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建設簡稱黨建。黨的建設即馬克思主義建黨理論同黨的建設實踐的統一,馬克思主義黨的學說的應用。下面是可圈可點小編給大家分享的一些有關于2022年黨建經費使用計劃(精選6篇)的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篇一】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
為了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認真落實基層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根據有關規定和公司黨群工作部的實際情況,特編制2014年度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
第一條黨建工作經費的預算使用
1、為了做好培訓和教育管理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黨員、黨務干部等工作,購買相關學習材料及學習設備一套約8000元;
2、年內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家庭5000元;
3、召開黨內會議,開展黨的組織生活、主題活動等專項活動支出5000元;
4、黨建工作外出學習考察補助5000元;
5、建立黨員活動陣地建設和黨組織規范化建設包括各類圖書室的學習材料、黨員職工活動室學習材料等費用5000元;
6、開展黨內關懷慰問活動等費用10000元。
以上七項合計:開支38000元。
第二條經費來源:
今年黨建工作經費包括2個支部經費總預算,除按規定提留可使用部分黨費開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公司黨委打報告下撥。
第三條黨建工作經費的使用將根據實際出發,實行專款專用,量入為出,確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條黨建工作經費使用和管理由黨群工作部專人管理,書記審批,保證賬目清楚,票據、手續完備。
第五條黨委定期召開會議,將經費使用情況納入黨務公開內容,接受上級黨組織的檢查和廣大黨員的監督。
第六條黨建工作經費實行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對截留、挪用黨建經費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第七條本年度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篇二】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
為了進一步加強規范撥返黨費及黨員活動經費管理使用,根據《關于建立健全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景組通〔20xx〕40號)、《關于規范返還黨費使用的通知》(景組通〔20xx〕42號)和關于印發《關于設立基層黨組織黨員活動經費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景組通〔20xx〕4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林業局20xx年度撥返黨費及黨員活動經費使用計劃如下:
一、經費標準
基層黨組織黨員活動經費標準為:每名黨員(含預備黨員)一年不高于780元。
二、經費來源
基層黨組織黨員活動經費由各單位按標準安排,其中涉及財政資金的,原則上在部門預算公用經費中列支,由單位在年度部門預算中合理保障。
三、明確使用范圍
1.宣傳典型和表彰先進的費用;
2.開展教育培訓和活動的場租費用;
3.教育活動的資料費、講課費,教育基地參觀門票費及講解費;
4.用于開展教育活動的交通費、餐飲費和住宿費;
5.開展“三會一課”、“創先爭優”、黨組織換屆以及黨內集中學習教育所產生的會議費等;
6.慰問家庭困難黨員、生病住院黨員和亡故黨員等費用;
7.訂閱黨報黨刊、購買教育用書和教育資料的費用;
8.黨員教育陣地建設的補助;
9.其他相關黨員活動費用。
四、使用原則及有關要求
1.縣委組織部的撥返黨費,森林公安、木材檢查站和合作林場管理中心等三個下屬黨支部的撥返黨費直接劃撥至各下屬單位,其它黨支部在相關活動結束后憑有效憑證至局財務報銷。
2.各黨支部應加強對黨費使用的整體規劃,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合理安排使用。
3.黨員活動經費使用情況要納入單位黨務公開的內容,接受全體黨員的監督和上級黨組織的定期檢查。
五、黨員活動經費的管理
1.黨員活動經費支出嚴格按核定的金額掌握使用,實行實際支出報銷制度。
2.黨組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活動經費的使用計劃要集體研究決定。
3.黨組織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建立相應財務管理制度,設專人負責,嚴格審批制度,確保專款專用。
4.活動開展前需填寫《活動經費使用審批表》,經審批后再行撥付;活動結束后如實上報經費使用情況。
附件:1、林業局撥返黨費及黨支部活動經費使用審批表
2、五項基本用途、六類黨費具體支出項目
【篇三】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
為了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認真落實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根據有關規定和結合我校黨總支的實際情況,特編制20xx年度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
1、為了做好培訓和教育管理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黨員、黨務干部等工作,購買電化教學設備一套約4000元。
2、年內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補助遭受嚴重疾病的黨員家庭2000元。
3、召開黨內會議,開展黨的組織生活,主題活動等專項活動支出900元。
4、黨建工作外出學習考察補助3000元。
5、建立黨員活動陣地建設和黨組織規范化建設包括各類圖書室,黨員職工活動室等費用1200元。
6、開展黨內關懷慰問活動等費用2000元。以上六項合計:13100元。
【篇四】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
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認真落實“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建設要求,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市房產局機關黨委的實際,特編制20xx年度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
一、黨建工作經費的預算使用
1、召開黨內會議,黨的組織生活、主題活動等專項活動支出4萬元。
2、開展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訓教育以及黨員、常務干部學習培訓等經費3萬元。
3、黨員活動陣地建設和黨組織規范化建設經費3萬元。
4、黨建工作外出學習考察補助1萬元。
5、開展黨內關懷慰問活動等費用1萬元。
以上五項合計:12萬元
二、經費來源
預算方案所列經費包括5個支部經費總預算,除按規定提留可使用部分黨費開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局里打報告下撥(按工資總額2%下撥)。
三、黨建經費的管理使用
1、黨建工作經費的使用要從實際出發,實行專款專用,量入為出,確保合理有效使用。
2、黨建工作經費的管理確定專人管理,書記審批,保證賬目清楚,票據、手續完備。
3、機關黨委定期召開會議,將經費使用情況納入黨務公開內容,接受上級黨組織的檢查和廣大黨員的監督。
4、黨建工作經費實行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違規使用黨建經費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篇五】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
一、經費來源
黨費和黨建工作經費是開展黨建工作的兩項重要經費來源。黨費按照各單位當年上繳學校黨費的40%(離退休教工黨委為當年上繳學校黨費的50%)返納劃撥到各單位黨費子賬戶。黨建工作經費包含于學校撥給各單位的經費中,各二級單位對黨建工作經費列入預算,確保黨建工作正常開展,在單位業務費不足時,可以單獨向財務處申請黨建工作所需經費。
二、使用范圍
黨費和黨建工作經費使用要遵循“合理、務實、有效、節約”的原則,切實用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和黨的有關活動。具體使用范圍是:
1.開展黨的常規工作和專題活動。可用于組織“三會一課”,開展黨建主題活動,如黨員知識競賽、支部風采比賽等。
2.教育培訓黨員。可用于舉辦各級黨校相關培訓班、參觀紅色景點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觀看具有教育意義的影視作品等。
3.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制品和設備。可用于訂閱黨報黨刊,購買政治理論書籍、音像制品和有關學習資料,印制黨課教材、購置黨員電化教育器材設備。
4.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可用于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獎勵金、獎品、獎狀、會務費等。
5.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可用于因病弱及其他偶然原因而造成的生活困難黨員、老黨員的補助等;對口扶貧單位支部共建的支出等。
6.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三、票據報銷明細
可報銷的正規發票明細如下:
1.培訓費——培訓資料印刷費、場地租金、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講課費等,具體標準嚴格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2.資料費——報刊、書籍、黨員教育音像制品、印刷材料費等。
3.差旅費——交通費、住宿費、并嚴格按照《華南理工大學國內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4.設備費——電化教育器材等。
5.補助——對生活困難黨員的慰問費、對老黨員的補助費等。
6.其它——紅色景點門票、紅色電影觀影費、宣傳費、黨建論文版面費等。
注:黨費支出款項除燃油費和餐費外的上述款項均可報銷。
【篇六】黨建工作經費預算方案
為保障基層黨組織工作和活動開展,增強黨組織生活的針對性、實效性和豐富性,不斷提升活動質量和水平,進一步增強黨組織吸引力、凝聚力和戰斗力,規范基層黨建工作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來源
學校依據上級有關規定,設立黨建工作經費項目,列入年度經費預算,用于基層黨建工作經費開支。黨委組織部依照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制定經費管理辦法,提出年度經費預算計劃及劃撥方案。
二、使用原則
(一)統籌安排、合理分配原則。學校根據基層黨組織的情況統籌安排經費。黨總支對經費的使用要與總支年度工作計劃、支部年度工作計劃及對支部的考核評價相結合,要向工作有計劃、有進展、有創新的支部傾斜。
(二)專款專用、注重實效原則。要確保經費用于基層黨組織加強黨員教育管理、豐富組織生活、創新黨建方式手段和服務黨員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動,切實發揮經費作用,充分體現經費使用成效。
(三)量入為出、厲行節約原則。要堅持預算先行,根據工作需要,合理設置經費使用結構,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嚴格按劃撥額度有計劃地使用好經費,確保預算按期執行。
三、經費劃撥
(一)劃撥種類及用途
1.獎勵經費
分為表彰獎勵經費和考核獎勵經費。
表彰獎勵經費:對受到校級黨內表彰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考核獎勵經費:每年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黨總支劃撥獎勵性工作經費,作為相關黨總支黨建基礎工作經費的補充。
2.黨建基礎工作經費
主要用于黨校培訓工作和各黨總支開展主題教育及實踐活動、黨建工作調研、支部書記培訓、黨員教育培訓、考核評比、黨內表彰,以及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部署的各項黨建工作任務和其他與黨建相關的活動。
3.黨支部黨建工作經費
主要用于黨支部開展組織生活,發展黨員工作,訂購有關的報刊雜志,購買學習資料等。
(二)劃撥標準
1.學校黨校培訓工作經費按照當年入黨積極分子培訓規模劃撥。
2.表彰獎勵經費由黨委組織部根據黨內表彰情況提出獎勵方案。
3.考核獎勵經費主要依據考核排名,對位居前列的黨總支給予一定額度獎勵。
4.各黨總支的黨建工作經費由黨委組織部依據各總支的黨員人數進行測算,劃撥經費。
四、開支管理
(一)黨建基層工作經費的開支、報銷必須符合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黨建經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二)黨校培訓工作經費由學校黨校統籌管理,主要用于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的工作支出,分為學校黨校的“教學管理支出”和分黨校的“教學實踐支出”兩部分。
1.教學管理支出
由組織部(黨校)負責人審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購買學員鑒定表、結業考試試卷、學員結業證、優秀學員榮譽證等培訓相關資料、證件等。
2.教學實踐支出
按照一定標準,根據各分黨校集合班實際參訓學員人數劃撥至承辦培訓任務的分黨校使用,由承辦培訓任務的分黨校校長作為經費使用責任人進行審批,黨委組織部(黨校)對經費使用額度進行審核登記。主要用于各承辦培訓任務的分黨校開展與培訓內容相關的主題實踐活動費用、結業考試監考費、批閱作業和試卷的勞務費等。用于勞務部分的支出不超過教學實踐支出總量的40%。
(三)劃撥至各黨總支的黨建工作經費由各黨總支負責人審批,黨支部工作經費報銷時還須經黨支部書記簽字。可列支訂購報刊資料、黨建工作差旅費、購買黨內表彰獎品及開展黨員教育實踐活動,如舉辦黨員培訓班、報告會、參觀革命紀念館址、觀看愛國主義教育影視作品、實地學習先進事跡、黨建文化活動等產生的費用。不得列支勞務費和餐費。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黨總支要將當年黨建工作經費的使用情況報黨委組織部,作為當年黨總支考核的內容之一。
五、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
六、本辦法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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