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是我們在生活中不斷成長和進步的過程中所獲得的寶貴財富。通過記錄心得體會,我們可以更好地認識自己,借鑒他人的經驗,規劃自己的未來,為社會的進步做出貢獻。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關于學習心得體會范文,希望會對大家的工作與學習有所幫助。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一
信訪條例是維護人民群眾正當權益的重要保障,它的制定和實施對于加強民主法制建設,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具有重要意義。作為一名普通市民,我不僅應該遵守信訪條例的規定,更需要深刻領會其中的精神,通過自身的實踐體會到其與我們日常生活的密切關系。
信訪條例對于我們每個人都有著重要的意義。在生活中,我們難免會遇到一些不公正、不合理的事情,如果沒有有效的渠道和制度進行投訴和申訴,那么我們的合法權益可能會失去保障。而信訪條例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這個問題,它明確了人民群眾的申訴權利和公民應當享有的權利、社會組織申訴的途徑、信訪案件的處理程序等方面的內容,對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和實現社會公正具有重要意義。
作為一名普通市民,遵守信訪條例是我們應盡的義務。首先,信訪條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具有強制性。其次,遵守信訪條例不僅有助于保障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增強國家法制的實施力和政府的公信力。最后,符合信訪條例的行為也是一種社會責任和義務,有助于加強我們的社會擔當和道德風范。
第四段:遇到問題如何運用信訪條例。
實踐證明,信訪條例為我們解決問題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當我們遇到不合理或不公正的事情時,可以根據信訪條例的規定,依法進行申訴或投訴,向上級政府或有權機關反映情況,爭取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我們也要學會運用好信訪條例,注重申訴和投訴的方式和方法,以便更好地維護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五段:總結。
信訪條例是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法律工具,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認真遵守和實踐。在實踐中,我們不僅要了解信訪條例的基本內容和要求,而且要注重理解和體味其中蘊涵的精髓,以便更好地維護我們自己和社會的權益。只有我們每個人都遵守信訪條例,信訪工作才能更加順暢和有效,社會也才能更加持續穩定和諧。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二
一、暢通信訪渠道制度。信訪渠道是連接政府與群眾的重要橋梁。老百姓說,信訪不通,上層耳聾;信訪不復,百姓在哭;信訪不查,貪官不怕。條例規定了五條信訪渠道:1.書信;2.電子郵件;3.傳真;4.電話;5.走訪。新條例規定,利用現有各級政府政務網絡信息系統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并實現上下級政府互聯互通,既有利于信訪人查詢信訪信息,也有利于上級政府信訪機構及時了解、指導和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二、信訪事項的提出制度。1.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信訪人主要有7項權利和5項義務。權利:1.信訪事項提出權(信訪權);2.不受報復權(要求保密權);3.請求復查權;4.了解權(要求答復權);5.申述權(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反映重大、緊急信訪事項權。7.接受獎勵權(提出的建議對黨和國家有重大貢獻)。義務:1.遵守提出程序的義務;2.如實反映情況的義務;3.遵守禁止性行為的義務;4.遵守上訪程序的義務;5.執行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義務。2.信訪人的信訪對象和信訪內容。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對信訪人對下列組織或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對象是五類組織或工作人員:一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3.信訪人的信訪方式。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三、信訪事項的受理制度。第。
三、緊急信訪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時,可以就近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必要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信訪機構如果互不通氣,以致一個信訪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個部門信訪,十個部門可以對同一件事給當事人作出十個不同答復;有關負責同志批閱信訪無一定標準,一個批示可以吊起千萬人的胃口,解決一件信訪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訪。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新《信訪條例》,必將對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三
根據市委組織部的安排,我于20xx年3月8日到信訪局報道,正式開始掛職鍛煉。在掛職的一個月時間里,我抱著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拓寬思想領域,不斷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處理解決各方面問題的能力的態度。遵守信訪工作制度,認真學習了《信訪條理》和相關法規、方針、政策。在各位領導的指導下,在同事們之間的相互學習幫助下,使我迅速的進入了工作角色,現將近期工作感想匯報如下:
信訪工作認識方面。
在原單位我是搞業務工作,工作比較單一,接觸面比較窄,認為信訪工作就是“一張報紙一杯茶”人民群眾來了”聊聊天”。只要把上訪人員勸回家工作就完成了,工作輕松,無壓力。但通過一個月的學習使我深刻的體會到“信訪工作是維護黨和政府形象,正確執行黨的方針政策,緊密聯系群眾,維護和實現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基礎工作,是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依據基礎工作”。同時也使我認識到信訪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心系群眾,事實求是,不怕吃苦,勇于奉獻的精神,還必須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態度;以對黨和政府高度負責的政治責任感,千方百計、盡職盡則地把群眾的事辦實辦好的態度,全心全意為群眾服務,才不愧為一名合格的信訪工作人員。
工作方面由于初到信訪局學習,工作沒有經驗,遇到問題我抱著認真學習,積極參與的態度,來鍛煉自己,提高自己政策水平和綜合素質。
剛到信訪局學習的第三天,就遇到一起集體上訪事件,原昌吉市養護隊于10名退休職工反映由于單位的改制過程中,沒有為其繳納養老統籌,醫療保險,且現在工資很低,使他們晚年的生活沒有保障,他們情緒激動,強烈要求政府予以解決。針對此事如果解決不慎將有可能引起集體越級上訪,不僅影響到昌吉市黨委和政府的形象,且影響到了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市信訪局工作人員熱情接待,積極的作了解釋工作,穩定住上訪人員的情緒,并答應上訪群眾以最快的速度調查處理解決此時。后經黨委政府研究有市領導保案限期解決,才使上訪群眾滿意而歸。通過這起案件,使我深刻認識到信訪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重要性,同時也感到,接待和處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最根本的一條是要把人民群眾當成親人。對來訪者努力作到“四個一樣”,既:對初訪者要象熟人一樣,對重訪者象朋友一樣,對老弱病殘者象親人,對提出問題建議者象客人一樣,才能拉近距離,融洽解決問題。還要作到兩個換位思考,既接待群眾來訪時,自己和群眾換位,要設身處地的理解群眾的難處,處理信訪問題時和領導換位思考,要考慮到我們是代表黨和政府解決群眾問題的,要兼顧到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一言一行要體現出黨和政府對待人民的感情。在信訪局掛職學習的一個月期間,我遇到了許多以前在工作中沒有接觸過棘手、辣手的事在這里就不一一例句了,但通過這許多棘手、辣手的事有使我學到了很多知識,明白了許多道理,也使我明白今后在學習中應該努力的方向,現歸納如下:要業務精通,知識面廣。作為信訪工作人員,不僅要熟知信訪工作的業務知識,更重要的是要不斷學習掌握現行的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尤其要認真學習好鄧小平理論中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學。與中央的發展思路保持一致,緊緊圍繞中心開展工作,努力使自己成為信訪工作的內行。
工作要細心、謹慎。就是在具體的工作中,要謹慎小心地處理好每一件事,作到滴水不漏。要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做明白人,辦明白事。對說不清、道不明的問題,要多請示、多匯報有關領導,特別是在反映有關經濟問題上,一定要按原則,按政策規定辦事,不能隨意變通,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對群眾提出的較難回答的問題,切忌輕易表態,自作主張,發表與現行政策不一致的意見。對不清楚的事,寧可不答,或咨詢后再答,也不可憑感覺回答。對人,遇事要寬容,有氣量。由于上訪群眾中有素質高低之分,有性格差異之分,難免有情緒激動,難以控制的人員,因而有時難免要受一些氣,有時還要被人不理解,挖苦、諷刺。這就需要我們有忍辱負重的精神,要在“忍”字上下工夫。還要及時的調節自己的心態,不可把上一件事或前一天的情緒帶到下一件事或第二天去。每一天都要調整自己有一個良好的心情面對上訪群眾。做事要求真務實,為民辦實事。在工作中要扎扎實實,要克服思想上的片面性,正確認識和處理形式與內容、分清當前與長遠、小事與大事的關系,堅持作到摸實情,講實話,重實干,用唯物主義辨證法指導工作,用求真務實的態度抓工作落實,真正作到為民辦實事。經過近一個月的鍛煉學習,我對信訪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對信訪工作的重要性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同時也提高了對各類信訪事件的處理能力。在學習期間,市信訪局工作人員嚴謹、負責的工作風,為我樹立了良好的學習榜樣,同時我也深深的感受到了自身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不足和差距。我有信心在以后掛職期間更進一步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學習,努力實踐,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將自身的政治修養和工作能力提高到一個全新的水平。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四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31號令,頒布了新修改的《國務院信訪條例》。新《信訪條例》從今年5月1日起實行。《信訪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發揮重要作用。
一、暢通信訪渠道制度。
信訪渠道是連接政府與群眾的重要橋梁。老百姓說,信訪不通,上層耳聾;信訪不復,百姓在哭;信訪不查,貪官不怕。條例規定了五條信訪渠道:1.書信;2.電子郵件;3.傳真;4.電話;5.走訪。新條例規定,利用現有各級政府政務網絡信息系統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并實現上下級政府互聯互通,既有利于信訪人查詢信訪信息,也有利于上級政府信訪機構及時了解、指導和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二、信訪事項的提出制度。
1.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信訪人主要有7項權利和5項義務。權利:1.信訪事項提出權(信訪權);2.不受報復權(要求保密權);3.請求復查權;4.了解權(要求答復權);5.申述權(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反映重大、緊急信訪事項權。7.接受獎勵權(提出的建議對黨和國家有重大貢獻)。義務:1.遵守提出程序的義務;2.如實反映情況的義務;3.遵守禁止性行為的義務;4.遵守上訪程序的義務;5.執行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義務。
2.信訪人的信訪對象和信訪內容。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對信訪人對下列組織或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對象是五類組織或工作人員:一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3.信訪人的信訪方式。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三、信訪事項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確受理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并區分情況,在15日內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一是信訪人向一會兩院(人大、法院、檢察院)提出的,交由“一會兩院”辦理;二是向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三是向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特別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里講的是“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而不是“逐級轉送”。轉送時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樣規定減少了中間環節,縮短了辦理時間。“下級”和“下一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確職責要求。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并屬于本級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
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第二十三條還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過去信訪的弊端大都是“不規范”所致。如:層層批轉,以致“把秦香蓮的申訴批轉給陳世美閱處”。致使信訪人受到打擊報復。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內容顯示中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必要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信訪機構如果互不通氣,以致一個信訪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個部門信訪,十個部門可以對同一件事給當事人作出十個不同答復;有關負責同志批閱信訪無一定標準,一個批示可以吊起千萬人的胃口,解決一件信訪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訪。
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新《信訪條例》,必將對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五
作為一個寧夏的居民,信訪條例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說都非常重要。信訪條例不僅僅是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更是推動社會和諧穩定的一種方式。在這篇文章中,我將與大家分享我對于寧夏信訪條例的理解和體會。
寧夏信訪條例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法規,它是維護公民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法律保障。寧夏信訪條例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政府公正、透明、法制化;同時,寧夏信訪條例還規定了信訪工作的組織方式、權利義務、處理程序和監督等內容,為信訪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據和保障。
在寧夏,信訪條例已經深入到我們的生活中。不論是在我們的社區、學校、甚至是醫院或者是市政府,寧夏的信訪條例都在發揮重要作用。信訪條例創造了一個公正、透明、合法的環境,需要我們共同維護。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當學會利用信訪條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應該積極參與到信訪工作中,為社會和諧穩定貢獻自己的力量。
盡管寧夏的信訪條例在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它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在實際操作中,信訪條例往往因制度和法規之間不配套、聯動協作不到位等問題而出現矛盾和不適應。同時,信訪條例還面臨著問題有泄密、受理不及時、辦理不公正的問題。這些問題都需要加以重視并進一步改進。
五、結語。
總之,寧夏的信訪條例是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給予我們權利、義務和保障,同時也要求我們必須履行我們的義務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我們應該在日常生活中,更加認真地學習信訪條例的相關內容,積極參與到信訪工作中,為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希望未來的日子,寧夏信訪條例能夠更好地適應和服務社會的發展需求,繼續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積極的作用。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六
工作信訪是一種重要的溝通方式,它的目的是幫助人們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為了更好地了解工作信訪條例,并總結心得體會,我特意研讀了《工作信訪條例》。通過學習和實踐,我深刻認識到工作信訪的重要性和意義,也體會到了工作信訪條例的精神,讓我對工作信訪有了不一樣的認識。
首先,工作信訪條例的出臺為解決問題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依據。工作中,我們難免會遇到各種問題和困難,有時候無法通過直接溝通解決,這時候工作信訪就派上了用場。《工作信訪條例》的出臺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合法的途徑,可以通過書面信件的形式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這不僅為我們解決問題提供了便利,還可以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讓我們的聲音得到充分的關注和回應。
其次,工作信訪條例的規定使工作信訪更加規范和有效。《工作信訪條例》對于工作信訪的程序和要求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使工作信訪更加規范和有序。例如,條例規定了工作信訪的受理、處理和回復時限,這有效地加快了問題解決的速度,提高了處理效率。同時,條例還對信訪受理機構的職責和權力進行了明確界定,保證了信訪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第三,工作信訪條例對信訪人的權益保護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作為信訪人,我們是為了解決問題而發起信訪的,條例規定了信訪人的權益應得到保護。例如,條例規定了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的信息保密、身份保護等方面的權益,保證了信訪人的隱私和安全。此外,條例還規定了信訪人對于信訪處理結果的申訴權,使得信訪人在不滿意處理結果時能夠繼續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些規定讓信訪人感到信心和安全,進一步推動了信訪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四,工作信訪條例的貫徹落實需要相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工作信訪涉及的領域廣泛,需要多個部門的協同合作。在實踐中,我發現一些信訪問題的解決與各相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密切相關。只有各部門之間能夠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才能夠更好地解決問題,減少信訪矛盾。因此,各級各部門應該增強意識,積極落實工作信訪條例,為信訪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有力的支持。
最后,我個人對于工作信訪的看法也發生了一些變化。以前,我常常把工作信訪看作是無奈之舉,覺得問題通過信訪解決需要付出很多時間和精力。而現在,通過學習工作信訪條例,我認識到工作信訪是一種正當合法的方式,它能夠幫助我們解決困擾我們的問題,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因此,我更加重視工作信訪的作用和意義,愿意主動發起信訪,解決問題。
綜上所述,工作信訪條例確實對于工作信訪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它保障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規范了信訪的程序和要求,促進了信訪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也需要各相關部門的全力支持和配合,才能夠更好地貫徹落實工作信訪條例。我會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學習和應用工作信訪條例,為解決問題和促進工作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七
寧夏回族自治區信訪條例是維護寧夏社會穩定的有力措施,對于規范信訪行為、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是對該條例的學習和實踐的心得體會,旨在進一步認識和理解該條例的意義和作用,并在實踐中將其貫徹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信訪條例于2020年2月1日正式實施,為進一步規范信訪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推動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該條例涵蓋了信訪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明確了信訪的基本流程、程序和標準,又明確了信訪的受理、調查、處理、答復、監督等具體工作內容,還對信訪人員的權利、義務、責任、法律途徑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從本地實際出發,要真正深入了解寧夏信訪條例,必須充分發揮條例的實效性和指導性,理解和把握好以下幾個問題:
首先,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程序和標準進行信訪工作,在信訪工作的各個環節中抓好質量和時間,確保信訪工作的快捷、高效、公正、文明、規范。深入推進信訪工作專項整治,加大信訪案件集中排查和信訪專項巡查力度,及時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其次,要改進信訪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深入開展群眾工作,廣泛宣傳寧夏信訪條例和信訪政策,營造公民依法信訪的氛圍。加強基層網格化服務和維權工作,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健全信訪數據管理和信息公示,提升信訪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最后,要強化監督和責任追究,在信訪工作中,確保公務員依法依規履職,切實履行職責。建立健全督察評估制度,推動落實責任追究機制,不斷加強信訪工作的制度建設。
寧夏信訪條例的實施,在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通過規范信訪工作流程和程序,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提高公信力度,維護社會穩定,真正實現公眾利益最大化,為社會和諧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同時,寧夏信訪條例的實施必須深入到具體的實踐中,才能真正落到實處。信訪人員和公務員都應以此為準則,依據條例進行信訪工作,在各個工作環節作出正面回應,解決老百姓的實際問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法治建設。
五、結語。
寧夏信訪條例的實施,既是法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通過本次學習和實踐,使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寧夏信訪條例的重要性,也讓我更加深入了解了信訪工作的方方面面,為今后的學習和實踐工作提供了方向和參考,同時也加強了我對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信心和決心,展示了自治區委、自治區政府爭創幸福美好新寧夏、實現中國夢、共圓中國夢的堅定信仰和強烈的責任感。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八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信訪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新,充分體現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一、必須暢通信訪渠道。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二、必須創新工作機制。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須強化工作責任。
強化和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
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四、必須維護信訪秩序。
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九
自身工作實際,我感觸頗深,收獲良多。
一是堅持人民至上,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信訪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通過學習《信訪工作條例》,可以有效提高處置群眾來訪問題的能力。對一些特殊信訪問題可以快速做出判斷,變無備應訪為熱情迎訪,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變被動接訪為主動預訪,及時反映群眾呼聲,著力化解突出問題,確保群眾信訪事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落實學用結合,推動信訪工作落到實處。把學習《信訪工作條例》和做好紀檢監察工作有機結合,用最新政策解決實際問題,用最新要求規范信訪秩序,做到真學真用,把群眾關心的”小事”及時有效化解,杜絕“小問題”變成“大麻煩”。堅持源頭化解,著力提升初信初訪辦理質量,將信訪矛盾化解在初始階段,防止簡單問題復雜化,避免來信變來訪、來訪變重復訪。
三是持續加大宣傳,守正創新迎接時代挑戰。時值信息化高速發展的今天,信息化網絡對于信訪工作既是機遇也是挑戰,對于基層體系,多方面多角度開展信訪工作尤為如此。一方面,聚焦群眾新需求,深化改革創新,加強數字信訪建設,運用互聯網思維破解影響和制約信訪工作成效的重難點問題,完善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制度,健全信訪信息分析研判機制,推動信訪工作邁上新臺階。另一方面,要依托公眾號、條幅、標語、村級“大喇叭”等載體,廣泛開展宣傳,擴大《信訪工作條例》在群眾中的知曉度,讓更多的群眾明白反映問題要有理有據、依法辦事、合法信訪,助力營造良好和諧的社會環境。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十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民群眾對政府的服務質量有著越來越高的要求。為了解決人民群眾工作單位的信訪問題,我市出臺了《工作信訪條例》。在工作中,我深刻地理解到了這個條例的重要性和實際效果。通過不斷的實踐和總結,我對《工作信訪條例》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和理解,下面我將就此進行心得體會。
首先,信訪條例明確了工作流程和責任分工。《工作信訪條例》對信訪工作的流程和責任分工進行了明確,規范了相關工作程序。我市工作單位明確了信訪人員的權責,設立了專門的信訪接待處,統一受理、登記和處理信訪事項。這樣一來,不僅解決了信訪問題的混亂局面,更提高了信訪事項的處理效率,讓群眾的信訪問題得到更好的解決。
其次,信訪條例強調了法治思維和原則。《工作信訪條例》提出了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要求和原則。通過運用法律手段,對不當信訪行為進行限制和處罰,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同時,在信訪工作中,相關工作人員也要遵守法律規定,依法處理信訪事項,確保信訪工作的公正公平。通過法治思維的引領,我們能夠更好地推動信訪工作的合規化和規范化。
再次,信訪條例鼓勵社會參與和建立溝通機制。《工作信訪條例》注重社會力量的參與,提供了多種信訪渠道,鼓勵群眾積極參與信訪工作。同時,建立了政府與民眾之間的溝通機制,讓雙方能夠進行有效的交流和溝通。通過社會參與和溝通機制的建立,信訪工作能夠更好地凝聚社會力量,推動問題解決,實現民眾與政府的共贏。
最后,信訪條例強化了問責機制。《工作信訪條例》明確了信訪工作中的問責機制,對處理信訪事項的工作人員進行了責任約束。在工作中,如果發現工作人員不履行職責、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將依法進行嚴肅處理。通過問責機制的建立,提高了信訪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和工作效率,減少了不當行為的發生,為群眾提供了更好的服務。
總之,《工作信訪條例》是一部重要的法規,對解決人民群眾的工作單位信訪問題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在工作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條例的實施效果,明確的工作流程和責任分工讓信訪工作變得更加規范高效,法治思維的引領和社會參與的鼓勵推動了信訪工作的合規化和規范化,問責機制的強化提高了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信訪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通過《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我們相信信訪工作會不斷改善,服務質量會進一步提升,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好的服務。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十一
貫徹落實《條例》、實現新舊銜接,需要一個統一思想、完善提高的過程。信訪部門作為“推動”部門,要積極開展調研,密切關注《條例》學習、宣傳、推進情況,做好綜合指導、溝通協調等相關工作;要利用好《條例》賦予信訪工作聯席會議、信訪部門的權限,充分發揮統籌、協調、建議等職能作用,幫助有關機關、單位解決好具體的困難和問題;要加強督查指導,利用信訪部門熟悉法規政策的優勢,督促有關機關、單位依法依規履行職責,為《條例》落實落地提供堅強保障。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十二
近年來,我國政府對信訪工作的重視程度逐漸增加,為了確保信訪工作的規范化、高效化,工作信訪條例于2019年開始實施。作為一名信訪工作者,我親身參與并感受到了這項改革帶來的變化。在實踐中,我深刻體會到了工作信訪條例的重要性和積極意義,也逐漸形成了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為信訪工作提供了更為明確的法律依據。信訪工作一直以來是涉及人民民主權益的重要工作,但缺少明確的法律規范常常導致工作的不規范性和隨意性。有了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信訪工作可以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序和原則進行,不僅能夠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也能夠為信訪工作者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確保工作的規范性和權威性。
其次,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促進了信訪工作的便民化和高效化。過去,信訪工作常常因為程序繁瑣、流程復雜而無法及時有效地解決問題,給人們帶來了很大的不便。而現在,工作信訪條例明確了信訪工作應當便民、高效的原則,要求信訪機構建立健全簡易化、標準化的處理流程,提供便捷的服務,并且規定了信訪回復的時限和回復方式。這些規定的實施,使得信訪工作變得更加高效,問題能夠更快速地得到解決,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再次,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提高了信訪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信訪工作常常涉及到各種利益關系,過去由于缺乏明確的程序和規定,往往容易導致工作的不公正和不透明。而工作信訪條例明確規定了對于信訪事項的受理和處理應當堅持公正、客觀、公開的原則,信訪工作應當及時公開辦理情況和結果。這些規定的實施,使得信訪工作更加公正透明,不僅能夠減少不公正的現象,也能夠增強信訪工作的威信和公信力。
最后,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促進了信訪工作的專業化和提升。信訪工作一直以來都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工作,要求信訪工作者具備專業的知識和技能。而工作信訪條例明確了信訪工作者的必要素質和職責,要求信訪工作者具備扎實的業務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熟悉工作流程和處理方法,有能力及時解答群眾的問題。這些規定的實施,使得信訪工作得到了更好的規范和提升,信訪工作者的水平和能力也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總之,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為信訪工作帶來了諸多的改變和進步,使得信訪工作更加規范化、高效化、公正透明化,并且促進了信訪工作的專業化和提升。作為一名信訪工作者,通過參與實踐并總結經驗,我深刻體會到了這些變化和進步,也逐漸形成了一些心得體會。工作信訪條例的實施是一項重要的改革,我們應當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不斷提升自己的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為信訪工作的順利進行貢獻自己的力量。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十三
近日,教師信訪條例正式出臺,這是一項重要的法規文件,對于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促進教育系統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在學習和貫徹落實這一條例的過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教師信訪條例給我帶來的改變,以下是我對這一條例的心得體會。
教師信訪條例的出臺是為了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維護教育系統的穩定和諧。這一條例對于解決教育領域的矛盾糾紛、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教師信訪條例的出臺,標志著我國教育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為廣大教師提供了一個平等公正的維權渠道。
教師信訪條例著重保障了教師的合法權益。一方面,教師信訪條例規定了教師的合法權益,包括教師的人身權利、教育教學自主權、工作待遇等,確保教師的權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教師信訪條例規定了教師的維權渠道,教師可以通過爭議調解、申訴、信訪等途徑來解決問題,確保教師的維權權益。
教師信訪條例的出臺,對于教師和教育事業的積極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首先,教師信訪條例的出臺使得教師更加有信心投身教育事業,在工作中不再有顧慮,可以更加專注于教學和育人,提高教學質量;其次,教師信訪條例的出臺有利于改善教師的待遇和福利,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增加教師的榮譽感和歸屬感。
教師信訪條例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需要不斷完善和改進。首先,教師信訪條例在維權渠道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明確,確保教師能夠更加便捷地解決問題;其次,教師信訪條例在維權力度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確保教師的權益能夠得到更好地保護;另外,教師信訪條例還需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廣大教師對這一條例的了解和認識。
第五段:個人的感悟和行動計劃。
作為一名教師,我深知教師信訪條例的重要性。在學習和貫徹落實這一條例的過程中,我將更加注重自己的權益維護,合法合規地行使和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我也將積極宣傳和教育身邊的教師朋友,讓更多的人了解這一條例的內容和作用,共同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教師信訪條例的出臺,為廣大教師提供了一個維護自己權益的框架,標志著我國教育改革邁出了關鍵一步。我相信,在教師信訪條例的保護下,我國的教育事業將會得到更好的發展,廣大教師的權益將會得到更好的保護,教育領域的穩定和諧將會得到更好的維護。我們要共同努力,推動這一條例的貫徹落實,為教育事業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十四
5月1日起,國家新修訂的信訪條例開始施行。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對于進一步化解社會矛盾、規范信訪秩序,推動和諧社會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學習新《信訪條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養,對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極具有指導意義。
與舊條例相比,新信訪條例有90%的內容做了修訂,新精神、新規定非常多。在我看來,新《信訪條例》最大的變化,就是突出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將其確定為信訪工作的重要原則。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是一個憲法原則,特別是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從十年前舊《信訪條例》中的普通條款提升至總則位置。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條例規定,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或者有關情況透露、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新條例還為信訪人增加了四項新權利:可以要求行政機關公開相關的信息;可以查詢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對信訪內容是否受理,必須給予書面回答;信訪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意見不服,可請求其上一級行政機關進行“復查”,并可以向復查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請求“復核”。
另外,在新《信訪條例》總則中,實行多年的“分級負責,歸口辦理”信訪工作原則,被修改為“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被引申為“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與此同時,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一系列職責被強化,我注意到,有三個“應當”條目尤為醒目:應當暢通信訪渠道;應當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應當建立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通過聯席會議、建立排查調處機制、建立信訪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
當然,新版《信訪條例》并沒有無節制地擴張信訪主體的訴求權利,而是在強化中又有規范。新條例針對當前在信訪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堵塞、阻斷交通,攜帶危險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類行為作了禁止性規定,并與刑法等法律作了銜接,規定由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顯然,在一個法治社會,任何權利行使和保護都不能偏離法律航線和理性尺度。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十五
《信訪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的體制機制、職責任務、處理程序、監督體系等定下了“硬制度”、立起了“鐵規矩”。學習好、貫徹好、落實好《條例》應從四個方面領會和把握。
一是樹牢政治思維,確保正確政治方向。《條例》指出,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信訪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確保正確政治方向,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信訪工作的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信訪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就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為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當前,信訪工作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我們必須從政治高度把握信訪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從政治上看、從政治上辦,主動適應形勢變化和任務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黨的領導作為信訪工作的最高原則和最大優勢,全面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領導,不斷提升信訪工作的規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實際行動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確保信訪工作方向正確。
親自推動化解,針對房地產“三難”問題,烏蘭察布市實行市縣兩級領導包聯推動落實機制,包問題化解包思想疏導,推動十多年來的歷史積案有效化解。帶頭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基層黨支部和基層網格建設,充分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和黨群服務中心作用,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提高初信初訪辦理質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層,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到權益受到公平對待利益得到有效維護,切實把信訪工作做到群眾心坎上,不斷夯實黨執政的群眾基礎。
三是樹牢法治思維,將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條例》指出,各級機關、單位應當按照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要求,將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由有關政法部門依法處理。根據信訪事項性質的不同,區分建議意見類、檢舉控告類、申訴求決類事項,分別明確受理辦理程序,保證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從制度層面,明確實施訴訟和信訪分離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更好地推動信訪事項、矛盾糾紛的化解。在實際工作中,堅持依法依規,對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在接訪環節從嚴把關審核,耐心教育引導信訪群眾依法向有關政法機關提出相關訴求,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處理;對收到的群眾涉法涉訴信件,及時轉同級政法主管單位依法處理;支持各級政法機關建立完善聯合接訪、分別設立窗口等接訪機制,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事項。
制度。
化、規范化水平。好的制度在于執行,推動信訪工作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就要不斷健全完善規章制度,促進信訪工作再提升。創新完善信訪工作業務流程機制。運用標準化理念和方法重塑業務流程,促進業務工作始終規范開展,制定信訪業務工作標準,建立起信訪業務標準化管理規則,實時跟蹤辦理進度,自動催辦提醒,切實提高信訪基礎業務的規范化水平。創新完善基層信訪工作機制。著力提升基層及時就地解決問題水平,打造聯合平臺,把信訪部門受理辦理與職能部門解決問題整合起來,推動群眾合理訴求“最多訪一次”。堅持分類施策,采取教育疏導、協商調解、行政裁決等方式,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解決和回應群眾訴求。創新完善信息支撐保障機制。把信訪制度改革、信訪基礎業務規范等相關要求與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有機結合,持續提升信訪工作服務水平。推進矛盾源頭化解,開展信訪問題日常、專項和集中排查,了解社情民意、分析矛盾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群眾上訪前。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十六
教師信訪條例的出臺,是新時代中國教師權益保障的重要舉措。作為一名教師,我深知這項法規的意義和影響。近日,我使用教師信訪條例進行信訪,并獲得了及時響應和妥善處理。在這個過程中,我有了一些心得和體會。
首先,教師信訪條例確立了合理的訴求渠道。按照條例規定,教師在申訴時無需親自前往政府機關,而是可以通過書面形式提出訴求。這樣的改變讓我感到非常舒服和方便。畢竟,教師是社會中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必須專注于課堂教學。因此,有一個便捷的渠道,讓教師在忙碌的工作之余也能有一個申訴平臺,無疑對教師隊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積極性起到了促進作用。
其次,教師信訪條例使信訪訴求更加有力。條例明確規定,政府機關應當對教師信訪案件及時進行受理,并在規定期限內給予答復。這一點對于我們這些有問題的教師來說,無疑是一個保障。以前,我們對一些隊員問題反映多次后仍然無果的情況屢見不鮮。而有了教師信訪條例,政府機關將不得不加快反應速度,及時解決教師們的問題。這種保障會直接提高教師隊伍的積極性和滿意度,更好地激發教師們的工作熱情。
再者,教師信訪條例有效規范了信訪工作。在我的個人經歷中,我感受到了這一點。在我申訴的過程中,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專業而認真地對待我的信訪案件。他們耐心聽取了我的陳述,詢問了細節,并要求我提供相應證據。這一過程既嚴肅又規范,讓我感到非常安心。此外,條例還規定了政府機關應當對信訪案件進行合法、公正的調查處理。這種規范化的工作流程,必將提高信訪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同時,也會提高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度和滿意度。
最后,教師信訪條例在完善工作機制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條例要求政府機關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并組織相關人員接受必要的培訓。這種機制可以保證信訪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政府機關能夠更好地應對信訪事務。在我的信訪過程中,我感受到了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和高效領導,他們能夠因事施事,迅速處理問題。這樣的機制讓我對信訪工作的前景充滿了希望,相信教師們的聲音必將得到更好的傳達和處理。
總的來說,教師信訪條例給廣大教師帶來了莫大的幫助和改善。它規范了教師的信訪行為,提高了教師隊伍的權益保障和工作積極性。我相信,隨著更多的教師開始使用教師信訪條例,整個教師隊伍將迎來嶄新的發展機遇。同時,政府機關的工作效能和公信力也將因此提升。希望更多的教師能夠了解和運用教師信訪條例,同時也期待這項條例能夠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發展,為廣大教師提供更好的工作環境和發展平臺。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十七
學信訪工作條例是貫徹落實教育部"新形勢下學校信訪工作改革實施方案"的一項重要規定。作為學校管理者,我們必須深入理解這一條例的意義和目的,積極落實相關工作要求,提高學校信訪工作水平和質量。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學信訪工作條例的重要性和指導性,下面將分享我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正文1——學信訪工作的重要性。
學信訪工作是每個高校的重要工作之一,它直接關系到學校的形象、聲譽和發展。在當前高校飛速發展的背景下,信訪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學校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依托先進的管理制度和規范化的服務流程,以提高師生滿意度為目標,減少或避免不良事件的發生,提升學校在師生群中的形象和聲譽。
學信訪工作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提升學校信訪工作的規范化、專業化和制度化有著極大的意義。它針對當前高校中信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強調了服務宗旨,規范管理程序,加強信息公開,完善監督機制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為高校信訪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制度支持。
學信訪工作條例的重要體現是推進信訪科學管理和制度化。學校要堅持服務宗旨,加強信訪規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學信訪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完善信訪管理服務流程和技術手段,建設信訪信息管理平臺,落實信訪公開和信息公開機制,為師生提供安全、便捷、快速的信訪服務。
第五段:結論。
學信訪工作條例的實施對于提升學校信訪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保障師生合法權益,增強學校領導決策科學性和社會認可度,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在平時工作中,我們必須深入研究條例精神、加強宣傳、大力落實工作要求,全力推進學信訪工作的誠信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以為師生服務為宗旨,以安定校園秩序、減少糾紛、增強校園和諧為目的,為實現學校可持續發展目標而不懈努力。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十八
今年以來,我縣政法綜治部門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正確領導下,深入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活動,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上半年民調綜合排名居全省104位,較去年同期上升8位,保持了全縣政治大局穩定和社會治安乎穩。
立足解決突出信訪問題,在全縣集中開展處理涉法上訪問題專項治理,及時化解,妥善處置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上半年共受理涉法信訪案件41件,對上級交辦的21件重點涉法案件,已結案息訪19件,結案息訪率達90.5%,完成了省,市下達的結案息訪雙指標任務,重大群眾性事件預警率和處置率均達100%,促進了全縣信訪穩定。
公安機關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以偵破命案為重點,偵破嚴重危害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刑事大要案,抓捕逃犯為主攻方向,以維護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為中心,加大對各類犯罪的打擊力度,共破獲各類刑事案件338起,經濟型犯罪案件36起.精心組織,重拳出擊,一舉偵破"201.4.5"搶劫殺人等一批大要案;檢察機關突出打擊重點,依法快捕快訴,確保案件質量,批準逮捕和決定逮捕172件193人,提起公訴140件181人,還首次受理起訴了人民法院移送的拒不執行案件,在社會上產生了一定的震撼力,維護了法律的嚴肅性;審判機關圍繞"公正與效率",全面推進各項審判工作,共受理案件882件,審結863件,結案件數均創歷史新高.特別是采取有效措施,開展了兩次大規模集中執行行動,執結陳年積案48件,涉案標的500萬元,維護了審判尊嚴,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全年執結率達到93.8%.
把開展平安創建活動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龍頭工作來抓,落實了相關部門的工作責任,實施社區穩定"五項工程",建立社區綜治室,完善10項工作制度,促進了基層綜治工作水平的提高;重視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整合警務資源,實施三警聯動戰略,開展崗位練兵活動,提高警員業務技能;狠抓社區警務室建設,建立健全了縣、鄉、村三級數字化治安報警網絡,劃分了黨員治安責任區,調整和充實了“十大員”隊伍,實施了對重點區域的不間斷防控,群眾對社會治安滿意率達90%;開展了遏制殺人及傷害案件,“民轉刑”案件,青少年違法犯罪和流動人口違法犯罪四個專項治理.開展了“掃黃,打非”,校園周邊治安秩序整頓和社區矯正工作,對流動人口和租住房屋進行清理整頓,不斷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開展端窩點,抓現行,堵源頭行動,堅持露頭就打的高壓態勢,不斷加大專案偵察和打擊力度;積極探索幫教轉化工作的新方法,認真落實"三級管理","五道防線"舉措,健全社區幫教網絡;廣泛開展“六無社區”等活動;加大對“...”人員的防控堵截力度,對有線電視線路,光接點,放大器等傳輸設備實施重點看守,對重點部位,場所加強布控巡邏;開展反,,,警示教育活動,倡導科學,健康,文明的社會新風;采取暗線跟蹤,撒網布控,順藤摸瓜等方法,使3名“...”失控人員全部找回.
縣委年初出臺了《關于加強政法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政法部門班子和隊伍建設的目標要求,政法各部門圍繞“為誰執法,為誰服務和怎樣執法,如何服務”,加大對干警的教育管理力度,培養政法干警高尚的職業操守;針對執法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的薄弱環節,加強監督制約,實行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發揮政法先進文化的導向,塑造,凝聚功能,開展了標準化榮譽室,學習室,活動室建設,舉辦了政法部門首屆“天平杯”健身大賽;積極推進法律進社區,把六月份確定為法律服務月,分別在五大廣場集中開展法律宣傳服務活動,啟動了法律服務超市,設立了法官,檢察官聯系點和法律服務熱線,實現了陣地前移,警力下沉和法律與公民零距離,面對面.
政法隊伍自身建設也存在一些不適應問題,干警的整體素質需要提升,辦案質量,效率,和執法作風需進一步改進。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提出要積極培育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再次強調,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
民族院校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筑牢各族學生接力實現中國夢的思想根基和信念之魂,必須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培育納入教育教學改革體系,完善培育模式,創新方式方法,推動人文化、實體化、大眾化發展,找準教與學的心理契合點、情感共鳴點、價值結合點,突出“中華民族一家、同心共筑中國夢”這一主線,擴大覆蓋面、點線面有機結合,各要素靶向聚焦,增強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實效。
基本國情教育是大學生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培育的邏輯起點。要充分利用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形勢與政策課等課程教學和多種形式的社會實踐和主題教育,引導大學生深刻認識多民族是我國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國發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開發了祖國的錦繡河山、廣袤疆域,共同譜寫了悠久的中國歷史,共同創造了燦爛的中華文化,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多元一體”和諧共生格局。中華民族和各民族的關系是一個大家庭和家庭成員的關系;各民族的關系是一個大家庭里不同成員的關系。深刻認識到我國民族問題的重要特點,深刻把握當前我國民族工作的階段性特征以及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牢固樹立“一條道路”“兩個共同”“三個離不開”“四個自信”“五個認同”和“五個維護”的思想,牢固樹立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文化觀,視民族團結為各族人民的生命線,自覺將個人理想追求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緊密結合起來,在促進民族團結、共建美好家園,擔當各民族“守望相助”共同使命的偉大實踐中建功立業、成就夢想、體現價值。
民族院校是我國民族工作和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承擔者,發揮著“三基地一窗口”的獨特功能。強化主打功能,就是要切實履行傳承和弘揚我國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推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多元一體中華文化實現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特殊使命;彰顯主場優勢,就是要深入開展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家國情懷、社會關愛和人格修養、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基本國情和中國夢教育;發揮主力作用,就是要有效發揮師生員工傳承弘揚各民族優秀文化的特殊作用,在鞏固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中華文化教育宣傳、黨的民族理論政策貫徹落實、民族團結生命線堅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融入結合等方面更加有為;提高民族高等教育質量,就是要在著眼點于鑄魂立格、正心立人的自身文化建設的同時,及時跟進和深度融入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主戰場,發揮大學資政育人功能,幫助民族地區培訓民族文化干部,助力民族文化特色優勢資源綜合開發,服務民族地區發展。
“五個認同”是民族團結的根基,也是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培育的根本。因此,應以“五個認同”為切入點,將其納入教育教學重要內容和綜合考核體系,明確目標要求:引導各族學生把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加強民族團結作為自身的神圣職責,旗幟鮮明地維護國家利益和祖國尊嚴,同一切分裂祖國的言行作堅決斗爭;引導各族學生牢固樹立中華民族命運共同體意識,始終把中華民族的共同利益擺在首位;引導各族學生充分認識到文化認同是最基本、最深層次的認同,人人充當中華文化的傳播者;引導各族學生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牢固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忠于黨、砥礪前行為人民;引導各族學生堅定四個自信,凝聚信仰力量,在實現中國夢的生動實踐中放飛青春夢想,在為人民利益的不懈奮斗中書寫人生華章。
根據會議安排,現就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體會和下一步的貫徹打算作簡要匯報。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這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推動機關黨的建設創新發展的最新制度成果。《條例》印發后,省委宣傳部高度重視,認真貫徹中央和我省部署要求,抓緊抓實《條例》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及時為機關每一名黨員配發了《條例》,領導班子、機關黨委、各黨支部先后組織開展《條例》專題學習,切實做到領導干部帶頭學、黨務干部深度學、廣大黨員跟進學,在機關營造了學條例、守條例、用條例的濃厚氛圍。通過前段時間的學習,對于《條例》有以下幾點學習體會:
一是《條例》為加強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黨章為根本依據,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充分體現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加強機關黨的建設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對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作出全面規范。要求機關基層黨組織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以黨支部建設為基礎,促進本單位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條例》的修訂和實施對于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具有重要意義,是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的基本遵循。
二是《條例》充分體現了四中全會關于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的部署要求。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作出的《決定》把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擺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突出位置。《條例》深入貫徹四中全會決定精神,對機關基層黨組織的指導思想、原則遵循、組織設置、基本職責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修訂和完善。比如《條例》規定,機關基層黨組織要堅持和落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永恒課題和全體黨員、干部的終身課題,形成長效機制。可以說《條例》的修訂和實施,對于充分發揮機關基層黨組織作用,推動機關治理和各項事業發展,更好地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具有重要意義。
三是《條例》突出了黨的政治建設的統領地位。黨的政治建設是黨的根本性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推進黨的政治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強調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條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重要部署,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強調機關基層黨組織要當好“三個表率”、建設模范機關,把政治標準、政治要求貫徹到工作全過程和事業發展各方面,同時《條例》增寫了“黨的政治建設”專章,強調必須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落實黨的政治建設責任,推動黨和國家機關彰顯政治屬性。《條例》的這些規定,對于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堅持黨的政治領導,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進一步從制度保障上作了強化,具有深遠意義。
四是《條例》有力激發了黨務干部干事創業的熱情和信心。“育才造士,為國之本。”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加強機關黨的建設,離不開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機關黨務干部隊伍。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機關黨組織要把建設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的機關黨務干部隊伍作為重要任務來抓,配齊配強機關黨務干部。《條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著眼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要求,強調把黨務工作崗位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平臺,注重選拔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的干部專兼職從事黨務工作,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機關黨務工作人員隊伍,有計劃地安排機關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與行政、業務工作人員之間的雙向交流。這些規定對于保證機關黨務工作力量,充分調動和發揮黨務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進一步夯實機關黨建工作基礎,必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黨中央對各級黨組織學習貫徹《條例》提出了明確要求。作為xxx職能部門,將認真對標對表《條例》,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努力推動部機關黨的建設邁上新的臺階。
一是持續深化《條例》學習貫徹。學習貫徹《條例》必須長抓不懈、常學常新、抓常抓長。我們將重點克服部分黨員中存在的對于《條例》學習淺嘗輒止、懈怠松勁等問題。在前一段時間學條例、用條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在學深悟透、聯系貫通上下功夫,堅持把貫徹落實《條例》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關黨建的重要論述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黨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強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及我省有關實施意見結合起來,與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結合起來,與常態化開展學習對照黨章黨規活動結合起來,切實把《條例》作為抓好機關黨建的基本遵循,不斷提高機關黨建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二是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針對機構改革后從政府部門轉隸到部機關的少數黨員、干部,對黨政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存在模糊認識的問題,我們將堅定不移地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推動機關彰顯政治屬性,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牢固樹立宣傳思想工作是政治工作、宣傳思想部門首先是政治機關的意識,始終做到旗幟鮮明講政治。我們將始終堅持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持續深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作為首要任務,貫穿融入到宣傳思想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自覺做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堅定信仰者、忠實實踐者,當好“三個表率”,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
三是著力提升組織力。我們將把貫徹落實《條例》作為新的契機,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結合支部換屆和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等工作,進一步優化組織設置、創新活動方式、加強隊伍建設,著力破解目前部機關少數黨支部存在的組織設置不順、活動形式單一、戰斗堡壘作用不明顯等問題,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推動部機關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我們將始終堅持機關黨建和宣傳思想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重點督促部領導班子成員、支部書記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意識,著力破解“兩張皮”問題,推動黨的建設和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進。
四是建強用好黨員隊伍。針對機關個別黨支部黨員教育管理存在寬松軟等問題,我們將按照抓在經常、嚴在日常的思路,切實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不斷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我們將結合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廉政教育,引導每一名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強化黨的意識和組織觀念,自覺做到思想上認同組織、政治上依靠組織、工作上服從組織、感情上信賴組織。結合“模范機關”建設,大力弘揚“跨越發展、爭創一流;比學趕超、奮勇爭先”精神,持續開展黨員承諾踐諾和“文明處室”“奮勇爭先崗位標兵”評比活動,激勵各支部和廣大黨員積極履職、有效發揮作用,使每名黨員都成為一面鮮紅的旗幟,每個支部都成為黨旗高高飄揚的戰斗堡壘,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堅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貢獻力量。
五是壓緊壓實政治責任。我們將緊緊牽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不斷加強和改進部機關黨的建設。部領導班子要進一步強化抓機關黨建是本職、不抓機關黨建是失職、抓不好機關黨建是瀆職的理念,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自覺扛起第一責任人責任,帶動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堅持做到以上率下,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重點抓好班子成員分管領域黨建工作責任的落實,切實壓緊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動部機關黨建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進步。
黨組是黨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領導機關中設立的領導機構,在本單位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黨組是我們黨的組成細胞,肩負著管理黨員,完成黨和國家交給的任務的重責。如何管理好黨員、提升黨員黨性意識、保持黨員的純潔性和先進性是黨組當前工作的第一要務,管好黨員應從抓好黨組工作開始。
一是要把握好黨組工作原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對黨組工作原則作出了相關規定,堅持黨的領導,保證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開展工作,落實黨組管黨治黨責任;堅持民主集中制,確保黨組的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堅持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與本單位領導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責相統一,把黨的主張通過法定、民主程序轉化為本單位領導班子的決定。只有堅持黨的領導,落實好民主集中制,才能杜絕工作中出現一言堂、拍腦袋決策等情況,有效推進黨組決策明朗化;只有不斷完善黨組工作制度,切實用制度治黨,把黨員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才能達到從嚴治黨的目的。
二是要履行好黨組書記職責:作為單位黨組書記,要切實履行好單位黨建第一責任人,推進單位黨組工作,抓好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學習、宣傳及貫徹執行。黨組在工作中要認真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及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落實好黨建工作責任制,切實做到黨管干部,抓好干部隊伍建設及人才隊伍建設,力爭將單位職工培養成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要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切實踐行“三嚴三實”,嚴格落實中央區、市、縣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相關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監督。
三是黨組在議事決策時必須要做到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堅持充分協商,實行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嚴格執行黨組會議相關規定,推進黨組議事制度建設,確保黨組決策落到實處。
四是終身責任追究能有效推進黨組決策:終身問責制,能讓黨員領導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線,有了制度的邊界,才能讓黨員清楚明白什么行為是允許的,什么行為是禁止的,時刻以制度作為行動的底線,便于監督,便于管理,讓黨組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
《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第一章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黨組工作,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更好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應當準確掌握《條例》主要內容,以《條例》為準則,進一步推進黨組工作,增強做好黨組工作的能力,堅持從嚴治黨、制度治黨、依規治黨,加強督促落實,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
通過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結合工作進行思考,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也更加堅定了做好本職工作的決心和信心。
在思想認識方面,政法姓黨是政法機關永遠不變的根和靈魂。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做到“兩個維護”的鮮明主題。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聽從黨中央指揮,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確保政法工作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在工作作風方面,堅持“事不過夜”事不宜遲”“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對交警本職工作熟記于心,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尤其是提升工作效率,做到“當日事當日畢”,加強請示匯報,做到令行禁止。
在紀律作風方面,堅持“每日三省吾身”,共同維護警察的良好形象;樹立規矩意識,嚴格按照黨性原則、政策法規、制度程序辦事;要培養團隊意識,在講原則的同時更要講風格,工作有分工,更要有協作和相互補臺。
我們黨歷來重視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十八大以來,中央把黨員教育管理作為黨的建設的一項基礎性經常性工作來部署推進,從嚴從實教育管理黨員,推動管黨治黨不斷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取得明顯成效。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黨統攬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必須把黨員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激發黨組織的升級活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政治可靠、素質優良、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
作為黨員電化教育的工作人員,作為一名黨員,如何做好黨員教育工作,如何不斷提升自身的黨性素養我做出如下思考。
一是學習內容方面,我們要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著眼健全黨的組織體系,提升黨的組織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每個黨員。我們要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深入學習領會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核心要義、基本精神、實踐要求,掌握貫穿其中的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增強政治自覺、理論自信、情感融入。
二是教育方式方面,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教育、管理、監督、服務相結合,不斷增強黨員教育管理針對性和有效性。學習方式還要堅持集中教育和經常性教育相結合,組織培訓和個人自學相結合,形成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教育長效機制。
三是學習實踐方面,要強化問題導向,既明確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基本要求,又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作出制度性規定。要加強事上練,在學習中,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增強過硬本領,做好本職工作,自覺做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信仰者和忠實實踐者。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黨內基本法規的形式,把黨長期以來領導政法工作的成功經驗轉化為制度成果,是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有機統一的重要舉措,是新時期黨對各級領導干部做好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實現形式。通過認真學習,對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層的理解和認識,主要有以下體會:
一、強化政治意識,以身作則樹榜樣。作為一名黨員干部,要不斷強化高舉旗幟、聽黨指揮、忠誠使命的政治意識,嚴格“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抓好學習教育成果轉化,在思想上強化認識、堅定理想信念,在行動上狠抓落實、推動政法工作有效發展。對照黨章和《條例》“找偏差,喊看齊”,事事想在前,時時刻刻嚴要求,立好標桿,樹好榜樣,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做到思想不含糊、立場不動搖,以實際行動將基層政法工作做細、做實。
二、提高法治思維,嚴格依法辦事。嚴格按照《條例》要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思考問題、推動工作,增強工作前瞻性、主動性。通過學法、守法、用法、護法,養成依法履職、依規辦事的習慣。做群眾工作,注重發揮調解作用,將群眾訴求和各類矛盾糾紛的解決引導到法治軌道上來,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矛盾糾紛調處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樹立責任意識,真抓實干有作為。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培養“越是艱險越向前”的英雄氣概和“狹路相逢勇者勝”的斗爭精神,忠誠履職、不辱使命。時刻讓自己身上的擔子重一些,努力讓人民群眾生活的壓力輕一些。嚴格要求自己,在政法工作中保持純潔性和戰斗力,面對不良社會風氣,社會黑惡勢力,必須堅決斗爭,嚴厲打擊,絕不聽之任之;面對急難險重任務,必須豁出來、頂上去,絕不畏縮不前。
通過學習,自己進一步武裝了頭腦,更新了觀念,振奮了精神。下一步,我將進一步加強學習,將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要求落到實處,嚴格做好各項工作,努力消除社會隱患,為基層政法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黨內基本法規的形式,把黨長期以來領導政法工作的成功經驗轉化為制度成果,是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有機統一的重要舉措,是新時期黨對各級領導干部做好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實現形式。通過認真學習,對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層的理解和認識,主要有以下體會:
通過學習,自己進一步武裝了頭腦,更新了觀念,振奮了精神。下一步,我將進一步加強學習,將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要求落到實處,嚴格做好各項工作,努力消除社會隱患,為基層政法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繼續做好黨員干部學習教育工作。一是抓貫徹,在工作中認真貫徹十九大精神,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大學習宣傳力度;二是創新開展以“兩學一做”為主要內容的“三會一課”,調動黨員干部參與學習教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學習教育的靈活性和實效性。
在原有“三個一”工作保障機制的推動下,進一步宣傳好集團內身邊優秀黨員的先進事跡和工作經驗,著手建立“延?思黨建”的微信公眾號,及時推送典型榜樣、新知應會、熱點問題,打破三校空間壁壘,使黨支部更好地發揮戰斗堡壘作用,領導集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行政領導依法辦學,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推動集團的整體發展。
黨支部是黨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一個黨員就是一面旗幟。每個黨員都有責任區,任務的完成和作用的發揮,必須密切聯系群眾,依靠群眾,真心實意地為群眾著想、為群眾謀福利。強化學校、社區、街道共建的服務方式,傳遞“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服務精神,繼續做好“太陽花”學校建設,以創新的方式吸引更多黨員教師參與,擴大受益面和影響力,共同為社區、為社會做貢獻。
作為集團的領銜校,支部已推動搭設德育教學兩個平臺,服務于三校教師的進一步發展。在德育方面將以我校黨員教師領銜的“延愛班主任工作室”、延安實驗優秀黨員教師“祝瑋班主任工作室”這兩個平臺,通過培訓交流、磨課實踐,幫助三校青年班主任拓寬個性化發展提升路徑,形成富有特色的教育風格,成為有特色、有創意、有擔當、因材施教的優秀班主任,提升集團的育德能力。
教學方面,在集團學科工作坊成立后,發揮黨員教師表率作用,以“帶”、扶”、“幫”、“分享”等形式,提升不同層次教師的學習力、研究力和課堂教學能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促進集團優質均衡發展。
今后,支部將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進行強有力的管理和教育,在履職盡責、師德師風、組織建設等方面發揮作用,始終維護好“渠”與“水”的關系,緊握從嚴治黨的“水龍頭”,毫不動搖地去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依法辦學,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長寧教育優質均衡卓越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學信訪條例心得體會篇十九
一、暢通信訪渠道制度。信訪渠道是連接政府與群眾的重要橋梁。老百姓說,信訪不通,上層耳聾;信訪不復,百姓在哭;信訪不查,貪官不怕。條例規定了五條信訪渠道:1.書信;2.電子郵件;3.傳真;4.電話;5.走訪。新條例規定,利用現有各級政府政務網絡信息系統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并實現上下級政府互聯互通,既有利于信訪人查詢信訪信息,也有利于上級政府信訪機構及時了解、指導和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二、信訪事項的提出制度。1.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信訪人主要有7項權利和5項義務。權利:1.信訪事項提出權(信訪權);2.不受報復權(要求保密權);3.請求復查權;4.了解權(要求答復權);5.申述權(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反映重大、緊急信訪事項權。7.接受獎勵權(提出的建議對黨和國家有重大貢獻)。義務:1.遵守提出程序的義務;2.如實反映情況的義務;3.遵守禁止性行為的義務;4.遵守上訪程序的義務;5.執行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義務。2.信訪人的信訪對象和信訪內容。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對信訪人對下列組織或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對象是五類組織或工作人員:一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3.信訪人的信訪方式。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三、信訪事項的受理制度。第。
三、緊急信訪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時,可以就近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必要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信訪機構如果互不通氣,以致一個信訪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個部門信訪,十個部門可以對同一件事給當事人作出十個不同答復;有關負責同志批閱信訪無一定標準,一個批示可以吊起千萬人的胃口,解決一件信訪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訪。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新《信訪條例》,必將對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信訪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新,充分體現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強化和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
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年月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號令,頒布了新修改的《國務院信訪條例》。新《信訪條例》從今年月日起實行。《信訪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發揮重要作用。
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信訪人的信訪方式。
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第一、明確受理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并區分情況,在日內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一是信訪人向一會兩院(人大、法院、檢察院)提出的,交由“一會兩院”辦理;二是向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三是向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
特別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里講的是“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而不是“逐級轉送”。轉送時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樣規定減少了中間環節,縮短了辦理時間。“下級”和“下一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確職責要求。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并屬于本級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
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信訪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新,充分體現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一。首先對上訪群眾開展《信訪條例》的宣傳和法制教育。向信訪群眾廣泛宣傳信訪過程中的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六種禁止性行為,明確告知擾亂信訪秩序的法律責任。教育和引導上訪群眾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訪。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訪事項的緊急報告制度。對可能或已經對某一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詳細制訂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報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訪部門共同研究建立處置無理上訪行為協調聯動機制,依法追究違法信訪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聚集滋事、滯留,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非正常上訪行為。真正做到"有理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按照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專題計劃,我參加了8月x日進行的第五期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主要學習《廣東省信訪條例》。《條例》已經20xx年x月x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并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條例》的頒布實施,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對于進一步化解社會矛盾、規范信訪秩序,推動和諧社會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學習新《信訪條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養,對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極具有指導意義。
《條例》的頒布實施是我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我省適應信訪工作新形勢和新任務需要,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改革和發展的重要步驟,標志著我省信訪工作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依法規范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信訪工作行為,依法規范群眾的信訪行為,依法規范源頭預防,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我省加快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目標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為群眾敞開信訪“大門”
大門關閉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圍、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暢通群眾上訪、信訪的渠道,敞開“大門”,降低門檻,方便信訪群眾的信訪活動與表達合法訴求。
“現在有些群眾到有關部門去信訪,但遲遲得不到解決,隨后群眾信訪的層級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來越亂,條例的制定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讓群眾的信訪活動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
信訪工作必須暢通渠道。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同時必須維護信訪秩序。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一。作為我們學校來說,我想信訪也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塊可能要算是面對家長的各種投訴了,如何正確處理好家長的投訴,我們要認真學習新修訂的《信訪條例》,依法辦事。通過學習深刻認識到,該條例作為全國首部規范信訪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訴訪分離、強化網絡信訪、建立重大信訪問題倒查責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項聽證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對信訪工作進行了全面的規范與明確,讓信訪活動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訪人要依法信訪。
總之,新《信訪條例》的基調凸顯了“規范”,我們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就可以避免就信訪抓信訪,從而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20xx年x月x日。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信訪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新,充分體現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強化和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
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四、必須維護信訪秩序。
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31號令,頒布了新修改的《國務院信訪條例》。新《信訪條例》從今年5月1日起實行。《信訪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發揮重要作用。
信訪渠道是連接政府與群眾的重要橋梁。老百姓說,信訪不通,上層耳聾;信訪不復,百姓在哭;信訪不查,貪官不怕。條例規定了五條信訪渠道:1.書信;2.電子郵件;3.傳真;4.電話;5.走訪。新條例規定,利用現有各級政府政務網絡信息系統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并實現上下級政府互聯互通,既有利于信訪人查詢信訪信息,也有利于上級政府信訪機構及時了解、指導和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1.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信訪人主要有7項權利和5項義務。權利:1.信訪事項提出權(信訪權);2.不受報復權(要求保密權);3.請求復查權;4.了解權(要求答復權);5.申述權(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反映重大、緊急信訪事項權。7.接受獎勵權(提出的建議對黨和國家有重大貢獻)。義務:1.遵守提出程序的義務;2.如實反映情況的義務;3.遵守禁止性行為的義務;4.遵守上訪程序的義務;5.執行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義務。
2.信訪人的信訪對象和信訪內容。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對信訪人對下列組織或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對象是五類組織或工作人員:一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3.信訪人的信訪方式。第十六條規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第一、明確受理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并區分情況,在15日內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一是信訪人向一會兩院(人大、法院、檢察院)提出的,交由“一會兩院”辦理;二是向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三是向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特別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里講的是“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而不是“逐級轉送”。轉送時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樣規定減少了中間環節,縮短了辦理時間。“下級”和“下一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確職責要求。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并屬于本級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
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第二十三條還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過去信訪的弊端大都是“不規范”所致。如:層層批轉,以致“把秦香蓮的申訴批轉給陳世美閱處”。致使信訪人受到打擊報復。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內容顯示中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必要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信訪機構如果互不通氣,以致一個信訪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個部門信訪,十個部門可以對同一件事給當事人作出十個不同答復;有關負責同志批閱信訪無一定標準,一個批示可以吊起千萬人的胃口,解決一件信訪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訪。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一。首先對上訪群眾開展《信訪條例》的宣傳和法制教育。向信訪群眾廣泛宣傳信訪過程中的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六種禁止性行為,明確告知擾亂信訪秩序的法律責任。教育和引導上訪群眾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訪。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訪事項的緊急報告制度。對可能或已經對某一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詳細制訂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報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訪部門共同研究建立處置無理上訪行為協調聯動機制,依法追究違法信訪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聚集滋事、滯留,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非正常上訪行為。真正做到"有理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人性化,要繼續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協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信訪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動,工作規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現。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一領導就是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就是信訪部門發揮協調作用;統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鎮、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鎮、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市);該部門和企業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以下基層。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調、督辦、反饋等環節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一。首先對上訪群眾開展《信訪條例》的宣傳和法制教育。向信訪群眾廣泛宣傳信訪過程中的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六種禁止性行為,明確告知擾亂信訪秩序的法律責任。教育和引導上訪群眾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訪。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訪事項的緊急報告制度。對可能或已經對某一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詳細制訂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報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訪部門共同研究建立處置無理上訪行為協調聯動機制,依法追究違法信訪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聚集滋事、滯留,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非正常上訪行為。真正做到"有理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