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為教學中作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來指寫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寫作的參考,也可以作為演講材料編寫前的參考。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帶電作業管理制度內容帶電作業人員必須做到篇一
一、考勤制度:
1、教職工必須樹立無私奉獻,敬業愛崗的思想,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2、教職工因故不能工作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實行假條制和請、準、銷假制度。
3、考勤分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幾種情況。
4、請準假權限:
教工請假一天以內由副校長審批,一天以上四天以內,由校長審批,四天以上報請教委審批。
副校級及中層干部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集體活動一般不準假,特殊情況向校長直接請假,若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論。 說明:以下情況同樣履行手續但是視為出勤。
①本人婚假為一周。
②子女婚假為2天。
③父母、配偶死亡,喪假均為一周。
④男教工岳父、岳母去世,喪假1天。
⑤女教工公公、婆婆去世,喪假均為3天。
⑥爺爺、奶奶去世,喪假為2天。
⑦晚婚晚育者產假為半年,視為出勤,但不享受全勤獎;男教工照顧家屬生產,準假2天。
⑧哺乳期:每天規定2小時。
⑨面授等進修活動需出示證件,因公外出,由校長批準,按時返校。
5、如有類似情況,依例酌情處理。
請假一定要履行手續,寫清楚事由,填寫好請假條(情況特殊也應補寫假條),準假后安排好工作方可離校,返校后及時銷假,不履行手續視為曠工。
二、考勤獎懲具體規定:
1、事假:全學年累計事假1天(按8小時計),從年度考核分(滿分5分)中扣0.12分;不足1天的,每請事假1小時,扣0.015分。
2、遲到、早退:比規定簽到時間遲簽10分鐘以內為遲到,比規定簽退時間早簽10分鐘以內為早退, 以上兩條若分別超出10分鐘,視為曠工,并記錄相應曠工時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03分。凡一周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四次及以上者,須向校長書面匯報原因。
3、病假:根據實際病情酌情考慮,若無病裝病視為曠工。統計時,按兩個病假時等于一個事假時折算。
4、凡查崗時既不上課也不在樓內又無外出任務的教師,第一次扣0.2分,第二次扣0.4分,三次(含三次)以上一律按曠工處理。
5、簽到均要自己簽,若發現有代簽現象,則簽到的教師和被簽到的教師均按曠工處理。
6、考勤作為評選先進個人,年度考核聘任的重要內容,凡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超過一月的均不參加評優。凡有曠工現象的教職工,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教師,本年度內無評優選模資格。
7、根據各級部教師提議,經校委會研究決定:全體教師每月允許0.5天事假,1天病假,不計入學期年度考勤分,但不享受全勤獎,該項規定由教代會通過。
三、匯總方式、方法
1、學校建立考勤登記薄,每天分早、中、晚三次簽到、簽退。
2、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考勤工作領導小組,一月一匯總,學期末根據本制度(二)中的規定計算出教師考勤得分上報教委。
四、考勤獎懲金額:
學校每學期劃拔一定金額作為全勤獎獎勵基金,每月全勤者享受10元獎金。
帶電作業管理制度內容帶電作業人員必須做到篇二
一、員工守則?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 準時上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3. 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4. 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 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 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7. 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8. 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失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九條?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十條? 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3.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7.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二條? 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付?
1. 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2. 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第十六條? 本公司人員服務滿一年者可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 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2. 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3. 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4. 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一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二、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第二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三、員工識別證使用準則?
第四條? 員工出入辦公處所及廠區未按規定配帶識別證者禁止出入?
第五條? 員工識別證應配帶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第六條? 員工識別證不得轉借他人?
第七條? 員工于離職時應將識別證交還人事單位注銷?
第八條? 員工識別證如有遺失應交附工本費5元向人事單位申請補發?
第九條? 違犯本準則者依其情節輕重簽請總經理議處?
第十條? 本準則未盡規定事項悉以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辦理?
第十一條? 本準則自簽請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
四、公司員工禮儀守則?
(一)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 職員必須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發:職員頭發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男性職員頭發不宜太長?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涂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第二條? 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么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有污穢?
3.鞋子應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職員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臃腫的服裝?
第三條? 在公司內職員應保持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二)日常業務中的禮儀?
第四條? 正確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設備提高工作效率?
1. 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蠻對待挪為私用?
2. 及時清理整理賬簿和文件對墨水瓶印章盒等蓋子使用后及時關閉?
3. 借用他人或公司的東西使用后及時送還或歸放原處?
4. 工作臺上不能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5. 公司內以職務稱呼上司同事客戶間以先生小姐等相稱?
6. 未經同意不得隨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資料等?
第五條? 正確迅速謹慎地打接電話?
2. 通話簡明扼要不得在電話中聊天?
4. 工作時間內不得打私人電話?
(三)和客戶的業務禮儀?
第六條? 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 在規定的接待時間內不缺席?
2. 有客戶來訪馬上起來接待并讓座?
3. 來客多時以序進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戶?
4. 對事前已通知來的客戶要表示歡迎?
5. 應記住常來的客戶?
6. 接待客戶時應主動熱情大方微笑服務?
第七條? 介紹和被介紹的方式和方法?
1. 無論是何種形式關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紹應該對介紹負責?
3. 把一個人介紹給很多人時應先介紹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第八條? 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1. 名片應先遞給長輩或上級?
4. 對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檢索?
五、人員晉升管理辦法?
第二條? 晉升較高職位依據以下因素:?
1. 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 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 在職工作表現與操行?
4. 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
5. 具備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條? 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 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3. 試用人員成績卓越者由試用單位推薦晉升?
第五條? 晉升操作程序?
第六條? 晉升核定權限?
1.副董事長特別助理與總經理由董事長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總經理以上人員提議并呈董事長核定?
4 第七章 員工管理制度??
第八條? 凡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 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晉升職位?
第十條? 本辦法于20χχ年χ月χ日正式生效?
六、公司辭退與辭職管理規定?
(一)總則?
第二條? 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力?
第三條? 公司員工如因工作不適工作不滿意等原因有辭職的權力?
(二)辭退管理?
第四條? 公司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 一年內記過3次者?
2. 連續曠工3日或全年累計超過6日者?
3. 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4. 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
5. 違抗命令或擅離職守情節重大者?
6. 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7. 仿效領導簽字盜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9. 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屢勸不改者?
10. 擅自離職為其他單位工作者?
11. 違背國家法令或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12. 泄漏業務上的秘密情節嚴重者?
13. 辦事不力疏忽職守且有具體事實情節重大者?
15. 為個人利益偽造證件冒領各項費用者?
16. 年終考核成績不及格經考察試用仍不合格者?
17. 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分員工時?
18. 工作時期因受刑事處分而經法院判刑確定者?
19. 員工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20. 由于其他類似原因或業務上之必要者?
1. 連續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10日前告之?
2. 連續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者20日前告之?
3. 連續工作3年以上者20日前告之?
第七條? 被辭退員工要及時辦理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單?
第十條? 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后應及時登記人員調整登記表?
(三)辭職管理?
(四)附則?
第十七條? 本條例的修改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處所有?
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八、員工離職處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悉依本規定辦理?
第二條? 員工離職區分?
1. 自請辭職?
2. 職務調動離職?
3. 退休離職?
4. 解雇離職?
5. 其他原因離職?
第四條? 離職手續?
第五條? 移交手續?
2.事務移交?
(1)原領的工作服交還總務科(1年以上的免)?
(2)原領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還總務科或有關單位?
3.移交期限5天內辦妥?
第八條? 離職手續辦妥后始準填發離職證明?
第九條? 本規定呈奉總經理核定后實施修訂時亦同?
十四、員工離職處理細則?
(計算機應用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各級人員移交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是依據人事管理規則第ⅹ條的規定制定?
第三條? 本公司職員的移交分下列級別?
1. 主管人員指部經理室主任科股長?
2. 經管人員指直接經管某種財務或某種事務的人員?
第四條? 移交事項規定如下?
1. 造具移交清冊或報告書(格式另定)?
2. 繳還所領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簿冊書類圖表文具印章輪鎖等)?
3. 應辦未辦及已辦未結各案應交代清楚?
4. 其他應專案移交事項?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財務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于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工程發包制度
為加強工程發包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公司可以對建筑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可以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必須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必須經公司批準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五、建設工程必須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六、凡屬投資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招投標。
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管理制度
一、項目技術部是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具體工作由項目技術部會同投資發展部完成。
二、對于大宗材料、大型設備的采購,必須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通過考察綜合評選,采用相對價格較低、保證質量的材料和設備。
三、對不適宜招標項目的少量材料設備,要進行詳細地考察了解,選擇合適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應根據需要數量、規格、使用時間等作出采購計劃,周密布署,確保工期。
確定工程材料設備采購供貨方后,應簽定詳細的供貨合同,內容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間等,按照合同規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設備設專人管理,材料、設備進場后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設備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后及時把材料、設備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材料設備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帳。
七、項目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設備進行
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商品房銷售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場和工作人員
一、市場營銷部是商品房銷售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
二、市場營銷工作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營銷人員必須發揚愛崗敬業、團結奉獻精神,具有責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給的商品房營銷任務。
三、售房有形市場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設的窗口,營銷人員要做到誠實守信、規范交易、熱情服務,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形象。四、市場營銷部在新建項目開盤前,應認真作出切實可行的營銷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銷售價格未經批準不得變更。
五、房屋預售建筑面積由投資發展部會同市場營銷部計算,房屋銷售面積須經房管局測量復核后,列出明細表,雙方工作人員書面確認無誤后,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財務部備案。在預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
六、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顧客介紹商品房時要講究服務態度和推銷技巧,做到宣傳力度大、范圍廣、影響深、效果好。
七、在銷售商品房屋工作中,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設立銷售帳本、房屋預訂登記本、房屋移交登記本、售后服務登記本;?認真簽訂和及時發放房屋預售協議書、房屋買賣合同、房屋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
八、銷售帳薄的記錄要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月底及時向總經理上報銷售情況,及時報表。
九、房屋銷售后,要及時將預售協議書、買賣合同、結算單等銷售資料整理入檔管理。
十、所有購房款必須由市場營銷部于收款當日交財務部,存至指定銀行帳戶,嚴禁公-款私存。
十一、營銷人員要圓滿完成各自的銷售任務,負責從介紹房屋、交款、貸款、結算、簽訂合同、房屋移交、維修等等營銷過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營銷人員要保守商業機密,確保商品房價格、戶型、銷售情況等內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銷售任務以外,營銷人員要服從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十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明確以下內容:當事人名稱或姓名、房屋狀況、銷售方式、房屋面積、價格、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建設標準、配套設施狀況、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要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做到合法、嚴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買賣合同檔案,每份合同在蓋章前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登記、編號。市場營銷部負責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包括序號、合同號、簽約日期、對方姓名)?,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商品房按揭貸款和其它業務
十七、為購房戶辦理按揭貸款,要熟悉業務,熟練掌握操作流程,必須按照銀行規定簽定合同,做到辦證細心,資料齊全,專人辦理。
十八、結合公司發展計劃,制訂商品房營銷計劃和實施方案,充分調動營銷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
十九、市場營銷部會同投資發展部、項目技術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現場查驗土建、水電等配套設施并核實房屋面積,確認無誤后(?竣工房屋面積須經房管部門書面認可)?,查驗人員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竣工建筑明細表報副總經理批準后,由市場營銷部據此編制房屋銷售結算清單,報財務部備案,不得擅自變更。
辦公室管理制度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文件收發規定
一、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后,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屬黨內的由簽發。
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核、簽發。
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二、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定處理。
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后方能復英蓋章。
三、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告報送結果。
秘密文件由專人按核定的范圍報送。
四、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六、文件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文印管理規定
七、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信息中心打櫻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打櫻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九、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十、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一、嚴禁擅自為私人打英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十二、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審核并報董事長批準后辦理。
十三、辦公用品購置后,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十四、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印制。
十六、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電話使用規定
十七、公司各部門電話費均按月包干使用。具體標準如下:辦公室120?元/?月,投資發展部100?元/月,財務部60?元/?月,城建資產部100?元/?月,市場營銷部200?元/?月,項目技術部130?元/?月,會議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當月包干標準的,從超額部門的工資中扣出。當月節余部分累計到本部門下月話費中使用。
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檔案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并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設備、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項目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并由信息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資貸款項目申報資料、征地、拆遷批復、國土規劃等技術、圖紙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城建資產部、項目技術部、市場營銷部等業務部門按業務分工負責歸檔。
八、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齊全完整;
②?根據檔案內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系,區別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檔案資料借閱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閱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十、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鑒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鑒定,提交檔案報告,并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一、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溫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帶電作業管理制度內容帶電作業人員必須做到篇三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縣供電分公司帶電作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1、配電帶電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妨礙作業的生理和心理障礙,應具有電工原理和電力線路的基本知識,掌握配電、帶作業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業工具的適用范圍和使用方法,通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并且有上崗證。
2、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配電線路帶電作業技術導則》,會緊急救護法,觸電解救法和心肺復蘇法。
3、工作負責人,(包括工作監護人)應具有3年以上的配電帶電作業實際工作經驗,熟悉設備狀況,具有一定組織能力和事故處理能力,經領導批準后,負責現場的安全監護。
4、氣象條件的要求
5、作業應在良好的天氣下進行如遇雷、雨、雪霧天氣不得進行帶電作業,風力大于5級以上,一般不宜進行作業。
6、在特殊情況下,若必須在惡劣氣修下帶電搶修,工作負責人應針對現場氣象和工作條件,組織全體人員充分討論,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經領導審核后方可進行。
7、夜間搶修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
8、帶電作業過程中若遇天氣突然變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時,應立即停止工作,盡快恢復設備正常狀況,或爭取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9、配電帶電作業的新項目,新工具必須經過技術鑒定合格通過在模擬制備上實際操作后,確認切實可行,并制訂出相應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術措施,經本單位工程師或主管領導批準后方能在運行設備上進行作業。
10、凡是有較重大或較復雜的作業項目,必須組織有關技術人員,作業人員研究討論后制定出相應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術措施,經本部門技術負責人審核,本單位總工程師或主管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1、工作票制度
(1)配電帶電作業時應按《兩票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填寫電帶作業第二種工人票,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員審核可行性簽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檢修時限,工作終結后,工作負責人應簽署“已執行”章子,并存檔1年備查。
(3)工作票簽發人應由有豐富的帶電作業經驗,熟悉人員,設備,配電網絡,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本細則,經考試合格并經本單位領導批準的人員擔任。
(4)每次作業前全體作業人員應在現場列隊,由工負責人宣讀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務并進行人員分工,交代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施工,作業及配合等,并認真檢查有關有工具、材料,齊全、合格后方可開始工作。
2、工作監護制度
(1)配電帶電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在工作現場行使監護職責,對作業人員的作業方式,步驟進行監護,及時糾正不安全的動作,監護人不得擅離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負責人因故必須離開崗位時,可交給有資格擔任監護的人員負責,但必須將現場情況、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務交代清楚。
3、工作間斷和終結制度
(1)配電帶電作業過程中,可能因故需臨時間斷,在間斷期間工作現場的帶電工具和器材應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距離,派專人看守。
(2)間斷工作恢復以前,必須檢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設備,經查明確定安全可靠才能重新工作。
(3)每項作業結束后,應仔細清理工作現場,工作負責人應嚴格檢查設備上有無工具和材料遺留,設備是否可以恢復工作狀態。
1、絕緣桿作業法
絕緣桿作業法是指作業人員與帶電體保持《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以下簡稱《安規》),規定的安全距離,通過絕緣工具進行作業的方式,在作業范圍窄小或線路多回架設,作業人員有可能觸及不同電位的電力設施時,作業人員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具,對帶電體應進行絕緣遮蔽,絕緣桿作業法即可在登桿作業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車的工作斗或其他絕緣平臺上采用。
帶電作業管理制度內容帶電作業人員必須做到篇四
帶電作業技術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總則第1條為了加強帶電作業工作的領導,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證作業安全,促進帶電作業向深度和廣度發展,特制訂本制度。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電力系統開展帶電作業的基層單位。
第1條為了加強帶電作業工作的領導,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證作業安全,促進帶電作業向深度和廣度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電力系統開展帶電作業的基層單位(指發電廠、供電局、電業局、供電公司、下同)及其上級管理機關(省局和網局)。
第3條帶電作業是我國電力生產的一項重要革新成果,已成為電氣設備的常用檢修測試方法之一。它對電網安全經濟運行、提高供電可靠性和社會經濟效益意義重大,因此,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積極推廣應用,使其發揮應有作用。
第4條帶電作業是一個技術性較強操作安全水平要求較高的特殊工種。因此,凡開展帶電作業的單位,對作業人員必須堅持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允許參加批準項目的作業。
第5條各網局、省局可根據本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制訂相應的補充規定,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執行,并報上級機關備案。
第一章帶電作業的組織管理
第7條各網局(省局)的帶電作業工作,由網局(省局)生產局長(或總工程師)統一領導,具體工作由生產(技)處負責。
第8條各網局(省局)生產(技)處設專職或兼職帶電作業專業工程師,負責編制全網(省)帶電作業發展(包括人員培訓)規劃:組織交流帶電作業新經驗;督促執行有關帶電作業的規章制度;組織帶電作業新項目、新工具研制和技術鑒定;大力推進帶電作業新工具、新技術;組織并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分析,制訂反事故措施;每年做好專業總結上報。
第9條各網局(省局)科技處根據電力系統發展和生產需要,編制帶電作業科研規劃,并督促實施。
1.在網局(省局)領導下,積極參與各基層單位進行帶電作業技術發展研究的科學試驗,提供試驗手段和場地,并進行技術指導。
2.負責各基層單位因受設備條件限制不能進行的帶電作業工具出廠(驗收)試驗和預防性試驗。
3.收集國內外帶電作業情報,不定期匯編帶電作業技術動態,為各基層單位提供信息。
4.開展帶電作業基礎理論研究。
第11條各電力設計院在設計輸、變電工程時,應滿足帶電作業的安全技術要求,并為開展帶電作業工作方便和工具通用創造條件。
1.認真貫徹有關規程制度和技術文件;
3.組織編制帶電作業現場操作規程;
4.負責帶電作業人員的培訓;
5.參加輸、變電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根據帶電作業安全條件提出意見;
6.協助作業班組編寫或審核復雜的帶電作業項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7.參加帶電作業事故調查和分析;
8.除每年二月做好年度總結上報外,還應及時完成專業總結,以不斷提高帶電作業技術和管理水平。
第13條各基層單位應制訂出車間(工區、所、場、隊、處等,下同)和帶電作業班組的技術管理職責范圍,并配備適當的專、兼職人員,以達到分工明確,相互配合,各盡其責的目的。
第二章帶電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與管理
第14條各網局(省局)應建立帶電作業培訓中心,配備模擬設備和場地,有計劃地對全網(省)帶電作業人員分期分批進行輪訓,以逐步提高他們的技術素質。
第15條根據網局(省局)安排,各基層單位帶電作業專責人協助教育科編制本單位的年度培訓計劃,并認真執行。
第16條帶電作業新人員的培訓
對新參加帶電作業人員,要指派帶電作業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和技工向他們逐條講解《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帶電作業部分、《帶電作業現場操作規程》,并組織他們學習電工基礎和帶電作業基本知識,絕緣材料性能,常用工具的構造、規格、性能、用途、使用范圍和操作方法。
上述基本知識考試合格后,還需經過模擬實際操作訓練(運行設備上操作考核,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才能發給合格證和附錄一,略),參加經批準的帶電作業項目操作。
所謂帶電作業新人員,系指由線路工改為帶電作業工或從技工學校新分配的人員,而不是指未轉正的學徒工。
第17條帶電作業人員的日常培訓
帶電作業的日常培訓,每月應不少于4小時。學習內容包括:帶電作業基本知識和規程制度;實際操作練習;技術問答和考問講解;復雜項目作業前的技術交底以及事故實例學習等。
第18條工作負責人(包括監護人,下同)的培訓
工作負責人是帶電作業現場操作的組織者,安全措施的實施者,責任重大,因此,除一般帶電作業的培訓外,還需進行工作負責人的專門培訓。培訓內容為:工作負責人的組織能力;處理作業中的意外情況的應變能力和理論知識,以不斷提高他們的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帶電作業管理制度內容帶電作業人員必須做到篇五
總 則
第1條 為了加強帶電作業工作的領導,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證作業安全,促進帶電作業向深度和廣度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電力系統開展帶電作業的基層單位(指發電廠、供電局、電業局、供電公司、下同)及其上級管理機關(省局和網局)。
第3條
帶電作業是我國電力生產的一項重要革新成果,已成為電氣設備的常用檢修測試方法之一。它對電網安全經濟運行、提高供電可靠性和社會經濟效益意義重大,因此,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積極推廣應用,使其發揮應有作用。
第4條
帶電作業是一個技術性較強操作安全水平要求較高的特殊工種。因此,凡開展帶電作業的單位,對作業人員必須堅持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允許參加批準項目的作業。
第5條 各網局、省局可根據本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制訂相應的補充規定,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執行,并報上級機關備案。
第一章 帶電作業的組織管理
第7條 各網局(省局)的帶電作業工作,由網局(省局)生產局長(或總工程師)統一領導,具體工作由生產(技)處負責。
第8條
各網局(省局)生產(技)處設專職或兼職帶電作業專業工程師,負責編制全網(省)帶電作業發展(包括人員培訓)規劃:組織交流帶電作業新經驗;督促執行有關帶電作業的規章制度;組織帶電作業新項目、新工具研制和技術鑒定;大力推進帶電作業新工具、新技術;組織并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分析,制訂反事故措施;每年做好專業總結上報。
第9條 各網局(省局)科技處根據電力系統發展和生產需要,編制帶電作業科研規劃,并督促實施。
1.在網局(省局)領導下,積極參與各基層單位進行帶電作業技術發展研究的科學試驗,提供試驗手段和場地,并進行技術指導。
2.負責各基層單位因受設備條件限制不能進行的帶電作業工具出廠(驗收)試驗和預防性試驗。
3.收集國內外帶電作業情報,不定期匯編帶電作業技術動態,為各基層單位提供信息。
4.開展帶電作業基礎理論研究。
第11條 各電力設計院在設計輸、變電工程時,應滿足帶電作業的安全技術要求,并為開展帶電作業工作方便和工具通用創造條件。
1.認真貫徹有關規程制度和技術文件;
2.編制年度帶電作業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組織編制帶電作業現場操作規程;
4.負責帶電作業人員的培訓;
5.參加輸、變電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根據帶電作業安全條件提出意見;
6.協助作業班組編寫或審核復雜的帶電作業項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7.參加帶電作業事故調查和分析;
8.除每年二月做好年度總結上報外,還應及時完成專業總結,以不斷提高帶電作業技術和管理水平。
第13條
各基層單位應制訂出車間(工區、所、場、隊、處等,下同)和帶電作業班組的技術管理職責范圍,并配備適當的專、兼職人員,以達到分工明確,相互配合,各盡其責的目的。
第二章 帶電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與管理
第14條 各網局(省局)應建立帶電作業培訓中心,配備模擬設備和場地,有計劃地對全網(省)帶電作業人員分期分批進行輪訓,以逐步提高他們的技術素質。
第15條 根據網局(省局)安排,各基層單位帶電作業專責人協助教育科編制本單位的年度培訓計劃,并認真執行。
第16條 帶電作業新人員*的培訓
對新參加帶電作業人員,要指派帶電作業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和技工向他們逐條講解《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帶電作業部分、《帶電作業現場操作規程》,并組織他們學習電工基礎和帶電作業基本知識,絕緣材料性能,常用工具的構造、規格、性能、用途、使用范圍和操作方法。
上述基本知識考試合格后,還需經過模擬實際操作訓練(運行設備上操作考核,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才能發給合格證和附錄一,略),參加經批準的帶電作業項目操作。
*所謂帶電作業新人員,系指由線路工改為帶電作業工或從技工學校新分配的人員,而不是指未轉正的學徒工。
第17條 帶電作業人員的日常培訓
帶電作業的日常培訓,每月應不少于4小時。學習內容包括:帶電作業基本知識和規程制度;實際操作練習;技術問答和考問講解;復雜項目作業前的技術交底以及事故實例學習等。
第18條 工作負責人(包括監護人,下同)的培訓
工作負責人是帶電作業現場操作的組織者,安全措施的實施者,責任重大,因此,除一般帶電作業的培訓外,還需進行工作負責人的專門培訓。培訓內容為:工作負責人的組織能力;處理作業中的意外情況的應變能力和理論知識,以不斷提高他們的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第19條
帶電作業人員的考核(包括規程考試和基本知識的考試)。每年不少于一次。考試前一周,應通知被考人。考試成績應登記在帶電作業合格證內。考試成績不合格者,應在半個月內補考,仍不及格者,收回合格證,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直到考試合格為止。
第20條 帶電作業人員的管理
1.帶電作業是在不停電的設備上進行的特殊作業,要求作業人員具有一定的技術水平和專業知識,因此,人員的配備應從電力技校、中專畢業生或三級及以上的線路工中選擇,學徒工不允許參加帶電作業。
2.帶電作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人員變動應征求本單位帶電作業負責人意見,并經總工程師批準。
3.帶電作業人員脫離帶電作業三個月以上者,應重新進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帶電作業部分考試,并履行批準手續。
4.帶電作業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票簽發人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條件和程序審批。
第三章 帶電作業項目管理與計劃實施
第21條 常規項目的管理
常規項目系指操作簡單,使用常用工具進行經常性作業的項目,如更換絕緣子,斷、接引等。各基層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列出常規帶電作業項目。
常規項目必須編制相應的現場操作規程,由基層單位帶電作業專責人審查,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第22條 新項目的管理
新項目系指本單位以往未進行過的帶電作業項目,帶電作業新項目必須編制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現場模擬操作,確認安全可靠,經本單位帶電作業專責人審查,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到帶電設備上應用。
新項目轉為常規項目前,必須經過技術鑒定,取得技術鑒定書(附錄二,略)。技術鑒定小組由基層單位帶電作業專責人、生技科、安監科有關人員和有經驗的帶電作業人員組成,在總工程師主持下進行。
技術鑒定應準備下列資料:
1.新工具組裝圖及機械、電氣試驗報告;
2.新項目或新工具研制總結;
3.現場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
第23條 科研項目的管理
科研項目系指難度大而復雜需要進行研究試驗的帶電作業新項目。
帶電作業科研項目,由各基層單位科技管理部門,根據生產需要,確定課題,組織力量攻關。經試驗和試用確認成功后,由課題承擔單位準備好研制報告、試驗報告、現場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現場試操作和試用報告等資料,申請技術鑒定。
科研項目的技術鑒定,由下達課題單位主持,參加人選和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
科研項目通過鑒定后并經總工程師批準,才能逐步推廣應用。
第24條 帶電作業處理緊急缺陷或事故搶修,應符合批準的帶電作業項目,否則,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訂可靠的安全措施,經總工程師批準的方可進行。
第25條 各基層單位帶電作業專責人應根據生產需要,于年底編制出次年帶電作業計劃,經總工程師批準后下達執行。
第26條 各基層單位的`車間與帶電作業班組應有月、季帶電作業計劃,以保證年帶電作業計劃的實施。
計劃變動時,應申明理由,辦理變更手續。計劃完成后,車間的專、兼職人員應及時統計、分析和上報。
第27條 帶電作業所需工具、材料,由車間專、兼職人員編制清冊,每年申請一次,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提請物資供應部門按技術要求和計劃采購。
對一些特殊要求的材料和工具,在征得物資供應部門同意后,可派熟悉帶電作業的人員外出負責購置。
第28條 外購材料、工具或自制工具,均需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有關規定進行驗收試驗或出廠試驗,在取得合格證(附錄三、四,略)后才允許投入現場使用。
第29條 帶電作業工具的預防性試驗(包括電氣和機械試驗)結果和有效日期應填入試驗卡片,加蓋合格章后才能繼續使用。
第30條 帶電作業絕緣工具試驗不合格者,應找出原因,進行處理,再經試驗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則,必須淘汰。
第31條 帶電作業工具管理
1.帶電作業工具應有永久性編號,在一個基層單位范圍內,不允許出現相同的編號。
2.帶電作業工具用畢入庫前,工具保管員應進行外觀檢查和驗收,發現缺陷,應及時處理并試驗合格,否則不能繼續使用。
3.帶電作業工具的保管、運輸、使用等其他方面規定均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執行。
4.已淘汰的工具,應有“×”明顯標志,并清出工具房。
第32條 為保證帶電作業工具處于良好狀態,帶電班應配備專用帶電作業工具(程)車。
第五章 帶電作業資料管理
第33條
每次完成帶電作業后,工作負責人應及時在“帶電作業登記表”上(附錄七)逐欄登記存檔備查。并作為年度統計依據。年度統計從元月1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
第34條 開展帶電作業的車間和班組應備有下列技術資料和記錄。
3.帶電作業分項需要工具卡片(附錄九,略);
4.帶電作業登記表(附錄七,略);
5.帶電作業工具清冊(附錄十,略);
6.帶電作業工具及絕緣材料技術證明書或使用說明書;
7.帶電作業工具預防性試驗卡(附錄五、六,略);
8.帶電作業新項目、新工具(指自制工具)技術鑒定書及其附件;
9.帶電作業技術培訓和培訓考核記錄簿;
10.帶電作業不安全情況、事故障礙記錄簿;
11.班組工作日記簿;
12.線路和變電站一次結線圖;
13.有關電氣設備參數一覽表。
第35條 各基層單位應按下列內容建立具體的獎勵制度,以促進帶電作業發展。
2.對帶電作業人員實行按實際操作天數給予補貼。
第36條 帶電作業人員有下述情形之一者,應扣發津貼和獎金:
1.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
2.出現不安全情況或造成未遂事故;
3.造成帶電作業事故。
① 帶電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凡參加帶電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工藝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才能參加帶電作業。
② 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必須經過批準。帶電作業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應具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熟悉帶電作業現場和作業工具,對某些不熟悉的帶電作業現場,能組織現場查勘,作業判斷和確定作業方法及應采取的措施。工作票簽發人必須經廠領導批準,工作負責人可經工區領導人批準。
③ 帶電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由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人不得直接操作,監護的范圍不得超過一個作業點,復雜的或高桿塔上的作業應增設塔上監護人。
④ 應用帶電作業新項目和新工具時,必須經過科學試驗和領導批準。對于比較復雜、難度較大的帶電作業新項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須進行科學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編出操作工藝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廠主管生產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⑤ 帶電作業應在良好天氣下進行。如遇雷、雨、雪、霧等天氣,不得進行帶電作業;風力大于 5級時,一般不宜進行帶電作業。
雷電時,直擊雷和感應雷都會產生雷電過電壓,該過電壓可能使設備絕緣和帶電作業工具遭到破壞,給作業人員人身安全帶來嚴重危險;雨、霧天氣,絕緣工具長時間在露天中會受潮,使絕緣強度明顯下降;高溫天氣時,作業人員在桿塔、導線上工作時間過長會中暑;嚴寒風雪天氣,導線弛度減小,應力增加,此時作業會加大導線荷載,甚至發生導線斷線;當風力大于 5級時,空中作業人員會出現較大的側向受力,工作穩定度差,給作業造成困難,監護能見度差,易引起事故。
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在惡劣天氣下進行帶電作業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充分討論,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廠主管生產的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
⑥ 帶電作業必須經調度同意批準。帶電作業工作負責人在帶電作業工作開始之前,應與調度聯系,得到調度的同意后方可進行,工作結束后應向調度匯報。
⑦ 帶電作業時應停用重合閘。帶電作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用重合閘,并不得強送電。
a.中性點有效接地 (直接接地) 的系統中有可能引起單項接地的作業。
b.中性點非有效接地 (中性點不接地或經消弧線圈接地)的系統中有可能引起相間短路的作業。
c.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認為需要停用重合閘的
作業。嚴禁約時停用或恢復重合閘。
⑧ 帶電作業過程中設備突然停電不得強送電。如果在帶電作業過程中設備突然停電,則作業人員仍視設備為帶電設備。此時,應對工具和自身安全措施進行檢查,以防出現意外過電壓,工作負責人應盡快與調度聯系,調度未與工作負責人取得聯系前不得強送電。
以上規定適用于在海拔 1000m 及以下交流電 10 ~ 500kv的高壓架空線、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設備上采用等電位、中間電位和地電位方式進行的帶電作業及低壓帶電作業。
帶電作業管理制度內容帶電作業人員必須做到篇六
1、各科在節假日務必安排人員值班。節假日前三天,應落實值班人員,做好節前排班,并通知本人。法定節日值班人員表報院辦公室,以便全院統一排班。
2、各科負責人,負責落實并檢查各種搶救藥品及設備,保證節假日中使用。
3、節假日前,院部組織有關科室對全院各科室的值班安排及急癥搶救準備進行一次檢查。
4、各級值班人員均應精力集中,不能分心,不干私活。嚴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開。
5、各級值班人員不得私自與他人換班,如因特殊狀況務必換班者,經院長同意批準,另行安排值班人員。
6、進修人員節假日期間,未經科主任批準,不得安排單獨值班。
7、各級值班人員,應患于職守、盡職盡責,做好節
假日期間的各項工作。尤其要做好急癥搶救工作,并做好交接班。各級值班人員應服從院總值班的工作調度。
1、當天晚上18點至次日8:00點,值班經理不定時查崗,各部夜班期間有需要解決的事項,及時報當日值班經理。
2、忠于職守,在值班時對酒店的各營業場所進行巡視檢查,積極認真、迅速準確地處理各種問題,在遇到重大或緊急情況時及時報告總經理。
4、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不得無故離店外出,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離店外出時,需經上級批準;否則扣50分。
5、值班經理必須按值班順序值班,不得隨意調換,如有特殊情況需與他人調班的須在值班前落實并告知總經理;否則雙方扣20分。
6、值班經理在巡視各個區域時,帶上值班日記本讓各崗位員工在該本上簽字,以示巡視過這些區域。(凌晨0-2點間至少巡視記錄1次,按指紋1次,否則按考勤制度處理)
7、巡視檢查。對酒店各要害部位以及設施設備情況,如各樓層、廚房、鍋爐房、空調機房、總服務臺、前門外、院內及餐廳包房等加強巡視檢查,會同保安人員切實做好營業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注意防火防盜工作。
8、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必須按要求巡視酒店各區域,督導各部門按酒店的規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及節能降耗情況(按時開關燈及其它設備),對不規范的服務或服務質量問題,應及時要求有關部門當班管理人員予以糾正、改進,并將這些問題或現象記錄在值班本上。
9、值班經理須協助各部門當班管理人員處理重大投訴事件,對涉及權限金額以內的免賠,罰款可根據情況作出處理。并把事情經過和處理結果記錄在值班本上。
10、值班期間酒店出現的問題值班經理負主要責任。
11、值班經理房指定為維修房,當房間入住75間以上時,當日不再開經理房,經理在當晚22:00以后方可領取鑰匙,次日9時前必須退房。
12、不按要求或未盡職責的處罰20分以上。
第一條:值班人員在上班時間必須著工作服,且穿戴整齊。
第二條:保證監控設備的正常運行,值班室內物品不得隨意搬動,如有遺失、損壞,須照價賠償。
第三條:不得私自改裝值班室內電路、開關、插孔,嚴禁在室內使用煤氣爐、電爐、電飯鍋、電磁爐等。
第四條:當有外來人員或車輛進入時,須禮貌接待,同時做好登記手續,拒絕登記的嚴禁放入。
第五條:須時刻關注負責區域情況,保證公共財產安全,并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上報請求協助處理。因未及時上報而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第六條: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做與值班無關的事,不得讓其他人員進入值班室。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的,按行政管理規定處理。
第七條?保證負責區域的整潔、衛生,大門口嚴禁任何人擺放和放置物品,嚴禁亂涂亂畫。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嘩。
第八條:值班人員在收到信件、包裹時,須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當事人。
第九條:廠區內嚴禁兒童進入。家人探視時,嚴禁兒童進入車間內。
第十條:嚴禁任何人攜帶廠內物品出廠,公司員工或務工人員攜帶物品出廠時,必須開包檢查;離職人員出廠時,必須持有辦公室開立的《放行條》才能放行;外來貨車離廠時,須持有《車輛出廠單》才能放行。因私自放行所造成財物的損失,由值班人員承擔。
第十一條:上班期間,大門必須關閉,員工不得出入,嚴禁員工深夜私自外出,晚上22:00關閉公司大門,值班員有權不給放行。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為了加強對機關值班工作的管理,確保機關的安全和正常公務以及突發事件的處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組織領導。
1、鎮機關值班工作由黨政主要領導分管,由鎮黨政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2、黨政辦公室具體負責值班人員的編組,編制值班人員輪流表,并對值班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實行全員分組輪流值班,每個值班組設一名組長,值班組組長由一名黨政領導或大辦公室、中心主任擔任。
二、值班組值班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點至晚上21:00點和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早上8:00點至晚上21:00點必須在辦公室值班。
其余時間由位同志輪流負責(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時間12:00——15:00,有情況發生立即通知值班組負責及時處理)。
重大節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動的值班由鎮政府研究后臨時安排。
三、值班組人員的主要任務。
1、處理公務來電,答復公務電話的查詢。
2、接待來訪群眾,處理一般的來訪事件。
3、處理突發事件和緊急公務。
4、向主管領導報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況,承辦領導交辦的關事項。
5、做好機關的安全防護,作好值班記錄。
四、對值班工作的具體要求。
1、記錄處理各類公務來電,值班人員應在《值班記錄》中記錄清楚如下內容:來電話人的單位、姓名、聯系電話、電話內容,并將電話內容及時報送值班負責人,由值班負責人作出相應的處理。
2、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值班組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后,除少數人留守電話外,其余人員應在值班黨政領導的帶領下,迅速趕到事件現場并進行相應的處理,若遇重大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呈報鎮黨政主要領導,然后通知相關人員。
3、對區委區府及各部局的會議通知和電話通知,要記錄清楚會議名稱、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及會議要求;如遇緊急會議通知,應設法立即通知參會人員參加會議,一般通知則交由黨政辦公室辦理。
4、值班期間如遇上級來鎮檢查工作,值班組應負責接待;如遇群眾來訪,應認真聽取來訪者的'意見,作好記錄,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諉不辦。
5、值班期間如收到上級寄發給黨政主要領導的緊急公文或緊急信函,值班組要設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發送任務。
五、值班人員的職責和紀律。
1、值班組人員必須按時到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員到崗情況由值班組專人記入《值班記錄》內,以確保機關任何時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員有事須按規定向組長請假。
2、值班人員不準在值班期間和值班室里打牌、賭博、酗酒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
3、值班人員不按時到位或工作失職造成機關被盜或財產被破壞的,將視其情節的輕重和財產損失的情況,追究值班人員的相關責任,并處以適當的經濟賠償。
4、值班人員不準在值班室里亂翻亂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和整潔。
5、值班無故缺席者,給予50元的經濟處罰,值班遲到或早退者給予30元處罰。如無人值班,視為該值班組全體人員缺席,每人各處罰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內有三次無故缺席值班或遲到早退六次,扣發年終獎金的10%。
六、其他:
1、鎮機關的駕駛員必須參與值班,駕駛員每個月一輪換,值班駕駛員如有事,須向黨政辦公室請假。
2、值班室鑰匙按值班時間在黨政辦領取,值班結束后歸還原處。
3、黨政領導和黨政辦公室人員將隨時進行檢查,如發現違反規定者將嚴格處理,給予經濟處罰的由黨政辦出具手續,交財政辦在下月工資中扣出;給予行政處分的由黨委、政府行文進行處分,并報區組織部、區紀委、區人事局,違法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為進一步加強對值班工作的領導和管理,進一步規范值班人員行為,確保值班工作的有效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
負責解答投訴、咨詢的一般性問題;
負責接聽、記錄電話,接待來訪人員;
負責其他臨時交辦的工作;
負責處理突發事件。
二、值班人員應提前做好值班準備工作,不得遲到、早退;當日不能值班者經值班負責人批準可提前調換,并由值班負責人報帶班領導。
三、對來電、來訪人員提出的問題,要及時解答;不能當時解答的問題,要及時查詢或與相關人員溝通后再做答復;對反映的疑難問題要詳細做好記錄,經整理后轉交有關科室或辦公室。
四、值班人員要認真受理和解答來電、來訪所反映的問題,不得敷衍推諉。在受理來電、來訪過程中要熱情、周到、耐心、細致,使用規范用語,克服急躁情緒,杜絕過激言語。
五、值班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
六、值班人員務必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占用值班電話撥打私人電話,不做與值班工作無關的事項。
七、值班人員要持續值班室環境整潔,物品擺放整齊。
八、值班負責人負責組織值班人員做好值班工作。帶班領導負責檢查本班次值班人員的到崗狀況。
九、對值班脫崗、無故不到崗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對其他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遇有突發事件和重要事項時,須詳細記錄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概況,報告單位和人員的聯系方式,在第一時間按程序報告帶班領導并及時處理,不得延誤和疏漏。
一、值班分值中班和值夜班
1、值中班時間:每日上午下班時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止;
2、值夜班時間:每日下午下班時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止;
4、值班視同正常上班,值班人員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
7、值班時,應將值班期間處理的問題及未能處理的問題,詳細記錄在《值班記錄本》上。
二、交接班
(一)、接班:接班人應提前5分鐘到達客服中心進行崗位交接工作;
1、接班人員清點值班用品,如:值班記錄本、筆、手電筒、被褥等;
2、認真查閱上班值班記錄,詢問上班工作完成狀況;
3、發現異常及不明白的地方,及時要求交班人員做出解釋,并做好記錄;
4、交接雙方在確認無誤后,在上一班值班記錄上簽名,并開始值班。
(二)、交班:交班人員應在交班前10分鐘將公物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椅子、被褥等)。
1、檢查當班值班記錄,收集整理相關資料,認真如實填寫當班狀況;
2、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員交待說明狀況;
3、互相簽名后,方可離崗;
4、一般狀況下,交班人員應將本班所發生的未能解決的問題,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后,才能簽字。
1、辦公室財產保管。如有借出物品,一定要登記并及時催還。
2、將工作內容及時登記在日志上。收到請柬、文件時,必須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并及時登記備忘。做好交接工作:做了什么事,那些事已經處理,那些事情還需要處理,請記在值班日志中。
3、按時到崗,觀察辦公室的整潔和衛生狀況,根據情況打掃衛生,不得在辦公室喧嘩、吵鬧,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4、有領導前來會議,要主動打招呼、倒茶,熱情接待。
5、要熟悉院辦老師及相關領導,見到老師要尊敬稱呼。
6、接聽電話時,主動客氣應接相關工作,面向不同部門、單位、人、事。聯系相關具體老師,急事馬上匯報,并作好記錄。
7、值班必須簽到,代班的同學需寫清楚幫誰代班。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請假。
8、下班時要整理好辦公桌。關閉所有電器。
9、如辦公室沒開門則及時與__聯系。
10、熟悉本部門工作情況,嚴禁在辦公室做與值班無關的事。
11、培養后備干部:相關工作建檔和部門工作運行情況、開展情況,負責人加強業務指導。
12、本制度自__年_月__日正式執行,請各值班人員認真貫徹,嚴格執行!
帶電作業管理制度內容帶電作業人員必須做到篇七
1.目的: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范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閑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必須把考勤管理作為經常性的工作來抓。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條按照國務院規定,除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第六條遲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規定時間簽到者為遲到;未經請假提前下班者為早退;工作時間擅離崗位者為溜班。
第七條事假、病假
工作時間因事因病請假并經領導批準者,為事假或病假。
第八條超假、曠工
假期已滿,仍未銷假上班者為超假;未經請假缺勤2小時以上者為曠工。
第九條值班、加班
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經領導決定或同意延長工作時間,以及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者為加班。
第十條滿勤、多出勤
全年無遲到、早退、溜班、曠工及請假者為滿勤;領導雖未安排,但為完成工作任務和維護公司、營業部利益,主動加班者為多出勤。
第十一條考勤標準
2、請假2-4小時按半天、5-8小時按1天計算。
第三章假期
第十二條休假和探親假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定享受休假或探親假(當年轉正定級人員,從下一年度開始執行)。
1、休假
工齡滿1年但不滿10年的職工,每年休假的假期為6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10天;21年以上的15天。
2、探親假
(1)不能利用休息日與親人團聚的跨地區的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假期為20天;已婚職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為30天。新調入職工,第二年開始享受。
(2)夫妻在一地生活的職工探望省外的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3)職工的父母一方與配偶住在一地的,職工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4)夫妻在一地生活的職工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的假期,一般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有特殊情況,提前用假,下次探望時間應從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新調入職工,從調入之日開始計算。
(5)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部門)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部門)負擔。往返路費按火車硬臥標準。
第十三條生育假
1、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
2、晚育(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孩子)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方產假可延長至135天。難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產假增加15天。
3、夫妻雙方都有工作單位的,可給男方7天照顧假。
第十四條計劃生育假
1、女職工生育一個孩子后實行長效節育措施失敗,第一次行人工流產手術者,根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懷孕不足3個月可給產假15天,3個月以上者給產假42天。
2、職工實行長效節育手術的假期分別為:男職工行結扎手術7天;女職工行放環術2天,取環術1天,結扎手術21天,人工流產手術后同時做結扎手術者30天,產后結扎另加14天。
第十五條公傷假。職工因公負傷,根據有關規定,經工會、人事和醫療單位認可后,可請公傷假。
第十六條喪假。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可給假3天;旁系親屬死亡,可給假1天;其他親屬死亡,需請假者,按事假處理。
第十七條補休假。職工在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原則上應安排補休。休息日加班1天補休1天,法定節假日加班1天補休2天;因公出差一周的'補休1天,兩周以上的補休2天。
第十八條職工休假和探親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各類假期一般以年度為準,一次連續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計。
除事假外,在假期中如遇法定節假日,不能另外加假。探親假路途往返時間另行給假。
享受探親假者,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九條職工經批準參加業余學習(指電大、函大、大中專自學)考試占用的時間為公派學習,但考試前需出具有關證明,并辦理請假手續。
第四章請假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二十條一般職工(含副職以下中層干部)請法定假,由各單位(部門)領導批準,公司總部各部門還應報人力資源部審批;事假和病假在2天內由各單位(部門)領導審批,超過2天的報人力資源部審批。
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請假2天以上(含2天)的,應報人力資源部送公司領導審批。
第二十一條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特殊情況可先請他人代辦,或先電話報告,但事后必須自覺補辦手續。經領導批準的《請假審批單》作為考勤和報銷差旅費的依據之一。
職工請假應按程序、逐級報批。應由公司領導審批的,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上送。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條全公司實行職工(含中層干部)上班簽到制度。職工到班后應及時在簽到本或考勤機上簽注到崗時間。
職工必須親自簽到,不得互相代為簽到。
第二十三條各部的考勤工作一般由總務負責,公司總部各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二十四條職工因特殊情況無法簽到、簽退的,應報部門領導同意后,由部門考勤人員登記,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五條各部每月2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匯總,并填寫《考勤統計表》,經部門領導審簽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工作負全責。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定期講評。
負責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
第二十七條公司人力資源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門。除定期檢查、監督公司總部各部室工作人員出勤情況和考勤制度的落實外,還要不定期地會同有關部門對異地分支機構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八條遵守、執行和維護本規定表現突出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二十九條加班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補休的,可按規定發給加班費。公休假沒有使用的,可按休息日的加班標準給予出勤獎。
第三十條遲到、早退、溜班者,每次扣發30元;1個月內遲到、早退或溜班超過3次者,每次按50元扣發;無故超假者,按曠工處理。
曠工者,除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外,按實際曠工天數扣發個人當月工資和獎金。曠工半天扣發1/4個月工資和獎金,1天扣發1/2個月,依次類推;連續曠工8天或者全年累計曠工10天者,上報公司作辭退處理。
第三十一條職工必須親自簽到、簽退,不得委托他人代簽,否則,每發現一次,替代人與未到人各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三十二條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扣50元,并公開批評。
第七章?工資的扣發
第三十三條月內事假1-2天的,每天扣發20元; 3天以上的,按當月工資日平均數乘以請假天數扣發。
第三十四條月內病假1-2天者,按實際天數每天扣10元;3-15天者每天扣15元;15天以上者,每天扣發20元。
年內累計病假超過2個月至6個月,從第3個月起,工齡不滿10年的扣發當月工資的10%。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齡不滿10年的扣發當月工資的30%;滿10年不滿30年的,扣發當月工資的20%;滿30年以上的扣發當月工資的10%。
連續請病假3天以上者,應有區、縣級以上醫院疾病證明書,否則,按事假處理。
第三十五條年度內假期達15天以上的,均應按實際天數扣發獎金。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后若國家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帶電作業管理制度內容帶電作業人員必須做到篇八
1、配電帶電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妨礙作業的生理和心理障礙,應具有電工原理和電力線路的基本知識,掌握配電、帶作業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業工具的適用范圍和使用方法,通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并且有上崗證。
2、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配電線路帶電作業技術導則》,會緊急救護法,觸電解救法和心肺復蘇法。
3、工作負責人,(包括工作監護人)應具有3年以上的配電帶電作業實際工作經驗,熟悉設備狀況,具有一定組織能力和事故處理能力,經領導批準后,負責現場的安全監護。
4、氣象條件的要求
5、作業應在良好的天氣下進行如遇雷、雨、雪霧天氣不得進行帶電作業,風力大于5級以上,一般不宜進行作業 。
6、在特殊情況下,若必須在惡劣氣修下帶電搶修,工作負責人應針對現場氣象和工作條件,組織全體人員充分討論,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經領導審核后方可進行。
7、夜間搶修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
8、帶電作業過程中若遇天氣突然變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時,應立即停止工作,盡快恢復設備正常狀況,或爭取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9、配電帶電作業的新項目,新工具必須經過技術鑒定合格通過在模擬制備上實際操作后,確認切實可行,并制訂出相應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術措施,經本單位工程師或主管領導批準后方能在運行設備上進行作業。
10、凡是有較重大或較復雜的作業項目,必須組織有關技術人員,作業人員研究討論后制定出相應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術措施,經本部門技術負責人審核,本單位總工程師或主管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1、工作票制度
(1)配電帶電作業時應按《兩票實施細則 》的有關規定填寫電帶作業第二種工人票,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員審核可行性簽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檢修時限,工作終結后,工作負責人應簽署“已執行”章子,并存檔1年備查。
(3)工作票簽發人應由有豐富的帶電作業經驗,熟悉人員,設備,配電網絡,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本細則,經考試合格并經本單位領導批準的人員擔任。
(4)每次作業前全體作業人員應在現場列隊,由工負責人宣讀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務并進行人員分工,交代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施工,作業及配合等,并認真檢查有關有工具、材料,齊全、合格后方可開始工作。
2、工作監護制度
(1)配電帶電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在工作現場行使監護職責,對作業人員的作業方式,步驟進行監護,及時糾正不安全的動作,監護人不得擅離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負責人因故必須離開崗位時,可交給有資格擔任監護的人員負責,但必須將現場情況、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務交代清楚。
3、工作間斷和終結制度
(1)配電帶電作業過程中,可能因故需臨時間斷,在間斷期間工作現場的帶電工具和器材應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距離,派專人看守。
(2)間斷工作恢復以前,必須檢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設備,經查明確定安全可靠才能重新工作。
(3)每項作業結束后,應仔細清理工作現場,工作負責人應嚴格檢查設備上有無工具和材料遺留,設備是否可以恢復工作狀態。
1、絕緣桿作業法
絕緣桿作業法是指作業人員與帶電體保持《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以下簡稱《安規》),規定的安全距離,通過絕緣工具進行作業的方式,在作業范圍窄小或線路多回架設,作業人員有可能觸及不同電位的電力設施時,作業人員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具,對帶電體應進行絕緣遮蔽,絕緣桿作業法即可在登桿作業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車的工作斗或其他絕緣平臺上采用。
2、絕緣手套作業法
絕緣手套作業法是指作業人員借助絕緣斗臂車或其他絕緣設施(人字梯、靠梯、操作平臺等)與大地絕緣并直接接近帶電體,作業人員穿戴全套絕緣防護用具與周圍物體的空氣間隙必須滿足《安規》規定的安全距離,作業前均需對人體可能觸及范圍內的帶電體和接地體進行絕緣遮蔽,在作業范圍窄小,電氣設備布置密集處,保證作業人員對相鄰電體或接地體的有效隔離,在適當位置還應裝設絕緣隔板或隔離罩等限制作業者的活動范圍。
3、在配電線路帶電作業中,不允許作業人員穿戴導電手套,采用等電位方式進行作業,絕緣手套作業法不是等電位作業法。
4、配電線路無論是裸導線還是絕緣導線,在帶電作業中均應進行絕緣遮蔽,按以上作業方式進行檢修和維護。
1、最小安全距離
(1)在配電線路上采用絕緣直接作業法(間接作業)時,人體與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不得小于0.4m(此距離不包括人體活動范圍。)
(2)斗臂車的金屬臂仰起,運動中,與帶電體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m。
(3)帶電升起、下落、左右移動導線時,與物體間的交叉,平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1m。
2、絕緣工具最小有效長度
(1)絕緣操作桿最小有效絕緣長度不得小于0.7m。
(2)起、吊、拉、支撐作用的桿、繩的最小有效長度不得小于0.4m。
3、安全防護用具
(1)絕緣手套。內外表面應無針孔、裂紋、砂眼。
(2)絕緣服、袖套、披肩、絕緣手套、絕緣靴在8kv工頻電壓(1min)下應無擊穿、無閃絡、無發熱。
(3)各種專用遮蔽罩、絕緣毯、隔板在30kv工頻電壓(1min)下應無擊穿、無閃絡、無發熱。
1、人員的準備。作業前應根據作業項目確定操作人員,如作業當天出現某作業人員明顯精力和體力不適的情況時,應及時更換人員,不得強行要求作業。
2、工具的準備。作業前應根據作業項目,作業場所的需要,按數配足絕緣遮蔽用具、防護用具、操作工具、運載工具等,并檢查是否完好,工器具及防護用具應分別裝入規定的工具袋中帶往現場,在運輸中應嚴防受潮和碰撞,在作業現場應選擇不影響作業的干燥,陰涼位置,分類整理擺放在防潮布上。
絕緣斗臂車在使用前應認真檢查其表面狀況,若絕緣臂、斗表面存在明顯臟污,可采用清潔毛巾或棉紗擦拭,清潔完畢后應在正常工作環境下置放15min以上,斗臂車在使用前應空斗度操作1次,確認液壓傳動,回轉、升降、伸縮系統工作正常,操作靈活,制動裝置可靠。
3、作業方巡查的準備,作業負責人應針對作業項目制定作業方案,對較簡單的或經常性的作業,可在實施作業的當天在現場制訂出作業方案,對較為復雜的作業,應在實施作業的前一天進行調查,研究制訂出作業方案,作業負責人應結合實際明確指示每位作業人員的分工,并在班前會上對作業內容、作業順序及安全注意事項作出詳細說明。
4、工器具的檢查,到達現場后,在作業前應檢查確認作業工器具的完好性,裝卸過程中工具有無螺帽松動,絕緣遮蔽損壞,防護用具有無破損。
5、作業人員在工作現場要仔細檢查桿塔及拉線,以及上部的腐蝕狀況,必要時要采取防止倒塌的措施,應根據地形地貌,將斗臂車定位于最適于作業位置,斗臂車良好接地,作業人員進行工作時應系好安全帶,要注意周邊電信和高低壓線路及其他障礙物,選定絕緣斗的升降回轉路徑,并平穩地操作。
6、在工作過程中,斗臂車的發動機不得熄火,工作負責人應通過漏電流監測警報儀實時監測泄漏電流是否小于規定值,凡具有上、下絕緣段而中間有金屬連接的絕緣伸縮臂,作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不應接觸金屬件,升降或作業過程中,應避免絕緣斗同時觸及兩相導線,工作斗的起升下降速度不應大于0.5m/s,斗臂車回轉機構回轉時,作業外緣的線速度不應大于0.5m/s。
7、采用斗臂車作業前,應考慮工作負載及機具和作業人體的重量,嚴禁超載。
8、絕緣防護用具的穿戴。
高壓絕緣手套和絕緣靴在使用前要壓入空氣,檢查有無針孔缺陷,絕緣袖套,披肩、絕緣服在使用前應檢查有無剌孔等缺陷,若存在嚴重缺陷應退出使用。
作業人員進入絕緣斗之前必須在地面上穿戴好安全帽,絕緣靴,絕緣服,絕緣手套及外層保護手套等,并由現場監護人員進行檢查,作業人員進入工作斗內或登桿到達工作位置時,首先應系好安全帶。
作業人員欲脫下絕緣手套和絕緣安全帽時,對低壓應注意頭頂及周圍的帶電導線,并在距帶電體有足夠距離的安全位置進行。
9、在接近帶電體的過程中,要從下依次驗電,對低壓線支承件,金屬緊固件也要依次驗電,確認無漏電現象,對人體可能觸及范圍內的橫擔、金屬支承件、帶電導體亦應驗電,驗電時人體應與帶電導體保持安全距離。
10、對帶電部件設置絕緣遮蔽用具時,應從離身體最近的帶電體依次設置,即按照從近到遠的原則,如對多層分布的帶電導線設置遮蔽用具時,應從下層導線開始依次向上層設置。絕緣子遮蔽罩和導線遮蔽罩的設置次序是先放導線遮蔽罩,再放絕緣子遮蔽罩,絕緣子遮蔽罩與導線遮蔽罩的接合處有大于15cm的重合部分,如導線遮蔽罩有脫落的可能時,應采用絕緣夾或絕緣繩綁扎,以防脫落,作業位置周圍如有接地拉線和低壓線等設施,亦應使用絕緣檔板,高壓絕緣毯,遮蔽罩等對周圍物體進行絕緣隔離。
11、在從地面向桿上作業位置吊運工具和遮蔽用具時,工具和遮蔽用具應分雖裝入不同的吊裝袋,應避免混裝,采用絕緣斗臂車的絕緣小吊或絕緣滑輪吊放時,吊繩下端應不接觸地面,要防止受潮及纏繞在其他設施上,吊放過程中應邊觀察邊吊施,桿上作業人員之間傳遞工具或遮蔽用具時應一件一件地分別傳遞。
12、拆除遮蔽用具時,應從帶電體下方(絕緣桿作業法)或者側方(絕緣手套作業法)拆除絕緣遮蔽用具,拆除順序是:從離開作業人員最遠的開始依次向近、處拆除,如要拆除上下多回路的絕緣遮蔽用具,應從上層開始依向下順序拆除,對于導線和絕緣子遮蔽罩,應先拆絕緣子遮蔽罩再拆導線遮蔽罩,在拆除絕緣遮蔽罩應注意不使被遮蔽體受到顯著振動,要盡可能輕地拆除。
13、作業負責人應時刻掌握作業的進展情況,密切注視作業人員的動作,根據作業方案及作業步驟及時做出適當指示,整個作業過程中不得放松危險部位的監護工作,負責人不在時必須指定一名有監護資格的地面監護員,代替作業負責人執行監護工作,作業負責人要時刻掌握作業人員的疲勞程度,保持適當的時間間隔,必要時可以兩班交替作業。
1、更換針式絕緣子
對作業范圍內的帶電導線、絕緣子、金屬橫擔、桿塔構件等應進行遮蔽。
可采有絕緣斗臂小吊臂法,羊角抱桿法或吊、支桿法等進行更換,不允許用絕緣斗臂的車支撐導線,導線升起高度距絕緣子頂部應不少于0.4m,綁扎完畢后應剪掉多余部分。
2、斷接引線
嚴禁帶負荷斷、接引線,接引流線前應查明負荷確已切除,所接分支線路或配電變壓器絕緣良好無誤,相位正確無誤,相關線路上確無人工作。
所接引流線應長度適當,與周圍接地構件,不同相帶電體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連接應牢固可靠斷、接線時可采用鎖桿防止引線擺動。
3、更換跌落保險或避雷器
(1)當配電變壓器低壓側可以停電時,更換跌落保險器應在確認低壓側無負荷狀況下進行、用絕緣拉閘桿斷三相跌落式保險后再行更換。
當配電變壓器低壓側不能停電時,可采用專用的絕緣引流線旁路短接跌落保險以及兩端引線,在帶負荷的狀況下更換跌落保險絲,更換完后務必拆除旁路引流線。
(2)三相跌落式保險器或避雷器之間須放置絕緣隔離遮蔽,三相引線、構架、橫擔處均應進行絕緣遮蔽。
(3)一相檢修或更換完畢后應迅速對其遮蔽,然后檢修或更換另一相。
4、更換橫擔
根據線路的狀況確定作業方法,一般可采用臨時絕緣橫擔法作業,大導線線路可采用帶絕緣滑車組的吊桿法作業。
5、加裝分段開關、加裝負荷刀閘,更換跌落保險器等。
帶電荷作業所用的絕緣引流線和兩端線夾的載流容量應滿足1.2倍最大負荷電流的要求,其絕緣層須通過30kv/1min的工頻耐壓試驗,組裝旁路引流線的導線處應清除氧化層,且線夾接觸應牢固可靠。
帶負荷加裝分段開關,加裝負荷刀閘時,在切斷導線并做好終端頭之前,應裝設防導線松脫的保險繩,保險繩應具有良好的絕緣性能和足夠的機械性能。
6、配電線路對地距離測量。工作人員工作前必須使用經試驗合格的測試桿,工作時應戴絕緣手套,并與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或用測高儀進行測量。
7、零值絕緣子測試。應使用經試驗合格的零值絕緣子測試儀,工作時應戴安全帽、絕緣手套,系好安全帶,與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當測試出一片零值絕緣子時,作業人員應立即停止測試。
帶電作業管理制度內容帶電作業人員必須做到篇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五、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于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并指導?子公司實施集團公司下發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六)、核算并發放集團公司員工工資;
(七)、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二、子公司辦以室是子公司員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并指導?本公司各部門實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發放員工工資;
(五)、辦理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三個方面,分類與構成如下圖:
第五條:工資
本公司員工工資按考核周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基準工資、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等若干部分。
第六條:基準工資釋義與分類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置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周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
二、基準工資按考核周期和計發方法的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中的基準年薪和月薪制工資中的基準月薪兩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相對固定應發的基礎工資(基礎年薪或基礎月薪)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年薪、基礎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七條:基準提成工資釋義與構成:
二、基準提成工資分成應發基礎提成工資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提成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八條:津貼
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路救服務補貼等。
第九條:獎金
公司設置的獎金主要包括年終績效工資、超額利潤提成獎和突出貢獻獎三類。
第十條:福利
公司設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條:年薪制的釋義
年薪制是以年度為考核周期,把經營管理者工資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第十二條:年薪制員工范圍
第十三條:年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年薪制員工工資構成的內容只包括基準年薪、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和津帖,[蓮~山?課件?]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其中,基準年薪分為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
第十四條:基礎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基礎年薪是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資,是年薪的預支部分。
第十五條:績效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年薪是基準年薪減去基礎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績效年薪的實際支付金額,要根據年薪制員工個人年度績效得分來計算,具體計發辦法,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xx 3本科
研發xx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員工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員工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