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篇一
本協議書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鑒于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篇二
根據本保證書,我們(單位名稱)注冊地址為(詳細地址)(以下稱承包人),和(保證人姓名)注冊地址為(詳細地址)(以下稱保證人)在此以擔保全額為(貨幣名稱、數額)共同格守對(業主名稱)(以下稱為業主)的義務。根據本保證書,承包人與保證人應保證自己,以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承擔共同的及各自的對該項支付的義務。
根據以業主為一方,承包人為另一方所達成的協議,承包人已承擔了合同義務(以下稱為所簽合同)去實施并完成某項工程,并在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時,按上述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進行修補。
(a)收到業主與承包人雙方書面通知,說明業主與承包人已一致同意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或者(b)保證人收到一份與所簽合同條款規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簽發的、并在法律上證明的裁決書副本,說明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
代表(承包人名稱) 代表(保證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 由(簽字人姓名)
以_____的資格 以_____的資格
在(證明人)證明下 在(證明人)證明下
簽于一九九_年_月_日 簽于一九九_年_月_日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篇三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本建筑工程發(分)包給乙方施工建設,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避免施工服務期間發生安全和環境事故,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_ 年 ____月_____ 日開工至_____年 ____月____ 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方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標準。
2、乙方應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組織體制,施工前應明確本項目負責人、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體計劃。
(2)乙方根據甲方進度要求編制施工組織方案并經甲方確認(或專家認證)。
(3)施工組織方案必須明確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及實施計劃。
4、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項目主管人員進行入廠級安全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施工要求,并按要求認真落實。
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方項目主管部門應向乙方做好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乙方應組織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召開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環保、消防管理要求,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并督促職工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環保、消防工作,甲方項目主管部門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監察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環保、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環保、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環保、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環保、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按期限整改。
8、乙方每天必須組織開展班組危險預知和安全檢查活動,并做好相關記錄。乙方對所在的施工區域,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必須設置若干名現場施工安全監護人,安全監護人應對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指出,并落實整改。施工單位對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9、乙方應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并符合國家標準(gb)。如乙方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或設施,應辦理借用或租賃相關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一經接受,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11、乙方人員對施工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變動, 如確實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廠內機動車輛作業必須按規定做到“定車定人”,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電焊、氣焊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消防主管部門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監護,動火結束后,必須報告甲方。
1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器設備或電源,應辦理審批手續,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私拉亂接電器線路的,將按公司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造成后果的,乙方負全責。
15、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甲方的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6、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整潔,材料、機械設備等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場所進行堆放、停置,嚴禁亂停亂放。施工區域,每天做好清理、整頓工作,工完、料盡、場地清。乙方若有不遵守的行為,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17、貫徹先簽合同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8、乙方在簽訂建筑安裝施工合同后,應自覺地向有關部門辦理開工報告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 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有關事故報告程序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九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21、本協議同工程合同同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篇四
根據本保證書,我們(單位名稱)注冊地址為(詳細地址)(以下稱承包人),和(保證人姓名)注冊地址為(詳細地址)(以下稱保證人)在此以擔保全額為(貨幣名稱、數額)共同格守對(業主名稱)(以下稱為業主)的義務。根據本保證書,承包人與保證人應保證自己,以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承擔共同的及各自的對該項支付的義務。
根據以業主為一方,承包人為另一方所達成的協議,承包人已承擔了合同義務(以下稱為所簽合同)去實施并完成某項工程,并在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時,按上述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進行修補。
(a)收到業主與承包人雙方書面通知,說明業主與承包人已一致同意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或者(b)保證人收到一份與所簽合同條款規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簽發的、并在法律上證明的裁決書副本,說明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
代表(承包人名稱)
代表(保證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
由(簽字人姓名)
以__________的資格
以__________的資格
在(證明人)證明下
在(證明人)證明下
簽于一九九__年__月__日
簽于一九九__年__月__日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篇五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
1、定義及解釋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并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雇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雇于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為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復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范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范圍在附件a中規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為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于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推(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盡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于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并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決定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系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o、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為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后,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并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為此類提供對于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為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系。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并且(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賠償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b)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于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c)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于由于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于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保障
(a)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保險中;
(b)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于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a)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b)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對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a)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c)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
(e)進行其它各項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
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a)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b)由于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保險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后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準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為準。
22、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于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27。1、業主的通知
(a)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并將開支減至最小。
(b)如果業主認為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復,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
27。2、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a)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b)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并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并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為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并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于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b)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凈費用。
31、支付的時間
(a)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b)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注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支付的貨幣
(a)適用于本協議書的貨幣為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并支付來加扣除的凈額。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幣,或(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后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征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為適用于第26條規定情況。
33、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3)用于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文件。
(b)當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時,他應償付監理工程師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
(c)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a)沒有業主的批準,不得將上述物品在項目所在國內賣掉;
(b)在沒有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項目。第31條第(b)段應適用于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監理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于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后,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稅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稅,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稅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稅收。
40、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于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在為此目的使用而復制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利益的沖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并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后要用信函確認。
43、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后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準。
爭端的解決
44、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鎮守裁決的結果,并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此種棄權實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