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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申請書篇一
說明: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99條規定:“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還債,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明確規定:“具有法人資格的集體企業、聯營企業、私人企業以及設在中國領域內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等,適用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边@里的債務指到期債務,未到期債務,即使超過其資產,債權人也不得申請債務人破產。清償,指對:債務的全部償還,而非部分償還。無力清償,指債務人毫無清償能力,既無經濟能力,也無信用能力,也不存在取得擔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條件既是在法律上宣告企業破產的前提,也是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破產的前提。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申請書,是指企業法人因:
嚴重虧損,元力清償到期債務,由債權人或者債務人,或者企業清算委員會,向該企業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請宣告其破產還債的法律文書。人民法院受理破產還債申請書審理企業法人破產還債案件,可以盡可能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可以解除債務人在以現有資產償還債務之后,仍不能清償的部分債務的清償責任。
格式:
企業法人破產還債中請書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單位住所
被申請人: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破產申請書篇二
營業地址:--市--區--大街--號。
法定代表人:黃--,該公司經理。
債務人:--貿易公司。
營業地址:--市--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張--,該公司經理。
申請目的:請求決定債務人為破產人和破產重整,資料《債權人破產重整申請書》。
事實與理由:
債務人是以經營家用電器為主的貿易公司,債權人自1985年5月以來,與債務人進行洗衣機和電冰箱交易,現有附表1所記載的--債權的`'債權人井具有附表2記載的--債權,共計有233,563元債權。
債務人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至---年-月-日止,負債總額為1,367,575元,但其財產總額不過如下記載的約432,000元,有顯著的債務超過情況?,F在銀行通知本公司債務人“無款支付”,并已停止向該公司貸款和貼現,可以斷定債務人已沒有信用。
建筑物320,000元;。
商品80,000元:
債券32,000元;。
合計432,000元。
由此請求對債務人進行破產宣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破產申請書篇三
經初步審查,公司因經營管理不善,自年以來連續大年發生嚴重虧損,累計虧損百余萬元。到年底止,該公司到期債務達萬元,其全部財產(萬元)已不能清償債務(詳見附件),且沒有扭虧的希望。根據《企業破產法》有關規定,該公司應予破產還債。
特此申請,請審查裁定。
經濟委員會(蓋章)。
**年*月*日。
破產申請書篇四
被申請人:山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村,法定代表人:___,電話:___。
申請事項:依照《企業》的規定,申請宣告被申請人___有限公司破產還債。
事實與理由:被申請人先后于_年10月19日從申請人處借款2100000元(約定_年償還),_年6月3日借款1500000元(約定_年6月17日償還),_年8月9日借款546000元(約定_年8月12日償還)。以上三筆借款均無擔保,由于被申請人停止經營且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及,(另據查被申請人到期不能清償的'債務至少還有:欠___公司346萬元,欠___450萬元)。現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第七條、第十條的規定依法申請宣告被申請人破產還債,望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破產申請書篇五
申請人(債權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債務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加工承攬關系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認定被申請人欠申請人xxxxx元及利息(自20xx年x月20日起計至實際清償值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訴訟費xxxxx元,被申請人沒有按照法院判決執行,申請人申請法院對其強制執行,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裁定:“經窮盡執行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符合終結本次執行的條件。裁定終結本次執行”。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為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因此,申請人作為債權人依法向貴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
此致
xxx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破產申請書篇六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山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_________________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申請宣告被申請人___有限公司破產還債。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被申請人先后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從申請人處借款2100000元(約定20xx年償還),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1500000元(約定____年_____月_____日償還),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546000元(約定____年_____月_____日償還)。以上三筆借款均無擔保,由于被申請人停止經營且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及違約金,(另據查被申請人到期不能清償的.債務至少還有:_________________欠濟南___公司346萬元,欠___450萬元)?,F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第七條、第十條的規定依法申請宣告被申請人破產還債,望準。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破產申請書篇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請目的:
請求決定貿易公司為破產人。
事實和理由:
一、債務人公司是以經營輕工紡織品為主的.貿易公司,創立于年。由于經營不善,迄今已負擔有附表記載的元債務,而本公司資產只有財產目錄中記載的不動產元,動產元,商品元,合計元,實際已債務超過,不能清償全部債務。
二、繼續經營只能增加債務,經本公司上級主管部門貿易公司的同意,申請破產。
附錄:
1.商業登記簿抄本,不動產登記表抄本;。
2.資產負債對照表;。
3.財產目錄;。
4.債務與債務清冊;。
6.本公司工會及職工代表大會申請破產意見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_日。
破產申請書篇八
申請人: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申請對有限責任公司進行重整。
事實與理由:
有限責任公司于年月日經批準,同月經工商局登記注冊,注冊號為,注冊資金為萬元,共有股東家,公司的經營范圍是生產、銷售,由于公司設立后,經營資金一直缺乏,連年虧損,再加之公司的生產系統的收塵環保等設施落后,生產一直不能正常,同時,許多貨物發出后,貨款也收不回來,目前已經停產停業近一年之欠。
次菫事會及股東代表大會研究決定,鑒于公司目前狀況,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七條和第七十條的規定向貴院提出重整申請,請予許可。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年月日
1、公司出現《破產法》第二條規定的重整事由。
2、債權人和債務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啟動重整程序。在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法院受理申請后宣告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自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整。(破產法7、70條)
3、法院對《重整申請》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產法71條)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債權人。法院應當缺點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并確定第一次債權人召開的時間和地點。
6、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管理人收到債權申報材料后應當登記造冊并對申報的債權進行審查,編制債權表并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
7、債權申報期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8、在破產重整中,進入重整期間后,經債務人申請法院批準,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經營事物,管理人應當向債務人移交財產和經營事物。
9、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個月內,同時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內容見《破產法》81條)。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個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產。(破產法79條)
10、法院應當自收到《重整計劃草案》之日起30日內召開債權人會議,債權人參加會議進行討論,并分組進行表決。(表決規則見《破產法》82、84條)
11、各表決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的,《重整計劃》即為通過。未獲得通過的依《破產法》87條處理。(破產法86、87條)
12、自《重整計劃》通過之日起10日內,債務人和管理人應當向法院提出批準《重整計劃草案》的申請,法院審查認為合法的,應當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裁定批準,終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準的《重整計劃草案》對債務人和全體債權人均具有約束力。
《重整計劃草案》未獲得通過且未依87條的規定獲得批準,或者已通過的《重整計劃草案》未獲批準的,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債務人破產。(破產法86、88、92條)
13、《重整計劃草案》獲批準后,進入《重整計劃》的執行程序,由債務人負責執行。
此時,已經接管財產和營業事物的管理人應當向債務人移交財產和營業事物。在《重整計劃》規定的監督期內,有管理人監督《重整計劃》的執行。在監督期內債務人應當向管理人報告《重整計劃》的執行情況和收人財務情況。
監督期屆滿,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監督報告。報告之日管理人監督職責終止。經管理人申請,法院可以裁定延長監督期限。(破產法89、90、91條)
14、《重整計劃》執行期限屆滿,債務人執行完畢公司恢復良好狀態的,重整程序結束,公司恢復正常運行。
15、債務人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法院經管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應當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并宣告債務人破產。此后進入破產程序。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企業職工的權利首先應當得到保護,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應當優先支付,以保障廣大職工重新就業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稅收是國庫的收入,稅收的多少直接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關系到國家的利益,因此,破產企業所欠的稅款,也應當優先清償。
3、破產債權。主要指破產還債企業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款項。企業法人清償財產時,前一清償順序完畢后,有剩余財產的,才開始后一順序的清償。以此類推,一直到被執行人的財產清償完畢。在同一順序中,各個債權人的權利是平等的,他們之間不存在順序先后。如果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則按債權的比例償付債權人的債務。
已作為銀行貸款等債權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的財產,一般不能作為清償的財產。因為,作為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的財產在債務人不能履行義務時,實際上已轉換成債權人的財產。債務人已不能對它們再行使權利。因此,民事訴訟法規定,已作為銀行貸款等債權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的財產,銀行和其他債權人享有就該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的價款超過其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部分屬于破產還債的財產。
破產申請書篇九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閆_____________,男,______歲,漢族,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人,服裝商業個體戶,現住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號。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服裝廠,廠址: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廠長。
請求事項: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服裝廠嚴重虧損,確已無力清償到期債務,請求裁定宣告該廠破產還債。
事實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破產申請書篇十
申請人:
申請對被申請人包頭太平洋混凝土有限公司進行重整。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x日申請人x向被申請人x提供借款x元,被申請人書寫相應借據,沒有提供財產擔保。20xx年x月x日約定借款日到期,申請人多次催要,因被申請人因經營惡化,資金周轉不靈,不能清償申請人的到期債務,并有多起債權均已到期都無法償還,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七條和第七十條的規定依法申請宣告被申請人破產重整。
此致
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x年x月x日。
破產申請書篇十一
申請目的:
請求決定貿易公司為破產人。
事實和理由:
一、債務人公司是以經營輕工紡織品為主的貿易公司,創立于 年。由于經營不善,迄今已負擔有附表記載的' 元債務,而本公司資產只有財產目錄中記載的不動產 元,動產 元,商品 元,合計 元,實際已債務超過,不能清償全部債務。
二、繼續經營只能增加債務,經本公司上級主管部門貿易公司的同意,申請破產。
附錄:
1.商業登記簿抄本,不動產登記表抄本;
2.資產負債對照表;
3.財產目錄;
4.債務與債務清冊;
5.貿易總公司同意破產證明書;
6.本公司工會及職工代表大會申請破產意見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_日
破產申請書篇十二
申請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事實與理由:
寫明事情的經過、并證明債權金額,有無財產擔保,以及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有關證據,包括有關的合同文本、公證文書、擔保協議、往來帳務以及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的事實等。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破產申請書篇十三
申請人:被申請人:
申請對被申請人包頭太平洋混凝土有限公司進行重整。
事實與理由。
20__年__月__日申請人向被申請人______提供借款____元,被申請人書寫相應借據,沒有提供財產擔保。20__年__月__日約定借款日到期,申請人多次催要,因被申請人因經營惡化,資金周轉不靈,不能清償申請人的到期債務,并有多起債權均已到期都無法償還,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七條和第七十條的規定依法申請宣告被申請人破產重整。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破產申請書篇十四
申請目的:
依法對申請人進行破產清算,以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申請人的職工、債務人以及申請人和其他相關利益者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記設立,系由____和____投資設立的企業。注冊資本港幣____萬元。投資總額港幣____萬元,經營期限____年?,F有職工____人。生產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一、兩年來,由于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申請人的技術和管理等競爭綜合實力明顯不能適應市場競爭形勢,持續嚴重虧損,無法籌集資金予以彌補。根據申請人財務資料反映: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應付貨款________元人民幣;應付短期借款____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借款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部分已設立擔保);其他應付款________元人民幣;帳面總負債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申請人現有資產帳面總額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存款________元人民幣(已因訴訟被法院凍結),固定資產帳面合計117,141,963.11元人民幣,土地使用權帳面計____元人民幣(詳見資產狀況說明)。債務大于資產______元,嚴重資不抵債。
自____年____月底以來正常生產經營無法維持,現在全部供應商停止供貨,生產經營活動已停止。
綜上所述,因申請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公司無法繼續經營,現特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清理債務。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破產申請書篇十五
申報人: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被申報人:________公司(破產企業)。
申報債權數額:人民幣____萬元。
申報的事實和理由:
____年__月__日,申報人與被申報人簽訂_________合同。申報人依約完全履行了合同,但被申報人嚴重違約,至今只履行一部分,絕大部分沒有履行。至____年__月__日,共欠申報人人民幣本金____萬元,利息____萬元,共計____萬元。其中,被申報人于____年__月__日的還款已經扣除。
申報人計息依據為雙方簽訂的合同(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調解書)。
申報人計息公式是:___________。如果被申報人破產,申報人將追加申報日至破產宣告日期間的利息。
特此申報。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人民法院)。
申報人:______公司。
二、破產債權申報程序是怎樣的。
收到通知書的`債權人應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未收到通知書的債權人應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債權人如果未按期申報債權,應視為其放棄債權。債權申報期滿后,在清算結束前,債權人申報債權,并提出其延期申報的理由,則清算組可根據其理由是否充分決定是否接受其債權申報。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在債權申報書中明確提出其債權內容、數額、債權成立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并提出有關證明材料,如合同書等,以便清算組進行審核,為清償債務作準備。
破產案件受理后,債權人應在收到通知后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逾期未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應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對于申報的債權,應指派專人進行登記造冊。申報的債權,須經債權人會議審查確認,方為確定。
三、逾期沒有申報債權該怎么辦。
債權申報是指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時,當受理破產申請后,債權人要申報債權。債權申報是有時間限制的。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人民法院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1、公司財產開始分配時。
債權人未在債權申報期限內申報債權,但在公司財產分配開始向公司補充申報債權的,清算組應當調整公司財產分配方案,將該債權人的債權列入清算范圍。
2、公司財產分配未結束時。
債權人在財產分配開始后,財產分配結束前,向清算組提出清償要求的,公司仍應予以清償。但對該逾期債權人的清償應列于其他已申報債權人之后,以剩余財產清償該逾期債權。
3、公司財產分配結束后。
債權人主張債權時,公司財產已經分配完畢,且債權人因重大過錯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申報債權,則視為債權人放棄權利,債權人不能要求公司清償。
判斷債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重大過錯,可考慮以下情形:當清算組已通過書面形式明確告知債權人申報的期限、地點及通訊地址等,債權人的逾期未申報就違反了債權人這一特殊身份所應盡的注意義務,構成重大過錯,只能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財產中依法受償。
4、公司明知債權存在時。
債權人能夠證明清算組對其債權的存在是明知的,只要債權人無法從公司得到清償或者得不到足額清償,有權向清算組成員要求侵權損害賠償。
5、未依法履行程序時。
清算組如果未按公司法規定的方式進行通知和公告,明顯逃避債務的,即使在公司財產分配完畢后,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股東返還從公司取得的剩余財產以清償其債權,并要求清算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淺析破產清算會計理論若干問題。
對破產會計期間的幾點認識論文。
企業破產抵銷法律問題研究論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