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秸稈會產生大量的煙塵、顆粒物以及有害氣體,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這些污染物會嚴重破壞空氣質量,導致大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等污染物的含量急劇增加。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4年秸稈禁燒工作實施方案的內容,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借鑒或幫助。
2024年秸稈禁燒工作實施方案 1
為切實做好2024年度秸稈禁燒工作,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目標
按照“空間覆蓋無空白、責任落實無盲區、監督管理無縫隙” 的要求,強化鄉、村、組三級聯動,嚴格實行屬地管理,落實村主體責任,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實行全方位、全天候秸稈禁燒,力爭實現全年衛星監測“零火點”目標。根據縣政府統一部署,秸稈禁燒實行全年全區域禁燒。
二、 工作舉措
(一)細化工作責任
全面部署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進一步壓實屬地村、村民小組、農戶的禁燒責任。建立鄉包村、村包組、組包片的三級聯動責任機制,健全“全面覆蓋、網格清晰、分級管理、層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網格化管理體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分級督查巡查
秸稈禁燒要加大督查巡查監控監管力度,尤其要加強霧覆、雨前、傍晚、夜間等火點多發時段的管控力度,嚴格控制、及時處置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建筑、生活垃圾及燒制火糞等行為。
1. 鄉鎮巡查。 各秸稈禁燒單位要組織力量,合理安排重點時 段(午季4月10日至7月31 日,秋季9月10日至11 月 3 0日 ) 和其它時段的巡查檢查,實行全天候駐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強日常巡查和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并制止焚燒秸稈行為,同時做好巡查檢查記錄。加強聯防聯控,實行秸稈禁燒全方位、全區域、全時段監管。同時做好秸稈離田和收儲工作,做好離田秸稈管理,確保集中堆放秸稈存儲安全。
2. 村組駐守。 各村、村民組在本區域內安排專人到田間地頭值班駐守,做好值班記錄,及時勸阻焚燒行為,撲滅零星火點,并將相關情況報送鄉建設站。在巡查時,發現焚燒火點(包括過火痕跡)及大面積煙霧時, 應立即組織滅火并對火點的時間、具體位置、過火面積等做好記錄和影像取證工作,并在當日向鄉建設站書面上報火點情況。對國家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市禁燒辦衛星遙感監測的熱異常點信息發出后,鄉建設站須第一時間組織有關部門和所在地做好現場調查取證工作,經調查屬于火點的及時向縣禁燒辦書面上報衛星火點具體情況,對未發現公布坐標中心半徑2公里范圍有農地過火痕跡的,要在熱異常點公布后的1個工作日內,向省、市、縣大氣辦書面申請現場核查。各地對山場煉山、森林防蟲、防火消防演練等可預見的火情,要及時明確火情時間、點位坐標,并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向縣禁燒辦報備。對發生山林、建筑物等意外火情的,各地在第一時間將帶有時間、點位坐標和現場參照物的視頻影像資料報縣禁燒辦,由縣禁燒辦向省、市大氣辦報備。
(三)嚴格考核及獎懲
1. 火點認定。秸稈焚燒火點是指行政區城內發生衛星通報火點或國家、省、市、縣督查巡查發現的火點。經核實后,過火面積達到10平方米的認定為1個火點,達到80平方米的認定為2 個火點。過火面積10平方米以下的(含燒火糞),以行政村為單位計算,每5個認定為1個火點。
2. 實行保證金制度。 各秸稈禁燒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每人交納6000元保證金,聯村科干、駐村干部每人交納5000元保證金,村干部每人交納4000元保證金,保證金由各地統一 收繳,縣財政局監督管理,根據各地火點發生情況辦理結算,保證金不予退回,結算后作為下一年度保證金使用。
3. 考核獎懲規定。各地轄區內秸稈露天焚燒行為的管控成效,以火點數量化考核,獎罰資金。以秸稈禁燒工作部署、宣傳發動、巡查值守等工作情況,合并火點數,納入鄉政府對各村的年度績效目標考核。全年通過國家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市生態環境局實時衛星遙感和省、市、縣現場督查巡查等方式對火點數量、焚燒黑斑進行監測,露天焚燒火點數和黑斑面積通過衛星影像及現場巡查拍攝的圖片和GPS定位數據認定。
對全年未發現衛星火點且各級督查巡查未發現火點(黑斑)的,各秸稈禁燒單位可給予參與禁燒工作人員所交保證金同等金額的獎勵。發生一個衛星火點或省、市通報火點的,全部扣除火點所在村聯村科干、駐村干部、村干部、鄉包保巡查專班所交保證金。對縣巡查發現1處火點(黑斑),扣除鄉巡查包保 責任人、鄉駐點干部、村包片干部秸稈禁燒保證金的50%;發現2處火點(黑斑),扣除鄉巡查包保責任人、鄉駐點干部、村包片干部年終秸稈禁燒全額保證金,并追究巡查包保責任人、駐村干部、村包片干部責任。鄉巡查發現一處火情扣除村包片干部200元保證金。縣巡查通報發現聯村科干、駐村干部、村干部、鄉包保巡查專班巡查值守不在崗的,每次扣除所交保證金500元。各秸稈禁燒工作人員名單同時報縣禁燒辦和鄉財政局備案。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鄉政府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 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鄉二級機構負責人、各村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部署,統籌協調, 強化措施,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要進一步完善秸稈禁燒工作體制,扎實開展督查巡查,確保秸稈禁燒工作取得實效。財政部門給予禁燒工作經費保障。
(二)暢通信息,及時通報。 各村做好巡查日志。 秸稈禁燒重點時段,實行“日報告”制度。鄉建設站對全鄉秸稈禁燒情況進行日常監控,對國家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市稈禁燒重點時段,實行“日報告”制度。鄉建設站對全鄉秸稈禁燒情況進行日常監控,對國家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市生態環境局公布的衛星火點和省、市、縣督查巡查情況進行匯總,及時向相關村和領導進行通報。
(三)嚴肅紀律,強化問責。在督查巡查期間,各督查巡查 組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規范工作行為, 提高工作效率,切實履行職責。各村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強化秸稈禁燒管控工作。鄉建設站要負責組織火點信息的調度核實工作,及時將有關火點情況提交紀檢監察部門依紀依規處理。
2024年秸稈禁燒工作實施方案 2
為切實做好我鎮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有效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XX縣2024年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導、多元參與、標本兼治、疏堵并舉”的原則,釆取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相結合、全面防控與重點監管相結合的方法,進一步完善秸稈禁燒管控機制,探索建立可推廣、可持續的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發展模式,構建科技支撐、依法治理、群防群治的禁燒監管格局,確保秸稈禁燒工作取得新成效、秸稈綜合利用邁出新步伐,促進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和農業農村髙質量發展。
二、
實行全年度、全時段、全鎮域、全面(含垃圾、落葉等廢棄物)禁燒,強化“三夏”、“三秋"集中時段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時段秸稈禁燒管控措施,確保實現環境衛星、氣象衛星遙感監測及省“藍天衛士”監測“零火點”目標,全年無火情;培育壯大完善秸稈綜合利用方式,利用市場主體,完善收儲運體系,全鎮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2%以上。
三、工作任務
(
2024年在全鎮實行全區域、全天候常年禁燒,重點做好“三夏”、“三秋”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時段的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
1、常態監管階段(1月1日-5月15日
各村要及早謀劃,建全機制,成立值班巡邏、應急隊伍,確保發生火情及時處置。
2、重點管控階段(5月16日-6月30日,9月16日-11月10日,“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時段)
廣泛宣傳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政策,努力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的良好氛圍;各村要組建配強村、組應急處置隊伍,確保反應迅速,處置及時;強化網格化管理,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作用,做到責任到人到田,盯死看牢,提高基層防控水平;采取得力措施,確保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政策措施落實;建立巡查制度,對重點區域展開拉網式排查,及時消除焚燒隱患。
3、總結考核階段(7月1日-7月20日,11月11日-12月 31日)
各村分別做好半年和全年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總結,并按時報送鎮禁燒辦。鎮禁燒辦組織對各村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鎮黨委、政府重點工作績效考評打分的依據。
(二)
以行政村為單位,劃定秸稈禁燒工作網格,實行網格化管理,各行政村網格由鎮黨委政府班子成員分包,包村人員和支部書記擔任村級網格長,按照“一崗雙責,黨政同責"的原則,落實監管工作責任,強化一線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處置。要對各級網格責任人的工作情況實行嚴格考核,真正發揮秸稈禁燒網格化監督管理作用。
(三)
各村要結合農作物秸稈資源臺賬統計工作,建立秸稈存量臺賬和離田計劃,實施清單式管理。2024年5月底(秋季9月底)前,完成摸底調查,建立秸稈存量臺賬,對轄區內秸稈產生量、 綜合利用量進行排查統計,結合秸稈撿拾打捆、就地粉碎還田等措施確定需要離田的區域、數量。以行政村為基本單元,按綜合利用秸稈、農民自用秸稈和廢棄秸稈等類別,分類明確秸稈離田數量、離田形式、離田時限和離田后去向,明確秸稈離田的組織形式、具體承擔單位以及責任人,逐一確定實施秸稈離田措施, 并在規定的時限前全面完成秸稈離田工作。
(四)突出秋冬季節秸稈清運
“三秋”后期和冬初遺留在田間地頭的廢棄秸稈以及其它農村可燃物是焚燒的較大隱患,各村要高度重視,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分包劃片、責任到人,充分調動市場主體參與秸稈清運工作的積極性,及時做好清運處置工作,最大程度消除焚燒隱患。
(五) 強化秸稈利用技術推廣應用
在本村范圍內根據秸稈資源總量和農作物種植面積,結合從事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各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重在解決秸稈利用過程中的瓶頸問題。
1. 推廣秸稈機械還田為主的肥料化利用
在全鎮范圍內大力推廣秸稈還田技術,實施秸稈深耕等機械化作業,秸稈還田后能迅速培肥地力,并減輕病蟲及雜草危害,有利于作物增加產量和改善品質。
2. 發展秸稈飼料化利用產業
大力推廣使用全株青貯飼料、氨化秸稈飼料、微貯秸稈飼料,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青貯池和氨化池,提高商品化秸稈飼料儲備和供應能力。支持以秸稈飼料化綜合利用為主的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進行技改和增加設備,擴大生產能力。
3.推動秸稈沼氣為主的能源化利用
秸稈能源化利用是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的重要抓手,是農村清潔能源供給的重要方式,是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的有效手段。積極推動生物質能源化利用及相關產業快速發展,支持秸稈沼氣、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秸稈炭化,提高秸稈能源化利用能力。
4.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
堅持政府推動、農戶參與、市場化運作、多種模式互為補充的原則,支持發展秸稈收儲大戶,壯大秸稈經紀人隊伍,培育設備適用、技術先進的秸稈加工轉化市場主體。按照合理運輸半徑,建設龍頭企業、收儲組織、固定桔稈收儲網點的收儲運體系,推進秸稈收儲運專業化、標準化、市場化。支持企業建立秸稈收集、整理、儲存、消化及運輸體系,積極組織秸稈清運工作。
5.完善秸稈綜合利用方式
結合秸稈資源稟賦和農業農村發展需求等,推進以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為主的“五料化”利用技術,兼顧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方式,完善秸稈利用方式,形成多元化利用格局。
五、
(一)
秸稈禁燒是藍天保衛戰的一項重要任務,直接關系空氣質量改善,要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理念,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秸稈禁燒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支、村兩委要按照黨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加強對秸稈禁燒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落實領導責任、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做到思想統一、目標明確、措施具體、責任到人、落實到地、獎懲到位,堅決有效遏制秸稈焚燒現象。
各村要積極組織廣大黨員干部深入田間、深入農戶,釆取包村包田的辦法,值守一線,實地檢查指導禁燒工作,幫助群眾落 實禁燒措施;加強對集市、村莊等重要區域周邊,國道、省道等重要交通通道沿線,油庫、倉庫、等重要設施周圍的盯守檢查,尤其要注意加強對(午)晚飯前后、夜間、周末、節假日等重點時段的檢查,以及對憨、傻、癡、呆等重點人群的看護, 全面筑牢禁燒防線,確保萬無一失。
(
各村要成立應急隊伍,確保發現火點,30分鐘內撲滅,做到區域全覆蓋、時間全天候,快速處置。油庫、秸稈收購點、民防設施、變電設施等敏感部位,要備足 防火器材。要加強消防技術培訓和火源監控,發現險情及時妥善處置。要全面排查作業機械及及農用電力線路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維護搶修,避免因用機、用電問題引發火災事故。
(
在“三夏”“三秋”集中禁燒期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時段,村也要成立秸稈禁燒巡查組,深入村組農戶,深入田間地頭,全天候、不間斷開展指導巡查。要持續保持嚴防 死守的髙壓態勢。一是要切實做到“四離一集中”(秸稈離田、 離路、離河、離林和集中堆放),嚴禁將秸稈隨意堆放在田邊地頭、輸電線路周邊,嚴禁傾倒秸稈至河道溝渠;二是要實行全天候駐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堅持“空間有責、時間無息”的巡查原則,通過組建應急小分隊、設置監控點、組織流動哨等方式,加強日常巡查和現場檢查。實行人盯人、人盯地,確保每一地塊、 路段、溝道都有人監管;三要加強應急處置。各鄉鎮要健全常態化秸稈禁燒預警制度,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調度監管力量, 加強對重點區域的監控;四要做到重點區域重點管控。尤其是對集鎮、村莊周邊和高速公路、國省道兩側等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不間斷巡查檢查,對發現違規焚燒秸稈行為的,立即制止和查處。
(四)
利用各類媒體,加強輿論宣傳,持續開展禁燒宣傳教育。通過倡議書、通告、標語、宣傳車以及手機短信、微信、科技培訓等多種形式,深入鎮、村、組開展宣傳動員,讓廣大群眾充分知曉政策,充分認識秸稈禁燒的危害。尤其要加大移風易俗宣傳,杜絕祭祀焚燒造成的田地過火引燃現象的發生。同時加大安全知識普及,防止農機失火引燃秸稈等火災事故的發生。千方百計引導群眾自覺承擔禁燒的責任和義務,做好責任田秸稈、雜草的收整拉運,切實清除地塊焚燒源。及時公開秸稈焚燒火點情況,加強社會監督,鼓勵群眾舉報焚燒秸稈行為,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共同參與的濃厚氛圍。
(
2024年鎮政府依據上級政策將秸稈禁燒工作納入生態環境保護、農業農代發展規劃,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整合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資金,用于支持秸稈全量化綜合利用。對秸稈綜合利用村秸稈收集、生產加工等重點環節進行補助,嚴格限制秸稈成品包裝和運輸等末端環節資金補助,確保資金效益最大化。
六、
要認真履行秸稈焚燒執法監管責任,綜合運用黨紀、法規和相關地方規定,積極協調公安、生態環境、紀檢監察和住建等部門開展聯合綜合執法,及時依法查處隨意、惡意露天焚燒秸稈等行為。嚴格執行工作約談、經濟處罰、政紀處理、獎勵先進、實時通報等獎懲措施,堅決遏制露天焚燒行為。
(
(1) 對能夠嚴格按照鎮黨委、政府要求,圓滿完成各項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任務,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成績顯著的村以及在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及個人,給予表彰。
(2) 對能夠嚴格按照鎮黨委、政府要求,圓滿完成各項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任務,全年沒有出現重大焚燒秸稈現象或重大責任事故的村,按夏糧面積和主要秋作物面積(以統計局統計面積為準),每畝給予補助;
(3) 凡發現全省第1起國家衛星監測到的焚燒秸稈火點,扣撥火點所在村5000元,被省里發現的焚燒秸稈著火點扣撥火點所在村5000元,被省里發現要求市處罰的焚燒秸稈火點,扣撥火點所在村5000元;市發現的“雙超”(時間超過30 分鐘,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焚燒秸稈火點,扣撥火點所在村5000元;市發現的焚燒面積超過100平方米、時間超過20 分鐘不足30分鐘的焚燒秸稈火點,扣撥火點所在村4000元.焚燒其它可燃物的,扣撥火點所在村3000元。
(4) 凡被縣“藍天衛士”監控抓拍或縣督導巡查中發現的超20分鐘不足30分鐘的火點(包括焚燒秸稈、垃圾、落葉、雜草等)每個火點扣減火點所在村1000元;超時或超面積 ,時間超過30分鐘或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火點(包括焚燒秸稈、 垃圾、落葉、雜草等),每個火點扣減火點所在村2000元;被鎮督導發現的火點(一次全鎮通報)以后每個火點扣減村500元。
(5) 對露天焚燒秸稈(包括焚燒垃圾、落葉、雜草等)性質、造成較大影響的,按照縣生態環保文件要求進行處罰。
(6) 凡是因焚燒秸稈(包括焚燒垃圾、落葉、雜草等)被處罰的單位一律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二)
凡是被扣減財力的,依照省、市、縣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追責問責:工作開展不力、焚燒嚴重或整改不力的,除進行通報批評、經濟處罰外,還要對村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等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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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要主動出擊,嚴厲打擊隨意焚燒秸稈的行為,對于惡意縱火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及時曝光,形成震懾,大力營造不能燒、不敢燒的局面。
2024年秸稈禁燒工作實施方案 3
為扎實做好2024年農作物露天禁燒工作,有效遏制焚燒秸稈違法行為,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青島市和XX市關于露天禁燒及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按照“政府牽頭、屬地管理,政策引導、多方參與,源頭防控、疏堵結合”的原則,明確職責,加強宣傳,強化聯動,嚴管重罰,力爭全鎮范圍內不發生焚燒秸稈行為。
二、禁燒時間
(一)秸稈禁燒時間:夏季為6月1日至7月15日,秋季為9月20日至11月20日。
(二)荒草、落葉、垃圾等:全年禁燒。
三、責任分工
(一)各黨群服務中心、自然村:負責轄區秸稈禁燒工作,履行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各黨群服務中心、村莊負責人為秸稈禁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落實鎮級領導包片,新村干部、包村干部包村,村干部、網格員包地塊的工作責任制,逐級簽訂責任書,層層壓實責任。要利用農村廣播、流動宣傳車、懸掛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明白紙”、發送手機短信、微信、召開村民大會等形式,廣泛宣傳禁燒政策和綜合利用技術,宣傳焚燒秸稈的危害及法律后果,提高廣大群眾法律觀念和環保意識,增強群眾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自覺性,確保秸稈禁燒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在全鎮形成“不能燒、不敢燒、不愿燒”的良好氛圍。各村莊要充分調動應急隊伍,24小時巡邏,備足滅火器材,組織開展防火應急演練,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現火情第一時間撲滅復墾。
(二)應急辦:負責全鎮秸稈禁燒日常工作,組織開展督查檢查、空氣質量監測等,充分發揮高空位視頻監控系統作用,隨時監控農作物秸稈禁燒情況,做好秸稈禁燒的信息收集、火點核實、匯總通報、交辦督辦、考核處罰等工作。
(三)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接市農業農村局,制定我鎮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加大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力度,推廣秸稈精細化還田、保護性耕作、青貯飼料、食用菌生產等技術措施,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加強對小麥收割機械的管理,根據小麥的高度和地塊平整情況確定割茬高度,落實機械打捆、秸稈離田等措施,從源頭上嚴防焚燒秸稈現象。
(四)城管辦:負責加強對環衛工人的宣傳教育和監督工作,嚴禁露天焚燒垃圾。
(五)宣傳文旅辦:負責在秸稈禁燒期間,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報道、曝光等活動,高頻率發布、轉發秸稈禁燒相關規定和宣傳口號,讓秸稈禁燒工作家喻戶曉,全民參與。
(六)派出所:配合鎮政府做好禁燒巡邏,充分發揮好天眼視頻監控系統作用,隨時監控農作物秸稈禁燒情況。負責依法查處焚燒秸稈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對阻礙公務、暴力抗法的進行調查處理。
(七)教委: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幼兒園、中小學生做秸稈禁燒家庭宣傳員和監督員,推動禁燒工作落實。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至6月5日、9月15日至9月20日)。召開全鎮農作物秸稈禁燒專題會議,印發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各新村分別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并展開工作。
(二)全面禁燒階段(6月1日至7月15日,9月20日至11月20日)。秸稈禁燒期間,各新村、村莊要加大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加強日常巡查和現場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焚燒秸稈行為。鎮秸稈禁燒領導小組將組織督查組、巡查組全面開展督查、巡查,督查結果全鎮通報。
(三)總結考核階段(7月16日至7月25日,11月20日至11月30日)。鎮秸稈禁燒工作專班將結合生態環境部環境和省生態環境廳衛星遙感監測監控結果,國家氣象局氣象衛星監測火點數、上級督查、巡查情況以及應急辦日常巡查情況,對各村秸稈禁燒工作分夏、秋兩季進行考核、獎懲,并全面總結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