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分析問題,找到解決方案。在總結中應客觀真實地反映自己的經歷和體會,避免夸大或虛假。以下是一些經典的總結范文,大家可以參考借鑒。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一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稅務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聘請______稅務師事務所的稅務師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顧問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顧問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負責甲方此期間的稅務顧問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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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適應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請乙方稅務顧問提供專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專人為甲方提供稅務專業服務。指派人員應取得國家注冊會計師資格(或會計師職稱或其他等同資格)、擁有相關從業經驗,以稅務顧問的身份在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范圍內為甲方提供稅務服務。如被派的稅務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稅務顧問暫時代替職務。雙方同意,稅務顧問的全部職責在于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維護客戶的合法利益,工作貫徹“預防為主,補救為輔”的原則。同時,甲方有義務為稅務顧問全面、客觀、及時地提供有關情況,以便保持稅務意見的客觀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4.雙方商定的其他稅務事宜。
三、
2.了解甲方在企業稅務和投資融資等業務方面的.實際情況;。
3.列席甲方領導人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4.獲得履行稅務顧問職責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履行稅務顧問職責的差旅費和調查取證等必要費用由甲方負責實報實銷。
1.應當及時承辦委托辦理的有關稅務事宜,認真履行職責;。
2.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委托授權的范圍進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權限;。
3.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托,并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4.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活動中的業務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責任。
五、甲方認為乙方指派的稅務顧問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應予滿足。
六、甲方遇有緊急稅務事宜,可隨時與稅務顧問聯系處理,關有責任向稅務顧問詳細真實地介紹有關情況,乙方應及時給予幫助和解決。
七、經雙方協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稅務事宜,如涉稅刑事案件、民事爭議、行政爭議代理,出具《稅務審計報告》、根據甲方企業情況制作《稅務備忘錄》等,如需委托稅務顧問參與的,應辦理委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另行收費。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根據稅務、法規、規章、行政命令規定和實施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由于訂立本合同時所處的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得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由于戰爭、自然災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十、合同爭議與解決合同雙方就合同內容發生爭議時應本著相互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當無法協商一致時指定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從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人民共和國有關稅務規定及行業慣例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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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三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稅務顧問聘請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稅務顧問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注冊稅務師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聘請,擔任稅務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聘請乙方注冊稅務師擔任其稅務顧問,并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解答有關涉稅收政策、財務處理方面的問題;
2、指導企業運用稅收政策的策略與方法,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3、指導企業每月納稅申報前的自查工作;
6、為貴單位的經營決策提供有關稅收信息,包括納稅成本及涉稅風險;
7、應貴單位要求,參加貴單位召開的有關財稅會議及有關稅務專項討論;
8、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9、稅收策劃咨詢。
甲乙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商業秘密負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甲方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顧問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不停止,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返甲方。
乙方職責:
2、乙方顧問稅務師每月至少上門服務1—2次,每次工作時間按實際工作量而定。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稅務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四
注冊稅務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的、從事稅務代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注冊稅務師報考指南,一起來看一下吧。
稅務師考試全稱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原名注冊稅務師,英文名字叫ta??吹阶远悇諑?,是不是很熟悉,沒錯,ta就是注冊稅務師的繼承和發展,雖然很多人質疑稅務師的含金量,考試有一定的難度,但是隨著國家加強稅制改革的`政策,需要越來越多的涉稅專業人才。
稅務師報考條件放寬,應屆生可以報考,很多會計、審計或其他職業的人士也加入了稅務師考試大軍。要知道,拿下稅務師證書的人們可是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企事業單位、稅務咨詢公司等跨國公司打著燈籠都想要的涉稅服務人員。經濟越發展呀,我們越重要!
稅務師考試報考門檻降低,再也不用苦等工作年限,應屆生也!可!以!報!考!如果你今年畢業,是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那么恭喜你,稅務師報名期間你提供學生證等信息就可以進入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網站進行報名啦!不是應屆生的只要滿足下面的要求還有基本的職業道德就可以報名哦!
(1)??茖W歷: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茖W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
(2)本科學歷: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零基礎考生:對于零基礎考生而言,學習的壓力和難度可想而知,所以零基礎考生的報考,建議一般不要超過三科,可以選擇報考:稅法一、稅法二、涉稅服務實務;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稅法一、稅法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也可以根據自己的知識儲備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科目。
學習時間多考生:如果學習時間相對較多可以多報幾科,給自己壓力,學習也更有動力。可以報考三門、四門,甚至全報。網校每年都有很多全科通過的考生,所以,一次拿下稅務師考試并不是夢!
學習時間少考生:對于工作繁忙的考生而言,談時間可謂是奢侈,都是利用擠出來的時間學習,所以建議報考科目不宜太多,以免打消自己的信心,一般是最好不超過兩科。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和涉稅服務實務都是不錯的報考選擇。不過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實務是比較難的兩個科目,如果可以的話,可以選擇挑戰一下。
考試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機考是比較現代化的形式,但是部分考生由于熟悉了傳統的紙筆考試形式,雖然平時成績不錯,但考試成績卻不太理想,不過不用著急,網校的機考模擬系統是完全按照考試的形式研發的,大家可以加以利用!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五
甲方:
乙方:
一、乙方指派專人為甲方提供稅務專業服務。指派人員應取得國家注冊會計師資格、擁有相關從業經驗,以稅務顧問的身份在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范圍內為甲方提供稅務服務。如被派的稅務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稅務顧問暫時代替職務。雙方同意,稅務顧問的全部職責在于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維護客戶的合法利益,工作貫徹“預防為主,補救為輔”的原則。同時,甲方有義務為稅務顧問全面、客觀、及時地提供有關情況,以便保持稅務意見的客觀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4.雙方商定的其他稅務事宜。
2.了解甲方在企業稅務和投資融資等業務方面的.實際情況;。
3.列席甲方領導人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4.獲得履行稅務顧問職責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履行稅務顧問職責的差旅費和調查取證等必要費用由甲方負責實報實銷。
1.應當及時承辦委托辦理的有關稅務事宜,認真履行職責;。
2.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委托授權的范圍進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權限;。
3.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托,并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4.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活動中的業務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責任。
五、甲方認為乙方指派的稅務顧問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應予滿足。
六、甲方遇有緊急稅務事宜,可隨時與稅務顧問聯系處理,關有責任向稅務顧問詳細真實地介紹有關情況,乙方應及時給予幫助和解決。
七、經雙方協商,由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稅務事宜,如涉稅刑事案件、民事爭議、行政爭議代理,出具《稅務審計報告》、根據甲方企業情況制作《稅務備忘錄》等,如需委托稅務顧問參與的,應辦理委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另行收費。
九、合同變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內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進行修改、變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當發生以下情況時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根據稅務、法規、規章、行政命令規定和實施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由于訂立本合同時所處的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得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由于戰爭、自然災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十、合同爭議與解決合同雙方就合同內容發生爭議時應本著相互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當無法協商一致時指定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從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稅務效力。本合同規定內容之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務規定及行業慣例執行。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六
甲方(聘請單位):
乙方(受聘單位):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之律師擔任常年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稅務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稅務顧問。
二、稅務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1、財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信息的咨詢;。
2、稅收優惠政策應用的指導;。
3、指導合同涉稅條款的訂立,修改、審定合同;。
4、指導涉稅法律文書制作,修改、審定涉稅法律文書;。
5、協助企業對其員工進行財稅法律培訓;。
6、根據授權,在媒體發表律師聲明,針對特定對象發表律師函告。
1、刑事案件、民事爭議、行政爭議代理;。
3、代表企業參與涉稅談判;。
4、制定稅收籌劃方案,輔導方案實施;。
5、參與制定年度納稅計劃、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風險防范系統。
三、甲方就上述“專項顧問服務”事項委托乙方,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按顧問標準收取費用(標準價八折優惠)。
四、乙方律師在履行稅務顧問職責時,甲方應給予方便,配合工作,提供有關資料等。
五、乙方律師因履行稅務顧問職責以及為甲方辦理其他事務所必須支出的調查費用以及合理的交通、食宿、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七、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乙方律師受聘擔任甲方常年稅務顧問的收費標準為:全年每一工作周顧問時間標準為小時(不含專項顧問時間),每年顧問費為人民幣元,于每一顧問年度開始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起始顧問年度自簽約之日起算。
每一顧問年度屆滿,如一方要求終止本協議,須于一個月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示例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稅務顧問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聘請乙方注冊稅務師擔任其稅務顧問,并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專人(組)擔任甲方的稅務顧問。
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屬于稅收服務范圍的各項事務。
1.解答有關涉稅收政策、財務處理方面的問題;。
2.指導企業運用稅收政策的策略與方法,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3.指導企業每月納稅申報前的自查工作;。
6.為貴單位的經營決策提供有關稅收信息,包括納稅成本及涉稅風險;。
7.應貴單位要求,參加貴單位召開的有關財稅會議及有關稅務專項討論;。
8.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9.稅收策劃咨詢。(自本網www..com,請保留此標記。)。
四、雙方職責。
甲乙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商業秘密負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甲方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顧問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不停止,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返甲方。
乙方職責:
2.乙方顧問稅務師每月至少上門服務1-2次,每次工作時間按實際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稅務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返甲方。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七
答:人社部會同稅務總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由于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不再實行注冊管理,因此注冊稅務師更名為稅務師。依據上述文件規定,稅務師仍屬于國家職業資格,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管理。
注冊稅務師考試屬于準入類考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水平評價類考試,兩個考試在報名條件,報名流程上均有所區別,但考試范圍相近。
答: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是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的延續,證書效用不變。
根據《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取得的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效用不變”。同時,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取消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后續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374號)的規定,“已取得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原有證書繼續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有資格仍作為聘任經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弊远悇諑熉殬I資格證書仍然是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并且屬于中級職稱,不用換發新證。
答:已擁有原注冊稅務師證書的,和目前通過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的,都屬于中級職稱。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是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的延續,證書效用不變。
根據《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取得的`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效用不變”。同時,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取消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后續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374號)的規定,“已取得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原有證書繼續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有資格仍作為聘任經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弊远悇諑熉殬I資格證書仍然是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并且屬于中級職稱,不用換發新證。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茖W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
(二)取得經濟學、法學 、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在本年度考試前可取得經濟學、法學 、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學位)的應屆生可以報名考試。
以前年度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適應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請乙方稅務顧問提供專業服務。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專人為甲方提供稅務專業服務。指派人員應取得國家注冊會計師資格(或會計師職稱或其他等同資格)、擁有相關從業經驗,以稅務顧問的身份在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范圍內為甲方提供稅務服務。如被派的稅務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稅務顧問暫時代替職務。
雙方同意,稅務顧問的全部職責在于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維護客戶的合法利益,工作貫徹“預防為主,補救為輔”的原則。同時,甲方有義務為稅務顧問全面、客觀、及時地提供有關情況,以便保持稅務意見的客觀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4.雙方商定的其他稅務事宜。
2.了解甲方在企業稅務和投資融資等業務方面的實際情況;
3.列席甲方領導人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4.獲得履行稅務顧問職責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履行稅務顧問職責的差旅費和調查取證等必要費用由甲方負責實報實銷。
1.應當及時承辦委托辦理的有關稅務事宜,認真????????履行職責;
2.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委托授權的范圍進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權限;
4.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托,并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5.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活動中的業務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責任。
五、甲方認為乙方指派的稅務顧問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應予滿足。
六、甲方遇有緊急稅務事宜,可隨時與稅務顧問聯系處理,關有責任向稅務顧問詳細真實地介紹有關情況,乙方應及時給予幫助和解決。
七、經雙方協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稅務事宜,如涉稅刑事案件、民事爭議、行政爭議代理,出具《稅務審計報告》、根據甲方企業情況制作《稅務備忘錄》等,如需委托稅務顧問參與的,應辦理委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另行收費。
九、合同變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內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進行修改、變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根據稅務、法規、規章、行政命令規定和實施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由于訂立本合同時所處的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得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由于戰爭、自然災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十、合同爭議與解決。
合同雙方就合同內容發生爭議時應本著相互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當無法協商一致時指定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從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稅務效力。本合同規定內容之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務規定及行業慣例執行。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 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報名條件: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 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
7、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已取得稅務師執業證書,雖在稅務代理機構內從事稅務代理業務工作,但 不符合免試條件者。
(一)關于港澳臺的規定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 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應符合報名條件 ,并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 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十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聘請乙方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1、中外稅收政策咨詢。
2、最新財稅政策解疑。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咨詢。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人民幣___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咨詢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十一
對經濟類專業的考生,一個最常見的報考方式是第一年選擇三稅,第二年選財務與會計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或者第一年在三稅的基礎上再任意增加一門的學習。三稅聯系密切,涉稅服務實務考察的基本上也是稅法一、稅法二的內容,只是考察的方式更加靈活,難度大一些。如果他們分開兩年考的話,你會發現,考涉稅服務實務的那年,其實上你還是需要把稅法一、稅法二重新復習一遍。
如果是基礎不是很好的考生或者是非會計專業的考生,那么第一年的考試,財務與會計是肯定要學習的,會計是大多數科目的一個基礎。選擇會計之后,那么視大家的時間情況,再增加2、3門的學習。
一般來說,往往考稅務師的考生同時都正在或者已經考過了注冊會計師或各種職稱類考試。第一年報考稅務師考慮到大家擅長的科目或者剛剛考過的科目,比如說你剛剛考過注會的稅法,那么三稅第一年是必選的;剛剛考過注會經濟法,那么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怎么忍心不去選擇;剛剛考過注會會計,那么通過財務與會計科目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就是利用科目的關聯性去選擇報考科目,這樣子比較合理,也有利于順利通過考試。
第一、拿到稅務師證書 自我價值提升
在大型企業和高新崗位的招聘中,我們都會發現標有“持稅務師證書優先考慮”等字眼。甚至一些還會標明“通過稅務師考試部分科目優先考慮”,可見其含金量和職業競爭力還是很強的。稅務師證書實用性也比較強,考取證書后不用擔心就業無門,沒有發展。因為如果想設立事務所,是需要稅務師的數量達到一定要求的。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條件放寬,相關專業的應屆畢業生可直接報考,無疑為自己的職業生涯增加了資本。
應屆畢生拿下稅務師證書后,就業和職業發展都是很廣闊的。雖然稅務師證書不是萬能的,工作時看重的又是實力,但是實力往往建立的基礎離不開專業知識。有了稅務師證書,不僅參加面試的時候,能更加自信的應對面試官的問題,同時也是升職加薪的一項砝碼,在向老板提升職加薪時,也會更加有底氣。
第二、是選拔稅務專業人員的優先條件 為積分落戶加分
擁有稅務師或其他與稅收工作密切相關的資格證書者給予加分或優先錄取,對公職人員未來的提拔是有優先權的。并且,稅務師屬于中級職稱,這個是國家承認的。稅務師職業資格是在目前已經實施積分落戶的天津市,注冊稅務師證書是積分落戶的加分項目。
第三、稅務師行業待遇好 發展潛力大
稅務師被稱為永不消亡的行業,前途無量,擁有稅務師證書可依法進行涉稅鑒證業務,馳騁于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高薪行業。許多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也將是否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作為錄用員工和員工晉升的必要條件。例如,德勤等“四大”的高級顧問必須是稅務師才有資格晉升經理,而“四大”經理的年薪大約在30至50萬之間。如果想長期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必然需考取稅務師證書。
考稅務師可以使你轉入熱門行業,稅務師行業經過近30年的發展,已成長為繼律師、注冊會計師之后的第三大鑒證咨詢類專業服務行業。稅務師已經成為維護國家稅收利益、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一支不可替代的涉稅專業服務力量。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十二
注冊稅務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的、從事稅務代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稅務師的英文譯為:certified tax agent(簡稱:cta)
1996年11月,依據《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6號),國家開始實施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1999年1月,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4號),并于當年在全國首次實施了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荚嚬ぷ饔扇耸虏?、國家稅務總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托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按照原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6號)、《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4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辦發[1999]104號)、《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5號)等文件規定: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四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或獲非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兩年。
4、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一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一年。
7、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八年。
(二)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以及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報名時須填寫國籍地區信息)。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部分科目免試:
1、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兩年者,均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2、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和《稅務代理實務》四個科目的考試。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冊稅務師資格證書。
(四)報名條件中,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請以當地報名簡章為準。
報名時間一般設在考試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具體報名時間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按屬地管理的原則,一般按地區為單位進行組織。
考試設5個科目,具體是:
《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其中,《稅務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試卷上作答;其余4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6月份進行,2014年注冊稅務師具體考試時間為6月14日-15日,每個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稅務工作滿2年,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2、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可免試《財務與會計》1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
考試均采用閉卷筆試的辦法?!抖惙?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稅收相關法律》均為客觀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分析題;《稅務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客觀題相結合的形式,客觀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主觀題為簡答題和綜合分析題。
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年度的8月下旬開始陸續對外公布。
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考四個科目的(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考兩個科目的(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須在當年通過為合格。
為體現考試的時效性,每年全國注冊稅務師考試中心都要重新編訂新的考試大綱和考試教材。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大綱已經公布。大綱為一本,考試教材為每科目一本,總計費用應在200元以內。通常情況下隨配套教材還會有《歷年試題》和《相關法規匯編》各一本,價格均在10-40元之間。教材面市約在報考工作結束后一月左右。
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人事部與國家稅務總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取得《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注冊稅務師管理部門申請注冊,注冊稅務師注冊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須按規定到注冊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十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授權乙方兼職在_________地區有償為甲方銷售產品及服務。由甲方協調并支援乙方日常的業務工作。
一、總則。
1.甲方授權_________為甲方兼職人員,銷售甲方的產品及工程服務。
2.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后續簽。
3.乙方作為甲方的兼職應遵循甲方的各項規定和政策,和甲方保持一致。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利益的事情,否則甲方有權中止乙方作為甲方的兼職銷售員資格并追究其責任。
4.甲乙雙方應本著互利互惠、友好協商,顧客至上的原則共同發展。
二、質量。
1.甲方嚴格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其各項技術指標均達到說明書及所提供技術資料之要求。
2.乙方為甲方代理銷售產品中,涉及技術問題需甲方協助談判時,應事前通知甲方,由甲方進行技術支援。
3.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產品說明書、技術資料、公司簡介、資質證書等所需資料。
4.業務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價格。
1.甲方提供統一的價格表給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將價格表內容透漏給競爭對手。
2.甲方按代理價給乙方,超出代理價部分的差額(扣除稅金)作為乙方銷售傭金。
3.甲方視乙方年銷售額情況,按銷售額(代理價計算)的_________%給乙方作為獎勵。
4.特殊業務競爭價格需調整的(低于代理價)需經甲方同意,酌情處理。
5.甲方因技術、原材料、市場等因素影響需要變動價格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價格自行調整。
四、貨款。
1.乙方應要求用戶按代理價作為預付款底數,若用戶無預付款,乙方須個人墊付,乙方提貨時付足貨款(代理價)。
2.特殊情況需經本公司批準后確定。
五、傭金。
乙方在合同款全部到帳后提取傭金。
六、供貨。
1.甲方對乙方代理產品的供貨實行優先保證的原則,供貨時間按甲方答復時間為準。
2.乙方應嚴格按合同付款條件執行,預付款來款推遲,則供貨期順延,正常供貨時按合同條款執行,供需緊張時按來款先后確定。
3.乙方及其用戶單方中止訂貨合同,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解決。
七、發票。
乙方為甲方銷售的產品,其銷售發票需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成交價開票的,付足全部貨款后,甲方方能將發票移交乙方(或乙方用戶),特殊情況例外。
八、運輸。
1.運輸方式:乙方自提或甲方代辦運輸。
2.甲方代辦運輸的,乙方需在發貨前將運費與貨款一同付給甲方,甲方按市場運價標準收費。
3.貨物在甲方的吊裝由甲方免費吊裝,到達乙方用戶后的吊裝搬運等由乙方負責。
九、安裝及售后服務。
1.甲方負責產品的系統安裝指導。
2.甲方對產品保修12個月,保修期內凡屬甲方制造中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屬乙方用戶原因造成的問題,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用戶負擔。
3.保修期以外的產品,視產品的具體情況確定有償或無償服務,乙方應與用戶積極配合甲方服務,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其他。
乙方在下定單時須注明用戶單位名稱、聯系人、電話,以便甲方建立用戶檔案,及時為用戶提供售后服務。
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十四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稅務顧問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注冊稅務師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聘請,擔任稅務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聘請乙方注冊稅務師擔任其稅務顧問,并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專人(組)擔任甲方的稅務顧問。
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屬于稅收服務范圍的各項事務。
1.解答有關涉稅收政策、財務處理方面的問題;
2.指導企業運用稅收政策的策略與方法,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3.指導企業每月納稅申報前的自查工作;
6.為貴單位的經營決策提供有關稅收信息,包括納稅成本及涉稅風險;
7.應貴單位要求,參加貴單位召開的有關財稅會議及有關稅務專項討論;
8.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9.稅收策劃咨詢。
四、雙方職責。
甲乙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商業秘密負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甲方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顧問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不停止,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返甲方。
乙方職責:
2.乙方顧問稅務師每月至少上門服務1-2次,每次工作時間按實際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稅務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由此所發生的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內控制度的設置及財務分析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委托事項違法,隱瞞事實,或利用顧問稅務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顧問稅務師有權拒絕接受委托或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顧問稅務師因故意、過失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其它條款。
甲乙雙方若需續簽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進行協商有關事宜。
十、未盡事項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廈門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十五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聘請乙方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1、中外稅收政策咨詢。
2、最新財稅政策解疑。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咨詢。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人民幣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咨詢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十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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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聘請乙方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中外稅收政策咨詢。
2、財稅政策解疑。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咨詢。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人民幣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咨詢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十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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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聘請乙方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1、中外稅收政策咨詢。
2、最新財稅政策解疑。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咨詢。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人民幣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咨詢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十八
性別: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
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含試用期__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首次合同從報到之日起,續簽合同從簽字之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科室、部門),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職位)。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為乙方提供工作條件,明確崗位職責。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等用品。
(三)根據乙方的表現、業績及工作需要,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負責對乙方培訓、職務確定與晉升、工資福利待遇等。
(四)根據工作_______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滿時決定是否續簽新合同。
(五)其他______。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服從工作安排或調整,參加培訓學習,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紀守法。
(二)享受國家和學校規定的事業編制人員的各項工資、福利、住房及醫療勞保等待遇。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及房改,按上級部署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派出國、探親、在職學習、借閱圖書、就餐和子女上學等按學校對事業編制人員的規定或辦法執行。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五條如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發生了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六條如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應內容。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二)損害單位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給單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工作和社會秩序的。
(四)年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
(五)被勞教、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構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工作崗位的。
(一)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二)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保護。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
(二)合同期內乙方辦理退休手續。
(三)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而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數額:
其他。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等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檔案關系及戶籍關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門不再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證明。乙方應盡快結清與學校的各項關系,30天內憑學校人事部門的介紹信到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報到,逾期其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校人事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十九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稅務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聘請______稅務師事務所的稅務師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顧問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顧問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負責甲方此期間的稅務顧問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二十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稅務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民法典》之規定,聘請______稅務師事務所的稅務師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顧問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顧問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負責甲方此期間的稅務顧問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的指南: 公司會計準則制度匯編解析篇二十一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稅務顧問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注冊稅務師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聘請,擔任稅務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聘請乙方注冊稅務師擔任其稅務顧問,并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專人(組)擔任甲方的稅務顧問。
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屬于稅收服務范圍的各項事務。
1.解答有關涉稅收政策、財務處理方面的問題;。
2.指導企業運用稅收政策的策略與方法,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3.指導企業每月納稅申報前的自查工作;。
6.為貴單位的經營決策提供有關稅收信息,包括納稅成本及涉稅風險;。
7.應貴單位要求,參加貴單位召開的有關財稅會議及有關稅務專項討論;。
8.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9.稅收策劃咨詢。
四、雙方職責。
甲乙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商業秘密負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甲方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顧問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不停止,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返甲方。
乙方職責:
2.乙方顧問稅務師每月至少上門服務1-2次,每次工作時間按實際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稅務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由此所發生的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內控制度的設置及財務分析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委托事項違法,隱瞞事實,或利用顧問稅務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顧問稅務師有權拒絕接受委托或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顧問稅務師因故意、過失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其它條款。
甲乙雙方若需續簽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進行協商有關事宜。
十、未盡事項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廈門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