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富裕村范圍內的集體林地承包給乙方,其四至為:東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邊以外300米南北一線;北至山頂分水嶺以北200米。
二、乙方承包經營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20_年一月起至20_年一月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權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元整,付款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結清。
四、乙方承包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搞多種養殖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轉讓轉賣權和繼承權。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一次性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保證該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購買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一、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篇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的房產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產已作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產。甲方出售的上述房產基本情況為:
(1)混凝土基礎結構辦公室三層,總建筑面積為400平方米;
(2)星棚結構5個:生產車間、宿舍總面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決定中途不賣或逾期10天仍未交付房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賠償人民幣伍萬元整的違約金給乙方。
六、辦理上述房產所需繳納的稅費,均由甲方繳納。
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合同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十、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篇三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土地承包合同,根據乙方要求,雙方就該合同有關事宜經共同協商,達成合同變更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承諾給甲方承包期沼氣使用費每畝補償________元,________畝土地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并于本協議簽訂當日一次性付清。
二、原合同期限變更為:承包期為20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條件下由乙方優先租賃,并于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甲乙雙方協商后簽訂繼續租賃合同。
三、其它條款仍按原合同執行。
四、本協議系甲乙雙方自愿訂立,愿自覺遵守履行。否則,愿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五、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由司法所、村委會存檔。注:因甲方戶多,本協議由村委會負責復印好發放到甲方各戶。
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篇四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維護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增強村集體為群眾辦事的物質保障,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鄉村土地等資產承包管理實際情況,同時嚴格按照號文件規定擬定本承包合同書。
甲方將把集體畝土地(機動地、紅棗園、其他果園、開墾地、或元)給乙方承包年,合計元(大寫:元)乙方自愿承包,承包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準。地上附著物:紅棗樹株、楊樹棵、胡楊樹棵、沙棗樹棵、其他棵。(以現場盤點數為準)。
土地坐落位置:
東:
南:
西:
北:
乙方承包后,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對承包地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乙方不得從事非農業性生產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權每畝元,按照年承包費元,(大寫: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按照法律有關規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經營等權利。
2、乙方應在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費。若乙方能夠提供正當理由并向村委會遞交書面申請的,村委會認為理由合理,可以適當延長交款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乙方在延期的1個月之內仍不能交清承包費,甲方視為乙方無能力繼續承包經營,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并作為合同自動失效終止合同。若乙方不能提供正當理由并不按約定期限內交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當年的承包費外另收去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著物的管護工作。在承包當年內需補栽的紅棗樹株,由甲方提供紅棗苗,從第二年起需補栽的紅棗苗由乙方承擔負責補栽,補栽費用和管理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承包期限屆滿時無償交給甲方。
4、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種植、補栽紅棗樹、施油渣、施農家肥、嫁接、修剪、刷白灰、樹底下堆土、環割、環剝等所有的管理工作并按照科學管理要求進行,同時乙方保證樹苗成活率、嫁接、修剪、除草、澆水等工作的按時進行,病蟲害防治,防止農業機械、牲畜、人為損害、要保證留出隔離帶的100%。要保證對紅棗樹每年施肥,保證紅棗地無雜草,在以上管理工作的進行必須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若不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向甲方另交付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5、乙方承包土地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義務工和積累工、水費自行承擔,同時還要承擔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統一安排部署,對承包的土地村民小組排隊澆水,因乙方原因未澆水上的,村委會和村民小組不承擔責任。
6、在合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有變動,此合同按國家新規定做調整。
7、在合同期間,若有國家重點項目為原因征用承包土地,國家土地補償費、土地征用費等補貼歸屬甲方,從中給乙方適當給于當年農業生產損失的補償,若土地征用事件發生農田閑空時發生,不再給承租方支付損失。同時合同自動解除。
8、在合同期間,若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要增設農田水利基本設施,必須爭得甲方的同意、指導。乙方自行增加的農田水利基本設施費用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
9、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將把土地包括地上附著物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若出現附著物缺數、損害現象,乙方按照當時的市場價3賠償損失。
10、在合同期間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監督,在合同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村委會安排的義務勞動,衛生等集體活動,不能發生非法宗教活動,若發現一次甲方和鄉政府有關部門有權終止合同,同時處罰乙方并沒收當年的紅棗收益。
11、在合同期間,乙方無權將把承包土地轉包或者其他形式流轉。若發生此類現象,乙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合同書無效。并追究乙方的責任,并收回土地的承包權。
12、在合同期間,發生刮大風、暴雪、暴雨等自然災害,棗樹受到損失的,乙方不承擔棗樹損失責任,但要做好預防工作。
13、在合同期間乙方不能使用我縣規定禁用有害激素類的`藥物,如920和膨大素等,若使用上述激素類藥物經科技人員檢測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退還當年的承包費。乙方環割棗樹時,必須按照相關部門技術要求操作,違反技術要求的,甲方對乙方按每畝5000元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4、如在合同期中,乙方無力支付承包費用,前期所交承包費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
1、甲方按照縣鄉的農業生產統一規劃的要求,有權向乙方統一安排部署農業生產。
2、甲方保證補栽和嫁接的紅棗地按輪水程序排水。
3、在承包期間,若乙方積極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部署以及做好紅棗管理工作,甲方首先考慮承包期限屆滿后乙方的繼續承包經營。
4、在承包期內,國家的退耕還林等政策性補貼均歸屬甲方。
1、甲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甲方違約合同條款,向乙方支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乙方違約合同條款,按照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1、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土地不得進行任何方式的流轉土地,若乙方在承包期內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承包經營,向甲方提前3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并付清當年承包費,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合同的繼續履行。
2、此合同的履行必須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和的有關規定。
3、此合同經縣農經局鑒證之后,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鄉農經站)保存一份,合同鑒證單位(農經局)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篇五
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土地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1、甲方將農場土地。
木、苗木、青苗、設備設施)承包給乙方,由乙方承包經營,自負盈虧。土地上的建筑物、樹木、苗木、青苗、設備設施乙方從前任承包人購買取得。
2、承包期限年。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承包費每畝每年元,乙方應在每年月日前交清當年承包費元。
4、乙方澆地實行“一水一清”的用水原則,乙方預交水費每畝元。不預交水費的甲方有權不安排澆灌。5、乙方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包。乙方不得種植國家違禁植物。
6、承包土地上除土地以外的房屋、樹木、苗木、青苗設備設施等所有權屬乙方,乙方有絕對處分權。
7、如土地被征用,土地補償款歸甲方,土地附著物、青苗等土地以外的所有補償歸乙方。
8、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的,按同期土地征用補償標準對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樹木、苗木、青苗及其他設備設施進行補償。
9、合同到期后同等條件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能承包則由甲方按同期征用土地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后地上所有建筑物、樹木、苗木、青苗歸甲方。如第三方承包的由第三方按上述原則進行補償。
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1、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篇六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據《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村兩委研究同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以下土地承包協議:
一、承包土地的座落位置和數量。
甲方將座落在土地承包給乙方,面積畝,土地四至:東至:西至:
南至:北至: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價格及繳款方式。
1、土地承包價格為每年每畝元,土地承包費每。
年元,承包費總額元(大寫:元)。
2、土地承包金于每年月日前交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管理承包的土地。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的土地有管理權、使用權、繼承權,無所有權。
2、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要依法進行經營管理,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的土地轉包、轉讓時,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
4、合同期滿時,甲方如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證單位各一份。
發包方(章)。
代表人(簽章)。
承包方(簽章)。
代表人(簽章)。
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篇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現簽訂本合同如下:
二、承包年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及上交辦法:
每項畝__元,年共計: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
以種植、養殖為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經營權。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費,再無權收取乙方的任何稅、費用,無權調整承包費。
3、甲方無權調整土地使用權。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鬧事,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權。
6、甲方協助乙方處理與村民發生的糾紛。
7、提供水電資源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經營權,流轉權(必須經甲方同意,但不能超過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護好土地資源,堅決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須遵守村規民約。
4、承包期內因國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費用甲方所,地面附著物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作為本事同的補充條款。
八、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篇八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村小組社員大會審議通過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愿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發包方提供的土地。為明確土地承包關系,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地類、面積和位置。
本合同協議承包的土地為__________地,共__________塊,面積__________畝。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為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擁有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國家征用土地時,青苗補償費歸土地耕種者享有,土地征用補償費的其余部分歸發包方所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使用。
2、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3、承包方流轉承包地和因分戶拆分承包地時,如果損害集體和其他社員的利益,發包方有權拒絕批準并制止實施。
4、用承包的土地抵押融資,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5、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1)承包方違約以致嚴重影響發包方和其他社員的經濟利益的;。
(2)承包人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經發包方勸阻無效的;。
五、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減少等理由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執行區、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4、國家征用承包地時,合理分配安置補償費,幫助承包方獲取青苗補償。
5、集體建設占用承包地時,發包方要按承包方實際青苗損失給予合理賠償。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有權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自行決定流轉方式,取得流轉收入。
3、承包方如果不愿意繼續耕種承包地,可以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但要提前半年書面申請。
4、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七、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1、保證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讓的形式將承包地流轉給本社農戶,必須經發包方批準。以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流轉合同必須報發包方備案。
八、如果出現下列情況,發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終止執行。
1、承包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2、承包方全部農業人口遷入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取得承包地;。
3、承包方所有的農業人口死亡;。
4、國家征用全部承包地;。
5、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占用全部承包地;。
九、國家建設和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征占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時,本承包合同以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變更,對變化的合同標的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十、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首先請村(居)委會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調解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須申請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鑒證,從鑒證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發包方、承包方和合同鑒證機構各執份。
(本頁無正文)。
發包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農戶代表):________。
發包方負責人(蓋章):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篇九
為了發展經濟、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使用權,所租賃土地四至為:(略)
二、租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國家征用時為止;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若實際損失無法查明的,則損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畝每年不低于__萬元賠償)并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租用期間乙方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費,土地稅由甲方自行負責。
四、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征用時,所賠償的土地費歸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應當在每年的合同簽訂日起10天內向甲方交租金,甲方應保證和維護乙方使用該地。
六、租金標準:每年每畝租金__元整;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漲租,若甲方違反規定隨意漲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若實際損失無法查明的,則損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畝每年不低于__萬元賠償,并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如沒有如期向甲方交納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對乙方負任何責任。
七、若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征用,征用當年租期超過半年的,租金以________年計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實際面積計算租金。
八、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終止。
九、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執行中如有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經濟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20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篇十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集體經營土地承包原則:在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的前提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集體土地依法、自愿、有償進行土地承包經營的方式承包。
第二條:集體經營土地承包性質: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是集體所有用于農業的土地,承包方只有土地使用權,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第三條:依法保護雙方合法權益:依法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維護集體土地承包當事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法權益,鼓勵經營方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土壤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堅持穩定和完善集體土地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第四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甲方發包方給乙方的地塊位于新增土地范圍以內,面積為30畝,其中林帶2.5畝,實際播種及交費用的面積為27.5畝。該土地的位臵與四周界限見本合同圖所示,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承包土地期限: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為50年,即從20xx年1月1日起到2057年12月31日止。合同年限以公元年的起止計算,合同期滿后自然解除。
第六條:承包土地費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照不同承包土地經營年限階段,執行不同承包費標準。并以現金形式交納。承包費標準共分五個階段,即:
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免交土地承包費,但每年每畝土地上交管理費10元,每年上交土地管理費共計275元人民幣(貳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共交2750元人民幣(貳仟柒佰伍拾元整)。
2、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1375元人民幣(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13750元人民幣(壹萬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3、20xx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10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2750元人民幣(貳仟柒佰伍拾元整),十年合計上交27500元人民幣(貳萬柒仟伍佰元整)。
4、2038年1月1日至2047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150元,每年上交土地費共計4125元人民幣(肆仟壹佰貳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41250元人民幣(肆萬壹仟貳佰伍拾元整)。
5、2048年1月1日至2057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3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9625元人民幣(玖仟陸佰貳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96250元人民幣(玖萬陸仟貳佰伍拾元整)。
第七條:土地承包費的交納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每年于當年3月20日前向甲方交納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承包當年履行合同的保證金。于當年11月20日前結算當年的土地承包費。當年的土地承包費必須在當年合同約定的時間交納。乙方在交納土地承包費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集體經濟組織的收款收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費。
第八條:承包土地種植類型: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土地,用于種植果園,主要種植優質的核桃、蘋果、紅棗等品種。不是改變合同約定的種植用途。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甲方有要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甲方有要按照如數向乙方收取土地承包保證金和土地承包費。
4、甲方負責乙方用水,用電等其他方面與當地農民同等對待,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解決宅基地。
5、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應由其承擔的其它相關費用(以正式文件規定為準)。
6、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國家相關規律、政策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種植技術指導。
7、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法律、政策對乙方及其雇傭人員進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民與乙方之間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矛盾。
8、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除國家征用和地方重大項目建設需要征用外,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9、甲方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在合同約定種植范圍內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臵產品。
2、乙方在承包期內死亡,其承包經營權可以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承包合同繼續有效,直至合同期滿。
3、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權,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的村(居)民享有優先錄用權。
4、乙方必須承擔公益性建設的義務工,義務工主要用于道路的平整、林帶的放水、補植,清渠等公益性勞動。具體按土地承包面積每10畝一個義務工,如若不參加或完不成按每個義務工40元納入上繳任務。
5、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補償標準,有要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6、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保證金、土地承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7、乙方必須合理利用土地,必須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業建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礦等活動。不得轉為非農業用地,不提擅自買賣、出租、荒蕪所承包的土地;不準轉作宅基地或修建其他建筑物,若需修建,必須經甲方同意,上報國土、建設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8、乙方投入農業生產的勞務人員,應承包管理責任,必須服從當地的治安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等,并按有關規定交納管理費用,對雇傭人員進行保險,若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用于生產的各項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包括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10、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工作完成時間,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11、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新達成的書面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
3、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發生較大變化,嚴重影響了乙方的權益時,乙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4、由于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繳、逾期繳納承包費三個月的,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侵犯集體財產的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6、承包期滿后,乙方返還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種植能力。
7、乙方使用土地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得利用土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并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按期繳納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應上交總承包費的50%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納承包費,甲方無償收回乙方合同及承包土地上的附關物。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或返還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乙方如擅自在承包的土地上興修建筑物,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并按要求復墾。乙方如毀壞承包地內的樹木、水利設施等,要照價賠償。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連連荒蕪承包土地一年以上,乙方除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外,還應交納土地承包費1—4倍的罰金,并不退還押金。
6、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擅自轉為非農業用地,買賣、出租、荒蕪、轉包所承包的土地,應承擔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同時,解除承包合同。
7、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可以申請鎮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縣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仍然解決不了的,30日內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30日內未提起訴訟,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乙方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如洪澇災害、冰雹)等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土地內種植的農作物減產或絕產,經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查核實后,甲方可根據行業相關規定或參照當地政府對農民的減免規定,對當年的土地承包予以適當減免。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乙方依據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圍內。
2、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根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政策需要重新調整或統一規劃土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并按國家、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標準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甲方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3、合同到期后,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如水稻、棉花等土地)必須達到土地平整,水渠完好;種植經濟林的土地內(如蘋果園、梨子園、紅棗園等)果樹必須符合相應承包年限種植的年輪,否則將參照國家相關產業種植要求標準,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損失。
4、合同到期后,承包土地范圍上的附著物果樹、林帶、水渠、水利設施、臨時住房由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第十五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鑒定備案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溫宿鎮人民政府備案一份,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一份,鎮土地管理所備案一份。
4、本合同生效后,原承包合同即行廢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年月日起至二o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0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