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土地流轉雙方合法利益,依據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及村民大會討論同意,達成合同條款。此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確保土地流轉規范進行。雙方應嚴格遵守,共同努力實現土地資源合理利用,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活力,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一些有關于土地流轉合同的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流轉合同【篇1】
甲方(出讓方):______鄉鎮______村______組(戶主姓名)
乙方(受讓方)
未來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甲方采用__轉包____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于:______。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每畝每年租金為_________,合同期內承包金一年一結,以每年的___月____日為限,付款時間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支付。土地流轉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____年春節之前支付。以后每年春節前支付______萬,直至付清尾款。
______________
①、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訂立的本合同依據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經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無法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災害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和政府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不負違約責任。
①、乙方對應付的租賃費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發生拖欠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②、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③、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與賠償,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處理。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規和現行農業政策相抵觸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乙方:____
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篇2】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規定,經甲方雙方共同協商,并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 流轉土地面積和位置
甲方自愿將 畝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流轉土地名塊數和土地平面示意圖附后。
二、 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流轉轉費用
每年每畝 元計算,一年一付,乙方于每年月 日付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不能干涉乙方用水用電,并保證道路暢通。
4、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治安糾紛等問題。
5、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在流轉土地的田坎、田埂上種植任何植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依照合同規定,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
2、乙方在流轉土地期間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若被征用、占用,青苗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助土地款、安置費等歸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內,國家給予的農業直補歸甲方享有。以農戶名義向政府申請獲得的農業扶持補貼,30%歸甲方,70%歸乙方。
5、乙方如遇勞動力減少,以及人力無法抗拒的因素無法繼續生產經營時,可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同時,乙方承擔義務相應解除。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經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七、其它約定
1、在合同期內,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予第三方經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意見后,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流轉該土地。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
鑒證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章):
土地流轉合同【篇3】
協議人:袁廖氏、女、漢族、1927年10月22日出生,四川省德昌縣人,村民,住德昌縣王所鄉王所村四社。
協議人:袁學德,男,漢族,1968年8月13日出生,四川德昌縣人,村民,住德昌縣王所鄉王所村四社。
協議人:張濤,男,漢族,1966年農歷11月初十出生,四川德昌縣人,村民,住德昌縣王所鄉王所村四社。
自1982年土地包干到戶后,袁廖氏、袁學德無能力耕種自己的承包地,給國家應繳納的公糧稅金也無法上繳,尚有拖欠,政府多次想將袁廖氏、袁學德的承包地收回,但又考慮到袁廖氏、袁學德的生活問題。于1999年5月16日由生產隊同張濤土地轉包契約,將袁廖氏、袁學德把自己的承包土地3.7畝長期承包給張濤耕種,并負責繳清來年拖欠的公糧稅金,及承包后應向國家和集體上繳的一切費用。包括袁廖氏、袁學德的生活費用。在2014年4月8日生產隊與張濤(袁廖氏的侄女婿)的土地承包契約,被家族袁學富(袁廖氏的侄兒)、袁發祥(袁廖氏的侄孫)強行解除,因現在袁廖氏、袁學德的3.7畝承包地,不在向國家上繳一切費用,相反國家給予農村土地補助,因國家對農村土地機耕改造。袁廖氏、袁學德的3.7畝包產地基本都在路邊,家族袁學富、袁發祥強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實為利,并非以善為本,知所
以張濤在與生產隊的土地承包契約過程中在田邊地角所開的荒0.4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所開荒土地0.4畝的流轉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自2014年6月8日起,袁廖氏和袁學德把自己座落于德昌縣王所鄉王所村四社的承包土地0.4畝流轉給張濤長期耕種管理,自2014年6月8日起以上0.4畝流轉土地的經營權就完整地歸張濤所有和使用。以上流轉0.4畝承包土地的四至邊界為:東面同路邊接界。南面袁學德、袁廖氏的承包田接界,西面同沙德忠的承包田(胡志忠的)接界,北面同胡志中的住房為界。
二、張濤在此田所開的荒地在2014年4月8日經村社干部調解,由袁學德、袁廖氏給付5000.00元人民幣,給予張濤的開荒補償。袁學富、袁發祥、張濤不同意村社調解,經雙方友好協商,袁學德、袁廖氏原拿出0.4畝承包地作為補償,給張濤長期流轉使用。
三、交付0.4畝流轉土地的時間;袁廖氏和袁學德于2014年6月8日將以上0.4畝流轉土地給張濤。
四、如果以后國家建設征用以上0.4畝承包土地,那么國家建設征用的所有補償費和建房指標都歸還張濤所有。
五、流轉期限:本輪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并且本輪承包合同滿后,袁廖氏、袁學德繼續把0.4畝承包土地繼續流
轉給張濤耕種管理,并不得收取張濤的任何流轉費用。以后依此類推適用。
六、袁廖氏、袁學德協助張濤在王所鄉人民政府辦理流轉登記手續。
七、違約金責任:雙方約定違約金為人民幣大寫:叁拾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一方違約應當給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叁拾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
此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生產隊存檔一份,此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協議每份效力相同。
協議人:協議人:
2014年6月8日
土地流轉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為加快鎮新農村建設步伐,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共贏、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流轉土地招引乙方在鎮投資建設生態葡萄園觀光休閑項目一事進行了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地址:四川省鎮村組(小地名)。(具體所涉村民小組及農戶同意流轉的相關文件詳見附件)
二、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面積:甲、乙雙方確認的一期項目用地約畝;其中田:_________畝,地:__________畝,共計:___________畝。(具體土地面積、四至等明細見附件及圖紙,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協助乙方在土地周圍埋設界樁)。根據項目建設和發展的情況,如乙方需要增加土地流轉面積,可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承諾比照本協議的約定予以優先滿足。
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期限: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滿后如國家土地政策無重大變化乙方承包期按本合同條款可順延至年月號。
四、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用途:一期項目用地用于生態葡萄休閑觀光園區建設。
五、土地使用權流轉的費用及計算辦法:田按市斤黃谷/畝/年,地按市斤黃谷/畝/年,實物計價,黃谷均以本地每年市價的中等普通黃谷價折合現金(以每年10月25日至31日本地市場平均價格作為參考)。
六、其它約定:1、基地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因建設生態葡萄園觀光休閑項目國家扶持的各類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2、合同執行過程中,涉及國家對土地的各類優惠政策歸甲方所有;如國家需要征用土地,乙方須積極配合,土地補償費、社保指標等歸甲方,乙方因建設生態葡萄園觀光休閑項目的所建物業及附屬物、附著物等所有賠償、補償歸乙方。3、合同執行結束后,乙方須將土地恢復原狀后交付于甲方。4、為保證還耕,乙方需在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時向甲方交付壹拾萬整元的還耕保證金,還耕保證金由鎮政府代管。
七、土地使用權流轉費用支付方式:先付費后使用。從協議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付清一年流轉費用,下年起的流轉費以簽訂日期提前一個月付給甲方。乙方只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流轉費用,甲方內部村民小組及所涉農戶的土地使用權流轉費用的分配及領取等事宜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除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流轉費用外,甲方及鎮政府不再收取乙方的任何費用。
八、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按相關規定辦妥乙方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手續及到人民政府備案登記。乙方使用土地只對甲方負責,土地流轉所涉及的農民繳納權益由甲方全面負責處置。甲方保證所涉及的農民不得影響乙方經營,如影響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2、甲方承諾乙方在鎮投資享受市及鎮招商引資相關的優惠政策。甲方負責提供當地的基本情況、投資環境、優惠政策等相關資料給乙方,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
3、為推進項目建設進度,甲方指派專人協助乙方辦理項目前期立項、申報、選址、土地使用許可的手續,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公司注冊登記等手續,協助辦理消防、環保等基建前期手續,協調與相關單位對接工作。
4、甲方協助乙方將水、電(動力電)、路端口接抵乙方項目現場建設場地紅線,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保證項目建設施工和完工后的正常用水、用電。
5、乙方在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實施重點招商引資保護計劃,政府下屬各有關職能部門進入檢查工作時,須經甲方同意,方可前往,否則可以不予支持。
6、在整個流轉期限內,如因政府開發建設的需要,對項目實施搬遷,甲方承諾:搬遷補償標準按政府文件執行,涉及房屋和地面附屬物、附著物搬遷、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
九、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須按本協議約定使用流轉土地的用途,項目建設規劃設計需服從鎮建設規劃,建設方案須報發改局備案。
2、乙方須按本協議的約定支付流轉費用,項目建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設施“三同時”原則建設,確保企業“三廢”達標排放,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3、乙方保證資金按時到位,在備案成功后三十日內開工建設,并在約定時間內一年內完成打圍、種植;第二年完成觀光休閑、展示區全部功能設施建設,具備投產開業的全部條件。
4、乙方承諾在生產經營期間,守法經營,安全生產,照章納稅,接受相關部門檢查。
5、服從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按時報送各類報表,支持甲方統計工作。
6、合同期滿,如乙方需繼續流轉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合同期滿前兩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十、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能按相關規定辦妥乙方土地使用權流轉和使用的合法、合規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投資和損失(包括逾期利潤)負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甲方有權予以糾正,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應按約定的期限付清土地流轉費用,遲延時間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并加收每月2%滯納金。
十一、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流轉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________________;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但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說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鎮人民政府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一式六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送市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農發局備案各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篇5】
甲方:
(出讓方)乙方:
(受讓方)丙方:
(原土地使用方)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三方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甲方所有的,丙方使用的位于XXXXXX約一畝多地(四至界線:東至XXXX;南至XXXX;西至XXXX;北至XXXX)出讓給乙方。
二、該宗土地甲方出讓給乙方的期限為永久性一次性轉讓,甲、乙、丙三方應嚴格執行本協議,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
三、該宗土地流轉出讓金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和丙方,其中付給甲方400元,付給丙方3600元,由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或之前一次性支付。
四、該宗土地協議轉讓后,如需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甲方不支付任何辦證費用。
五、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有權獨立開發、利用、經營該土地,但應遵守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乙方合法利益受法律保護。
六、乙方根據本協議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依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七、乙方在經營、使用該宗土地時,如有權屬糾紛,甲方和丙方應積極出面協調和解決。
八、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單方終止本協議,除應全額退還乙方土地流轉出讓金,還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投資和經營損失。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三方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與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土地流轉合同【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甲方自愿將位于 第 村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為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29年8月30日止。
(一)出租按下列第貳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稻谷,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稻谷,按稻谷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整),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且每年遞增0%。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助乙方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置,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0.5‰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項目相抵觸,造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但不限于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雙方當事人可以采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并報村委會備案。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后甲方沒有處置的,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富興鄉人民政府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備案一份。
土地流轉合同【篇7】
地址:
為了促進土地利用,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甲方采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于非農生產。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于 (可寫明土地四至范圍)。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支付。乙方每年 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畝,合計 元。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
⒈合同期滿后,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可以延長流轉期限。延長的應重新訂立補充協議或合同。期滿未延長的,乙方應將土地交還甲方。乙方恢復土地原狀,不得以土地上設施為由向甲方要求補償。
⒉土地流轉期間,土地被征收征用的,相關權益由甲方行使。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⑥因土地被有關部門征收征用。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與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與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甲方采用 租賃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流轉用于 藥材 生產,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用于畜牧業生產及其他非農生產。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年,從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于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采取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月日支付甲方優質小麥 公斤/畝,每年月日支付甲方優質水稻 公斤/畝。質量標準根據國家標準確定。經雙方同意,也可根據當年實物市場價格折算成人民幣支付。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區與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流轉期間如遇土地征用占用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乙方不得擅自作出決定,乙方沒有通過甲方私自作出的決定無效,如因乙方私自決定造成土地被征用、占用及其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費用,賠償標準為每畝人民幣 壹仟萬 元。如確因國家或者集體需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的,青苗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其他土地補助、土地款、安置費、安置物等所有補償歸甲方所有。
4、合同期內國家給予的農業直補歸甲方所有。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與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
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與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與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的;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