳仟元整)。其中住宿費:27000元;場租費:13000元;伙食費:220_元;交通費:17000元;其他雜費:3000元。結算時按實際消費明細單據結算,多退少補。
2.超出此次活動的保價費用外開支需經甲方同意,費用另行計算。
3.甲方需在會前將人民幣20_0元訂金打入乙方賬戶,會議中甲方須支付乙方20_0元運作資金,會議結束后離開本地前結清全部款項。
4.如雙方對提供的服務標準無異議,則會議尾款在會議結束后根據實際發生額付清。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知悉乙方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行程時間表,提供乙方服務價格、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服務標準的有關情況。
2.甲方享有要求乙方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時間表安排會議和考察。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提供和安排的會議服務及其他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2.乙方應當在會議開始之前7日,向甲方書面通告會議及考察安排的準備情況,并就可能發生的我變動及時通知甲方。
第七條責任的減輕和免除。
1.甲、乙方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2.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及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主體篇六
委托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其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其注冊地址為(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委托乙方全權管理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1.1酒店。
本合同中的“酒店”是指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筑物體。1.2所有權。
b.在經營管理酒店時所使用的家俱、裝飾、車輛和其它運營物品;。
第二條合同期限2.1生效日。
本合同的生效日期(簡稱“生效日”)為雙方簽字之日。2.2管理介入期
本合同生效日的____天,乙方人員開始介入酒店管理。2.3營業的基本條件。
本合同營業的基本條件是指酒店建成,已經部分試營業或正式對外營業。甲方應提供的基本條件為:
本合同的期限為自合同生效起,至此后年。期滿時,若經雙方同意,
c.土地使用權。
可延長期限,因發生政策性變化和不可抗拒自然力影響,需提前終止合同,由雙方協商而定。
第三條雙方責任3.1甲方責任。
a.作為開發商,負責處理好酒店的建設問題和此前的設備、營業物資購買的遺留問題(如果有)。
a.確定酒店的經營策劃及市場定位;。
b.根據市場調研、酒店定位、經營需要,并從星級標準的管理和服務。
c.為酒店在添置各種設備、設施、系統、配件、家具、用具、裝飾和陳設。
用品時提供造型、安裝、裝飾設計和布置方面的指導和建議。并應甲方要求提供購買途徑;。
d.協助甲方酒店進行經營期的工程管理和工程技術服務。e.酒店管理計劃。
乙方在年度工作計劃中明確提出培訓目標、計劃和制度。
乙方負責按照______星級酒店的服務標準,采用多種方法包括借助社會力量、與有關專業學校合作,系統地對員工進行培訓,滿足酒店經營需要,所需費用列入酒店管理費用。
所有酒店經營預算、各式窗體、報表、報告等電子文文件、文件或數據。上述管理模式移植的內容,在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享有無償使用的權力。
第四條雙方約定的事項4.1管理權。
a.有關經營期的如下重大問題,乙方在實施前需經甲方批準:—酒店經營預算;。
—酒店固定資產的購置預算;—酒店人事架構和年度工資總額;。
—酒店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的任命;。
—酒店功能布局的調整;。
—酒店經營區域和經營項目的調整;。
b.經甲方批準的以上事項和酒店日常經營的其他事項,由乙方全權負責實施。為此,乙方應對酒店包括人事、財務、物資、經營和管理等項事宜具有充分的指揮權和決策權。乙方及其酒店代表可以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以上事宜、業務有關的檔、合同。
c.對于經營管理的不同看法,甲方代表應與乙方總經理溝通討論解決,乙方總經理應充分了解甲方的意見和立場,意見合理時,乙方及時、有效地作出調整;在不嚴重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管理,當雙方意見未達成統一之前,乙方應尊重甲方的意見,對分歧事項暫緩實施,并向雙方最高領導反映求得解決;在此之前,除非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緊急情況,甲方一般不采取直接指揮部門及以下干部員工的方法,影響或干預乙方總經理的管理權限和管理范圍,以維護乙方管理權威。
d.乙方對酒店總監及以下的管理人員有任免權。總經理的任免和調整,應征得甲方的同意。
4.4.1以上委派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規定,詳見本合同附件,并由甲方支付。在乙方認為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安排合適的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到酒店作短期支持,其交通、食宿等費用按酒店規定標準支付或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收取人工成本(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均由甲方支付;以上費用列入酒店經營費用。
4.5乙方承諾,在保證管理水平的前提下,充分使用和培養合適的當地各級管理干部,能滿足酒店崗位要求時,及時減少乙方委派的管理干部人數。以節約酒店人力成本,并為甲方培養接替管理的人員。
第五條會計審計及稅務5.1會計年度。
本合同所指的會計年度,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5.2會計標準。
酒店經營及外聘人員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外匯管理的規定辦理。5.6保險。
在每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開始前三十(30)天內,乙方應把其后完整的或部分的會計年度(視實際情形而定)而建議的經營預算連同年度經營計劃提交甲方批準。
乙方如遇突發事件、突變因素,而有較大的、額外的收入或支出,而改變經營預算,應及時報告甲方;如需甲方批準的,在合理的情況下甲方應在接到報告后10天內予以批準,以不影響正常經營。
酒店經營結果的詳盡營業報表。
第六條資產管理6.1資產預算。
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開始前至少30天內,乙方應把下一個會計年度有關資產重置的預算(簡稱資產預算)提交甲方批準,該資產預算不應超過該財政的經營預算制定的總收入的30%。在合理的情況下甲方應接到報告之日起的20天內批準資產預算。
乙方會同甲方負責在資產預算中所批準的資產重置項目的實施。6.3日常維護和修理。
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內,從試營業日起負責酒店設備的日常維護、修理,并使酒店設備處于良好保養狀況;日常修理費用應列入經營成本,酒店改建再裝修等大修理費用,列入非經營費用。
第七條人事和組織。
7.1乙方將根據酒店的實際情況提出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制定用工計劃,
酒店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管理費8.1管理費的標準及支付。
8.2.1本合同中營業收入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施所得的客房、餐飲、會議廳、停車庫、酒吧、商場、健身美容、娛樂設施(不計外承包娛樂的營業收入)、電話、傳真、洗衣、外包經營區域的場地收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應稅營業性收入之總和。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由甲方于次月15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效益管理費于每季末后的15天內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8.4甲方不能如期支付管理費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否則,甲方應承擔未付部分每天0.5%的滯交金,逾期60天不付,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經濟利益。
8.5如果酒店全面營業后的年內非硬件原因而是乙方造成的管理服務問題導致酒店不能評上星級的。乙方給予甲方此前一年管理費的50%作為賠償。
第九條繼承、受讓或變更。
9.1在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之前,雙方均不應以任何方式轉讓出售或轉移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權利或利益。如甲方對酒店的權利或利益的轉移和因甲方其他方面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的終止。甲方須付給乙方一年的管理費用,同時甲方必須在30天前對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9.3甲方需進行資產重組,股權變動而變更設立新的公司,必須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并由新公司承繼本合同。
合同的終止。
10.1合同期滿前30天,若雙方無意延長合同,雙方將進行全面的工作交接。10.2酒店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的,本合同可以終止。10.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簽署協議的,可終止本合同。
10.4本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違約,經另一方向其發出書面通知后的30天內仍未作出補救時,則在該30天期滿后,另一方可終止本合同,若因違約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其他11.1商業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有義務保護雙方的公司利益,不得泄露雙方的商業機密,并不得泄露雙方約定之文件資料。
乙方輸入管理模式的內容、教材、文文件、窗體、數據、文件等,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輸出,應用于任何第三方。
11.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該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1.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日期:
代表人:日期: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主體篇七
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和費用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而委托人則按約支付報酬的協議。大陸法各國民法對委托合同的限制不盡相同。按多數國家的法律規定,委托合同的標的既包括法律事務,也包括非法律事務;合同內容可以是有償的,也可是無償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管理委托。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游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托方),特委托(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名詞定義。
第一條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八條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
規章制度。
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盡快使酒店達到星級酒店標準并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系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后___天內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后,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于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后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委托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托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系,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托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條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余額如數歸還委托方。
第七章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托方。
第二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委托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保險。
第三十六條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范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托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十章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第四十條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可按營業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十四條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條委托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后續簽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十二章雙方約定。
第四十六條基建結束后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后續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因故延誤的工程項目,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十三章違約及終止。
第四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如總經理因被業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并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后,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無論什么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系,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并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二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十三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志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后,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托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后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管理公司:
時間:年月日年月日。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精誠合作之前提,展開合作。
甲方:
乙方:
一、乙方負責甲方場所前期籌備至場所經營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人員招聘、崗位培訓、人員配臵、資源引進、營銷策劃、廣告宣傳、市場調研考察、經營定位及全盤管理)高管3名,人員由乙方安排。
二、合作期間甲方保證公司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負責場地的安全和有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提供工作和經營所需的所有物品,及保障駐場管理人員人身安全。
三、合作期間雙方保持必要的工作溝通和交流,甲方有權申請更換駐場管理人員。
四、乙方管理期間確保會所合法經營,禁止場所一切黃、賭、毒活動。
五、合作期間甲方支付乙方月管理費26000元(貳萬陸仟元整)。
六、合作期間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住房一套(水、電、物業費)均由乙方承擔。
八、進場時間約定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管理費以進場之日開始計算。
九、合同約定乙方進場當日甲方支付管理費訂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注:訂金從當月管理費中扣除。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未達成一致意見前按本協議執行。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雙方當事人:
業主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管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為加強*大市場(以下簡稱:市場)的統一管理,促進市場的長期發展與繁榮之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甲方將市場內的自有產權商鋪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即由乙方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規劃、招商、租賃、推廣和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承諾擁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訂立本合同即構成對甲乙雙方合法有效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標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標的物為甲方所購買的位于*大市場區號樓號的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2、該標的物用途為甲方委托租賃經營的商業用房,經營業態以乙方為促進市場繁榮、提升物業價值為目的所統一設定的業態為準。
第二條委托方式。
1、乙方全權負責該商鋪所在市場的整體運營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統一規劃、統一招商和統一物業管理等,從而提升被委托的商業項目的整體品牌形象、行業地位和物業價值,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甲方授權乙方代表甲方簽署商鋪。
租賃合同。
并代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關于委托標的物的統一經營與管理。
第三條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委托期限自該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年內,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該項目開發商實際將房屋交付甲方之日,為促進市場的培育、發展和滿足承租人的經營需要,經該項目開發商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該商鋪。提前交付該商鋪的,不影響上述委托期限的有關約定。
3、甲乙雙方應在交接當日簽署交接文件,確認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時應移交委托經營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資料。
第四條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場長期穩定繁榮發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兩項基本原則,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鋪的經營與管理。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三年內,甲方商鋪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為其總房款的%,該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簽定《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從該商鋪的總房款中一次性沖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年內,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為乙方實際出租期間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給甲方:
(1)現金。
(2)銀行轉賬。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其他方式:。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結算期為每個季度末的個工作日內,屆時乙方將承租人實際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及時、足額支付給甲方。
4、對于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發生變更,應提前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對于以現金方式支付的,甲方應按時在約定的租金結算期內前來領取。未按上述約定履行租金結算手續并導致不可預測性后果的,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自有產權商鋪的租金收益的權利和依法納稅的義務。
2、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狀態。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鋪委托管理或租賃經營過程中確需乙方協助配合的,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3、除非因為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將協調開發單位負責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修繕。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通知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在甲方對租賃房屋進行維修的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調承租人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4、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乙方的書面許可,甲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著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設備性能,新增建筑,對房屋建筑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5、甲方因商鋪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書面許可后,可以對該商鋪的配套設施、設備進行必要的調整,也可以對上述設施和設備進行增量和擴容,所需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其調整方案必須符合政府的有關規定,有關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自行辦理,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6、因歸咎于甲方其他與甲方有關人員的責任,造成該商鋪或市場內其它公共設備、設施損壞,或造成市場內的工作人員、顧客等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甲方應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后果。
7、甲方應對該商鋪及附屬設備設施、甲方新增設備設施進行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并將上述保險單及付費憑證的復印件提交乙方備案。保險事故發生后,由甲方自行處理保險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積極、必要的協助。如未投保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8、甲方可就該商鋪向第三方出賣,或提供信用擔保、抵押擔保、對外投資,但應提前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正常經營管理權益。對于甲方出賣該商鋪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預測因素導致該商鋪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甲方承諾確保變更后的所有權人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或由乙方按同等條件與變更后的所有權人重新訂立有關合同。
9、甲方保證該商鋪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且不因該商鋪的產權共有、設置抵押和擔保等而影響乙方關于市場的整體經營與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無權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出權利主張。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已出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分攤公用設施水電費及其它市場經營管理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如甲方委托的商鋪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鋪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中,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依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對于甲方延期繳納相關費用的,甲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繳納費用百分之核計的滯納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關于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預、妨礙乙方關于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經營行為,不得實施其它乙方認為有損市場經營安全和運營秩序的行為。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市場整體的運營管理,制定科學的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運用合法的整合運營手段,塑造市場形象和提升市場知名度,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擁有該商鋪的完全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益,并對承租人依法按章進行管理和督導。
3、享有對該商鋪租賃價格標準的完全自主定價權,并有權根據市場行情與實際需求,對商鋪的租賃價格進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調整。乙方認為必要時,可根據市場變化,對市場的經營方案和業態規劃進行調整。
4、乙方有義務為市場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和經營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場服務和公共宣傳推廣。
5、乙方有義務協調市場整體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地方性事務,以及當地交通、環保、治安、城管、衛生、消防、稅務、工商等其它事務。
6、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著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設備性能,新增建筑,對房屋建筑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7、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或承租人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不影響該商鋪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對該商鋪進行裝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滿時,乙方按屆時的現狀裝修狀態將商鋪及附屬設施返還甲方,并保證其處于正常使用后的狀態。
8、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其正常使用過程中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其使用不當而導致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修復。
9、乙方負責市場公共設備設施的正常損耗、故障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場內的公共設備設施時,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與配合。
10、乙方有義務代為收取租金,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內已出租商鋪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時應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關市場管理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保障甲方的合法權益。對于乙方延期支付相關租金的,乙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百分之核計的滯納金。
11、甲、乙雙方均負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內容及對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七條合同期滿。
1、合同期屆滿后,甲、乙雙方應履行完畢相關結算、交接手續。在符合乙方關于市場整體業態規劃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擁有自主經營的權利,也可以選擇將該商鋪進行自主租賃或繼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
2、合同期屆滿后,對于甲方自主經營的,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訂立市場經營管理合同。
第三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書面許可并在乙方市場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甲方同時應履行告知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市場經營管理合同的義務。
4、合同期屆滿后,對于甲方繼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相關權利義務以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的合同為準。
5、合同期屆滿時,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同時到期,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后個工作日內將商鋪返還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尚未到期,乙方應確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權益和正常經營,屆時乙方可自由選擇按以下方式之一辦理:
(1)甲方向乙方書面申請續簽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重新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按同等條件就合同未屆滿部分的承租期,直接與原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經甲方和原承租人協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條款限制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礙本合同繼續履行行為的,均視為違約。
2、對于甲方違約的,甲方除應全額返還乙方該商鋪總房款%的租金沖抵收益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并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3、對于乙方違約的,乙方除不再擁有向甲方索還該商鋪總房款%的租金沖抵收益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并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間,對于甲方延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交付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不足壹個月的按壹個月計算;對于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擅自將該商鋪對外租賃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租賃合同期內的每套商鋪每月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九條送達約定。
1、本合同約定的送達方式為郵寄送達或當面送達,甲、乙雙方可根據屆時的實際情形選擇其中任意一種。
2、采取郵寄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并用掛號信寄給相對一方。郵寄送達應附送達回證,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達回證沒有寄回的,以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3、采取當面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直接交由相對一方,由相對一方或由經相對一方授權許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員等當面簽收。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內,有關該商鋪日常經營的稅、費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有關該商鋪房產租賃的稅、費由甲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調一致后訂立書面協議。
3、雙方提供給對方的法律事務文書,應符合真實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規定的情形,若過錯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其它: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簽訂地點為,簽訂日期為年月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份,備案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單位蓋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就_______的飲食服務項目,委托乙方實行專業、規范、安全、高質量的餐飲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
2.坐落位置:具體以總平面圖標明的位置為準。
3.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4.委托管理的建筑物詳見圖(附件一)。
5.廚房設備及配套工程圖(附件二)。
6.現有設備:待工程完工后移交時另簽設備清單,該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項目委托方--_________為甲方,服務提供方為乙方。
第三條委托服務經營事項。
________________飲食服務。
第四條委托期限。
委托服務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此期間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諾或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第五條房屋及設備折舊費及其支付。
3.支付方式為:每年按10個月計,每年8月和1月假期時間除外。乙方須在每月10日以前,按月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房屋及設備折舊費。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2.審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并監督使用人遵守。
3.審定乙方提出的食堂年度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并根據合同實施獎懲。
4.承擔食堂冷氣使用費的50%和乙方一年內超出_________元(不含_________元)的部分費用。
5.甲方負責在食堂第四層免費提供建設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作為乙方的工作場地。
6.甲方的有關部門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_________次全面的考核評定,并在此基礎上作出年度考核。如該年度政府主管部門有同類考核的,甲方認可該項考核結果,不再進行重復考核。考核評分參照_________、師生滿意度等基本內容,由雙方協商制訂。
7.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管理失誤或重大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所需的物業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原始資料和技術檔案(工程建設竣工資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9.有責任積極指導和協助乙方做好飲食服務工作。
10.甲方有權核查飲食服務費用的收支情況。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省、市的法律法規,為_________提供專業、規范、安全、高質量的餐飲。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該項目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
3.乙方不得將本項目整體或部分責任及利益對外轉讓或發包。
4.對本項目內的房屋及配套設施、廚房設備及其配套設施以及其它相關設備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項目范圍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建立健全本項目管理檔案。
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其管理范圍內的全部公共財產,并接受甲方指定專業機構的移交審核。向甲方移交時,要確保各項設施的性能完好。
7.乙方每月須向甲方提供月報表,每半年就財務開支情況向甲方作出說明,同時須按時交納房屋設備折舊費。
8.承擔食堂全部的水電費和燃氣費。
9.承擔食堂冷氣使用費的50%(一年內_________元,含_________元)超出部分由甲方負責。
10.乙方的員工應做到五證齊全(身份證、外來人員用工證、計劃生育證、暫住證、健康證),并將復印件送甲方備案,管理應符合廣州市政府及甲方要求,乙方員工食宿自選安排。
11.乙方承擔飯堂的一卡通收費終端使用費。
第八條服務質量。
除前述的標準外,乙方可根據甲方委托的服務事項制定出本項目管理分項標準,經甲方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
第九條履約保證金的支付。
3.合同期滿后或不屬乙方重大責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終止,甲方一次性無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4.如乙方不能完成投標質量指標的要求或合同履行期間出現屬乙方責任的火災、食品中毒等重大事故,履約保證金則被罰沒并承擔經濟和法律全部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3.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均有保質期,在保質期內,因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的,由乙方直接與保質單位聯系,雙方協商解決,甲方積極配合。因質量問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保質單位負責;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當造成的,由乙方負責。保質期滿后,房屋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設備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4.乙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價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和不履行投標書內的責任的,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重新進行招標,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凡在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的訴訟管轄地為_________有管轄權的法院。
3.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律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托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受托方授權受托方辦理有關購買________的各項事宜。
二、委托授權范圍(委托權限)。
1.購買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的購入價應掌握在人民幣________萬元________之間。
3.所購須為________________,不得為________________。
4.其他。
三、委托報酬。
受托方如按合同約定圓滿完成委托事宜,委托方給付報酬人民幣_____萬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內未能完成全部委托事宜,則按每購入_____計算作為報酬;如果在委托期限內未能購買到任何_____,則僅給付勞務費_____人民幣。
四、完成委托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必需之要求,受托方完成委托事項所必需的費用憑有效支出憑證由委托方予以報銷,但是最高數額限定在人民幣__________之內,超過的費用部分由受托方自己負擔。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受托方完成委托事宜后_____日內一次支付。
其他完成委托之必要費用先由受托方墊付,每星期五結算一次所有費用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托授權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受托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但不得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以隨時研究協商。
2.受托方應認真負責行使委托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與第三方惡意通謀,欺騙委托方。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主營業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簽字)。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主體篇八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利潤分配。
1利潤分配比例: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2利潤分配時間:按季度分配。正式開業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號前,將上個季度的利潤分配完畢。
4。若形成負利潤乙方不參與分配,也不承擔責任。
合作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甲方不參與酒店的經營管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經營場所,負責協調經營場所使用過程中的對外關系協調。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管理,有權提出相關的經營建議。
3、合作期限內,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4、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所需的各類物資、設備、流動資金手續辦理,確保酒店能正常經營。免費提供員工食宿。
5、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人員準備所需的員工工資及發生的費用。
6、開業前酒店裝修期間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7、。甲方負責客戶掛賬合同的審批權和應收款的回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2、乙方負責酒店人員的招聘培訓。
3、乙方有對酒店人員錄用、辭退、崗位和工資調整的決定權。
4、乙方有財務收支的簽字權。
5、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總數不超過30人。
6、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平均工資不超過20_元。
第七條財務、采購管理。
1、采購管理:乙方負責采購管理,甲方負責監督和提供采購車輛。
2、財務管理:甲方委托一人負責財務和保管工作。
3、甲方人員服從乙方管理,工資由甲方負責發放。
4、。工資發放時間:甲方應確保每月10號前發放上個月的工資。
第八條試用期。
1。時間:一個月。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工資:乙方試用期派遣人數10—15人,派遣人員到達甲方現場前甲方預付派遣人員一個月工資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并報銷交通費。
3。結果:若雙方滿意可按此合同繼續進行;若有一方不滿意可立即終止合同。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除應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萬元。
第九條酒店的交接。
酒店裝修結束后、試營業前,甲乙雙方完成酒店的交接手續,并制作酒店設備設施的清單。
第十條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主體篇九
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市路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鑒于: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定義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酒店__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工程地址__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建筑物__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__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__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統一制度__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會計年度__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獨立公共會計師__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總收入__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或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__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__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1)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2)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3)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4)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5)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6)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7)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8)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9)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10)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11)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12)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13)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14)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1.12獨立費用__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15)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16)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17)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18)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19)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20)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21)獎勵性管理費。
(22)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1.13開房率__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1.14不可抗力__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23)戰爭、侵略、反叛、革命及內戰。
(24)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25)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26)勞工糾紛。
(27)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3建筑進行程序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酒店驗收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3.1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組織開業典禮。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1)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
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1)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2)其應再包含:
酒店業主:日期:
管理公司:日期: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主體篇十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xxx物權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本著友誼、誠信、真誠合作的原則。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管理湛河大酒店及車子棚的安全保衛、秩序維護和突發事件處理等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本委托合同書。
第一章委托管理位置、服務內容及要求。
第一條委托管理地點(位置):湛河大酒店。
(1)負責大酒店停車場及車子棚的衛生服務工作。
(2)負責大酒店停車場及車子棚的車輛管理工作,引導車輛出入,指揮車輛歸位。
(3)負責大酒店停車場及車子棚的車輛安全管理工作。
(4)負責大酒店的公共秩序維護工作,對酒店發生的糾紛、尋釁滋事及其他突發事件,應立即趕到現場,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第三條保安要求。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無犯罪前科,工作規范,作風嚴謹。
(2)愛崗敬業,工作認真負責,精益求精。
(3)嚴格遵守甲乙雙方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4)提前十分鐘到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班中按規定著裝,兢業執勤、文明服務。
第四條人員編制及服務費用:
(1)二個服務區域共需保安八人,其中班長一人,停車場每班二人,八小時工作制。車子棚單人崗具體工作時間據情而定。
(2)物業服務費每人每月1300元。每月共:10400元,大寫:壹萬零肆佰元整人民幣。
第二章服務費支付方式及合同有效期。
第一條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日之前用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上月委托服務費用。
第二條委托年限()。
即年月日到年月日。
第三章雙方權利責任及義務。
第一條甲方權利責任及義務。
(1)甲方提供管理同房及水電。
(2)甲方提供辦公用品及管理用品、冷暖電器。
(3)外部車輛禁止在車子棚內停放,乙方按甲方相關規定對停車場及車子棚進行精細化管理。
(4)乙方工作人員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監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不合格人員。
(5)乙方工作人員由于執勤不力至使車輛擦傷、碰傷、被盜或大件物品丟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有乙方承擔。
(6)乙方工作人員認真辦理交接手續,填寫交接記錄。
(7)甲方對乙方的合理建議及意見及時采納、并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二條乙方權利責任及義務。
(1)乙方本著友誼、誠信、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物業設置管理人員,乙方負責人員培訓及管理,使其掌握安保工作的相關知識。
(2)乙方工作人員在班中受到意外傷害所產的經濟損失甲乙雙方承擔。
(3)停車場或車子棚車主的財產損壞或丟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小件物品不在乙方承擔范圍(如金銀首飾、現金有價證卷筆記本電腦等)容易匿藏物品,不在乙方承擔范圍。
(4)甲方及時支付乙方的物業服務費,無理由拖延或拒付。
第四章末盡事宜、合同爭議及終止。
第一條末盡事宜: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立附件簽字生效。
第三條合同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達成共識。
第四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管理期滿,欲續簽合同,雙方可發互邀函協商續簽事宜,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續簽,雙方視本合同自然順廷。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