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夜夜人人揉人人捏人人添-91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91伊人久久大香线蕉-91在线电影-免费a网址-免费v片网站

當前位置:網站首頁 >> 作文 >> 2022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15篇)

2022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15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2-12-20 16:14:32
2022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15篇)
時間:2022-12-20 16:14:32     小編:zdfb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一

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 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并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條 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公示考核結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各企業應采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 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 應堅持新入廠員工、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第十四條 要加強對臨時雇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開展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 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并對培訓內容進行書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 各集團應建立干部安全生產聯系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系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 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范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并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 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六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集團應監督下屬企業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并按照規定統計。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二十四條 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權限,上報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并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毀有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 發生事故后,應按照分管權限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準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找設施設備、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并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第二十六條 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八章 考核與評比

第二十七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第二十八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評比。對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核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或證書。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指標,并報所屬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審批。 第三十一條 各集團及下屬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 事故按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劃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輕傷、急性工業中毒,但沒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不足1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企業發生事故時,企業或所屬二級單位領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并視情況立即決定啟動上報程序。

(一)當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經發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集團主要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二)當發生一般事故,或已經發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企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由企業分管安全領導決定是否派人趕赴現場。

(四)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企業主要領導不在單位的,應在第一時間返回單位,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 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人、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組長)、集團負責人(安委會主任委員)。

一、行政處分依據事故等級確定:

(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降級、撤職處分;

(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記大過、降級或撤職處分;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二、經濟處罰依據事故造成損失確定:

(一)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直接管理人當月工資,并分別處罰損失額的10%,企業負責人、集團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二)造成公司損失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當月工資,并處罰損失額的2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15%,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三)造成公司損失不到1萬元的,直接責任人處罰損失額的3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20%;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一)發生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組取消評優、晉級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二)發生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級所轄公司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三)發生損失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集團負責人及所轄集團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各集團、企業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集團總公司總裁辦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二

1、目的:規定安全會議內容、形式和會議責任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范圍:班組以上部門

3、責任者:班組長以上人員

4、程序:

4.1為了及時了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知道、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了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跡。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責任人

4.3.1班前、班后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部、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并在部、車間(部門)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由付總經理決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負責記錄。

4.3.4各專業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

4.3.5緊急會議視情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

4.7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三

總則

一條 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條 公司必須樹立“安全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機構與職責

四條 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七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八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九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十條 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十一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條 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十三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十五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

十六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十七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十八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十九條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二十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二十一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二十二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電梯

二十三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二十四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二十五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二十六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二十七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二十八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二十九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三十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三十一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三十二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教育與培訓

三十四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三十五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三十六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三十七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獎勵與處罰

三十九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四十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四十一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四十二條 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四十三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十四條 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四十五 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四十六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四十七條 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萬元,不滿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0萬元,不滿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00萬元的事故。

四十八條 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四十九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五十一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五十二條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五十三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五十五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四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狀況。

4.火災初起時要用心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

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職責。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職責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持續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職責者提來源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狀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狀況,到達“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用心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決定。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務必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狀況,明白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務必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持續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狀況后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務必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務必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職責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務必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狀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職責。

6.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要明確負責人,做好防范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后要檢查現場,確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并向客人說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條: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狀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務必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務必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狀況務必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務必帶溫控裝置。

6.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持續清潔干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個性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十五條:餐廳防火制度:

1.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撒收臺布時務必拿到后臺,將贓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筒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持續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3.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務必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務必貼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要經過安全主管同意并備案。

3.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清除一次。

第十七條:庫房防火制度:

1.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

2.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3.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后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厘米。燈距:貨物距燈50厘米。墻距:貨垛距墻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于1.5米)。

4.要持續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6.每一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鎖門。

第十八條:賓館員工吸煙務必遵守賓館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置專供賓客使用的煙灰缸,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煙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并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賓館所有員工務必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六章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賓館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務必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持續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持續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第七章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充分利用墻報、圖片等媒體,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3.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各部門都要用心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八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資料。

第二十九條: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狀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狀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狀況及時調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狀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務必明確分工,把職責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務必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盡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帶給的當天客人狀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并年看護安慰好客人。

5.員工集結后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務必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務必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三十二條: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狀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狀況。

5.及時匯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狀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范疇并進行嚴格考核。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核批準后實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五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3.4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程,并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6.3.5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志或標語,并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并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干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并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于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了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于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核

9.1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并與個人工資掛鉤。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我公司安保部《安全工作管理辦法》的指示精神,結合我段實際,切實把安全工作抓實抓好,確保安全工作目標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管理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確保安全生產,杜絕重大和特大安全責任事故,一般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各單位要本著對黨和國家高度負責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穩定,促發展,堅持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強化管理,嚴格要求,從大處著眼,從小事做起,嚴抓細管,警鐘常鳴,持之以恒,努力創造安全生產良好環境。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段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是負責全段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負責全段安全工作的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和表彰工作。段長主管,黨總支書記分管,工會負責具體工作。

第五條 基層各單位要層層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本單位安全工作有領導、監督、檢查、總結和表彰權。

第六條 根據“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要有明確的安全崗位責任制,做到層層有責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齊心協力抓安全。

第七條 各級安全組織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貫徹上級下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及條令、條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及要點。

3、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及出現的新情況,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監督、檢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實和安全生產基礎設施準備等情況。

5、負責本單位事故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

6、負責本單位宣傳教育和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7、組織召開安全分析會,分析研究安全形勢、總結表彰安全生產工作中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八條 各單位安全員的主要任務是:

8、做好具體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令、條例和本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的落實。

9、負責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的上傳下達,各級領導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

10、負責草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安全生產各種材料,規劃內業建設標準。

11、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職工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各項有益活動。

12、負責抓好先進典型的培養宣傳和經驗推廣工作,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發揮典型的榜樣作用。

13、負責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廣泛收集聽取群眾意見,當好領導參謀和助手。

14、協助領導處理本單位事故、統計和上報。

15、對不利于安全生產的命令、安排等有制止和向上級反映的權力。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員有權制止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和行為。

第三章規章制度的建設

第九條 各單位要認真制定適合本單位生產性質的市處規定的七大安全生產g規章制度。

第十條 安全教育制度。

16、段每季搞一次專項安全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基層各單位每月搞一次專項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廠、站、車隊、分公司)每半月搞一次安全教育;各橋、涵、油路工地、養護作業班組要每天進行班前、班后教育。

17、教育要切合實際,要采取多種形式如辦班、板報、標語、口號等向全體職工和管理人員灌輸安全生產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抓好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

19、段每年要對全段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經培訓考試合格,段審核合格發證方可上崗。

第十一條 安全檢查制度

1、安委會每季進行一次專項安全檢查,還要開展不定期檢查和臨時檢查。

2、基層各單位要每月進行一次檢查;養護分公司每半月進行一次檢查,養護作業班組每周進行一次檢查;拌合站、預制購件廠生產大忙季節、各種油庫、材料庫、施工工地每天檢查一次。

3、安全檢查嚴格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

4、安全檢查內容包括:(1)查思想。主要指對安全工作的認識;(2)查現場。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各工種人員是否執行操作規程,有無違章指揮現象;(3)查隱患。查出隱患是否及時整改;(4)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貫徹落實;(5)查管理體系是否齊全,管理手段是否可行。

5、凡是專項安全檢查,各單位領導要親自帶隊,嚴格檢查,不留任何死角,發現問題,及時指出,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和要求,并要跟蹤檢查落實情況。

6、廠、站、工地、分公司、養護作業班組,查出隱患,能夠自己整改的應自己整改,應報段整改的要及時報段處理。

第十二條 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1、段及所屬單位要做到逢會必講安全,做到“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段班子每年要召開4次以上安全形勢分析會,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傳達貫徹上級文件精神,總結安全工作經驗、查找存在問題及原因,研究解決問題的具體辦法。

3、安委會每年要召開3次以上安全會議,布置、指導、總結各種安全活動,提出要求,總結階段安全工作。

4、基層各單位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總結交流情況,查找問題原因,明確下步安全工作重點。

5、段每年召開一次安全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基層各單位每年召開2次以上安全工作現場交流會。

6、安全工作會議要有詳細的工作記錄,字跡工整,保持完好。

第十三條 安全責任制度

1、安全工作實行網絡管理模式,安全指標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問,處處有人管。

2、制定、修改、完善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以崗設責,避免以人設責。

3、要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按責任狀內容認真抓好落實。

4、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要一級抓一級,一級向一級負責,層層抓好落實,廣泛形成橫到邊、豎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四條 安全報表制度

1、段及基層各單位負責報表的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執行報表制度,做到報表要真實、及時,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

2、段在每月5日前報市處人事科,基層各單位在月末報段工會。

3、基層各單位必須按月報表,段實行報表扣分制,好的加分,差的減分,作為年終考核成績內容的一項。

第十五條 安全獎懲制度

1、獎懲嚴明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強有力措施,安全獎懲制度必須堅持一個“嚴”字,決不能流于形式。

2、段嚴格按責任狀內容考核基層單位負責人,堅決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完成任務者獎,否則要罰。

3、基層單位必須按責任狀內容進行考核,對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揚獎勵、差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嚴厲批評和必要的經濟處罰。

第十六條 安全檔案制度

1、各單位必須建立安全檔案,安全檔案要由專人負責。

2、安全檔案主要包括: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的法規、條例、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文件,各級安全工作會議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總結匯報材料和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等。

第四章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條 工程隊和施工工地必須建立安全組織,工程隊要設一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內業工作。工地應設一名專(兼)職安全員,做到組織分工明確,密切協作,安全員必須高度負責,堅持在一線檢查督促。

第十八條 工程隊專職安全員要制定完善適合本單位生產性質的各項規章制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施工現場制度上墻,規范統一。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和檢查記錄要認真詳細,按要求堅持經常。

第十九條 工程隊安全員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新上崗職工和臨時工,簽訂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安全合同,把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當作大事抓。

第二十條 工地專(兼)職安全員要抓好工地安全基礎設施工作,要有醒目的安全旗和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要有固定的安全標語牌和多面安全標語旗,大造安全氛圍。

第二十一條 杜絕以包帶管,危險性較大的生產作業點要設專門安全監護人員,嚴禁違章指揮。

第二十二條 拆舊橋及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要事先拿出施工方案報段,經段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三條 放炮作業時,必須做好危險區內安全警戒工作,同時核準裝炮數和已爆數量,及時排除啞炮。爆破材料要按公安部門要求專人負責異地存放,并建立嚴格的審批出、入庫手續,放炮員必須是懂技術、會操作、工作細心、持證上崗,否則不能擔任此項工作。

第五章公路養護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 道工上崗前,要根據生產、環境特點搞好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體的要求。

第二十五條 道工上路要著安全標志服、帶安全帽,時刻警惕過往車輛。

第二十六條 道工野外作業時,禁止班前喝酒,嚴禁在公路上打鬧追逐,禁止扒

乘運輸車輛,路面鋪料時,禁止道工站在車上隨行隨鋪,回砂車作業時,車上要有“小紅旗”警示標志,禁止超速行使作業。

第二十七條 在傍山路面施工時,嚴格檢查陡坡有無石塊松動和裂縫,路面施工后,及時清理堆積雜物,保證路面暢通,采備沙石料時,禁止掏洞取砂,防止塌方傷人。

第二十八條 抓好公路水毀修復工作,對險橋、險路地段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或排除隱患。

第二十九條 認真做好雨季防汛工作,堅持“三雨上路”及時排除路面積水,防止水毀,要開好便道,設置明顯的標志及便道繞行標志,確保行車安全。堅持以“雪”為令,及時鏟除積雪,上好沙石料、防止車滑、保證公路暢通無阻。

第六章車輛、設備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 嚴格執行車輛、設備一、二、三級例保及大、中、修、報廢更新制度,駕駛、操作人員要經常擦拭保養,確保車輛、設備完好率。

第三十一條 駕駛員、操作手要自覺增強安全意識,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法規,嚴格遵守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堅決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

第三十二條 嚴禁非駕駛員操作手上崗作業,嚴禁車輛、設備帶故障運行,嚴禁駕駛員酒后開車,私自出車,開疲勞車、帶病開車,開英雄車。

第三十三條 段機關行政用車由段辦公室統一調派。

第三十四條 基層各單位正常業務、生產用車由基層單位調派。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車輛外借及縣外出車必須經段長批準。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要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嚴格按責任狀內容進行獎懲。

第三十七條 人為造成車輛事故或損壞,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承擔經濟損失。

第三十八條 車輛維修要提前請示各單位辦公室或主要領導,維修費定期結算、入帳。

第三十九條 駕駛員不準給其它車輛或個人加油,否則,處以所加油料10倍罰款,情節嚴重的調離工作崗位。

第四十條 縣外及長途出車加油須經各單位辦公室或主要領導批準。

第四十一條 車輛燃油量根據行車里程核定,燃潤材料費每月或每季核銷一次。

第七章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必須把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當做大事來抓,要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制度,強化管理、抓好落實,經常組織檢查,及時解決。

第四十三條 汽、柴油庫、材料庫院內、閑人免進、禁止在院內吸煙,節假日,特別是春節,嚴禁放鞭炮煙花,巡邏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

第四十四條 各單位要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配齊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電線有老化現象,該換的換,該補的補,要確保消防器材的數量及質量。

第八章各種事故及扣分標準

第四十五條 交通事故。特大行車交通責任事故為0;行車死亡頻率百萬公里0.32人,事故頻率百萬公里5次;事故傷亡率百萬公里2人。

第四十六條 廠務事故。千人傷亡率為0;千人重傷率為0.2人;千人輕傷率為5人。

第四十七條 扣分標準按段與各單位領導簽訂的責任狀規定指標執行。

第九章事故分類及處理

第四十八條 事故分類及輕重傷劃分按國家規定執行,任何單位不得有其它更改和變動。

第四十九條 事故處理。

1、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決書為準。

2、廠務事故應根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處理。

3、其它有些事故可按上級有關文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處理事故一定要公正公開、不留后患。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五十條 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制度,完成單位規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指標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五十一條 對因管理不善而發生的重大事故或未達到單位規定的安全生產指標的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并行使安全否決權。

第五十二條 對違章作業、冒險蠻干的事故責任者或玩忽職守、官僚主義、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領導及管理干部,由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和損失程度,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

第五十三條 段與基層各單位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狀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對未出現事故并完成段規定的安全生產指標的單位給予獎勵,出事故的單位除風險抵押金不予退回外,還根據責任與情節,對單位一把手,主管安全的領導、安全員分別進行罰款。

第五十四條 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造成經濟損失數量較大的單位,段要追究領導者的責任。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單位性質的安全管理辦法。

第五十六條 本辦法由段工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在執行中有與上級規定相抵觸的按上級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七

為了防止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各部門、各生產班組,要把預防事故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重中之重,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安全生產。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1成立以站長為組長、副站長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其成員由各個管理人員組成。

1.2 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副站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和攪拌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拌合站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3 攪拌站建立以辦公室為中心,全員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各盡其責,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范員工的操作行為,保證生產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訓

2.1 全體員工要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對國家、企業和員工個人的重要性,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2.2 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2.3 新招聘員工,上崗前必須經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教育培訓,使其基本掌握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技能。

2.4 各部門、生產班組要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2.5 各部門、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活動要切實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要有活動內容、時間、組織者、參加者,參加者都要在活動記錄上簽字確認。

3.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1 站長(副站長)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1.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 《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對攪拌站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1.2 組織制定攪拌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發布實施。

3.1.3 根據攪拌站生產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合格的安全生產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作業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3.1.4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材料、設備、儀器和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供應。

3.1.5 組織制定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教育培訓計劃并督促相關部門實施。

3.1.6 組織制定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檢查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3.1.7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安全生產不利因素和事故隱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隱患,排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3.2 各個部門安全生產管里職責

3.2.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 《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2.2 根據本部門安全生產的實際,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攪拌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報站長審核批準后執行。

3.2.3 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組織學習和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動要有內容、有記錄。

3.2.4 定期組織部門的兼職安全員對本部門各班組和生產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有無違章和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糾正和排除。安全檢查及危險源的檢查每周一次,并有記錄。

3.2.5 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組織排除事故隱患。對違章和事故隱患的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批評教育、經濟處罰),報站長批準后執行。

3.2.6 定期對部門保管使用的生產、生活設備、設施及防護裝置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保證使用安全。有權對本部門保管使用設備的防護裝置提出改進意見,書面報告站長或副總站長,批準后進行施工。

3.3 攪拌站兼職安全員職責

3.3.1 認真學習并依照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教育員工遵紀守法,嚴格執行攪拌站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根據公司混凝土生產運輸、泵送的實際情況,修訂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報站長審核,批準后執行。

3.3.2 監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設備運行狀況,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整改,對發現的重大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及時報告攪拌站領導,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 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員工的安全操作狀況。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并對違章人員提出處理意見,通知相關部門,報告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3.3.4 組織和指導各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檢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資料、記錄,對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3.3.5 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帶傾向性的問題,報告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加以糾正。

3.3.6 提出對在安全生產上做出突出貢獻者進行獎勵表彰的建議,對事故責任者、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責任者和有關領導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3.4 各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的職責

3.4.1 負責本部門、班組員工的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活動,建立、完善安全活動資料、記錄,充分發揮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的作用,搞好本部門、班組的安全生產。安全檢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動每周一次。

3.4.2 負責本部門、班組的日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檢查、糾正違章,帶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

3.4.3 對本部門、班組安全生產做出貢獻的人員有權建議給予表彰獎勵,對違章或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向部門經理或向安委會辦公室提出。

4、崗位、工種安全生產職責

4.1 攪拌站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職責

4.1.1操作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攪拌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做到安全生產。

4.1.2 每次開機前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狀況,檢查主機、皮帶輸送機及出料區域是否有人或雜物,確定無人時方可啟動設備,并做好檢查記錄。冬季啟動運轉10分鐘待溫。

4.1.3 當班期間設備出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機修人員檢查,排除異常,并做好記錄。交班時必須向接班人員交代設備運行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注意的事項。交、接班人雙方在交接記錄上簽字確認,方可離崗。

4.1.4 機修工或輔工檢修、清理攪拌系統設備時,必須先切斷總電源。操作工和機修工或輔工雙方確認斷電,并在記錄表上簽字,將配電柜的鑰匙交進主機檢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臺上放置警示牌,方可進機檢修或清理。

4.1.5 機修工和輔工檢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檢查、驗收,確定機內無人或遺留雜物,啟動設備試運轉,無異常,雙方在檢修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4.1.6 操作室是設備操作控制重地,無關人員未經允許,禁止入內。

4.2 攪拌站輔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4.2.1 全體輔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指導思想,增強安全意識,在工作中要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2.2 當班期間,在進行加裝膨脹劑作業時,必須戴上口罩等防護用品,防止粉塵吸入體內。

4.2.3 清埋攪拌主機作業前,要監督操作工切斷總電源,放置好警示牌,鎖好配電柜并把鑰匙帶在自己的身上。清機作業中若發現攪拌刀、襯板、攪拌臂有松動或損壞現象,要及時告知機修工進行檢查、修理。

4.2.4 清理作業時嚴禁用風鎬擊打襯板和機殼,以防損傷襯板或機殼。嚴禁用金屬硬物刮輸送帶上的粘泥,防止損傷皮帶,應使用高壓水槍清理沖洗。

4.2.5 在清理骨料倉下泥塊時,通知操作工停機并切斷電源再進行清理。在清理骨料倉計量斗砂網上的泥塊和雜物時,要謹慎小心,行走平穩,防止跌傷事故發生。

4.3 機修工安全生產職責

4.3.1 機修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進行任何維修作業時,必須做到“三不傷害”即:作業中不傷害自已,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3.2 進行攪拌主機維修作業前,必須做到先監督操作工切斷電源,鎖好配電柜,操作臺放置警示牌,將鑰匙交給進入機內作業人員保管,并在記錄表上簽字確認,方可進行作業。嚴禁主機帶電進入機內。

4.3.3 進行皮帶輸送機系統維修作業前,必須先切斷電源,鎖好配電柜,鑰匙由檢修人保管。檢修、調整作業時,確實需要在輸送系統運轉狀態下進行,必須兩人在場,做好預防措施,方可進行作業。嚴禁單人作業。

4.3.4 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保險帶,尤其是上粉倉作業要系好保險帶,嚴禁不帶保險帶進行高空作業。

4.3.5 進行車輛、裝載機維修保養作業時,必須打好車輪堰木,必要時要打好支撐保險,以防車輛溜動和千斤頂倒塌傷人或損壞設備。

4.3.6 維修電工進行作業時,必須穿戴絕緣護具,兩人在場才能作業,禁止單人作業。維修電工,每月要對公司場內的用電設施的線路、開關、配電箱進行一次檢查,及時整改查出的問題,并做檢查整改記錄。

4.3.7 焊工在進行施焊作業時要穿戴好勞保護具,謹慎操作,預防燒傷或刺傷眼睛;在設備上進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預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損傷其它零部件。氧氣和乙炔氣瓶要分開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 材料部收料員安全職責

4.4.1 收料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現場檢驗原材料、指揮車輛卸料時要提高警惕,保護自己,以防發生意外,造成人身傷害。

4.4.2 指揮送料車輛卸料時,必須站在車輛左前萬2米左右駕駛員能觀察到的位置指揮,禁止在車后或車右方指揮車輛。

4.4.3 上車檢查原材料質量、數量時,必須待車輛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時,方可上車檢查。嚴禁站在車輛腳踏板和車頂上乘車進出料場。

4.4.4 檢查粉倉料位時,必須佩戴安全帽,拉動檢查繩索檢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墜物傷人。

4.5 技術部實驗員、質檢員安全職責

4.5.1 實驗室員工要樹立“安全第,預防為主”的安全指導思想,在進行實驗、檢驗工作中要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證人身安全,保證設備安全。

4.5.2 實驗員在進行實驗作業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實驗儀器、設備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設備、儀器在無人看管的狀態下工作。

4.5.3 實驗員對實驗設備必須做到:實驗作業前檢查儀器設備,使用后清潔、檢查和保養儀器設備,清潔檢查保養時要切斷電源,禁止儀器設備帶病作業。

4.5.4 實驗室升降機嚴禁載人、超載,作業時必須關閉上下防護門,防止發生意外。

4.5.5 實驗員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具以防夾手。使用有害化學試劑時,要佩戴專用手套和口罩。

4.5.6 質檢員在進行混凝土出廠檢驗作業時,上下車輛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穩扶好,作業時不準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 質檢員檢驗出廠混凝土質量時,必須待車輛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再上車檢驗,嚴禁車輛末停穩上車和跳車,防止跌傷事故發生。

4.5.8 開盤鑒定上攪拌站要注意防滑,觀察坍落度時,要與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骨料區域傷人和泥漿濺入眼睛。

4.5.9 在骨料場檢驗骨料要注意過往車輛,小心避讓,通知裝載機時,要招手示意,待裝載機停穩方可問話。

4.5.10 水泥、粉煤灰、泵送劑取樣時,必須待送料車輛停穩,送料人員打開排氣閥將罐內氣體排完方可打開罐口取樣,上下車輛要踏穩,扶好扶手,防止跌傷。

4.5.11 到工地施工現場,乘坐車輛要系好安全帶。進入工地時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墜物,嚴禁攀登腳手架,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4.5.12 質檢員檢驗出廠混凝土質量時,必須將發貨單拿到自已的手中,檢驗結束,離開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再將發貨單交給駕駛員,以防發生意外。

4.6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職責

4.6.1要在思想上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作業中做到“三不”,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6.2 迸入施工工地必須佩戴安全帽,時刻警惕空中墜物,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4.6.3 轉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掛好拖車勾,穿好保險銷,協助拖泵駕駛員栓好保險鋼絲繩,監督駕駛員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過8km/h。

4.6.4 拖泵前應檢查混凝土拖式泵輪胎及氣壓,支腿保險銷是否穿好,導向輪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揮拖混凝土泵車輛安全到達施工作業現場。

4.6.5 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撐在堅實的地面上,離坑、溝邊沿的距離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處于水平狀態。架設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撐,3米以內自己安裝, 3米以外的管線由施工方架設,在泵送作業前有責任進行檢查,有問題必須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開始泵送。管道中間嚴禁加裝軟管或將軟管折彎,以防軟管爆破傷人。

4.6.6 嚴禁在泵送作業中打開料斗上的格網或將手及其他金屬物伸入料斗或冷卻水箱。以防攪拌時傷人或損壞,作業中因故需要打開格網,必須熄火停機,切斷啟動電源方可打開。

4.6.7 泵送作業前,要與施工方布料人員確定聯系方法,用規定手勢和采用信號燈,確定專職聯系人。防止突然泵送傷人。

4.6.8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認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業指導書》的規定和要求操作,保證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5、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5·1 駕駛員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樹立“以慢應萬變,以穩保安全”的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產法》,中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5.2 車隊要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攪拌站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不斷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和遵紀守法的意識,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時間、內容、地點“三落實”,要建立教育記錄,要有教育組織者、受教育者的簽名。

5.3 車隊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安全生產活動(每月不少于3次),針對混凝土運輸生產和道路交通狀況,分析事故和事故苗頭,提出具體要求,制定預防事故和事故苗頭的措施。安全活動要有記錄,組織者和參加者都要在記錄上簽字。

5.4 車隊在新開工地開工之前對運行路線、運距、道路和交通狀況以及施工現場進行勘察,確定運行路線,確定施工現場調頭、支泵、卸料場地。對施工現場的道路、場地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與施工方協商進行整改,保證運輸、泵送安全。

5.5 車隊要做好執行每項新開盤工地混凝土運輸任務前的安全教育,針對運距、途徑路線、交通狀況、施工工地現場狀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和要求,保證混凝土運輸任務安全、順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記錄。

5.6 車隊要定期對車輛的技術狀況、車容車貌進行檢查,尤其要對車輛的轉向及轉向指示燈光、制動氣路及制動燈光,輪胎及鋼板彈簧、照明燈光、罐內混凝土積留進行檢查(每周一次/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準帶病行駛。要落實責任,檢查要有記錄。

5.7 車隊要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督促駕駛員搞好車輛的日常例行保養。安排車輛進行定期一、二級檢查保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確保混凝土運輸任務的順利完成。

5.8 車輛行駛速度規定。駕駛員要樹立“以穩保安全,以慢應萬變”的行車安全指導思想。執行混凝土運輸任務中要嚴格遵守以下限速規定:在無限速交通標志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重車不超過4okm/h,空車不超過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標志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限速標志規定速度的2/3;進入公司院內或施工工地,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km/h。

5.9 駕駛員管理規定

5.9.1招聘駕駛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5.9.1.1 應聘駕駛員必須持有效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

5.9.1.2 應聘駕駛員駕齡不得少于5年,并具備3年以上駕駛大型貨車的經歷。

5.9.1.3 應聘駕駛員的年齡在23-50周歲之間,并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不得有防礙駕駛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和吸毒史。

5.9.1.4 應聘駕駛員必須持鄉、街道辦事處或原就業單位的證明,證明本人無劣跡行為和吸毒史。

5.9.1.5 應聘駕駛員必須有擔保人。

5.9.2 聘用駕駛員程序規定

5.9.2.1 由車隊審核應聘駕駛員的資質資料,符合第5.9.1條的條件規定,由應聘者填寫“招聘表”。

5.9.2.2 由車隊組織對應聘者進行駕駛技能考試和相關理論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車隊和主管部門經理簽注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5.9.2.3 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應聘者持審批表到公司財務部繳納“安全風險押金”,然后持審批表、安全風險押金收據到公司辦公室簽訂勞動合同。

5.9.2.4 公司綜合部在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對其進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5.9.2.5 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車隊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車隊管理制度教育, 并安排跟車實習,跟車期不少于10天。

5.9.2.6 應聘駕駛員跟車期滿,經車隊考核駕駛、操作熟練程度、運行道路和交通狀況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車駕駛員的意見確定是否單獨駕駛。

5.9.2.7 經車隊考核,確定聘用的駕駛員從跟車之日起轉入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駕駛員在試用期間若發生同等責任及以上事故或者發生責任機械事故,成車輛損壞,予以解聘。

5.9.2.8 試用期滿,車隊進行考核。試用期駕駛員末發生交通事故、末發生機械事故和損壞車輛,遵守公司及車隊管理制度,道德品質良好,安全優質完成混凝土運輸任務的方可申請轉正,個人在車隊寫出轉正申請報告,經車隊審核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準。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 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 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 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 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 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 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 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 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 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 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 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 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 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 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 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 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 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 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八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二、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4)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5) 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9) 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 對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 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小組成,負責:

(1) 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 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 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 全生產責任人:廠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詳見機構表)

4、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廠的主管人員擔任,并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 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 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 各車間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 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

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并迅速予以排除。

10、 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四、 工程、設備儀器

1、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 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 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備。

8、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9、 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并嚴加處理。

11、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五、起重設備、電梯的安全

1、 簽訂起重設備、電梯訂貨、安裝、維護保養合同時,須遵照區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2、 新購的起重設備、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起重設備、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技術監督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3、 起重設備、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起重設備、電梯使用合格證。

4、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起重設備、電梯移交時,除應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部門有關起重設備、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5、 負責管理起重設備、電梯的部門,要切實加強起重設備、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帶病隱患運行。

6、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起重設備、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技術監督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7、 起重設備、電梯管理部門須將起重設備、電梯和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件副本報公司安全辦備案。

8、 起重設備、電梯說明書中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更不能超負荷運轉。

六、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 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做出治療。

4、 禁止年齡未滿18周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每天不少于兩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 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 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 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于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 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 對于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 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 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 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 擅動用“危險禁運”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九

1、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2、廠區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費用制度

4、識別、獲取、評審、更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5、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和適用情況進行檢查和 評估

6、檔案管理制度

7、設備維修保養計劃

8、設備設施驗收報廢管理制度

9、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0、工作票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十

1 目的

為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 范圍

適用于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是企業、車間、工段、班組一把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 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 管理職能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執行與考核工作。

5 管理原則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

5.2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

5.3 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二級部門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督促檢查各副職、各部門按職責范圍做好安全工作;各級副職應在各自主管的業務工作范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5.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公司的每個員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5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整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處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實施的基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5.6公司實行班組級、部門級、公司級三級安全管理。

5.6.1公司級:公司設生產安全部,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6.2部門級:各生產部門設兼職安全員,在部門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同時接受公司生產安全部的指導。

5.6.3班組級:各生產班組的班組長是所管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組應設班組安全員,在班組長的領導下,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單位安全員的指導。

6 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1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加強對員的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6.1.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其他工作時,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并落實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總則。

6.1.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6.1.5檢查并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1.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

6.1.7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6.1.8主持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9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督促定期演練和改進。

6.1.10指定部門和分廠年度安全工作規劃,并落實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 生產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2.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學習。

6.2.2負責具體安排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協調和監督各業務口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6.2.3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6.2.4組織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5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2.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2.7對公司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或安排安全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2.8布置檢查各單位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2.9組織實現公司的均衡生產,貫徹勞逸結合,盡量避免突擊生產,控制隨意加班加點。

6.2.10對較大危險作業負責審批。

6.3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6.3.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6.3.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6.3.3審查公司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6.3.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6.3.5參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從安全技術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6.4.1 在編制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安排生產經營財務計劃時,把改善員工生產作業環境、提高安全技術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規劃和安排。

6.4.2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津貼、防暑降溫、安全宣傳教育等項費用和資金,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6.4.3對影響公司生產工作正常進行、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突發性重大隱患,及時調整、追加計劃費用,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盡快予以解決。

6.5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6.5.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制定本班(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帶領全班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做到杜絕違章指揮生產。

6.5.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狀況等特點,有針對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對新入廠的或變換崗位的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負責生產活動中的安全。

6.5.3組織本班(組)員工不定期學習安全生產規程或安全守則,隨時檢查執行情況,堅決杜絕違章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許本班(組)出現違章作業。

6.5.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堅持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安全生產制度,做好安全生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報單位。

6.5.5生產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進行認真檢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5.6發生事故要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詳細記錄,向調查組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組織本班(組)員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6.5.7對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時表揚,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6.6 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 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 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 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 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 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 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 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 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 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 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 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 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 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 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 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 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 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 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 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十一

1、目的:

建立獎勵、懲罰方法

2、范圍:

全體員工

3、責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獎勵

4.1.1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4.1.1.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

4.1.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4.1.1.3.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4.1.1.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4.1.1.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4.1.1.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4.1.1.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4.2獎勵程序

4.2.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車間(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安全部,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4.2.2先進車間、部門、科室由安全部門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4.2.3對4.1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有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部門審查,抱公司領導批準。

4.3懲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懲罰:

4.3.1事故責任者。

4.3.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者。

4.3.3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4.3.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3.5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4.3.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4.3.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4.3.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4.4懲罰類型

4.4.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2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沒收押金。

4.4.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4.4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4.5處罰程序

4.5.1經濟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5.2行政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按公司有關規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十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于安全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設備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并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建立本部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7.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巡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并督促部門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

8.協助和參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安全生產任務。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項目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調度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設備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于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周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周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如下。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第二十三條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第二十四條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安全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九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由國家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部門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_%;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毀,使正常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發生的無人員傷亡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詳細記錄、拍照或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部門主管部門(領導)和公司辦公室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過程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者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六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司機應

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部門領導。部門應在5天內將肇事司機報告隨本部門報告一并送交辦公室備案。

2.對員工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2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按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全廠通報。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發生事故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20%工資。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門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10%的工資。第三十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人力資源部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級部門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自移動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工作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修訂、完善和廢止,交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若有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十三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賓館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消防安全職責和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檔案等資料。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面積≥200m2的賓館。其它賓館也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透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資料)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j140-9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58-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50084-20__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098-98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50116-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50222-95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gb50303-20__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賓館guesthouse

獨立建造或設置在其它建筑內的營業性住宿場所,如賓館、旅館、飯店、招待所等。

注1:本標準中單層、多層賓館系指設置在9層及9層以下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內的賓館(含其地下部分及單獨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高層賓館系指設置在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內的賓館(含其地下部分);地下人防賓館系指設置在平戰結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內的賓館。

注2:客房數≥50間的賓館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3.2

空氣調節系統airhandlingsystem

由風機、通風管道、風口等構成的中央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不包括獨立的箱體式空調。

4.消防安全職責和職責

4.1一般規定

賓館應建立消防安全職責體系,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賓館應向社會公開承諾,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條件,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理解社會監督。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建立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聯系制度,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狀況。

4.2消防安全職責人

賓館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履行下列職責:

a)組織審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資金預算方案;

b)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人;

c)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d)每月至少參加一次防火檢查;

e)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責籌措整改資金。

消防安全職責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3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職責人指定,應履行下列職責:

a)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資金預算方案;

b)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c)組織防火檢查,每月至少一次;

d)組織整改火災隱患;

e)組織建立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f)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消防安全狀況,每月至少一次。

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由消防安全職責人承擔本條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4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分析研究本部門、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

b)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

c)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d)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e)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

f)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g)記錄消防工作開展狀況,完善消防檔案;

h)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

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應履行下列職責:

a)掌握自動消防系統的功能及操作規程;

b)每日測試主要消防設施功能,發現故障應在24小時內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職責人;

c)核實、確認報警信息;

d)發生火災時,啟動相關消防設施。

4.6其它人員

其它人員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熟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常識,發生火災時及時引導顧客疏散。

4.7承包、租賃、合作或委托經營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帶給貼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訂立的合同中應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應由產權單位管理。兩個以上產權單位或產權人合作經營的賓館,各產權單位或產權人應明確管理職責,可委托統一管理。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5.1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點

5.1.1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應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5.1.2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活動要求等要點。

5.1.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資料、考核辦法、狀況記錄等要點。

5.1.4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資料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職責和看護措施、狀況記錄等要點。

5.1.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應包括職責范圍和職責、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和要求、狀況記錄等要點。

5.1.6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狀況記錄等要點。

5.1.7燃氣、電氣設備5.1.8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設施登記、電工資格、動火審批程序、檢查部位和資料、檢查工具、發現問題處置程序、狀況記錄等要點。

5.1.9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狀況記錄等要點。

5.1.10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5.1.11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和職責人、考評目標、資料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5.1.12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單位還應制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消防安全制度應予公布,注:并根據實際狀況隨時修訂。

5.2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賓館應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a)自動消防系統操作規程;

b)變配電室操作規程;

c)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操作規程;

d)燃油燃氣設備使用操作規程;

e)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注: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予公布,注:并根據實際狀況隨時修訂。

6.場所設置要求

6.1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和安全布局

6.1.1耐火等級

賓館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注:如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有困難時,注: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注:但不注:應超過二層。

6.1.2防火分隔

6.1.2.1附設在其它建筑物內的賓館,宜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樓板與其它場所隔開。

6.1.2.2住宅建筑底層設置的賓館,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樓板與住宅隔開。賓館的安全出口應與住宅部分隔開。

6.2安全疏散設施

6.2.1安全出口

6.2.1.1賓館安全出口數不應少于2個。

6.2.1.2賓館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6.2.2疏散寬度

6.2.2.1賓館內疏散樓梯、走道的凈寬應按實際疏散人數確定,其最小凈寬不應小于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注:單層、多層賓館樓梯和走道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1m;高層賓館樓梯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2m,注:走道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3m(走道單面布房)或1.4m(走道雙面布房);地下人防賓館樓梯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m,注:走道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2m(走道單面布房)或1.3m(走道雙面布房)。首層疏散外門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4m。

6.2.2.2會議室、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疏散出口的總寬度不應少于透過人數與百人疏散寬度指標(m/100人)的乘積。

注:透過人數為人員密度指注:標注:(人/m2)與賓館建筑面積(m2)的乘積。賓館的人員密度指注:標注:宜為(0.75~1)人/m2。百人疏散寬度指注:標注:一般為(0.65~1)m/100人。

6.2.3疏散距離

6.2.3.1會議室、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最遠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超過30m。

6.2.3.2客房內最遠點至該房間門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大于15m(單層、多層賓館不應大于22m)。

6.2.3.3客房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高層賓館和地下人防賓館不應超過30m,單層、多層賓館不應超過40m。

注: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注:其最大直線距離應為上述距離的一半。

6.2.4疏散樓梯間

6.2.4.1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賓館、設在超過5層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高層民用建筑的裙房、建筑面積500m2且底層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內的賓館,應設有封閉樓梯間。

注:高層民用建筑的分類執行gb50045-95中的有關規定。

6.2.4.2賓館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及建筑面積500m2且底層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內,應設有防煙樓梯間。

6.2.4.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應貼合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6.2.4.4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

注:多層賓館內封閉樓梯間可采用雙向彈簧門。

6.2.5其它要求

6.2.5.1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不應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

6.2.5.2疏散樓梯和走道上的階梯不應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應設置少于3個踏步的臺階。

注:踏步上下兩級所構成的平面角不注:超過10o且每級離扶手0.25m處的踏步寬度超過0.22m時,注:可不注:受此限。

6.2.5.3安全出口處不應設置門檻、臺階、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疏散門內外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踏步。

6.3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

6.3.1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

單層、多層賓館、高層賓館及地下人防賓館的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隔斷、固定家具、裝飾織物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a級為不注:燃性材料、b1級為難燃性材料。

6.3.2單層、多層賓館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

6.3.2.1設有中央空調的賓館的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隔斷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6.3.2.2其它賓館的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墻面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單層、多層賓館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注:除頂棚外,注: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當同注: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注:其頂棚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注:其它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不注:限制。

6.3.3高層賓館

6.3.3.1設有中央空調系統的高層賓館的客房,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窗簾、床罩等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6.3.3.2建筑高度50m的普通賓館,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隔斷、窗簾、床罩以及其它裝飾材料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其它裝飾材料系指注:樓梯扶手、窗簾盒、暖氣罩等。

6.3.3.3建筑高度≤50m的普通賓館,頂棚、墻面裝修材料應不低于b1級。

注:除100m以上的高層賓館,注:當同注: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注:除頂棚外,注: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

6.3.4其它要求

賓館其它部位的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還應貼合gb50222-95中的有關要求。

6.4建筑消防設施

6.4.1消火栓

6.4.1.1設有單層、多層賓館的公共建筑超過5層、住宅建筑超過6層、其它民用建筑體積≥10000m3的應設有消火栓系統。

6.4.1.2高層賓館和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人防賓館應設有消火栓系統。

6.4.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4.2.1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單層、多層賓館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4.2.2建筑面積≥1000m2的地下人防賓館和高層賓館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置應貼合gb50084-20__中的有關要求。

6.4.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下列賓館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6.4.3.1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單層、多層賓館的客房、公共活動用房、疏散通道及門廳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

6.4.3.2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內的賓館和設在二類高層建筑內且建筑面積500m2的營業廳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置應貼合gb50116-98中的有關要求。

6.4.4火災應急照明

6.4.4.1下列部位應設有火災應急照明:

a)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設有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

c)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d)單層、多層賓館每層建筑面積1500m2的營業廳,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賓館及高層賓館的多功能廳;

e)消防控制室、自備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及發生火災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6.4.4.2火災應急照明的設置應貼合下列要求:

a)火災應急照明燈宜設置在墻面或頂棚上,地上部位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0.5lx,地下部位不應低于5lx;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房間應持續正常的照度;

b)應急照明燈間距不應大于20m;

c)火災應急照明燈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d)火災應急照明燈的電源除正常電源外,應另有一路電源供電,或采用獨立于正常電源的柴油發電機組供電;或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或選用自帶電源型應急燈具;

e)正常電源斷電后,火災應急照明電源轉換時間應不大于15s。

6.4.5疏散指6.4.6示標6.4.7志

6.4.5.1賓館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應設有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6.4.5.2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貼合下列要求:

a)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于0.3m;

c)設置在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于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走道疏散標志燈間距不應大于20m(地下人防賓館不應大于15m);

d)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e)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內,不應少于30min)。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6.4.8滅火器

6.4.6.1應選用abc干粉滅火器等適于撲救賓館火災的滅火器。

6.4.6.2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于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不宜多于5具。

6.4.6.3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6.4.6.4滅火器的配置還應貼合gbj140-90中的有關要求。

6.4.9其它消防設施

賓館還應設置其它必要的消防設施。

注:單層、多層賓館消防設施的設置應貼合gbj16-87中的有關要求;高層賓館的設置應貼合gb50045-95中的有關要求;地下人防賓館的設置應貼合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一般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或者變更用途、重新進行內部裝修的賓館,應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審核。開業前,應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使用或者開業。

7.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賓館應將容易發生火災、火災容易蔓延、人員和物資集中、消防設備用房等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并實行嚴格的管理。

7.3電氣防火管理

7.3.1一般規定

7.3.1.1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禁止非電工人員作業,徒工在作業時需有證電工監護。

7.3.1.2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貼合安全要求。

7.3.1.3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性能檢測。

7.3.2電氣線路敷設、設備7.3.3安裝的防火要求

7.3.2.1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b)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c)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d)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e)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7.3.2.2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貼合gb50303-20__、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3.4電氣防火管理要求

賓館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

b)不應在客房、倉庫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c)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d)無證電工不應進行電氣設備安裝和線路敷設。

7.4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賓館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員和防范措施;

b)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設備應確定專人負責;

c)賓館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e)服務區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f)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置禁止臥床吸煙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臥床吸煙行為,及時清除煙頭等雜物;

g)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7.5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求

賓館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a)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功能完備;

b)應在明顯位置設置樓層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在客房設有疏散指示圖示;

c)持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d)禁止在疏散走道、樓梯間懸掛或擺放可燃物品;

e)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7.6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要求

7.6.1一般規定

7.6.1.1賓館應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齊全,并能正常工作。

7.6.1.2賓館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賓館,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測試。

7.6.2滅火器管理要求

7.6.2.1對滅火器材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量、部位和維護管理職責人。

7.6.2.2滅火器應持續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

7.6.2.3滅火器材應放置在指定部位,應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7.6.3消火栓系統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統管理應到達下列要求:

a)消火栓不應被遮擋、擠占、埋壓;

b)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c)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d)系統應持續正常工作狀態。

7.6.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理要求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理應到達下列要求:

a)灑水噴頭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應有明顯標識;

c)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d)系統應持續正常工作狀態。

7.6.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要求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應到達下列要求:

a)探測器等報警設備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不應違章關掉系統,維護時應落實安全措施;

c)應由具備上崗資格的專門人員操作;

d)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e)系統應持續正常工作狀態。

8.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8.1一般規定

賓館應對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狀況進行巡查和檢查。

檢查前,應確定檢查人員、部位、資料。檢查結束,檢查人員、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8.2巡查、檢查頻次

防火巡查應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班組交-班前,班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共同進行一次巡查。賓館各部門、班組每周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賓館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賓館每季應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8.3巡查、檢查資料

8.3.1巡查資料

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設施、器材是否持續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d)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掉嚴密,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f)其它需巡查的狀況。

8.3.2防火檢查資料

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狀況;

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c)消防水源狀況;

d)消防設施正常工作狀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e)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f)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狀況;

g)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及其它重要場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實狀況;

h)消防控制室值班狀況和設施運行狀況;

i)防火巡查開展狀況;

j)其它需檢查的資料。

8.3.3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檢查資料

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性檢查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消防水泵啟動狀況;

b)自備發電機組切換功能;

c)最不利點消火栓壓力、出水量;

d)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e)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放水狀況;

f)手動和自動報警設施動作狀況;

g)防煙排煙設施啟動狀況;

h)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8.4火災隱患整改

8.4.1一般規定

8.4.1.1對火災隱患應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職責人。

8.4.1.2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檢查、驗收。

8.4.2整改要求

8.4.2.1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a)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c)違章用火、用電的;

d)客房內臥床吸煙的;

e)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f)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它用的;

g)常閉式防火門關掉不嚴,防火卷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h)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違章關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j)其它能夠立即改正的行為。

8.4.2.2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9.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1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9.1.1一般規定

9.1.1.1賓館應告之旅客安全疏散、火災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9.1.1.2春、冬季防火期間和重大節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9.1.1.3對新員工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培訓。

9.1.1.4宣傳教育、培訓狀況,應做好記錄。

9.1.2宣傳教育、培訓資料

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b)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e)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f)其它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資料。

9.1.3專門培訓

下列人員應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a)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c)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d)特殊工種人員;

e)其它應當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9.2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2.1組織機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a)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b)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c)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d)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e)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f)其它必要的組織。

9.2.2預案資料

9.2.2.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單位領導和保安部門負責人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

9.2.2.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于著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狀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

9.2.2.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9.2.2.4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序要點: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救護傷員。

9.2.2.5善后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9.2.3演練的組織

9.2.3.1演練時應在賓館入口處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志牌。

9.2.3.2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做好記錄,修訂預案資料。

10消防檔案

10.1一般規定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實、準確,并附有必要的圖表,不應漏填、涂改,應根據狀況變化及時更新。

10.2檔案資料

10.2.1消防安全基本狀況

消防安全基本狀況應至少包括下列資料:

a)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狀況;

b)賓館消防審核、驗收、檢查法律文書;

c)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人;

d)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e)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狀況;

f)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狀況;

g)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狀況;

h)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i)樓層消防安全疏散圖示、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0.2.2消防安全管理狀況

消防安全管理狀況應至少包括下列資料:

a)消防設施檢查、自動消防設施測試、維修保養記錄;

b)火災隱患及其整改狀況記錄;

c)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d)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e)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f)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g)火災狀況記錄;

h)消防獎懲狀況記錄。

10.3保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確定消防檔案保管人員。

對流動保管的巡查記錄等檔案,交接-班時應有交接手續,不應缺頁。對往年的檔案不應丟棄、毀損,應保存10年以上。對重要的技術資料、圖紙、審核手續、法律文書等應永久保存。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十四

用電安全

1、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進行電氣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電氣設備的絕緣是否破損;絕緣電阻值是否合格;設備的裸露帶電部分是否有保護;保護接地、接零是否正確、可靠等;

2、自覺提高安全用電意識和覺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從內心真正地重視安全,促進安全生產。

3、要熟悉自己工作現場主空氣斷路器(俗稱總閘)的位置,一旦發生火災觸電或其它電氣事故時,第一時間切斷電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

4、不能私拆燈具、開關、插座等電器設備,不要使用燈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當設備內部出現冒煙、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切斷設備的電源,并通知電工人員進行檢修,避免擴大故障范圍和發生觸電事故;當漏電保護器(俗稱漏電開關)出現跳閘現象時,不能私自重新合閘。

5、確保電器設備良好散熱(如電腦、音響等),不能在其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防止因散熱不良而損壞設備或引起火災。

6、珍惜電力資源,養成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當要長時間離開或不使用時,要確定切斷電源(特別是電熱器具)的情況下才能離開。

7、帶有機械傳動的電器、電氣設備、必須裝護蓋、防護罩或防護柵欄進行保護才能使用,不能將手或身體進入運行中的設備機械傳動位置,對設備進行清潔時,須確保切斷電源、機械停止工作并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進行,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消防安全

1、營業期間安全出口門禁止上鎖,嚴禁用其他物品將防火門卡住。

2、嚴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積物品。

3、禁止客人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到營業場所;

4、服務員要隨時注意客人劃著火柴和未熄滅的煙頭是否落在煙灰缸外,用水將未熄滅的煙頭澆滅;

5、營業場所發現異味,煙燒焦味,電器燒焦味要及時檢查處理并通知相關部門;

6、每班的班后檢查,要對沙發的每一個角落仔細檢查是否遺留火種,電器,電源是否關閉自查無誤后由本部門值班人員隨從檢查.確認安全后雙方在班后檢查記錄上簽名,最后關閉電源總開關,鎖好門方可離開。

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改正,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doc篇十五

總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1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全文閱讀已結束,如果需要下載本文請點擊

下載此文檔
a.付費復制
付費獲得該文章復制權限
特價:5.99元 10元
微信掃碼支付
已付款請點這里
b.包月復制
付費后30天內不限量復制
特價:9.99元 10元
微信掃碼支付
已付款請點這里 聯系客服
主站蜘蛛池模板: 成人久久网站 | 日韩欧美一区二区三区免费看 | 视频二区肥岳精品推荐 | 免费一级毛片在线播放 | 九九伦理影院手机观看 | 免费a级片在线观看 | 欧美日韩国产网站 | 在线观看视频一区 | 黑丝裸足| 美国一级做a一级爱视频 | 精品福利影院 | 午夜影院在线看 | 成人精品国产亚洲 | 成人亚洲视频 | 91无套极品外围在线播放 | 又黄又爽又色的视频在线看 | 日韩免费不卡视频 | 国产综合久久久久 | 国产在线精品一区免费香蕉 | h羞羞涩涩动漫在线观看 | 亚洲最大成人 | 国产成人综合精品 | 日本a视频 | 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在线影院 | 交video| 最近的最新的中文字幕视频 | 人人看人人干 | 91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久久久久 | 最近中文字幕国语免费完整 | aaa影院| 日韩欧一级毛片在线播无遮挡 | 羞羞视频导航 | 笫一次爽女人免费视频 | 天天夜夜啦啦啦 | 女攻男受高h全文肉肉 | 制服 丝袜 亚洲 中文 综合 | 51短视频版在线观看www免费 | 免费一级毛片在播放视频 | 一级做a毛片在线看 | 伊人精品线视天天综合 | 在线天堂中文在线资源网 |