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怎樣寫報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報告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一
又是一個假期,寒假開始了,利用本次假期,我又來到了xx縣人民法院刑一庭開始了我為期七天的社會實踐,活動期間得到了庾副院長、劉庭長以及同志們依然不變的耐心指導,在此對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此番實踐,不像往年我來此實踐時做的一些文職工作,劉庭長安排了我認真旁聽了一起引起了法院和檢察院持不同意見的搶劫案件。聽著原被告條理清晰的陳述、取證。這讓我明白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只有不斷的學習相關的法律條款,才能運用自如,如魚得水。實踐后,經查閱資料我明白了許多書本上學不到的層面。以下是我找到地一些資料和如何培養法律思維方式。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首先要以法律為準繩。某種行為是合法行為還是違法行為,是一般違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等,都應當以法律為標準作出判斷。如果脫離法律來思考與處理問題,就談不上什么法律思維。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有時會遇到法與理、法與情的沖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況。但是,即使人們感覺到某些法律規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視、違背或擱置法律。一項法律規定,只要它沒有被修改或廢除,就是有效的,人們就有義務遵守或執行。如果人們覺得某項法律規定不合理,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修改或廢除的建議,由有關國家機關修改或廢除該項法律規定,但往國家修改或廢除之前,仍然必須遵守或執行。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以證據為根據。正確地分析與處理法律案件,要抓住兩個關鍵問題:一是查清案件事實,二是正確運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證據,才能查清案件事實。一般來說,證據就是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法律上的證據不同于一般的事實。首先,證據要具有合法性,即證據的形式、收集和查證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其次,證據要具有客觀性,即證據必須是客觀真實的,既不能捕風捉影,更不能主觀臆斷。再次,證據要具有關聯性,即證據只有與案件事實有實質性聯系,才能對案件事實具有證明作用。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從法律程序出發。程序問題在法律領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簡單地說,程序是法律所規定的法律行為的方式和過程,法律通過規定明確的程序來約束人們的行為。程序告訴人們實施某種法律行為時,應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與其他類型的思維方式似比,法律思維更為關注行為的程序問題。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運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維的任務不僅是獲得處理法律問題的結論,而且要為法律結論提供充分的法律論證與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維都應當用適當的理由來支持所獲得的結淪,而法律思維對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處。其一,理由必須是公開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須有法律上的依據。其三,理由必須具有法律上的說服力。就此而論,與其說法律思維的首要任務是尋求解決問題的結論,不如說是尋求據此作出結論的法律理由——那些認同法律并依賴于法律的人們能夠接受的理由。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二
我們從填寫各種表格這種最瑣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這些工作的過程中,徹底改變了我之前認為的“打雜”沒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會從中學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過程中,會發現,一個案卷就是一個案件從發生到審結、罪犯被送到監獄的全過程。案件的審判流程表反映了一個案件的基本信息,從收案、分案到結案都被歸入了電子信息檔案。檢察院會將案件的起訴書及相關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機關關于各種案件的刑事偵查,一個案子并不是簡單的幾個物證或口供,而是非常詳細完整的環環相扣的證據鏈,從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人體損傷鑒定、價格鑒定、勘驗筆錄、工作記錄、辨認筆錄,到電話清單、各種物證圖片,確可證明一個案件的始末。律師的委托書、辯護詞,還有民事材料、調解書,雖不是每個案件都涉及,卻也是一個刑事案件的組成部分。立案登記表、收案筆錄是法院的工作。開庭公告、庭審筆錄、宣判公告、判決書還有送達判決書回證、執行書及回證、提票,我們目睹的這些,其實已經是一個刑事案件從公安局到檢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這讓我真正把課本上的東西連了起來。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們幫助核對起訴書、判決書的正本和副本,了解了起訴書、判決書的格式及寫作方式。填寫了送達起訴書和判決書的記錄,這些本應當事人親自填寫,但在法院約定俗成。幫法官寫工作記錄,明白了工作記錄的作用。訂案卷正卷副卷,編編號,填寫卷宗目錄,卷宗內容,這項工作人見人煩,但沒有他,在法院的實習將是不完整的。和法官討論案情、法條、定罪量刑,學習__大,氣氛很好,讓我在實踐中運用了學到的知識。填寫提押票、換押票、律師的出庭通知、結案報告、執行書還有上訴報告、審委會報告什么的,了解了律師、看守所、審委會各個部門的職能。去檢察院、價格鑒定中心、看守所,開闊了眼界,知道了許多從不曾涉及的東西。
以前認為刑事罪犯大逆不道,對他們深惡痛絕,所以第一次見到穿黃馬甲的罪犯,嚇得不敢和他對視,而是從后面繞到了旁聽席。而當我聽了許多的案件審理,親眼見到法官和罪犯、被害人、當事人、家屬談話,了解了案件的全過程,逐漸改變了看法。有的罪犯多次犯罪,裝瘋賣傻;但也有那種剛高中畢業甚至只念了小學就出來打工,不懂法律再加上一時邪念就犯罪的。有許多甚至比我們還小的人多次被執行強制措施;還有許多人家境很不好,父母離異,沒人管,許多罪犯沒有工作,很多人請不起或根本不懂請辯護人,聽不懂法庭上的問話,不會寫自己的名字。讓我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其實他們就是一些再普通不過的人,對罪犯,感到從最初的害怕還有像孫繼秋老師說的好奇到后來的麻木。每天看著罪犯和一些家屬出出入入,每天看著來往法院的人,會覺得本認為不會很多的刑事案件實際很多,會覺得生活的世界原本復雜,什么事情都有可能發生,而幾百個法條又如何能解決得了紛繁復雜的社會的各種問題。
就像我遇到的一個案例,有兩個老人,沒有工作,只有低保金,因道路整改失去了以賣報紙為業的生活來源,在家門口擺攤,被城管制止,雙方發生沖突,造成城管手指骨折,被指控妨害公務,取保候審,后被判緩刑。
20__年8月15日,我旁聽了一起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的審理。
早8點在縣級人民法院開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辦公室里面見到了法官和原被告雙方。書記員還沒有到之前,法官再詳細的了解點關于糾紛的詳細內容,并試圖調解雙方(這種努力自始至終都沒停止)。
書記員到后正式開庭,先有原告陳述案情:在保險公司工作期間為被告墊付保險費,一年后被告退保,違約損失卻不予賠償給原告。并拿出保險公司開具的被告退保證明。有法官查看,書記員記錄后,被告發言:投保乃被原告糾纏無奈,退保時又沒有詳細說明損失額度,不相信會有近萬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險公司的詳細賬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證明。
保險公司不屬于國家機構,其資金詳細計算方式方便隨意對外公開,所以原告無法出具更有效證明,法官馬上給該保險公司客服打電話,卻被告知:除非本人親至,否則難以提供詳細賬目。
整個審理過程雙方隨未其爭執,但長達五年的接觸已經使其冷面相對。導致審理過程也充滿了火藥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況下,主動偏袒,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國人情味在這里體現的淋漓盡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識不同程度的缺失,導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給雙方普及法律常識,例如“誰反對誰舉證”什么的,這應該與國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識淡薄有關。
原被告在審理過程中都有些許無奈和自卑感,緣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決問題當作了很羞恥,丟人的事,畢竟“打官司”這有悖于中國傳統觀念習俗,很沒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們應該怎樣做才能避免這樣的經濟糾紛案件?
本案開始時被告由于人情關系才“被迫”購買了原告推銷的保險,這樣就產生了糾紛的隱患。如果我們做事情都能夠順著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問題也不太會從別人身上找原因,縱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來解決。所以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給考慮進去呢?這里說的“人情味”其實有點像是中國古代的那種“人治”——他們一個縣城也就靠十幾個衙役來管理,說到底也就是靈活運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現在的公務員)來判斷具體情況。向我上文所說的法官為什么要一直試圖調節原被告雙方呢?判案肯定會使有一方受損,如果能調節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責就可能少一點,至少本鄉本土的不會太惹人,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可像是美國的法律在運用上比較靈活,而且重案例,但這種情況本來就容易產生自相矛盾的情況,可是如果像現在法律那樣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懲罰都規定得死死的那樣死板的條律恐怕也不能對靈活中國人產生足夠好的效果。這樣的法律問題恐怕還得專家來掌握這個“人治”與“法治”的度量。
二,在審理過程中怎樣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謂公正,也只不過是以大多數的利益來考慮的,所以這樣一來,必然會有屬于少數派的不心腹,被責難也在所難免,“清官難斷家務事”恐怕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下的極端例子。這起案件中法官試圖采用一種“和稀泥”的方式來“善了”此事,雖未成功,但似乎給我們指出了一條現行的道路:盡量減少直接沖突,有問題以協商解決——法院在怎么說也是第三方,給出的結果必然不如當事人雙方自己協調出來的完美。
而有效則是指像上文敘述中,很小,很簡單的一點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書記員,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時間——浪費之極!據我觀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時間用于:1,當事人反復敘述案情,企圖博得法官好感;2,雙方對峙,甚至有起沖突的可能,主要是因為文化素質,以及當時情急,都很沖動的緣故;3,法官不斷給雙方“普法”——法律常識教育還沒有完全普及;4法官個人因素——一個性格比較軟弱的人作為法官不免有點婆婆媽媽,這個與國家選擇公務員考試的時候的評價標準有沒有涉及個人情商有關系。針對以上四點,我想完全可以把該審理過程壓縮到一小時以內!
中國法律屬于“大陸法系”,有這很詳細的針對性條文,講究“天理循環,報應不爽”——即“給與惡人以懲罰”,企圖以此恐嚇其他人不再行惡。但真正能夠做到這一點嗎?舉個簡單的例子,開車闖紅燈屢見不鮮,為什么?被逮著必然沒有好果子,但馬路那么多,交警能夠逮住幾個,就像開彩票一樣,誰都不會相信自己就那么“幸運”能夠中到頭獎!同樣類似的問題比方說盜竊,偷稅等等,很令人頭痛。
對于這種法不達人的情況,我們一是期望技術進步,讓國家機器的監控力度能夠涉及到方方面面——可這樣以來,公民個人的隱私權又如何去保證?二則是加大懲罰力度,像秦朝法律:隨意在馬路上傾倒垃圾——斬!隨意砍伐屋前樹木——斬!真正震懾了保有僥幸心理的人!我們雖然無需如此殘忍,但完全可以“量出為入”,比方說控制闖紅燈的成本完完整整加載在犯事之人身上。這個計算起來就比較復雜了:每年國家為此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夠抓到多少肇事之徒——以概率來平均結果,最后或許可以得出一個在利益方面使國家不受損,而公民又會完全受到威懾的答案!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三
數學與應用數學。
xx。
金塔縣人民法院。
20xx.7.26至20xx.8.22。
暑假期間,為提高自己的社會實踐能力,我前往酒泉市金塔縣人民法院中東法庭開展了為期一個多月的社會實踐活動。活動期間,我參加了法院里的各項活動,努力了解有關流程和制度,內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書的寫作、制作庭審筆錄和詢問筆錄、民事案件訴訟材料的送達,以及熟悉法院書記員的案件跟進工作等。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法官交辦的工作,得到中東法庭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此次實踐活動,中東法庭對我給予了大力支持,現將本次實踐活動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1、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識和法院審判、調解流程。
2、培養法律學習方面的興趣。
3、利用法院所審理案件和當事人的復雜性,初步接觸社會。
1、學習有關開庭前準備工作的各項活動,制作并送達相關的民事訴訟法律文書,具體包括了民事判決書、及各類民事裁定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通知書等,逐漸了解并熟悉法庭工作。
2、旁聽案件,通過對案件的旁聽,了解法官在法庭上對庭審過程的指揮,了解法庭審理民事案件各個階段,進一步加深對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律規范的了解,和具體的適用情況。
3、學習有關書記員的跟案工作,移送有關案卷材料,了民事判決生效后的執行工作。并且了解了民事訴訟法修改前后的執行情況。
4、通過在法院的暑期社會實踐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門設置,熟悉各部門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現行的工作模式。
在實習中,我旁聽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了解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明白了法律的執行過程,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開庭前準備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得知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學習法學理論在實踐中的運行流程,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翻閱一些法律相關知識,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熟悉了法律流程和內容,為以后走上社會打下法律基礎。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時顯的提高,至少在實際的生活中,開始思考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去解決爭議,使得司法真正成為我國民事權利的最后一道防線。在實習期間,也發現了一些法院工作當中較為集中的問題,雖然人們開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決爭議,但是判決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種判斷,是一種依證據而為的行為,在很多的情況下,并不能徹底地解決民事爭議,所以法院應當在實踐中,更多運用庭外調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資源的消耗,以實現社會關系的和諧。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時,也節約司法資源。另外,法院的網絡系統簡陋,操作復雜,大大降低了法院的辦公效率。
第二個比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國現在基層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問題,基層法院法官人數上的制約,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社會經濟生活的復雜性已大不同與前,而在我國的基層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數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層法院工作壓力過大,效率低的一個原因,在案件較為多的地區,甚至可能會造成案件的積壓。所以在法院的改革當中,應當把增加基層法院的法官人數提上日程。
第三個比較突出的矛盾,依法是執行的問題,在新的民事訴訟法頒行后,為我國法院的執行工作開辟了全新的局面,但是由于基層法院的公信力,法官的的素質,以及公民的法律素養等方面的原因,執行工作依然是法院工作的一個難點,民事判決生效后,申請執行的案件仍不在少數。執行工作依然是令人堪憂。而且,法院的執行部門的人數只占法院工作人員的很小比例,反而相關性小的行政工作人員卻占有很大比例。正如上述所言,判決只是法官基于證據而為的一種法律上的判斷,因此要想真正較為徹底地解決爭議,除了需要提高法官素質、法院的公信力外,還應當進一步強化當事人的作用,也許在實踐中更有利于當事人雙方爭議的解決。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學習法律和了解法律執行流程對未來工作生活的重要性,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但也同是激發了我對法學的興趣,為我以后的學習提明一個方向標。
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直出校門,走向社會,接解社會實際,了解社會現實,抽身社會的良好形式;是促進我們投身社會改革,向社會群眾學習,培養鍛煉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專素質的有效途徑,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于我們更新觀念,了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面。
一個多月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明白了學習的可貴。同時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開闊了自己的社會視野。雖然我并不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但我的卻學會了很多,并接解到更多的社會現實,了解當事人的心態特征,初步了解社會。
社會實踐,讓我明白了自己和別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確了自己的一份責任,不管是對于社會,或是對于家庭都好,感受社會的生活百態,而我也將會以此為契機,努力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的同時,拓展自己的綜合才能。為社會對自己的期望,為家人對自己的'支持與厚望,送上最為滿意的答卷。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四
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么一點工資,根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筑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縣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歷史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種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會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權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縣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口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要么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說就民事案件,農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縣城居民。這也說明了,農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仍舊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用暴力方式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有些黨、政干部,由于沒有嚴格的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到處魚肉農民。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農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農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農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與農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如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二、原因簡析。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農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這可能與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縣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農村地區做法律服務者。據估計也就差不多十萬農民就兩個法律服務者,五到七個司法工作人員。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我村一個王姓村民,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有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舅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救不了進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被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很多農村的法律工作者都是非專業人員,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法律意識不深,對法律知之甚少。
在農村,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是從別人那聽來的,很多都是不準確的,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到正義,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只有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想法設法去運用司法解決。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了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五)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而在農村,這種狀態體現在政府與其他權力機關的權屬不明確,職權錯位;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農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六)經濟基礎。
在我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所以我們的法律本質的認識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為立場,采取階級意志劃分的。而根據馬克思的相關理論的理解。階級是有掌握一點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人組成的一個社會階層,就為統治階級,相反,則為被統治階級。而在現實的中國,真正掌握大多數財富的那些認為人數不多的黨,干部,以及相當多的富有階層。而廣大農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談不上統治階級。這雖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這對農民來說,就他們的切身體驗來說,是很貼切的。即使這樣,把黨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開來。因此,在經濟基礎都不牢靠的農民,很少會真正運用法律,樹立法制觀念。
三、相關對策。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尤其是農民的法制建設是關鍵。因為我國農民人數眾多,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農民。
階層的經濟基礎,使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使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應該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農民宣傳,同時也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反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法制建設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縣農民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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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五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置身于真實的法律職業環境中,才能清楚的感受到理論和實踐的差距。在邳州徐淮律師事務所進行的為期近兩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遵守律所紀律,積極完善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的指導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師事務所的運作程序和律師的辦案經過及技巧。在此,我整理實習記錄,對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的見聞、時間和感受寫下這份實習報告。
(一)實習目的。
2、通過實習,培養及完善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范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6、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7、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鑒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明確的實習目的和實習計劃,多位律師的提點和幫助,我很慶幸在一個多月的時間里收獲良多。法律是社會學的一部分,它同所有社會文化一般需要掌握自有理論,同時法律又是一項技術性的實踐。基于此,我認真1抓住這次實習的機會,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熟悉律師辦案流程。
進入律所的第一步就是整理卷宗。完整有序的卷宗,讓法學新面孔直觀的了解到案件在法律流程中的開始與結束。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需要對案件流程的準確掌握。接觸真正的各種法律文書,并快速準確的判斷法律文書的類型及順序,該證據是何種類型等等諸多判斷都是必不可少的。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后與當事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去的授權委托書;然后是根據接相關資料料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書證物證等了解案情,接著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經過開庭審理后,得到該案判決書。
(二)撰寫法律文書,培養法律實務的思維。
法律文書是頭腦中法律針對特定案件的在不同處理過程中所形成的書面載體。一份合格的法律文書屬于公文書,有其自身的格式和要求。撇開格式和要求,法律文書的撰寫要求精、準、透,這體現著律師的業務水平和寫作水平。律師收取代理費,運用法律知識幫助他人在案件中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律師本身被賦予了較高的職業素質,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必須具備相關的文書撰寫能力和法律業務分析處理能力。在實習中我嘗試撰寫起訴狀、辯護詞、代理詞、與被代理人的談話筆錄等多種文書。例如撰寫辯護意見書的初期,由于知識運用的不熟悉,一開始不知道怎么動筆,后來聯想到辯護意見書一般都是從案件事實、證據真偽證明力和法律程序這些方面著手。按照這些思路分析整個案情,基于對案情的了解,我寫人生中的第一份辯護意見書。撰寫完成后,律所中的劉云律師拿出他寫的文書讓我對照解惑。
(三)接觸實務,學習法律技巧。
2師之一;劉律師幽默風趣是律所中最年輕的一位,雖然年輕,卻依然擁有較好的業務量;許律師和李律師閱讀速度快語速也快,初次會見當事人時足足讓我震驚了他們的反應能力。游走于不同的辦案風格中,我深切感到自己在瀏覽文件中抓重點和反應的時間過長,在分析證據,查找漏洞的角度和深度明顯不夠。為了彌補自己的不足,這段期間我看完了律所中大部分的律師文摘,經常中午在會議室朗讀法律文書,不斷完善自己。
(四)緊隨實習腳步,深化實習印象。
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律師的思維是敏銳與辯證。面對案件,律師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著手解決。而面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喜歡討論,更喜歡與律師討論。律所中許多案件都是多位律師一起討論。好記憶不如爛筆頭,在實習中我備了一個筆記本,每天回到住處都習慣將當天的心得體會記錄下來。之后,堅持閱讀相關法律書籍。與這些優質律所接觸后,我更加體會到律師應該是通才。做建筑案件就需要學習建筑結構工程承包等相關知識,僅僅憑借法律知識是辦不了案件的。例如跟著劉律師辦案時他所代理的工程款的糾紛,在這個案件中需要清晰的分辨不同建筑材料的施工費用,工程高度的費用標準,許多建筑專業的名詞都是第一次聽說。
律師需要擁有縝密的思維、熟練的業務技巧和淵博的法律以及相關行業的知識。這就要求他們具備較高的文化素質。同時,法律代表了公平正義。律師是法律職業者之一,律師的'職業道德必須得到嚴格遵守。作為自由職業者,在得到自由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沒有最低工資保障,所獲得的一切都得靠自身的業務努力。在外行看來,律師的社會地位較高,但在中國法律職業環境中,在公檢法律師這些行業里,律師多數處于弱者的地位。某些律師,在相對惡劣的執業環境中,放棄了自身的職業操守,淪為訴訟惡棍。誠然,各行各業都有自身的難處,律師秉承公平正義,但律師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師服從的是法律,看到的也是因由證據和程序所體現的公平正義。跟隨著多位律師會見當事人或是進出法院旁聽法庭辯論過程或是出入公司,周邊出現的不是書本上描述這里是公平正義那里是程序嚴格遵守,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總有一些事讓你覺得人的主觀能動性真是偉大。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我所學的都是大法或者說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但在具體實務中,有很多起作用的其實是部門規章或者某個具體規定。法律是上層建筑,實務性很強,每年兩會過后都有新法產生,各部門各行業都在摸索中不斷改革。律師的學習能力和接受能力始終得保持著高度自覺。在接受之后,又需要將文件上的與實際情況相協調,尋找平衡點和漏洞點。
在律所實習這段期間,我對自己的經歷感到愧疚。我喜歡法律職業者的行業,卻沒能在本科階段最大限度的挖掘自己。無論是知識層面還是技巧層面都與真正的法律職業者存在很大差距。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一個多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讓我了解到書本之外的法律。同時也讓我認識到學校之外的社會。周圍不再是清一色的學生,各個年齡各個職業各種素質不同的利益糾葛。律師是社會人,是社交家。不同的案件,不同的當事人,他們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律師們看多了都有點麻木。他們說即便是跟你談笑風生的當事人轉身也可能不是人。律師在執業中要注重保護自己,掌握更多的社交技巧。這次實習對我今后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這一點在實習之前和實習之后都得到了肯定。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事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徐淮律師事務所,感謝實習期間幫助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習給我的啟迪讓我繼續堅定認定自己的選擇。最后,我想向徐淮律師事務所及全體律師表示感謝。謝謝律所給我提供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平臺,謝謝你們一路的提點和幫助。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六
澧縣人民法院。
20xx.01.30——20xx.02.14。
xxx。
公共管理學院法學。
時間過得真快,兩周的社會實踐生活就這樣結束了,回想在法院社會實踐的這段經歷,不禁對逝去的社會實踐生活有些懷念。感謝各位老師給了我這么好的一個鍛煉機會,也很感激澧縣人民法院的各位朋友能這么悉心地教導我,讓我在學習的同時也對司法實踐也有了自己的見解。本次社會實踐時間雖然很短,收獲卻頗豐。
本次社會實踐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了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系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并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并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了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本次社會實踐的單位是常德市澧縣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紀中葉,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展和自我完善。澧縣人民法院有大批優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員,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做人民利益的守護神,盡最大的努力維護著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澧縣人民法院具有規范而體系化的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監督庭、案件質量評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術鑒定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和法警大隊,各機構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方面相互獨立,而實則又相互聯系不可分離,共同為昆區法院的發展而努力,為人民的利益而奮斗。
本次社會實踐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四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四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總》《債權法》等。民四庭辦案以調解為主,判決為輔,實行調判相結合的運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圍有整理并裝訂卷宗,掃描案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等。在社會實踐期間,我在從事以上工作之余,還能參與案件聽審,以一個非專業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審判。由于社會實踐時間短,所以還有很多工作并沒有涉及到,在以后的時間里一定會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本次社會實踐,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兩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1、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社會實踐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復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于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這種整理工作對于我這個社會實踐生而言并非易事,因為不是所有卷宗里資料都想以上所說的那樣詳細而又簡單,很多時候會出現很多新的東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總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書記員們詢問,還好她們都很耐心而又細致的為我講解。當然有些時候,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向她們詢問的時候她們也會不知所措,畢竟不是法學專業出身并且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我們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編頁碼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腦子的事情,只要小學數學過關了就能勝任,所以其間也沒遇到什么問題。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也不是很有技術含量的活,根據之前編的序和排的頁碼,將信息綜合之后填在目錄表上就行了。當我將調解筆錄與調解協議分開寫了之后,遭到了書記員之一的反對,她說兩個應該寫到一起。于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訴她說,調解筆錄是法院在當事人之間主持調解時的記錄,應該屬于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調解書雖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當事人雙方達成的,但是那是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說成是契約,其一旦成立在當事人之間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時的后續權利。
在我不很專業但是聽起來還算比較合理的解釋下,并且在她向比較有資歷的書記員的咨詢下,她采取了將兩者分開寫的方式。其實這都是比較小的事情,但是通過這件事我有了兩方面的啟發:
第一,法學作為專業性比較強的學科體系,其在實務工作中對工作者的專業素質要求是比較高的,所以我應該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
第二,現實中,基層法院大多數書記員并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并非受過專業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運行更加的專業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員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必須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如果一個領域的工作人員對于其工作領域所涉及的知識沒有最基本的了解的話,那么他的工作必將是盲目而又危險的。對于掃描卷宗,我想這也是一項比較輕松地工作,機械的將一頁頁的資料放到掃描儀里,等掃完后再將它們取出來訂上。雖然很無聊,但是依然會有收獲,因為這樣就可以再次確定案卷整理的順序,所以說兩者應該是互補的。
2、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于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獲。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欲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本次實習是我從學習法律以來所經歷的第二次與專業有關的實踐活動,總結兩次實習經驗的統一性和差異性讓我對于現實司法活動有了更濃厚的興趣,同時對于基層法院在司法審判中的優勢及問題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對于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在實際運用中的差距甚至背離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認識,從而對自己以后的學習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較現實的借鑒意義。
通過本次實習,我發現了基層法院在司法體系及司法審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
第一,法官及書記員的專業素養問題。在基層法院中,大多數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來源于軍人轉正或其他領域,而書記員就更不用說了,學什么專業的都有。也許不僅是基層法院所存在問題,全國很多法院都是如此。雖然在司法審判的啟動上法院及法官處于被動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審理過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權要求了他們不僅應該是一個經驗豐富的社會人,更應該是一個專業素質過硬的法律人。也許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從法律的角度保護當事人的權益,所以法官的專業素質必須得到提高。至于書記員,其雖然主要從事一些比較瑣碎的文字及檔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來做,可能會更得心應手,這對于法官開展工作也是有利的。
第二,判決書缺乏說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決書,不分案件大小或簡單與否,其頁數一般都在三頁左右。我一直在懷疑,如此“精簡”的判決書何以將那些對當事人來說并不簡單的法律問題和事實說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從我手中經過的每一份判決書,從而發現了一個共性――幾乎所有的判決書都沒有說理部分。當然,在判決書的最后都會附上本案所適用的法律條文。我想,也許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個公民都當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說理部分不用贅述。或者說,根據以上所提到的第一個問題也可以看出這個問題存在的某些合理性。
第三,當事人程序上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訴訟過程中,不管當事人實體上的權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權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應當盡最大的可能保證當事人平等的程序權利,保障看得見的正義。
鑒于以上的總結,對于以后的學習,我認為在努力學好專業知識的同時應更積極地更廣泛地參與司法實踐。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長跟我說的一樣,我們不應該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應該拓展范圍到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企業乃至監獄去探求法的足跡,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體會發在社會各個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們會發現,在學校學習法律跟在現實中使用法律完全是兩回事,兩者可能會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現背離,這都需要我們在不斷的實踐中去探索去權衡。這是庭長作為一個過來人對我發自肺腑的忠告,也會是我以后不斷努力的方向,學好理論知識只是基礎部分,最關鍵的是要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發展、成熟甚至強大。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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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大學生寒假社會實踐報告例文。
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我時常感到迷茫。對于自己在大學已經一年有余的學習,有時真不清楚自己學到了多少,也許身在其中便是一個成長的過程。
但我知道我不會總是那個曾經永遠長不大的孩子,因為我發現自己的視野將愈加遠傾。也許出生于南方的我與好動行事有著某種潛在的情結,自幼便愛出遠門的我在姐姐的邀請下在回家后的第二天便踏上了前往廣州的遠方之旅。
一切對我來說都是那樣的陌生,一路的景觀早已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不禁被廣州那種敢為人先的士氣所折服。經歷一天的旅程之后終于到達了中山市東鳳鎮的同樂工業園,剛到這里時就被各家企業的面貌和氣派所吸引,工業園到處是各種產品生產的現代化企業。姐夫說現在這里主要集中了廣東省的各種家用電器的生產,于是帶我參觀了他所工作的地方--中山市今友電器有限公司,并且也是公司的重要股東之一。這是一家主要生產煤氣熱水器和電熱水器的公司,在工業園內也算是一個較巨實力的企業,其所生產的電熱水器不僅占據了中山市的幾乎全部市場,在廣東的各大商場超市都能見到其產品的陳列和銷售,其所自制研發的樂聲牌電熱水器不僅具有自動記憶的功能,甚至還有人體感應的自動電腦遙控,這在國內同行中已處于先進水平行列,因而產品得以在東南亞也極受寵愛。
第二天一大早吃完早餐我便和姐夫早早就到企業的生產車間所在地,我們到達時正好快到上班時間。只見工人們一個個身著整齊的工作制服,在生產流水線上開始了他們各自的環節工作。車間里設備放置非常整齊,生產有序,都實現定置管理,工作環境非常好,衛生、整齊、明亮。于是在姐夫的引導下我對整個的車間馬上有了整體的了解。整個車間被分為了兩個部分,靠南部的廠房主要是生產原來企業一直保持優勢的煤氣熱水器的生產。這里的流水線上一排排整裝的熱水器正在包裝運往公司的倉庫。這里還集中了廠里的配氣室,配電室以及核心的檢測儀器,因而是整個車間生產的核心地段。工人們正在自己的生產線上組裝著一臺臺的熱水器,每一道生產工序都有其專門的檢測儀器,并且在出廠前必須經過加水測試以及高溫情況下的定性檢測。據統計產品的生產合格率一直在98.5%以上,這不能不說是一項令人非常可喜的業績,也是金友電器倍受市場青睞的最堅實的基礎和源泉。接著我在姐夫的指引下來到了產品檢測科處,只見一整整齊齊的一排排熱水器正在進行水溫(的檢測及調控處理,這也是整個生產過程的最后環節,從其重要性也可看出其是最核心的程序環節。檢測儀器上的各項指標在一排排紅色的數顯示下立刻能對產品的性能作出準確無誤的反應。廠里的技術員小孫隨即說為了保證產品的質量及生產的效率不斷提高,公司正在打算斥資100多萬元從德國引進一批新的機器生產設備,尤其是檢測儀器將全面實現自動化操控。
在接下來的日子里,姐夫讓我作為其助理在旁邊處理一些企業的許多日常事物。這是我第一次參觀這么現代而切實就在眼前的公司,而且亦早就想到社會去踐行一下平日所學課堂知識,于是這對于仍在大學上課的我來說當然是一個難得的機會。對于姐夫的安排自然不敢有絲毫懈怠,每天一大早我就起來先來到辦公室將其認真用心地整理好相關文件。我所接觸到的第一項大的業務要屬將一批急需的電熱水器送往廣州沙溪國際批發市場,這是整個廣東省最大的國際批發市場,在這設立門戶的外企也不下上千家,其重要地位可見一斑。姐夫將負責將這批貨物送到沙溪并負責直接接收帳單,這是一項幾十萬的合作生意,于是一大早我邊和姐夫隨貨車的前行直往目的地。這是一家在當地小有名氣的電器銷售公司,并且是外資公司因而其職員大都直接使用英文交流。這也是姐夫選中我前去的原因吧,作為英語和法律雙學位的我也早就有所準備,在見天之前就查閱了產品的許多英文表達,因而在此次的生意合作中我相當充當了翻譯的任務,因為公司也尚未引進正式的翻譯工作人員。在此次的合作中主要就產品的質量及售后服務方面進行了全面細致的交談。在開始的翻譯過程中還有一些緊張,但由于我對相關事務已早有所準備,加上平時在課堂上和外交所學的商務談判的技巧及對外國人情的了解,馬上在我的翻譯中就找到了自信,并且還為姐夫出了個很好的注意,初處合作先盡量雙方之間相互讓利才能為今后的長遠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礎。于是最終雙方合作非常成功,雙方簽定了長久合作的。
意向書。
初戰告捷,心中不禁有一種從未有過的成就感,沒想到自己在課堂上的學習在這真碰到用處了姐夫也贊揚我表現非常不錯,但要想將來有一番大的成就,還必須在學校了扎扎實實地打下基礎,大學是一個真正培養你將來行事處物的態度及能力的場所,聽了姐夫的話自是一番思考,在大學我所應該做的和應該掌握的為人處世之理,社會更是一個試金爐,在這你的所學以及為人之理將會展現出你自己真正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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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之中我一直待在神馬紙業有限公司,因為是第一次去哈城,我邊旅游邊實踐,完成了我的實踐報告。
在公司期間,我不是在固定的某個職位任職的,哪里需要人,經理就叫我去哪里幫忙,所以他們都叫我“員工的副手”:有時我會幫他們聯系業務,有時會去幫忙清理帳目……一個人經歷什么就會有什么樣的經驗,這是一定的,雖然只有20天,對于如何做一個稱職的員工,我卻也有我自己的心得:
1、普通話是一項基本素質。我從來沒意識到過普通話會有如此的重要性,在那里聯系業務,如果一個人不能說流暢的普通話,他跟客戶幾乎處于兩個不會相交的世界,也就不必談成功聯系業務的可能性了。
2、維護本公司的利益是底線。現在是一個競爭的時代,在商場中體現得尤為明顯。在業務聯系的過程中,兩個人代表了不同的利益,不論是價格、數量還是涉及公司其他利益的各個方面。一個員工要時刻記住自己的使命,因為公司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往往一句話的失誤或軟弱就讓公司蒙受很大的損失。
3、管理是一種技巧。在實踐期間,我當然沒有去管理員工的權力,但是通過我對公司管理者的觀察,他們有的管理得很成功,但有的卻遭到員工的抵觸。我真正明白了管理不需要多強硬的手腕,關鍵是一種協調能力,每個員工都有自己的個性,管理者的使命就是讓員工的個性更好地融入到公司的共性中。
……。
20天之中,我能對公司的實在少的可憐,但我學到的東西卻多得讓我一輩子都會受益。在那些天里,我與幾位管理者都有過溝通,對其中一部分員工也做了調查。讓我的詫異的是他們對現在的大學生都有所排斥,因為過去的大學生員工在他們的印象里懶散、不負責、不塌實……當時我臉都紅透了,因為這些個別的大學生員工卻是大學生群體的一個縮影,包括我自己身上也有這樣的缺點,在我的要求下,他們給我列出了他們欣賞的大學生應有的素質:
1、塌實務實。在管理者的眼里,塌實務實是一個大學生最基本的素質。尤其在對專業素質要求不是很高的經濟活動中,每個公司的管理者需要的不是高學歷的員工,他們需要的員工是高素質,而沒有這項基本素質,再高的素質也是空談。
在他們公司有一個學韓語的大學生,因為一時沒有找到本專業的工作,于是來到了他們這里。但他在這里表現卻很差:不停地拿著手機發短信、工作不積極……因此公司里的其他員工對他的印象都很差,公司的負責人對他也頗有微詞。
經理對我說過一句讓我一輩子都會受用的話:“是金子你就要發光,在哪里都要發光,用盡全身的力,不管你是埋在土里還是在水里,因為不是每塊金子都會被打成首飾的”。
2、責任心強,勇于承認錯誤。社會上評價80后的人說這一代的人責任心差、軟弱,在做錯事之后不敢承擔責任,的確是這樣。在實踐期間,不管是經理還是員工,他們都告訴我他們欣賞的是那種謙虛、責任心強、不怕犯錯誤的大學生員工。他們不怕新員工犯錯誤,怕的是他會不停的犯錯誤,因為這樣不管是對公司還是其他的員工都有很大的不利影響。
3、合群的能力。現在大學生雖然越來越多,但不是每個單位里的人都會是大學生,大學生員工的比例在很多情況下都很下,剩下的當然是低學歷、年齡大一些的員工,很多大學生自恃自己的高學歷瞧不起別的員工,這是很不可取的。一個公司只有成為一個團結的群體才能取得進步,這就要求大學生很快的融入到他們當中。我們要找到與其他人之間的共同語言,找到一個切入點,因此在看書等方面就要有所調整。實踐期間在與很多客戶的交談中,我一般很難找到話打開局面,他們所談論的很多都是歷史、戰爭等方面的話題,他們看的書也多是傳記性質的。可能我的專業是法律這是一個隔閡,但我覺得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平常自己課余時間看的書大都是小說之類的,因此有了這么多的差異。當然我說的不是拋棄自己的專業去向他們靠攏,而是廣泛的閱讀,加大自己交際的廣度,提高自己的交流能力。
4、一個好的身體。這一點很多大學生都會忽視,也達不到,因為大多數大學生平常鍛煉太少,課余的時間大都是上網、看小說或者是睡覺,所以大學生體質狀況差的現象很普遍。去一個單位,不管你干什么,都需要有一個好的身體,公司不會一直在等一個員工把病養好,因為市場不會等這個公司。
除了這幾點外,還有一些不需要贅述,因為每個大學生都清楚這些:包括誠信、良好的態度……但我們每個人也都知道要做到很難。
通過我對他們的調查我發現,現在的企業對學歷的要求不像前些年那么盲目了,每個公司的管理者都在等待高素質的員工,這種素質不僅是專業素質,也是成為一個優秀的“人”的最基本的東西——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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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我旁聽了一起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的審理。
早8點在縣級人民法院開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辦公室里面見到了法官和原被告雙方。書記員還沒有到之前,法官再詳細的了解點關于糾紛的詳細內容,并試圖調解雙方(這種努力自始至終都沒停止)。
書記員到后正式開庭,先有原告陳述案情:在保險公司工作期間為被告墊付保險費,一年后被告退保,違約損失卻不予賠償給原告。并拿出保險公司開具的被告退保證明。有法官查看,書記員記錄后,被告發言:投保乃被原告糾纏無奈,退保時又沒有詳細說明損失額度,不相信會有近萬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險公司的詳細賬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證明。
保險公司不屬于國家機構,其資金詳細計算方式方便隨意對外公開,所以原告無法出具更有效證明,法官馬上給該保險公司客服打電話,卻被告知:除非本人親至,否則難以提供詳細賬目。
整個審理過程雙方隨未其爭執,但長達五年的接觸已經使其冷面相對。導致審理過程也充滿了火藥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況下,主動偏袒,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國人情味在這里體現的淋漓盡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識不同程度的缺失,導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給雙方普及法律常識,例如“誰反對誰舉證”什么的,這應該與國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識淡薄有關。
原被告在審理過程中都有些許無奈和自卑感,緣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決問題當作了很羞恥,丟人的事,畢竟“打官司”這有悖于中國傳統觀念習俗,很沒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們應該怎樣做才能避免這樣的經濟糾紛案件?
本案開始時被告由于人情關系才“被迫”購買了原告推銷的保險,這樣就產生了糾紛的隱患。如果我們做事情都能夠順著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問題也不太會從別人身上找原因,縱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來解決。所以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給考慮進去呢?這里說的“人情味”其實有點像是中國古代的那種“人治”——他們一個縣城也就靠十幾個衙役來管理,說到底也就是靈活運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現在的公務員)來判斷具體情況。向我上文所說的法官為什么要一直試圖調節原被告雙方呢?判案肯定會使有一方受損,如果能調節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責就可能少一點,至少本鄉本土的不會太惹人,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可像是美國的法律在運用上比較靈活,而且重案例,但這種情況本來就容易產生自相矛盾的情況,可是如果像現在法律那樣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懲罰都規定得死死的那樣死板的條律恐怕也不能對靈活中國人產生足夠好的效果。這樣的法律問題恐怕還得專家來掌握這個“人治”與“法治”的度量。
二,在審理過程中怎樣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謂公正,也只不過是以大多數的利益來考慮的,所以這樣一來,必然會有屬于少數派的不心腹,被責難也在所難免,“清官難斷家務事”恐怕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下的極端例子。這起案件中法官試圖采用一種“和稀泥”的方式來“善了”此事,雖未成功,但似乎給我們指出了一條現行的道路:盡量減少直接沖突,有問題以協商解決——法院在怎么說也是第三方,給出的結果必然不如當事人雙方自己協調出來的完美。
而有效則是指像上文敘述中,很小,很簡單的一點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書記員,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時間——浪費之極!據我觀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時間用于:1,當事人反復敘述案情,企圖博得法官好感;2,雙方對峙,甚至有起沖突的可能,主要是因為文化素質,以及當時情急,都很沖動的緣故;3,法官不斷給雙方“普法”——法律常識教育還沒有完全普及;4法官個人因素——一個性格比較軟弱的人作為法官不免有點婆婆媽媽,這個與國家選擇公務員考試的時候的評價標準有沒有涉及個人情商有關系。針對以上四點,我想完全可以把該審理過程壓縮到一小時以內!
中國法律屬于“大陸法系”,有這很詳細的針對性條文,講究“天理循環,報應不爽”——即“給與惡人以懲罰”,企圖以此恐嚇其他人不再行惡。但真正能夠做到這一點嗎?舉個簡單的例子,開車闖紅燈屢見不鮮,為什么?被逮著必然沒有好果子,但馬路那么多,交警能夠逮住幾個,就像開彩票一樣,誰都不會相信自己就那么“幸運”能夠中到頭獎!同樣類似的問題比方說盜竊,偷稅等等,很令人頭痛。
對于這種法不達人的情況,我們一是期望技術進步,讓國家機器的監控力度能夠涉及到方方面面——可這樣以來,公民個人的隱私權又如何去保證?二則是加大懲罰力度,像秦朝法律:隨意在馬路上傾倒垃圾——斬!隨意砍伐屋前樹木——斬!真正震懾了保有僥幸心理的人!我們雖然無需如此殘忍,但完全可以“量出為入”,比方說控制闖紅燈的成本完完整整加載在犯事之人身上。這個計算起來就比較復雜了:每年國家為此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夠抓到多少肇事之徒——以概率來平均結果,最后或許可以得出一個在利益方面使國家不受損,而公民又會完全受到威懾的答案!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八
通過對目前農村情況調研和了解,希望能夠引起重視,增強農村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國真正的深入人心。
面談,實際走訪
中和鎮,中和街道
從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1999年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第五條,從此,我國真正意義上實施了依法治國,時至今日,依法治國已經實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響也極具深遠。以此同時,民主意思不斷增強,人民更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這些只是從全國的平均水平來看的,我們當然知道,現在的中國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們讀懂的運用法律。可是如果從基層來看,特別是從鄉鎮、農村、農民,來看的話,結果又會怎樣了呢?秀山縣也是一直都是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自秀山縣的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對于那種農民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么一點工資,根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筑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縣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就是來自農村的,所以對于農村生活還是有較深的了解。相對來講是比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時候,跟家鄉那邊的村民聊天中發現,他們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過電視、別人講的知道點法律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即使得到救濟。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奧的東西。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時候,再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很有前途的。可他們并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規范。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于指導以后的社會生活。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農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中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那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妖媚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地區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去秀山縣人民法院了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后來我才發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農民的,聽法院內部人說就民事案件,農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縣城居民。這也說明了,農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為法律并不是煮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現在咱門中國的黨、政干部,由于其受嚴格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到處魚肉農民。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農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農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農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就與農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在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煩。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很少由農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么久的請懂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而請律師,我們都知道,費用是比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農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可能多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縣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農村地區做法律服務者。據估計也就差不多十萬農民就兩法律服務者,五到七個司法工作人員。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舅,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想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有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舅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解不了進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農村生活久了就會發現,現在的農村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金達威飼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實他們基本都是從農村來的,當問到他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受其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很多都是中專生、高中生、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的大學法學專業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法律意識不深,對法律知之甚少
在農村那塊,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市從別人那聽來的,很多都是不準確的,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到正義,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只有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想法設法去運用司法解決。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了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五)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著集中明顯特征,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農村比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而在農村,這種狀態體現在政府與其他權力機關的權屬不明確,職權錯位;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農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六)經濟基礎
在我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所以我們的法律本質的認識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為立場,采取階級意志劃分的。而根據馬克思的相關理論的理解。階級是有掌握一點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人組成的一個社會階層,就為統治階級,相反,則為被統治階級。而在現實的中國,真正掌握大多數財富的那些認為人數不多的黨,干部,以及相當多的富有階層。而廣大農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談不上統治階級。這雖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這對農民來說,就他們的切身體驗來說,是很貼切的。即使這樣,把黨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開。因此,在經濟基礎都不牢靠的農民,很少有能有農民會真正運用法律,樹立法制觀念。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而關鍵又是農民那塊。因為我國農民人數眾多,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農民階層的經濟基礎,是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是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可以是,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農民宣傳,同時也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黨和領導人,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法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建設法治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縣農民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九
1、實習計劃情況。
(1)實習時間:20xx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
(2)實習地點:xx。
(3)實習單位:xx。
(4)實習方法:到單位實習工作、協助偵查案件。
(5)實習目的:接觸和認識社會,了解我國司法實踐現狀,學習檢察官一般的理念、邏輯、立場、觀點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深對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理解,并能進行初步的實際運用;學習法律工作經驗,學會理論聯系實際,了解各類案件的偵查程序,初步掌握偵查的技巧;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各種法律文書、筆錄等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2、實習單位情況。
(1)單位名稱: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2)單位簡介(自按):
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是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的自偵部門,主要工作是偵查辦理瀆職侵權類案件,打擊國家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等單位領導、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活動。與其他科室相比,開展工作比較獨立,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守秘密,是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部門。
1.在開展審查舉報材料、偵查案件等工作中,通過觀察、分析,了解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
2.在日常工作中,細心觀察、了解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機構與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日常運作,在反瀆職局領導和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運用所學的法學及相關知識解決偵查辦案等實務問題。
3.在日常工作中,學習和掌握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工作流程,了解、掌握檢察院偵查案件、審查起訴、批準逮捕等工作的具體程序,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
4.在偵查案件、審查起訴等工作中,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本人于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實習。
實習期間,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我逐步熟悉了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主要工作,并能積極地完成指導老師交給的各項任務。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嚴格要求自己,主動了解工作任務,虛心向指導老師請教,及時匯報工作進程,大膽討論遇到的實務問題,認真總結實習工作,細心發掘自身不足,不斷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實習指導老師的肯定。
實習期間,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我隨辦案人員到看守所提審嫌疑人,了解了瀆職類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群體特征:從事職業職位較高、曾擁有(行使)較大的公權力、文化水平較高、社會閱歷較豐富、暴力傾向較弱,大多數犯罪嫌疑人是由于在金錢面前思想開始動搖,自我控制能力下降,最終涉嫌貪腐、納賄、瀆職等犯罪。
實習期間,我隨辦案人員到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涉及保密工作,具體部門不便說明)了解相關案情,調取有關資料。發現我國現行法律尤其是行政執法類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具體規定不夠詳實,賦予相關執法部門很大的自由裁量權,為滋生腐朽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向指導老師請教后,了解到我國立法、執法、司法等方面的現狀,我國法治進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實習期間,在查處有關犯罪案件中,涉及到文明執法的問題,經與單位指導老師交流,了解到:1、各種法律職業人員分工不同:律師主要職責是保護當事人的人權、訴權;公訴機關,包括法院系統,主要是保護公權力和公眾利益;2、瀆職類犯罪受害人在司法實踐中,尤其是在公訴案件的訴訟中,很少被列入訴訟當事人,屬于最弱人群,利益很難在訴訟中得到體現和保護;3、隨我國相關法律制度的健全,文明執法的程度也在逐步推進,相比以前,犯罪嫌疑人的人權等方面得到了較好的保障,但實現真正的保障人權還需要長期的努力。
實習期間,在審查材料、調查案件、初查案件的過程中,指導老師草擬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工作。在寫作的過程中,我熟悉了相關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和技巧,了解了相關辦案環節的工作流程,查辦案件的方法和技巧。
實習期間,在寫作法律文書的過程中,通過與實習單位指導老師探討,了解到司法實務中,尤其是瀆職類犯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的認定等方面的知識。發現司法實踐中,在對瀆職類犯罪結果的認定問題上存在較大爭議,相關法律規定不夠深入、具體,對案件的調查、初查、立案等帶來一定的影響。
經查閱相關法律學術論文,發現相關問題在學術界同樣沒有定論,有關討論也很激烈。發現對犯罪主觀要件的認定是司法實務工作的難點,司法實踐中辦案人員主要是通過現有的證據對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意志進行推斷。這也是司法實踐與法律學術知識之間的存在銜接問題之處,需要通過司法實踐不斷積累經驗,找到查案辦案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實習期間,與實習單位指導老師交流了反腐倡廉的問題,在老師的幫助下,對我國司法反腐工作有了進一步了解。了解到,在我國對官員的監管逐步加強的情況下,貪腐類犯罪會逐步減少,但納賄、瀆職等職務犯罪還會繼續,因為相比貪腐犯罪,后者更具操作性也更具隱蔽性。要根除此類犯罪很難實現,但可以借鑒國外經驗,每個人的身份證就是這個人的銀行賬號、社保賬號等財務賬號,且每人有且只有一個賬號,這樣就會大大增加個人財務的透明度。但在嘗試的過程中,為保護個人信息,必須有相應的健全的調查等制度做配套,以防范公權力對個人人權的肆意侵犯。
實踐期間,與指導老師探討到大學生就業擇業的問題,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給了我具有指導意義的建議。國家政策提倡“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服務基層”,大學生熱衷公務員、“選調生”、村官,個人傾向從事與法律專業有關職業,比如法檢系統。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的建議是:首先,要結合自身情況和興趣,從事自己喜歡的職業;其次要擺正擇業觀念,不要盲目跟風;再次,可以先多嘗試在不同領域實習、見習,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作出正確選擇;最后,建議我如果從事律師職業,一定要跟對指導律師,這樣才能更好地熟悉業務,更快地獨立代理案件。
通過此次實習,發現自身存在一些缺點和不足,今后努力改進。比如,社會經驗少,社會閱歷淺,對司法實務問題的認知不夠深入,今后我將多嘗試不同領域,了解不同職業群體的工作環境,增加自身社會經驗;對經手的案件考慮不夠健全、縝密,容易輕易下定論,實習單位指導老師已經對我提出這方面的指導意見,我將繼續努力,培養自身專業素養,做到慎思篤行。
在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實習期間,我收獲了很多,不僅在實踐中檢驗了自己大學四年所學的知識,而且學會了待人處事,提高了自己的實務能力。我在工作中,善于思考問題,敢于舉一反三,注重團隊協作,注意理論聯系實際,充分調動知識儲備,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質量,遇事沉著冷靜,做事認真踏實,得到了單位指導老師的好評。
今后,我將認真總結這次實習經驗,吸取教訓,與同學們交流、分享實習經歷、經驗,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實習結束后,我將結合自身情況,彌補自身不足,發揚自己的特長,以就業擇業為目標,到不同崗位嘗試,找到適合自己的職業和職位,為就業打下基礎。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
畢業實習對我們的畢業設計非常的重大。為此,我們首先必須首先要明白:在實習中我們的目的意義和任務,也就能為畢業設計帶來真正而又完美的開幕。
1、畢業實習目的與意義。
法律系畢業的實習是我們學習過程中的最后一個部分,是綜合的實踐階段,在這個階段,是我們在實習單位通過指導老師的,獨立從事理論聯系實際的工作嘗試階段,其最基本的目的就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基本技能應對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是學生對四年所學知識和技能進行系統化、綜合化運用、總結和深化的過程。通過在工作單位的實踐,培養嚴肅認真、刻苦鉆研、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并且敢于創新,能正確地將獨創精神與科學態度相結合。讓我們能夠在現實氛圍中尋找自身差距,在彌補自身不足的同時強化進入社會前的適應能力,使畢業生信心十足地面對就業,順利完成人生的角色轉變,同時讓我們畢業生對所學專業業的現狀有一個較全面的了解,對畢業后的去向有一個清醒認識和明確定位,有效避免了就業中普遍存在的盲目性,大大地提高了畢業生的就業幾率。
2、實習單位基本情況及實習基本任務。
20xx年二月到四月期間,我在河南省南陽市糧食技工學校的教務處實習。我的指導老師是崔建民。這是一個省屬的綜合性質普通中等學校,但是也有許多經驗豐富的老師任教,能來這里實習,我覺得這對我以后的從業生涯很又幫助。也因為這是我第一次正式與社會接軌踏上工作崗位,因此心情既忐忑又很開心。在教務處的主要任務就是協助各系老師整理所需資料,迎接即將到來的教學評估工作,配合學校評估辦重點進行了評估材料的整理加工,教學基本狀態數據的匯總統計,教學基本文件的完善與充實等等。
春節過后時節,我到河南省南陽市糧食技工學校的教務處實習,在辦公室擔任助理,一般是記錄和抄寫、文稿起草、領導的口授記錄或者會議記錄和電話記錄等等,還有收發傳真、復印文件。實習期間,我接觸了一些辦公用品,如傳真機、碎紙機、打印機、掃描儀等,掌握了這些機器的基本操作。
同時在此期間我也學到了許多更有用的東西。開始實習時,剛進入陌生的環境難免會有些緊張,不知道該怎么辦。是同事們友善的微笑緩解我的尷尬。大家都很有禮貌,不管大事小事都要說聲謝謝。對于我這個很少跟生人打交道的學生來說,是給我上了一堂禮儀課。
既然是作助理,任務比較瑣碎繁雜,同辦公室的老師雖然是同事但都教我很多東西。每天要發傳真、收信件、整理廢舊紙張在利用等,手頭有多件事情需要完成。當然這時候就要將重要的事情放在首位,把所有事情的主次順序排好。這樣就不會亂。有次學校向各系下發通知,需要復印材料。一共17份,每份里又有十余份不同的資料共百余頁,這時候就需要有條理,每份資料分別印刷,清點數量,一張都不能錯漏。這時候就要慢慢來,一點點完成。保證每份資料的完整和質量。“分主次,有條理”是做好事情的關鍵,這次實習讓我更加深了對這句話的理解。
我所在的部門是管理教學工作的。在這里的工作讓我認識的我還有很多東西需要學習,加強自己的能力。在此期間,我也旁聽了幾次講課也實踐過一次老師。讓我了解交流的重要性,這為我以后走上社會與人交流做好準備。這些就是我實習最寶貴的收獲。實習是我步入社會前的第一課,教會我怎么待人接物,如何處理各種事情。雖然在短短的兩個個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個側面,學習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這些對于我是非常重要的。這次實習告訴我,在社會這個大學堂里我還是一個小學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要抱著謙虛謹慎的態度,無論大小認真踏實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
在實習過程中,我通過認真的觀察和學習,初步了解了辦公室工作中的基本業務知識,比如復印機,傳真機,掃描機的基本使用,之前的我是一點常識也沒有,這些拓展了所學的專業知識的范圍,并了解了關于學校招生方面和宣傳方面的知識。為以后正常工作的展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從個人發展方面說,對我影響最大的應該是作為一個社會人工作作風以及在工作過程中專業知識對工作的重要作用,因為這些都是我在校學習中不曾接觸過的方面。還有就是為人處事方面,個人理財方面,自學能力方面。這些都為我更好的適應新時代的環境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可以說,我的收獲是頗豐的。
畢業實習是每個大學生必須擁有的一段經歷,它使我們在實踐中了解社會,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在課堂上根本就學不到的知識,受益匪淺,也打開了視野,增長了見識,為我們以后進一步走向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在一個月的實習中,我的工作效率并不高,也許是因為我畢竟還不是正式老師,我幾乎沒有什么大的工作。但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踏踏實實地工作,一步一個腳印,不要過分追求工作效率,工作質量應該放在第一位。指導老師說我整天做那些瑣碎的事情其實最辛苦,我倒覺得自己比較勤奮,當天的任務要當天完成,我不會拖到下一天,晚一點下班沒關系,記得小時候老師就教我明天永遠不會有休止,明日復明日,萬事成蹉跎。從學校到社會的大環境的轉變,身邊接觸的人也完全換了角色,老師變成老板,同學變成同事,相處之道完全不同。在這巨大的轉變中,我們必須馬上適應新的環境。常言道:工作一兩年勝過十多年的讀書。兩個月的實習時間雖然不長,但是我從中學到了很多知識,關于做人,做事,做學問,理財等等。
(1)我學會了細心、專心和耐心,在辦公室工作不可避免要面對大量繁瑣的文件資料,長時間做同一樣事情,尤其是整理檔案資料打印文件會很容易讓人煩躁,我們必須要保持平常心的狀態,細心才不容易出錯,專心工作才會有高效率,耐心才能學到真本領。
(2)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書到用時方恨少,平時在學校自以為學得不錯,但到了真正要用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有太多不足。不是學得多就有用,更重要的是學得精,通過本次實習,我對自己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學到了一些在課堂上沒有的知識。除了過去學到的計算機知識和英語知識外,其他的都沒有。
(3)踏上社會,我們與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由于存在著利益關系,又工作繁忙,很多時候同事不會像同學一樣對你噓寒問暖。而有些同事表面笑臉相迎,背地里卻勾心斗角不擇手段,踩著別人的肩膀不斷地往上爬,因此剛出校門的我們很多時候無法適應。但是環境往往會影響一個人的工作態度。一個冷漠沒有人情味的辦公室,大家就會毫無眷戀之情,有更好的機會他們肯定毫不猶豫的離開。他們情緒低落導致工作效率不高,每天只是在等待著下班,早點回去陪家人。而偶爾的與同事聚餐或者出游都有助于營造一個齊樂融融的工作環境。心情好,大家工作開心,有利于自身的發展。在工作的過程中,我得到了許多鍛煉,我深深體會到什么是團隊合作精神,感覺彼此互幫互助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在實習過程中,我的人際交往能力也得到了提高。這是為踏入社會非常重要的經驗。
(4)工作的單位因為是在學校且自己是實習生,所以每天必須按時八點到校,就算再寒冷再差的天氣,只要不是周末,都得去上班,這是在學校時不能相比的。我們必須克制自己,不能隨心所欲地不想上班就不來,而在學校可以睡睡懶覺,實在不想上課的時候可以逃課。每日重復單調繁瑣的工作,時間久了容易厭倦。象我就是每天就是坐著對著電腦打打字印印資料,顯得枯燥乏味。但是工作簡單也不能馬虎,你一個小小的錯誤可能會帶來巨大的麻煩或損失,還是得認真完成。一直以來,花的都是父母的錢,沒有了便伸手和父母要,過著衣食無憂的日子。可是工作以后,才體會父母掙錢有多么不易。所以我們要開始有意識地培養自己的理財能力,我們剛畢業,工資水平普遍不高,因此我們要學會合理支配我們手中的錢,不能想買什么就買什么,要“三思而后行”。
(5)“在大學里學的不是知識,而是一種叫做自學的能力”。參加工作后才能深刻體會這句話的含義。除了英語和計算機操作外,課本上學的理論知識用到的很少很少。我所在的部門是管理教學工作,平時在工作只是打打電話處理文件資料等,幾乎沒用上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而同事的其他老師則不同,他們經常是兼任一些課程。我們必須在工作中勤于動腦慢慢琢磨,不斷學習不斷積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設法解決,實在不行可以虛心請教他人,而沒有自學能力的人遲早要被崗位和社會所淘汰。
我在實習的過程中,既有收獲的喜悅,也有一些遺憾。也許是實習日子短和我并非文秘專業的關系,對辦公室有些工作的認識僅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聽人講如何做,未能夠親身感受、具體處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領會其精髓。但是通過實習,加深了我對基本知識的理解,豐富了我的實際知識,使我對今后的工作有了一定的感性和理性認識。認識到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管理理論知識的學習,更重要的是要把實踐與理論兩者緊密相結合。
通過在職的兩個月里,我深感自己的不足,我會在以后的工作學習中更加努力,取長補短,需心求教。相信自己會在以后踏入社會的工作中更加得心應手,表現更加出色!不管是在什么地方任職,都會努力!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一
數學與統計學院。
數學與應用數學。
xx。
金塔縣人民法院。
20xx.7.26至20xx.8.22。
暑假期間,為提高自己的社會實踐能力,我前往酒泉市金塔縣人民法院中東法庭開展了為期一個多月的社會實踐活動。活動期間,我參加了法院里的各項活動,努力了解有關流程和制度,內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書的寫作、制作庭審筆錄和詢問筆錄、民事案件訴訟材料的送達,以及熟悉法院書記員的案件跟進工作等。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法官交辦的工作,得到中東法庭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此次實踐活動,中東法庭對我給予了大力支持,現將本次實踐活動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1、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識和法院審判、調解流程。
2、培養法律學習方面的興趣。
3、利用法院所審理案件和當事人的復雜性,初步接觸社會。
1、學習有關開庭前準備工作的各項活動,制作并送達相關的民事訴訟法律文書,具體包括了民事判決書、及各類民事裁定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通知書等,逐漸了解并熟悉法庭工作。
2、旁聽案件,通過對案件的旁聽,了解法官在法庭上對庭審過程的指揮,了解法庭審理民事案件各個階段,進一步加深對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律規范的了解,和具體的適用情況。
3、學習有關書記員的跟案工作,移送有關案卷材料,了民事判決生效后的執行工作。并且了解了民事訴訟法修改前后的執行情況。
4、通過在法院的暑期社會實踐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門設置,熟悉各部門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現行的工作模式。
在實習中,我旁聽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了解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明白了法律的執行過程,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開庭前準備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得知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學習法學理論在實踐中的運行流程,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翻閱一些法律相關知識,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熟悉了法律流程和內容,為以后走上社會打下法律基礎。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時顯的提高,至少在實際的生活中,開始思考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去解決爭議,使得司法真正成為我國民事權利的最后一道防線。在實習期間,也發現了一些法院工作當中較為集中的問題,雖然人們開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決爭議,但是判決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種判斷,是一種依證據而為的行為,在很多的情況下,并不能徹底地解決民事爭議,所以法院應當在實踐中,更多運用庭外調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資源的消耗,以實現社會關系的和諧。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時,也節約司法資源。另外,法院的網絡系統簡陋,操作復雜,大大降低了法院的辦公效率。
第二個比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國現在基層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問題,基層法院法官人數上的制約,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社會經濟生活的復雜性已大不同與前,而在我國的基層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數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層法院工作壓力過大,效率低的一個原因,在案件較為多的地區,甚至可能會造成案件的積壓。所以在法院的改革當中,應當把增加基層法院的法官人數提上日程。
第三個比較突出的矛盾,依法是執行的問題,在新的民事訴訟法頒行后,為我國法院的執行工作開辟了全新的局面,但是由于基層法院的公信力,法官的的素質,以及公民的法律素養等方面的原因,執行工作依然是法院工作的一個難點,民事判決生效后,申請執行的案件仍不在少數。執行工作依然是令人堪憂。而且,法院的執行部門的人數只占法院工作人員的很小比例,反而相關性小的行政工作人員卻占有很大比例。正如上述所言,判決只是法官基于證據而為的一種法律上的判斷,因此要想真正較為徹底地解決爭議,除了需要提高法官素質、法院的公信力外,還應當進一步強化當事人的作用,也許在實踐中更有利于當事人雙方爭議的解決。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學習法律和了解法律執行流程對未來工作生活的重要性,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但也同是激發了我對法學的興趣,為我以后的學習提明一個方向標。
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直出校門,走向社會,接解社會實際,了解社會現實,抽身社會的良好形式;是促進我們投身社會改革,向社會群眾學習,培養鍛煉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專素質的有效途徑,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于我們更新觀念,了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面。
一個多月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明白了學習的可貴。同時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開闊了自己的社會視野。雖然我并不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但我的卻學會了很多,并接解到更多的社會現實,了解當事人的心態特征,初步了解社會。
社會實踐,讓我明白了自己和別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確了自己的一份責任,不管是對于社會,或是對于家庭都好,感受社會的生活百態,而我也將會以此為契機,努力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的同時,拓展自己的綜合才能。為社會對自己的期望,為家人對自己的支持與厚望,送上最為滿意的答卷。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二
羅馬法學家塞爾蘇斯曾說過:“法乃善與正義之科學。”然而對于善與正義的把握卻離不開經驗的積累。甚至有人毫不夸張地說: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
對于一個研讀法律的學生來說,只是具備了一定的理論功底還是遠遠不足以解決實踐中出現的許許多多法律問題。法學不僅僅是一門科學,它更是一種技巧,一門藝術,需要我們在實踐中不斷地摸索與積累經驗。因而,對于我們這些整天呆在象牙塔的大學生來說,暑假的實踐活動就顯得猶為重要了。
正是抱著這樣的信念,我于今年的暑假在揭陽市榕城區檢察院開始了為期一個月的實踐之旅。
一個月的實踐生活,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雖無承擔過什么重要的工作,但卻也堅守本職,勤于學習,在平平淡淡的忙碌之中學到了許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與做人的道理。
還記得剛去檢察院公訴科實踐那會兒,科長曾經送了四個字給我,即“耐心、謹慎”,并希望我能夠在這一個月內跟隨檢察官們熟悉業務并學有所獲。我把這四個字牢牢地記在心中,也從中獲益良多。
我們知道,按照我國的法律,刑事訴訟可以劃分為偵查、起訴、第一審、第二審和執行等階段,此外還有死刑復核與審判監督等特殊程序。可以說,刑事訴訟從開始到結束,是一個不斷向前運動,逐步發展的過程。而在這些階段中,審查起訴階段可謂是一個承前啟后,對于刑事案件正確處理起著極為重要作用的階段。
在審查起訴階段,偵查機關會將在偵查階段中調查、搜集得到的各種證據材料和其他證明文件、文書制作成案卷移送到檢察院。而這些案卷又會由公訴科的其中一位檢察官進行專人審查,然后再進行集體討論,最后由檢察長決定是否起訴。在審查起訴這一短短的一個月期限中,主辦檢察官要承擔閱卷、提審、制作起訴書、公訴書等許多的工作,所以非常地忙碌。而所有的工作都需要有足夠的耐心與謹慎,不能出一點差錯,特別是閱卷這一道工作,更是如此。
閱卷是整個審查起訴階段的基礎,它是主辦檢察官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弄清案件性質的前提。每一個案卷的全面審閱都要花費主辦檢察官大量的精力與時間。
正因為這工作的繁雜,所以更需要使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在這個階段我主要的工作就是填寫每一個送到公訴科案件的案卡,總結每個案件的案情,而這些要根據偵查機關制作的起訴意見書以及犯罪構成四要件來填寫。我的另一個工作就是在檢察官閱卷之后確定移送法院的主要證據的清單后,按照清單的要求復印案卷。這兩件工作,對于我們這些實踐生來說,都不算很難,但卻很容易會產生厭煩的情緒,因此這個時候更需要耐心與謹慎。為了不加重檢察官們繁重的工作以及為了使工作不致出錯,我每一次做這些工作的時候,都會很小心謹慎地去完成,并在工作的過程中向檢察官學習對案件的定性與對主要證據的把握,從而加深對我國刑法以及刑訴法的學習與理解。
也正因為我工作的認真與負責,使檢察官們對我的信任與日俱增,從而也使我能夠更多地參與到審查起訴的工作中,學到更多的知識與經驗。
我們常說,要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當檢察官面對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時,一場對峙就這樣無聲無息地拉開了序幕。正所謂人心莫測,在檢察官們看來,每一場對峙就是一次心靈的較量。而善于把握人心,在心理碰撞中占據主導優勢,善于設定有效的審訊提綱則是審訊的關鍵所在。這是一種審訊的藝術,沒有定式卻有規律可遁。
與偵查階段的審訊不同,審查起訴階段的訊問重點在于通過訊問直接聽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從而進一步核實他在偵查期間所作的口供的可靠性,分析其口供與證據有無矛盾,查清案情,了解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動態和認罪態度等等。而犯罪嫌疑人的訊問筆錄將為檢察官正確認定案件性質、起草起訴書與出庭支持公訴提供非常重要的參考。
但是一般說來,犯罪嫌疑人總會存在著一種僥幸的心理,認為只要自己什么都不說或者把什么責任都推給別人,自己就不會被判刑,所以犯罪嫌疑人口供不穩定或者翻供的情況其實很常見。
我記得我就曾遇到過一個姓陳的涉嫌職務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其主要案情是這樣的:陳某是某五金塑料廠的倉庫管理員,他利用自己持有倉庫鑰匙之機,伙同黃某、沈某二人經事先密謀,于某日凌晨一點多竄到該五金塑料廠盜走該廠倉庫庫存的30包塑料粒,價值人民幣1萬多元。后又偽造被盜現場,試圖掩人耳目。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查明被盜現場系有人偽造,而且在黃某與沈某二人的家中發現被盜走的30包塑料粒。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將持有倉庫鑰匙的陳某作為犯罪嫌疑人,并對其進行了訊問,但陳某一直否認自己有參與其中,并時翻時供。在送到檢察院的時候,曾被退回補充偵查一次。
在我們剛訊問他的時候,陳某一直持著一種不合作的態度,把什么責任都推得一干二凈,推說自己與黃某與沈某不相識。這時方檢察官(本案的主辦檢察官)并沒有為犯罪嫌疑人不合作的態度而感到不耐煩,反而不動聲色地問道:“當天晚上案發的時候,你在何處,做些什么?”
一連串的發問,問得犯罪嫌疑人啞口無言,在經過激烈的心理斗爭之后,陳某終于不得不低頭認罪,承認了自己伙同黃某、沈某作案的事實。
一場沒有硝煙的斗爭就這樣以代表國家公訴機關勝利而告終,而作為代書記員的我也終于舒了一口長長的氣。
19世紀美國著名律師威爾曼(francislwellman)曾說過:從事法庭辯論的律師需要有出眾的天賦、邏輯思考的習慣,對廣泛常識的清晰排氣、無窮的耐心和自制力,對與案件相關知識的精湛理解、極度的謹慎以及最重要的——質證過程中敏銳地揭露證詞弱點的能力。
威爾曼這些話雖然是對律師來說,但其實對于同在法庭上辯論的公訴人(即檢察官)與辯護律師都是同樣適用的。
正所謂萬丈高樓從地起,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在跟隨檢察官辦案出庭的這段時間里我深深地體會到了經驗積累與全面熟悉案情充分準備的重要性。
對于每一個接手的案子,檢察官都要對其進行全面地審查、把握好案件的事實關、證據關、定性關,弄清每個案件的起因,犯罪嫌疑人的動機、目的、手段,犯罪行為的危害、后果。
當做完這些工作之后,檢察官還要精心地制作起訴書和公訴詞。起訴書是公訴人出庭活動的基礎和根據,而公訴詞則是公訴人在法庭辯論階段的先行發言,是對起訴書的補充,起到深入揭露和控訴犯罪的作用。
公訴人在出庭支持公訴,提出證據,控訴犯罪,進行法庭辯論無不緊緊地圍繞著起訴書和公訴詞有條不紊地展開。
再次,在出庭之前,公訴人還應根據提審時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動態和認罪態度作好庭前預測,將引用的法律條款準備齊全,做到有理有據,準確無誤。
做完以上的準備工作以后基本上就可比較自信地出庭了。但是庭審情況風云突變的情況還是時有發生的,如被告人突然翻供,證人改變證言,辯護人提出了預想以外的問題和證據等等預料不到的情況。這個時候,公訴人的長期經驗積累以及對案情的熟悉就顯得非常重要了。
我記得當時一位經驗豐富的主訴檢察官曾說過這樣的一句話:膽是練出來的,只有作好充分準備,全面深入地把握案情,才能逐漸克服怯庭心理。這就是從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真知灼見,值得我們深思。
閱卷時的耐心與謹慎,審訊時的巧妙與邏輯,庭審時的充分準備與冷靜機智,這已不單單是法律知識的簡單運用,更是心理與智力的雙重考驗。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三
為檢驗自己對在學校所學的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同時根據課程安排和見習要求,本人于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5月15日,到精河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參加了社會活動實踐。
精河縣城鎮派出所地處精河縣城中心,是精河縣第一大所,現在編民警13人,下設信息采集室、片區民警室、治安室等,設所長、指導員各一名,轄區面積10余平方公里,人口3萬余人。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轄區案件年年上升,維護治安穩定任務越來越重,每位民警所承擔的工作量較大,到派出所參加社會實踐課以來,受到所領導的熱烈歡迎,專門指定了一位民警跟班學習,力所能及的參加一些實際工作,這使我在這里學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新東西。
在近一個月的實踐期間,我主要參加的主要工作有:協助戶籍警幫群眾辦理戶口的相關工作,跟民警出現場調查處理,學習制作法律文書。
1、在戶籍大廳工作情況。
認真學習如何管理戶籍檔案,做好臺賬工作,所以,查檔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看著,看民警師傅是如何又快又準的查到所需資料的;接待群眾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聽著,聽民警們是怎樣為老百姓排疑解難的;有機會出現場時,我總是在一旁學著,學民警們是如何做好現場訪問和調查的;制作文書的時候,我總是在一旁思考著,思考民警們對文書斟字酌句的用意。漸漸地,我學會了如何管理檔案;如何接待群眾,如何現場勘察的部分工作。張師傅說我學得很快,也很好,所以很放心的把一些工作交給我去做。通過這些工作,我了解了轄區的更多情況,也認識了轄區的很多人,這對我以后的工作起了很大的幫助。在實習過程中,我一邊重溫學過的課程,一邊實踐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在辦案的同時積極查閱與案件相關的法律規定與法理要求,將在學校所學到的法學理論,運用于實踐中去;同時向領導和民警學習,從與他們的交談中學習到許多警察業務知識、辦案思路、詢問技巧以及做警察工作的藝術等,這些都是書本上不可能學習到的東西,從而全面提高了自身的素質。同時我也從實踐中得到許多感性積累,這都將成為我人生中的寶貴財富,使我在以后的學習中有所偏重。
2、跟民警出現場實習情況。
在實習期同民警一起積極參與轄區各類案件的偵破工作,協助辦理了各類治安案件數件,有力的維護了轄區的社會治安,為轄區的經濟建設作出了一定的貢獻。在派出所,白天除了正常的接觸警務工作,還得下基層深入到群眾中去了解社會治安動態。許多民警因為所里的工作忙放棄了休假,始終堅持在工作的第一線,無論在什么時候,他們對待工作的熱情總是積極而飽滿的,對待人民群眾也是文明有禮。作為一名實習生,我積極協助派出所里面的民警開展各項工作。做好人,做好事,做好本職工作,甘于平凡,甘于奉獻。
3、學習法律文書制作情況。
對于所里交代的任務我都盡自己所能做得最好,認真學習制作治安類的法律文書,制作詢問、訊問筆錄,為群眾出具各類證明等,實習期間作詢問、訊問筆錄數份,制作治安類法律文書多篇,幫助民警整理戶籍檔案,做好臺賬工作,制作現場訪問記錄。在派出所里面實習工作多而雜,任務重而急,但我抓住在派出所實習的機遇,利用工作中點滴的學習機會,進一步學習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熟悉了簡單案件(如故意傷害案)的立案、偵查、破案等工作程序,對警察業務進行了較為全面、系統的了解。
回顧短暫實習經歷,使我對法律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體會,收獲到許多在學校學習不曾有過的體會,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不僅僅要全面了解法律知識,更要成為一個“百事通”。所涉及的領域要廣泛,知識的運用要靈活。要具有相當的知識面是由警察的職業性質決定的,他們要和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處理各種類型的案件,要求的素質必然是全面的。只有掌握各方面的知識,才能更好地做正確的案件分析,獲取更多有利的證據,為案件偵破提供幫助。
二是要培養嚴謹的工作作風。各種法律文書都有規范固定的格式、執法用語要準確簡潔、分析要深入透徹、規范的執法程序等等,都對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實習期間,看到警察對某些法律文書的標點符號都再三推敲,這種嚴謹的工作作風值得我去學習的。
三是最重要的一點,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要有對工作的熱愛和對法律的正義感,這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必備的。我在實習的許多警察身上都看到這點,也正是有這種精神的支持,他們不辭勞苦,不計名利,不顧個人生命安全維護著法律的尊嚴,默默地為中國的法制建設做著自己的貢獻。
四是發現了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的專業經驗還不夠豐富,處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慮問題還不夠透徹。使我意識到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中,必須要養成嚴謹、細致和耐心的工作態度和精神,實事求是、腳踏實地把本職工作做好,為群眾多辦實事、做好事。通過這次實習,使我收獲具大,不僅將書本上的知識學以致用,而且積累了一定工作經驗,我想這些不論對將來的學習還是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也使我更堅定了學好法律,用好法律的信心,爭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專業學生,真正的法律尊嚴捍衛者。
通過近一個月時間的短暫學習,我按照學校和實習大綱的規定,基本完成了規定的實習任務,學習到了一些社會實踐經驗,必將對自己今后的學習和工作帶來進步。
以上是我的社會實踐情況報告,不足之處,懇請各位老師批評指正。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四
在大四的這最后一個學期里,我迎來了最后一門課程———畢業實習。本次實習被安排在了開學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讓我們把在校園所學到的專業知識與具體實踐相結合,通過對司法實踐的了解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深層次1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攸縣人民法院實習。攸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三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西黃村鎮派出法庭、南石門鎮派出法庭、將軍墓鎮派出法庭、路羅鎮派出法庭、東旺鎮派出法庭及黃寺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后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那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說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于老師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帶著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復強調實習的重要性,個性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后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齊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后,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后陳述,法官宣布合議庭和議后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一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衛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一天空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么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里旁聽。午后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后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
在實習期間幫忙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職責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通過對卷宗的翻閱和向書記員咨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了解。
2、旁聽案件。
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校園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那里,旁聽民事審判后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序性問題也省略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就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書寫法律文書。
在實習的6周中,幫忙庭長草擬了7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基本狀況,然后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資料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后是經審理查明部分,寫法院對證據的采納和不予采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此后是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和所依據的法律,最后寫判決結果。我寫完第一個判決后交給庭長,他對我寫的判決書做了很多修改。他說:你前邊寫的還能夠,但在經審理查明一部分存在問題較多,措辭不夠嚴謹,用語欠規范,陳述過于簡單,邏輯有失嚴密,說服力不足。的確。
我在寫經審理查明部分時,寫得過于概括,庭長說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關事實都加以分析,寫出對證據采納和不采納的理由,因為判決要讓原告、被告雙方看,他們可能都不懂法律,作為一個法律文書撰寫者,你要讓訴訟雙方看了以后,通過對判決書中認定事實的邏輯分析得出與判決書相同的判決,這樣才能讓判決具有說服力,才會是一個成功的判決。而我的判決只是對原告、被告存在爭議的部分事實作了分析,并不能讓人從我的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部分想當然的得出我做的判決。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我在大二時學過,可惜當時認為只是考查課,沒有認真學習。此刻很后悔在校園是沒能好好學習這門課,以至此刻不能完成實習中法官交給給我的工作。回校園后我會努力補充文書寫作方面的知識,期望下次遇到類似狀況時能夠出色完成。
4、跟隨執行人員到被執行標的物所在地去執行。一般到了強制執行階段的案件都是很難執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執行人的確沒錢無力給付賠償款,即無財產可供執行;還有一類是有錢但還是不能順利執行,這些被執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財產轉移或隱匿,因為他們通曉法律。以前有一個案件,申請人明白被執行人把錢存進了銀行,但執行人員去查詢后根本沒有發現被申請人的賬戶,這肯定是把錢存進了他人的賬戶。對于這類案件如果部門之間協調合力執行,會大大提高執行的效率。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后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十分難過。在校園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
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但是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就應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必須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展和好處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就應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占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十分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參加旁聽的好幾起案件中,當事人都沒有請代理律師,而是自行抗辯和辯護,而且他們所運用的法律和抗辯的理由都很到位。
雖然我國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在普法的深度和廣度上還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法律條文是明白的,但卻未能正確的理解它,以至于觸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當事人由于平時不注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后導致矛盾加深,對簿公堂,以至于本來能夠避免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案件占用司法資源。社會上還存在一些當事人對法律不信任的狀況,他們質疑發律的公平和正義。所以我國應當而且務必加大法制貫徹、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能取得巨大的進步。
這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深刻的認識到,除了要有很好的業務素質外,在工作中與同事持續良好的關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處理好人際關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績。對于我們這樣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周圍的每個人都可能是我們的老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和學習,工作與生活中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會教給我們很多知識和道理。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法官和書記員交給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體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過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發現實踐經驗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在幾位法官的幫忙下,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校園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實踐中自己的知識得到了鞏固和發展,解決實際問題的潛力也得到了鍛煉。
同時,實習開闊了自己的視野,使我對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程序有所了解,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法律文書的寫作潛力也有了顯著的提高。
此外,我還認識了幾位法官和律師朋友,通過與他們的交流和相處交流,使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帶給幫忙和指導的邢臺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老師、及在實習過程中幫忙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謝!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五
法學。
xxxxxx。
xxx縣人民法院。
我想感謝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鹽津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指導老師,感謝你們為我能擁有這樣一個有意義的實習所做的努力。
雖然名義上我的實習時間有近一個月的時間,但除去節假日和周末,我真正的實習僅有半個月。但就是這短短的半個月,卻讓我受益匪淺。我很幸運能夠來到貴法院實習。,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處理,加上在這的工作人員是我的一個學姐,交給了我很多知識,也給了我更多的學習機會。讓我從課本中走到現實,從抽象的理論到具體的實踐中,細致了解了案件公訴的程序及注意事項,掌握了一些法條的適應及適應范圍。讓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多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十五天的實習匆匆而過,如今回味起來還有一種意猶未盡的感覺。“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中,我發現自己在校園內學到的知識是那么的膚淺,匱乏,僅僅停留在表面,未曾深入去探究。以為考試成績高就對法學很了解,可一旦接觸到實際情況,才發現自己對法學的了解真的是太少了,還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行。那種僅是看課本,背法條的學習方法真的是不可取的,因為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不是整日埋頭于書本就能成為法學強人的。對于具體案件的處理,不能呆板的往上套法條,理論聯系實踐才是正確的方法。
在實習過程中,我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幫忙整理卷宗,打印當事人的陳述,或去幫忙給材料蓋章。整理卷宗時,我感受到了真正實實在在的案例,同時認識到了辦案人員的詢問程序與技巧,一份供述要當事人多次詢問才行,尤其對犯罪嫌疑人。知道一份卷宗中需要包含很多內容,不止只有當事人的陳述,還有。而且第一次看到一些法律專業文件,像拘傳通知書,批捕決定書等。拿著他們去蓋章時,手里拿著章,感覺到一種神圣感,一份沉甸甸的重量。
實習中,我們還去法院旁聽了兩個案子,一個是合同詐騙罪,一個是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通過旁聽,我對法院審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以前旁聽的都是民事案件,這次旁聽的是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親眼見證了在法庭上公訴人是如何提起公訴的,在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是如何的嚴肅,了解了其中的步驟,知道公訴人在其中的職能與職責。這兩次旁聽讓我更加認識到了法律的公正與威嚴。
實習對于我們來說是一個實在難得的機會,因此從一開始,我就十分珍惜每一天。剛開始實習時,那的工作人員就告訴我們要遵守紀律,保守秘密,維護法律的威嚴。懷著一份敬仰的心情,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虛心向學姐請教,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在工作之余,我細細看了中國檢察報,了解到各地的情況。以前總感覺法律從業人員一定會是很嚴肅,不茍言笑的。但實習發現他們都很親切,而且經常說笑話,和我們開玩笑,一點盛氣凌人的架子都沒有,都很平易近人,我們都親切地稱姐,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短暫而充實的實習,是我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經歷,是將來走上社會的一個重要步驟。這一段實踐所學到的知識和經驗大多是來自工作人員的虛心教導,這是我一生中寶貴的財富。通過實習我明白了我以后應以什么態度對待法學,以什么方法學習法學,明白了良好的人際關系是多么重要。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六
20xx年11月。
龍溪街道九九橋民富花園。
拆遷失地農民,村干部,外地農民工,社區新居民;
面談,實際走訪。
通過對目前社區情況調研和了解,希望能夠引起重視,增強社區新居民的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國真正的深入人心。
從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1999年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第五條,從此,我國真正意義上實施了依法治國,時至今日,依法治國已經實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響也極具深遠。以此同時,民主意思不斷增強,人民更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這些只是從全國的平均水平來看的,現在的中國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們都懂的運用法律。可是如果從基層來看,特別是從城市周邊的拆遷失地農民、外地來湖安置的新居民來看的話,結果又會怎樣了呢?也是一直都是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社區里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民富小區有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街道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每次在跟社區里的新居民聊天中發現,他們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過電視、別人講的知道點法律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即使得到救濟。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奧的東西。一般居民是了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時候,再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很有前途的。可他們并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規范。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于指導以后的社會生活。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居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中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社區里的居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叔叔,在那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要么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居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去吳興區人民法院了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后來我才發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個體居民的,聽法院內部人說就民事案件,居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城市居民。這也說明了,新居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居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居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現在咱門中國的黨、政干部,由于其受嚴格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居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居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居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就與居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在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煩。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基層社區,很少有居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么久的請懂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而請律師,我們都知道,費用是比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居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可能多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區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社區做法律服務者。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叔,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由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叔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解不了近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基層社區生活久了就會發現,現在的社區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龍馬飼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實他們基本都是從農村來的,當問到他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受其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的大學法學專業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著集中明顯特征,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基層社區比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基層居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社區。因為我國基層社區人數眾多,是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新居民階層的經濟基礎,是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是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可以是,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社區新居民宣傳,同時也引導居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黨和領導人,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法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基層社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建設法治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們社區的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七
4、通過實踐,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范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6、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踐單位出具實踐鑒定;整理實踐記錄,撰寫實踐報告。
由于實踐之前我就已經明確實踐目的和制定了實踐計劃,這使得我在實踐過程中有的放矢,積極主動尋找鍛煉機會,并有得于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我的實踐內容豐富多彩。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后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踐內容:
(一)通過整理卷宗熟悉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踐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頓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務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
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后與當事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取得授權委托書;然后是根據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接下來是組織調查材料以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后再綜合形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
因此,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并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并在其中受到啟迪。
(二)通過協助律師咨詢和律師開庭獲得實務技巧
法律知識方面的欠缺,由于這兩年來的鍛煉,我能在較短時間內掌握,所以我覺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實務技巧,因為律師需要的是信手拈來,應付自如。而這方面獲得的捷徑就是跟隨律師辦案。雖然這次實踐中跟隨律師辦案的機會不多,但我還是盡量把握。通過旁聽律師咨詢過程學習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方式和分析問題的思維特點;通過旁聽庭審了解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律師在其中的辯論技巧、言行舉止。有時我也學學組織證據和記錄要點,有問題也隨時請教。
(三)非訴訟業務在法律行業中的重大前景
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有訴訟和非訴訟兩種類型,而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和多元化的發展,非訴訟業務已成為越來越多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組成部分和市場發展方向。卓凡律師事務所與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企業集團建立了長效的合作機制,為其提供合同起草與審查、土地轉讓、國有資產管理、股票證券、銀行業務、企業破產、法律顧問等非訴訟服務。這些項目的標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訴訟業務市場之大。
(四)專業化在行業競爭中的重要性
卓凡律師事務所雖然是綜合性的律師事務所,但其每一位律師都是某一特定領域的能手,可根據需要隨時組成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工作團隊,為客戶提供特定領域的專業化法律服務。這提醒學法學專業的我,對未來職業發展方向的選擇要盡早明確,因為只有明確目標,通過努力學習過硬的專業水平,才能在未來的競爭和業務工作中取得優勢。
(五)實踐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
3、不要急功近利。雖然意識到學識上與經驗上的欠缺,但也許是積累不足,我對有些問題始終找不到解決途徑。我想學習上也一樣,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講究一個過程。
我決定在今后的學習中根據這次實踐所得到的經驗,處理好課堂學習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及理論知識與實踐內容的關系。
通過各項實踐工作及時記錄實踐心得,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的,律師的思維是敏銳與辨證的。面對案件,律師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著手解決。而面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喜歡討論,更喜歡與律師討論。我觀察律師的臨場發揮,通過討論獲取知識、更新知識。
“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為了提高動筆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習慣將所見所聞所思記下來,有時也展開分析,這是為了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比如實踐期間我寫了律師在和諧惠州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權法與和諧社區建設兩法學專業實踐報告范文論文,又比如對證據規定、審判委員會、法院開庭等問題的思考,我都寫下了不短的分析。我發覺法律的掌握和運用確實很有趣。
這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踐,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后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這一點在實踐之前和實踐之后都得到了肯定。這次實踐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xx律師事務所,感謝實踐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踐帶給我的啟迪讓我繼續堅定了法律信仰和職業追求。既然我熱愛法律,那么我沒有理由不學好。我相信自己!
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篇十八
:面談,實際走訪。
:通過對目前社區情況調研和了解,希望能夠引起重視,增強社區新居民的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國真正的深入人心。
從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第五條,從此,我國真正意義上實施了依法治國,時至今日,依法治國已經實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響也極具深遠。以此同時,民主意思不斷增強,人民更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這些只是從全國的平均水平看的,現在的中國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們都懂的運用法律。可是如果從基層來看,特別是從城市周邊的拆遷失地農民、外地來湖安置的新居民來看的話,結果又會怎樣了呢?也是一直都是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社區里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民富小區有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街道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每次在跟社區里的新居民聊天中發現,他們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過電視、別人講的知道點法律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即使得到救濟。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奧的東西。一般居民是了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時候,再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很有前途的。可他們并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規范。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于指導以后的社會生活。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居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中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社區里的居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叔叔,在那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要么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居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去吳興區人民法院了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后來我才發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個體居民的,聽法院內部人說就民事案件,居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城市居民。這也說明了,新居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居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居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現在咱門中國的黨、政干部,由于其受嚴格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居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居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居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就與居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在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煩。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基層社區,很少有居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么久的請懂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而請律師,我們都知道,費用是比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居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可能多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區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社區做法律服務者。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叔,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由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叔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解不了近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基層社區生活久了就會發現,現在的社區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龍馬飼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實他們基本都是從農村來的,當問到他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受其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的大學法學專業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著集中明顯特征,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基層社區比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基層居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社區。因為我國基層社區人數眾多,是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新居民階層的經濟基礎,是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是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可以是,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社區新居民宣傳,同時也引導居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黨和領導人,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法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基層社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建設法治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們社區的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